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正聿:寻找“意义”:哲学的生活价值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544 次 更新时间:2022-12-27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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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正聿  


本文认为,人的世界是实现人的发展的“有意义”的“生活世界”;人与世界的关系,包括哲学在内的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方式,都应当从人类创造“生活世界”的“意义”去理解。从这种思路出发,通过具体考察“意义”的个体自我意识与社会自我意识的关系,哲学与人类把握世界的其他基本方式的关系,以及哲学与时代精神的关系,作者提出:哲学是作为“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而存在的;揭示、反思和塑造人的“生活世界”的“意义”,是哲学对人类生活的不可或缺和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

一、反思现代哲学的自我理解

近代以来的科学发展及其技术应用,日益深刻地变革着人与世界的相互关系,从而也日益深刻地改变着人对自己与世界相互关系的理解,即日益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世界观。其中一个特别尖锐的问题是:人所把握到的或人所理解的世界,能否离开科学的中介?或者反过来说,离开科学的中介,人们能否形成现代的世界图景?

这个问题所诱发的哲学争论和哲学后果是多重的,其中的一个最直接也是最严峻的哲学后果,恰恰是对哲学自身“合法性”的诘难:如果人类有效地解释世界的方式只能是科学,如果人类的现代世界图景只能是科学的世界图景,如果人类满足自己需要的实践活动只能用科学来指导,那么,人们对世界的种种哲学解释不都是“理性的狂妄”吗?人们所描绘的种种哲学图景不都是“语言的误用”吗?这样的哲学不是应当(而且必须)予以“治疗”甚至“消解”吗?

正是这个问题本身的尖锐性和严峻性,迫使现代的哲学家们殚精竭虑地追问“究竟什么是哲学”,并绞尽脑汁地为哲学的“生存权力”进行辩护。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几种观点是:其一,“对象说”。认为科学是以世界的各种不同的领域、不同的方面、不同的层次或不同的问题为对象,而哲学是以“整个世界”为对象,因此科学所提供的是关于具体对象的“特殊规律”,而哲学所提供的则是关于整个世界的“普遍规律”。对于这种观点,人们要追问的是:如果哲学所提供的是有效的、准确的、可验证的而不是猜测的、含混的、不可验证的“普遍规律”,这样的哲学不就是科学吗?其二,“副产品说”。这种观点认为,既然科学的发展取代了哲学“发现规律”的使命,哲学就只能是对科学命题进行逻辑分析,即作为科学的“副产品”的“科学的逻辑”而存在。对于这种观点,人们要追问的是:如果现代哲学只不过是狭义的(甚至只能是以科学命题为对象的)逻辑学,它又在什么意义上被称之为“哲学”呢?其三,“方法论说”。这种观点认为,科学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获得了愈来愈显著的“世界观意义”,与此同时哲学则愈来愈“弱化”了其世界观职能而“强化”了其方法论职能,因此现代哲学主要是作为方法论而存在。对于这种观点,人们要追问的是:方法能否与理论相分离而存在?“弱化”了世界观职能的哲学方法论与科学方法论是何关系?其四,“对话说”。这种观点认为,哲学既不是“科学的科学”,也不是各种文化样式的“第一原理”,而只是“一种”文化样式,一种“倾听”和“协调”各种文化的“活动”。对于这种观点,人们要追问的是:“对话”中的哲学有没有自己的理论内容和理论形式?或者说,哲学凭借什么去进行“对话”?其五,“人学说”和“价值说”。这种观点认为,科学不能解决“人”的问题,特别是人的“价值”问题,因此,哲学在被“驱逐”出包括自然界在内的各种“世袭领地”之后,还保留了对人、特别是对人的价值的研究领地。对这种观点,人们要追问的是:哲学如何研究人以及人的价值?如果哲学要“科学地”而不是“思辨地”研究人及其价值,它不是也应该成为“人学科学”以及“价值科学”吗?

