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曾文:佛教和谐思想诠释及其当代意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252 次 更新时间:2023-11-23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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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曾文 (进入专栏)  

 

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从成立至今已经过2500多年的历史。在佛教的庞大的教义体系中蕴含着丰富的和谐思想,是今天我们用来建立和谐文化和促进亚洲、世界和谐的宝贵的思想文化资源之一。在世界广大民众诚心希望建立和平、和谐的国际秩序的时刻,对佛教中的和谐思想进行挖掘、阐释和应用,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工作。

笔者以下仅对佛教中的和谐思想及其在当代的现实意义试作诠释和论证,提出自己的见解,希望得到诸位学者的补充和修正。

一、佛教教义和伦理规范中蕴含的和谐思想

佛教发源于公元前6、5世纪的古印度,在向国内外的传播过程中不断得到充实和发展。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在教义上同属一个体系,被后来兴起的大乘佛教统称为小乘。大乘意为大的运载物,谓能运载无量众生从生死的此岸到达觉悟解脱的彼岸;小乘意为小的乘载物,大乘说它只能运载少量众生到达涅槃彼岸。现在一般把它们看作是佛教发展的两大阶段、两大类佛法,而舍弃原来含有的褒贬意义。在佛教向世界各国、各民族传播过程中又形成很多风格各异的佛教学派或宗派,无论在教义、教制和修行、活动方式等方面都得到很大的丰富和发展,反映佛教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适应性。

从佛教经过的漫长历史和流传世界广阔的地域国度来看,佛教所具有的崇尚和平、和谐、慈悲、劝善、饶益众生等的性格和价值取向是十分明显的。佛教的这种性格和价值取向体现在它的基本教义和伦理、戒规的理念与规范之中。笔者在这里仅围绕这个侧面进行考察。

(一)四谛与十二因缘中的和谐思想

小乘佛教(原始佛教、部派佛教)以四谛、八正道及围绕生死的因果缘起学说为基本教义。

四谛是对造成人生苦恼的原因及摆脱人生藏苦恼途径的总的说明,是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教义中的核心内容,包括苦、集(因)、灭(灭除苦恼,达到解脱)、道(灭苦的途径)。苦谛是说人生充满各种痛苦,归纳为八种: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与自己所怨恨的人不得已而相会或结合;不能自由脱离自己所憎恶的环境或遭遇)、所求不得苦、爱别离苦(与自己相爱的人分离;离开自己爱恋的环境或年华、际遇等)、五盛阴苦(五阴指色、受、想、行、识,概指一切身心之苦)。(《中阿含》卷七、《大毗婆沙论》卷七十八等)从人的愿望来说,总是希望一生幸福、安乐、长寿、诸事圆满,然而实际上任何人皆难免来自人生的各种痛苦和烦恼,除生、老、病、死四苦外,大量是由与个人的机遇、环境有关,更多的痛苦和烦恼是源于个人的追求或心理、感情因素。这正是集谛要讲的内容。

集谛是讲造成痛苦的根本原因,即贪爱、嗔恚、无明(痴,不明缘起的道理)。在佛经中,一般将这三者称为造成众生种种痛苦,导致不能摆脱生死轮回的根本原因,称之为三毒。其中起关键作用的是无明,认为因为不知道缘起––“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及“此无则彼无,此灭则彼灭” 的道理,不了解一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形成,又在一定条件下消灭,经常变动,变幻无常,所以总是抱有各种贪爱之心,贪图钱财、田园、名利,贪恋一切自己认为美好的东西。在顺利的情况下便高兴,甚至得意忘形,任意妄为;遇到逆境便恚怒,造成人际关系紧张;或灰心丧气,怨天尤人,出言无逊,由此各种痛苦烦恼接踵而来,乃至导致各种纠纷,严重者甚至身败名裂,破家或发生社会纷争。佛经中有不少这方面的内容,例如《中阿含经》卷三记载,佛陀告诉弟子,如果自己的意志被贪嗔痴三者支配,便“心无厌足,或杀生,或不与取(按:盗窃),或行邪婬,或知已妄言”; 也说过因贪引起嗔恚,由嗔恚便能带来十分严重的问题,《出曜经》卷二十记载:“所以竞利多少,亡家破国,种族灭尽,皆由恚。” 在佛教的善恶因果报应学说中,称众生的行为为“业”,因为生前造恶业死后便难以再生为人,甚至轮回为畜生或下地狱。因此,佛教劝信众通过修行断除贪嗔痴三毒。

