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国家安全面临的风险挑战日益增多,但我国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显著增强,成功保持国家安全大局稳定,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这与我们党持续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继续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加强对国家安全法治理论的研究、提炼、阐释,推动构建基于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展现鲜明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法治理论。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体现了对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比如,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这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要求,也反映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内在需要。构建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治理论,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实践,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中的具体运用,不断深化对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学理性认识,使国家安全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中的具体体现。
构建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治理论,不能就法治论法治,简单从法治的一般学理出发来理解国家安全法治,而要把法治理论的一般性与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特殊性紧密结合起来。结合的关键,就是把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到国家安全法治理论研究中。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审视国家安全工作,深刻揭示了国家安全的本质和内涵、国家安全的时代特征和内在规律。比如,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等等。总体国家安全观所蕴含的价值理念、工作思路和机制路径能够赋予国家安全法治理论以鲜明的中国特色。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使国家安全法治理论研究始终立足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更加契合国家安全工作实际需要。
以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宏阔实践为沃土,不断推进学术创新。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家安全工作不断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实践向纵深拓展。1983年,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为了确保国家安全和加强反间谍工作,国务院提请这次大会批准成立国家安全部,以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与今天相比,当时的国家安全内涵还较为有限,主要聚焦传统安全问题,反间谍是其重要内容。1993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国家安全法在列举“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时,也是以颠覆、间谍、窃密、策反等活动为主。与此相应,彼时对国家安全法治理论的研究,主要从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方面展开,着眼于为依法进行国家安全犯罪的侦查、起诉、审判工作提供理论指导。进入新世纪,针对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外部安全与内部安全相互影响的新情况,国家安全工作范围不断拓展、内涵日益丰富,国家安全法治建设面临的问题也更加复杂、更加多样。国家安全法治理论必须与此相适应,才能发挥应有作用。
新时代以来,我国国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加速构建,网络安全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反外国制裁法等一系列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我们在依法维护数据安全、网络安全、核安全、反制非法干涉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更加丰富、更加深入。其中,不仅包括依法追诉国家安全犯罪,还涵盖依法规范数据跨境流动、防范外来有害物种入侵等行政执法活动,以及各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应对气候变化、处理突发疫情等方面的国际法实践。我们要在实践基础上拓展研究视域,提出新概念、总结新命题,用中国理论阐释中国实践,用中国实践升华中国理论,构建更具综合性、指导性的国家安全法治理论,从而全方位反映和指导我国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实践,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法治理论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作者:莫纪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来源:《人民日报》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