纵观上述各种观点,我们不难看出,在迅猛发展的现代科学以及咄咄逼人的科学主义思潮面前,人们总是聚焦于哲学与科学的相互关系去寻找哲学的“出路”:或者区分二者的“对象”,或者剥离二者的“职能”,或者划清二者的“领地”。能否跳出这种思路,在更广阔的视野中去理解哲学呢?我以为是可能的。

马克思曾经提出,人类是以包括哲学在内的多种基本方式去把握世界的。那么,人类把握世界的任何一种基本方式——无论是常识的还是科学的,艺术的还是伦理的,宗教的还是哲学的——其存在的最终根据是什么?显然,它们之所以能够相互区别和各自独立地构成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基本方式”,是因为它们对于构成人的世界具有不可或缺的独特价值,并且各自的独特价值是不可替代的。由此我认为,在现代哲学的自我理解和自我辩护中,应当超越单纯的“哲学与科学”的二元关系,而从人与世界的现实关系中以及人类把握世界各种基本方式的相互关系中提出这样的问题:哲学对于构成人的世界的不可或缺和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是什么?回答这个问题,既是现代哲学对自身存在“合法性”的根本性辩护,也是现代哲学对自身“如何把握世界”的根本性解释。

二、“有意义”的“生活世界”

人的世界,是人类的全部活动历史性地创造的“有意义”的“生活世界”;人与世界的相互关系,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基本方式,都应当从人类创造的“有意义”的“生活世界”去理解。

在与非生命物质相区别的意义上,人类的存在是一种生物性的存在即“生存”;而在与其他生物相区别的意义上,人类的存在则是一种特殊的人类性存在即“生活”。“生存”与“生活”都是“生命”的存在方式,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生活”是创造生存“意义”的生命活动。马克思说:“动物是和它的生命活动直接同一的。它没有自己和自己的生命活动之间的区别。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人则把自己的生活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1〕动物在它的“生命活动”中形成它的“生存世界”,人类则在自己的“生活活动”中创造自己的“生活世界”。

“生活世界”是“有意义”的世界。“生活世界”的“意义”,在于它是人类创造的、实现人类自身发展的世界。马克思在区分动物的“生命活动”与人的“生活活动”的基础上,曾进一步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塑造,而人则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随时随地都能用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所以,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2〕

在这里,马克思对动物的“生命活动”与人的“生活活动”的区别提出了实质性内容,这就是:动物的“生命活动”只有一个“尺度”即它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人的“生活活动”则有两种“尺度”,即“任何物种的尺度”和人的“内在固有的尺度”。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进行“生命活动”,因此动物永远只能是一代又一代地复制自己,而没有自己的“历史”和“发展”。人则不像动物那样只是在“生命活动”中一代又一代地复制自己,而是在人类特有的“生活活动”中一代又一代地发展自己。人类的自我发展,是人的“生活活动”及其所创造的人的“生活世界”的全部意义。

“有意义”的“生活世界”,是人类自己的历史性的“生活活动”创造出来的,是人类凭借自己把握世界的各种方式创造出来的。“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把自己的全面的本质据为己有。人同世界的任何一种属人的关系——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思维、直观、感情、愿望、活动、爱——总之,他的个体的一切官能,正像那些在形式上直接作为社会的器官而存在的器官一样,是通过自己的对象性的关系,亦即通过自己同对象的关系,而对对象的占有”。“对象如何对他说来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因为正是这种关系的规定性造成了一种特殊的、现实的肯定方式。”〔3〕由此我们认为:作为人的“本质力量”及其“社会的器官”的人类把握世界的全部方式,在其现实性上,就是创造人的生活“意义”、实现人的自我发展的方式,也就是创造人类特有的“生活世界”的方式;或者反过来说,正是由于人类以其各种不可或缺的和不可替代的“基本方式”去把握世界,才创造出人类生活的无限丰富的“意义”,才创建出人类存在的多姿多彩的“生活世界”,才实现了人类自己的真正具有历史意义的“发展”。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所提出的“哲学对于构成人的世界的不可或缺和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是什么”的问题,就获得了更为确定的思想内涵:在人类创造自己的“生活世界”并实现人的自我发展的诸种基本方式中,哲学的不可或缺和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和独特价值是什么?

