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当代社会史研究异军突起,逐渐与中国古代社会史、中国近代社会史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社会史研究体系。而在中国当代社会史研究阵营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史以社会建设为对象,以民生供求为主线,成功构建了一个专门史的研究框架,为国史学科建设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在最近的十多年来,中国当代社会史研究异军突起,逐渐与中国古代社会史、中国近代社会史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社会史研究体系。而在中国当代社会史研究阵营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史以社会建设为对象,以民生供求为主线,成功构建了一个专门史的研究框架,为国史学科建设发挥了独特的作用。本文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史的研究对象、主题主线、基本原理、研究特点及其与相邻学科的关系作些讨论。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史以新中国社会建设的发展变迁为研究对象。对于何为社会建设的问题,首先取决于对“社会”作何理解。
20世纪初以来,在中国,“社会”已变成众人普遍使用的本土化概念,然而所指不一却又不构成理解困难,因为人们习惯了切换不同的场景使用“社会”一词。登录《辞海》(网络版)输入“社会”浏览,也可以发现多达7024个常用的词条、566个学术概念。笔者10多年前初涉社会史领域,带队走访了国内多家社会史研究重镇和学界前辈,发现学界对社会史的学科定位和研究对象各持立场。随后笔者带着这一疑惑去请教社会学家,始知社会学界原本就对“社会”的内涵缺乏共识,以致影响到对本学科研究对象的阐释。不过现在看来,这种立场上的对立和差别并没有阻碍社会学的发展,相反促成了社会学的百舸争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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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社会”一词相比,“社会建设”概念的使用要晚一些。1917年孙中山最早在其撰写的《民权初步》中,作为全书的副标题使用过“社会建设”,此后这一概念在引进的西学中陆续被采用。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建设”概念始见于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随即被社会学界广泛采用并热烈讨论。也正因为学者们谈论的“社会”各有所指,所以也影响了大家对“社会建设”着力点的认识。多数学者认为“社会建设”中的“社会”是与政治、经济、文化诸领域既相区别又互有联系的“狭义的社会”领域。综合学界意见,“社会建设”应当包括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社会体制、社会组织、社会结构、社会利益、社会矛盾、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社会公平正义等内容。
社会史学界也是类似的现象,无论是学科定位的专史说、通史说、范式说,还是研究对象的社会建设说、社会生活说、社会构成说、社会行为说、社会变迁说等,都不影响学者们在各自的“社会”领域(视角)内耕耘收获。
但明确以“社会建设”为研究对象的,主要是“国史中的社会史”。进入21世纪以来,构建和谐社会任务的提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以往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变动破了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史正是从“社会建设”这篇大文章中明确了自己的研究对象,显然这个意义上的“社会”是个“小社会”,类同于上述社会学界所讲的“狭义的社会”。关于这个“小社会”与“大社会”的关系,胡锦涛同志于2006年在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作了精辟的阐释。他说:“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整体和谐的社会,要贯穿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历史过程。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既要从‘大社会’着眼,把和谐社会建设落实到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在内的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之中;又要从‘小社会’着手,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可见,在我们今天,如果说“大社会”主要着眼的是和谐问题,那么“小社会”主要关注的就是民生问题,亦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由此不难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史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偏宏观的当代社会史。这句话可以拆成两句话来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史首先是专门史,属于中国现代社会史或当代社会史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史同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史一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的一个分支学科的面目出现的。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史的学科定位。
二
2016年出版、2019年修订再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史》用社会结构、社会管理(治理)、民生和社会事业、社会生活、社会心态(社会心理、社会思潮)五个方面构建起了“国史中的社会史”的基本框架。这五个方面基本概括了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同时可以看出,不同于其他当代社会史,“国史中的社会史”的主题主线是民生,这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关于社会矛盾学说的基本原理而得出的结论。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决定社会的基本性质。不同社会基本矛盾在一定社会形态或发展阶段的具体表现,构成社会主要矛盾。社会主要矛盾是一个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或发展阶段的多种矛盾中起着支配性作用的矛盾,是影响和制约一定时期一个国家发展的决定性矛盾。那么,社会主要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是如何体现的呢?我们党对这个问题的判断曾经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1956年党的八大鉴于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正确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党的八大提出的正确意见后来在一段时期内没有坚持下去,造成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特别是民生保障受到严重干扰。