曹廷贵 孙超英:中国农民问题的历史沉思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301 次 更新时间:2007-08-30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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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廷贵   孙超英  

[提要] 新农村建设是中国农村乃至城市全面社会改革的开端,因为它必然要触及到中华文明的基础:小农经济。小农经济作为一种生产方式在中国历史上的长期存在是以家族这种社会单位的组织形式和中央集权的官僚体系为条件的。“三农”问题本质上是中国在由家族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化的过程中农民的社会化进程与其独立化进程脱节的结果。农民必须在社会的帮助下最终自己组织起来,成为自己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和新农村的建设者。

[关键词] 小农经济 家族社会 土地兼并 农民组织 新农村建设

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口号已经响彻整个社会。温家宝总理甚至将政府斥巨资于新农村建设称之为向农民还债。的确,农民苦,农村穷,农业危险,严重的“三农”问题不仅制约中国经济的发展,而且影响中国社会和政治的稳定。但如何看待“三农”问题,或者说,“三农”问题的实质究竟是什么?在改革开放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当城市中的高楼越盖越高、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们越来越迫不及待地向西方富豪的生活方式看齐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会遭遇越来越严重的“三农”问题?贫富两极突出地表现为城乡两极,这绝不偶然的,也绝不仅仅只是一个钱的问题。中国农民的问题其实正是中华民族的问题,因为龙的传人,其实正是“农”的传人。

中国的改革开放从农村开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从农村开始,中国的一切问题离开了农村问题的解决都不可能得到真正的解决,这不仅是因为农民占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不仅是因为农民企业家和农民工在城市建设和工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关键的问题是,中华文明属于农耕文明,因此,不仅农村存在的问题,而且城市存在的问题,乃至整个中国社会存在的问题都与农村问题的解决息息相关。

中华文明的基础和内核

作为四大文明古国的中国是一个相当特殊的国家,在其长达五千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尽管受到外来文明的影响,但基本上一直保持着独立发展的态势。在西方列强侵略中国之前,即使汉民族在与北方少数民族的竞争中处于劣势,甚至亡国,但中华文明并没有因此而中断。是什么力量决定着中华文明传承的稳定性?又有哪些因素影响着中华文明的进一步发展?

谈到中华文明,人们很容易想到几个具有标志性的特征: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儒家学说、自秦汉以来延续两千多年的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但如何将这几个方面的特征有机地统一起来,从而给中国传统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一个合理的解释,这其实正是理解中国现代社会及其发展趋势的关键。

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意味着家庭往往是最基本的经济单位,而家族则是社会单位。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当父系氏族社会崩溃之后,代之而起的就是父系家族社会,就是说,血缘团体并没有像在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情况那样走向灭亡①。这意味着在文明的源头上东西方就已经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

历史证明,这种置根于小农经济的家族社会具有极顽强的生命力,因为它以不可选择的血缘关系和难以改变的婚姻关系为基础。

家族之所以会长期存在,直接原因在于小农经济的不稳定性。家族作为一个以血缘和婚姻为纽带的社会单位,它使其中不同的家庭之间得以互相帮助,共同发展。大家族之间的联姻往往不仅是基于经济上的原因,更多的则是为了实现政治上的相互利用。

直接由家族构成的社会本身肯定是不稳定的,因为大小、强弱不同的家族之间必定纷争不已。而这就可以很好地解释为什么在中国会产生老子的“小国寡民”和陶渊明的“世外桃源”的思想。幻想中的“世外桃源”在现实世界只能通过“大一统”来实现,因为只有统一才能消除战乱,“宁为太平犬,不作离乱人”的无奈是古代中国人退而求其次的必然选择。

正是家族社会的这种离心倾向使中央集权成为必要。而要实现集权,这个权力系统就不能直接以家族为基础,而只能通过相应的中央机关自上而下地来安排,于是中国传统社会又必然成为一个官僚社会。但既然家族存在,它就不可能不对官僚系统产生影响。科举制度之所以产生并且能够长期延续,其目的就是为了制约家族势力对官僚体系的影响,扩大选才的范围和保证人才的质量。尽管这种制约的有效性并不理想,且不说在考试和录取中广泛存在的舞弊,就是皇帝在点状元时往往也要考虑候选人的“出身”,但到底多了一条“硬杠子”,恰如过去不管评什么样的职称都要考外语一样,荒唐的规定缘于无奈的现实。

