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作为20世纪70年代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德国“国家衍生”辩论的重要代表,赫希构建了回归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路径的国家理论。然而,在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赫希,迄今并未引起国内理论界的重视。赫希认识到20世纪资本主义世界的福特主义不仅是一种经济组织模式,更是一种政治控制过程,进而发展出“福特主义安全国家”框架,其显著特征表现为社会的“国家化”。借此框架,赫希指出了国家与资本的制度性分离在理论上是不成立的,因为随着社会的“国家化”,国家既是政治上层建筑,也是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政党作为社会“国家化”的一种本质形式,越来越多地作为国家机器发挥作用。赫希颇具原创性的国家理论对于定位国家角色和理解国家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国家理论亦能够提供有益借鉴。
关 键 词:约阿希姆·赫希 “国家衍生”辩论 社会“国家化” 国家与资本 福特主义与后福特主义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全球化的高歌猛进,“全球治理”取代“国家治理”成为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中心议题。近年来,国家凯旋再次成为后疫情时代的国际共识。然而,国家理论是否因此而复兴,仍然未可预期。
国家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过程理论的核心,但是马克思恩格斯以及此后的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并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一致性理论,而是有不同的理论面向。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发展史上,20世纪70年代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鼎盛时期,由密里本德和普兰查斯引发的国家理论的工具主义和结构主义辩论,成为其后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建构和讨论的起点。①如果说布洛克和杰索普的国家理论分别是对密里本德和普兰查斯的理论遗产的继承和发展,那么德国“国家衍生”辩论(State Derivation Debate)则试图超越工具主义和结构主义关于国家自主性的争论,认为建构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要遵循“对国家的分析最终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的理论路径,②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经济分析中研究国家和政治形式。
约阿希姆·赫希(Joachim Hirsch)作为20世纪70年代德国“国家衍生”辩论的代表人物之一,对国家理论辩论作出了突出贡献。赫希早期的研究更多地聚焦于政治层面,其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对国家与资本之间关系所作的重要的、原创性的工作却长期未得到重视,尤其是在其理解具备“福特主义”特征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国家的地位和功能方面的研究几乎被忽视了。赫希的国家理论研究进一步凸显了德国“国家衍生”辩论倡导的国家理论的政治经济学路径的学术特色,这对于侧重政治学视角(包括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国家理论是一个有益的补充。
德国“国家衍生”辩论与赫希的贡献