改革开放以后,1981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再次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必须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大发展社会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既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那么不断解决这一矛盾的过程就构成这个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线。因为发展经济是克服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经济是基础,民生是目的,这也是与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全一致的。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表述与改革开放新时期的表述是一脉相承的,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是生产力的发展、民生需求重心转移的必然结果。
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就是民生概念的基本内涵。民生具有从初级到高级、从基本到多元持续升级的特征,维持生存需要的是初级民生、基本民生,满足发展需要的是高级民生、多元民生,初级民生、基本民生的满足是人类社会一切发展进步的前提条件。《左传·宣公十二年》有云:“民生在勤,勤则不匮,不可谓骄。”这里的“民生”,指的就是民众的基本生计,即《老子》所云:“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恩格斯曾经指出:“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正是从基本民生出发阐释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的。
总之,经济是手段,发展经济的目的是改善民生;社会为经济提供动力,经济为社会提供可能。检验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成果,最终还是要看这个国家国民的民生需求是否得到了相应的满足和提高,这一认识是正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史主题主线的关键所在。
三
社会史的研究证明,欲使“经济目标严格接受社会结构目标的限定”,除了市场的调节以外,还需要政府借助社会政策加以校正。这对政治和文化来说也是一样的——民生需求并不只限于经济目标。这里就有一个“大社会”与“小社会”的关系。对于“大社会”来说,我们通常所讲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都是它的子系统,彼此存在信息传递和反馈关系。从“小社会”的角度来说,需要一个信息传导机制:一是将民生需求准确地传导给经济以及政治、文化诸系统;二是将经济以及政治、文化各系统的反应反馈给社会,确保民生需求得到积极的响应。社会政策的作用在于:调适利益结构(注意不是调整社会结构,社会结构是给定的,是随着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变动的),改革社会体制,完善社会治理,消弭社会矛盾,促进公平正义,推动社会不断进步。这就是社会建设的主旨所在,借用一句经济学的术语,社会建设就是要不断解决民生供求矛盾(回应和保障),正是这种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的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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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种相互间的依赖关系以外,社会史与经济史还有交叉重合的部分,比如就业、收入、消费、人口(如人口红利、人口流动)、城乡结构、社会保障等等,但研究视角有一定区别。在这些交叉重合的领域甚至还形成了独立的分支学科——社会经济史,但社会经济史一定是社会史的视角,如果是经济史的视角就成为经济社会史了,社会史的研究着眼于社会进步,经济史的研究着眼于经济发展;同样的道理还见之于社会史与政治史的关系,社会史与政治史也有交叉重合的部分,比如社会治理(管理)、社会问题、社会政策、社会运动等等,社会史的研究(政治史的研究)在这些彼此交叉重合的领域形成了独立的分支学科——社会政治史(政治社会史);还见之于社会史与文化史的关系,社会史与文化史也有交叉重合的部分,比如教育、宗教、风俗礼仪、文化生活、社会心理、公共文化体系、精神文明建设、熟语概念等等,社会史的研究(文化史的研究)在这些彼此交叉重合的领域形成了独立的分支学科——社会文化史或新文化史、新社会史(文化社会史,文化学或文化人类学或社会心理学的范畴);如此等等。
社会史与其他分支学科不仅存在互相交叉、重合、渗透的关系,也有理论和方法互鉴的关系,这一点尤其体现在社会史与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的关系方面。社会史由于研究对象与社会学、人类学存在一定的近似性,具体研究中使用了不少社会学、人类学的范畴和概念,研究方法上也同样看重田野调查、口述访谈,因而社会史一度被视为历史学与社会学、人类学相交叉的学科。不过,今天这样的观点已经不多了,因为人们发现对历史学尤其社会史研究来说,学科交叉、理论和方法互鉴并不局限在社会学和人类学等学科,正像赵世瑜指出的:“社会史在观念和概念以至方法上受惠的学科绝不仅仅是社会学,而应该是整个社会科学。”有学者就指出:“在历史人类学的蓬勃发展同时,社会史还广泛地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形成了诸多研究领域,如与人口学、计量学相结合的人口史;与医疗、生态环境相结合的医疗史、环境史、生态史;与人口、生态、心态等多学科结合的城市史;还有与社会学、心理学相结合的心态史等等。学者们在这些研究领域内的勤奋耕耘给史学界带来了大量优秀成果,对社会史,甚至历史学的发展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推动作用。”总之,社会史可以视为如赵世瑜所说的“历史学与所有社会科学的对话”。
以上这些原理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史在内的所有社会史研究来说都是通用的。对于当代社会史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史,还需要格外提醒一下的是社会史的历史学本位。一些初学者在尝试撰写当代社会史的研究综述时还经常分不清哪些成果应该属于社会史研究,哪些成果应该属于其他相关学科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我们经常看到社会史之外的社会科学也会作一些历史回顾,或者利用历史数据作计量分析,但其研究的目的是说明当下,而不是解释历史,这一点是需要我们细细加以体会的。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史研究在基本理论方面与一般的社会史研究比较,既有个性,也有共性。中国当代社会史原本就是一个百花园:宏观史、微观史;总体史、专门史;整体史、区域史;以及由此派生出的人口史、妇女史、风俗史、灾荒史、医疗社会史、秘密社会史、社会生活史、社会治理史、社会文化史、社会保障史、环境社会史等。这一领域绚丽多彩,生机盎然,“国史中的社会史”在其中美美与共,散发着独有的芳香。
李文,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摘自:《当代中国史研究》202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