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冬,上海古籍书店在清仓整理库存时,发现了十册前四十回的《石头记》手抄本,经多方审核,可以肯定是清末有正书局石印的《国初抄本原本红楼梦》上半部的底本。这里根据书店同志发现和鉴定的结果,并查考了一些有关资料和其他同志提供的情况,加以本人目验之后的一点看法,整理出大家关心的若干问题,试作浅说。
一
这部《石头记》抄本,应有八十回,分装二十册。上海古籍书店只发现了上半部前四十回,分装十册,每册四回。书口中缝均标明书名《石头记》、卷数、回数、页数,每十回为一卷。每册高26厘米,宽14.1厘米,板框、界栏全部是木版水印印好了的。序文和目录的版框高18.3厘米,宽11.6厘米,是浅色丝栏,微黄略带青,近于隐格;正文的版框高18.8厘米,宽11.6厘米,是乌丝栏。正文每面九行,每行二十字,并有朱色圈句,朱色因年久已较陈暗。除了第六十七回之外,每回的回前回后均有总评,正文内有双行夹评。全书用白色连史纸抄写,字体为乾嘉时流行的馆阁体。据古籍书店有版本鉴别经验的同志说,从纸张墨色来看,约在乾隆后期至嘉庆年间抄成,确切的年代较难断定。有正石印大字本的序文、目录和正文的版框、界栏已改为一色,并经过描修,较为粗黑。字体、行款等版式只是比抄本略为缩小而已。因为原书经过照相拍摄,必须拆开重装,封皮和装订的白线都比较新,已非原物,现在的封皮是普通裱厚的古(黄)色中国纸,封面也没有题笺。此外,与有正本还有四点不同。
(一)有正本扉页有书名《原本红楼梦》五字,此抄本开卷就是戚蓼生的序文,没有书名页。
(二)有正本前四十回有有正书局老板狄平子(葆贤、楚青)的眉批,此抄本并无任何眉批。
(三)此抄本内六处钤有朱文印章。计:序文第一页有“桐城张氏珍藏”章,目录第一页有“桐城守诠子珍藏印”章,第一回正文第一页和第五回回前总评页两处有“(即‘瓮’字)珠室”章。第二十五回回后总评页和第二十七回回后总评页两处有“狼藉画眉”章。有正本前四十回并无印章。
(四)此抄本每回的回前总评、正文和回后总评,都是每页正面另起,有正本的每回回前总评,正文也都是每页正面另起,但回后总评接印在每回结束之后的另一面上,不再另起一页了;有四回(第十三、三十七、三十九、四十回)因回后总评较短,甚至就紧接印在正文结束的同一面上;又因第十九回的回后总评有十行,为了不使一行字再去另占一页(两面)的位置,还破格增加了一行,以致这一回的第二十六页反面的行格多出一行,共有十行。
这四点不同之处,显而易见,书名页和眉批是有正书局付印时增加的;六处(四方)印章是付印时去掉的;回后总评接印在每回正文之后,不再另起一页,是书局为了节约篇幅而故意省掉的。又有两点情况需要说明。
(一)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据有正大字本翻印的《戚蓼生序本石头记》的“出版说明”中说:“我们据以影印的以及核对过的几部大字石印戚本,其中第十三回后的一则总评,与第十五回后的一则总评复出,文字、字形、句圈,一切雷同。经校勘小字本、南京图书馆藏抄本、清蒙古王府本等,此一则批语,原只系第十五回所有,批语内容与正文关合,尤为明证。其第十三回后之一页,确系有正书局装订时致误。因将此页抽去,以免无谓重复,徒滋混乱。”查此抄本中,此一则总评只系第十五回后所有,第十三回后未见复出,可以证实确是有正书局装订时的错误。
(二)此抄本的第四册(内第十六回中有十七页)、第五册(内第十七回中有七页)、第七册(内第二十八回中有十页)、第八册(内第二十九回中有十页)已有部分被虫蛀损,受害的面积尚不太大,但有不少字被吃空或残破,实在非常可惜。幸喜这次虫灾发生在有正本付印之后,这只要看一下这四册书被虫蛀损的部位和情状便可明白。第四册、第七册是在底部,第五册、第八册是在面部,四、五两册和七、八两册的底与面连同重新装订的封皮纸是一起贯穿蛀空的。显然,这次虫灾不像发生在照相付印之前,而是在重新装订之后由于长期湮没,没有妥善保管的原故。抄本上原来也有一些蛀损,如目录第三页反面第二十四回回目下联“痴女儿遗帕惹相思”中的“女”字,因蛀损经过补写,这要算是受害最重的一个字了。其他只是些零星的小洞,且都已补好,与这四册中新的受害情状全不相同。又经与有正本核对,这些抄本上现已损失和受伤的字,有正本都完好无缺,字体也并无经过改写添补的痕迹。这一点,总算是不幸中的幸事。