在资本主义时代,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和对剩余价值的占有方式决定了国家性质。资本主义生产要求创造出“自由”的雇佣劳动,扩大市场关系,并在法律上保证私人契约。因此,法律平等仅仅反映了典型的资产阶级国家的外在形式。正如资本主义将社会划分为相互竞争的原子化个体一样,它也必须在这些个体之上创造普遍化的国家,以确保资本主义继续发展的条件。这决定了竞争性资本主义的“无政府状态”是以国家调节为基础的。因此,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分析是以竞争性资本主义经济为前提的,垄断在其政治经济学中并不占主要地位。对垄断问题的研究从19世纪末开始并贯穿整个20世纪,且更多地体现在对“垄断资本主义”的研究中。随着战后凯恩斯主义福利国家危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破产以及资本的日益国际化等社会现象的出现,在知识上也引向了一个被称为“晚近资本主义”③的时代。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西方资本主义的“黄金时代”开始进入衰退期。在此背景下,国家与资本之间的矛盾关系使得资本主义国家问题再次被抛了出来,并由“密里本德—普兰查斯”之争正式拉开序幕。同时,伴随着西方知识界对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批判之研究的兴起,尤其是对《资本论》的重新“阅读”,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开始在英国、德国等地复兴。
德国“国家衍生”辩论诞生的历史背景是对20世纪60年代后期德国所发生的政治事件的回应。1966—1967年的经济衰退,使社会民主党在二战后首次上台,承诺进行全面的社会改革,通过选择强调国家干预和计划的政策,促成了1967年和1968年的经济复苏。期间,一场声势浩大的德国学生运动兴衰起伏,虽然其理论比法国或英国的学生运动更发达,但从未真正与工人阶级运动建立联系。这些事件以不同的形式提出了国家行为的边界及可能性问题。对社会民主主义理论的批判主要是受到了学生运动向社会民主党右翼转移和“新社会运动”的启发。在理论建构上,通过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灵活运用,德国“国家衍生”辩论提供了研究国家理论的一个超越“经济决定论”和“政治至上主义”的创新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赫希对国家理论的重构,正是建立在德国“国家衍生”辩论理论基础上的。因此,在阐释赫希的国家理论特色之前,首先需要对德国“国家衍生”辩论的理论传统和核心论点进行说明。
除了马克思的国家理论遗产,德国“国家衍生”辩论早期借鉴了法兰克福学派的国家理论传统,特别是哈贝马斯和奥菲的理论。哈贝马斯和奥菲根据国家的综合职能,解释了国家的政治和行政制度的形式,以此作为引导、过渡和重新制定经济、社会和政治需求的手段,试图调和国家所受到的一系列相互冲突的压力。因此,从本质上说,国家被视为一种制度,它使个人和社会诉求服从于社会整体的整合和再生产。④哈贝马斯和奥菲对国家作用的研究遵循的是一种系统理论。根据这种系统理论进路,国家具有两方面的功能:第一,国家与生产领域的分离意味着国家必须为整个资本的利益服务,以确保持续积累的条件,即“积累”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甚至构成资本的总体利益,成为整个资产阶级利益的总代表,扮演着“总资本家”的角色;第二,国家必须时刻避免由于认同任何特定利益而损害其合法性,即“合法化”功能,以便其始终满足维持整个资本积累的需要。⑤借用奥康纳的说法,国家是“通过社会资本支出来履行其‘资本积累功能’,而通过社会费用支出来履行其‘合法化功能’”。⑥这两个功能通常是彼此矛盾的,但“每个国家机构的行政理性就是努力对这两个相互矛盾的职能进行协调”。⑦政治制度的特定功能意味着政治冲突不仅仅是经济冲突的再现,它们源于国家特殊形式中固有的特定矛盾,试图在活动的一个领域解决冲突会在另一个领域产生紧张局势并引发冲突,换言之,国家在试图解决冲突的同时也损害着国家自身。这也必然导致国家与资本之间在理论上的对立。这正是哈贝马斯和奥菲的国家理论所面临的难题。
无论是哈贝马斯和奥菲的国家理论,还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国家理论,都假定存在一个能够履行其职能的国家,而忽略了一个首要任务,即解释这样的一个履职主体是如何产生的。这种存在理论缺陷的“结构—功能主义”的国家理论,⑧成为试图在回归马克思的基础上建立更充分的国家理论的德国“国家衍生”辩论对其批判的一个出发点。⑨后者的目的在于将国家作为一种政治形式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中系统地“衍生”或“推导”出来,认为这是朝着建构唯物主义的资产阶级国家理论及其发展的第一步。⑩可见,唯物主义国家理论不仅意味着政治有其物质基础和条件,而且这些基础和条件是建立在社会生产结构之上的。进一步地,必须理解国家机构及其进程,它们反映了支配和剥削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冲突和斗争。这样,一个整全性的国家理论要解决的问题就不仅仅是解释国家如何运作,而是它所代表的社会关系以及如何克服这种矛盾着的关系。(11)
