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晓蓉 李辽宁:教育家精神的三维阐释:历史、理论与实践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900 次 更新时间:2024-05-29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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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晓蓉   李辽宁  

 

“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教育家精神的提出,既有一脉相承的文化基因,又有科学而深刻的理论前提,同时为新时代教师发展确立了精神坐标和实践范式。

一、历史维度:教育家精神是古往今来师者风范的传承发展

教育家精神,是教育工作者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积累和沉淀而成的高尚职业道德、精神风貌和人格品质。教育家精神孕育于五千年中华文化土壤,诠释着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师者风范。教育家精神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时代,呈现出不同的内涵。

古代,教育家精神是职业化“道德教育家”的立业规范。孔子提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等经典论断,主张教师要“率身正行”,成为学生道德效法的典范。《诗经·小雅》用“赫赫师尹,民具尔瞻”描绘教师形象,即只有德行善道,高山仰止的人,才能称之为“教师”。西汉扬雄更是提出“师者,人之模范也”。这一时期,教师职能被定位于“社会教化”,但所“教”并非知识本身,而是道德纲常,教育者是超凡脱俗的“道德教育家和践行者”。

近代,教育家精神是专业化“好老师”的从业理念。这一时期,教育家精神既表现为崇高的德行操守,也表现为对德性培养方法的不懈探索。时任北大校长蔡元培提出,“教育者,养成人格之事业也。”他强调教师应关注学生,反对呆板僵化,提倡美育、健康教育、人格教育等。清华校长梅贻琦则主张要借助团体运动“去练习舍己从人,因公忘私的习惯”,历练“胜固大佳,败亦无愧”的精神品格。

当代,教育家精神是育新人“经师人师”的境界风范。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彰显了教师的责任担当;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明确了教师的职业素养;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体现了教师的情怀使命;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标示着教师的境界取向。教育家精神的内在要义,既提供了新时代教师立身之行为范导,如“勤学笃行、求是创新”;又提出了新时代教师从业之范式要求,如“乐教爱生、甘于奉献”,从根本上指引着广大教师既做“经师”、又做“人师”,不断提升精神境界。

二、理论维度:教育家精神是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时代映现

教育家精神不仅具有五千年中华文化的源头活水,而且具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根基。

马克思主义“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价值诉求是教育家精神的形成动力。在马克思那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不是抽象空洞的逻辑演绎,也不是虚无缥缈的“乌托邦”幻想,而是关于“人应当怎样存在”的现实思考。其中内蕴着人应当具备的全面素养、报国爱国的情怀担当以及乐业奉献的生活态度。教育家精神作为新时代教师坚守和践行“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精神写照,深刻昭示着教育者以身示范引领和推动时代新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自觉担当。

马克思主义“为全人类而工作”的职业信念是教育家精神的境界标识。在中学毕业论文中,马克思就确立了“为全人类而工作”的理想抱负,这一崇高理想引导着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从理论走向实践,不断取得胜利。“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是“为全人类而工作”的崇高理想在新时代教育领域的创新和发展,激励着广大教育工作者在教育实践中播散仁爱之心和人类情怀,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马克思主义“人是人的最高本质”的实践原则是教育家精神的本质要义。马克思在《〈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导言》中明确指出:“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一思想深刻批判了将人的本质外化、异化,确立了从人本身入手思考人的本质、发现人的本真,开发人的潜能这一实践原则。教育的本质就在于引导人去发现和实现人的本质,即“启智润心”,而非分数、文凭等外在化体现。教育家精神内蕴的育人智慧,正是这一实践原则的现实体现——根据每个人的个性,施以最贴切的教育,即“因材施教”。

三、实践维度:教育家精神是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根本遵循

“今天的学生就是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主力军,广大教师就是打造这支中华民族‘梦之队’的筑梦人。”“一个人遇到好老师是人生的幸运,一个学校拥有好老师是学校的光荣,一个民族源源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好老师则是民族的希望”。教育家精神,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用教育家精神形塑教师“乐教爱生”的职业观念。职业观念是个体对职业的认识和态度。新时代新征程要求广大教师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志向,肩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担当;时刻坚守初心,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具备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敬业爱岗,不辱使命。“做好老师,就要执着于教书育人”,“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帮助“学生成长为有用之才”。

用教育家精神强化教师“学高身正”的职业素养。职业素养是个体在职业活动中需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师者,人之模范也”。这要求广大教师,一方面要在道德品行上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体现“有信仰的人讲信仰”,为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另一方面,要在执教态度上做到勤学笃行、求是创新,以勤学为前提、慎思为基础、笃行为关键,不断积累深厚学养,不懈探索育人智慧,为学生提供最“切己”的教育,助推学生的生命成长和学识增长。

用教育家精神培育教师“弘道为公”的从业境界。作为个体职业生涯的向往和追求,从业境界通常表现出由低到高的层级性。“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而“弘道是比授业更高的事务”。新时代教师要超越“得到”与“得道”的境界,将“胸怀天下、以文化人”作为事业追求和人生向往,在弘扬真理的过程中思“国之大者”,铸“国之重器”,育“国之栋梁”。

历史、理论和实践,三者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内在关联。历史维度是理论维度的基础;理论维度是在历史进程中形成、发展和完善;理论维度、历史维度统一于实践维度,是实践维度的科学反映。广大教师要从整体性上把握教育家精神的内在意涵,深刻领悟教育家精神的精神实质,不断提升自身教育素养。

 

(作者分别为余晓蓉: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四川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李辽宁: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文为教育部思政专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中小学一体化学习进阶研究”(23JDSZK146)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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