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公共政策制定的前提是对社会性质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和理解,而巨型国家社会性质的超级复杂性增加了认识的难度,也增加了更多的风险变量。因此,就需要充分的信息传递以理解我们所处的社会结构。一个大型复杂社会,至少需要垂直性信息传递、监督性信息传递、专业性信息传递、预警性信息传递和弥散性信息传递,以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对称、信息分流,增强政治认知力,以实现充分信息前提下的政策选择。
关 键 词:中国社会 信息传递体制 政治认知力 政策制定
什么才是优先性、急迫性、必要性政策议程,以便为不同层次的决策者做精准的政策选择?这应该是每一个大型国家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政策制定过程中都面临的共同难题。就事关国家全局性的政策议程而言,决策层至少需要对其所处的社会情势乃至社会结构有较为深刻的认知。20世纪20—30年代,中国有一场影响深远的社会性质的大论战,这场论战是学术的更是政治的,对社会性质的不同认识直接决定了政策选择和国家命运。在比较政治发展上,大批发展中国家不顾自己的社会结构所决定的社会性质,盲目引进各种样式的制度和政策,结果外来制度更加强化旧的社会结构,国家永久性地陷于发展的泥淖而难以自拔。因此,事关全局性乃至国家方向性的政策选择,是建立在对本社会结构和社会性质的认知之上。这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国家—社会”关系问题,而作为国家代表者的政府是由不同领域的部门、不同层次的政府构成的,它们不会自动地获得关于社会的各种知识和情势,需要依赖特定的信息传递渠道或者称之为信息传递体制。已有研究表明,信息沟通是现代“政府的神经”[1],如果没有准确的信息传递,政府就难以有效决策;如果没有信息传递,政府就会瘫痪。鉴于此,本文首先探讨中国这个大型现代社会的性质,了解这个社会对信息传递有着什么样的规定性要求,以及社会性质和信息传递体制如何影响着政策选择。
一、中国社会的超级复杂性和风险性
要对中国这样一个大型现代社会做性质上的分析,显然是一项智力性挑战,几乎任何样式的答案都有挂一漏万之嫌。尽管如此,为了更好地理解政策选择和政策选择所依赖的信息传递体制,我们还是试图对中国社会给予总体上的描述。我们认为,理解中国社会性质的关键词就是复杂性和风险性。大家都知道社会的复杂性,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复杂性呢?
(一)复杂性社会
任何社会都是复杂性的,中国只能用“无比复杂性”或“超级复杂性”来形容。“无比复杂性”一词包含了很多重大变量——平等性与表达性、社会多元性、政治层次性,以及多元性和层次性衍生的利益错位性。
平等性与表达性。这是中国历史的遗产。很多人可能对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地位不甚满意。但是,相比较其他大型发展中国家,中国社会结构相对平等,人们的平等化观念更强。这既是久远的历史文化基因,也是革命不断摧毁社会等级的结果。世界经济史表明,社会结构的平等性以及平等观念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因不满所处的社会结构而有着强烈的利益表达愿望;伴随着世纪性的暴力革命变迁,社会因而充满着戾气。互联网时代和自媒体的出现,不仅加剧了社会戾气,而且使利益表达方式产生极端化倾向。如何面对、疏导这种“社会性”,是讨论信息传递体制的前置性条件。
社会多元性。多元性是指横向的社会关系,包括利益多元化和观念多元性。这些似乎已经是广为人知的社会事实,但二者之间的关系依然值得深究。利益多元性必然导致观念的多元性,但是相同的利益也可能有着不同的观念,这是由人们的认知路径和认知能力所决定的;反之,观念多元性也可能推动利益的多样性。这是利益多元性和观念多元性的一般关系,这种关系的描述当然是基于中国社会的观察。
利益多样性而导致的观念多元化,不但是分工产生的社会结构的分化,比如我们所说的“三教九流”——不同职业的观念有着天然的差异性,同一种职业内部也有着天然的观念上的冲突性,还由于现代性导致的身份政治、认同政治所产生的“国家认同危机”,这是“认同政治”的大背景。
多元性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几乎所有大型国家的一般现象,只不过其内在的多元性程度不同而已,多元性的变量也有一定的区别。