三、“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

人类以其把握世界的全部方式和世世代代的“生活活动”创造自己的“生活世界”的“意义”;“意义”是人类的“生活世界”的“普照光”。然而,人类生活的历史与现实却告诉我们:“意义”本身正是渗透于人的全部生活并贯穿于人类生活始终的最大“问题”,因而也是困扰人类理性并激发人类理性不倦求索的永恒主题。

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在这个意义上,历史表现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表现为“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4〕的活动过程。因此,在人类历史性的“生活活动”中,生活“意义”的创造,与生活“意义”的自觉,是互为前提的:没有生活意义的创造,就没有生活意义的自觉;没有生活意义的自觉,也没有生活意义的创造。这是生活意义的自觉与创造的辩证法。

在谈到“关系”问题时,马克思和恩格斯曾作过这样的论述:“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说来,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5〕人类具有“我”的意识,才能形成“我”与“对象”的“关系”意识。在这种内涵无限丰富的“关系”意识中,人(和人类)的意识表现出两个基本维度:一是指向和关于意识对象的“对象意识”,即把对象性的存在作为意识内容的意识;二是把握和反思对象意识的“自我意识”,即把对象意识作为意识对象的意识。本文所要探讨的人类对自己生活意义的自觉,是一种具有特殊意义的人类自我意识——人类关于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识。

人类关于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识,并不是把人的存在作为意识对象而形成的关于人的存在的对象意识。在这种对象意识中,意识的对象是人的肉体存在以及实践的、思维的、情感的、意志的等等活动,是人的物质生产、日常生活以及伦理的、艺术的、宗教的、政治的、科学的等等活动;意识的内容是由这些活动所构成的日常生活的世界、经济生活的世界以及伦理的世界、艺术的世界、宗教的世界、政治的世界和科学的世界等等。

人类关于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识,是把关于人的存在的对象意识作为意识的对象,寻求和反思这些对象意识及其所意识到的对象对人的生活和人的发展所具有的“意义”。在这种自我意识中,关于人的生活活动和人的生活世界的意识成为意识的对象,而从人的生活活动和人的生活世界中所寻求和反思到的“意义”则成为意识的内容。因此,人类关于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识,就是寻求和反思“意义”的意识。

寻求和反思“意义”的自我意识,对人类具有特殊重要的生活价值。人的存在是创造“意义”的“生活活动”,人的世界是“有意义”的“生活世界”。“有意义”是人类生活的肯定,“无意义”则是人类生活的否定。然而,在人(和人类)的关于“意义”的自我意识中,却总是不可遏止和不可逃避地提出这样的问题:究竟什么是“有意义”的,什么是“无意义”的?怎样做是“有意义”的,怎样做是“无意义”的?什么是“人的尺度”?什么是“美的规律”?怎样达到“真善美的统一”?如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评价真善美的标准是什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据是什么?自我意识到的“意义”问题,永恒地伴随着人类创造“意义”的全部过程,从而深刻地影响着人类历史的进程和人类自身的命运。

人的自我意识中的“意义”问题,根源于人类生活本身的“矛盾”。人类改造世界的活动,是把人的非现实性(目的性要求及其所构成的世界图景)转化为现实性(人的生活世界),而把世界的现实性(自在的或者说自然的存在)转化为非现实性(满足人的需要的世界)。这就是人与世界的矛盾。人类创造生活世界的过程,是把人的“生存”变成人所向往和追求的人的“生活”的过程,也就是把非现实的理想变成理想的现实的过程。这就是人的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人类自我发展的过程,既是个体的独立化过程,又是个体的社会化过程,既是社会规范个人的过程,又是社会解放个人的过程。这就是人类的个体与社会的矛盾。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任何进步都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任何“正效应”都会伴生相应的“负效应”,任何“整体利益”的实现都意味着某些“局部利益”的牺牲,任何“长远利益”的追求都意味着某些“暂时利益”的舍弃。这是历史本身的进步与退步的矛盾,也是评判历史的“大尺度”与“小尺度”的矛盾。人的个体生命是短暂的、有限的,面对死亡这个人所自觉到的归宿,人又力图以生命的某种追求去超越死亡,实现人生的最大的意义和最高的价值。这是人的生命的有限与无限的矛盾,也是人的现实存在与“终极关怀”的矛盾。