此外,“国家衍生”辩论批判了以往将政治过程研究与资本积累研究相分离的理论传统。20世纪70年代在英国和德国等地逐渐展开的关于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争论几乎都接受一个标准:“政治”与“经济”的制度性分离。基于这种二分法的“结构—功能主义”观念,在密里本德和普兰查斯之争、英国新李嘉图主义与原教旨主义之争中都得到了鲜明的体现。在坚持“政治”和“经济”的分离的前提下引出了国家形式和功能的问题,也指向了国家的角色定位,即国家是应该始终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代表,还是作为(经济)基础的一部分呢?在“国家衍生”辩论看来,“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的相互分离并不是社会关系所固有的,而是在社会关系再生产的斗争中出现的。因此,要理解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就必须对国家、社会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进行唯物主义分析。
早期的“国家衍生”辩论参与者认为,在资本积累的迫切需要所允许的范围内,国家可以为了资本的总体利益行事。在赫希看来,国家与社会的结构性关系使这个问题变得极其棘手,因为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矛盾在国家机器中的重现,如此一来,国家是否能够充分地为资本的总体利益服务,就值得怀疑了。如果不把国家行为等同于资本的普遍利益,就打破了资本运动规律与国家活动内容之间的逻辑联系。赫希虽然不质疑“国家衍生”进路的价值,但却是率先严肃地提出了这一进路的局限性问题的人。在《国家机器和社会再生产》一文中,赫希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剩余价值的占有和社会结构及其凝聚力的保持并不取决于力量或依赖的直接关系,也不直接取决于意识形态的力量和压制力。相反,它们依赖于再生产规律。由于社会再生产和资产阶级占有剩余产品的过程是建立在“平等交换”原则基础上的,通过雇佣劳动者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和资本家占有积累的剩余价值来调节,因此,在资本这种社会形式的建立中,消除所有对再生产过程的障碍是一个基本的并且需要不断遭遇、不断解决的问题。社会劳动被分配,剩余产品被必要地占有,这就要求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对暴力的物质手段的直接控制,从而创造形式上的自由和平等,并在暴力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国家。资产阶级的阶级统治本质就是统治阶级必须向保证其统治的力量让步,从与统治阶级分离的形式中获得生存。(12)
赫希的分析使人们有可能将国家的“自主性”概念化为一种特定的统治形式,以及对这种自主性的限制,这种自主性是国家确保扩大资本再生产作为自身再生产基础的需要所固有的。这些限制意味着国家的发展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动态决定的,特别是由“利润率下降的趋势”决定的。赫希认为这一趋势是决定性的历史规律。(13)赫希的国家理论最初用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来解释国家的自主性,但后来他拒绝了这种“功能主义”解释,而是基于将暴力行使与资本主义剥削的直接关系分开的假定来解释国家的自主性,因为后者预设了劳动力作为商品能够自由购买和出售。一旦国家被确立为这样一个自主机构,被赋予合法行使暴力的垄断权,它就可以承担更多的职能,尽管它只能在其形式的限度内履行这些职能。因此,国家与资本的普遍利益并不等同,而是有其自身的逻辑,由其形式决定。然而,国家的形式以经济和政治的持续分离为前提,因此,国家的再生产取决于这种分离的持续再生产,以及这种分离所依赖的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关系的再生产。
解读赫希国家理论的关键:社会“国家化”
赫希的早期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普兰查斯和法国调节学派(主要是阿格列塔)的理论来发展对“福特主义安全国家”的分析。从福特主义向后福特主义转型,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者用来解释资本主义国家从“黄金时代”转向“新自由主义时代”的经典叙事。对福特主义的论述,即使是政治经济学文献也更多是从经济的角度阐释,而赫希则试图为其政治结构提供一个框架。
(一)赫希笔下的“福特主义”:经济和政治双重控制的生成过程