政治层次性。政治来自社会,政治结构是社会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政治主导的社会或社会中的政治因素太多,堪称政治化社会,这样就模糊了政治和社会的界限,导致二者的结构性重叠,社会可能因此会失去自我调节、社会自治的基本功能,而包含乃至取代了社会的政治变成全能主义的无限责任者。中国是一个广土众民的超大规模国家,这就决定了社会管理方式上的多层次性,从先秦就开始的郡县制,到元代的行省制,再到近代的乡镇乃至行政村,最终形成了“中央—省—市—县—乡—村”的长链条政治体制。中国实行中央集权制或曰单一制,“中央—地方”关系事实上是“委托—代理”关系,省政府乃至其下的市政府和县政府都是国家权力的代理人,因而这种委托代理关系是垂直式的。因为地方政府的规模性与距离,作为代理人的地方政府很多时候又具有“委托人”的属性。简言之,中国政治的层次性造就了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央政府之下的每一级政府既是代理人又是委托人。
这种垂直式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有其政治优势,几千年来,国家统一得到保证。在治理过程中,可能形成以下两种不同的情形。第一种情况,在政治过程中,代理人会慢慢地形成自己利益基础上的相对于委托人的自主性,而同时被赋予的委托人角色可能会更加强化这种自主性,从而造成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一定程度的偏差,历史上的地方主义屡禁不绝,现实中这种情况多发生在经济利益领域。但只要有利于代理人治下的经济社会发展,这种合理程度的偏离一般被接受,或者说体现了中央与地方的两个积极性。改革开放过程的中央—地方关系基本上属于这种情形。
第二种情况,因为是垂直式“委托—代理”关系,代理人也可能完全失去自主性,即一切都服从于上一级的委托人,从而失去地方积极性即地方自主性,最终也会丧失政治能力。这种情况多发生在政治性或安全领域。
错位性利益与社会冲突的常态性。无论是横向的多元性还是纵向的层次性,都可能形成复杂的错位性利益关系。首先,代理人违反委托人意志而形成的张力关系。因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代理人为自己的利益而违反委托人意志的概率大大增加。比如,总委托人要求建设青山绿水的环境,但这一政策在执行中就可能被不同层次的代理人所折中,它们可能在各个层次因政治经济利益集团的利益而以违反委托人意志为代价。这种“委托人—代理人”的矛盾性关系则可能衍生为官民的紧张关系,即环境污染导致的社会群体性事件。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就防范化解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等领域或重大风险作出深刻分析,提出“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2]。但是,作为代理人的下一级政府则在极大风险面前容易出现麻木不仁,从而酿成战略性灾难。
其次,横向的分工而导致的官民关系的矛盾性。没人会否认国家统一、国富民强这些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在这个前提下,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常识是,有分工就有矛盾,百姓要的是青山绿水和安居乐业,但官员则有政绩上的压力,并因此与商业集团结盟而大搞各种开发。众所周知,土地开发会侵害居民的法定利益,甚至能源开发哪怕是风能这样的清洁能源的开发也会触犯所在地居民的利益,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可见,无论是横向的多元性,还是纵向的层次性,都会引起利益关系上的错位,进而诱发官民关系紧张和社会冲突性事件。不得不说,“群体性事件”是中国这样的大型社会不可避免的现象。群体性事件的经济性、个体性和非连带性以及特定的地域性决定这类社会冲突并不会轻易转化为政治事件和政治性冲突,但无论如何,频繁发生的社会冲突,也可以视为一种社会风险。
(二)风险型社会
