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是对《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简称《三交史》)多卷本著作编纂工作尝试性的解说。高度的政治性自觉与深广厚度的学术探索是《三交史》编纂之宗旨;以“天下观”等重要概念的界定为开首,如何理解“三交”史内容的丰富与发展走向及二者之关系、如何理解中华各民族政权在“三交”史中发挥的作用、如何理解“三交”史中的民族融合成为全书讨论之重点。《三交史》之编纂,是在深入阐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因应当今中国现代化发展步伐、中国国家与中华民族聚合新面貌的基础上,对这一民族共同体进行的新思考和新探索,也是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一个系统性解说。
关键词: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 《三交史》编纂 意涵与特点 宗旨和目标 尝试性梳理
2022年1月25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编纂工作部署会暨编委会第一次会议”,标志着《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简称《三交史》,下同)编纂工作的正式启动,这项工作大致由《三交史》的系列著作和史料汇编两个部分构成。作为历史著作的编纂和撰述,在当下中国大陆持续不断的热潮中如何加以定位及其特点之认定,既是该书编纂之自身的逻辑诉求,也是我们从事这项工作不可或缺的认识和想法。本文拟对《三交史》著作的编纂意涵和该书之特点略谈自己的几点想法。
一、《三交史》的意涵与主旨
《三交史》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高度的政治性自觉和深广厚度的学术探索这两个层面,更侧重于二者的密切衔接和有效契合。
(一)高度的政治性自觉
《三交史》纂修的政治性自觉首先表现在,它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明的那样,旨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它又集中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之《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工程》的规划之中,“启动新编中国通史纂修工程、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编纂工程”,这意味着它已成为中国国家文化战略发展的重要组成。以“五年计划”为标志的国家之强化《三交史》在内的文化工程,应当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发展战略的重要传统。它表现出国家对文化产品的高度重视,意在丰富国家和民族的文化生活,赋予国家的发展以高度的精神内涵,进而在当今世界多样性的发展中塑造具有东方特色的现代化文明模式。
从更宏阔的角度观察,国家支撑的包括学术研究在内的文化工程建设具有更加长久的传统。其中古典社会中国家主导的“官修史书”,无疑是那个时代国家文化战略的集中体现,贯穿其中的就是人们熟知的“二十四史”之纂修。如果说司马迁撰写《史记》标明“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以通达古今、洞察人世变迁的话,那么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就是为宋朝的君主“以著朕之志”,旨在“以明乎得失之迹,存王道之正,垂鉴戒于后世者”, 它为君主治理国家提供借鉴的旨意表达得十分鲜明,这应当说是中国史学著作的显著功能并得以长存的根由。这个传统至少从《春秋》一书的编纂就已形成,递次演化成后世官修史书的模式,至唐朝则完备了国家主导编纂的整个机构及其制度性规范。有如《唐六典》所说:
史官掌修国史,不虚美,不隐恶,直书其事。凡天地日月之祥,山川封域之分,昭穆继代之序,礼乐师旅之事,诛赏废兴之政,皆本于起居注以为实录,然后立编年之体,为褒贬焉。
唐朝将编修史书纳入到国家战略布局的另一个标志,就是由当朝宰相“监修国史”规范的出场。以《隋书》为例,最初由令狐德芬监修,后则归属长孙无忌,他们都是唐太宗、唐高宗的当朝显贵;今本署名的“魏徵等撰”之魏徵,更是太宗倚重的朝廷重臣。如此看,唐朝之如此看重国史的修撰,正是它为当朝治理提供经验和教训的功能所致。由当朝宰相监修、具有高素养且富含职业特性的使臣在国家专门性的机构进行的史书编纂,从此走上了高度专门化和职业化的道路。这一体系完备于唐朝,又影响后世的历朝历代,形成了中国官修史书的独特模式。
正是出于这种国家主导的高度政治性的自觉,官修史书描述的主体放在了“人”而非其他层面。这是因为“人”的活动构成了王朝兴衰轮替及其内在规律的主轴,如同唐人刘知己所说“夫纪传之兴,肇于《史》、《汉》。盖纪者,编年也;传者,列事也。编年者,历帝王之岁月,犹《春秋》之经;列事者,录人臣之行状,犹《春秋》之传”,对“人”的观察就成为“二十四史”纪传体的核心。从朝廷特定的场合出发,正史里的这些“人”或“人物”并非是那个时代的每一个人,而是与朝廷命运直接相关的所谓“帝王将相”,即王朝国家运行治理的把关者,应当说,这是国家政治体前后衍化特定阶段的产物,它与人类走向共和制的国家形态完全不同。
