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2022年11月23日《第一财经日报》
科学外史II(11)
很多中国学者都以为Nature杂志有非常严格的审稿制度,其实这只是我们习惯于将自己心目中对理想科学期刊的主观想象投射到神刊上去的结果。事实上Nature杂志根本不奉行我们想象中的审稿制度。
Nature的历史记录
如上期专栏(本报2022.10.19.)所述,“水的记忆”是三人审稿一致否定而主编马多克斯(J. Maddox)仍然决定发表。但这远不是Nature历史上的孤立事件。例如1990年,英国著名天文学家霍伊尔(F.Hoyle)与同事在Nature上合作发表了一篇反对大爆炸宇宙理论的论文,马多克斯在同期的社论中专门说明,该论文未获得审稿人的赞同意见,但“考虑到它足以引起读者的注意和兴趣”,仍决定发表。
马多克斯曾两度担任Nature主编,Nature杂志能登上如今的神刊地位,马多克斯是极为关键的人物。他自己在Nature上撰文告诉读者,在他的第一任期间(1966~1973年),有两位作者的论文他从不送审,一位是考古人类学权威利基(L.Leakey),另一位就是著名天文学家霍伊尔。
1971年利基曾投一篇论文给Nature,该文首次批露了“人类起源于非洲”的重要考古证据。但利基很快要求撤回,想进一步研究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后再做定论,而马多克斯制止了利基的撤稿要求,并在不审稿的情形下将论文发表,该文后来成为古人类学领域的经典。
霍伊尔于1950~1960年代在 Nature上发表过数篇文章,讨论史前巨石阵功能和宇宙本质,许多学者认为其观点无法证实,“很不靠谱”,但他的文章独得马多克斯青睐。1977年霍伊尔在一篇论文中提出“地球生命源于星际细菌”的观点,马多克斯又不审稿即发表,理由竟是“评议专家无法有效判定这个假说是否合理”——这不啻是说全世界只有马多克斯才有资格来判定。
Nature的政策宣示
不审稿而刊登论文,这后面有更深的背景。不了解这些背景,就无法真正知道科学神刊是怎样办成的。
这里首先要对“审稿”这个概念进行澄清。在国内学术界,通常“审稿”都意味着:审稿人给出的审稿意见,对于该稿件是否发表具有决定性作用。这是因为国内普遍认为,设立由相关领域资深学者组成的编委会,和实施同行评议(请杂志编辑部之外的学术同行进行匿名审稿),是科学期刊作为“学术公器”的必要条件。所以一篇文章是否发表,既不是主编也不是编辑部人员说了算,而是经过编委会集体讨论后的决定。在这种讨论中,审稿专家的意见通常都具有决定性作用。
然而,对于Nature杂志来说,“审稿”具有完全不同的含义。Nature的审稿只是某种“业务外包”——审稿人的意见仅供杂志参考,并不能决定稿件刊登与否。例如Nature在2010年的一篇社论中回应“杂志审稿出现一个负面评议就毙稿”的说法:“恰恰相反,去年有好几篇论文,尽管所有审稿人都表示不宜发表,但Nature评估后还是发表了它们。进行内部评议一直是我们的工作中心。”
决定稿件刊登与否的,既不是审稿人,也不是编委会——Nature在各种场合反复强调:Nature以及它旗下的所有杂志从来不设编委会。例如坎贝尔2014年5月访华,接受果壳网采访时明确表示:“我们从不设编委会,我们的编辑一直是选定文章和做最终决定的人,……自然集团的所有期刊都是这样。”
不设编委会,不搞同行评议,是Nature引以为傲的传统,Nature强调自己是独立杂志,不从属于任何学会或学术机构。Nature官网上“编辑标准和程序”中明确表示:“杂志没有由高级科学家组成的编委会,也不附属任何学会和学术机构,因此它的决定是独立做出的,不受制于任何单独个体持有的科学或国家偏见。什么样的论文能吸引读者广泛关注,由Nature的编辑而不是审稿人来做出判断。”
这就引导到另一个重要问题:Nature选择稿件的依据是什么呢?
马多克斯在社论中提供了明确答案——依据读者兴趣:“文章是用来读的,科学论文也不例外。如果作者兴趣和读者兴趣发生冲突,读者兴趣决定期刊政策。”
所谓“读者兴趣”,说到底其实就是“编辑兴趣”——由编辑来判断读者究竟对什么文章感兴趣,而判断往往带有很大的主观性。马多克斯表示:文章发不发表,并不意味着对文章的优劣判断,只是一种“主观旨趣”的表达。论文没有被Nature发表,也未必是负面审稿意见所致(Nature一般情况下并不向作者返回审稿意见)。
Nature公然宣称文章发表与否只是编辑考虑读者兴趣后的“主观旨趣”,在学术刊物中极为罕见。对大多数学术期刊而言,发表稿件首考虑的当然是学术性,至于文章是否吸引读者,那是只能偷偷考虑的事情。
Nature杂志的这种办刊理念,多年实践证明成效卓著——最有力的证明就是如今它的神刊地位,所以这一办刊理念一直被Nature历任主编秉持至今。
Nature不审稿的历史丰碑——双螺旋论文
Nature对论文不审稿就发表的先例并非马多克斯开启,因为Nature当初作为一本科普杂志在1869年创刊时,本来就不存在后世的同行评议和审稿制度。而且,至少在马多克斯的前任布林布尔(L. J. F. Brimble)任内,就已经有过著名案例——1953年沃森(J. D.Watson)和克里克(F. H. C.Crick)大名鼎鼎的DNA双螺旋模型论文“脱氧核糖核酸的结构”(A Structure for Deoxyribose Nucleic Acid)就是以不审稿的方式发表的。
这篇只有两页的短文被称为“Nature有史以来发表的最著名文章”,也是Nature几任主编在各种场合引以为傲的文章。马多克斯多次在Nature上撰文谈及此事,为布林布尔的做法找出种种理由:
比如1989年马多克斯表示:“沃森和克里克1953年发表的DNA双螺旋论文不可能经过正式审稿程序……文章4月2号收稿,4月25日发表,不可能有充余的时间让专家审稿和评议。”1995年他又表示,这篇论文只是设想,“和实验数据也只是大致相符……这种表述很难让审稿专家满意。”2003年马多克斯在回应读者追问为什么双螺旋论文没有送审的来信中,又给出不审稿的两条理由:第一,同领域专家一旦看到论文中的双螺旋模型,谁能保证完全保守秘密?第二,投稿由卡文迪什物理实验室主任布拉格(L. Bragg,1915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推荐,这就等于已经获得最权威的审稿意见。
显然,马多克斯对Nature不审稿而发表了经典论文相当自豪,至于他谈到的理由,多数都站不住脚——审稿时间不够完全可以晚几期再发表;数据不准确难道不应该改进?而任何论文送审都存在保密问题。只有最后一条理由,勉强可以说得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