二
此抄本楷法严谨,字体工整,一气呵成,与南图本全书有几个人的笔迹显然不同,看来是由一手从头到尾抄成的,而在抄写时也较认真仔细,错字、漏字等讹伪之处极少。在抄本上留下了一些经过挖补改写的痕迹,看来都是原抄手发觉写错或写漏之后在当时就挖补改正了的。这些改写过的字,笔迹墨色和上下左右的字体统一和谐,毫无异样。有两处因断句所加的朱圈,也和其他的朱圈一式一样,不像是后来添加的。在前十册四十回书中,约有八十来个挖补改写过的字,在有正石印本上是根本看不出来的。只有第二十回第十页反面第二行因为两个“哥”字重叠写在一个字的地位上,才泄露了其中的一点消息。又在第十九回第二十一页反面第五行末尾有三个字挖了漏补,有正本也照样空着。此所缺三字上一句是“黛玉笑道”,以下(第六行头一字)是个“冷”字。查别的脂抄本此处作“黛玉笑道:冬寒十月,谁带什么香呢?”通行本作“这时候谁带什么香呢?”并无“冷”字。用有正本为底本的俞平伯《红楼梦八十回校本》则补成“冬寒十冷”。
此抄本中也有后来所改所加的一些个别字句,但不是挖补改写的,而是将要改动的字或句写在小块白纸上粘贴在抄本上的。经初步查验,前四十回书中,这种加以贴改的地方,并不多,仅二十处,三十二个字,其中五个字,只贴改了一半。这些贴改大都是为了纠正错字和填充漏字,但也有一些是改动了意义的。情况如下。
(一)第一回第十七页反面第九行“歌舞场”三字原来漏掉“舞”字,抄本上有小字在旁补加,但字迹不同,似为他人后加。后来是用白纸另书“歌舞场”三字粘贴在“歌场”二字之上,三个字写在两个字的地位上,便显得较挤。第五回第十九页反面第六行“擅风情秉月貌”句中的前五字也是重写在白纸上加贴的,原来只有“擅风秉月”四字,漏书“情”字,索性重写五个字贴在原来四个字的地位上。
(二)第十三回第八页反面第九行,第九页正面第八行和第十四回第十二页正面第一行,这三处的“贾门秦氏宜人”。三个“宜”字都是写在小块白纸上加贴的,抄本原底这三处都是“恭”字,与别的脂抄本相同。因为书中秦可卿死后,其夫贾蓉捐了个龙禁尉的五品官职,按品例秦氏只能称“宜人”,不应称“恭人”(这是三品、四品官职的品例),通行本此三处均作“宜人”,这里也照改了。
(三)第十七回第一页正面回目下联“怡红院迷路探深幽”,“深幽”二字是重写粘贴的,原来是“曲折”二字。但在抄本第一册目录中,此回回目下联并未贴改,仍作“曲折”,改后未改前,这是贴改者的疏忽,有正付印时也没有发觉。
(四)第十五回第七页正面第七行“秦业”的“业”字是贴改的,原底是“葉”字。第二十回第一页正面第九行“宝钗”的“钗”字也是贴改的,原底是“玉”字。这两处抄本把人名都写错了。又有第二十七回第二页正面第七行“并同了大姐、香菱与众丫环们”句中的“同了”二字是贴改的,原底是“巧姐”二字,有的脂抄本也是如此。但通行本因为凤姐只有一个女儿,先叫大姐,以后才由刘姥姥取名改叫巧姐,所以这里便把“巧姐”去掉了。
(五)第十七回第十五页正面第三行“芜满院泣斜辉”句中的“院”字是贴改的,原底是“手”字,显然错了。第二十六回第十四页反面第三行“教兔鹘捎一翅膀”句中的“鹘”字是贴改的,原底是“虎”字。兔鹘是一种猛禽,兔虎便不成名堂。这两处都是改对的。第二十六回第二页反面第九行“拼不得”的“拼”字是贴改的,原底是“拚”字,与其他脂抄本相同;通行本改作“拼”字,意义就不同了。
(六)第二十五回第二十页反面第七行“我笑弥陀佛比人还忙”句中的“弥陀”二字是贴改的,这一句上有眉批,这位书店老板又是佛教徒的狄平子跳出来说话了,他说:“弥陀佛比人还忙,今本改作如来佛。不知如来佛乃婆娑世界之佛,弥陀佛乃极乐世界之佛,吾乃知擅改此书者,不但不知佛法,即佛典上事迹名号亦均茫然,可笑甚矣。”其实此抄本与其他脂抄本相同,原底亦作“如来”,狄平子明明知道,反而在眉批中如此说法,真所谓书商作风,自欺欺人,“可笑甚矣”!