由此可见,以《三交史》为表征的今日国家行为的修史,既是中国历史传统的当下再现,也是对历史的超越并以新的内涵赋予进而发生了性质变化。就传统而言,仅从上面的简略论述即可清晰地看到,不论是古典的王朝中国还是现代的共和制中国,史学及其承载的撰述一直被视作与国家命运密切相关的方针大政而受到关注。如果说欧洲古典文明的重要表征体现在它的哲学思想及其长久承传脉络的话,那么作为中国文明的重要象征,史学撰述及其思想意涵的表达无疑是重中之重。史学之受到古代王朝持续性的重视,就在于上文所谓它的“鉴古知今”之作用,而“鉴古知今”有如“曰若帝尧,曰若帝舜,惟圣心稽古之功;鉴于有夏,鉴于有殷”,是将古人的行为道德及其国家治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以被当今王朝所吸收和采纳,目的是搞好“当今”王朝的有效运作。这既是史学受重视的核心,也是它的本质呈现。正是这样,中国史学的“经世致用”就成为突出特征,进而与欧洲哲学人与自然、人与人之“形而上”的探求形成了东西文明体系的相互映照。
说它是超越,就在于今日中国的国体和政体均发生了本质变化而与古代王朝分隔成古今之不同模式。以全体国民为主体建构的共和体制的国家,一切从人民出发到最终目标的指向人民,使得她与帝王将相主导的王朝国家构成了中国历史和当下这两个既相互衔接又有巨大差别的政治体。正是性质出现了差别,同样重视历史编纂的行为本身也因此而有意涵和特性之差异。王朝国家的“正史”,除了前述那种为君主治理国政提供借鉴之外,政权乃至王朝的法统同样依托史书的修撰得以彰显。更明确地说,修史与王朝的正统名望具有天然般的联系, 这既在魏晋南北朝和五代十国那种诸国林立之时借修史以强化自身法统而成为必要,又在汉唐宋元明清这类中原内外、长城南北为一体的大型王朝时代以修撰史书伸张王统而被宣示。我们看到,无论是司马迁编修《史记》,还是诸如隋唐、两宋和明清的大规模编史,它们均处在鼎盛状态的一统化王朝之内,这表明:古典中国的分散之中修史寻求自身的正统而视对手为僭越、一统化之盛世撰修展现法统之权威,以“开万方一统之模”,历史著作的编纂与王朝命运之息息相关,在这里表现得再清楚不过了。
今日的修史当然与王统毫无关涉,中国早已摒弃了王朝模式,人民为主体的共和制赋予今日的史书撰述以人民为核心之特质,但修史蕴示的国家法统这一功能并不因此而丧失,这是因为人民共和国的法统同样是国家伫立的法理依据。更重要的是,这个法统亦内含于国家的文化建设之中,并通过精神文明塑造中国的发展模式而呈现,也就是法统与国家自身的发展相互统一。如同经济建设夯实国家发展的物质基础那样,文化的塑造同样构筑了国家发展的精神基础。二者兼具且相辅相成,目标就是强化国家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此而论,今日《三交史》的修撰应当是在继承中国历史文化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再进行新突破的一项文化工程。
(二)深广厚度的学术探索
《三交史》除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之外,它本身也是颇具深广厚度的学术探索。它的历史传统就是上文提及的古典王朝修史表征的以“正史体尊,义与经配”著称的二十四史。从编纂和监修主持人员的选拔、撰写体例的确定、编写规则的颁布到材料收集并最后成书,历经千百年的磨砺,打造成为适应王朝正统地位并为当政者提供参考借鉴的一套史书系统。这样的行为在古典时代虽说非独此一家,但却以国家支持和主导而自成一统著称于世,地中海世界的《历史》《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和西亚世界的《史集》《世界征服者史》等名家杰作,均系单独作者抑或合作的修撰行为,虽然他们不乏朝廷宰臣一类的要职者。
《三交史》编纂学术的直接承续,是近代以来有关中国民族史的研讨。这是因为现在的中国56个“民族”及其构成的“中华民族”,这些概念及其含括的中华各群体,都是受到现代“民族”理念再塑造乃至不断成形的结果。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在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这里的“自觉”表达出“中华民族”作为中国人这一群体(或其中的一个部分),是与其他群体区别且具有自我的明确认知而界定的群体,如同梁启超所说“凡遇一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国人’之一观念浮于其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之一员也”。这种系统性的认识伴随着近代新型国家的出场,是民族与国家二者紧密对应的产物,它以国家范围内的人群组合与所在国家的命运做明确认知的方式出现,亦是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等思潮和观念崛兴和激荡的产物。相比之下,古典时代的中华国家众多的民族和族群,不具有这种明确的认识,所以它属于费孝通先生界定的“自在”性群体。
正是近代中国逢遭西方殖民主义的侵害之后,近代意义上的民族观念、民族主义思想也与之同步进入中国,这就与传统的“天下观”和“华夷观”发生对应关联甚至造成了强烈的冲击,中国的有识之士因应形势的变化开始探寻中国的民族乃至中华民族的再塑造,于是“民族”“中华民族”就成为近代中国思想界和学术界探求的重点,以与转型的近代中国相契合。就学理层面的研究而言,近代以来作为有意识明确界定的中国民族,大致上有三条路径:
第一是中国民族史系统。这个系统直接源自清末民初开始的国人采用现代观念对中国自存民族现实的考察。以王桐龄、吕思勉、宋文炳和林惠祥的同名作《中国民族史》为20世纪上半期的代表性研究成果,这些作品均将中国历史上的民族交往和族际融合作为探求中华民族演变的主线索,旨在追寻中国的族群与国家衍化的对应。20世纪后半期,又陆续出版了江应梁主编的《中国民族史》、王锺翰主编的《中国民族史》,以及以断代史为标准的“中国历代民族史丛书”等。这些著作在接续前半期的基础上又吸收了中国学术界数十年研究的新成果,尤其是王著《中国民族史》,它以凸显历史上中国民族形成与发展这条脉络与王朝兴替做区别为特点,在民族这条脉络中强化了汉族主导、众多民族参与以共同发展的历史内涵,集中反映了20世纪90年代学术界有关中国民族史研究的水平。