由人类生活本身的“矛盾”所形成的人生的困惑与奋争,理想的冲突与搏斗,社会的动荡与变革,历史的迂回与前进,价值的扬弃与重建,既造成了生活“意义”的色彩斑斓,又造成了生活“意义”的扑朔迷离。寻求和反思生活的“意义”,既是每个人的个体性的自我意识,又是全人类的社会性的自我意识。

个体性的关于生活“意义”的自我意识,在其直接性上,总是呈现出不可穷尽的差别性和难以捕捉的任意性;在其现实性上,则深深地烙印着“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的普遍性和规范性。这突出地表现在:其一,个体所寻求和反思的“意义”,总是具有社会内容的人生价值、社会正义、伦理道德、法律规范、政治制度、历史规律和人类未来等问题;其二,个体对“意义”的寻求和反思,总是对具有社会性质的真理标准、价值尺度、审美原则和人的本性、文化传统、时代精神等规范人的思想与行为的理论化、系统化的观念体系的肯定或否定、认同或拒斥;其三,个体所形成的关于生活“意义”的自我意识,总是通过具有社会形式的社会自我意识而构成其稳定性、系统性、自觉性、传播性、可分析性、可解释性和可批判性。

“意义”的个体自我意识所具有的社会内容、社会性质和社会形式,以及“意义”的个体自我意识所发生的变革与发展,在现实的而非抽象的人类历史过程中,总是受到“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的制约与规范。因此,“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不仅仅在发生学的意义上是“意义”个体自我意识的结晶和升华,在其现实性上,又成为“意义”个体自我意识的前提条件、真实内容和基本形式,从而以观念形态制约和规范着人的全部“生活活动”及其所创造的人的“生活世界”。

在人类文明史上,这种既超越于个体自我意识之外、又内在于个体自我意识之中,具有自己的意识特质、意识内容和意识形式的“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构成了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具有特殊作用和独特价值的基本方式——哲学。

四、寻找“意义”的理论方式

人类的生活活动以其把握世界的全部方式为中介而创造自己的“有意义”的“生活世界”。哲学作为“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它在人类把握世界的全部方式中的特殊作用,它在人类的生活活动和生活世界中的独特价值,就在于它是对“意义”本身的自觉寻求和理论表征。

在极其漫长的由动物的“生命活动”及其“生存世界”转变为人类的“生活活动”及其“生活世界”的过程中,人类逐渐地形成了马克思所说的作为“世界历史”的产物的人的“本质力量”——人类创造自己和发展自己的力量。这种“本质力量”对人与世界的关系具有双重意义:它既是形成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基本方式的根据,也是构成人与世界的各种对象性关系的根据。人类的文明史,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化过程,也就是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基本方式和人与世界的各种对象性关系的双重现实化过程。

早期的人类意识,主要地是以幻化的方式把握世界,既按照人类经验去设想宇宙事件,又按照宇宙事件来设想人对自然的“征服欲”和人对自然的“依赖感”双重化地支配着和规范着人的观念与行为。这种幻化的方式在现实的改造自然和协调人们之间关系的生活活动中,萌芽、分化和形成了适应和改变环境、摹仿和解释环境的人类把握世界的多种基本方式——以实践方式为基础的神话方式、宗教方式、艺术方式、常识方式以及伦理方式。

