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面对新的国内外发展形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十年之间,国家科技创新战略从“创新驱动发展”到“科教兴国”,虽然表述有所改变,但是科技创新在国家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没有改变,而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更加凸显。为实现科技强国目标,未来需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不移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发展道路。
创新驱动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自党的十八大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来,中国创新发展取得一系列重大突破和显著成就。十年来,我国研发投入保持高速增长,全社会研发投入从2012年的1.03万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2.79万亿元,研发投入强度从2012年的1.91%增长到2021年的2.44%,超过欧盟平均水平;中国科技人才总量、科学论文发表数量和专利申请量已经稳居世界第一,其中PCT专利申请量从2012年的1.9万件增至2021年的6.95万件。中国科技竞争力大幅跃升,在航天、深海、能源、交通等关键领域涌现出一大批重要创新成果。十年来,我国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政策体系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创新主体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创新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产业结构持续优化,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科技助力民生改善能力明显增强,一大批科技创新成果造福人民、造福社会,使人民享受到创新发展的成果。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显示,中国创新能力综合排名从2012年的世界第34位上升至2022年的第11位,连续十年稳步提升,位居36个中高收入经济体之首。
中国科技创新仍然存在不足
我国科技发展整体实力不断提升,但是与建设科技强国目标相比,我国在科技发展模式、国家创新体系、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同时,复杂的国际环境对我国的科技安全、经济安全造成严峻挑战,我国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风险陡增,凸显了科技自立自强的紧迫性。
(一)追赶型创新不适应新科技革命趋势
较长时期以来,我国在科技创新过程中形成了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追赶型创新,即通过引进发达国家的成熟技术,同时利用较低的要素成本、庞大的产业体系和广阔的国内外市场对先进技术进行吸收和再创新。通过这种追赶型创新模式,我国实现了一定的创新能力积累。但是新科技革命具有“非线性”特征,我国在前沿技术领域和基础科学领域还不具备明显竞争优势,真正的原创性贡献还不多。特别是基础研究的落后造成技术创新缺乏重大理论支撑,不利于新兴技术的重大突破,严重制约着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过去那种追赶型创新已无法满足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要求。
(二)科技创新体系不利于核心技术攻关
我国的科技体制和创新体系还不完善,科技创新活动在创新能力、资源配置、体制机制等方面仍存在科研力量分散、创新体系效率不高等问题,不利于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例如,企业虽然是我国技术创新的主体,但是研发强度偏低,而且结构也不合理,严重制约原始创新能力提升;很多高校和科研机构团队规模较小,没有形成国家战略任务导向;创新主体之间缺乏协调机制,不易形成协同攻关的组织模式和能力。这种创新布局造成战略科技力量缺失,在许多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导致关键核心技术与高端装备对外依存度较高,无法有效保障科技经济领域的国家安全。
(三)人才队伍无法支撑科技高水平发展
我国基础教育多采用标准式和灌输式教学模式,过早制约了学生的创新性思维,与科技创新需要的基础能力不匹配;在高等教育阶段,研究生通常采取跟随式培养,缺乏批判性思维和实践能力训练,无法满足科技前沿探索和支撑创新发展的需要。尽管中国2022年的全球创新指数已经位居第11位,但是高等教育排名在第92位,说明我国高等教育阶段的人才培养水平还有待提高。各行各业都更重视高层次人才引进,却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本土高层次人才培养。而传统科研评价机制过于追求“量化标准”和短期目标效应,不利于科研人员的长期积累和原始创新,无法支撑高水平科技创新活动。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科技创新提出新要求
与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科技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相比,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强调教育和人才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撑作用,前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后者是科技自身发展的要素。创新引领作用的发挥,需要科技、教育、人才形成紧密联系的“三位一体”。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所指出的,“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一)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教育是国家科技发展的基础,肩负立德树人、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教育不但关系到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与成长、培养探索精神、塑造价值观、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而且对于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坚定文化自信、增强全民族创造活力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各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较少、分布不均,教育模式需更好地适应新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需求,以培养出更多高水平科技创新所需的顶尖科技创新人才。要进一步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促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统筹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科技创新体系
科技创新活动对外界环境极为敏感,因此需要完善的制度环境体系为科技创新提供保障。而我国科技创新力量比较分散,各类创新主体联系不够紧密,战略科技力量相对薄弱,创新活动中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不高,还没有形成开放的创新生态,直接影响全社会创新活力的激发。因此,未来需要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为应对越来越激烈的国际竞争,需要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在战略必争领域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为激发创新活力,需要塑造一个开放的创新环境,用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吸引全球创新资源汇聚,促进高水平创新成果持续涌现。
(三)创新驱动发展
