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文化》英文版是二〇〇三年由斯坦福大学出版的,中文翻译版二00六年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二0一三年由商务印书馆出了中文第二版,很快北京大学出版社将出第三版。这本书引起广泛反响的原因之一,我想应该是中国城市发生重大变迁,许多古老的城市正在一天天地消失,这引起了人们的忧虑。虽然我研究的是清末民初的成都,但是其中所涉及的国家文化和地方文化、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的冲突,实际上也是今天所面临的问题,是我们研究近代社会史和文化史以及政治史必须要回答的问题。虽然对下层民众和日常生活的研究,在中国仍然不处于主流的地位,但是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学者和读者的认同。我特别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的青年学者加入到这个阵营之中,《街头文化》在推动中国历史研究的眼光向下的过程中,扮演了一个积极的角色。
本书出版以后,中英文学界都有不少的书评,读这些书评对我来说也是一个得到鼓励、受到启发和自我反思的过程。《街头文化》也引起学术界和读书界对一些问题的讨论,下面我就一些讨论得比较多的问题,特别是这二十年中我一直思考的与现实社会有关的问题,进一步阐发我的观点。有些观点是在这本书出版之后才形成或者完善的,有些是与学者讨论或者媒体采访问题基础上的一个梳理。
晋军在《大众何谓?公共何为?—王笛成都研究漫议》中认为:“王笛只强调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的区分而模糊了国家的位置,也就弱化了国家或者说政治权力在公共空间改造中的力量。”(《读书》二0二二年第十二期,17 页)这个批评是公允的。的确在这本书中,国家只是隐蔽在后面的一种力量,如果说我讨论了国家的话,最多也就是在前台的警察角色,这显然对讨论国家权力对城市社会的影响是远远不够的。国家角色在这本书中没有在前台被充分展示出来,主要是由于我在写作本书的时候,聚焦在地方社会精英与民众之间的互动和冲突。如果国家讨论得过多,有可能转移了本书的焦点。当然,我也在不断地思考,怎样能把这种关系处理得更好。也就是说,既能够集中讨论精英与大众、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冲突,同时也更好地处理国家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影响。不过,也可能是在冥冥之中试图弥补这种缺陷,我后来在《茶馆:成都的公共生活和微观世界,1900—1950》中,对国家的角色及其对公共空间的影响,进行了相对全面的讨论。这里,我想利用这个机会来进一步阐述《街头文化》一书中涉及的城市社会自治与国家权力的关系。
整个二十世纪,都是国家权力不断扩张、社会空间逐渐缩小的过程,市民的自主性和自治也随之被削弱。过去中国城乡都有民众自己的组织,如看庄稼的护青会、自卫的红枪会、街邻的土地会,从事慈善的善堂、社区的关帝会等,还有像袍哥这样的秘密社会组织。但是它们都在国家的控制和打击下一个个地消失了。当只剩下国家机器的力量时,当国家掌握了一些资源的时候,就难免会出现“政治权力的内卷化”。国家权力不断扩张,官员越来越多,就要增加更多的收入来雇用更多的人。那么增加收入的途径是什么?就是征税,人们的负担也就越重,但国家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并没有相应地提高,甚至反而降低了。