现代社会也是风险社会,这是20世纪德国社会学家的深刻命题[3]。现代社会虽然科技发达,但依然不能摆脱传统社会所经历的各种风险,诸如地震、极端天气带来的旱涝灾害、传染病等传统风险。不仅如此,因为人类活动大大恶化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极端天气更加频繁,动物世界传导给人类的传染病更让人类恐惧,比如从2003年的“非典”到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
除了传统的风险,各种非传统风险随着人为活动的增加而增加。现代社会的一个特征就是科学技术的日益发达增加了人类改造自然的雄心,缺电就建核电厂,缺水就建超大规模水利工程,列车速度慢就发展高铁,为提高粮食产量就研究转基因,为提高收入水平就以污染环境为代价等,所有这些,在改善人类生活的同时也增加了很多新的风险。
不仅如此,现代社会和传统社会一样也是观念化社会,观念的威胁在中国被视为意识形态安全。传统社会的观念是多元化的,多种文明并存——虽然有“十字军东征”这样的文明的冲突;现代世界事实上是沃列斯坦所说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在这个体系中求生存求发展,因此才说有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问题,苏联解体就是前车之鉴。也就是说,中国除了面临其他国家一样的传统风险和非传统风险,还有政治风险,主要是担心意识形态安全所导致的战略性颠覆性错误。
其他国家和中国的历史表明,重大风险的发生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的“黑天鹅”乃至“灰犀牛”,甚至使一个国家犯颠覆性错误。
(三)亟待研究的复杂性风险型社会
比较而言,中国人生活在比大多数国家的民众更多的风险之中,但是,我们自己对身处其中的社会结构到底有多少认知呢?社会的基本知识是政策选择的必要条件,否则,政策选择必然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条件下进行,结果政策选择本身就可能成为一种风险。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有很多关于我们自身的社会性知识亟待发掘,以做到“知己”。比如,必须进行全方位的政治建设,政治安全是第一位的。政治建设要求以政治思维和政治标准去衡量各个方面的工作,必然以政治安全的标准去看待多元性利益关系,“群体性事件”之类的社会事件就具有了政治事件的性质。需要思考的是,多元化社会的正常现象到底是什么样式的?有没有社会矛盾的多元化社会?传统的社会学知识范畴需要拓展,需要加强研究政治安全与多元化社会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政治和社会的界限在哪里?
同样重要的待研究的问题是,在多元化社会的前提下,多层次之间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这里不仅有传统的央地关系,还有地方与地方的关系;不仅有中央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还有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在这些诸多“关系矩阵”中,关键是干部心态和干部生态,正所谓“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我们亟须对全国的干部心态和干部能力做全景式量化研究,这些年为什么懒政怠政现象较多?不但需要研究为什么的理论,更需要找到怎么办的办法。
凡此种种,都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面临的知识性问题。我们一定要认识到,目标是一种愿景,提出了目标并不等于目标本身即是现实,现实与目标之间还存在着知识上和时间上的长距离,很多柔性目标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在知识短缺的情况下也是不可能实现目标的。就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知识而言,都是围绕“政治”展开的:政治与多元化社会的关系、政治中的人性、层次性中的政治利益关系、干部心态和生态。在我们看来,知识发掘工作本身就是一种基础信息的传递过程,是政策制定过程不可或缺的前提性信息。
二、复杂性风险型社会的信息传递体制
