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有重要意义。积极稳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必须在处理好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中央统筹与地方融入、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等四方面重要关系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要素市场、资源环境市场、商品服务市场的统一性和资源配置效率,持续推进统一基础制度、统一市场设施、统一市场监管、破除市场壁垒等重点任务。
关 键 词:全国统一大市场 基础制度 市场监管 地方保护 市场壁垒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新时代国家经济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是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统一大市场并非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但在新形势下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有更高的建设标准和要求。202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这是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深化对全国统一大市场理论逻辑的认识,明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和推进路径,对于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理论逻辑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等重大理论问题有内在的逻辑关联。深刻理解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于畅通内外循环、提升发展质量、推动国内市场由大变强、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重大意义,是科学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前提。
(一)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内在要求
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与时俱进提升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战略抉择,也是塑造我国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这是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要性的最基本判断。
从国内大循环看,迫切需要通过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破解市场分割、地方保护制约经济循环畅通的问题。当前,一些地方还存在歧视性、隐蔽性的政策藩篱和壁垒,损害了公平竞争机制;部分地方强调“小而全”,搞自已的小循环[1],导致低水平重复建设;一些领域“碎片化”问题严重,导致市场联接不畅,抬升了流通成本。实践证明,一个分散割裂的市场难以保障要素的自由流动,也难以保障产品的公平分配和顺畅流通。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将有效打破各种有形和无形的市场壁垒,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堵点和卡点,促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推动经济有序运转,以市场循环畅通促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
从国内国际双循环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为实现内外循环相互促进创造有利条件。当前,我国制度型开放仍存在一些明显短板。从制度规则看,国内的质量标准等市场基础设施与国际市场的联通仍然不够,制约了国内商品全球竞争力的提升。从全球要素配置看,要素市场的开放还需进一步深化,全球领先的产业集群仍然缺乏,吸引国际先进要素资源的能力有待提升。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软硬基础设施、标准规则与全球市场对接,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更好联通,将不断增强我国对全球先进要素的吸引力,塑造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二)提升发展质量效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支撑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可以有效降低成本、提升效率、促进创新、加快转型,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从质量变革看,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可以通过公平竞争、统一监管等多种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机制,更好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作用,让更高质量的商品和服务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通过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可以提升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以更优质供给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空间,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和引领需求。
从效率变革看,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可以从实现规模经济、深化分工、发挥比较优势等提升经济运行效率。一个更加统一的大市场有利于更好发挥强大国内市场的规模优势和集聚效应,推动产业集群式发展,以完善的产业配套提升行业运行效率。在统一大市场之下,地区之间的产业分工将进一步深化,可以更好发挥区域比较优势,避免重复投资,从源头解决产能过剩问题,提升经济运行效率。
从动力变革看,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可以通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设统一的技术市场促进创新,增强发展动力。随着市场统一与市场规模增长形成良性循环,可以更好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丰富应用场景和放大创新收益的优势,促进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支撑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不断增强发展动力。
(三)发挥我国市场资源优势,推动市场由大到强转变的必然选择
市场是全球最稀缺的资源[2],市场资源是我国的巨大优势。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充分利用和发挥这个优势,不断巩固和增强这个优势,推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强大市场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依托。当前,国内市场由大到强转变已经具备有利条件。我国经济规模快速增长,已经具备“大”的基础,有向“强”转变的条件。[3]IMF数据显示,1992年,在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初,我国GDP为4269亿美元,世界排名第9位,在全球经济中占比约2%。2021年我国GDP达到174580亿美元,排名上升至第2位,全球份额提升到18.1%。国内市场要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必须形成与其规模相匹配的竞争力。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必然选择。强大国内市场是规模范围更庞大、结构层次更优化、制度规则更完备、影响力与吸引力更强的市场。一个各自为政、不能形成合力的市场无法成为强大市场。只有通过建章立制提升规则的一致性,通过贯彻全国一盘棋理念提升政策的统一性,通过完善跨部门、跨地区实施机制提升执行的协同性,才能奠定强大国内市场的体制基础。以市场的统一性强化增长动力,可以推动市场规模不断增长,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胜劣汰作用,带动市场的量和质同步提升,进而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的客观需要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选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可以有效强化创新激励、加快技术扩散,不断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提升创新活动效率,扩大创新成果回报,支撑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将从三个方面促进科技创新。