灭谛是说灭除贪嗔痴,便断除苦恼的根本原因,永远摆脱痛苦。《阿含经》记载佛陀向弟子描述自己达到的至高解脱境界是:“我生已尽,烦恼已灭,所作已办,不受后有。”意为我的现世生命已经结束,一切烦恼彻底断灭,修行已达圆满,从此将永远地摆脱生死轮回。这就是“涅槃”,是小乘佛教所追求的最高精神境界。

道谛是讲灭除痛苦,进入涅槃境界的方法和途径。有八正道:正见(正确的见解)、正思惟、正语、正业(正确的行为)、正命(正当的职业和生活),正精进(正确的修行)、正念(正确地忆念缘起和四谛道理)、正定(正确地修行禅定)。其中最重要的是正见,特指以缘起和四谛之理为指导的立场和世界观、价值观。

佛教的因果缘起学说主要是阐释生死流转的现象的,四谛中的集谛说因,苦谛讲果,构成最简单的因果缘起关系。然而在佛经中很多场合是指十二因缘学说。十二因缘,也称十二缘生,是以人生为对象的缘生说,是佛教教义的重要理论基础。何为因缘或缘生?佛教认为,一切事物和现象产生、变化都有一定的条件。这个条件便是因缘。因是内因,是根本原因;缘是外因,是辅助因素。有时因、缘通用,因为缘也是一种原因。由于具备一定因缘便有相关事物生起或消灭,此为缘起。佛经中常见的解释是:“此有则彼有,此无则彼无”;“此生则彼生,此灭则彼灭。”佛教以十二因缘来解释造成人生苦恼的过程和原因,把人生现象分成十二个连续的环节: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认为它们前后之间是互成因果,互为生灭的条件。“无明”即“痴”,是对佛教的教义不了解,被认为是造成众生流转生死的根本原因。“行”是指由行为所造成的一种影响作用、形成力(业力)。“识”是指感觉和意识活动,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六识。原始佛教有时把“识”看作是独立的精神实体,称之为“识神”,即灵魂。“名色”是指人的肉体和精神。“名”指受、想、行、识四蕴(也称四阴);“色”指五蕴中的“色”,相当于物质,由两者构成生命体的形神关系。“六处”是指人的感觉器官和意识机能,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触”是接触外界时产生的触觉和知觉。“受”指感觉。“爱”即贪爱,对物质的或精神的东西的追求、爱恋意向。“取”是执著地求取、占取各种东西及固执错误见解等。“有”指众生和生存的环境。“生”是生命出生。“老死”是生命的衰老与终结。 在原始佛教的后期,在讲十二因缘时已经把其中的“识”解释为“识神”,把“名色”解释为胎儿,从而把十二因缘解释为人生秉承前世业因投胎、出生和生长的过程。

上述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基本教义中对贪欲、嗔恚、无明(痴、无知)所蕴含危害的阐释,对如何断除它们的说明,应当说对社会民众具有普遍的警示意义。虽然对出家、在家信众要求不一样,即使对于出家信众也不能要求皆达到最高的目标——涅槃境界(小乘以成罗汉为最高证果),然而任何僧俗信众如果照此认真修行,皆有助于克制贪欲,抑制嗔恚怨愤,增加对因果缘起和祸福相依道理的理解,进而培养慈爱、悲愍、无私、爱护众生、宽厚、忍让、和谐等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道理对教外民众也是有教示意义的。

