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欧美发达工业民主国家在基本政治制度与经济发展水平上具有许多相似性,但面对2010年代以来的社会冲击,却在民主政治运作上呈现出许多重要的差异。以美国、英国、法国与德国四个国家为例,有的国家崛起了新的重要政治家与新的重要政党,有的国家则没有。这些政治现象的差异反映了这些国家现有政党体制稳定性的不同。本文关注的研究问题是:为什么同为西方发达工业民主国家,在面对类似的社会冲击时,现有政党体制会呈现出相当程度的分化?作者认为,这些国家选举制度设计的不同是导致它们近期政党体制的变迁与分化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社会冲击;选举制度;政党体制;民主稳定性
一、研究问题与文献回顾
2010年代以来,西方世界出现某种政治新现实。比如,2016年,政治素人唐纳德?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2017年,并非法国两大主要政党候选人的埃马纽埃尔?马克龙当选法国总统,其创立的新政党“共和前进!”一举赢得法国议会大选,同时,国民阵线领导人玛丽娜?勒庞也进入总统选举第二轮决赛;2017年,德国成立仅5年的新政党另类选择党突然崛起成为德国议会第三大政党;然而,与此同时,跟上述三国相比,英国似乎保持着现有政党体制的更大稳定性。美、英、法、德四国在政治现象上的差异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有无新的重要政治家崛起,二是有无新的重要政党崛起。在本文中,前者是指非职业政治家或非传统主要政党的政治领袖当选政府首脑,后者是指一个新兴政党在议会或议会下院(下文简化为议会)选举中成为主要政党,具有影响组阁的潜在力量。
一般认为,2010年代以来的政治新现实跟欧美国家这些年受到的社会冲击有关,特别是全球化及其反弹、经济与社会不平等程度相对上升以及族裔政治与移民政治在各国的头起,等等。这些社会冲击确实困扰着整个西方世界,挑战着这些国家现有民主与政党体制的稳定性。问题在于,尽管欧美主要发达工业民主国家所面对的外部社会冲击是相似的,但是上述四个主要国家在政治上的反应差异却很大。按理说,美、英、法、德四国无论基于何种理论,都是较为相似的发达民主国家。它们的经济都是高度发达的,民主政体相对稳定且有效,文化上则同属于基督教文明。既然如此,看起来很相似的欧美发达民主国家,在面对类似的外部社会冲击时,为什么政治上的表现会呈现很大的差异?简而言之,这四个国家在有无新的重要政治家崛起和有无新的重要政党崛起两个方面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如果说这两个方面构成了衡量现有政党体制稳定性的重要指标,那么这项研究关心的问题是:到底是何种原因导致了欧美主要发达民主国家现有政党体制的变迁与分化?如何解释这种不同国家之间的差异呢?
上述政治现象涉及新政治家现象、新政党现象、民主稳定性与政党体制稳定性等许多理论问题。而学术界在这些问题上已经形成许多代表性的研究。第一类文献是针对上述重大政治现象的就事论事的研究。一种观点认为,新政治家与新政党的崛起是社会结构变革的产物。比如,有学者认为,马克龙与“共和前进!”的获胜,以及勒庞带领国民阵线的崛起,源于法国新的社会分裂,即移民环境等后现代议题替代了原有的阶级议题。有研究认为,正是全球化及其相关问题导致了美国的激进保守主义转向了民粹主义方向,而特朗普持有的“另类民主民族主义”实际上是对美国移民政治现象的回应。另一种观点认为,特定政治家与政党的崛起同其自身的特性、议题和意识形态立场有关,或者说很大部分是由于它们自身的主动因素。比如,有学者将民粹主义视为一种选举话语与动员工具,而特定政治家与政党对民粹主义的熟练运用有助于提升支持率。德国另类选择党的崛起,就同其民粹主义的话语构建有关。还有研究认为,政治家与政党可以通过将族群议题、移民焦虑等与传统经济社会政策议题相结合来吸引特定选民,或是利用社交媒体等来塑造选民的政治偏好,进而达到影响选举结果的目标。
