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德:解破了《红楼梦》的一个谜——初谈舒本的重要价值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85 次 更新时间:2022-09-29 08:48

进入专题: 红楼梦   舒本  

刘世德  

一、确凿可信的乾隆抄本


辨别一个版本的年代,有时非看原书不可。只凭复印本、晒蓝本或影印本作为研究的资料,有些问题是不易察觉的。


舒本[1]就是这样的。


在《红楼梦》诸版本中,舒本是一种具有重要价值的版本。


它的重要性,首先在于,它是确凿可信的乾隆年间的抄本。从它的纸张、墨色,可以作这样的判断。不仅如此,从它的序文所署的年月日,更可以作这样的判断。


序文的最后两行的落款是:“乾隆五十四年,岁次屠维作噩,且月上浣,虎林董园氏舒元炜序并书于金台客舍。”


乾隆五十四年即公元1789年。屠维作噩系记年的干支己酉。且月则为阴历六月的别称。上浣即上旬。乾隆五十四年(1789)六月上旬——这就是舒元炜撰写这篇序文的年月日。


金台为北京的别称。北京——这就是舒元炜撰写序文的地点。


由于序文中有“摇毫掷简,口诵手批”“特加雠校”“合付抄胥”等语,可知舒本(抄本)正文抄写的时间就在乾隆五十四年六月前后,抄写的地点则在北京。


这个时间和地点的记载引人注意。我们知道,北京是曹雪芹晚年居住和逝世的地点,他的《红楼梦》无疑是在北京写成的;北京也是《红楼梦》第一部刊本(萃文书屋活字本,即程甲本)出现的地点。而乾隆五十四年六月上旬,上距曹雪芹之死,仅有二十六年半;下距程甲本的问世,早了两年半。对于了解《红楼梦》一书在乾隆年间曹雪芹生前身后这一时间跨度和在北京这一地域的传播、流行,舒本自然是个重要的物证。


这样说,并不能祛除人们从反面提出的疑问:舒元炜撰序的时间,难道就一定能代表舒本抄写的时间吗?这个舒本不是原抄本,而是一种过录本——有没有这种可能呢?


请让我举出两个证据来加以解释。


第一,舒元炜序文的末尾说,“虎林董园氏舒元炜序并书于金台客舍”。请注意“序并书”三字。这告诉我们,序文不仅为舒元炜所撰,而且也为舒元炜亲笔书写。一看舒元炜序文的笔迹,果然和紧接在后面的舒元炳题词的笔迹不同。可信确为二人亲笔所写。


第二,更重要的,在序文末行下端,钤有舒元炜印章两方,印色赫然在目。据我仔细和反复观察,印泥的颜色和书中句读打圈所用的印泥的颜色一样,和全书的纸色、墨色也保持着一致,浑然一体,确为两百年前的旧迹,断非出于后人的伪造。由此可见,印章钤盖之时正是舒元炜序文书写之日。这不啻告诉我们,舒本乃乾隆年间(可以具体界定在乾隆五十四年)的旧物。也就是说,舒本是原抄本,而非过录本。


现存的各种《红楼梦》的早期抄本,无论是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还是列宁格勒藏本、蒙古王府本,本身都没有留下它们的抄写时间的直接的确凿可靠的证据;杨继振藏本的两个影印本[2]都题为《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那“乾隆抄本”四字只是我们这一时代的个别人的看法,其实并没有获得书中任何直接的确凿可靠的证据的支持。相反地,舒本是唯一的例外。


这难道还不足以说明舒本的重要价值吗?


作为《红楼梦》早期抄本,舒本的重要价值曾经长期被人们忽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它藏于私人的书库中[3],一般的研究者、读者没有觌面的机缘。一些有关《红楼梦》版本的论文和著作中,又根本不提及舒本序文钤有印章的事实。现在,舒本已经影印出版。[4]我相信,它的重要价值一定会被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读者所充分发现和认识。


从版本的角度说,舒本是一种具有重要价值的乾隆抄本。这只是问题的一面。问题还有另外的一面,并且是更为重要的一面。那就是说,舒本中还包含了曹雪芹的《红楼梦》初稿的若干成分,因而它对了解和研究曹雪芹的创作过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文举一个具体的例子来作探讨。


二、两个奇怪的文句


《红楼梦》第三十四回有一段奇文。匆促间难得其解。


那是紧接在宝玉挨打之后。袭人满心委屈,找了焙茗来细问原故。袭人问:“方才好端端的,为什么打起来?”焙茗回说:“是为琪官、金钏姐姐的事。”袭人问:“老爷怎么知道的?”焙茗答言:“那琪官的事,多半是薛大爷素日吃醋,没法儿出气,不知在外头唆挑了谁来,在老爷跟前下的火。那金钏儿的事,是三爷说的。”关于薛蟠挑唆之事,本是焙茗自己“想当然耳”的猜测,袭人心中偏偏信了八九分。接着,宝钗来探视宝玉,向袭人问起挨打的起因。袭人顺口就把焙茗的话说了出来。宝玉怕宝钗沉心,忙止住袭人说:“薛大哥从来不这样的,你们不可混裁度!”宝钗懂得宝玉的用意,因之产生了一番心理活动。据庚辰本,宝钗是这样想的:


打的这个形像,疼还顾不过来,还是这样细心,怕得罪了人,可见在我们身上也算是用心了。你既这样心,何不在外头大事上做工夫,老爷也欢喜了,也不能吃这样亏。但你固然怕我沉心,所以拦袭人的话,难道我就不知我的哥哥,素日恣心纵欲,毫无防犯的那种心性,当日为一个秦钟,还闹的天翻地覆,自然如今比先又更利害了。


奇文,奇就奇在“当日为一个秦钟,还闹的天翻地覆”两句上。


这两句何所指?其中到底包含着什么样的故事情节?


即使去一一翻检甲戌本、庚辰本、己卯本、戚蓼生序本、列宁格勒藏本、蒙古王府本、杨继振藏本、梦觉主人序本、程甲本、程乙本等版本的上下文,那也找不到这两句的本事或出处。它们提供不出令人惬意的解释。


试看秦钟和薛蟠在全书中出场的情况。秦钟的初次登场,在第七回。后在第八至九回,第十三至十六回中露过面。他死于第十六回的末尾和第十七回的开端。薛蟠的初次登场,则在第四回。其后,他还在第九回中一度出现。第十回,在金荣母亲胡氏的话语里,提到过他的名字。可知只有第九回秦钟和薛蟠共同出现于一回之中。但无论是第九回,或是第十六回之前的任何一回,都没有描写秦、薛二人直接打交道的篇幅。第九回仅仅一个在前,一个在后,被作者分别写到而已。他们没有晤面的机会。因此,宝钗所说的薛蟠“当日为一个秦钟,还闹的天翻地覆”,究竟包含着什么样的内容,可算是一个难解的谜。


这有两种可能性。


其一,曹雪芹信笔写下了这两句,并没有任何特殊的考虑,当然也就不包括任何特殊的含义了。


其二,曹雪芹以细针密缕见长,他写下这两句,绝非偶然。它和前文一定有所照应。


我是相信后一种可能性的。


那么,有所照应的前文何在呢?


舒本恰恰有助于这个谜底的解破。


三、一个奇怪的结尾


在众多的《红楼梦》版本中,舒本是个不起眼的本子。粗粗一看,它仅仅残存半部,正文字句和回目中又有一些和通行的脂本不尽一致甚至独异的地方。难怪有的学者把它归入了后人的“妄改”一类。[5]


但在我看来,这些地方却大多自有来历,是很值得注意的宝贵的异文。


例如,舒本第九回的结尾就与众不同:


贾瑞只要暂息此事,又悄悄的劝金荣说:“俗语说的,光棍不吃眼前亏。咱们如今少不得委曲着陪个不是,然后再寻主意报仇。不然,弄出事来,道是你起端,也不得干净。”金荣听了有理,方忍气含愧的,来与秦钟磕了一个头,方罢了。贾瑞遂立意要去调拨薛蟠来报仇,与金荣计议已定。一时散学,各自回家。不知他怎么去调拨薛蟠?且看下回分解。


而在其他版本里,这一回却不是这样结束的。以己卯本、庚辰本和杨继振藏本为例:


贾瑞只要暂息此事,又悄悄的劝金荣说:“俗语说的好,杀人不过头点地。你既惹出事来,少不得下点气儿磕个头,就完事了。”金荣无奈,只得进前来与宝玉磕头。且听下回分解。


两者的不同,是显而易见的。


两段不同的结尾,同样都以相同的字句(“贾瑞只要暂息此事,又悄悄的劝金荣说”)起头。但,它们的内涵却大不相同。己卯本、庚辰本和杨继振藏本的结尾,是要让这场风波平息下去,以免引发新的矛盾和扩大冲突的范围。舒本的结尾,则是只求暂时平息眼下发生的事端,采取忍耐的态度,表面上退让,实际上在寻觅和等待另外的机会,企图再来报这一箭之仇。如果说前者算得上真正的退却,那么,后者的战略却是佯退和以退为进了。