(二)五戒和十善中的道德意蕴

小乘的五戒、十善等基本戒规、伦理规范,虽然在后来的大乘体系中予以新的解释和充实,然而在包含的主要内容上是一致的。

五戒包括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禁止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不妄语(不说谎话)、不饮酒。有的佛经,如《无量寿经》也把五戒称为五善,而称与此相反的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为“五恶”。

五戒是在家信徒必须遵守的,认为修此五戒,行善积德,死后可以转生为人。因此,后世佛教所说的“五乘”中,将五戒之教归之为“人乘”。在出家僧尼所受持的“具足戒”(受此戒为正式为僧)中也包含这五项内容,规定严重违犯前四戒(称四重戒、四波罗夷戒,改其中的“不邪淫”为“不淫”),将受到被驱逐出僧团的处罚。

中国佛教高僧或身为儒者的居士,在解释五戒时,常常将五戒与儒家名教的五常,即仁义礼智信会通,认为二者在基本含义上是一致的。南北朝时影响很大的伪经(中国人假托佛的名义撰写的经)《提谓波利经》中最早将佛教的五戒比做儒家的五常、五行、五方及五星等。北齐儒者居士颜之推在《颜氏家训》〈归心篇〉中明确地说:

内典初门,设五种禁;外典仁义礼智信,皆与之符。仁者,不杀之禁也;义者,不盗之禁也;礼者,不邪之禁也;智者,不酒之禁也;信者,不妄之禁也。

后世类似这种说法很多,在社会上影响很大。将佛教五戒与儒家道德融会在一起进行解释,不仅使一般儒者、百姓对五戒的内容容易理解,而且也为僧人深入民众弘法提供方便,可以使深受儒家伦理影响的民众接受佛法。

北宋云门宗契嵩(1007-1072)在《辅教编》中说:

人乘者,五戒之谓也。一曰不杀,谓当爱生,不可以己辄暴一物,不止不食其肉也;二曰不盗,谓不义不取,不止不攘他物也;三曰不邪淫,谓不乱非其匹偶也;四曰不妄语,谓不以言欺人;五曰不饮酒,谓不以醉乱其修心。

夫不杀,仁也;不盗,义也;不邪淫,礼也;不饮酒,智也;不妄语,信也。是五者,修则成其人,显其亲,不亦孝乎?

按照契嵩对五戒的解释,不但说从反面应当不做什么,同时还说从正面应当做些什么。例如不杀,不仅不应当杀动物及吃它的肉,而且要爱护一切生命。有的解释带有时代色彩,例如不盗,增加“不义不取”,其《夹注辅教编?原教要义第一》解释:“凡于他人之物,若在义理不当取者,而辄取之,皆为偷盗也。”不饮酒,解释为不因饮酒扰乱“修心”。

契嵩为了回应当时儒者鼓吹以兴“仁义”、“礼义”来排斥佛教,强调五戒在内容上与儒家的五常相通,修持五戒同样可以达到儒家提倡的修身、显亲尽孝的目的,进而说明佛、儒二教可以“同于为善”,“同归于治”。

十善,是以五戒为基础扩充来的,是佛教的基本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包括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不恶口(不骂人,不恶口伤人)、不绮语(不花言巧语)、不贪、不嗔、不痴,是以五戒为基础扩充来的,分属身(行动)、口(语言)、意(思想)三个方面,实际是佛教的基本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前人在解释中贯彻大乘慈悲济世和利生思想,将消极的“不”杀生、“不”偷盗等十项称为“止善”;而将积极做善事,说善语,作善想,例如:放生,布施,对非己之妻恭敬,对人说诚实语,说有利于彼此和睦的话,说和善的话,说朴实有意义的话,修不净观体认外在一切皆不净不可贪求,以慈善忍让之心待人,相信因果归依正道增长智慧,皆称为“行善”。要求信众以此来提高道德修养,济世利民。