正确的政策选择的前提是要有准确的而不是失真的信息,而准确信息的提供或者获得需要能充分提供信息的渠道,即信息传递体制。在中国这样一个超级复杂的风险型社会,信息传递体制是什么样的?又应该是什么样的?众所周知,我们以前的信息传递体制主要由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封闭式官方渠道构成,这是任何国家的主渠道,但单靠这个封闭性渠道已经引发惨痛教训,为此,需要加强的是监督性信息传递和专业性信息传递,重视预警式信息传递的作用,疏通弥散性信息传递体制。
垂直性信息传递。任何国家的信息传递主渠道都是官方的,而官方的信息传递体制必然与其政治体制相一致。中国的政治体制是中央集权制或者叫单一制,决定了官方的信息传递体制是垂直闭环式。在这个垂直闭环中,自下而上的信息传递和自上而下的信息获取过程都走同一个通道。自下而上的信息传递又分为等级式逐级上报,主要传递一些不那么紧急的信息,又有直报系统,上传紧急信息。
无论是自上而下的信息获取过程还是自下而上的信息传递,都可能面临信息遗失或信息失真问题。在中国,自上而下的信息获取包括群众路线、巡视巡察乃至微服私访,这些形式对于把握地方和部门的政情大有帮助,其优势在于能了解日常性突出问题,但毕竟是以点带面,“点”和“面”的情况并不完全一致,而且对于重大风险性问题很难把握——因为这类事件都是突发性的。自下而上的信息传递必然面临信息被截留乃至信息被扭曲的现象。如前,政治层次性决定了下一级的代理人兼具委托人的角色,其利益和上一级委托人存在错位现象,为了自己的角色考虑,很可能夸大信息,也可能压缩信息,甚至掩盖信息,这些就是我们常说的报喜不报忧,信息在逐级上报过程中可能已经严重失真。即便是直报系统,因为是直达“天庭”,责任重大,启用与否、何时启用,对地方政府和行政部门而言都是颇费周折的挑战。
官方信息传递系统在任何国家都起着主导性作用,一个运转正常的国家,至少说明其官方信息传递系统发挥着正常作用。即便如此,前述的种种问题也是难以避免的,为此,必须建立其他的信息传递系统以平衡或补充官方信息传递中的不足。
监督性信息传递。古今中外的决策者都不会依赖于一个信息传递系统提供的信息去决策,他们都知道单一的信息来源靠不住,所以都会建立第二渠道甚至第三渠道的信息系统,以便平衡、监督垂直闭环系统,比如清朝的密折制度。新中国成立伊始,就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性系统,新华社和《人民日报》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社,事实上就起到这种作用,它们以《内参》形式直接把相关信息上报到最高决策层。因此,传统的官方媒体有着两重作用,对外是宣传党的政策,对内则是监督性信息传递。改革开放以后,因为媒体的社会化发展,媒体公开性监督的角色得到强化,这有助于中央政府了解不同地方的真实情况,或者说,不同地方的媒体事实上起到帮助中央监督地方的作用。
专业性信息传递。垂直闭环信息系统有着先天性缺陷,因为政府部门的信息更多的是日常程序性、即时性的亟待解决的短期性问题,而且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决定了其信息的真实性而需要平衡,因此,不但需要监督性信息系统,还需要专业性信息系统,这就是智库的作用。智库研究各类政策性问题,其优势不在于研究短期内怎么办,而是中长期的大问题、基础性问题,甚至是理论性问题。相对于政府部门的实践性优势,智库的优势在于其专业性和非利益攸关性。智库的专业性优势如果被利益集团绑架,哪怕是最专业的智库,最终在政策制定中也不一定能发挥应有的专业优势。比如,美国智库可谓最多也最专业,但美国的政策制定并不因此而最科学,甚至屡次犯重大错误,这与智库的利益集团化不无关系。中国智库的优势在于其非利益集团性,其问题是,因为时间短,国家的各高端智库尚未形成较强的专业性,一个智库往往什么都研究,专业方向不明确。比如,哪家政府部门之外的智库是专门研究公共卫生问题的?这对人口大国而言具有极端的重要性,更多的智库似乎更愿意聚焦于短期内的热点问题,这显然不是智库的专业性优势所在。
上述三种信息传递形式基本上属于纵向的自下而上的目标性明确的信息传递,旨在解决特定的政策性问题。我们认为,政策选择局限于纵向信息传递是不够的,社会的运行同样离不开自发性的、没有特定目标指向的、横向的信息传递,可称之为预警性和弥散性信息传递过程。