“福特主义”始于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以及随后的社会和政治动荡,对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20世纪70年代之间的全球社会、经济和政治状况具有决定性意义。“福特主义”阶段的特征表现为如下几点:(1)资本积累的集约化模式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转变,其基础是耐用消费品的大规模生产;(2)相对较高的工资;(3)熟练劳动力和非熟练劳动力——即“泰勒化”劳动力之间出现了尖锐的两极分化;(4)扩大国家干预,包括对劳动力再生产的高度行政管理。(14)因此,福特主义指的是一种长期的资本主义积累扩张浪潮,通过这种浪潮,劳动力再生产成为资本增殖的中心领域。其结果是整个社会急剧地、彻底地资本化。在政治上包括社会改良主义、凯恩斯主义和大规模管理官僚主义的出现。因此,福特主义不仅仅指一种物质生产和再生产形式(就像泰勒主义一样),更是一种社会化的政治控制的生成过程。此外,赫希还指出,这一阶段也与美国的国际霸权有关,美国不仅在两次世界大战中崛起为军事霸主,而且形成了以扩张型社会经济模式为主导特征的积累和调节模式,使其在经济和技术上占优。此外,除了军事和经济优势之外,还包括美国的政治和文化优势,它们主导了国际经济和政治组织,塑造了社会价值取向、生活方式和文化格局。决定结构和发展的不仅是底特律汽车工业的装配线和加利福尼亚州的高科技军械库,还有好莱坞电影工厂对美国生活方式的呈现。20世纪实际上成为了“美国”世纪。(15)
福特式积累制度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其在社会斗争的过程中,针对制度竞争条件下的均势变化,从根本上变革了监管模式。(16)值得“庆祝”的是,这是在资本主义历史上第一次,工资收入的增加和一定的社会繁荣不仅与资本的盈利能力相容,而且实际上形成了资本的基础。因此,福特主义也标志着资本主义整体历史实施的决定性阶段,其结果是社会普遍的充分资本化的过程,带来了社会关系和生活条件的深刻变化。在这种积累模式条件下,经济过程集中于开放内部市场,这意味着社会条件越来越商业化,即以货币和交换的形式组织起来。正规的雇佣劳动扩大了,传统的再生产形式被工业生产的商品和商业化的服务所取代。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消失、工资比率的普遍化和家庭形式的变化带来了巨大的社会风险——例如疾病、失业和老龄化——这使得集体社会保护措施更加必要。至少在资本主义大都市,在不同的程度上,劳工运动组织成功地促进了福利国家的扩张。工会、雇主协会和集体谈判制度在不同程度上成为管理经济的重要基础,基于社会伙伴关系的谈判过程成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国家的社会和经济干预活动也在扩大,而其合法性正是在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上,为几乎所有社会阶层的利益推行物质分配政策。其特点是高度集中的标准化和控制,许多生活领域的逐步“国有化”,以及对生活方式、政治行为、利益表达等方面的深刻影响。
福特主义时代最终表现为社会价值观和行为取向的深刻变化。面对数量可观的商品、社会条件的政治可塑造性不断增强、技术发展好处的普及、社会平等提高以及由国家官僚机构保障的社会保障愈加完善,人们普遍相信进步是无限的。通过扩大官僚监管机制和供给系统,社会团结和遏制阶级冲突似乎是可行的,于是,一种在选举、政党和国家的帮助下使社会积极变化的思想,成为主流的改革主义。
福特主义的全面实施决定了资本主义在全球范围内的结构,它与在各国都在发挥作用的国际监管体系息息相关。在20世纪30年代的危机中,金本位制将本国货币与可用的黄金储备挂钩,使各个国家在经济政策方面几乎没有回旋余地。在美国的领导下,1944年缔结了布雷顿森林协定,促成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WB)的成立,其目的是恢复已经崩溃的国际贸易关系。资本空间从未与国家制度体系如此紧密地交织在一起,其特点是受法律监管的信贷资金的有效性和福利国家收入的均衡分配。(17)正是由于世界范围内经济社会结构以及国家发展和增长模式的巨大差异而导致的国际监管的特殊性,全球福特主义被确定下来。这也使得一些国家——尤其是西欧和日本——自己的福特主义积累和监管模式可以发展并取得成功。这也挑战了美国的经济主导地位,破坏了福特主义的国际监管体系,最终导致了福特主义的危机。
(二)“福特主义安全国家”:作为“经济基础”的国家