可见,五戒、十善最富有道德意蕴,也可以说就是佛教最基本的道德规范。

(三)大乘菩萨之道——六度、四宏誓愿、慈悲

大乘佛教是在小乘佛教基础上成立的。以《般若经》为代表的大乘经典讲“诸法性空”,说世界上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空幻无实的,然而“空”不意味着绝对的无,承认其“假相”存在,进而提出“色(按:相当于物质)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以及“不生不灭,不常不断”的“中道”或“不二”的观察问题的方法。《大涅槃经》讲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成佛的内在依据),皆能成佛,与另一部主张一切人皆能成佛的《法华经》一样,在理论上寓示的是对一切生命存在价值、特别是人在宇宙中崇高地位的尊重。般若空论和涅槃佛性论是构成大乘佛教的重要理论基础。从所阐扬的具有深奧的哲学思辩理论来分,大乘佛教先后有大乘般若中观学派、法相唯识学派和瑜伽密教。

大乘佛教在重视从宏观上对自然世界、人生的哲学考察和论证的同时,在对现实社会人生方面也提出比较积极的应对理论,此即以“大慈大悲”为最高理念的菩萨之行或菩萨之道,主要体现在六度、菩萨誓愿、慈悲喜舍、四摄、六和以及在北传佛教各国先后成立的佛教宗派的理论和实践中。

六度或称六波罗蜜,包括: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其中布施、持戒、忍辱、精进富有深厚的道德意蕴,与慈悲、五戒、十善等在内容上密切相通。布施,包括财施、法施和无畏施,是指从慈悲之心出发济助人以财物,向众生宣传佛法,用宽慰的语言并采取可行的方法为众生解除苦厄和恐惧之心,使他们产生希望和信心。忍辱既包括生忍,也包括法忍。生忍是指在受到别人恭敬或供养时不产生傲慢和安逸之心,在遭遇别人误解而受到“嗔骂打害”之辱时不生怨恨嗔恚之心。法忍是体认诸法性空,心不为一切内外事物所动,不畏寒热饥渴,不生嗔恚、忧愁、疑、淫欲、憍慢之心。(参考《大智度论》卷六及隋智顗《法界次第初门》)

菩萨誓愿,即四弘誓愿,表达大乘信奉者应当为之进取的宏大誓愿,包括:“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边誓愿断,法门无边誓愿学,无上佛道誓愿成。”(《敦煌新本六祖坛经》) ;或“未度者令度,未解者令解,未安者令安,未涅槃者令得涅槃”(《法华经?药草喻品》) 。表明大乘菩萨不仅要终生学习无量佛法,终生修行以断除烦恼,永远朝着觉悟解脱的最高目标前进,而且要将普度众生作为毕生的要务,

慈悲喜舍和大慈大悲。慈悲喜舍既是禅法,也是利益群生应有的四种心境,源于小乘的禅法四无量心,大乘以菩萨之道加以解释,要求给众生以安乐(慈),为众生解除苦难(悲),乐善好施(喜施财宝、喜),平等地对待一切众生(舍),贯穿着平等博爱的精神,可以用来克制贪欲、嗔恚、恼害、嫉妒、歧视等心理。晋译《华严经》卷六十说:“菩萨但为教化救护众生,从大慈悲来,灭众生苦故。” 何为大慈大悲?《大智度论》卷二十七说:“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 菩萨以大慈大悲为崇高理念,强调在现实社会为众生解除苦难,给予安乐,体现了大乘佛教以普度众生为宗旨的精神。菩萨之所以是菩萨,不中道涅槃,就是为了实践大慈大悲的精神,普救一切众生。大乘佛教所说的普度众生不仅是向众生弘传佛法,引导众生达到解脱,也要求从物质生活方面救济众生,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大萨遮尼乾子经》卷八、《大智度论》卷二十七、《仁王般若经》卷下及《法界次第初门》等)