一是优化创新资源配置。通过统一大市场的庞大市场需求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促进创新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有序流动和合理集聚,将为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创造有利条件。二是提升创新活动效率。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可以推动企业在更大范围内经营布局,帮助企业在更大范围内调配资源和生产要素,持续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程度,提高创新的效率。三是扩大创新成果回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可以降低企业跨区域生产经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使创新成果能够在更大市场空间内获得回报,提升创新收益。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还有利于推动技术溢出,加快产业升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可以逐步缓解区域之间产业结构趋同、产业发展中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通过有效破除制约技术要素在不同区域间有序流转的各种桎梏,将推动先发地区的管理经验以及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要素被后发地区借鉴和使用,促进跨区域的技术溢出,进而加快产业升级步伐。
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处理好四方面重大关系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为新时代经济建设的系统工程,不仅是一项涉及面广、关联度高的工作,而且是一场市场层面的深刻变革。要确保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科学有效推进,必须把握好改革的时、度、效,处理好四方面重大关系。
(一)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
随着我国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对市场统一性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改革是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最有力手段,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因此,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5],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方面,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健全有利于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市场机制。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统一大市场,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基于市场法则对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行为实施有效引导和规范。重点是通过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夯实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基础,健全市场基础设施筑牢市场循环畅通的根基,围绕要素、资源、商品、服务等重点市场打破各类制约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体制瓶颈。
另一方面,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做到全国一盘棋,更好发挥政府在统一制度规则和统一政策实施方面的作用。市场自发行为难以推动形成统一大市场,地方政府自身的行为逻辑也导致各地出现了一些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因此,必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制度建设方面,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工作,推进法律的立改废释工作,持续提升规则的一致性。在政策实施方面,要确保政策的公平性,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通过贯彻全国一盘棋理念提升政策的统一性。在部门和区域协同方面,要增强协同意识,完善协同机制,促进跨部门、跨地区政策执行的协同性。此外,在规范地方政府行为方面,要打破地方和区域之间的恶性竞争,清理地方政府搞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的做法。
(二)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
全国统一大市场事关全局,同时又涉及各个领域、各个市场、各个环节、各个地区的具体工作。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处理好整体和局部的关系,既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谋划完善顶层设计,又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好市场主体关注的痛点和难点问题。
一方面,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着眼于全局,力求全面推进。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不是通过哪一个部门或哪一个地方的努力就能够实现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涉及不同领域、不同环节的多项改革,需要从全局和总体的角度,考虑不同领域、不同环节、不同市场之间的关联性,分清改革的轻重缓急,明确重点领域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协同推进重要改革事项。在统筹做好短期与长期、制度与政策、规则与执行等各方面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另一方面,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着眼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力求重点突破。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防止把“全面推进”误解为“齐头并进”,要避免“一刀切”。我国产业门类全、市场范围广,不同商品、服务和要素市场在统一性方面的进展和要求存在显著差异,不同地方的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因此,要综合考虑不同市场的发展水平与推进难度,选择一些市场呼声高、改革收益大的领域寻求重点突破,选择一些产业和市场密切关联、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优先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比如,新能源汽车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受到了中央和各地方的广泛重视,但一些地方在实施补贴政策时片面强调保护本地企业,在补贴目标、补贴标准上存在歧视外地企业的行为。这些行为不利于建设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市场,难以通过优胜劣汰推动行业竞争力提升,必须在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时予以重点清理。通过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市场一体化建设,以局部改善带动整体改进,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三)中央统筹与地方融入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竞争模式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增长和改革深化。[4]但不容忽视的是,有的地方政府在竞争中也出现了一些有违公平竞争原则、违背经济运行规律和市场法则的行为,破坏了全国统一大市场,迫切需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手段予以规范。因此,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在加强中央统筹的同时,强化对地方政府行为的激励和约束,推动各地更好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一方面,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加强中央层面的统筹,做好统一市场的顶层设计,明确思路、原则和重点举措。要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持续健全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体制机制。要引导地方政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地方政府的分散化行为与中央政府的统一目标协同一致,从根本上解决好“合成谬误”“分解谬误”等问题。针对地方恶性竞争问题,既要明确规则,避免地方竞争超出合理限度,又要加强引导,推动良性竞争。