预警性信息传递。当人的健康出问题的时候,总会有些或轻或重的症状表现出来,以提醒自己去维护自己的健康;同样,作为有机体的社会也会以各种症状的形式提醒人类,社会出了什么问题。大千世界,问题千头万绪,地方政府或基层政府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群的诉求,这是永远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需求和欲望是社会中的基本动力,今天满足了今天的需求,明天必然会出现新的需求,因此,即使全能的无限责任政府都不可能处理好有政府以来的最根本问题。这样,不满的人群就会以各种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有时甚至会以冲突性形式表现出来。这样看来,在中国被称为“群体性事件”的社会性事件,是任何大型社会都会出现的常态性现象,但频发的社会性事件肯定意味着社会机体出了问题,是社会有机体的症状,提醒管理者去直面问题。
预警性信息传递不但是利益攸关者发出的,也可能是非利益攸关方的专业人士发出的,他们以专业视角看到了某种社会征兆而发出专业性警告,管理者就必须以应有的敏感性去处理这类信息,以便做出优先的政策选择。
弥散性信息传递。专业人士不但发送预警性信息,其功能还是更多地传递弥散性信息。所谓弥散性信息,就是没有特定目标性的旨在提升全社会认知水平,尤其是各级决策者认知能力的一种信息传递。正如有研究所表明的,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前提性指标是各级官员的政治认知能力的水平,这是指官员对国家治理的规律性政治知识有基本的了解[4]。所以这样说,我们已经看到,因为某种特定观念的太过流行,很多非西方国家的决策者往往进行错误的观念选择、制度选择和政策选择,这是因为没有自主性社会科学知识体系的结果。因此,弥散性信息传递,事实上要求自己所处社会的结构与问题,比如前述的多层次“委托人—代理人”关系、政治化社会的基础性条件,许多社会问题需要社会科学去研究。相反,如果重大问题得不到研究,必然会影响各级决策者的认知政治真相的能力,误把假象当真相,把愿景当作现实本身。关键时刻彰显弥散性信息的重要性,基于社会科学研究的弥散性信息的缺失,受害者不是别人,最终还是自己。太多事关国家治理的重大现实问题、知识性问题没有得到基本研究,更谈不上深入研究。可以这样说,社会科学的滞后性既是国家落后的结果,也是国家落后的原因,国家治理的成败得失无不与社会科学的作用状况有关。在这方面,苏联和许多发展中国家,都有很多深刻的教训,其中讳疾忌医是教训中的教训。
三、信息分流、权责法定与政策选择
要理解超级复杂的风险型社会、应对其带来的政策性问题,必然需要建立起其反应复杂性、风险性的多元性健全的信息传递体制。无疑,我国的信息传递体制远远不能满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需要,与行政体制相配套的垂直闭环式信息传递体制居绝对的主导地位,很多信息最终汇入这个渠道,而其他各类信息传递渠道都亟待建设或完善,否则,各级决策者很有可能面对失真信息而进行政策选择,这样的政策选择本身就是一种风险。其实,决策者即使面对单独的垂直闭环所传递的信息,也可能因信息超载而难以应付,要知道在超大规模的政治中,决策者每天要面对来自n个地方、n个专业领域、n个系统呈报的“信息洪流”。没有任何一个甚至几个机构能及时地处理上报的所有信息,反有可能被“信息洪流”所淹没,出现信息甄别困难,从而有可能模糊了政策选择中的优先性议程。为此,必须对“信息洪流”进行“信息分流”,“信息分流”的原则只能是权责法定,把相应的信息分流向社会领域、专业领域和分层性政策制定者。
社会部门的责任。社会是信息的发源地,它本身不是制定政策的部门,但会自动地处理信息,而且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自治最大限度地分流了那些可能向上输送的信息,从而极大地减轻不同层次部门和专业领域的信息负荷,以让党政决策部门从“信息洪流”中挣脱出来。我们提出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但要发挥国家应有的作用,同时也要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形成国家与社会的合作治理能力,不能是国家权力的单向度运行。没有社会活力和社会合作,强大的国家权力难以落地,甚至会被耗散。原子化个体产生不了现代性社会所需要的社会活力,而是依赖个体的组织化即社会自组织。我们虽然生存于社会之中,但是“社会自组织”的作用有待发掘。
比较政治发展的一般原理告诉我们,不能迷信社会组织的作用,很多发展中国家需要组织化,“强社会”就会绑架国家,“弱国家”的国家权力当然无法有效地治理国家[5]。但是也不能让社会组织缺位,社会需要有自己的空间和弹性,否则,全能型国家权力也无力解决来自复杂性风险社会的所有难题。一定范围的社会自治只能加强国家治理能力;相反,如果把精力放在管理社会上,僵化的社会最终也制约了国家治理能力,国家能力说到底是国家与社会的合作治理能力问题。