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导致了从前由市场和传统生活方式以准自然的方式建立和维持的社会关系瓦解。赫希对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分析引向了作为一种独特的统治模式的“福特主义安全国家”,它涉及两重含义:涉及物质方面的“福利”,同时涉及渗透到全社会层面的普遍的“控制”。这种发展必然带来监管、监督和控制的中央官僚网络的巨大延伸。在这些控制机构的帮助下,国家机器更深入地延伸到社会有机体,并与社会结构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赫希认为通过福特主义积累,政权的结构发展克服了“经济”和“政治”之间的分裂,这表现为社会的“国家化”。(18)因此,“安全国家”指的是一种社会组织模式,不能用“凯恩斯主义国家”或“福利国家”等传统术语来充分描述。如今,政府从外部干预一个自我调节的过程的说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不那么真实。想象国家和社会之间的这种关系已经是一种时代误置(anachronism)。(19)国家已经成为经济运行和社会再生产的核心组成部分,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部门。这也意味着传统的“政治”和国家机构在性质和社会意义上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戈德利耶曾明确指出国家不仅可以作为上层建筑,同时也可以作为经济基础,换言之,这是国家在制度内所履行的不同职能的表现——如政治的、经济的或社会的,而不是制度间的区别。(20)这实际是对国家概念的重构,也是对传统的“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理论的挑战和重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对国家的讨论应打破“经济”和“政治”在制度上和分析上的根本分离;其二,国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已成共识,但对于国家的经济作用,则主张不应将国家视为一种外部手段反作用于经济,而是说国家本身就是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无独有偶,赫希同样认为在20世纪的资本主义发展中,随着社会的“国家化”,国家实际上正逐渐成为“经济基础”的一部分。与戈德利耶相比,赫希的这一观点是完全独立地提出的。
资本主义统治的“准自然”机制的崩溃迫使国家接管资本的职能,因此,赫希认为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发展,国家与“基础”的关系已经发生变化,国家越来越成为社会和经济再生产的有机要素。然而,在“国家衍生”辩论中,很难将社会日益“国家化”的主张与“自主性”的概念结合起来,正如普兰查斯所强调的,国家机器的“党派化”是每个资本主义社会再生产的基本前提,只不过,每一个党派化的国家机器都能够在直接的竞争和剥削的范围之外产生资本主义生产和再生产的一般先决条件,这意味着国家机器不能与特定的阶级或阶层存在固定的联系或同一性。因此,社会“国家化”的趋势,即国家或准国家机器渗透到社会中,似乎与结构的必要性相矛盾。资本主义国家机器作为一个整体,通过把自己分割成许多不同的官僚关系和政治组织来维持党派化,每个组织都有特定的相互关系。国家的党派化是建立在这个被分割的群体之间相当松散的协调基础上的。“安全国家”的出现伴随着国家机器的强大的同质化,导致政治体系中特定组织的相对自主性下降。
政党向准国家机器的转变主要是基于福特主义的社会重组。由于日益增长的社会资本化,导致了社会解体,传统工人社区被破坏,工人阶级内部出现分化和分裂,“新中产阶级”崛起并强制流动,政党已经从政治阶级利益的组织转变为官僚主义和大众一体化的机器,其功能变化似乎很明显:它们不再具有传统意义上的功能,即向政治决策机构传递和调解不同的和对立的利益集团,相反,它们是国家官僚机构和受其措施影响的大众之间的调节性的传播媒介。为了稳定对世界市场的依赖,政党在过滤和引导人们的需求和利益时,对受影响大众的显而易见的约束条件进行调解,使它们与制度条件相适应。社会的福特主义变化在双重意义上体现在作为现代大众一体化机构的政党上:它们的主要社会基础是已然瓦解的社会关系,同时,它们是一个越来越深入社会结构的行政调节机构的组成部分。简言之,政党逐渐作为社会“国家化”的一种本质形式,越来越多地作为国家机器发挥作用。(21)
总之,为了确保资本的实现,资本主义社会的需要是积累的历史过程中固有的。这不仅意味着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它还要求劳动分工、阶级关系和一般社会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因此,在资本主义框架内,必须承认一种建立在对自然和社会条件的破坏的基础之上的资本主义生产模式的变化,为了获得这些条件,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是必要的。由此产生的社会的“国家化”彻底改变了国家的性质,因为它不再被视为一种压迫的和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它成为社会生活本身的“基础”的主要组成部分。这意味着对国家的旧观念必须加以修正。同时,以前描述资产阶级国家形式的旧观念,如议会主义、法西斯主义等,已经不充分了。“安全国家”正是以福特主义为核心特征的一种新的形式。
(三)福特主义的危机及后福特主义的来临
