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的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在会上表示,巡视制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比如,近年来查处的陈良宇、侯伍杰、徐国健、李宝金、杜世成、何闽旭等案件的部分线索,就是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 视组在巡视中发现的。(8月2日中国网)
对官员进行巡视,以监察其勤政廉政情况,我国古代早已有之,现如今已经制度化了。近年来查处的陈良宇、侯伍杰等案件的部分线索,就是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在巡视中发现的。可以说,巡视制度力促中央反腐,对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功不可没。从干以胜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的发言,我们不难解读出,中央对巡视制度的反腐力度寄予很高的期望。
当然,笔者承认,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能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促进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但是,在现行体制下,巡视制度依然面临很多问题,有很大的局限性。
在古代,帝王下派钦差大臣去巡视地方官员,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而这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根本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虽然现在早已不是封建帝王时代,但是这种制度依然具有自上而下的监督特性。如果这种特性继续持续下去,大权管着小权,监督成效很难达到很大的效果。由于这种制度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监督,监督作用就会大打折扣。
当前,巡视工作确定的职责和任务主要是对党政一把手进行监督。但是,由于巡视组没有办案的职权,也没有调查的职权,被巡视对象即便有问题,如果问题发现不了,巡视制度很难起到对一把手监督的作用。而在监督一把手上存在“上级监督下级太远,同级监督同级太软,下级监督上级太难,组织监督时间太短,纪委监督为时太晚”,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反腐只能是个美好愿望。
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可以看出,任何权力都具有强大的腐蚀作用,权力是产生腐败的最根本的原因。所以,反腐更应倾向于对权力的监督,对权力形成有效的制约。然而,由于制度的约束,巡视制度的监督对象只是掌权者,而不是权力本身,从而没有从根本上监督住权力,预防和遏止腐败。
因此,政府在完善巡视制度的同时,急需要加强横向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力量。因为,自下而上的监督是多数人的监督,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这种具有强大力量的群众监督才是预防和遏止腐败最坚韧的基石。而巡视制度,只不过是反腐的次优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