第二是中国民族关系史系统。这类研究多以论文的形式出现,著作当以翁独健主编的《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为代表。这部作品关注的同样是中国民族史,但它不以一个或多个民族自身为考察对象,而是着眼于这些民族之间的关系或彼此的互动。它试图将中国历朝历代各个民族之间如何交往、如何联系、如何相处又彼此矛盾博弈的线索展现出来,进而阐明其关系的主体及其走向。与第一类民族史相比,这类作品剔除掉了其他成分,关注的范围聚焦于民族之间的交往和联系层面之上,较为集中,更有讨论问题的针对性。
第三是中华民族史的整体系统。大致包括陈育宁主编的《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历史探索》,张博泉撰述的《中华一体的历史轨迹》,马戎、周星主编的《中华民族凝聚力形成与发展》,卢勋等人撰著的《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形成与发展》,伍雄武的《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凝聚新论》, 以及瞿林东主编的《历史文化认同与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多卷本著作等。这些作品将关注点集中在“中华民族”这一整体之上,虽然对各个民族的活动也有不同程度的涉及,但出发点是从中华民族整体性的角度对她的发展和演变的过程进行阐释;在此基础上,既有讨论凝聚力倾向及其因缘的,也有聚焦在“一体化”轨迹之上的。这类作品的共同之处,就是将中华民族历史进程中的某一个主导倾向(或面向)作为探索的焦点,全书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论述,做到目标明确,阐释集中,是问题意识导向的典型之作。
与上述三类作品比较,我们撰写的《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就涉及的内容而言,与第一类中国民族史相契合,讨论的对象是中国历史发展进程诸多面向中的“民族问题”,即包括汉族和其他民族及族群的历史衍化。这在中国历史中属于专题或专项式的研究,考察的对象集中且具体。但在中国民族史这一领域里它又不是面面俱到,而以民族之间的关系为主轴,这又与第二类中国民族关系史的系统相近,应当说,它属于这种关系史的一个组成。但就意涵主旨和方向而言,它又超越各个民族自身及其关联,而是从中华民族整体的角度着眼各民族之间的关系,这又与第三类即中华民族整体史的叙述产生了链接,也就是瞄准这个整体中的一个趋向作主题,从交往到交流再到交融,将中华民族这种特性阐释出来,这就成为了本书撰述的主导方向。
二、《三交史》编纂的重点内容
(一)基本概念
1. 天下观
“天下观”是中国古人对他们所处的那个世界的一种空间认识。根据文献记载,这种观念至少从西周末年就已出现,经典的表述就是人们习知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一句,它关注的核心一是土地,二是人群,它是一种从中原地区出发,向周边四周推衍至整个空间地域所形成的思维体系。古人将这种空间地域和分布的群体视作一个内外有别且差序不等的结构,那些在中原政权经营下的地区被冠以“九州”,依此伸向四方的则有“五湖四海”和“天下”的称谓,进而汇聚为“华夷五方格局”之模式,由此塑造成一个由近及远、由里到外的幅度广袤的圈层结构,它亦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而盈缩,但其整体则呈扩展趋向。根据今人的考察,这种“天下观”的意识成形于春秋战国时期,经过秦汉的拓展又成为一统化的认知理念,形塑为一个东亚中国人独特的空间观范式。直到近代新型国家建构下地理空间和族群新界定的出场变成了事实,它才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就认识论的逻辑思维特性而言,它呈现出从点到面、由内向外逐步推衍和圈层式递增的趋势。
2. 华夷观
“华夷观”是中国古人对自身与其他人群之间一种界定和规范的思维活动,属于认知范畴。华夷观强调的是人群的区别,认为不同的人群之间存在着差异,如《礼记》 所说“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古人将这种差别归诸受到的教育和文化的熏陶之不同。那些有文化教养的多属于定居社会从事耕作的群体,他们浸染中原儒家和类似文化的教养,在生活、行为中遵守固定且成熟的规则并受之约束,经夏、商、西周尤其春秋战国以来的人群衍进,形成了“华夏”群体的特定识别。与之相对,那些没有受到这种约束的人群就不具备文明特质,他们遂被华夏人群称作“蛮夷戎狄”,亦成为随后人群等级差序思维的理据。
“华夷观”的认知同样呈圈层结构性特征,“内诸夏而外夷狄”就是最好的证明。这是因为华夏人群生活的地区就是耕作方式的中原,从中原推向四方,那些不适合农耕的游牧、半农半牧乃至渔猎游耕地区的人群则是非华夏的“蛮夷戎狄”。这种人群和地域的结合是中国古代“天下观”和“华夷观”之衍生的基础,属于一体两面的表达。它们都是由中心和四方等多个层面组合,赋予层级地位之等差、价值大小之意涵,并与国家政治体相结合,进而衍生出一套“华夷秩序”。这种产生于先秦并通过王朝嬗替不断强化的界定彼此的思想观念,随着近代民族主义思潮的崛兴和现代民族国家的构建,逐渐被国民观、公民观所替代而退出了历史舞台。
3. 大一统
“大一统”是中国王朝时代的古人经营国家政权的一种理念及其践行,与之相对应的是“分裂”和对峙的思想。“大一统”萌生于先秦尤其春秋时代诸侯国彼此之间的争竞之中,到战国时随着战争的激化出现了强者并吞对手的意识,秦国兼并东方六国建构囊括中原广袤农耕地区的王朝之后,“大一统”就成为中国王朝建立的主要选择,这已从思想理念转变为了实践行动。就观念意识而言,“大一统”在儒家学说中得以萌发,集中表现在“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的表述,这里的“统”是“初始”之意,表明周文王统理的天下“自公侯至于庶人、自山川至于草木昆虫,莫不一一系于正月,故云政教之始”,也就是汉儒董仲舒升华的“《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它明确地表达出一个政教系统包裹天下的意思。将这种思想付诸行动的就是秦朝的统一及其随后历朝历代的践行。董仲舒的一统化思想,目的是鼓励皇帝“统纪可一法度可明”,以实际行动为旨归。它突出表现在王朝经营的内外两个层面,既以权力的集中借以达到行使的最大化和有效性为目标,由此出发形成了一个以皇权为核心、相权为辅佐的中央集权并伸向它所控制地方社会予以统辖的政治体系,历经诸多王朝的前后更替延续两千多年;又强调众多族群的聚合与广袤地域的连结处于中央控制下的理念,并通过儒家意识形态的传布获得合法性和正统地位。外在的纷繁与广袤通过内在的集中和控制达成一体,构成了“大一统”二者合一的机制,两千多年王朝的前后衍化无不在验证这一信条。