第二类文献则聚焦民主体制稳定性与政党制度稳定性的研究。新政治家与新政党是否易于崛起是衡量民主体制与政党体制稳定性的指标。有的研究主要关注民主国家内部的社会分裂与政治分裂,包括阶级、族群、宗教、地区等维度的分岐,以及由此引发的政治冲突与对抗。事实上,目前西方发达民主国家面临的新现实的社会冲击,主要来源于身份认同与族群政治。还有的研究更强调政治制度主义视角,关注制度类型与设计对于民主稳定性、政党体制稳定性的影响。比如,林茨引发的议会制与总统制的论战,关注的就是行政-立法关系对民主效能与稳定的重要影响。还有研究是围绕迪韦尔热定律展开的,即选举制度如何影响政党体制及其稳定性。一个流行的观点是,纯粹的比例代表制容易导致极化多党制或碎片化政党体制,进而导致民主不稳定,如德国魏玛共和国(1919-1933年)。共识民主理论则认为,比例代表制不会影响政党体制与民主的稳定性。包刚升的一项研究认为,在第三波民主化中,比例代表制并未导致普遍的极化多党制,原因在于比例代表制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做了增设政党当选门槛和缩小选区规模等改进。除此之外,还有学者关注行政机关选举与立法机关选举之间的互相关联,有“燕尾效应”和“蜜月效应”等表述。比如,总统候选人的受欢迎程度与获胜,可能会推动其所在政党在议会选举获得优势。
综上所述,目前研究文献要么关注具体的“崛起现象”及其相关逻辑,要么关注更为一般意义上的民主政体或政党体制稳定性背后的结构与制度原因。这为这项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所有这些研究本身并没有回答这篇论文所提出的问题,即到底是何种原因导致了欧美主要发达民主国家现有政党体制的变迁与分化?基于政治制度主义的理论路径,本文认为主要是美、英、法、德四国在选举制度设计上的差异导致了上述不同的变迁与分化。本文的主要观点是:在2010年代以来类似的全球性社会冲击之下,美、英、法、德四国现有政党体制的变迁与分化——可用有无新的重要政治家崛起和有无新的重要政党崛起两个指标来衡量——主要是因为这些国家选举制度设计上的差异。具体而言,正是政府首脑选举方式的差异以及议会选举制度的差异及其联动效应,决定了这些国家现有政党体制在社会冲击之下的变迁与分化。
二、主要观点与分析框架
本文从政治制度主义的理论路径出发,以选举制度类型与设计作为核心解释变量,尝试分析欧美主要国家在受到相似的社会冲击时政党体制产生不同的变迁与分化的深层原因。本文立足于对两种选举制度及其联动效应的考察:一是政府首脑选举制度,议会制、总统制与半总统制下的政府首脑选举方式不同。议会制为间接选举,政府首脑及内阁由议会产生;总统制与半总统制通常是直接选举。二是立法机构选举制度,即议会是由领先者胜出制、两轮多数选举制和比例代表制中的哪种选制度选举产生的。除此之外,政府首脑选举与立法机构选举还会产生“联动效应”,即一方的优势可能会带动另一方的优势。比如,明星级新政治家的崛起往往有助于增加其所领导的新政党崛起的可能性,即联动效应上的“强化”;反过来说,新政党的首先崛起也可能反过来催生新的重要政治家,给原本在议会制条件下难以快速崛起的新政治家提供可能性,即联动效应上的“逆转”。具体而言:
第一,在政府首脑选举制度上,与议会制下政府首脑间接选举相比,总统制或半总统制下的直接选举更容易导致新政治家的崛起(论点一)。政府首脑的产生方式分为两类:一是经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即便经过美国这样的选举人团计票方式),二是通过议会程序间接选举产生。其实,就政府形式或行政-立法关系而言,前者就是总统制(美国)与半总统制(法国),即选民经由民主投票直接选举总统;后者就是议会制(英国与德国),即选民先经过民主投票选举产生议会议员,然后再由议会选举或决定政府首脑人选——后者通常需要在议会获得多数支持。
政府首脑选举制度设计的不同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新兴政治家崛起的难易程度。背后的主要机制是:一个新兴的明星政治家通过一次性全国普选获得成功,要比一个新兴政治家领导自己政党的一大批政治家同时在全国获得多数选区的成功更容易。在总统直接选举制度下,总统候选人只需要在一场简单多数制或两轮多数制的总统大选中击败其他单个候选人,即可当选总统。但在首相或总理间接选举制度下,首相或总理需要以单个政党或政党联盟控制议会的多数议席,这意味着其必须要领导自己的政党同时赢得全国较多单个选区的选举成功。显然,后者难度更高。尤其是,欧美主要发达民主国家往往有着较为强大的主要政党。一个新政治家要想以这种方式实现选举突破,成为政府首脑,往往会遭到既有主要政党的强有力阻击。