福特资本主义危机的迹象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变得明显,并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爆发,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本质上讲,福特主义危机是由所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回报率的结构性下降引起的,最明显的是生产率的普遍下降。(22)资本利润的下降即使因部门和国家而异也不能通过参考一般经济规律来充分解释,而只能通过考虑这种社会形态的整体结构来解释。赫希认为,必须从国家和国际层面上嵌入这种积累和监管模式结构中的复杂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动态来解释。因此,赫希后来的工作,转向了对资本国际化、民族国家以及民主问题的探讨上。比如,赫希指出,“全球福特主义的危机、资本的国际化,以及国家和国际政治监管的消亡,都需要彻底修正传统的政治概念。只有民主政治进程能够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从背景和程序上与国家制度脱钩,这一政治困境才能得到克服。”(23)最重要的是,需要重新审视民族国家、民主和人权之间的历史联系。(24)在2003年的一篇文章中,赫希通过剖析“非政府组织”的本质,表示了对这一现象的失望,因为它首先反映了重大变革愿望的消退,因此应该放弃非政府组织的“神圣形象”。(25)再如,在新自由主义全球化以及随之而来的放松管制和私有化的过程中,单个国家越来越依赖国际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首先是“强大”的国家和多国公司——通过有效的经济机制越来越多地决定单个国家的政策。国家和资本之间的关系呈现出一种新的形态,资本和国家机器相互交织的程度丝毫没有减少。资本主义内部固有的冲突不仅在单个国家机构内部重现,而且由于国际资本、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复杂的相互联系,在国家间的国际关系层面也有重现。
在此背景下,被称为后福特主义的新资本主义形态出现。这究竟是由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新自由主义放松管制和灵活化政策而产生的,还是相应的过程仅表明福特主义危机的继续存在(即这只是一种缓解方案),学界尚存争议。决定性的因素是,在过去的四分之一个世纪里,积累和监管的条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最初似乎是相对持久的,而新自由主义改造的资本主义肯定具有霸权计划的特征。后福特主义的实施手段,即“全球化”,不是基于自然规律的过程,也不是基于资本的一般逻辑,它的典型驱动力包括在社会民主改革政策失败后在占主导地位的资本主义国家重新掌权的新自由主义政府,尤其是变得更加强大和独立于个别国家的跨国资本,其目的主要是打破战后凯恩斯主义福特主义国家体制化的社会力量,从而为生产技术和劳动组织形式的转变、进一步推动劳动力合理化以及为资本创造新的投资机会奠定基础。为抵御新形成的资本主义竞争,国家社会主义的精英们进行了一种自我转变,他们开始根据资本主义原则重塑社会,这反过来又加速了资本主义中心和外围的后福特主义转型。这也正是占主导地位的资本主义国家与赶超型后发国家之间的矛盾。
福特主义危机之后开始的新自由主义全球化和重组政策至少可以被视为恢复美国经济和政治主导地位的成功尝试——这一次是由于广泛的放松管制和激进的市场自由化的支持,其中资本和金融市场的自由化至关重要。资本主义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全球体系。因此,新积累制度的决定性特征不是“全球化”本身,而是通过商品、金融和资本市场的自由化以及新的通信和运输技术实现新的生产国际化形式,通过创建全球价值链和在空间上拆分公司活动,使资本能够比以前更灵活地利用不同的社会空间条件。这导致了一种新的国际分工,它覆盖在以资本输出和货物贸易为基础的旧分工之上。随着跨国公司网络的发展,由民族国家界定的经济再生产关系失去了它们的相对凝聚力,导致了一种新型的经济空间等级化,国家和国际层面的经济和社会不平衡发展不但并未消除,而且进一步加深了。这种不平衡的发展是新的全球积累过程的基础,其特点是工资和工作组织形式的改变、高度的由金融驱动的积累模式、货币和竞争关系的相关变化以及经济再生产过程中自然和知识的新含义。与此同时,社会关系也进一步地商品化和充分资本化。例如,福特主义—泰勒主义工作过程的根本特征是活劳动与生产知识的分离,并将其纳入机器系统。而在后福特主义中,知识的含义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它采用独立商品的形式,相对独立于特定机器而使用、出租和出售,这是在高度分工的专业系统中产生的,标志着生产力的资本主义社会化的进一步发展。值得一提的是,作为“技术租金”基础的知识正在成为竞争中更具决定性的因素,竞争越来越由“知识产权”的排他性所定义。(26)