然而中国历史上也曾出现过几次分散政权相互对峙的现象(尤以魏晋南北朝和五代十国两个时期为突出),这与“大一统”是什么关系?从现象看,这乃与“大一统”完全相悖,它表现为中原内外众多政权对峙交杂而彼此争衡,如同清人王夫之所说“土其土,民其民,或迹示臣属而终不相维系也,无所统也”,这个“统”就是“合而不离、续而不绝之谓”盖“大一统”之涵义,它亦成为古人断定为“分裂”的主要依据。但在这种混杂局面的背后,却隐藏着那些有竞争实力的一方(以统治者为代表)总是想要兼并、征服或降服对手进而一统天下的追求,一旦一个势力远远超出其他对手,这种追求就变成了事实。这种分散之中潜藏的一统性追求,几乎蕴含着每一个分散时代。与此伴生的另一种现象,就是中原周边那些非汉势力,一旦走向政权建设且实力具备,也会入主中原建构一统化王朝,通过多族群多文化之抟合而实现这个目标。这种追求一统化王朝的建构虽然遍布古代世界各地,但中国王朝却以她前后矢志不渝地塑造并伫立于世界东方的模式而著称。
4. 民族—国家与统一多民族国家
“民族—国家”是一种新型的国家建设方式,它强调民族与国家直接对应、二者密切结合并形成一体两面的建构模式,其标志是1648年欧洲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当时欧洲经过多年战争,无论王朝国家、公国、侯国还是众多民众,均饱受战争之苦。形势的迫切需要各国反思国家到底怎么建设、应该发挥什么作用?国家与民众、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如何调理?等等。经过各国协商筹谋,认为一个特定的民族应有特定的国家与其匹配,这样能达到二者最大化的发展,从而避免此前王朝国家(绝对化的国家)造成的戕害。这种模式随着欧洲势力伸向世界其他地区,在战争、征伐、经济贸易的交流乃至思想和文化的传播中逐渐走向世界各地,最终于二战之后遍及全球,亦成为现代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有关国家规约的主要依托。
与王朝国家不同,民族—国家强调一致性和整体性之建设,王朝国家无论族群、地域还是制度、文化那种多样性都被民族—国家整合为一予以打造,“单一”属性成为它的基本诉求。这至少是人们追求的一种愿望,且具有理论申说。在实际中,各国各地区因形势复杂,建构的模式亦多种多样,但其基本精神被确定下来成为尊奉的信条则是无疑的。清朝中后期尤其1840年代以后,中国逢遭西方殖民势力的侵扰,王朝政权这一传统的建构模式也遭受剧烈的冲击,中国的有识之士开始探寻国家发展的新思路,最后以1912年共和国的形式予以确定。这种形式无疑是民族—国家在当时中国的一种表现,但因民族(族群)众多、幅员广阔、文化丰富、规模宏大且王朝延承长久,中国的现代式转换之能成功,必然要将这些传统的优秀成分纳入其中与现代性作有效契合,于是,“统一多民族国家(抑或统一多民族中国)”的模式就成为近代以来中国人的追求目标,经中华民国尤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前后实践,成为具有东方范式的大型国家。
5. 中华民族
“中华民族”是指在中国范围内的民族共同体,因她含有众多的民族和族群成分,所以是一个集合式的人群共同体。这一概念最早出现于清末民初之交,系近代民族观念影响的产物,从西方经日本衍化到中国,中国的知识界和学术界经过对自身的经验进行总结而成为一个界定族群的称谓。那一时代最初指称的范围仅限于汉族,有“中华民族”即“汉族”之意涵。但随着共和制国家建构和民族主义思潮的高涨,中国的民族作为问题亦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重心,并与新型国家的建构紧密相连,“中华民族”的内涵遂不断扩大,外延到满、蒙、回、藏等众多民族。20世纪30年代随着抗战呼声的高涨,“中华民族”含括的范围扩展至全体国民,并以“中华民族是一家”的诉求,将它提升至与国家共命运的高度。1949年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设中,中国民族中的少数民族(族群)受到重视,通过民族识别和调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设等方式,界定出55个少数民族并与汉族构成国家范围内的民族群体,以公民的身份成为国家的主人。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于20世纪80年代末形成了以费孝通先生《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文为标志的新阐释。它以56个民族为存在的实体,较大民族之内又有不同支系(或“民族集团”),构成民族之基础;全体民族的聚合就是中华民族,她与国家相对应。至此,中华民族理论性的表述进入到一个新的境界。
