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师离开我们已经半年多了。张老师走得如此突然,他的思想学术对我影响如此深刻,一段时间以来,一直觉得精神上没有走出某种空缺,以致始终处于震恸中,久久不能写下纪念的文字。张老师最后的学术活动就是2021年下半年,在复旦所做的系列讲座《文学现象学》,我们还相约在复旦的《日月光华·哲学讲堂》来出版这个演讲。大约2021年10月中旬到12月,张老师和师母在复旦附近的大学路住了一段时间,那是一段美好惬意的时光,一幅幅温馨的画面再次浮现脑海。在茑屋书店闲逛,在西班牙餐厅对付八爪鱼,在上海中心俯瞰大地落日,最后一讲聆听张老师关于“痴情”的现象学分析。张老师就在眼前,依然栩栩如生,依然平和诚挚,然斯人已逝矣。美好生活会露出其狰狞的一面,哲学在此亦会怅然失语。虽不是张老师的入门弟子,在精神世界中,感觉与张老师非常亲近,一直把张老师视为学术道路上的引路人,自己的学术探索亦与张老师息息相关。
1994年到1995年曾在北京大学哲学系进修,与北大许多老师在那时就熟悉起来,听过赵敦华老师和靳希平老师的课,甚至都到他们家中去拜访过,但“三公”中,唯独不认识张祥龙老师。最早知道张老师还是阅读了他的那本《海德格尔思想与中国天道》,一时有拨云见日之感。读本科时曾看到过罗克汀老师讲,需要用现象学来研究中国哲学,彼时一头雾水,觉得现象学与中国哲学云泥之间,不知这一判断从何说起。直到看了张老师的书,猛然间似有所悟。其实,那时还完全不知道,张老师的学术思想以后会对自己有多么大的影响。
第一次与张老师有深入交往是在2002年的夏天,在昆明召开的外国哲学年会上,张老师会上讲了什么已记不大得。唯张老师在爬玉龙雪山时的那种兴奋与激动,那种与山水融为一体的深情与投入,着实令人印象深刻。那时知道了张老师北大哲学系毕业后的首份工作居然是北京市环保局,他非常骄傲地跟我说,北京周围的山他都走遍,我脑子里马上蹦出“仁者乐山”四个字。想着孔子的说法还是很有道理,古人如何在仁者与山川之间建立联系呢?这也正是张老师的哲学所努力探究的。登玉龙雪山后,应我的请求,张老师在山上打了一套舒展的杨氏太极拳,他还兴致勃勃地告诉我他自小学拳的经历以及在美国教拳的种种体会,此时的张老师仿佛换了一个人,在儒雅学者面貌背后有着更活跃、更灵动的生命面向,这让我对于张老师的学问有了新的理解,他的哲学融入了他的生命。
2005年去香港中文大学参加现象学会议,在大学宾馆与张老师彻夜讨论个体自由与孝的问题,这是一个非常值得纪念的日子。当时在座的还有小刚兄,我们在宾馆的lobby一直谈到深夜,张老师一直反复强调没有“孝”就没有中国文化的传统,我则坚持个体的自由、权利与尊严之于现代文明的积极意义。事实上,这是一个古老争论在当代的再现。彼时的我对于“孝”的生存论机制还没有深入研究,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受限于五四以来关于家与孝的流俗意见,对于“孝”有着非常陈腐的印象,“反家非孝”似乎已深入到现代中国人的骨髓。那一晚张老师并没有说服我,对张老师主张设立儒家文化保护区尤其不以为然,但张老师对于中国文化传统的深沉热爱,他的诚恳、他的从容、他的坚定,都为我重新思考这个问题埋下了思想的种子。
