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强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是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对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至关重要。当前建设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在畅通国内大循环、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充分释放内需潜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持续重点发力。
共同构建高效规范的统一大市场,更好促进国内大循环
全国统一大市场中的“全国”一词指明了覆盖范围,即在全国范围内不分区域、不分行业,共同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统一大市场。只有这样,才能推动资本、资源、商品、服务、数据等各种资源要素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真正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提高市场一体化程度,从而畅通国内大循环,全面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各地区应找准自己在新发展格局中的定位和比较优势,把构建新发展格局同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有机衔接,进一步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壁垒,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共同构建和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在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彰显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的竞争优势。
有序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这方面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系统梳理并清理废除妨碍要素自由流动的政策措施,增强企业跨地区兼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各区域间的联系,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鼓励合作互补实现共同发展;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的体制机制,利用人工智能等数字化工具赋能政府数智化监管,突破时间和空间约束,实现跨区域跨部门业务协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畅通城乡区域间经济循环,推动各种市场要素在城乡区域间自由流动,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区域一体化发展,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全面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与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发展格局以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基础,经济循环畅通需要各产业有序链接、高效畅通。我国拥有非常完整的工业体系,制造业企业规模大、数量多,潜在消费群体基数大,但由于结构性供需失衡,导致超大规模的市场需求不能全部转变为有效需求,从总体上看,产业体系面临市场有效供给不足和无效供给过剩并存,无法充分释放巨大的潜在消费市场空间;低端供给比重较大但高端供给不足,产品附加值相对低,国内企业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中的地位有待进一步提高;高端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国际贸易竞争力总体仍不够强。为此,必须以创新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通过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与水平,在满足国内超大规模市场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要素市场化改革,这有利于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与完善。
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首先应强调创新的基础作用,通过高效协同配置技术、金融、数据和人力资源等高端要素,实现创新溢出,全方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持续推动我国制造业向价值链中上游稳步攀升;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技术赋能传统产业实现现代化,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机遇进一步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持续营造共生、共创、共享、共赢、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绿色低碳、量子计算等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努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打造一批世界一流企业,不断推进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化发展,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扩内需促消费,充分释放国内大循环的内生动力
社会化再生产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其中,消费是最终环节,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关键一环,是我国未来经济增长的主引擎。只有全面促进消费市场扩容升级,国内大循环的内生动力才能得到充分释放,并进一步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当前,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向好,但在恢复和扩大内需方面仍面临一些挑战。从供给端来看,创新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供给数量、质量和供给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中高端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不足,尚不能有效满足消费者的发展型、享受型和升级型需求。从需求端来看,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市场发展空间巨大,但还有很大的消费潜力尚未充分挖掘,还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体系来提高居民的消费倾向。
通过扩大内需充分释放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把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供给和需求实现更高水平的匹配。为此,应重视以科技创新促进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培育数字消费、绿色消费、体验消费、健康消费,打造新的消费增长极,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品质化、多样化和升级化的需求;增加高品质产品的供给,支持新能源汽车、智能穿戴和智慧家电等新兴消费的发展;以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家庭金融的便捷性和普惠性,提振居民消费能力和信心。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的发布,就是强调以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进一步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只有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创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才能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当前,在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中,仍然存在涉企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网络环境下新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保护范围和追责机制不够细化等问题,必须多措并举持续优化市场主体的营商条件,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打造良好营商环境,需要不断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落实好涉企惠企政策,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加减法,优化服务做加法,审批事项做减法,持续提升政府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利用数字化应用平台,搭建行政垄断监测应用场景,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充分开放的大市场,是追求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大市场,这意味着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过程中,必须稳步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增强我国在国际大循环中的话语权,通过高水平参与国际循环,为破解国内大循环中的卡点、堵点、难点问题提供助力。
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必须全方位扩大与各国的开放合作,为全球经济注入新的发展动力。践行开放包容理念,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制造经验,提升我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能力;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过程中,努力推动国内规则与国际规则的有效衔接,吸引更多高质量的外资;不断扩大面向世界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升国际话语权,为世界经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作者:王永贵 史梦婷,分别系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工商大学校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