6.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的系统阐述成于费孝通先生的同名论文,后以同名书出版,增加了陈连开等人的论述,合编形成了一部著作。这个理论的基本特点是:第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有一个凝聚的核心,即人数众多的主体民族汉族。第二,少数民族聚居区分布广袤,占全国面积一半以上且有不同的经济类型。第三,少数民族多有自己的语言。第四,导致民族融合的条件主要是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发展。第五,组成中华民族的成员众多,是个多元的结构。第六,中华民族成为一体的过程是逐步完成的。这六点集中反映的是中华民族的主体族群与其他族群的组合、文化的不同面向,及其构成的基本特质,呈现出“多”与“一”的面向及二者的密切关联,可谓“一体两面”。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特质,不是当今的创造,而是历史发展和衍化的结果。在东亚黄河、长江流域为核心的广袤地区,很早以来就有人类的活动,新石器时代衍生出“满天星斗”般的文化,于夏商周时代出现凝聚核心的华夏群体,经过秦汉一统化王朝的塑造,形成了汉民族。随后历经魏晋南北朝各民族交融、北方民族新鲜血液的融入、汉族对其他民族的充实、汉族的南向扩展以及西部民族的流动,中国各民族相互交流、彼此发展和共同促进,最后形成一个中华民族自在的实体和大一统格局,又在共同抵抗西方列强的压力下汇聚成一个休戚与共的自觉的民族实体。这个实体以56个界定的民族为依托,大民族内部有若干支系即“民族集团”分布,56个民族共同构成中华民族这一整体,具有民族的三个层次、主辅相承、前后变化且与时俱进的特点。
7.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指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整体性认识及其系统性的思考。其内涵是以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整体,她有一个产生、发展、衍化的过程和未来的方向,她与国家政治体之演化密切关联;它的外延包含中华民族共同体内的各民族、各族群及其相互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世界其他民族共同体之关系,以及对这些关系的认识、思想和理念等。内涵和外延二者匹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概念得以成形。
就这种意识演进的角度而言,当中国这片大地各族群、各民族成形且发生彼此关系时,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意识就意味着萌生,共同体的框架亦随之出现。进入秦汉一统化国家之后,各民族的关系呈日益密切之趋势,并与王朝的兴衰嬗替相互伴行;在这一架构内,汉族与其他各民族(族群)通过多方面的交往和联系,开始汇合与凝聚,整体性日益凸显。进入18世纪中叶,面对西方帝国主义势力的冲击,中华民族的整体意识有了质性升华,从此前的“自在”迈向“自觉”;又经20世纪共和国的建置及百年的锤炼,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意识获得新的升华。当今之强调这种意识,则是在21世纪新形势下总结中国数千年的历史经验尤其中国民族百年自觉的进程,在国家现代化的建设中旨在塑造与之匹配的民族共同体,显然,这是中国再发展、民族再进步的不可或缺的战略性举措,也是从精神理念强化中国、在世界文明体塑造中国形象的必要之举。
就这种意识递进的角度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伴随着这个共同体自身的衍化呈现逐步递升、逐渐凸显之趋向。如上所言,中华民族共同体就是通过各民族各族群千百年来彼此交往联系,并与国家兴替伴生中一步一步发展和衍化过来的,她从初始到成形再到完善,固然有多种条件的具备和多种手段的打造,但若缺少共同体的自我认同抑或精神信念的注入,这种一体化的倾向就难以保证。这是因为共同体本由个体成分构成,个人和族群在这里发挥着主导作用,但他们的行为是则由思想、意识支配的,有什么思想意念就会有什么行为和举措,所以精神理念更具有本质作用。中华民族共同体凝聚之成为主导性趋向,正是这种一体化精神理念促成的结果。
精神理念既然如此重要,那么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强调,就成为我们促进中华民族整体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方法。与其他国家有所区别的是,历史的长久与持续成为这个共同体构成的基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升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如果说中华民族共同体千百年锤炼的凝聚是一个“自在”行为的话,那么近代以来这个共同体在遭受外力的冲击下以自我的焕发进入到了“自觉”的打造。待至20世纪80、90年代,升华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概括,系统总结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造及其特点,表达了那个时代中国学术界和思想界对中华民族与国家二者关系的深入思考,具有引领时代发展的作用。当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强化,就是继承这一理论并适应时代形势发展的新思想和新理念。它在考察中国各民族各族群及其关系的基础上,更强化中华民族这一整体性,即“整体性”的考察成为这种思潮的方法论视角。这一整体的凝聚和塑造,中心意涵就是思想和观念的强化,正如上文所说,只有具备这种思想和观念,才有相应的活动和行为。共同体意识升华的直接目标,是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自身,然后再与国家的建设有效契合,达到中国整体发展的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的基本动因。
(二)重点问题
《三交史》编纂的重点内容大体上有如下三项:
第一,如何理解“三交”史内容的丰富与发展走向及其二者之关系?