两个不同的结尾,都各自在贾瑞的话语中使用了一句不同的俗语,来阐述他的打算。这和它们整体的内涵完全适应一致。己卯本、庚辰本和杨继振藏本的俗语是“杀人不过头点地”,暗示不会是更坏的结局。谁挑起事端,谁有责任来了结。只要“下点气儿磕个头”,赔礼道歉,这幕闹剧也就可以收场了。而舒本的俗语却是“光棍不吃眼前亏”,它所引出的意义包含着三层。第一,说是不吃亏,其实吃了亏,只不过不是大亏,而是小亏罢了。第二,要让金荣带着“委曲”的情绪去赔不是,这为下一步的行动计划埋下了伏笔。第三,事由金荣而起,因此吃点小亏,也不算完全冤枉。贾瑞这番话,还暗含着为自己开脱的意思。他是司塾的贾代儒的孙子,奉命担应了“暂且管理”的责任。不把这场风波暂时平息下去,他无法向自己的祖父以及荣、宁二府交代。然而,他又心有不甘,哪肯就此罢休。这番话充分地暴露了他的这种矛盾的心情。


在结尾的最后两句,叙述的主体也有所不同。己卯本、庚辰本、杨继振藏本以金荣为主体。他处于无可奈何的境地,感到贾瑞并没有完全站在自己一边,大势已去,被迫地去磕了一个不大情愿的头。舒本则以贾瑞为主体。其时,金荣已磕过了头。贾瑞拿定主意,并和金荣共同策划,要去“调拨”薛蟠来报仇。他是主要矛盾的一方,表现积极的主动性。这样做的结果,使金荣感到贾瑞是自己人,是在为自己设身处地着想,因而觉得有理,也有依靠和盼望。叙述主体的不同,这是引起下文的关键所在。


不同的处理,是由于构思的不同。


现存第十回的开端部分,在脂本系统的诸版本中,基本上没有异文,都以金荣为叙述的主体。它们和己卯本、庚辰本、杨继振藏本等的第九回的结尾衔接,丝丝入扣,而和舒本第九回结尾不衔接,扞格不入。


再拿第三十四回薛宝钗所说的“当日为一个秦钟,还闹的天翻地覆”来作比较。它和己卯本、庚辰本、杨继振藏本等的第九回结尾没有关涉。但是,它和舒本第九回结尾却遥相呼应。秦钟—金荣—贾瑞—薛蟠,一条线把他们串联起来了。本文第二节所说的“有所照应”的前文,应该就在这里。这也可以证明,舒本第九回结尾的异文并非出于后人的“妄改”。我相信,在修改前人的文稿时,后人不会有这样缜密的文思。


从上述两点比较来看,第九回两种不同的结尾有初稿、改稿之分。与现存第十回衔接者,属于改稿;与现存第十回不衔接者,属于初稿。换言之,舒本第九回结尾出于曹雪芹的初稿,己卯本、庚辰本、杨继振藏本等的第九回结尾则是曹雪芹的改稿。


既然第九回结尾初稿已露出端倪,那么,第十回初稿应该是个什么样的面貌呢?


四、推测:第十回初稿内容


“贾瑞遂立意要去调拨薛蟠来报仇”,“不知他怎么去调拨薛蟠?”


什么叫调拨?调拨就是挑拨。这有《红楼梦》本文为证。第九回,李贵喝骂茗烟说:“仔细回去我好不好先捶了你,然后再回老爷、太太,就说宝玉全是你调唆的。”“调唆”,舒本作“挑唆”。第十回,尤氏对金荣的姑妈谈到了“扯是搬非、调三惑四的那些人”。“调三惑四”,舒本作“挑三惑四”。可知“调”“挑”二字通用。而第九回,贾蔷“悄悄把跟宝玉的书童,名唤茗烟者,唤至身边,如此这般,调拨他几句”——从用法上分析,“调拨”分明和“挑拨”完全相等。


第十回初稿的全部情节内容,或一部分情节内容,自然是对第九回结尾“不知他怎么去调拨薛蟠?且看下回分解”的直接回答。我的推测如下。


(一)开端部分,叙述的主体仍是贾瑞,而不是金荣。


就全书而论,贾瑞是比金荣更重要的人物。从家塾看,金荣只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学生,贾瑞却有管理者的身份和责任。从人物的出场看,金荣仅昙花一现而已,贾瑞却在接连着的几回中频繁登场。而在全书的结构上,从“顽童闹学堂”,到“起淫心”和“正照风月鉴”,需要有过渡性的情节,方显得完整。第十回初稿写贾瑞,正好可以作为中间环节。这样,就有了两条线索。一条是:贾瑞—薛蟠—贾瑞;另一条是:秦钟—秦可卿—王熙凤。最后,这两条线索会聚在一起,才上演了“见熙凤贾瑞起淫心”那一幕。