这种首脑选举方式的差异,关键还在于“谁投票”的问题。直接选举总统,则选民拥有的权力比较大;间接选举首相或总理,则精英拥有的权力比较大。后者相当于一道针对政府首脑候选人的“同行审议”程序,所以,经由议会议员间接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往往是政治经验丰富、政治网络深厚的老牌政治家。相比而言,在政府首脑直接选举制下,无论是政治新人,还是政治局外人,只要他们具有足够魅力,能成为政治明星,能提出符合大众诉求的政纲,就能吸引到大量选民的支持。
第二,就议会选举制度而言,相比于两轮多数选举制与比例代表制,新政党更不容易在领先者胜出制下实现崛起(论点二)。在领先者胜出制下,一个政党的选举结果取决于该政党派出或推荐的候选人在全国各个单个选区跟其他政党候选人之间的一一对决。领先者胜出制的一个常见结果是更容易导致两党制,比如像美国和英国。这也是迪韦尔热定律的发现。在这种情况下,全国的一个个单个选区往往主要是被全国性的两大主要政党垄断,或者是被区域性的两大政党垄断的。一个新兴政党要想获得选举成功,意味着它要一下子吸引或培养许许多多在全国各个单个选区具有影响力的政治家或候选人。这对于一个新兴政党而言是极难做到的。从理论上讲,领先者胜出制往往会带来“获胜者红利”,或大型政党红利,即放大政党赢得的席位与选票之间的优势比,从而使新兴政党或小党更难赢得每个选区的议席。因此,美国和英国议会的选举制度更难孕育成功的新兴政党。
跟领先者胜出制相比,两轮多数选举制和比例代表制都更有利于新兴政党与小型政党。迪韦尔热认为,比例代表制倾向于导致形成多党制,两轮绝对多数决定制倾向于导致形成多个彼此存在政治联盟关系的政党。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没有一个或两个主要政党居于绝对的支配地位,选民的政党认同往往更加脆弱。新兴政党就更容易获得发展机会。特别是,当实行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时,一个富有魅力的政治家外加一个富有号召力的政治纲领,往往很容易帮助一个新兴政党的快速崛起。就议会选举制度而言,法国是两轮多数决定制,德国是混合型选举制度——即半数左右议席由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跟领先者胜出制相比,法国与德国议会的选举制度为新兴政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机会。
第三,政府首脑选举和议会选举还存在着微妙的联动效应。这是指政府首脑选举有可能会影响议会选举,而议会选举有可能会影响政府首脑选举。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同样的议会选举制度下,政府首脑的直接选举制度(即总统制或半总统制)更有利于推动新政党的崛起(论点三)。这是新兴的明星政治家通过赢得总统大选,来影响议会选举结果的情形。背后的机制是,新兴政治家当选或可能当选总统会带来一种“明星效应”。无论是出于对总统候选人个人特质的爱屋及乌,或是对其所在政党的特定的意识形态认同,都有可能推动选民把对明星政治家的支持扩展到在议会选举中对总统所在政党的支持。特别是,如果议会选举制度不是领先者胜出制,这种联动效应带来的“强化”可能会进一步放大。
另一个重点在于:在政府首脑间接选举制度(议会制)下,新政治家能否崛起关键在于新政党能否赢得议会的较多议席、甚至是多数议席,而这在非领先者胜出制条件下更可能出现(论点四)。这一观点,前文已有论述。简而言之,在议会制条件下,新兴政党获得巨大成功,才能催生新的重要政治家。这是政治新星在议会制条件下实现崛起的主要路径。尽管在议会制条件下,新政治家更不容易崛起,但如果新政治家所领导的新兴政党成为议会的主要政党或多数政党,则能反过来推动新政治家的成功。尤其是,当议会选举制度是非领先者胜出制时,这种联动效应带来的“逆转”就更容易实现。
基于上述讨论,图1呈现了选举制度如何影响政党体制分化的基本逻辑。首先,可关注政府首脑是否通过直接选举方式产生?如果是,则新政治家更易崛起;否则,更难崛起。其次,可关注议会选举制度是否为领先者胜出制?如果不是,则新政党更易成功;否则,即为领先者胜出制,新政党更难成功。再次,可考察两者之间的联动效应。在政府首脑直接选举制(即总统制或半总统制)下,如果议会选举制度是非领先者胜出制,即比例代表制或两轮多数选举制,总统选举更有可能对议会选举产生强化的联动效应。此种条件下,新政治家在总统选举中的成功,更容易推动新政党在议会选举中的崛起。而当政府首脑为间接选举制度(议会制)时,原本新政治家是不容易崛起的,但在非领先者胜出制下,当新政党获得议会选举的巨大成功时,有可能产生逆转效应,即催生新兴政治家的突然崛起。接下来,本文将对这四个国家进行更为具体的案例研究。