如前所述,“三交”史属于中国民族关系史的一个重要(或主旨)面向,但即使如此,它涉及的内容也十分丰富多彩,譬如各民族之间的政权建设、军事征战、移民实边、和亲通婚、经济发展、商贸往来、屯垦互市、思想文化、宗教传播、社会生活等方面,都是它关注和研究的对象。全面、系统地揭示并复原历史本真,是“三交”史的基本工作。更要紧的是,在澄清这些历史现象的同时,还要深刻探索这些现象背后隐藏的规则和趋势,揭示出现象背后的性质或本质。与此并行的另一项研究重点,是探索“三交”史的走向和主流趋势。我们看到,与中国历代王朝衍化相伴随的中华民族及其构成的各个具体民族和族群,他们在相互交往交流的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将他们连结而非分隔的一种力量;换言之,这种凝结与分隔的交织互动于历史的各个时段表现的力度、辐射的广度后面,始终有一股凝聚凸显、分隔走弱的趋势。为什么会是这种方向而非相反?与这种情形相对应的是,欧洲若从早期希腊城邦的彼此分立算起,在紧随其后的罗马建构中,同样走上了一条由帝国替代共和制的一体化道路,且前后延续百千年之久;但476年西罗马被“蛮族”日耳曼势力瓦解之后,罗马帝国就局限于东部并在周边势力的挤压下日渐衰落,地中海北部的主体欧洲就以王朝、公国、侯国或封邑的形式呈现出“封建诸侯”分立之格局,虽然不乏大型王朝前后贯穿其间,但始终没有突破这种“众建诸侯”的套路,这与中国的情形完全不同。
无论中西国家政权的建设是否具有可比性以及可比到什么程度,这些历史事实的丰富及其发展道路的差别,为我们考察中国一统化的模式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中国一统化王朝形塑的内外因缘复杂难解,这是客观事实,但这个一统的模式作为特征予以概括,应当是恰如其分的。无论内外因素的促成有多么复杂,国家的一统取决于人群的抟合,应该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人群的“抟合”在古代中国就是通过民族、族群之间的关系表现出来,但这需要“权力”的介入和导向,才能促进“抟合”。一个能够证明它的重要例子,就是古代王朝的“和亲”。婚姻本属男女之结合的社会行为,一到“和亲”这个层面,它就超越单纯的组建家庭而成为两个政权或王朝加强政治关系的行为了。历史上,不论是较早的汉朝与匈奴、中间的隋唐与突厥抑或铁勒,还是稍后的清朝之满蒙,都有这种联姻行为,它甚至贯通历朝历代。很明显,“和亲”的作用,就是缓解中原王朝与周边民族势力之间的紧张关系,或者将战争、冲突这类对抗性的行动转为谈判和协商,以减缓前者造成的破坏。王昭君、 文成公主这类中原皇室(或宗室)之女印迹行诸史乘而被人们赞奉,表达的就是对双方关系和好的期待和愿望。需要指出的是,“和亲”只是中国历史上中华民族“三交”史内容丰富多彩的一个案例,但正是通过它我们看到了中原王朝与周边政权之关系如何化消极为积极的成功典范,它实际上是中华民族之丰富交往联系中的一个主流导向,是将复杂关系与主旨倾向二者做有效链接的一个主轴,“三交”史揭橥的对象就在于此。
第二,如何理解中华各民族政权在“三交”史中发挥的作用?
中华民族历史上彼此之间的交往交流和交融这些活动的开展,主要是在政权的建设和经营中表现出来的,特别集中在秦汉以后的历朝历代这一阶段,20世纪则与共和制国家联系在一起。即使是先秦时期,中华民族的活动也与夏商周这类早期国家(或封建制国家)相伴随。如果没有国家政权这种社会组织的出场,民族共同体也就不会形成。恩格斯在论述国家起源的问题时曾说道,国家“第一次不依亲属集团而依共同居住地区为了公共目的来划分人民”。国家产生于社会分工,是私有制分化的产物,它之前的氏族组织直接对应着氏族人群,这些人群基于血缘关系而形成,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私有制的出现,这些群体就超越了血缘上升为地缘性组合,国家取代了氏族公社而与之对接,所谓“组成为国家的新社会取而代之,而国家的基层单位已经不是血族团体,而是地区团体了”。这就是说,作为一种人类的社会组织,国家之代替氏族公社乃在于氏族群体走向了地缘群体,国家的出场反过来又强化了这种群体,“民族”这种共同体就正式形成。前文中的中华民族之形成与发展,正是在国家的框架之内得以展现,也只有在这个范围内才谈得上民族共同体的活动,这个现象遍布古今世界。与此并行的是,近代以来伴随民族主义思潮出现的现代民族,更是在民族国家的促成下逐步衍生。所有这一切都能证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和变迁与国家政权的建设密不可分,或者说构成了一体两面。
中华民族的发展同样与国家政权的建设密切相连。人们关注更多的是中华民族之主体汉系族群与秦汉、宋明这类王朝之间的关联,这已成为了解中国的主导模式;然而,历朝历代的建构除此之外,还有多少和大小不等的其他族系建立的政权,在中国的历史演进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对中国王朝做出的贡献同样值得关注,这些亦属“三交”史的重要内容。譬如,与中原王朝对应的草原匈奴帝国,它甫一出场,就意味着欧亚大陆东缘的北方最大游牧帝国时代的到来,并与秦汉的中原王朝呈南北对峙之势,亦开启了南北双向的联系和互动。随后的鲜卑、柔然和突厥这些草原王朝延续匈奴与秦汉对峙之套路,与中原各王朝有诸多关系与沟通,正是这些互动将东亚南北两个迥然有别的社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又经辽金和元清等后续王朝的持续跟进,各地之间从对峙演化成一体,这中间固然充满了政治的筹谋策划和军事的征服较量,但南北的关联呈现出密切而非彼此的疏远导致一体之结果,成为东方社会发展的旨向,这是非常分明的。不论是夏商周的早期发育,还是秦汉唐宋元明清的成熟运作,中国历史进程中各民族政权在塑造中华民族整体的过程中发挥的突出作用,应当具体而明确,这些同样是“三交”史叙述的突出内容。
第三,如何理解“三交”史中的民族融合问题?