值得注意的是,后福特主义的重组过程绝不能被理解为经济过程的简单“脱嵌”和市场力量的释放。这更像是一种新自由主义的宣传公式,而不是社会现实。“全球化”无疑在国际化资本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它是由国家政治驱动的。释放论建立在“国家”和“市场”之间的错误对立之上,它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市场过程总是在政治上“嵌入”的,国家不是“超经济”的实体,而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
在密里本德—普兰查斯拉开20世纪70年代关于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世纪之争”中,所探讨的议题不仅超过了马克思所探讨的范围,而且逐渐跨越国界,如社会主义经济学者联合会(Conference of Socialist Economics,简称CSE)中关于国家与资本关系的辩论、法国调节学派中关于国家职能的争论等。德国“国家衍生”辩论的目的是发展一种迈向唯物主义的国家理论,赫希作为其重要代表,继承了马克思国家理论的两个遗产:建构国家理论的政治经济学路径以及国家在资本主义系统中的相对自主性。
在对“国家衍生”辩论理论和政治与经济分离的国家理论传统的批判基础上,赫希重新建立了回归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视角的国家理论,其贡献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德国辩论侧重资本逻辑,重视国家的外生性作用,在此基础上接受经济与政治的制度性分离是顺理成章的,赫希与此不同,他认为过分强调资本逻辑,结果会导致对阶级斗争在赋予这一逻辑以内容和历史现实方面的忽视,而对阶级斗争的中心作用的重视正是1977年后在CSE工作组中发展起来的国家理论新动向;其次,赫希对20世纪资本主义的分析鞭辟入里,不仅指出了福特主义的本质、危机以及转型,而且以此为切入点分析了20世纪80年代后世界范围内的新自由主义重组的现象,并试图为福特主义勾勒一个政治框架;最后,“积累”与“合法化”的矛盾和协调在赫希关于福特主义国家的分析中也是值得注意的,因为它对应了社会“国家化”的经济和政治维度,赫希指出,社会的“国家化”意味着国家自主性在理论上是不成立的,因为国家逐渐成为“基础”的主要组成部分,而相应地,政党也越来越作为国家机器发挥重要作用,这部分地预示了福特主义的解体。
赫希国家理论的研究对于当前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中的国家理论具有借鉴意义。在西方探讨“国家—社会”关系的理论发展史中,其深层体现是一种制衡关系的方法论视域,换言之,国家与社会、国家与经济关系在本质上仍然是相互独立、二分的,这对于理解中国的国家与经济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不合宜的。赫希强调,政党和工会的官僚化和国家化加强了政治机构的监管能力,但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感知和调解对立社会利益的能力却急剧下降。然而,中国在这方面却有独到的优势,这体现在如下两点:第一,在西方话语中,国家与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互换的,但在中国的制度框架内,还必然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重要元素纳入研究之中。具体而言,历史地看,中国共产党从革命时期以来主动承担起重建社会关系、发展经济生产、推动制度变迁的任务,即“有机生产方式变迁”。第二,继凯恩斯、波兰尼以及戈德利耶之后,赫希的国家理论进一步补充了既有的关于国家经济作用的理论,同时也体现了对历史唯物主义的修正,即国家不仅应被视为传统意义上的上层建筑,而且也是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因此,对于符合中国制度背景和现实逻辑的国家理论的研究前景而言,一方面要回归对国家本质和职能多样性等基础性理论的研究,继续探索国家的多面体征;另一方面,要尤其重视国家理论中党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适用于解释中国发展建设的国家理论。
注释:
①Hay Collin,"Marxism and the State",in Andrew Gamble et al.eds.,Marxism and Social Science,Urbana and Chicago: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1999,pp.153-173.