需要深入探讨的是,人类在以其多种方式把握世界的过程中,不仅具有关于对象存在的对象意识,而且具有关于对象意识的自我意识,特别是由于人的生活活动的目的性和对象性,人类还具有关于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识,即“意义”的个体自我意识。德国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在考察人类文化史的基础上提出:“走向人的理智和文化生活的那些最初步骤,可以说是一些包含着对直接环境进行某种心理适应的行为。但是在人类的文化进度方面,我们立即就遇见了人类生活的一个相反倾向。从人类意识最初萌发之时起,我们就发现一种对生活的内向观察伴随着并补充着那种外向观察。人类的文化越往后发展,这种内向观察就变得越加显著。”〔6〕卡西尔认为,在人的文化生活的一切形式中我们都可以看到这种过程。他还具体地指出,在对宇宙的最早的神话学解释中,就可以发现一个原始的人类学与一个原始的宇宙学比肩而立,宗教则保存了神话学的宇宙学和人类学而给它们以新的形态和新的深度〔7〕。作为卡西尔的论据的必要补充,应该指出,人类在以常识的、艺术的和伦理的方式把握世界的过程中,同样是越来越显著地表现出人对自己的活动的意义的关切与反省,从而形成具有复杂内容的“意义”的个体自我意识。

人类早期意识中的“意义”的个体自我意识,以及这种自我意识在形成中的人类把握世界的多种方式中的越来越显著的作用,是形成“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并成为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的原始根据。而哲学作为现实的、理论形态的“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则是随着人类理论思维的发达和人类生活世界诸种矛盾的复杂化,与“科学方式”同步形成,并在与“科学”的分化过程中走向成熟的。

在古代“智慧”中,“哲学”与“科学”不仅是难以剥离的,而且,“哲学”还以“知识总汇”的形式包揽了“科学”。甚至在西方近代哲学中,“哲学”还企图以“最普遍的原理”、“最深层的逻辑”和“全部知识的基础”来充当“科学的科学”。然而,即使是在哲学走向独立和成熟的过程中,我们仍然可以比较清晰地辨认出哲学作为“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所具有的独特的内容与形式、功能与使命。

纵观哲学史,人们会非常惊讶地发现,凝聚着人类最高智慧的哲学,竟然是自始至终地对最简单的“一”的追求!从古代哲学的寻求“万物的统一性”到“理念的统一性”以至“原理的统一性”,从近代哲学的寻求“意识的统一性”到“逻辑的统一性”以至“人性的统一性”,从现代哲学的寻求“世界的统一性”到“科学的统一性”、“文化的统一性”、“语言的统一性”以至“人类活动的统一性”,哲学始终以其“爱智之忱”的“形上智慧”不倦地进行着对“一”的追求。

那么,哲学所寻求的“一”到底是什么?在哲学走向成熟的漫长过程中,它对自己的追求曾经作过难以胜数的和莫衷一是的解释与回答。“始基”、“基质”、“存在”、“理念”、“共相”、“形式”、“上帝”、“实体”、“本体”、“物质”、“概念”、“逻辑”、“科学”、“文化”、“语言”、“符号”、“理解”……,都曾经充当过哲学所寻求的“一”。然而,透过这些令人眼花缭乱、扑朔迷离的解释与回答,深究哲学的这种不倦寻求对人的“生活世界”的“意义”,我们就会对哲学苦苦求索的“一”及其独具的生活价值获得新的认识。

人类的全部“生活活动”的指向与价值,在于使世界满足人类自身的需要,把世界变成对人来说是真善美相统一的世界,即实现人的自我发展的有“意义”的世界。因此,哲学所寻找的“一”,并不是某种统一性的“存在”,而是判断、解释和评价“有意义”与“无意义”、“真善美”与“假恶丑”的根据、标准和尺度;哲学的生活价值,并不是直接地创造人的“生活世界”,而是以其对“一”的求索、解释和回答,批判性地反思人类的全部“生活活动”及其所创造的“生活世界”,使人类形成作为生活“最高支撑点”的“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