“民族融合”的前提是彼此的交往和交流,交往和交流会表现出多种多样的现象和趋势,“融合”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面向。世界上各个王朝历史的衍化中,民族交往交流和交融是普遍现象,分分合合构成了文明史的重要内容。然而较诸其他王朝和国家的历史演进,中华民族之“交融”的倾向,从前后的结局看,这种趋势表现得很突出,以至于成为中华文明的一个核心特质。是什么因素促成了这种趋势呢?如上文所述,在诸多因素中,国家王朝一统化的建构及其持续性衍进是一个重要的推进。不过,我们这里着重对“民族融合”这一概念和现象略作解释。
“交融”就是“融合”,它表现为两个或以上要素的相互聚合。民族群体的“融合”则是两个及以上民族在彼此的交往交流中汇聚一体的现象。这个“一体”兼纳了各民族的原有成分和要素,至于谁多谁少、各占多大比例,应当属于自然性选择,本质上不表现人为性的刻意追求,它与“民族同化”是两码事。那么“同化”指的是什么?它是一个民族将其他民族完全“兼并”或“吞并”的现象,这些并合的民族成分和要素被强势的“吞并者”消除,进而化解在强者之内。睽诸中国历史,这种现象并不多见,虽然也存在着诸如五胡十六国时期冉闵率军屠杀“羯胡”群体之类的现象,抑或时有所见胡汉军民的大规模死亡,但这些多系战争厮杀、动荡冲突激愤的行为,虽同在谴责之列,但与“民族同化”是两码事。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同化”,就其主观性而言,占据人群主导地位的汉系(“汉人”、“汉族”)群体,刻意“同化”其他民族或族群,至少在文献记载里并非突出,文献记录更多的是儒家和其他思想家倡导的“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的议论。它强调的是任何具有文化属性的人或群体,一旦进入异己性群体之后,旧有文化属性被新的文化改造进而完成文化转型,其族性亦随之而更张。这种“文化论”表现的是“一方”与“另一方”之关系,也就是族性的文化转轨。但这也不是“融合”。“融合”最根本的就是多因素多民族要素的汇聚,没有一方丧失的现象,当然有要素的多少和大小之区别,但这种差异系自然形成。所以中国历史上所谓“汉人”“汉族”与其他民族和族群存在的彼此汇聚,保持了各民族成分和要素,不是多数族群“并吞”少数族群,属于“融合”而非“同化”,这至少成为主流趋势。正因为这样,我们一方面看到历史上各民族和族群不断融入中原汉系族群的现象,也看到汉系人群融汇到其他民族和族群之内的事实,譬如中古时期高句丽人东进朝鲜半岛组合另外政权、南下群体即汇入汉人或中原其他族群之内,明朝后期辽东汉系人群进入“八旗”即成为“满洲人”,都是各民族相互融合的突出表现。中华民族主体之汉系民族之众多,就是在这种融合的进程中逐步发展和壮大的,中华民族的整体就是在汉族和其他民族各自发展的状态中逐步成形的。这个成形得以扩展,与她内含的整体趋势正相对应,是彼此促成的结果。近代以后在外来因素的刺激下,这个整体性的意识从“自在”的状态上升为“自觉”的铸造,共和制国家对中华民族整体意识的强化,发挥了更大的推进作用。
三、《三交史》编纂的目标和意义
(一)《三交史》的撰写目标
撰写《三交史》的目标,就是将中华民族发展过程中那些民族、族群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其发展的趋势作为关注的重心揭示出来。如前所述,中华民族作为一个由众多族群组成的民族共同体,有其形成、发展和演变的历程,这个历程表现在方方面面,无所不及。以往的研究告诉我们,在众多的面向中,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凝聚无疑是其中一个十分突出、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的面向,抑或说是呈现的主旋律。从共同体的形成、发展、衍化,到今日的局面,她展现的是不断变大而非缩小、不断凝聚而非分解,这一趋向超出了其他而构成了突出特征。问题则是,这种凝聚究竟是如何表现出来的?我们从中华民族的交往、交流和交融的过程里,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个趋势:正是通过这种多层面的联系和互动,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才得以升华。这就是我们选择其作为研究主题的因由。
(二)《三交史》撰写的学术定位与现实意义
《三交史》撰写的学术定位主要依托20世纪中国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考察。以往的考察可以分作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前期。“中华民族”这一概念的提出发生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个时代,以梁启超的说法为代表。它提出的目的就是对那个时代中国的民族问题作出澄清,试图指出一条中国众多民族与当时的国家建设结合起来的道路。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为推翻帝制、建立中华民国,在涉及汉族与满、蒙等众多民族问题时,从“中华民族”等同于“汉族”上升到“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并与中华民国的建构相对应,“五族共和”的观点开始盛行。20世纪30年代面临外敌入侵,中国学界就“中华民族”是一家还是多元,演化出顾颉刚与费孝通等人的争论;随后出现了如同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所说的中国四亿五千万人口中,“十分之九以上为汉人。此外,还有蒙人、回人、藏人、维吾尔人、苗人、彝人、壮人、仲家人、朝鲜人等”,共聚而成中华民族,“所以,中华民族又是一个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优秀的历史遗产的民族”。这代表了那个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华民族的认识。