自党的十八大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来,我国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初步实现了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发展动力的转换。但是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来临之际,国际竞争愈发激烈,尽管我国拥有齐全的产业门类,近年来创新指数排名也不断提升,但是一些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仍然面临“卡脖子”风险。因此,我国的科技创新活动需进一步加强国家战略需求导向,通过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集聚科技力量,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切实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特别是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中,科技创新活动不能只是在原有赛道上的模仿式创新和渐进性创新,还要敢于开辟新赛道和新领域,为我国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创造新优势。
(四)人才强国战略
过去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促进“科技经济相结合”,促进经济发展是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使命。但是科技自身的发展需要大量创新人才的推动,因为人才是科技创新的第一资源,是创新能力的最终载体,高水平的科技创新活动需要高水平的创新人才。而且在科技创新活动中,高水平人才会产生集聚效应,会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汇聚,从而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我国的人才培育和成长环境有待优化,其中人才的培养质量与教育密切相关,这就对我国自主人才培养体系提出更高要求。因此我国未来的创新发展,除了继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外,同时需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为科技创新和创新发展培养一支高质量的创新人才队伍。
深入贯彻实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三大战略
为指引科技创新发展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未来五年科技创新的发展目标是“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显著提升”,到二〇三五年“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为实现上述目标,需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顺利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新征程奠定基础。
首先,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以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为代表的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并形成差异化定位和体系化发展,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对关键核心技术进行集中攻坚。统筹国家创新体系空间布局,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和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打造国家创新发展核心引擎。加大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力度,主动推进科研组织和制度创新,建立与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相适应的更加敏捷、高效的创新网络,推动我国创新体系从跟踪型向引领型转变。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鼓励创新创业和多样化竞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进一步扩大国内市场的开放程度,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创新政策体系和开放式创新生态,吸引全球高端创新要素汇聚,深化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其次,加强创新主体能力建设。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依托创新型企业布局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稳定支持一批肩负国家使命的科研团队,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提升战略安全领域核心竞争力。深入落实科研评价改革,鼓励研究型大学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构建行业领军创新型企业主导,大学、科研院所和其他创新主体有效参与的产业创新联合体,系统布局产业创新链。健全创新创业孵化链条和服务体系,提升众创空间等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专业化服务能力,为创新创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加快启动和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新兴技术领域建设一批重大创新基础设施,把握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实现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的重大突破,为未来产业发展储备技术基础。
再次,优化人才培养使用环境。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发挥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在各类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加大教育改革力度,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促进教育资源均等化。加快推进“双一流”大学建设,扩大高校教学科研自主权,为创新发展培养高层次研究型人才。促进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融合协调发展,培养适应实践需求的创新型技术人才,提升工程师和技术工人的技能和素质。改革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完善科研环境,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结合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和重大建设任务,培育一批高水平创新人才。在重大研究实验协同创新实践中培养造就世界级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把握和引领未来世界科学技术发展方向。加大社会领域的改革与创新,促进创新人才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充分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动力。
最后,提升科技创新治理水平。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科学家、企业家、社会公众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国家与企业、社会力量各司其职、密切合作的创新治理模式。在战略领域建立国家科技宏观决策机制,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各类智库和战略科学家的积极作用。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政府部门从直接管理具体项目转为主要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和监督,探索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建立功能完备的创新发展政策体系,促进科技政策、创新政策、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教育政策、人才政策的有机融合。加强人工智能、生物技术、能源环境等涉及全人类共同利益和安全的新兴技术的治理,牵头建立全球性技术治理合作机制,探索合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治理模式,共同应对新技术带来的潜在风险和挑战,积极承担科技治理的大国责任。
作者: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岗位教授 眭纪刚
来源: 《中国发展观察》2022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