哲学所寻求的“意义”,最普遍地、最深层地制约、规范和引导人的全部生活活动,但它又是作为“看不见”、“摸不着”的“前提”——判断、解释和评价“意义”的根据、标准和尺度——而隐含在人的全部生活活动之中。因此,哲学作为“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它的理论方式是批判的反思。法兰克福学派的领袖人物霍克海默说:“哲学认为,人的行动和目的绝非是盲目的必然性的产物。无论科学概念还是生活方式,无论是流行的思维方式还是流行的原则,我们都不应盲目接受,更不能不加批判地仿效。哲学反对盲目地抱守传统和在生存的关键性问题上的退缩。哲学已经担负起这样的不愉快任务:把意识的光芒普照到人际关系和行为模式之上,而这些东西已根深蒂固,似乎已成为自然的、不变的、永恒的。”〔8〕超越“表象式”的思维,反思“自明性”的存在,对“假设”质疑,向“前提”挑战,这就是哲学的批判性反思的理论方式。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哲学实现自身对“意义”的寻求,并把“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实现为“意义”的个体自我意识。

哲学作为“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并不是以定义、命题、原理的形式“给出”判断、解释和评价“意义”的根据、标准和尺度,即不是以“知识”的形式为人们提供“意义”;哲学是以自己所提出的问题、自己的提问方式以及对问题的求索去“表征”生活的“意义”。哲学的理论方式是表征性的。

哲学的“表征”方式,首先是以“提出问题”来实现的。哲学史的断代,是以“问题”的转换为标志的。提出“万物的统一性问题”,这既意味着人类试图以“万物的统一性”来确立人的生活意义的“最高支撑点”,又意味着人类尚未达到从思维对存在的关系去反省人类生活的“意义”。提出“意义的统一性问题”,这既意味着人类以反省的认识去寻求人的生活意义,又意味着人类是以“超历史”的即“抽象的”观念去看待人类生活的“意义”。提出“科学(语言、符号、理解、文化等等)的统一性问题”,这既意味着人类从“历史”的即“现实的”观念去把握人的存在及其生活的意义,也意味着人类在“多元文化”中的“意义”的冲突与危机,并提示着人类对“意义”的统一性的反思与寻求。

哲学的“表征”方式,又是以“提问方式”的转换来实现的。整个的传统哲学——无论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都以寻求某种“终极性”的存在的方式提出问题,并以各自所确认的“终极性存在”——中国传统哲学的“道”、“气”、“理”、“心”或西方传统哲学的“原子”、“理念”、“上帝”、“自我”——来作为生活意义的“最高支撑点”。这既意味着对“意义统一性”的渴望与寻求,又意味着人类尚未达到对自身存在的历史性理解。现代哲学则从人类活动的多样性、人类文化的多元性以及人类历史的选择性提出问题,试图从人类活动的基础统一性、人类文化的功能统一性以及人类历史的趋势统一性等等去寻求和反思生活的“意义”。这既意味着人类正在力图以“历史”的、“辩证”的方式理解人类的存在,也意味着人类在“自然的隐退”和“符号的世界”面前所面临的新的“意义问题”。

哲学的“反思”性,要求人们以批判“前提”的方式去追究“意义”;哲学的“表征”性,则要求人们透过哲学家们所“给予”的种种“说法”(概念的定义、判断的命题和推导的原理),从他们所提出的问题、他们的提问方式以及他们对问题的求索,去把握各个时代的“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而“透视”哲学所“表征”的“意义”,正是哲学的自我批判性“反思”。因此,作为理论内容和理论方式的统一,哲学就是批判性地反思和表征人类的全部生活活动及其所创造的生活世界的“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

五、时代精神的“精华”

哲学的巨大的生活价值,莫过于用马克思所说的“时代精神的精华”来表达。然而,究竟什么是“时代”、“时代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精华”?为什么唯有哲学(而不是人类把握世界的其他方式)才是“时代精神的精华”?