②王校楠:《德国“国家溯源争论”:〈资本论〉中的国家理论探索》,《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9年第1期。
③[比利时]欧内斯特·曼德尔:《晚期资本主义》,马清文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570页。
④Simon Clarke,The State Debate,London:Palgrave Macmillan,1991,pp.6-7.
⑤Simon Clarke,The State Debate,p.7.
⑥[美]詹姆斯·奥康纳:《国家的财政危机》,沈国华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9页。
⑦[美]詹姆斯·奥康纳:《国家的财政危机》,第66页。
⑧John Holloway and Sol Picciotto eds.,State and Capital:A Marxist Debate,Austin: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1978,pp.2-3.
⑨1978年,霍洛威和皮乔托对这场辩论的主要贡献进行了一个相对系统的梳理,该成果见State and Capital:A Marxist Debate。
⑩John Holloway and Sol Picciotto eds.,State and Capital:A Marxist Debate,p.2.
(11)Joachim Hirsch,Materialistische Staatstheorie:Transformationsprozesse des Kapitalistischen Staatensystems,Hamburg:VSA-Verlag,2005,S.16.
(12)John Holloway and Sol Picciotto eds.,State and Capital:A Marxist Debate,pp.61-62.
(13)John Holloway and Sol Picciotto eds.,State and Capital:A Marxist Debate,p.66.
(14)Simon Clarke,The State Debate,p.143.
(15)Joachim Hirsch,Materialistische Staatstheorie:Transformationsprozesse des Kapitalistischen Staatensystems,S.115.
(16)Joachim Hirsch,Materialistische Staatstheorie:Transformationsprozesse des Kapitalistischen Staatensystems,S.118.
(17)Lipietz Alain,"The National and the Regional:Their Autonomy Vis-à-vis the Capitalist World Crisis",in Neil Brenner et al.eds.,State/Space:A Reader,Oxford:Blackwell Publishing,2003,pp.239-255.
(18)Simon Clarke,The State Debate,p.148.
(19)Simon Clarke,The State Debate,p.147.
(20)关于国家作为经济基础的观点的演变,孟捷教授在《历史唯物论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第三章做了梳理。参见孟捷:《历史唯物论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45-92页。
(21)Simon Clarke,The State Debate,p.150.
(22)Lipietz Alain,Mirages and Miracles,London:Verso,1987,p.42.
(23)Joachim Hirsch,"Nation-state,International Regulation and the Question of Democracy",Review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Vol.2,No.2,1995,pp.267-284.
(24)Joachim Hirsch,"Globalization of Capital,Nation-states and Democracy",Studies in Political Economy,Vol.54,No.1,1997,pp.39-58.
(25)Joachim Hirsch,"The State's New Clothes:NGOs and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States",Rethinking Marxism,Vol.15,No.2,2003,pp.237-262.
(26)Joachim Hirsch,Materialistische Staatstheorie:Transformationsprozesse des Kapitalistischen Staatensystems,S.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