由于杂务缠身,对于这个问题的思考,直到2012年在《光明日报》发表《当代中国哲学的双重视野与双重使命》才有一种回答;到2015年完成《双重本体:形塑现代中国价值形态的基础》,算是比较完整地回应了张老师的关切。我第一时间就把文稿发给了张老师,算起来距离那个夜晚的讨论已经整整过去了十年。张老师非常细致阅读了全文,他在文章许多地方都标上了黄色的突出色,并用红字做了很多批注,甚至直接帮我改了原文。对我关于西方文化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化和普遍化改造之后所获某种独立性的论述,张老师批注道:“个体独立自由,科学技术的功利性是真普遍化的吗?关于此‘独立’的理解是力量威摄的产物?下面对此观点是有保留的。所以这里的表述有偏差,易引起误解。应强调‘看上去’”。张老师在很多批注后面打了“问号”,表示他的不同意见,或认为前后不一致。尽管与他的立场不同,最终张老师仍不忘鼓励后学:“此文后边讲双重本体部分很精彩。但似乎有个如何与前边观点相协调的问题。也许是因为我未能充分理解前边的意思。”张老师的评点让我十分感动,真挚平易,深刻细致,随后他还发给我他的《中国研究范式探义》,完整地表达了他对于这个问题的理解,使我有一个思考的参照。
一直与张老师保持着学术上的联系,只是非常可惜,因为email地址的变化以及电脑系统的更新,许多精彩的email都丢失了,想来追悔莫及,这里转录一篇张老师的长信,以表达深深的纪念。2017年发表《现代个体权利与儒家传统中的“个体”》后,还未等我转发,张老师就已经发来他的长信:
“内人转来你的大作《现代个体权利与儒家传统中的‘个体’》,读后很受启发,特别是其中对各种混淆西方近代的个体权利与儒家的道德个体的观点的反驳,以及强调儒家最该做的不是戴上道德面具去参加个体自由主义的化妆舞会,而是以自己的特点来纠正个体自由主义之偏差,可谓真知灼见,深得我心之同然。
但似乎仍有不解处。如果必须先承认非道德的个体权利的无条件(不可剥夺、基础性的)正当,再以道德自律、宗教、社团和民族主义来约束,岂非是要在短期里驯狼为犬?西方最成熟的个体自由社会比如美国,似乎在此驯化上也并不成功,尤其是在面对大尺度问题如贫富分化、生态危机、群体安全等问题时。那么为何可以期待儒家的驯化力呢?我想这可能是你会面临的一个主要挑战。但它也似乎并不是不可解。你文中已经提出儒家的‘家根性’可以是最有效的驯化力来源,即“通过‘家庭’环境培育‘个体’的德性”,…抵御‘个体’消极后果”的切近方式。正中要害,惜乎语焉而未详。
另一文,即你关于‘现代社会中的家庭(以阐发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为主)’的文章,似乎是在回答这个‘如何以家庭驯化个体’的问题。其中亦有相当丰富的思路,有学术上的补缺纠偏之特效,但是否能够有驯化“个体权利”的能力,还是令人存疑,因为第一,黑格尔好像不承认非道德的个体权利的根本地位,所以不切中上述问题;第二,家庭在他那里虽代表可贵的伦理学原则,但毕竟要被市民社会特别是国家从辩证逻辑上超越和扬弃,其合理性只能以同业公会和民族精神的形态残存。美国承认个体权利的非道德性和根本性,所以即便她有很多“公会”(含宗教性的),也不乏民族精神,但个体主义并没有被真正制约和驯化。而由行会等发展出的社会主义,能否应对个体主义,是另一问题,但家庭在此社会主义中似更趋式微,因家庭功能大半被社会组织(如幼儿园、养老院、各种保险)顶替。此形态的确可部分制约个体主义,但往往以牺牲自由市场竞争力(这并非坏事,但在现实中是掣肘处)和家庭真实性为代价,因而难于稳定和独挡一面,只是过渡者和补偿者而已。
似乎还有一可能,即沿霍布斯之流的自然权利说,然深究之,或可使个体权利与家庭在某种意义上对接。霍等视个人权利源于(转让自)个人之自然权力,而自然权利之首义就是保全自己生命的自由(《利》14章开头)。签约立国皆为了更有效、更长久地实现此自然权利。但与何人签约最可能实现它?答曰:与最可靠者。何人最可靠?首先是亲人,然后是由此逐步外延者。或可争辩:霍契约学说或自然状态学说以个体人人平等为前提,所以不可诉诸亲人之特殊地位。但可如此回复:首先,既然保全自己生命高于一切,则人人平等说须以此为准,加以调整;其次,霍自己已经暗示或不经意地明示出此种特殊地位。