(四)贯彻慈悲、和谐精神的四摄和六和敬

四摄,也称四摄事、四事摄法,源自小乘,是菩萨用以引导、教化和救济众生的方式方法。包括: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布施,上面已解释;爱语,是以巧妙方式和人们喜见乐闻的语言对人说法、开示或劝导,对做错事者者予以教诲,使之悔改;利行,是做“利他”之行,给人帮助、信心和欢乐;同事,做到与信徒和民众同甘共苦。在这四摄当中贯彻着菩萨之道的大慈大悲的精神,特别是最后的同事(或同行、同利)最富有“菩萨行”的特色。(《菩萨地持经》卷三、《阿毗达磨集异门足论》卷九)

六和敬,简称六和,源自小乘,是佛教教团内部应遵循的组织原则,是一起修行者彼此之间应当努力做到的行为规范。智顗《法界次第初门》中说:“外同他善,称为和;内自谦卑,称为敬。”蕴含着平等、宽厚、和谐、谦让和互相尊重、恭敬、爱护的精神。北宋睦庵善卿所编禅宗辞书《祖庭事苑》卷五对“六和”作了如下介绍:身和共住(在生活上互相关怀照顾),口和无诤(在语言上彼此劝善止过),意和同事(在思想上互相尊重和敬),戒和同修(遵守共同的戒律一起修行)、见和同解(见解一致共同悟道),利和同均(平等地分配受用共同财物)。六和敬既是教团内部应遵循的原则,也可作为大乘修行者与信徒、民众相处当中应当努力做到的原则。

可见,从佛教的整体上说,无论是小乘还是大乘,在它们的基本教义和伦理、戒规与规范中皆蕴含着丰富的有助于促成人们身与心和谐、人与人之间和谐、人与社会和谐的思想。

二、佛教和谐思想的现代诠释及其现实意义

在进入21世纪的现在,对佛教教义和伦理、戒规与规范中所蕴含和谐思想应结合时代和社会环境进行既忠于原意又富有创新意义的诠释和弘扬,以发挥它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世界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笔者在这里尝试进行以下的诠释和发挥。

(一)从佛教“四谛”中汲取克制贪、嗔之心

在经济、科技高度发展和人们物质生活日益富裕的情况下,可以从佛教四谛教义对贪、嗔危害的说教中得到警示,引导人们注意克制贪爱之心,节制各种非分的欲望,做到廉洁奉公,生活节俭,避免奢华浪费,为社会民众多作奉献。应当经常调节身心,在顺利的场合能做到不趾高气扬,忘乎所以;在遭遇逆境时能努力抑制嗔恚情绪,做到心平气和,既不悲观失望,也不怨天尤人,防止感情用事,以宽容、忍让、谅解等来处理自己与周边人们的关系。在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工作的场合,应当注意防止对自然界各种资源的过度索取和开发,着眼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致力于保护和再生自然资源。

从当前世界的总的形势来看,在推动经济、科技和社会繁荣发展的过程中,应当经常提醒人们克制贪取的欲望,抑制由各种因素引起的嗔恚和仇恨心理。这样无论在道德修养方面,还是在政治决策领域都是十分必要的。

2006年4月13日至16日中国佛教协会和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共同举办了首届世界佛教论坛,以“和谐世界,从心开始”的响亮主题向全世界佛教徒和人民的心灵呼吁:人人从净化自己的心灵开始,努力营造和谐的家园、和谐的社区,进而营造和谐的城乡、和谐的省市、和谐的国家,直至营造和谐的亚洲、和谐的世界。可以认为,在净化自己心灵的过程中应当将克制贪、嗔之心置于首位。

(二)佛教以无明为十二缘起首要环节的启示

佛教在解释生死烦恼的十二缘起中,将无明(痴)作为首要环节,认为人们不懂得世间一切事物皆由一定的因缘而生灭的道理,受贪、嗔之心牵引而发生各种恶的行为和烦恼,导致流转于生死苦恼之中,不得解脱。这种教理在今天也有现实意义,不仅可以向僧俗信众讲,结合相关教义进行阐释和发挥,而且对于教外民众也有启迪作用。