为巩固“一家天下”的官僚体制使得在战国时代不过是“百家”中的一家的儒家学说获得了独尊的地位。儒家以恢复“周礼”、实现“天下一家”为目标。尽管春秋战国的出现表明周天子式的“天下一家”已不可能,所以,春秋战国时代的儒家并不风光,但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虽然废分封、设郡县,但中国仍然是家族社会的现实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只是由秦始皇的“一家天下”代替了周天子的“天下一家”。因此,以维护家族伦理关系为核心的儒家学说稍加改造就变成了维护官僚体制的工具。官僚体制讲等级、重服从,其实质与儒家主张的家族伦理关系是一致的。

总之,中华文明的基础是小农经济,核心是家族,中央集权的官僚体系和儒家学说都是为小农经济和家族社会服务的。基于此就不难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的“重农抑商”,不难理解为什么许多朝代会提出“以孝治天下”的口号了。

没有出路的循环

自秦朝统一中国到清朝灭亡,其间经过了十多个朝代,除了南北朝和五代十国之外,中国在大部分时间基本上是统一的。改朝换代往往由农民起义推动,即使是元灭宋和清灭明,农民起义对原汉族政权的沉重打击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尽管农民起义对改朝换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几乎总是以失败告终。真正以农民身份参加起义并最终建立起稳固政权的恐怕就只有朱元璋一人。

毛泽东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规模之大,是世界历史上所仅见的。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因为每一次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结果,都打击了当时的封建统治,因而也就多少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只是由于当时还没有新的生产力和新的生产关系,没有新的阶级力量,没有先进的政党,因而这种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得不到如同现在所有的无产阶级和共产党的正确领导,这样,就使当时的农民革命总是陷于失败,总是在革命中和革命后被地主和贵族利用了去,当作他们改朝换代的工具。这样,就在每一次大规模的农民革命斗争停息以后,虽然社会多少有些进步,但是封建的经济关系和封建的政治制度,基本上依然继续下来。”②

为什么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规模如此之大?他们怎样“多少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经历了因农民起义而造成的社会动乱之后基本上依然继续下来的所谓封建的经济关系和所谓封建的政治制度又是否逐渐趋于崩溃?

中国传统社会的重大变化是随着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从19世纪中叶才开始的,也就是说,在外国资本主义侵入之前,尽管中国历史上发生过大小数百次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但传统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制度并没有从根本上被触动。如果说在长达两千多年间发生的数百次农民起义尚不足以触动这种经济关系和政治制度,那么,需要多少农民起义所推动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累积才能触动这种经济关系和政治制度呢?

实际上,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都不过是传统家族官僚社会改朝换代的工具,即使是成功了的朱元璋所建立的也不是“天下为公”的社会,而是“天下为家”、确切地说是天下皆为朱家的社会。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朱元璋对开国功臣的杀戮可以说到了空前绝后、令人发指的地步。这种残酷的杀戮正是为了巩固其一家天下的政权所不得不采取的措施,具体地说,就是为了缓和统治集团内部潜在的矛盾。

但往往几十年之后,随着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的发展,社会大众与统治集团之间的矛盾也日趋尖锐,而且这两类矛盾往往相互促进,共同激化。西汉末年的王莽新政就是一个典型。当广大农民与统治集团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大规模的社会冲突随时可能发生时,统治集团内部无法达成妥协,谁都拒绝接受其利益受到任何损害的选择,于是就只好由农民不得不发动的社会动乱来解决问题。

于是,这就决定了在19世纪中叶之前,即在外国资本主义侵入中国之前,中国虽有十几个朝代的更迭,但社会基本上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也就是说,每一个代替前一个朝代的新朝代与前一个朝代比较,从制度上看都没有什么大的区别,这就好像被克隆出来的新生命与其基因来源的个体之间的关系一样。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我们无法断定这种周而复始的循环何时可能被打破,或者说,资本主义的萌芽何时可能发展起来,从而使中国自行发展到资本主义。