《论公民》9章主张,母亲是自然状态中首先对婴儿有控制力者或可决定其生死者,因此母亲拥有婴儿的主权;如果(在当时的国家现实中)父亲对母亲形成控制力,则婴儿的主权再转到父亲。似乎是以权力、契约来决定家人关系和各自权利,但其中潜藏亲人特殊论。母亲在自然状态中既可以养育此婴儿,又可抛弃它,如果它对她自己的生命构成威胁。所以母亲养育婴儿的前提即婴儿长大后、甚至终生,都不成为她的敌人(第3节)。由此看,母亲(乃至父亲)的自然权利使她(他)在养育孩子中获得了与孩子的特殊关系,相当于在立国契约之前的‘立家契约’。虽是契约,不及爱,但亲子特殊关系、特别是更安全的人际关系已经构成,由此为签订大约立国打下‘自然’基础。如无视此特殊性,则不可谓能斟酌利弊而判断的理性个体,也就不符合契约论自身的前提。
另外还有一些从个体权利到亲子特殊关系的漏洞。比如说到父亲为何要将财产等遗留给儿子,霍的理由是只有儿子最可能带给去世之父以‘荣耀’(15节)。为什么呢?他似未深究,视之为当然,但前面所讲的养育而不抛弃婴儿的家契约所构成的特殊关联,应该是答案。此特殊关系之根扎在自然状态和权利中,再在社会风俗和国家法律形态中体现。
由此,霍等人的自然状态-契约论赋予的个人权利,就可以与儒家的亲亲优先论挂钩,起码在‘特殊关系’的层次上。于是破掉完全平等化的个人权利,使个人权利说循其本身逻辑进入亲人关系,为家庭培育个体德性打开最硬性的一扇门。由此就可再追究,既然亲子关系特殊、优先,那么为何一开头绝大多数母亲或父亲相信婴儿长大后会守约,从而自订‘家约’呢?除了慈爱良知,还有什么可选择呢?
我觉得这条霍布斯-儒家之路,虽严刻,从非道德的个体自保出发,但比辩证化处理似更真实,更有论证力。也可能是一幻觉,还望吾兄指教。”
在此抄录张老师这一长信,一是彰显张老师对于学问的认真与细腻,对于后学学术上的对话与精神上的提携;二是为了保留张老师关于“个体与亲亲”关系问题的宝贵思路。张老师在一篇文字中提出了好几种思路,并有自己的意见判断。在我看来,霍布斯最终解决这个问题还是从神学入手的,但张老师巧妙地嵌入了儒家思想,从而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霍布斯-儒家”之路。我知道,张老师在这方面还有许多新颖的想法,如今只能空留万般的遗憾。
2008年《面对他者:莱维纳斯哲学思想研究》出版之后,就一直在考虑未来的思想路向。曾花了一段时间来仔细研究近代哲学,探究现代性理念诞生的复杂性,同时也一直在补习中国的思想传统。莱维纳斯给我最大启示就是以现代哲学的方式,背负起犹太思想传统的宝藏,形成了与海德格尔最深层次的对话。于我而言,努力以现代哲学形态去揭示中国文化传统的本体论预设与生存论结构成了最大的学术动力,事实上这个工作张老师早已开启。当我蓦然回首时,《海德格尔与中国天道》《从现象学到孔夫子》《思想避难:全球化中的中国古代哲理》等著作就会再次映入眼帘,张老师著述帮助我以新的视角再次进入中国文化这个伟大传统。在阅读李泽厚先生《该中国哲学登场了?》时,有一句话印象深刻,他说“不应拿老子来附会类比,而应由孔子即中国传统来消化海德格尔,现在似乎是时候了?”确实关于海德格尔与老子,西方学者多有论述,在《海德格尔与中国天道》一书中,张老师虽涉及面广,关于道家论述则更为突出;《海德格尔传》在这方面更是倾注了张老师的热情;事实上,张老师更大的学术贡献则是从儒家去“消化”海德格尔,留下了非常宝贵的精神财富。