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简称《决定》)强调,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决定》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突出位置,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化改革,对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一、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决定》进一步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经过艰苦的实践探索,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极大地激发和增强了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当前,中国经济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仍存在不少体制机制问题,例如,市场体系仍不健全、市场发育还不充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还存在市场激励不足、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微观经济活力不强等问题。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的优势结合起来,不断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突破创新,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创新力和强大生命力。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是要更多发挥政府作用,而是要在保证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管好那些市场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事情。”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是要弱化或取代市场作用,而是要弥补市场失灵,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二、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突出位置
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决定》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突出位置,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明确“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具有高效率的资源配置、高效能的宏观管理、完备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等特征。
第一,具有高效率的资源配置特征。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市场经济是资源配置最有效率的体制。市场经济通过价值规律、竞争规律、供求规律实现资源配置,能够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配置资源的程度不断增强,范围不断扩大,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和蓬勃生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高效率的资源配置为重要特征,通过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第二,具有高效能的宏观调控特征。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宏观调控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高效能的宏观调控,要求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完善国家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机制,围绕实施国家发展规划、重大战略,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优化各类增量资源配置和存量结构调整。健全预期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第三,具有完备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决定》进一步提出,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企业退出制度等重要基础制度。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只有把基础打深了、筑牢了,才能构建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楼大厦。只有形成完备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才能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进而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为强大的动力。
三、聚焦重点领域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决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等重点领域,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部署。
1.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障。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就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决定》提出“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明确了国有资本布局调整的战略方向,即“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这就要求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有效发挥投资公司产业投资功能和运营公司资本运作功能,加快推进国有资本向“三个集中”领域布局。《决定》强调,“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明确了国有企业要成为原始创新的重要主体,推进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应用的全链条创新,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决定》还提出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这将更好地促进国有经济提高增加值率和整体运行效率。国有经济总体集中在上游领域,国有经济提高效率,对下游行业提升效率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有重要促进作用。《决定》强调,推进能源、铁路、电信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自然垄断行业大多存在于上游基础行业,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有利于下游行业降低生产成本和提升竞争力。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决定》提出,“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核心是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近年来,虽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但由于政策落实不到位,民营企业发展仍面临各种困难和问题。《决定》在市场准入方面明确提出,要“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这对扩大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信心具有重要作用。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关键是破除所有制身份歧视,全面排查和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解决该放开的领域没有完全放开、核心领域和关键环节设置门槛、隐性障碍让民营企业“望而却步”等问题。在融资环境方面,《决定》提出“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并要求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方面要加强民营企业信用状况评价,另一方面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中小民营企业风险补偿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增信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在经营环境方面,《决定》提出“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约束惩戒机制,解决拖欠企业账款这个老大难问题,将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2.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前提。当前影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因素,既有不当竞争和市场干预问题,如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也有市场基础设施联通问题,如符合条件的公共资源交易还没有完全纳入统一平台;还有要素市场制度规则不完善和部分要素市场尚未统一的问题,如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尚不完善,全国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尚未形成。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清除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障碍。
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也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决定》强调“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这就要求加快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清除各种显性和隐性市场壁垒。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明确并严格执行财政奖补、税收返还、出让土地等方面优惠政策实施界限,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严禁违法违规的政策优惠行为,推动各地招商引资从比拼优惠政策的“政策洼地”向比拼营商环境的“改革高地”转变。
加快市场基础设施联通。《决定》提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把符合条件的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规范招投标市场,完善招投标制度规则,及时废止所有制歧视、行业壁垒、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实施全流程公开管理,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将大幅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和市场竞争公平性。
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制。我国要素市场发育仍不充分,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破除阻碍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有利于引导资源要素向先进生产力集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决定》提出,完善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基础制度,这对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金融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决定》还提出,培育全国一体化的技术和数据市场,并要求“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这对发展数字经济特别是迎接人工智能浪潮,更好释放数据要素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潜能具有重要意义。
3.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
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是确保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保障,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把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作为重点任务。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决定》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强调“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权保护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产权保护范围不断扩大,产权保护主体的平等性不断增进,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到更高阶段,社会财富不断积累和扩大,人们对产权安全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产权保护的强度、范围、完整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迫切要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产权保护制度。《决定》还强调,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表明要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特别是要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产权不仅包括物权、债券、股权等有形资产的产权,还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产权,《决定》提出“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有利于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和动力。
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决定》对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提出明确要求。通过规范企业信息披露行为,准确披露产品和服务信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利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也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核心是解决公平准入问题,要求经济管理部门按照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行流程再造,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这对提升政务信息共享和跨领域跨层级监管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最为重要的是适应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积极扩大数字经济市场准入,完善绿色能源领域准入政策,构建与新兴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健全金融领域与风险相匹配的准入制度。
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对加快处置低效和无效资产,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有重要意义。要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建立覆盖所有经营主体的强制退出制度和简易退出制度,健全企业破产机制和制度规范,为大幅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王一鸣,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经济学博士
原文刊发 《中国工业经济》2024年第7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笔谈》专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