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既不是个好东西,也不是个坏东西,民主仅仅是个东西。
民主是民主的实质与民主的实现形式的有机构成。
民主的实质应当是民主所要体现的价值观和所要达到的真正目的。
民主的实质应当体现:人本、正义、自由。
真正的民主应当体现以人为本的境界。这里以人为本不是以一部分人为本,而是以全体人民为本。民主既不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暴政,也不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民主既尊重多数人的意见,也保护少数人的合法权利。民主所解决的重点对象是权力的划分问题。权力本身就是一块蛋糕,应当人人有份,合理分割。不能因为少数人有权分割就蛋糕全部归少数人,也不能因为多数人有权分割蛋糕就全部归多数人。民主应当真正保护好每一个人的合法权利,而不是其中一部分人的权利。
民主应当追求正义。尽管正义是一个极具争议的话题,但如果社会不追求正义,社会就肯定是不正义的。所以,追求正义是社会发展理性的必然要求。
民主应当为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提供尽可能多的自由。自由是选择的前提。尊重自由就是尊重选择,从而也就是对权利的尊重。同时,自由也是创新的催化剂。而创新是支撑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所以,尊重自由也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人本、正义、自由是民主的灵魂,是民主最基本的三个关键词。
但民主的本质最终须民主的形式去实现。本质是抽象的,形式是具体的。如果没有有效的实现形式,民主的本质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民主实现形式的最终体现就是某种民主制度的设定。因为民主最终须制度去体现。所以,从实践层面看,抽象的民主是不存在的,民主最终就是一种制度选择,是一种制度存在。
所以,从本质上看,民主绝对是个好东西。但从实现形式和制度设定上看,民主仅仅是个东西。因为同样的制度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会表现出不同的效果。制度选择的结果是好是坏还取决于许多其它因素。
首先,制度的有效性一方面取决于制度本身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也于执行制度的主体素质密切相关。制度与人是一对互动的范畴。一方面,有什么样的人,就需什么样的制度去约束;另一方面,有什么样的制度,也造就什么样的人。而人又是文化的构成,所以,民主制度选择的效果与人文精神是密切相关的。
其次,民主制度的选择必须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制度体现的是一种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相适应,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命题,也是一个科学的命题。因为制度的运行需要经济成本的支持,但不同的经济水平所提供的支持力度是不同的。从现实情况看,任何脱离经济实际的制度设定最终都会流于形式,或是体现的消极作用远远大于积极作用。
再次,原有制度体系也是影响制度选择的一个重要变量。一是制度的变革具有路径依赖性。新制度的设定总是要受到原有制度惯性的冲击。二是制度的变革本身也有成本。而当制度变革的社会总成本大于社会总收益时,其变革的合理性就会减弱。这里制度变革主要有两方面的成本支出:一方面是选择制度的成本支出。制度的变革本质是利益格局的调整。选择一种新的制度,必然要遇到原有利益集团的阻力。利益既得者总是倾向于保守,而利益受损者总是倾向于激进。所以,制度的选择本身就是一个利益集团的博弈,而博弈过程是需要付出社会成本的,是一个既有社会收益,也有社会成本的过程。另一个方面是制度的执行成本支出。当制度的选择结果对一部分人不利时,其执行的阻力也很大。暴乱、动乱、骚乱、抗议等都是这种阻力的表现形式。这些阻力最终都需社会成本的支出。
如果将制度比喻为树,其它条件就是树的生长环境。同样一棵树,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其结果是不同的。在南方结的是甜果子,在北方就可能结的是苦果子。同样一种民主制度,在西方体现的可能就是正义;但在另一个地方,可能体现的就是非正义。所以,从制度选择方面看,民主既不是个好东西,也不是个坏东西,仅仅是一个东西,其有效性总是与特定的人文精神、特定的经济背景和原有的制度结构密切相关。
中国国情的特点,决定中国的民主制度选择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的模式。因为中国的人文精神、经济水平和原有制度结构都不同于西方。所以,中国的民主化,一方面,要适合中国国情,要选择适合中国特点的民主制度;另一方面,还有一个政治、经济、文化全面改造的问题。
从经济方面看,民主与落后分散的小农经济结构本质是不相适应的。在小而分散且穷的条件下,选举、信息的交流、集会等都会成国民支付不起的奢侈品。而社会化大分工、城市化等则对民主既能有效减少供给成本,又能有效增加需求收益。所以,政治冷漠症的产生,经济条件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制度结构方面看,民主的推进要受到原有利益集团的强大阻力。民主的改革本质是权力的改革,而权力的本质是利益。所以,利益集团的阻力越大,民主化的难度就会越大。
从人文精神方面看,民主需要诚信和理性精神,这也是民主最基本的精神要求。
民主要求国民要有求真精神和批判精神,因为求真精神和批判精神是实现社会正义和达成合理约定的必备条件。而求真精神和批判精神实质就是理性精神的体现,所以理性精神是实现民主精神的一个基本前提。
民主也要求国民一旦达成约定必须遵守,所以,诚信精神也是实现民主有效性的一个基本前提。因为诚信的本质就是遵守约定。所以,没有诚信,约定就只能是一纸空文。
理性决定选择的合理性,诚信决定选择合理性的实现。二者共同构成了民主有效性的基本前提。反之,若没有诚信和理性,民主就有可能成伪民主。民主就有可能成为专制者利用的旗帜,就有可能成少数人对多数人实行暴政的工具,也有可能成多数人对少数人实行暴政的借口。
所以,中国要实现真正的民主,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经济,积极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另一方面,要加强政治体制改革和文化创新。经济是民主的基础,政治是民主的关键,文化是民主的灵魂。政治、经济、文化必须协同推进。但相比而言,政治变革比经济发展关键,而人文精神比政治变革更关键。在历史发展的初期,社会发展可能经济比政治关键,政治比文化关键。但随着历史的不断积累,解决问题的关键和难点就会有所变化。目前,中国的发展的关键和难点应当是人文精神的改造,而且中国发展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洋务运动有物质建设而无制度建设,最终物质建设既没有体现出自身的效率,也没有体现出社会的效率。戊戌变法有制度变革但无人文精神创新,最终制度变革也无法实现。所以,现实表明,若没有人文精神的改造,物质与技术层面的发展只能是扭曲和低效的,同时,制度层面的建设和运行也将是低效和高成本的,法治化与民主化建设将难上加难。但由于历史的厚重沉淀,两千多年专制历史浸泡的人文精神已渗透到国人意识的深层。虽然新中国的成立和改革开放对国人的人文精神产生了很大的新的影响,但毕竟影响的时间太短,只有短短50多年,并且这种影响既有积极的一方面,也有消极的一方面。所以,中国发展所面临的人文精神的改造任务将更为艰巨和困难。这里人文精神的改造主要目的是要树立诚信和理性精神。否则,民主和发展就只有形式而没有实质,或者将导致民主和发展的成本很高而使民主和发展本身失去存在的价值。人文精神如何改造,这里又需要经济发展和政治改革的配合,否则,单方面突破难度很大。应坚持的原则是:一是要坚持文化创新; 二是要注重文化层面的开放。创新是文化发展的内部动力;开放是文化发展外部前提。开放不仅仅是物质层面的开放,制度的开放比物质的开放更重要,而精神层面的开放比制度的开放更重要。有了诚信和理性的精神,社会的发展就有了灵魂,制度的运行就有了效率,物质的运用也就有了合理性的保证,民主也就有了真民主,民主才能最终成为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