前现代的中国城市几乎都是自治的,地方精英、士绅、老百姓共同管理社区,官员的角色有限。在成都,到一九0二年才建立了警察机构,开始行使市政的一些最初功能。一直到了一九二八年,国民党统一全国以后,才有了市政府。晚清新政效仿日本和美国,设立警察,管理城市的交通和卫生,乃至于小商小贩能够在哪里摆摊,什么时候摆摊,都被官府所要求,之后的国民政府也在推动这一进程。在这一过程中,传统的社会组织不断地被削弱,国家权力也深入到地方社会。但是问题在于,再大的政府,如果不依靠市民,不依靠社会,不依靠社会组织,不依靠公共领域,也不可能照顾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特别是中国这种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的国家,国家不可能解决一切问题。
一个城市要有效地管理好,就应该让社会参与,这个社会的参与包括市民和各种社会组织。政府不应该害怕城市社会组织的普遍出现。在中国历史上,例如清代,社会组织基本都是和官方合作的,这也是清朝统治能维持两百多年的原因之一。那种认为只要社会组织发展就是和国家权力对抗,就是图谋不轨的观点,不符合历史事实,在现实社会中也是有害的。实际上社会组织越繁盛,政府得到的帮助会越大,社会也因此更稳定。随着公共领域的发展,人的能动性会被调动起来,能够主动参与社会的管理,以及文化和经济活动,反之,社会就会萎缩。社会的每个链条是连接在一起的,当某个链条被人为地切断了,就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在整个二十世纪,政府都试图按照一种统一的模式对城市进行规范,结果中国城市逐渐变成千篇一律的模式。对于一座城市而言,无论是城市的管理、城市的文化,还是城市的面貌,多元化是它的生命。我在《街头文化》中提到公共空间和公共生活是地方文化的最有力表现,那么地方的个性如何塑造了街头和公共文化?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城市,过去地方的区域性和封闭程度较高,而现代社会有着更高的人口流动,这些都会影响一个城市的文化。尤为重要的是为发展现代化进程而引进的相应模式,其中包括各种标准,以及卫生、管理、职能部门的设立等,逐渐改变了各个城市的内在和外在。由于现代化是不可逆转的趋势,过去我们可以在街巷、市集、庙宇等看到各种地域文化展现出的地方特点,但是现在中国几乎所有的城市都逐步趋向同质化。由于城市重建,广场大道取代了小街小巷,因此切断了街头文化生存的基础。
现今体制下,国家对于一座城市发展的影响巨大,规范是现代城市建设中的主要手段,包括城市土地的公有制也为城市大拆大建大开了绿灯。这种极端现代主义的规划并不能完全说是中国的特点,法国建筑学家柯布西耶(Le Corbusier)在其《光輝城市》中全面地表达了他“大是美的”的城市构想,哪怕是与原有的城市不协调,甚至新规划完全取代原有的城市也在所不惜。中国的城市规划从结果上来看几乎反映了柯布西耶的现代化特征:快速交通,城市大道,整座城市划分为商业区、住宅区、工业区以及其他功能区。但这种宏大城市愿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已经对城市的文化造成了非常大的危害。
其实城市发展的道路,可以有多种途径。比如美国城市规划理论家、历史学家芒福德(Lewis Mumford)在他的《城市发展史》中就认为城市应该是有生命的,就如同一个有机体,有生有死,文化就是它的命脉,他强调的是要根据一个城市的文化脉络来发展。到简·雅各布斯(JaneJacobs)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则更进一步,认为已经成形的旧街区不需要大拆大建或者全面更新,而是在城市建设中针对社区逐步地细化,考虑的中心是居民生活的方便和安全,而非宏大漂亮的建筑和街道。规范化作为一种迷思,是过分迷信国家的力量,单一体系下的思想、文化和政策的结果,整个社会因此变得越来越同一、呆板、缺乏活力。詹姆斯·斯科特的《国家的视角》,便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过分迷信某一种力量,经常最后得到的则和人们期望的相反。所以我们需要更多地动员社会的全体力量,公民共同参与,才是一个城市、一个国家正常的运作方式。归根结底,自发性组织越多越完善,社会的发展就越健康。