尽管人们对“时代”、“时代精神”及其“精华”有各种不同的理解和解释,但是,如果从人类的全部生活活动及其所创造的生活世界的历史发展去思考,我们就会比较清楚地看到:所谓“时代”,就是人类的全部生活活动及其所创造的生活世界具有相对的质的区别的社会发展阶段;所谓“时代精神”,就是标志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的、具有特定历史内涵的生活世界的“意义”;所谓“时代精神的精华”,则是时代“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即对时代性的生活世界的“意义”的理论把握。

一般地说,任何时代的“时代精神”都以三种基本方式存在:其一,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方式所创造的具有时代内涵的生活世界的“意义”;其二,该时代普遍性的“意义”的个体自我意识;其三,该时代的理论形态的“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由此可见,哲学之所以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就在于它是对该时代所创造的生活世界的“意义”及其个体自我意识的理论把握,并以社会自我意识的理论形态批判性地反思和表征时代的“意义”。

任何时代的生活世界的“意义”,都是人类以其把握世界的全部方式创造出来的。然而,这种创造活动的结晶——生活世界的“意义”——却像经过三棱镜的太阳光,被这些不同的方式分解为赤、橙、黄、绿、青、蓝、紫的“七色光谱”,“意义”的“普照光”反而黯然失色了。哲学作为“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它的巨大的生活价值,首先就在于它把人类以各种方式所创造的“意义”“聚焦”为照亮人的生活世界的“普照光”。作为文化哲学家的恩斯特·卡西尔,尽管他是从符号—功能的统一性去阐述哲学的特性与作用,然而他对哲学与人类把握世界其他方式的关系的论述却是颇为精彩的。他说:“我们全神贯注于对种种特殊现象的丰富性和多样性的研究,欣赏着人类本身的千姿百态。但是哲学的分析给自己提出的是一个不同的任务。它的出发点和它的工作前提体现在这种信念上:各种各样表面上四散开的射线都可以被聚集拢来并且引向一个共同的焦点。”〔9〕他还具体地指出:“它能使我们洞见这些人类活动各自的基本结构,同时又能使我们把这些活动理解为一个有机整体。语言、艺术、神话、宗教决不是互不相干的任意创造。它们是被一个共同的纽带结合在一起的。”“在神话想象、宗教信条、语言形式、艺术作品的无限复杂化和多样化现象之中,哲学思维揭示出所有这些创造物据以联结在一起的一种普遍功能的统一性。神话、宗教、艺术、语言,甚至科学,现在都被看成是同一主旋律的众多变奏,而哲学的任务正是要使这种主旋律成为听得出的和听得懂的。”〔10〕

在现代社会中,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方式(其中特别是科学及其技术应用)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然而,这些方式所具有的“意义”,以及它们所创造的生活世界的“意义”,却使色彩斑斓的当代“意义”更加扑朔迷离,难以“听出”和“听懂”了。

“常识”是人类世世代代长期经验的产物,是人类个体适应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最直接的思想与行为的规范。它使人们的思想观念得到最广泛的相互沟通,人们的经验世界得到最普遍的相互理解,人们的生活方式得到最便捷的相互协调。常识是人类把握世界的最基本、最普遍的方式,并对人类生活具有基础性的独特价值。然而,在一定的意义上,“现代化”的过程,就是最广泛的“非常识”(如科学、技术和艺术等等)的“常识化”过程,也就是传统意义的“常识”的“消解”的过程。基于直接经验的“知识”,基于摹仿自然的“艺术”,基于自然关系的“伦理”,直至基于经验中的“世界”,都被“非常识”的“常识化”而改变了。“信息爆炸”的知识使人目不暇接,流行全球的“大众文化”使人追赶不及,“多元角色”的人际关系使人变幻莫测,现代世界的“科学图景”要求人的“终生教育”。“常识”不再是传统意义的常识,生活世界的“意义”需要现代的“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来“解蔽”和“澄明”。

相对于常识,“科学”是一种显著具有创造意义的人类活动。它对人类生活的价值,不仅在于它以知识体系的形式不断地变革人类的世界图景,也不仅在于它以思维方式的形式不变地变革人类的理论思维,而且在于它以价值规范的形式不断地变革人们的观念与行为。现代社会生活中,“科学”与否,几乎成为人们判断一切的终极性的根据、标准和尺度。科学正在“取代”哲学。这就是现代“科学主义思潮”盛行的现实生活基础。如何评价科学在现代生活世界的“意义”,构成现代哲学反思的首要内容。