因为这种说教含有对人自我的认识、心理修养的重视。从一般意义上说,如果不明事理,或是心理素质和道德修养低劣,在从事任何工作和处理任何事务中,皆会产生不好的后果或影响,仅从精神层面来讲,会给自己带来无穷的苦恼。反过来说,如果通晓事理,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修养,便能克制贪欲和嗔恚的感情,把事情办好,产生好的影响,自己便会身心愉快。无明与智慧是相对的,随着佛教的发展,对无明与智慧的解释也不断填充新的内容,用以对治无明的道理也在发展,例如大乘的般若空论、中道或不二法门等,是尊奉这些理论的学僧学派用以对治执著有见、边见、断见等无明的,皆可从中看到佛教是特别重视智慧和心性修养的。从逻辑上说,要断除贪、嗔,首先要对治无明,通过闻、思、修增长智慧。正是从这一点上,可以说佛教将无明作为一切苦恼之源的说法具有普遍的意义。

(三)八正道和五戒、十善等在社会教化和道德建设中的意义

佛教的善恶因果报应的思想,长期以来最容易为普通信众接受,具有明显的劝善止恶,增强道德意识,维护社会安定的作用。佛教所说的报应是指相应于自己的善恶行为所带来的善恶果报,所谓“善有善报,恶的恶报”,有今世报(现报)、来世报(生报)、后世报(后报)等的说法。佛教称行为为业,善恶行为的报应即善恶业报。业,分为身业、语业(口业)和意业(心业),概称三业。当年佛陀为了保障僧俗信众能够如法生活和修行,使他们能够胜任社会教化的责任,并且为了维护教团内部的团结和谐,处理好僧众和社会民众的关系,提出带有道德理念和规范、条规性质的八正道和五戒、十善等来制约他们的身、语、意三业。

1、对身业的制约和规范,如八正道中的正业(正确的行为)、正命(正当的职业和生活)、正精进(正确的修行)、正定(正确地修行禅定);五戒和十善中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不饮酒,以及大乘菩萨戒中的不敬师友戒(《梵网经》)等,是向广大信众提出的约束自己行为的基本要求。

虽然这些条目对于僧俗信众来说它们蕴含着佛教信仰所要求的特殊内容,然而从一般意义上来说,对社会普通民众也要求他们遵循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从事正当的职业,做到行为正当,不仅不能违犯法律,而且也不能违背道德。从这方面来说,佛教的八正道、五戒、十善等确实与社会公德是相通的。中国古代不少佛教高僧甚至儒者将佛教的五戒与儒家的名教会通,以五戒比附仁义礼智信五常,将儒家的孝悌忠信等伦理纳入佛教的“善”的范畴,将不忠不孝等违背儒家名教的行为纳入“恶”的范畴,等等。

2、对语业的制约和规范,如八正道中的正语;五戒中的不妄语(不说谎话);十善中不两舌(不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不恶口(不漫骂,不恶口伤人)、不绮语(不花言巧语),以及菩萨戒中的“自赞毁他戒、悭惜加毁戒、谤毁戒” (《梵网经》)等。

世间道德本来贯彻于人的言语和行动之中。上列这些条目中虽有的是以戒规的形式出现,然而总的来看,应当说是属于佛教伦理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意思是要求佛教信众不论在教团内部还是与社会各界人们的交往中,都要举止文明、语言文明,不讲违背道理的话,不胡言乱语,不说谎话空话,不信谣传谣,不在人群中拨弄是非挑拨离间,不以粗俗语言骂人,不恶口伤人,不赞美自己而贬毁别人,不要在别人求助时吝啬不帮助反而加以毁辱,不在背后诽谤人等等。这些条目与中国传统道德中的正直、诚实、谦恭、宽厚等是一致的。