第二阶段:20世纪中期。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学术界对“中华民族”的讨论大体沿承“汉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少数民族识别和界定这两个不同的渠道展开。“汉民族”的讨论涉及中国主体民族形成的时间和标志,尤其是汉民族吸收多族成分及其汇聚的过程。少数民族的识别重在将那些尚未有清晰界定的族群,采用马克思主义民族定义的理论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将这些族群加以确认,以便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项工作到90年代初基本完成。这两条相互交接又各自不同的“民族”思考,是在此前基础上的继续和深化,也是因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替代民国这一国家建设的新需求。
第三阶段:20世纪后期。在前述两个阶段研究的基础上,20世纪80年代,中国学界就中华民族整体、各民族及其关系的讨论,开始上升到新的阶段并从理论上做出总结,这以费孝通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文及随后同名书的出版为标志。这个理论将中华民族概括为三个层次,即中华民族整体、56个具体民族、民族之内的各支系。中华民族的历史进程有一个从自在性向自觉性转变的发展趋势。作为实体,中华民族历经数千年的形成和发展;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随着王朝解体、民族国家的建设,进入到自觉的发展状态。这种转轨既是中华民族群体历时性衍化的内在促动,更是近代以来遭受外力冲击产生的回应;在内外的互动之下,中华民族群体伴随中国国家从王朝帝制转向民族国家的建构,其整体性的相貌日趋凸显。
费孝通的这个理论表达的是20世纪80年代中国民族问题的研究状态,反映的是那个时代中华民族与中国国家建设相互适应的理论诉求。步入21世纪20年代的今天,历经40多年的改革开放,以经济总量第二、社会整体走向全面发展并在世界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影响的中国,其国家整体的建设需要中华民族共同体在新的层面给予新的协调和因应,要求学界在继承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的基础上再有新的升华,即拿出适应新时代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新理论,做出符合新形势的解说和阐释。虽然这个任务刚刚开始,但任重道远,有诸多讨论和拓展、上升的空间。揆诸中华民族走过的历程,就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走向进行细致的观察和总结,对新理论的构建无疑具有历史积淀的价值和过往经验总结的意义。这部《三交史》的撰写,就是从这个角度出发的。
《三交史》撰写的现实意义建基于1949年至今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纲领在国家建设和发展中发挥的作用之上。1949年新中国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开启国家建设的新时代。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继承此前民族政策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新情况,在民族问题上开始对各个少数民族的识别和确认以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成为构筑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急迫任务。以专家调查、走访民族地区,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为指导,通过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方式,历经数十年,将中国的民族认定为56个,即一个汉族、55个少数民族,进而形成了中华民族个体性的确认与国家建设对应的新格局。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经济建设以及由此带动整个社会的发展成为主旋律。经过多年的努力,经济发展显著、社会变化迅速、多样化样态明显,这为中国国家与民族的对应提供了新条件。此前旨在增强少数民族意识、提高政治地位、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同时,汉族作为族体的意识也得以提升,56个民族的关系在新形势下的梳理就成为必要。此外,中国走向世界的过程中吸收和借鉴了许多国外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中国与世界关系的调整、经济贸易全球化带来的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国家关系相互渗透的复杂化等等,这些对中国整体的发展既有促进也有冲击,它标明国家与民族的对应也进入到了一个新阶段。费孝通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就是对这一阶段二者关系协调的一个颇具代表性的理论总结,“中华民族”与国家政治体的因应就是对这个新关系阐述的经典性表述。
时至今日,中国又历经数十年变迁,中国内部关系的调整、国际形势的因应,即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又对国家—民族的关系提出了新要求,如何在继承、发展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开拓出新时代的民族国家关系的理论,亦成为时代的迫切需要。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在阐扬“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的基础上再有新的开启,也就成为当下民族国家发展新步伐的必要之举;通过梳理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种递进关系予以科学的阐释,不失为新理论建构的一个重要的奠基,这就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原文发表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202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