三、案例研究与国别比较
(一)美国案例
201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化的加深,以及经济议题与身份认同、移民议题的合流,美国社会涌起大量诸如限制移民的呼声,对本土工人的工作及本土文化威胁的担忧,以及政治不信任的加剧等方面的争议与焦虑。在这些冲击之下,美国的政党政治发生了变化——呈现出一种“可能的新人”与“坚固的旧党”之间的组合。一方面,“政治素人”唐纳德?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构成了这一时期美国在政治领袖方面的新变化。2016年总统选举中,特朗普作为缺乏从政经历,以企业家及媒体人的身份为公众所知的政治新人,却能突破共和党党内初选重围,并在大选中以46.1%的民众得票率,获得全美538张选举人票中的304张票,成功击败民主党经验丰富的老牌政治家希拉里?克林顿,当选美国总统,参见表1。另一方面,社会冲击并未改变美国两党制的稳定格局。无论是总统大选中总统候选人的所属党派,抑或是议会选举中众多议员的党派归属,基本都由民主党与共和党这两大主流政党“平分秋色”,留给第三党的生存空间十分狭小,参见表1和表2。
学界不乏对特朗普的获胜进行研究的文献,尝试回答其胜利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本文分析的侧重点在于探寻“特朗普现象”背后的制度逻辑——政府首脑的直接选举制度更容易导致新政治家的崛起(论点一)。从制度程序上看,总统诞生须经党内初选与全国大选两个过程。就全国大选而言,美国实行选举人团制度。当总统候选人赢得州大众选票的相对多数,就能赢得该州全部的选举人票,而获得绝对多数选举人票的候选人,将成为选举的最终赢家。在这一民主选举制度下,总统候选人只需要在大选中击败另一党的单个候选人,即可以当选总统。且相较于法国情形,美国在全国大选中,往往主要是民主党与共和党的2名候选人参与角逐。这同样比议会制下由单个政治家领导自己政党的一大批政治家同时在全国获得多数单个选区的成功更容易。
除此之外,总统制与议会制的首脑选举方式的差异,还体现在“谁投票”的问题上。选民的民主投票方式使民众的权力较大,而间接选举制度下政治精英的权力更大。这一性质具有两个层面的影响,一是精英与大众对政治家的选择存在差异与侧重。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两党的党内初选制度也为政治新人的崛起提供了相当的可能性。事实上,两党总统提名程序在绝大多数州都经历了从精英向大众的转变——从最初的一小群政治精英非正式地决定,到党团会议主导,再到党团会议和初选并存,到现在以初选为主导的过程。这实际上减弱了“同行审议”的筛选效用,为政治新人在全国大选中崭露头角提供了程序上的可能性。莱维茨基和扎布拉特也因此认为,特朗普能获得共和党提名并当选总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美国过去由全国和地方性政党领袖、政党精英提名和决定本党总统候选人的方式,已经演变为由普通党员投票来决定候选人。尽管两党仍不同程度地保留着超级代表名额,但其数量和作用都相对有限,如2016年两党初选中,民主党的超级代表比例为14.9%,而共和党的超级代表仅占4.4%。除此之外,由于党内初选中,候选人政策、立场的区分度相较于全国大选并不突出,加之各州复杂的初选程序设定,共同对候选人在金钱、宣传等方面的实力提出要求。即便候选人缺乏政治经验,但如果有足够时间和金钱去宣传动员,仍有可能成为总统候选人。
二是大众政治为具有鲜明个人特色的候选人提供了一条开放式的渠道。在这一过程中,候选人如何将自己的政策立场、意识形态及个人形象特点传达给民众将显得尤为重要。即便是政治新人,只要具有足够魅力,能成为政治明星,能提出符合大众诉求的政纲,能动员起具有相似特点、持有类似情感认同与政治立场的特定民众参与投票,就能有较大的获胜概率。正如一些研究所指出的,特朗普所持有的强烈反移民立场,强调白人族裔文化的主导性,以及在经济社会政策上的保守主义态度等,贴合了美国社会中特定选民的诉求。进一步说,大众民主投票的方式,对候选人背后的资金实力、竞选能力与选举策略等技术性要素提出了更直接的要求。无论是组织竞选团队、竞选演讲与电视辩论,或是游说等,相较于政治经验,这些方面的因素在现实中可能更具支配性。此外,自媒体的兴起也为那些特色鲜明、具有个人魅力的政治家提供了快速提高个人影响力的可能性。特朗普的竞选就大大受益于自媒体的传播力量。