另一方面,要发挥好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鼓励地方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各地方政府必须主动摒弃各自为政、画地为牢的做法,切实防止以“内循环”名义搞地区封锁的现象出现。各地方要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自查,清理地方保护、区域封锁等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的规定和做法。比如,部分地方利用其风电光伏项目管理权,在项目招投标中设置对本地的税收贡献、产业贡献等不合理条件,或者要求在本地开展项目建设的企业配套产业项目,或者在项目洽谈时提出道路建设、收购困难企业、提供减碳指标等不合理诉求。相关行为是人为制造市场分割,是典型的地方保护,必须加以清理。在破除壁垒的同时,各地方需要结合本地的发展现状、市场建设的进展,围绕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重点工作,健全市场基础设施、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等重点任务,明确本地区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重点。
(四)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要服务好国内大循环,又要服务好国内国际双循环。解决好国内市场的问题要求深化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实现内外循环互促则要求持续扩大开放。要强化统一大市场对新发展格局的支撑作用,必须推动扩大高水平开放和深化市场化改革互促共进。
一方面,要畅通国内大循环,支撑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必须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当前,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步伐的因素中,既有认识上的不足,也有体制上的障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市场建设中的难题,以改革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重点是以改革为引领,有效打破不合理的利益格局,纠正一些片面强调“局部利益”忽视“全局利益”的政策举措。既要打破市场体系中束缚市场主体活力发挥的各种体制机制弊端,又要推进财税体制、政绩评价考核等配套改革,从源头上铲除市场分割、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滋生的土壤。
另一方面,要实现内外循环相互促进必须秉承开放思维、坚持开放发展,持续深化制度型开放。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是“自我封闭”的统一市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并非简单把眼光局限在国内,关起门来搞统一市场,而是胸怀“两个大局”,推动制度型开放,更好利用全球要素和市场资源。要着眼于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从市场规则、基础设施等方面,推动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更好联通,增强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中的影响力。
三、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领域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重大战略部署,需要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务必把握好要素、资源环境、商品服务等具体市场的关键问题,务必采取针对性举措,有效推进,务求实效。
(一)建设统一的要素市场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明确为经济体制改革两项重点任务之一。要素市场化配置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前提和实现形式,是不断提升我国资源配置效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也是建立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目标。建设统一的要素市场,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领域,需要围绕“提升要素市场统一性”这一核心目标推进各要素领域改革。
一是建设统一的市场体系与交易平台。规范各地的招才引智政策,引导各地在人才引进方面理性决策、量力而行,不断改善劳动力和人才市场的市场培育、市场服务和市场监管工作,构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结合土地市场发展的需要,以区域市场一体化为先导,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持续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明确交易所职能分工,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的合作衔接。建立健全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完善技术市场交易规则、定价机制,对技术交易实施科学监管。
二是健全统一的管理制度。建立全国统一、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体系,实行统一的土地规划与土地管理。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统筹推进高校技术转移培育和促进技术交易服务,引导技术转移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数据市场标准规范建设,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统一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依法发展动产融资。发展供应链金融,逐步建立统一的供应链金融管理制度。
三是促进要素在区域间、城乡间、市场间合理流动。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推动相关指标在更大范围内高效、规范、合理配置。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促进劳动力、人才在城乡间、地区间顺畅流动。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机制,推动各地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鼓励跨地区的技术交易。鼓励不同区域之间科技信息交流互动,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推动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及多市场之间的连通性。
四是以全过程全链条改革促进要素协同配置。各类要素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而不是相互割裂的。在建设统一要素过程中,要强化系统思维,更加注重全过程、全链条改革,减少要素在交易、流通和获取回报等各个环节的扭曲,促进要素协同配置。重点是通过合理评价要素贡献,完善按要素分配机制,以更加健全的市场机制保障各类要素获得合理的边际回报,实现要素合理高效配置。
(二)建设统一的资源环境市场
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强化、保证能源资源的稳定供应是保障经济安全、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客观要求。促进绿色发展,实现双碳目标也对国内生态环境市场建设的需求也更为迫切。因此,有必要加快建设统一的资源和环境市场。
一是推进资源市场交易平台建设。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基础,整合各大拍卖网站资源,逐步形成区域性、全国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强矿业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培育矿产权交易市场主体,激发矿业权市场活力。加强资源期现货市场和交易平台建设,推出更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的国际化期货品种。加快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及主要油气交易中心建设步伐,逐步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类型,畅通石油天然气生产、供给、消费等环节市场循环。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市场形成发电、售电价格的范围,扩大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加快建设区域一体化的电力现货市场,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