中国农民起义的规模巨大是由中国家族官僚社会的特点决定的。首先,尽管存在奴隶制的残余,但大多数农民在人身上还是自由的。由于土地可以买卖,这就使土地兼并早晚会发展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贫富分化可以与土地兼并互为因果,而政治地位方面的差别往往也会加剧土地兼并和贫富分化。一旦出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情况, 这就意味着大量的小生产者变成了无产者。这种情况在欧洲的封建庄园中反而难以发生,因为农奴在人身上隶属于封建领主,或者说,隶属于封建领主所占有的土地,他们没有人身自由,从而也就不可能有因为这种自由而最终导致的与土地的分离。

在中国,同样生活在家族社会的农民,他们的家族相对于地主的家族来说,是弱势家族。富则聚,穷则散,这是家族发展的规律。所谓聚,不仅意味着家族的增大趋势,还意味着家族之间通过联姻来加强各自家族的地位和扩大家族的势力范围。穷则散,则不仅意味着贫穷将使大家族的优越性降低,还意味着贫穷将迫使家族成员各奔东西,以求自保。维持一个家族是需要成本的,家族越大,维持成本越高,而越穷的家族对外的竞争力往往也越低,从而维持大家族的必要性也越低。当大多数的农民陷入赤贫时,这就意味着农民的家族被摧毁,意味着农民从家族中被分离出来,暂时地组成为阶级,即成为“流寇”或“暴民”。也就是说,贫穷在瓦解农民的家族的同时,也在为他们形成另一种性质的社会群体创造条件。

农民因为穷到极点而组成“阶级”,这个所谓的“阶级”是不稳定的。因为它只是一种“流寇”或“暴民”之间的关系。一旦赤贫的状况得到改善,分裂就会发生。因为在这些暂时组织起来的农民群体内部既不存在普遍的血缘关系,往往也不存在其他稳定的社会联系。而能够利用农民起义的地主和贵族则不然,不仅他们有稳固的家族关系可以依靠,而且他们往往还拥有其他广泛的社会联系。另外,他们对财富和知识、特别是历史知识的垄断使他们在与农民的竞争中自然处于优势地位。

总之,中国传统社会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虽然具有阶级斗争的形式,但就实质而言,仍然是一种逐鹿中原的家族竞争,因此,斗争的结果必然是成者王侯、败者贼,不可能给社会进步带来实质性的推动。

中华文明与社会主义

在对外封闭的状况下,中国的家族官僚社会虽然能够延续,但注定是没有出路的,中国的家族官僚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之间没有通道。

正如范文澜所指出的:“鸦片战争以前,中国还是完整的封建社会,其中并无封建制崩解之说。资本主义萌芽对封建制起崩解作用,在鸦片战争以前的大量史实中是没有根据的,而且也不可能在近代史上和革命理论上找到任何根据。”③

资本主义是一种世界经济体系,它不可能在一个封闭的政治体系内发展起来。沃勒斯坦认为“……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经济模式建立在这样一种事实之上,即经济因素在比任何政治实体所能完全控制的范围更大的领域内发挥作用。这就为资本家提供了一种制度本身所具有的运筹帷幄的自由。”④在中国传统社会则不可能存在这种自由,因而资本家即使产生,也不可能发展。

在欧洲,封建割据以及由此产生的领主和国王的矛盾使资本主义经济能够获得一定的自由发展的空间,所谓“空气都使人自由的城市”就是这样的地方⑤。中国传统社会的城市虽然也是商业中心,但首先总是政治中心。此外,对于西方当时的发达国家来说,对外贸易所带来的极其丰厚的利润又很容易使封建主、国王与新兴资本家相互妥协,共同对付失去土地的农民和城市里的工人,从而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完成从封建主阶级向资产阶级的转化。

春秋中后期的大商人玄高、子贡、范蠡等,生活豪华,行贿诸侯,参与政治活动,社会地位显赫。战国时代,商业更加发达,商人更加活跃,吕不韦经商致富后,投机于政治,资助异人当上太子,并因此而成为秦的相国。尽管如此,市场经济也并非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流,各国变法的主要内容无不包括抑制商业、奖励农耕。