继而言之,对于“旧党为何坚固”这一问题,文本将从论点二展开讨论——就议会选举而言,新政党更不容易在领先者胜出者制下实现崛起。领先者胜出者制是指在单一选区中,选民为议员候选人投单票,拥有相对最多选票的候选人当选。这一制度意味着,一个政党需要派出候选人在全国各个单个选区跟其他政党的候选人一一对决,在每一选区有且仅有一个胜出的候选人。新兴政党要想崛起,要求其能一次性派出在全国众多选区具有影响力的候选人,才能达到在一次选举中赢得较多议席的目标。另外,领先者胜出制所带来的“获胜者红利”,往往会放大原先主要政党赢得的席位与选票之间的优势比,从而使新兴政党或小规模政党更难在选举中获得席位。
这样,在美国议会选举中,罕有第三党或独立候选人能对共和党与民主党在议会中的议席形成有效挑战。2000年以来的美国众议院选举结果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参见表2。而美国参议院的选举结果也类似,这里就不再赘述。总的来说,在领先者胜出制下,两大主要政党及其议员的优势会非常突出。另外,有研究表明,在2012至2016年的选举中,一些曾坚定支持民主党的工会成员转而支持共和党,后者同样存在部分受过大学教育的白人向民主党倒戈的情形。这意味着,由于既有大党已形成具有垄断性的地位,选民即便要改变其政党支持,也更有可能在“坚固的旧党”之间作选择。
(二)德国案例
德国政党政治最近一二十年呈现出许多重要的新变化。201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及其带来的难民危机与移民危机,国内族群宗教多样性的提升,疑欧主义的盛行,以及政治不信任的加刷,在德国掀起了基于族群、宗教的民族主义与保守主义浪潮。这就冲击了德国现有政党体制与政诒力量的分布格局。
在这些冲击下,德国最近十年的政治变迁集中体现在议会(联邦议院)中新政党的兴起上,对原先较为稳定的德国政党体制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冷战结束与两德统一之后,德国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温和多党制的政党体制格局。“联盟党”(由基督教民主联盟、巴伐利亚基督教社会联盟组成)与社会民主党是两大主要政党,自由民主党、左翼党、绿党等小型政党有时能以“关键性小党”的角色参与联合政府。然而,在2017年议会选举中,2013年成立的、被视为极端右翼政党的另类选择党表现颇佳,凭借94个议席一举成为议会的第三大政党,创造了战后德国联邦议院新政党中的最佳选举成绩。但另一方面,从近三十年的选举数据来看,德国政治新人并不容易崛起,老牌政治家依然占据主流,参见表 3。
从制度主义的视角出发,本文认为正是由于德国联邦议院选举所实行的混合型选举制度——主要是半数左右议席由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为新政党的兴起提供了机会(论点二)。这一选举制度的具体特点是,议会中半数左右的议席由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半数左右议席则通过单一选区领先者胜出制选出。正如迪韦尔热所论述,比例代表制倾向于导致形成多党制。因为在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下,一个富有魅力的政治家外加一个富有号召力的政治纲领,就极有可能赢得相当比例的选民支持,进而帮助一个新兴政党实现快速崛起。从2017年德国联邦议院的选举结果来看,另类选择党在第一票(领先者胜出制)以11.5%的得票率,仅得到3个单一选区席位,而绝大部分多数制议席均由联盟党与社会民主党收入囊中,但在第二票(比例代表制)却能以12.6%的得票率,赢得91个席位,参见表3。2021年联邦议院选举结果也是类似的。这恰恰提供了一个完美的对比实验——正是因为德国混合型选举制度中包括了半数左右的比例代表制议席,进而为新政党的崛起提供了更大的机会。