二是加快完善统一的资源市场运行规则。促进资源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和市场监管权责清单有效衔接,持续提升市场运行规则统一性。健全矿业权一、二级市场交易机制,持续推进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的矿业权交易监管。完善矿产资源竞拍中的信息公示制度和保密制度,严厉查处招拍挂中的围标、串标行为,完善以“收益金额+收益率”为基础的矿产资源权益金征收形式。健全大宗商品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建立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协同的监管体制,消除监管套利空间,发挥好期、现货市场在价格发现、风险对冲方面的积极作用。健全电力现货市场和中长期市场运行规则,加强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的衔接,增强电力交易市场规则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
三是协调推进碳交易、用能权、绿色证书、排污权等市场建设,发挥不同外部性解决机制的合力。从职能上明确界定不同市场在推动资源节约利用、减少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鼓励清洁能源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厘清各权能市场正常运行后不同主体的成本收益情况,明确影响各权能市场价格形成的关键因素,识别各市场在减少外部性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各个市场主管部门的统筹和协调,通过加强协商合理界定初始产权,尽可能地减少对企业绿色发展贡献的重复计算,减少同一经济活动影响下给企业配置的各种权能的重复交易。同时,要区分各个市场在节能、减排、降碳等某一方面的特定功能,在协调重复功能的基础上,发挥好各个市场个性化的功能。
(三)建设统一的商品服务市场
经过较长时期的发展,我国统一商品和服务市场建设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商品跨区域流动的壁垒已经大为降低,不同地区、不同市场中商品的品牌、质量、价格等已经具有较高的一致性。生活性服务与生产性服务市场发展都取得了长足进展,服务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绿色化等新趋势,服务市场规模不断壮大。但商品和服务市场仍面临总体质量与世界先进水平有差距、部分领域行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需要在彻底扫除商品跨区域流通的各种有形和无形壁垒的基础上,着眼于促进商品和服务消费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等方面工作,推动商品和服务市场实现高水平统一。
一是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建设布局。支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鼓励老旧厂区等工业遗存向新型消费综合体转型,推动大型百货购物中心、传统百货店、连锁超市等不断丰富线下消费体验,持续拓展线上业务。鼓励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开展智能化便利化连锁店网点建设,加强社区公益性商业网点建设,引导便利店融合快递收发、生活缴费、充值、提供便餐等多种经营业态。
二是建设全国统一的标准体系。强化统一权威的国家标准体系,完善国家标准制定管理制度,修订全国统一的强制性标准目录,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领域外,推动将强制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优化国家标准结构,定期更新已有国家标准,明确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补充新兴领域标准,合并精简与国家标准内容冲突或交叉重复的地方性标准,提升国家标准引领作用。推进地区间标准互认,推动检测认证结果及其标准互认,实现区域内重点标准目录、具体标准制定、标准实施监督三方面协同。做好国家标准推广工作,加快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积极参与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制定,提升标准国际影响力。
三是健全统一的质量、检验、检测、计量体系。结合消费市场发展的新趋势,建立健全质量分级制度,完善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全供应链、全产业链质量管理。加强重点商品和服务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商品抽样检验、问题商品召回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推进计量区域中心、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推动认证结果跨行业跨区域互通互认。不断完善国家计量体系,完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系统,建设国家计量标准资源共享平台,推动计量科学数据共享与应用。
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要关注各个具体的市场,更要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各个关键环节的改革。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关键在统一,既要打通条条分割的问题,又要打破块块分割的问题。只有不断健全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完善统一的市场设施,实施统一的市场监管,打破各种有形无形的市场壁垒,才能够真正建立起高水平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一)统一基础制度,夯实市场根基
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首要任务。现代市场经济有序运转需要有良好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作为支撑。要着力健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监管等基础制度,夯实市场稳定运行的根基。
产权和信用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灵魂,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重要基础。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具备统一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和社会信用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效运行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产权保护方面,针对部分领域产权保护不到位的问题,要完善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协同,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工作。市场准入方面,针对部分行业市场准入不畅的问题,要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公平竞争方面,针对一些领域竞争秩序不规范的问题,要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健全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社会信用方面,针对社会信用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要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加强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
(二)统一市场设施,促进循环畅通
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都离不开高效的市场基础设施。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是提升统一市场运行效率的有力支撑。要进一步强化统一市场设施对市场循环畅通的支撑作用,必须从软、硬两方面加快推进市场基础设施高标准联通。
一方面,要加快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其互联互通水平。重点是运输通道、交易平台等流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布局,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推进多层次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区域联通、安全高效的电信、能源等基础设施网络。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加快推进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建设。持续推进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打通区域间、城乡间商品和要素流通梗阻,推动大型商贸物流平台业务向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延伸,打通物流配送、上门安装和售后服务“最后一公里”。此外,针对近年来自然灾害、疫病疫情多发的问题,要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交通运输设施、物流站点等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