市场首先意味着人们在经济利益上的对立,因此,市场关系的维持需要以一定的社会秩序为前提,该秩序或者产生于交易双方或多方的势均力敌,或者来自于某种统一的政治制度,否则,战争就会取而代之。周统一华夏,实行封建制,这就为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政治条件,因为周王室的存在使诸侯之间的冲突得到控制,而诸侯之间竞争就促进了市场的发展。当时的很多大商人都在诸侯国之间做生意。但随着王室的衰落,诸侯国之间的竞争演变为战争,而战争显然是不利于市场发展的。各国的变法之所以都要抑制商业、奖励农耕,这是因为农耕是战争的经济基础,而抑制商业则有利于防止贫富的两极分化,有利于稳定和统一人心于战争。

秦统一中国后,统一了货币、度量衡,修驰道,市场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到了西汉,“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张骞通西域后,开辟了“丝绸之路”,中外贸易逐渐发展起来。唐代,随着农业、手工业和交通的发展,商业出现了繁荣的局面。但大规模的商业经营都掌握在官府和贵族官僚手中,主要为统治集团服务。这种状况直到明清也没有什么大的改变。这说明第一,市场对于自然经济来说处于从属地位,第二,市场完全在国家的控制之下,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传统社会的破坏力量。

自古以来,中国社会一直就与市场相安无事,实际上,中国传统社会的统治集团一直都在控制和利用市场。自春秋战国以来直至清王朝,无不崇尚“重农抑商”的政策。商人即使富比王侯,社会地位也不高,一些朝代甚至禁止商人及其后代做官。统治集团知道,不能没有市场,否则,很多经济需要无法得到满足,绝对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绝对低效率的,在这样的基础之上不可能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换言之,在一个统一的国家内部,物资的交流是统一国家赖以维持的经济基础,也是国家统一的经济原因。但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受到抑制,因为物流必然带来人流,人流必然削弱家族联系,甚至家庭联系,从而危及建筑在婚姻和血缘基础之上的家族国家。乾隆在面临强大的外来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的冲击时,只好说:“我天朝大国,物产丰盈,不求外夷以通有无”。他甚至害怕因工商业的发展而带来的技术进步,说什么:“奇技淫巧,乱我民心。”

总之,在封闭状态下的中华文明与资本主义肯定是无缘的。这是否意味着封闭的政治体系一经打破,资本主义经济就能得到发展呢?历史告诉我们,即使封闭的政治体系被打破,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的空间也是非常有限的。因为当西方帝国主义的入侵打破中国家族官僚社会的政治体系时,同时也破坏了落后国家完成资本原始积累的条件:世界已经瓜分完毕。

但是,帝国主义的入侵在打破专制皇权的政治体系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推动中国的家族社会极化为阶级社会,并为下层阶级准备了代言人和组织者。因为在社会极化的过程中,一部分中下等家族、甚至中等家族的知识分子会因为家族的没落而必然成为社会的反叛者。儒家的民本思想与产生于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马克思主义不谋而合,社会主义在中国这块家族社会的土地上应运而生。

改变命运的尝试:革命与改革

精通中国历史的毛泽东深知中国传统社会的稳定与否与土地占有的均与不均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关系。因为对于小农经济来说,一旦中央集权的政治体系无法抑制土地的兼并和集中,最终总是天下大乱。

在建国之初,毛泽东清醒地看到:“中国的情况是:由于人口众多、已耕的土地不足(全国平均每人只有三亩田地,南方各省很多地方每人只有一亩田、或只有几分田),时有灾荒(每年都有大批的农田,受到各种不同程度的水、旱、风、霜、雹、虫的灾害)和经营方法落后,以致广大农民的生活,虽然在土地改革以后,比较以前有所改善,或大为改善,但是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仍然有困难,许多人仍然不富裕,富裕的农民只占比较的少数,因此大多数农民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对于他们说来,除了社会主义,再无别的出路。”⑥

