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指引百年大党开辟了自我革命的新境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党的自我革命三个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九个以”的实践要求,为新时代新征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这是我们党坚持“两个结合”推进理论创新取得的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篇章,凝结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实践经验和重要理论成果,标志着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尚未彻底清除、增量仍在发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对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要有清醒认识,对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要有清醒认识;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两个清醒认识”,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和规律特点的深刻洞察和精准把脉,充分彰显了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坚定决心和顽强意志。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必须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把反腐败斗争的着力点、攻坚点落在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上,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一体推进“三不腐”,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对症下药、精准施治、多措并举,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以惩戒强震慑,强烈传导严的信号
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更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坚持态度不变、力度不减、重心不偏,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
严查重点问题。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查,持续紧盯“七个有之”问题,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打击以权力为依托的资本逐利行为,坚决防止各种利益集团、权势团体向政治领域渗透。紧盯“关键少数”,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的腐败分子,坚决清除政治上蜕化变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紧盯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严肃查处“影子公司”、“影子股东”、虚假交易、期权腐败、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问题。
严治重点领域。坚持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治理,什么问题突出就纠治什么问题,持续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深化拓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清除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有效防范化解腐败风险及关联性经济社会风险。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蝇贪蚁腐”,常态化机制化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巩固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
严惩“围猎”腐蚀。行贿不查,受贿难止。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紧盯利益输送全链条、全过程,严肃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坚决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强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不敢行贿“围猎”的强力震慑。健全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研究制定执行行贿违法所得处置办法等制度机制,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规范化制度化。
以法纪立规矩,阻断腐败滋生蔓延
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腐败问题往往源于权力配置不科学、行使不规范、监督不到位。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必须破“潜规则”,立“明规矩”,科学严明地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突出深改治权。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深化全面改革,不断压缩任性用权的空间,以制度之治促进常治长效。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强化对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的监督制约,督促健全行业部门内部监管体系。推动重点领域机制改革,促进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等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加快推动新兴领域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设租寻租机会。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分析研判、甄别和查处。
做实纪法教育。聚焦党章这一党内根本大法,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以重要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为主要内容,突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创新载体、分层分类,集中性、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在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加大对年轻干部、新提任干部、重点岗位干部培训力度,对腐败多发领域精准滴灌、靶向发力,推动纪法学习教育融入干部管理全周期。坚持把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以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广泛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强化监督问效。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通过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和推动执行,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警醒、知止。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将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等重要内容,坚持从领导干部抓起,推动“关键少数”带头维护制度权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规范运用“四种形态”,贯通融合纪法情理,把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始终,推动准确定性量纪执法。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促进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信息沟通、措施配合、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力量统筹、事项协同,形成整体监督合力,营造尊崇制度、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
以文化固根基,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不仅要靠治标,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要靠治本,以文化人、正心修身。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实,以理想信念强基固本,以先进文化启智润心,以高尚道德砥砺品格,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信仰信念信心是最好的防腐剂。新征程上,风险考验越严峻,越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以思想理论上的清醒坚定保证规范用权上的清醒坚定。督促党员干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发力,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自觉抵制腐败诱惑,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大力弘扬和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积极挖掘湘江战役、百色起义、龙州起义等广西丰富红色资源中的廉洁元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赓续红色血脉、永葆初心本色,将清正廉洁价值理念内化为自觉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
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家教不严、家风不正,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把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政治引领,把忠党爱国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注重修身立德、涵养家国情怀,培育爱国爱家、向上向善的家庭文明风尚。强化系统建设,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深度融合起来,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督,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带头以廉护家、以德润家,引导家人守正心、走正道。坚持守正创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家风文化资源,大力选树宣传“勤廉榜样”“最美家庭”“廉洁家属”,常态化分级分类开展家访,与时俱进、常抓常新。
全域深化清廉建设。坚持把推进清廉建设作为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的重要抓手,部署推进清廉广西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一年一个主题,一年一个重点,持续深化清廉机关、清廉国企、清廉民企、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社区、清廉乡村、清廉家庭八个清廉单元创建工作,坚持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全域,坚持强责任、立标准、建体系,推动清廉建设有机融入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培育廉洁典型、弘扬廉洁文化,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努力实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