另一方面,要推动软性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软性基础设施质量。不同区域之间流通体系的衔接畅通,跨区域、跨类型流通平台有效对接,以及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是提高市场基础设施对统一大市场适应性的有力举措。要加快数字化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统一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机制,实现全国产权交易市场联通,推动各领域市场公共信息互通共享。研究明确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的标准和方式,积极破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区域壁垒。逐步统一各省、区、市道路运输准入条件和管理制度,逐步减少直至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清理废除违法出台的限制外地牌照车辆在本地开展业务各项举措,严禁限制外地运输企业在本地开展业务。此外,在交易平台方面,要加快推进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建设,不断完善交易规则。
(三)统一市场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市场监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是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重要结合点。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保障。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格局,从规则和执行两个方面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公平公正的市场监管维护市场运行秩序,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一方面,要健全市场监管规则,实现规则统一。近年来,我国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尤其是在机构改革后完成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投诉举报、执法监督等监管制度的整合以及相关立法工作,通过在执法抽查、市场准入、评价标准等领域实施清单管理,明确市场监管工作的权力和责任边界。但统一大市场对监管规则统一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国统一大市场意味着各地在质量、标准、计量、商标、专利、检验检测等领域的规则逐渐统一,跨行业跨区域互通互认水平不断提升。必须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增强市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线上业务监管、工程建设监管等方面,结合不同领域市场特征和监管特点,持续完善监管规则。
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协同,实现执行统一。随着市场监管改革持续深化,监管执法工作明显改善,实现了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监管,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国统一大市场意味着跨区域执法的协同性更强、执法的标准更加一致,综合执法、联动执法效能更高。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在依法依规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协同,加强区域监管协作。必须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建立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综合执法效能。此外,还应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健全协作机制,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四)破除市场壁垒,规范不当行为
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所在。当前,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的痼疾仍未完全消除,一些地方还存在歧视性的市场准入限制、选择性的支持政策,一些行业还存在条块分割、行业垄断的现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着力消除区域市场壁垒,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
一是打破经济政策中的地域歧视。当前,一些地方制定的经济政策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地域歧视。一些地方在财政补贴、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对本地企业给予特殊的政策优惠。比如,在城市出租汽车采购方面,很多地方倾向于购买本地产企业。又如,在近几年实施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中,一些城市为促进本地汽车生产企业发展,在补贴政策上对本地产汽车给予了更多倾斜。这导致我国汽车市场大而不强,难以发挥规模经济优势。必须通过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提升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打破形形色色的地域歧视政策。
二是打破人为设置的区域壁垒。当前,部分地方还存在各式各样的区域壁垒,加剧了区域性市场分割现象。一些地方通过设置不合理的行政许可、不合理和备案或审批条件,对外地商品销售施加严苛的限制条件,来降低其竞争力,或者搞区域小循环,追求局部最优,损害全局利益。比如,在近年来煤炭保供稳价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有的地方提出煤炭不出省,只管本地保供,缺乏全国一盘棋的认识。又如,一些地方在项目招标时附带不合理条件,要求中标企业做投资配套,在本地开设工厂,或采购一定比例的本地产品。这种行为是一些行业“小、散、乱”的根源,不利于实现规模经济,形成产业集群。对于一些根深蒂固影响恶劣的区域壁垒,可组织地方开展专项自查,尽快予以清理。
三是清理招投标中存在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和歧视性做法。一些地方出于维护本地利益的目的,在政府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中给予本地企业特殊的照顾。比如,一些地方在药品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本地企业更加优惠的条件,或者在评标过程中对本地企业给予不公正的加分,为本地企业创造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导致外地企业难以进入本地市场。对于此类现象,必须加强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的执法工作,及时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结语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场市场层面的深刻变革,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必须处理好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在加强中央统筹的同时,强化对地方政府行为的激励和约束,推动各地更好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此外,要强化统一大市场对新发展格局的支撑作用,必须推动扩大高水平开放和深化市场化改革互促共进。在处理好上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中央统筹与地方融入、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等四方面重要关系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要素市场、资源环境市场、商品服务市场的统一性和资源配置效率,持续推进统一基础制度、统一市场设施、统一市场监管、破除市场壁垒等重点任务。只有不断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促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破除各种有形无形的市场壁垒,才能够真正建立起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从而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筑牢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