他继续说:“大家已经看见,在最近几年中间,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新富农已经到处出现,许多富裕中农力求把自己变为富农。许多贫农则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有些人欠了债,有些人出卖土地,或者出租土地。这种情况如果让它发展下去,农村中向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失去土地的农民和继续处于贫困地位的农民将要埋怨我们,他们说我们见死不救,不去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向资本主义方向发展的那些富裕中农也将对我们不满,因为我们如果不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话,就永远不能满足这些农民的要求。……这个问题,只有在新的基础之上才能获得解决。这就是在逐步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地实现对于手工业、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即实现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⑦

在当时,毛泽东的观点不仅在党外有人反对,在党内也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合作化运动是“冒进”,措施不合乎分散的小农经济,很危险,必须赶快下马。

如何看待那一段历史,不仅涉及到对毛泽东的评价,实际上还涉及到对中国社会变迁和当前改革现状的认识。现在不少人的看法是:当时的确是冒进了。因为毛泽东本人最初的想法也是:“党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要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三个五年计划就是十五年。一年一小步,五年一大步,三个大步就差不多了。基本上完成,不等于全部完成。”⑧

实际的发展历程却是,反对冒进的声音越高,毛泽东冒进的决心就越大,直至演变为大规模的反右派运动,“三面红旗”的强制推进,“三年自然灾害”和文化大革命。

毛泽东对自己一生的评价是做了两件事情,一件是打败蒋介石,另一件就是搞文化大革命。不管这两件事情看上去是如何地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阶级斗争。

本文前面的分析已经表明,自秦汉以来,中国传统社会在其正常状态下是家族官僚社会,不是阶级社会。而只有在小农经济的土地私有制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农民的家族因贫穷而分裂,失去家族保护的农民才聚合成阶级,即历史上的所谓“流寇”或“暴民”。

这样形成的阶级是不稳定的,因为他们总是直接以“糊口”或夺取财富为目标,所以,一旦生存状况有所改善,内部的争斗就会接踵而至。对于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家族社会来说,这是必然的。因为即使农民意识到他们只有团结起来才有力量,但最终解甲归田去过小日子的前途使他们很难确立起始终保持团结的理念。这正是农民起义为什么在多数情况下总是半途而废的原因。在我国的解放战争时期,在解放军中不也经常发生一些士兵因家乡土改分得田地而逃跑回家去种地的事吗?

总之,在中国历史上之所以会一再发生“可以共患难、不可共安乐”的现象,这是由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家族社会本身决定的。毛泽东想要改变的其实正是这种现象。他希望通过农业合作化来稳定农民,不让他们分化成对立的阶级。这就意味着毛泽东必须改变在中国延续了数千年之久的小农经济。而当时所有反对“冒进”的意见,最终都集中到要维护分散的小农经济。于是,这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毛泽东要把“冒进与否”的意见分歧视为阶级斗争了。

毛泽东的伟大在于他看清了这种分化的后果,明确地意识到对城市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的工业化都不可能建筑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之上。

他说:“现在,我们还没有完成农业合作化,工人阶级还没有同农民在新的基础上结成巩固的联盟,工人阶级同农民的联盟还是动荡不定的。过去我们同农民在土地革命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那个联盟,现在农民不满足了。对那一次得到的利益,他们有些忘了。现在要有新的利益给他们,这就是社会主义。现在农民还没有共同富裕起来,粮食和工业原料还很不充足。在这种情况下,资产阶级就可能在这个问题上找我们的岔子,向我们进攻。”⑨

“农业合作化使我们在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巩固了同农民的联盟。这就会使资产阶级最后地孤立起来,便于最后地消灭资本主义。”⑩

毛泽东对秦始皇的一再肯定表明了他改天换地的决心。秦始皇横扫六合,一统天下,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官僚社会,奠定了中华民族形成的政治基础。但是,秦始皇的成功并没有改变中国的小农经济,并没有影响到家族这个中国整个社会赖以旋转的轴心。而毛泽东所进行的农业合作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及社会主义的工业化,这些社会变革所要改变的正是决定中国传统社会性质的小农经济和家族社会本身。

毛泽东依靠什么来实现他的目标?阶级斗争。所谓阶级斗争一抓就灵,这是毛泽东在革命战争时期总结出来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建国以后,毛泽东以为这个经验继续普遍地有效,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关键的问题在于:小农经济是不是可能在短时间内由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来取代?三年自然灾害的发生实际上证明这样做行不通。自留地被农民称为“保命地”,说明所谓的“资本主义尾巴”是何等的重要!