在当代的法制社会,宪法和各种法律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有发表自己主张的自由,然而公民个人也必须遵守社会公德,说话要负责任,要有根据,发表意见应以不触犯国家法制,危害国家根本利益和安全为前提,并且要尊重别人的人格、不能伤害别人的权益。在自己的家庭和在各个工作单位以及在各种公共场合,不能骂人、诽谤人,也不能挑拨离间等,否则必然在不同范围损害团结,影响安定,造成不和谐的局面。

在今天,佛教如果以八正道和五戒、十善等等带有道德理念和规范意义的思想来传法,不仅对僧俗信众有道德教化的意义,也可通过自己的宣传、以寺院为单位的僧团的正面展示,推动社会公民的道德建设和文明礼仪的改进,促进营建和谐社会。

3、对心业(意业)的制约和规范,如八正道中的正见(正确的见解)、正念(正确地忆念缘起和四谛道理);十善中的不贪、不嗔、不痴等。对于佛教自身来说,所谓“正见”、“正念”有特定的含义,然而如果从一般的角度来运用这些词语,可以解释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正确的思想、意识,对自己的行为起着支配和制约作用。所谓“正”,也就是佛教讲的自心清净,是通过克制乃至断除贪、嗔、痴三种根本烦恼而达到的自心净化的精神境界。

虽然对一般人来说完全做到很难,然而作为佛教修行或一般人的道德修养的最高目标却是应当提倡的。《维摩结经?佛国品》说:“菩萨欲得净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 强调净化自心的重要性。中国禅宗北宗文献《观心论》提出心是万物的本原,也是人的一切行为的根本,说“一切善恶,皆由于心”,“心是众圣之源,心为万恶之主……,心为出世之门户,心是解脱之关津。”认为人的善恶行为是由自己的心决定的,最后能否达到解脱也由自己的心决定。因此修行者应当通过退治、断除贪、嗔、痴“三毒”的修行,断恶修善,促成心识的转变而达到解脱。

(四)以大乘菩萨的慈悲济世的精神关怀人生,利益人群,造福社会

慈悲或大慈大悲是大乘佛教和菩萨之道的至高道德理念。大慈大悲的理念既与中国传统道德的仁爱、惠民等有一致之处,与现在世界人民普遍提倡的人道主义也有一致之处。佛教教团和僧俗尊奉这种精神致力于利益人群,造福社会的事业,兴办文教和社会慈济事业,例如赈灾、济贫、助残、助学和兴办医院、养老院、孤儿院等,努力为促进社会安定和和谐、文教的发展和改进道德风尚等做出贡献,受到各界民众的赞扬。

至于包括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在内的四摄,既是大乘佛教修行和传法的四个重要环节,也是践行大乘菩萨之道的过程,除其原有的特殊意义外,可以根据场合作出为一般民众容易接受的解释。例如其中的同事,就蕴含着深入民众之中,与民众同甘共苦的意思,在碰到困难、灾害的时候更应当如此。

佛教教团内部以六合为组织原则和道德规范条目——身和共住、口和无诤、意和同事、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用以处理个人与教团、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护教团正常的秩序和和谐协作的局面。如果佛教寺院、僧团能够严格地遵守戒律、清规,并且做到六和敬法,不仅可以使僧众在修行、学习上都得到保障,生活秩序得以安定,而且对教内外也可以起到示范的作用。例如中国东晋名士习凿齿看到道安(312-385)率领下的僧众修行严整,进止有序,曾给予很高评价:“师徒数百,斋讲不倦,无变化之术可以惑常人之耳目,无重威大势可以整群小之参差,而师徒肃肃,自相尊敬,洋洋济济,乃是吾由来所未见……”(《高僧传》卷五〈道安传〉) 宋代理学家程颢(1032-1085)一日访问钟山定林寺,看见僧众遵照斋堂礼仪过堂,不由得赞叹说:“三代礼乐尽在是矣!” 习凿齿、程顥都是著名儒者,得到他们的称赞并非容易,影响所及可使人对佛教、僧众产生好感和敬意。

在当代,如果寺院、僧团努力加强自身的道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坚持持戒修行,做到六和敬,自然对社会的道德建设,对净化社会、净化人心都将起到示范和推动作用。