(二)贾瑞找到薛蟠,进行挑拨。


薛蟠和贾瑞、金荣等人的关系,在第九回中间,曾再三地着重交代。薛蟠是贾瑞的“提携帮衬之人”。贾瑞贪图他的“银钱酒肉”,听任薛蟠在学堂中“横行霸道”,还时常“助纣为虐”。连贾蔷也知道“金荣、贾瑞一等人,都是薛大叔的相知”,并估计到会有“他们告诉了老薛”的可能,从而产生“岂不伤和气”的结局。第十回,尤氏曾骂贾瑞、金荣等人是“狐朋狗友”,专干“扯是搬非,挑三惑四”的勾当。所以,写贾瑞在薛蟠跟前搬弄是非,是可信的。


而贾瑞的挑拨,又必然要对事情的原委添枝接叶,大加渲染,来触动薛蟠的神经。


(三)薛蟠大闹学堂。


这应当是第十回初稿的主要情节。薛蟠是个炮仗,一点就着。只有写出他的大闹特闹,方能与薛宝钗所说的“闹的天翻地覆”一语相称。闹的地点则以学堂为最适宜,而且登场人物至少要包括秦钟在内。很可能他们两人之间发生了遭遇战。至于交战双方投入多少兵力,战场实况怎样,如何交火,以及如何结束等等,“此系疑案,不敢纂创”。


这也应当是紧锣密鼓的重头戏。在第九回和在前几回,作者已经富有匠心地作了许多铺垫。第七回秦钟上场之后,以后在第八回,几乎处处不忘记提及秦钟上学之事。终于在第九回和第十回初稿中先后迎来了一小一大两场风暴。所以,薛蟠大闹学堂的情节,必是前十回中的重要关目。


(四)这事对秦可卿有影响,造成了心理的压力,以致染病。


秦可卿在第七回出现时候是个正常健康的人。第八回开端,写贾宝玉的心理活动,提到她一句。第九回她没有出场。到第十回,从尤氏的话语中透露出,她病倒了。这病来得突兀。读者听到这个消息时,有点儿出乎意料。在这之前,似乎缺少一个必要的过程。


如果把薛蟠大闹学堂和秦可卿得病两件事用因果关系加以连接,那不就可以把这个过程补叙出来了吗?


五、删改的原因


曹雪芹为什么要对第十回初稿进行删改呢?


依我看,多半是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


从思想内容上说,在初稿写出后,他需要进行一番净化的功夫。有的学者已指出,《风月宝鉴》为曹雪芹的《红楼梦》的初稿。由于题材等原因,其内容存在许多有伤大雅的描写。第十六回是秦钟之死。而在这之前,第六回、第七回、第九回、第十二回、第十五回等都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比较庸俗的、格调不高的细节描写。这还是就改稿而言,已有五回之多。我想,在初稿之中,一定会远远超过此数。为了提高思想和艺术境界,他必须动这样的手术。或者删,或者改,不让它们显得那么多,那么集中。


初稿中本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情节,从脂批中得知,已被删去。现在见到的第三十五回结尾和第三十六回开端脱节,当然是由于初稿被改写和重新拼接时没有细加注意而留下的漏洞。这都是《红楼梦》的创作有一个从初稿到改稿的过程的明证。第十回初稿的删改,也是属于这样的情况。舒本第九回、第十回,难道不是和现存各脂本的第三十五回、第三十六回相仿佛吗?


从艺术表现上说,在初稿写出后,曹雪芹同样需要芟除枝叶,以突出主干。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故事,是全书的精华,也是全书的中心线索。他必须采取一切艺术手段,使这条线索起贯串全书的作用。尤其不能使它停滞、中断,甚至退避一侧,造成喧宾夺主的局面。


试以现在见到的第八回至第十九回、第二十回为例。这首尾三回都围绕着贾、林、薛三人的关系而展开描写。中间的十回则反之。个别的地方最多也只是写到了三人中的两人或一人。从第八回到第十九回,这不是显得悬隔了吗?何况中间再加上第十回初稿,以及“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情节,可能还有其他被删弃的故事情节,初稿首尾悬隔的距离肯定超过十回不少。


看来,曹雪芹在前一二十回删改掉的初稿(包括第十回在内),大概基本上都属于一些和贾、林、薛三人的恋爱、婚姻故事发展的线索没有直接关系或者关系不大的人物和情节。这样,他们之间的纠葛,他们的种种悲欢离合的故事就能更完整地、更连续地、更清晰地、更提前地和读者见面了。


(《红楼梦学刊》1990年第2辑)


[1] “舒本”是舒元炜序本的简称。也有人称它为“己酉本”。


[2] 1963年,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84年,上海古籍出版社。


[3] 舒本系著名的藏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吴晓铃先生的藏书。


[4] 《古本小说丛刊》第1辑,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4册、第5册。


[5] 俞平伯:《读红楼梦随笔》。


    进入专题: 红楼梦   舒本  

本文责编:陈冬冬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文学 > 中国古代文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36827.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