邓小平推动的改革直接从对人民公社的否定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以推行。改革初期的效果是举世公认的,但随着改革在城市的展开,“三农”问题逐渐凸现,即使是最初实行土地承包的安徽小岗村也在考虑重新把土地集中起来的问题。而作为共同致富的样板的江苏华西村实际上走的是一条集体与承包制相结合的道路。在那里,正确的领导和集体的力量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应该比较清楚了。对于小农经济来说,家庭作为经济单位,但很难同时又是社会单位。在中国传统社会,家族之所以长期存在,就是因为不同的家庭之间需要互相帮助,这种帮助的需要不仅存在于经济上,也存在于其他社会关系中。大家族的存在还有政治上的功能。

在中国,“三农”问题之所以会如此严重,这不仅因为个体家庭在经济上的脆弱,还因为它们在政治上的无助。想一想,当“坑农”事件发生时,农民的维权是多么困难!当过去地方政府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对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乱干预时,农民的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又是多么的缺乏!在这里,我们应该意识到西方文明所强调的个人主义是不能与自私自利划等号的。当个人成为社会的基本单位时,不能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又怎么能保护整个社会的利益呢?

笔者在前面分析家族社会与集权政治的关系时曾谈到后者具有抑制家族竞争、保持社会稳定的作用,但由于官员与家族的联系无法割断,因此,一旦集中起来的权力成为家族或小集团利益竞争的武器时,它就不仅不能维持社会稳定,反而加速社会动乱了。中国的“三农”问题所反映的情况往往是与此相关联的。因此,中国的“三农”问题绝不仅仅是经济问题。

新农村建设应该新在何处?

新农村建设绝不仅仅是农民问题,绝不仅仅是农村问题,也绝不仅仅是农业问题,而是中华文明的问题。因为新农村建设首先要面对的正是中华文明的基础:小农经济。

数千年来,落后的小农经济使简单的人力始终是中国最主要的生产力,使人口的增长始终是中国经济繁荣的保证。小农经济使家族社会成为必要,家族社会使儒家学说成为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但家族这种社会组织形式的狭隘性和排他性又必然产生集权政治,使整个社会为了稳定而抑制竞争,因为竞争的缺乏而造成垄断、滋生腐败。

如何对待小农经济?建国初期的教训告诉我们,不能简单地采取“一大二公”的方法,因为数千年小农经济的存在早已形成“路径依赖”,即小农经济的存在本身又为它的继续存在创造了条件。仅就因小农经济而产生出来的庞大的人口和可耕地的紧张就使中国在土地政策上必须小心谨慎。

一些人认为农村改革的深化在于明晰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即将农民现在所拥有的对土地的使用权转变为所有权。如果这样做而又不允许土地自由买卖的话,那就可能意味着将小农经济永恒化。如果允许土地自由买卖,那么,土地的兼并和集中很快就会发生,大量失地农民一旦不能被城市吸收,后果必然是灾难性的。

对于中国来说,把土地分配给农民耕种,集体保留所有权的做法是正确的。那种将“三农”问题归咎于农民不拥有土地所有权的观点实际上是忽视了在中国历史上一再发生的因土地兼并而引发的天下大乱。

关键的问题是,在中国历史上为什么土地兼并迟早会发生?而且不可逆转?这是由中国家族官僚社会的性质决定的。为了抑制家族竞争、稳定社会而产生出来的官僚体系迟早会因为与家族势力结合起来而成为政治上的垄断分裂势力,这些势力自然会利用其政治权力、甚至军事力量来扩充自己的经济实力,即进行土地兼并。

因此,对中国来说,对政治权力的制约始终是首要的。所有“三农”问题严重的地方,我们都不难发现地方政府滥用权力的现象。也就是说,如果不能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即使赋予农民以土地的所有权也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法制不是一旦规定了就有的东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实早已证明了这一点。