三、佛教在当代的神圣职责

在当今的世界,虽然在一些国家或地区经常受到局部战争、冲突和各种恐怖主义的威胁,然而从总的形势来看,和平、发展与合作仍是时代的主要潮流。各国佛教团体和广大信众有责任与一切坚持正义和爱好和平的各界人士、民众一道,为维护国际环境的稳定和和平,为营建亚洲和世界和谐的秩序而努力奉献。

2006年4月中国以“和谐世界,从心开始”为主题成功地举行了首届世界佛教论坛,在国际宗教界乃至政界文化界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出席会议的各国佛教界领袖和学者,在发表的论文或讲话中对当今世界面临的种种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提出佛教徒应当通过弘扬佛教教义理论,引导民众净化心灵,加强道德修养,从个人到家庭,从社区到社会,从一国到世界,建立彼此理解、宽容和友好合作的关系,营造和谐的家庭、和谐的社区、和谐的社会,进而构建和谐的亚洲和世界。

笔者认为,中国和各国佛教团体、广大信众在当代可以为利益人群、造福社会和促进本国的社会和谐,进而促进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和谐的环境,采取多种方式以取得成效,做出贡献。例如:

(一)以佛教缘起理论和“少欲知足”的思想,引导信徒和社会普通民众在充盈的财富和丰富的消费品面前克制贪欲,淡泊名利,一心为民众和社会努力奉献。这样既能有益于个人保持心平气和的状态,减少烦恼,使身心愉快,也能在关爱和利益群生过程中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受到周围人们的尊敬。由一个人可影响全家,由一家可影响邻里……,影响所及,必将推进和谐社会的共建,进而有利于营造世界和谐的环境。

(二)以佛教的教人止恶行善的思想进行教化,使信众乃至一般民众从身、语,意三方面提高道德修养,以慈悲、戒贪、廉洁、宽容、诚实、忍让、和蔼等道德规范要求自己,并且致力积德行善,以关怀人帮助人为乐,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与兴办慈济事业和社会福利机构,积极参加国内外的扶危济困,赈灾救难的活动。

(三)以佛教的“不杀”和慈悲的思想,教导民众爱护人乃至一切生灵,在人与人之间建立和睦协调的关系,为促进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宗教与宗教、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和谐共处,和解和合作,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并且积极参加保护动物,保持生态平衡的活动。

(四)一些国家或地区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例如地震、海啸、雨雪乾旱、疫病等灾害时,必然对民众的生活带来困难,甚至发生饥馑,也会影响社会稳定。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和其他国家的佛教徒应当发扬大慈大悲的精神,实践“拔苦与乐”的菩萨之道,积极参加国际救援活动,通过有组织的募捐或其他方式,向受害民众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援助。

(五)中国和其他国家佛教团体、信众应当遵循佛教的宽容、和平、和谐、平等、协作、忍让等精神,不仅要尊重其他兄弟宗教,构建各种不同宗教之间平等对话、友好协商的氛围和关系,而且应联合其他宗教建立国际合作,为制止不同民族或宗教间的仇杀,建立各民族之间、各宗教之间和各国之间的和谐相处和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国际秩序,互相支援,彼此协作。

(六)各国佛教徒可以联合举办国际性会议,或派人出席相关国际会议,对关于维护世界和平,制止各种危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战争、恐怖主义及其他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向有关方面提出建议、呼吁,动员广大民众共同参与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和谐的行动。

(七)佛教自古是联结东亚各国友好往来的“黄金纽带”。在当代,中国佛教徒和各国佛教徒应当进一步开展彼此之间的友好交往和佛教文化交流活动,为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友谊,为维护亚洲和世界和平、发展和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佛教在适应时代和社会民众的过程中正在不断焕发新的活力,在通过弘法利生的实践促进社会安定和谐、促进亚洲和世界的和谐和发展的过程中,必将不断扩大自身的影响,取得新的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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