2014年我在广明兄的《宗教与哲学》上发表了“向死而生与生生不息:中国文化传统下的生存论结构”,承继的也正是这一思想路向,随后张老师的高足祥元兄2018年发表“儒家‘生生之论’中的‘向死而生’——兼与孙向晨的一个对话”,我则回以“生生:在世代之中存在”的文章。虽是回应张老师学生的文章,也是对张老师工作的致敬,更是对以儒家立场来“消化”海德格尔的认同。张老师曾多次提及这篇文章,对于“在世代之中存在”与“向生而生”等提法颇为赞许,这些奖掖于我而言都是莫大的鼓励,也感受到一种深厚的温暖。
2015年在筹办“汉语哲学”论坛时,曾邀请张老师一同参加,在我心目中,他就是“汉语哲学”的典型代表。张老师对“汉语哲学”的论述颇为赞同,但因有事不能前来,于是向我推荐了他心目中的许多“汉语哲学”学者:“上海的柯小刚、广州中山的朱刚、我们山大的蔡祥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王珏、北大的吴飞、李猛,等等;较年长者,像叶秀山、王树人先生,李泽厚先生,香港王庆节、西安张再林,海南张志扬,甚至中山倪梁康,这些年也关注现象学与唯识宗的对接”。这些学者便是张老师心中“汉语哲学”的思想代表。这个论坛2016年上半年在复旦召开,由于种种原因很遗憾最后未能邀请许多老师;不过可以告慰张老师的是,“汉语哲学”的事业也正在蓬勃地发展。
在日常的学术交往上,与张老师有许多交集,若是能拉开一幅长卷的话,会是百米长卷,一幕幕,一幅幅,生动地记录了张老师对于学术的支持,对于后学的提点,对于同行的尊重。2013年,吴飞兄在北京组织了一次在“中西文明比较视野下的家”,我提交了一篇“家在近代伦理话语中的缺失及其缘由”的论文,张老师对这个问题非常感兴趣,当我因事要提前离开时,他特意送到宾馆门口,还谈了许久,此后他在论文中还专门引用这篇未刊稿,以示褒扬。张老师同样非常支持我的工作,2013年,丁耘老师晋升教授时,我邀请张老师来做资深评论人时,他欣然答应,针对丁耘兄的“生生与造作”,张老师做了非常精彩与独到的评点,为我们的新晋教授就职典礼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2015年,我们与乔治敦大学以及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有一个关于“规范性秩序”的工作团队,乔治敦大学为此特别举办了关于“道德创新”的系列课程,我们邀请张老师共同参与,他在乔治城大学做了关于气候问题与未来世代的演讲,视角令人耳目一新。这样的学术画面还有许许多多……
与张老师的亲近,不仅是在学术思想上的,在生活中似乎也十分亲切。记得师母讲起北大同仁对于张老师主张在校园树立孔子像的种种激烈反应时,张老师微笑着自我辩护;记得张老师讲起泰苏这个优秀儿子时洋溢着的舔犊深情,虽然没见过泰苏,常听张老师讲起,有一次张老师拿来一篇文章,问我是否有杂志可以推荐,那是泰苏还在读博士时的一篇文章,因为文章的优秀,而获得了杂志采纳;还记得2020年,疫情期间与卜天兄一起去畅春园拜访张老师和师母,讲起他们从美国回来的艰辛,也探讨起生命的敬畏。在最后日子里,不敢去破坏张老师那终极的平静,当启祥兄发来张老师手边书籍照片时,终于意识到必须面对那不能接受的事实,已是生死离别时,我自悲中向天哭。然张老师以自己的生命阐释了“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的境界,张老师的精神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