我强调日常,并不是要抛弃宏大叙事,而是要与宏大叙事保持一定的距离,因为宏观经常是看不到个体的。宏观视角看到的都是远景,就像站在高高的山巅上,或者在云层中去看一个城市,怎么能体会到城市中个体的思想、感情和经历呢?研究历史要重视人—作为个体的人,不要总是把人作为群体来看,“人民”“群众”等都是群体概念,但它们都是由个体组成的。一个人的喜、怒、哀、乐,都跟自己的经历有关,所以历史研究要关怀个体的命运。如果忽视个人的诉求,那么所谓的群体也只是一句空话。在过去的历史叙事中,当一个帝王或者英雄要创造历史的时候,他是豪情满怀,但是那些被裹挟进入的民众,很可能就是血流成河,无数百姓家破人亡,千千万万个生命化为尘土。谁还记得他们的名字,他们的故事?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人在历史中消失得无影无踪,难道这不是历史研究应该反思的问题吗?去研究一些小问题,实际上背后也可以有很大的议题,最直接的就是怎样对待个体的人,甚至我认为,怎样对待个体,是检验我们是否真的关怀人民命运的试金石。
历史写作中有两种历史观:帝王史观和日常史观。在前者看来,一个国家的历史应该围绕朝代和帝王,民众没有什么书写的价值。但是我认为,普通人和每天周而复始的日常,因为涉及人口的绝大多数每天都面临的问题,因此它们至少应该得到历史研究相应的关注。实际上不仅涉及我们怎样看历史,而且也是民众怎样看待自己这样重大的问题。当我们仔细查看历史,就会发现那些帝王和英雄造成的更多的是破坏,对经济和文化的损害。而我们的文明发展到今天,是千千万万的普通人所创造的。我还想强调的是,实际上,每一个普通人,日常生活中每天做的一切,就是对这个社会最大的贡献,就应当享受人格、尊严和权利。掌权者要让人民的生活保持日常,而不是反反复复地折腾他们。
写作日常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日常在历史资料中几乎是不见记载的。过去的一切,就变为了“历史”;还有另一种“历史”,就是我们书写的历史—通过查询有限的资料、实地考察等来重构历史。重构的历史永远不可能完全重现过去,当我们与历史的时间距离越远,所受局限性就越大。而且我们现在所能依据的材料只是历史本身非常小的一部分,要依据这么少的资料去重构历史,那么它们在多大程度上还原了历史本身?虽然很多情况下我们在写作历史的时候,要运用“历史的想象力”去填补资料的空白,但是这种填补一定要有历史的依据。历史学家不是哲学家,也不是小说家,要在合理逻辑下进行推演。而且写作者必须告诉读者,这是作者在利用有限资料后的一种合理的推测,只是一种可能性,而不是历史本身。
关于资料,我认为,不是说只要找到了这些资料,就可以随便采用。因为资料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里面讲的故事和真实历史到底有多远?怎样通过这些文本去分析?过去认为,找到档案、报刊和日记,就等于找到了历史,如今我不这样认为了,这些记载只是一种文本,文本必须要放到当时的历史环境中,经过分析后才能呈现其中的内涵。
研究普通民众和日常生活,资料的缺乏确实是一个难题,但是运用文学资料就是一个可能的途径。我认为,文学家、小说家写他们同时代的生活,就是一种历史的记录。中国的小说家有采风传统,比如到农村去体验生活,把接触到的人和事记录下来,这就是一种历史的记载。其实历史的记录,并不见得比文学更真实。历史学者自身也有局限和偏见,过去的历史写作钟情于大叙事,最大的问题是缺乏个体,普通人是没有一席之地的,所以历史学家不要太瞧不起文学。美国历史学家海登·怀特在《元史学》中,讨论到历史写作和文学写作的共性,也有浪漫剧、喜剧、悲剧、讽刺剧等内在结构。传统的史学训练不赞同使用文学资料,但我越来越不同意这样的说法。莫言的小说《生死疲劳》对土改運动的描写,超过了我读过的任何关于土改运动的历史写作;路遥《平凡的世界》描述的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黄土高原的农民生活故事也是非常真实的。因此,文学可以被用来补充历史细节的缺乏,历史和文学其实没有截然分离的鸿沟,历史要有文学性,文学要有历史感。在没有历史资料的时候,可以审慎地选取文学来填补那缺失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