与此同时,德国政治领导层表现出相当的稳定性,即近年来鲜有政治新人实现成功的崛起。这同德国议会制下政府首脑间接选举制度有关,新政治家要在这一制度下实现成功并不容易(论点一)。根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规定,德国总理需要经过联邦议院过半数的支持方能当选。经由议会议员间接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往往是政治经验丰富、政治网络深厚的老牌政治家。新政治家要在这种政府首脑产生机制下崛起,意味着他必须要领导自己的新政党同时赢得全国较多单个选区的成功,并最终控制联邦议院的多数议席或较多议席。德国另类选择党最近两届的选举成绩非常突出,但远未达到能使其政党领袖成为德国主要政治家的议席数量门槛。
进一步说,德国历史上还存在一个恰当的补充案例,即魏玛共和国时期阿道夫?希特勒与纳粹党的崛起。通常,在议会制条件下,新政治家不太容易崛起。但在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下,新政党一旦实现崛起并能控制议会下院过半数或最多议席时,则可能产生联动效应中的“逆转”,即使得原本在议会制下崛起机会渺茫的新政治家实现成功崛起(论点四)。尽管在严格意义上说,德国魏玛时期的政治制度是半总统制和比例代表制的组合,但希特勒的崛起,经历了先成为总理、再成为总统的过程。当希特勒成为政府总理时,即已完成新政治家的崛起过程。事实上,希特勒的崭露头角可以追溯至1930年的联邦议院选举,其领导的纳粹党以18.3%的得票率拿下107个席位并一举成为议会第二大党。在随后1932年举行的两次议会选举中,纳粹党的得票率分别跃升至37.3%和33.1%,超越了原先的最大政党社会民主党,稳居得票率与席位数的榜首。基于此,希特勒于1933年由时任总统兴登堡任命成为政府总理。“由此可见,正是纳粹党在议会选举中的成功,推动了希特勒从政治新人到总理的崛起之路。这也构成了新政治家崛起的第二种路径。
(三)法国案例
2010年代以来,法国社会出现了诸如经济增长疲软、大规模移民、多元文化冲突以及恐怖主义等日益严峻的问题。与此同时,法国主流的中左翼社会党与中右翼共和党(前身为人民运动联盟)对这些问题的解决不力,也加深了选民对主流政党和政治机构的不信任态度。
在上述社会冲击下,法国政治与政党体制的变化同时发生在政治家与政党两个领域——既出现了新的主要政治家,又崛起了新的政党。2017年的选举,打破了以往社会党与共和党主导的政党体制。在总统选举中,并非法国两大主要政党候选人的埃马纽埃尔?马克龙成功当选法国总统。同时,国民阵线(现国民联盟)的领导人玛丽娜?勒庞也进入总统选举第二轮决赛,实现了该党的历史性突破,参见表4。在随后进行的法国议会(国民议会)选举中,马克龙创立的新政党“共和前进!”一举赢得议会大选。而共和党与社会党两大政党,仅获577个议席中112席和30席的历史最低成绩,参见表5。
法国政党政治与政党体制的相对不稳定性可以用选举制度的设计来解释。首先,法国新政治家为何能崛起的机制,同美国案例是类似的——即政府首脑的直接选举制度对新政治家的崛起具有积极作用(论点一)。法国总统选举是选民直接投票产生,在规则上实行两轮投票制——如果第一轮投票中没有候选人获得过半数选票,则得票前两名的候选人进入第二轮投票,再由第二轮中获得相对多数选票者当选总统。相较于美国大选中两党竞争的格局,法国总统选举的第一轮投票通常较为分散。一般而言,候选人获得约20%的选票就有机会进入第二轮的总统决赛,参见表4。这一制度设计,客观上降低了政治新星在法国政治舞台上崭露头角所需的选票门槛。
近年来,法国老牌政党与政治家的民众支持率出现了普遍的下降,这就为政治新人和新政党的崛起提供了政治空间。马克龙就是能够把握这一政治机会的新兴政治家。2017年总统选举中,持有中间立场并颇具个人魅力的马克龙,以新兴政治家和新兴政党领袖的身份参选,成功挑战了传统大党推出的政治领袖而一举当选法国总统。尽管持有鲜明的反移民、反经济全球化,倾向于代表年轻的中下阶层群体的勒庞最终没能成为总统,但这次选举也构成勒庞及国民阵线在选举政治上的新突破。当阶级冲突、欧洲一体化、移民问题和恐怖主义等议题逐渐重塑或加剧着法国的社会分裂时,那些能敏锐地捕捉这些变化并将其迅速反映到其政策立场中的候选人,更能在竞选中赢得先机并占据头筹。而法国半总统制条件下的政府首脑的直接选举制,恰恰为新人和新政党提供了更多的政治机会。
其次,关于法国议会选举中新政党为什么有机会崛起的讨论,则根植于论点二的逻辑——即法国国民议会选举实行的两轮多数选举制(非领先者胜出制)有利于新政党的崛起。这一选举制度的具体规则是,在单一选区中,如果候选人在第一轮投票获得绝对多数选票(且满足登记选民的四分之一)则当选为议员,否则由登记选民得票率达12.5%的候选人进入二轮投票并以相对多数规则当选。在这一规则下,法国形成了多个彼此存在政治联盟关系的政党,为新党的诞生与小党的生存提供了包容的制度空间。这实际上也符合迪韦尔热定律的发现。尽管各党派的议席主要产生于第二轮投票中,但这种选举制度跟领先者胜出制相比,法国第一轮选举中的选民态度更接近于比例代表制的情形,这就给新兴的议题型或其他政党提供了在第一轮投票中崭露头角的良好机会。