无论是革命时期还是建设时期,我们有丰富的经验,也有深刻的教训。实践证明,有社会活力则无往不胜;相反,社会失去了活力,预期目标总是难以达成,最典型的就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人民公社制度。我们党几代领导人讲的民主,其主要含义就是如何激发社会活力问题。
专业机构的责任。相较于传统社会,复杂性风险型现代社会更需要专业主义精神和专业机构的作用,即使极力鼓吹社会民主的西方政治理论也不否认这一点。专业机构如何发挥作用?在世界上,很多专门机构都是垂直的而非隶属于层次性政府部门,军队、国家安全、海关等这些专门的强力机构就不说了,天气、地震、环境保护等专业性极强的部门,在大多数国家都是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系统,即散布于各地方的专业机构直属的“总部”,有的具有相应的行政执法职能。事关人民生命安全的公共设施建设,只能由独立的专业机构去完成。至于其法律地位,不管是作为行政部门而存在,还是作为社会部门而发挥作用,其专业独立性必须得到保障。
值得指出的是,在管理体制上,很多时候发展中国家模仿或者学习发达国家,这是自然的,但即使发达国家如美国,专业机构的独立性也会被侵蚀。正如特朗普政府压制美国防疫中心的声音,这恰恰说明美国体制出了大问题,其中一大问题就是特朗普政府并不太在乎法律,副总统彭斯这样的宗教保守派也不在乎科学,他们更在乎经济,是典型的以“资本”为“主义”的思维方式,因此不能因为美国现象而影响了我们对专业机构角色的反思。
正如美国现象所说明的,如果专业机构不能独立负责地发挥作用而完全依附于政府部门,或者专业化机构的意见不被尊重,会导致信息的失真、遗失而贻误战机。其原因在于,政府对专业化信息的认知能力尤其有局限性,政府部门还可能有信息之外的政治性考量。
分层性政府责任。社会的积极性要有,在现代社会,专业组织的作用具有自主性,但在权力关系矩阵中,最重要的还是公共权力内部的关系,在中国就是老生常谈的中央—地方关系。“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我们不能像苏联那样,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6]。“两个积极性”是毛泽东反思过度中央集权的苏联模式的结晶,也堪称改革开放成功的法宝,很多人认为“县域竞争”最集中地体现了地方积极性[7]。确实,中国的县域最能体现地方性和地方特色,历史上的宗法制度也少有超越县域的。
关于历史上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央地关系,大一统是认识央地关系的前提,即所有重要权力都归中央,这是毋庸置疑的。现在的问题是,现代性社会是一种专业化社会,由此所构成的权力关系错综复杂。在某种意义上,几乎所有的专业化权力都是重要的,因而都应该归属于中央管理。此外,“信息洪流”事实又决定了管理所有事权的部门会被“信息洪流”所淹没。这就决定了中央的权力首先是基于专业分工原则,其次是优先性原则,比如国防、外交、司法、产业政策等,优先性原则可以以负面清单制度来界定,地方政府可以依据负面清单范围而发挥自己的积极性。这事实上意味着,以法定权责原则确定中央—地方关系具有相对稳定性。
四、结语:从“两个积极性”到“三个积极性”
正如本文伊始所言,研究社会性质是一切社会科学的起点,也是政策选择的根本依据。在计划经济时代,全民都被组织在工农商学兵等各种“单位”之中,形成了典型的有政治无社会组织的政治化社会结构。改革开放带来的最大变化是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多元化社会,社会或社会组织的大规模涌现已经是事实。在这种巨变之下,“两个积极性”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社会积极性不可忽视,或者说社会积极性已经是一种事实性能量,因而“两个积极性”已经变成事实上的“三个积极性”。
发挥社会积极性意味着,很多源自社会自身的信息可以被社会自组织本身消化、处理,这个过程完成了第一阶段的“信息分流”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洪流”的压力。在此基础上,法定权责的央地关系对“信息洪流”进一步分流,从而能更清楚地认知、处理所接受信息的优先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