如何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很明显,仅有自上而下的制约是不够的,但要实现自下而上的制约,则需要完成从家族社会向公民社会的转化。建国初期人民公社化的失败所显示的其实正是存在于中国数千年的小农经济的家族社会的强大惯性。取消人民公社是正确的,但我们却因此而忽视了在农村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属于自己的经济和社会组织的必要性,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失误。

农民必须自己组织起来,这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实际上,一切农村建设相对成功的地方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农民处于某种形式的组织之下。尽管这些组织形式或多或少都具有家族的性质。比如,由某一个家庭或包括这个家庭的亲属在内的成员组成领导集体,将属于不同家庭的农民组织在不同的相互支撑的经济实体中。而且,这个组织的最高权力往往是由原领导的直系亲属来接替的。

显然,这种家族式的组织是难以长期保持繁荣和稳定的。实际上,在那些问题严重的地方,我们也总能发现组织权力的严重家族化。因此,能否有一个公正能干的当家人往往就成了一切问题的关键。邓小平在晚年一再谈到一个国家的稳定依赖于个别领导人的现象是不正常的、危险的⑾。但为什么会产生对个别领导人的依赖呢?

中国必须正视自己脱胎于家族社会的现实,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政治权力被家族式的利益集团控制的可能性,必须恰当估计儒家仁义忠孝教化的有效程度。儒学自从汉朝成为统治思想以来,越来越成为束缚人们思想的精神枷锁,但每一个朝代最终都逃脱不了政治腐败、天下大乱的下场。为什么?因为家族之间以及家族式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是无法回避的,一旦中央集权的官僚系统不能保持公正,儒家的伦理规范最终就只能成为招牌而已。如果以为现在的“人心不古”是因为国学不兴那就未免把问题看得太简单了。

如何鼓励和引导农民自己组织起来,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而不可能有统一的模式。但有一点是必须肯定的,这个组织首先应该是一个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组织,一个独立的组织,然后才有可能通过它或者说在它的基础上发展出属于农民自己的经济上的互助组织。

现存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改来改去之所以始终难有农民合作之实,以至于有人主张干脆放弃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幻想,关键就在于中国的农民不论在传统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都是不独立、也是无法独立的。传统社会的农民依靠家族的人多势众、借助于家族之间的相对独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离开家族庇护的农民必须走合作的道路。这一点毛泽东看得很清楚,但他忽视了合作是独立的自然人或法人之间的自愿的行为,是一种不仅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合作伙伴负责的行为,而这种对别人的社会责任感是不可能由第三者来强加的。中国人社会责任感的缺乏不仅表现在农民身上,同样也表现在城市人身上。

抱着长大的孩子是不会走路的,但要他学会走路,就还得把他放到地上去。新农村建设不是要考虑如何把已经被“抱着长大的孩子”换一个更好的方式继续抱下去,而是要考虑如何把他放到地上,并帮助他学会走路。因此,基层政府和党组织在其中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至关重要,引导、辅导是必要的,但如果包办代替或统管起来,短期可能成效显著,但从长期看,则害多利少。

因此,新农村建设绝不仅仅是一个政府给钱、以及如何给钱的问题,更不仅仅是在农村搞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如何给农民盖新居的问题,新农村建设应该是中国农村以至城市全面社会改革的开端。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在农村开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中国农民开始了从家族人向社会人的转化,但传统社会带给中国农民的封闭和不善于合作的倾向以及缺乏合作条件的现实使他们在面对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和其他社会压力时无法形成独立的抗衡力量,这就注定了社会的贫富两极必然突出地表现为城乡两极,同时这也决定了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着眼于“弱势群体”的社会参与能力培养。这是中华文明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注释与参考文献:

①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

②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25

③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一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2

④ [美]伊曼纽尔·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第1卷[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462

⑤在西欧封建社会的不少地区,农奴逃亡到城市,只要在城市住满101天,便成为自由人。所以流行有“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这样的谚语。

⑥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毛泽东选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179

⑦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毛泽东选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187

⑧毛泽东.青年团的工作要照顾青年的特点,毛泽东选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87

⑨毛泽东.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毛泽东选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198

⑩毛泽东.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毛泽东选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198

⑾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

本文发表于2006.3<理论与改革>.原名<中华文明视角下的新农村建设研究>。作者授权天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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