值得一提的是,同为非领先者胜出制的选举制度类型,法国新政党崛起的力度似乎相较于德国更大。本文的解释框架认为,在议会选举制度均为非领先者胜出制的条件下,政府首脑的直接选举制度可能会带动新政党的快速崛起。本文将其称为政府首脑选举对议会选举所产生的“强化”的联动效应(论点三)。这意味着政治新星一旦赢得总统大选或成为呼声极高的总统候选人,则会影响议会的选举结果,有利于其所在的新兴政党快速崛起。当法国,总统选举与议会选举保持一前一后的时间差,且间隔时间较短时,就容易出现“蜜月效应”。事实上,自2002年至今的法国议会选举,基本都遵循了这一逻辑。无论是出于对总统个人特质的爱屋及鸟,或是对其所在政党特定意识形态的认同等,都有可能推动选民把对明星政治家的支持扩展到在议会选举中对其所在政党的支持之上。因此,与议会制条件下德国的情形不同,法国往往能以新政治家的成功去带动新政党的成功,马克龙与“共和前进!”的双双获胜即是联动效应的体现。
(四)英国案例
英国经历了与其他欧美主要发达民主国家相类似的社会冲击。2010年代以来,英国社会对欧洲一体化和大规模移民的焦虑不断增加,国内则是右翼对经济增长乏力的担忧与左翼对于阶级固化的担忧结合在一起,所有这些一同对英国政治与政党体制构成了冲击。但跟上述国家的案例相比,英国的政党体制保持了更高的稳定性。上述社会冲击并未撼动英国在长期中形成的以保守党和工党主导的政党体制与政治格局。最近二十年,在英国6届政府中,工党单独执政2届政府(2001-2010年),保守党单独执政或与规模较小的自由民主党联合执政4届政府(2010年至今),参见表6。由此可见,无论是政党,还是政治家,英国的政党体制都表现出显著的稳定性。在此期间,英国——至少是内政意义上,未包括欧洲议会选举—既未受到新政的显著挑战,也没有出现新政治家的崛起。
面对类似的社会冲击,为什么英国的政党体制依然能保持良好的稳定性呢?按照本文的分析框架,英国恰好属于政府首脑间接选举与领先者胜出制相结合的制度类型。这意味着,无论是对于新政党,还是对于新政治家,英国现有的政治制度都难以为其提供有利的空间与机会(论点一、论点二)。就政治家的崛起而言,英国首相须经议会选举产生,且往往由议会多数党领袖出任。相较于美国和法国总统直接选举制度,即有影响力或魅力的新兴政治家依靠个人特质或富有吸引力的政治纲领就有机会胜出,英国新兴政治家的崛起取决于其能否在议会下院取得过半数或相对较多议席的支持,而这要求他领导自己的新政党在全国许多单个选区赢得选举成功,而这一点对新兴政治家来说是极难做到的。
类似的,在领先者胜出制下,新政党要想在议会大选中崛起往往是困难重重。众所周知,英国政党体制总体上以两党制为基本特征,保守党与工党在全国绝大部分选区拥有支配性的优势——苏格兰地区则主要是保守党与苏格兰民族党的对决。这也符合迪韦尔热定律所揭示的一般规律。在这种选举制度与政党结构之下,新政党要想实现单个选区的突破都难度很大,何况要实现在全国许多选区的整体突破。以奈杰尔?法拉奇领导的英国独立党为例,该党在2015年的英国议会下院选举中获得高达12.6%的得票率,但仅仅得到了1个议席。这生动地展示了领先者胜出制发挥了英国现有政党体制的稳定化作用。
英国的欧洲议会选举恰好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对比案例。与领先者胜出制不同,英国的欧洲议会选举实行的是比例代表制。但除此之外,这两种类型的选举所对应的社会背景与选民状况几乎完全相同,正好提供了一组对比实验。表?记录了2004年至2014年英国的欧洲议会选举结果,英国独立党在3届选举中都取得了相对突出成绩。
在比例代表制下,新政党显然更有可能实现快速崛起。由此可以得到的推论是:如果英国议会下院实行比例代表制,那么英国独立党早就已经成为英国国内政治中的主要政党了;如果英国欧洲议会选举实行领先者胜出制,那么英国独立党大概也没有多少机会能够实现作为一个新政党的快速崛起。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对美、英、法、德四个发达工业民主国家进行横向与纵向上的比较研究,论证了从制度主义视角提出的四个核心论点。尽管四个国家的具体情形千差万别,但美、英、法、德四国政党体制的变迁与分化,都有着类似的一套因果机制——政府首脑的直接选举制度有助于新政治家崛起,非领先者胜出制的议会选举制度有助于新政党崛起。首脑选举与议会选举之间可能会产生强化的联动效应或逆转效应。因此,面对类似的社会冲击,这些基本政治制度相似、发展水平相当的欧美发达民主国家的政党体制的变迁与分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们在政府首脑与议会选举制度上的具体设计。表8总结了四个国家选举制度的差异以及它们政党体制的变迁与分化。