与科学相比,“艺术”作为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基本方式,它对人类的生活价值,似乎既是无处不在和显而易见的,又是可有可无和模糊不清的。唱歌、跳舞、绘画、看电影、听音乐、读小说,常常被视为“闲暇时光”的“消遣方式”。在审美形象全面增殖的商品社会中,广告形象、时装表演、明星效应、通俗小说、“卡拉OK”、“MTV”等等构成“泛审美形象”。艺术既以泛审美形象和泛审美意识而扩展其对人类生活的“意义”,又以“大众文化”的盛行和“诗意文化”的失落而考验其对人类生活的“意义”。艺术的现代“意义”,需要“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现代哲学——的批判性反思。

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前提,“伦理”则是维系人的社会性存在的基础。人们以伦理方式把握世界所形成的以某种价值观为核心、以相应的伦理原则和伦理规范为基本内容的伦理文化,在任何时代的“时代精神”中,都具有显著的重大“意义”。一个社会的伦理文化和伦理精神的扭曲,其结果都会造成人的生活“意义”的扭曲、变形和失落。在现代商品社会中,由于功利主义的价值态度和工具理性的思维方式的盛行,一种“耻言理想,蔑视道德,拒斥传统,躲避崇高,不要规则,怎么都行”的社会思潮和理论思潮,正在越来越引起人们深深的困惑与忧虑。哲学作为“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和时代精神的“精华”,它需要在批判性地反思现代伦理文化的过程中,并在整合现代常识意识、科学精神、审美意识和伦理文化的广阔视野中,“聚焦”人类生活的现代“意义”,使之成为照亮现代人类生活世界的“普照光”。

在人类生活世界发生时代性变革的过程中,由于常识意识、科学精神、审美意识和伦理文化的全面变化而引起的“意义范式”的转换,总是造成时代性的“意义危机”。这种“意义危机”,既会激发“意义”的个体自我意识的新的感受和领悟、新的期待和追求,也会引发“意义”的个体自我意识的新的困惑与迷惘、新的矛盾与冲突。无论是“我到底要什么”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认同,还是“我们到底要什么”的价值导向和价值规范,都需要现代生活世界的“普照光”——“意义”的现代社会自我意识。

哲学作为“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它对当代人类的巨大的生活价值,就是对时代性的“意义危机”做出全面的反应、批判的反思、规范性的矫正和理想性的引导。因此,真正的哲学,决不能“封闭一切价值通道”、“中止所有是非判断”、“从情感的零度开始”,而必须以炽烈的社会自我意识的使命感去求索生活世界的“意义”。真正的哲学,也决不仅仅是时代精神的“反映和表达”、“总结和概括”,更重要的是时代精神的“反思和表征”、“塑造和引导”。它以自己提出的新的问题、新的提问方式以及对新问题的新的求索,批判性地反思人类生活的时代意义,理论性地表征人类生活的矛盾与困惑、理想与选择,从而塑造和引导新的时代精神。这是哲学作为“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和时代精神的“精华”的真义之所在,也是哲学在人类把握世界的全部方式中的不可或缺和不可替代的生活价值之所在。

在现代哲学的自我理解中,在未来哲学的自我展望中,我们需要不断地重温和思索马克思的一句名言:未来的哲学是世界的哲学,未来的世界是哲学的世界。这句名言所蕴含的哲学智慧告诉我们:人的全面发展的生活世界,也就是“意义”的社会自我意识获得人类性自觉的世界。


注释:

〔1〕〔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0、50—51页。〔3〕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77、79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3页。〔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5页。

〔6〕〔7〕参见卡西尔《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5—6页。

〔8〕霍克海默:《批判理论》,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243页。

〔9〕卡西尔:《人论》,第281页。

〔10〕卡西尔:《人论》,第87、91页。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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