四、理论总结与启示
总的来说,本文对美、英、法、德四个国家政党体制的比较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它们同为发达工业民主国家,同时受到了类似的社会冲击。本文基于政治制度主义的理论路径,解释了2010年代以来四个国家在应对类似全球性社会冲击时政党体制的变迁与分化背后的原因。
本文把选举制度设计的差异作为核心变量来解释这些国家政党体制的变迁与分化。具体而言,作者的主要观点是:第一,就政府首脑选举制度而,同议会制下政府首脑间接选举相比,总统制或半总统制下的直接选举更容易导致新政治家的崛起。第二,就议会选举方式而言,相比于两轮多数选举制与比例代表制,新政党更不容易在领先者胜出制下崛起。第三,在同样的议会选举制度下,政府首脑的直接选举制度有利于形成“明星效应”以推动新政党的成功,这是联动效应带来的“强化”。第四,在非领先者胜出制条件下,如果新政党赢得了议会选举的巨大成功,那么就有可能推动代表新政党的新政治家实现在政治上的崛起,这是联动效应带来的“逆转”。
本文继而通过对美、英、法、德四个民主政体的案例研究论证了上述观点。多国的横向比较展现了这些国家政党体制稳定与变迁的多样性,同时体现了其背后逻辑体系的一致性。从类型学角度分析,美国是总统直接选举和议会领先者胜出制的组合,新政治家崛起相对容易,但新政党兴起较为困难,表现为2016年政治新人特朗普的选举成功,但美国的两党制仍然非常坚固。德国是政府首脑间接选举和议会混合型选举制度的组合,进而为另类选择党的崛起提供了制度基础,但新政治家的崛起难度很大。法国则是既有新政治家(马克龙)崛起、又有新政党(“共和前进!”)崛起的组合,原因在于法国是政府首脑直接选举与议会两轮多数选举制的组合。而英国是政府首脑间接选举和议会下院领先者胜出制,这套选举制度设计的组合带来了英国政党体制相对的稳定性,因此新政治家与新政党在英国崛起难度都更大。
与此同时,同一国家内部的纵深比较,同样展现了一国政党体制及其稳定性的变化。以英国为例,同一政党在英国欧洲议会选举与英国议会下院选举结果的不同,有助于本文进一步分析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比例代表制与领先者胜出制所导致的不同结果。拿德国来说,从德国魏玛共和国到今天的德国,不同的选举制度设计当然会导致政党体制稳定性的差异。这些同一国家不同类型、不同时期的制度案例比较研究也进一步验证了本文的论点。
进一步说,在全球性社会冲击之下,美、英、法、德四个欧美发达工业民主国家的政党体制在稳定性上呈现出了显著的差异。那么,究竟哪一种或哪一国的政党体制表现更为优越呢?目前,学术界似乎存在一种“稳定偏好”的趋势,即默认稳定比变迁好。从历史经验来看,政党体制的不稳定有可能引发民主本身的不稳定。就此而言,学术界长期以来的稳定偏好是有其理论逻辑与历史经验支撑的。然而,问题是,政党体制是否越稳定越好呢?这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有时,稳定或许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稳定的政党体制有助于减少急剧变化所可能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过于稳定也可能导致政治结构的僵化与政治回应性的降低,这是否同样会带来相当的潜在风险呢?面对外部社会冲击,在政党体制的稳定与变迁之间,究竟孰优孰劣呢?这或许就涉及基本政治价值上的争论——是更偏向于保守,还是更偏向于进步。这场关乎基本价值倾向的论战看来还远没有结束。
包刚升,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马丝妮,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
来源:《比较政治学研究》2022年第2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