(七)第五回第十二页正面第五行“造釁开端实在宁”句中的“釁”字下半部是贴改的,原底是“觉”字。第十七回第九页反面第九行“非范石湖田家之咏”句中的“咏”字右半边是贴改的,原底是“味”字。第二十二回第九页正面第一页“汛若不系之舟”句中的“汛”字左半边是贴改的,原底是“讯”字。第二十七回第十五页正面第四行“明年花发虽可啄”句中的“啄”字左半边是贴改的,原底是“琢”字。以上四个字原底都是抄错了一半,所以贴改者只把要改正的一半写在小块白纸上贴上去,另一半仍然利用了原来的字,不再重写。第三十四回第一页正面第三行“但又无去就他之理”句中的“去”字原底是“法”字,此处“无法”不通,应作“无去”,改动者将“法”字用白纸贴去三点水就算改成“去”字,可是左边却显得空疏了。此外,尚有一字不必加贴白纸,就在原来的字上改写。第三回第二十一页正面第三行“黛玉只带了两个人来”句中的“两”字,原来是“二”字,补写了几笔便改成“两”字。这是唯一在抄本上直接改字的例子。
(八)另有两处是双行夹批中的贴改。第十九回第十六页反面第六行一则指袭人的批语“可谓伶俐多智之人”,“伶俐”二字是贴改的,原底是“贤而”二字。第二十一回第九页反面第九行一则批语“说得好痛快”,下面正文“宝玉道”三字只写在两个字的地位上,显得太挤,其中的“玉”字压得很扁,于是贴改者便把双行夹批中前一行第三字的“好”字,连同原来的“宝玉道”三字都用白纸贴掉,重新写上“宝玉道”三字,这样挤是不挤了,但批语中却少了个“好”字。其实这是多此一举。
以上这些贴改的字,笔迹与抄本上原来的字体显然不同,写法也不一样,比如贴加的“宜”字,抄本上别处写作“”字(又如“且”字写作“”字,“姐”字写作“”字,这是楷书中含有隶书笔意的写法,极便于识别)。我们将这些贴改之处说穿了,把有正本(或“人民文学”的新印本)拿来查看,这些经过改动的字句很容易看得出来。贴改者可能出于藏书人之手,但更可能是有正书局付印前所做的修订工作。而在此抄本上,因为都是写在小块白纸上粘贴上去的,原底并无损伤,这些地方只要将书页揭开放在光亮处一照,原来的字就赫然在目了。
如果两个本子只是抄写的内容和字体、行款等版式上的相同,那么还可以说两者是孪生姐妹。但在抄本上这些经过挖补以至被虫咬破重新修整的字句,以及上述八项重写贴改的地方,在有正本上都反映出一模一样,毫无差别,这就绝非偶然的巧合,且无假造的必要。唯一的结论,只能说是充分有力地证明了此抄本确确实实是有正本据以翻印的底本。
另外,还可以补充两件事实:
(一)据上海古籍书店同志谈,他们在解放初期收购过有正书局的存书,此抄本很可能是当时混杂在多部石印本《红楼梦》中一起收购进来的。
(二)有正石印大字本在清宣统末年、民国初年出书,这个时候,上海早已有了照相落石的石印技术和设备,所以有正书局当初就是将此抄本直接摄影上石付印,而不是如过去胡适、俞平伯等所说是重录之后再上石付印的。抄本上的六处印章,很易于在石板上修去,至于狄平子增加的眉批,根据抄本书眉上尚有未去净的粘迹,可以说明是另用白纸将批语写好浮标在书眉上,摄影之后又去掉的。
三
抄本上的四方印章是谁的呢?
根据“桐城张氏”“守诠子”和“珠室”的线索,已经查明藏书者原名张开模,字印唐,别署守诠子,原籍安徽桐城。著作印行的有《守诠子珠室集联》一册,民国二十五年(1936)上海蟫隐庐石印本,卷首有他女婿罗振常(即蟫隐庐店主,也是早期甲骨文研究者罗振玉之弟)写于该年孟夏的一篇序。从序文中得知,张开模出身于官僚世家,是桐城相国张英的后裔。其继父字子云,任官于淮安,因家于该处。他因足疾而废一肢,不良于行。他工诗文,好藏书,曾从事幕僚二十余年。卒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十月,存年六十岁,上推当生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上海图书馆尚藏有《瓮珠室杂记》残稿本一册。
上海古籍书店同志最近还访问了罗振常的之女罗仲安,她已年近八旬。据她回忆,张开模生前非常珍视这部《石头记》抄本。张死后,她听说过张的妻子将此抄本出售。后来到了狄平子的手里。是否有他人转手或介绍,她记不清楚了。
至于“狼藉画眉”一章,此四字出于杜甫《北征》“狼藉画眉阔”句。又有汉朝人张敞画眉的典故。这方印章经刻印的同志研究,认为和前三方印章的篆法刀法雷同,似出于一人之手,所以很可能是张开模的一方闲章。[1]
有正书局翻印此抄本时将这四方印章去掉,因为有正本定名《国初秘本原本红楼梦》,可见狄平子很重视此抄本,认为这是他独得的“秘本”,特地当作清初乾隆年间的“原本”影印出版,这就当然用不着这个晚清光绪年间非知名人士的藏书章了。
四
此抄本明明有张开模的藏书章,但过去从未见有文字记载。从资料上查考,原藏书者却有俞明震(恪士)或夏别士(曾佑)的两种说法。
据1954年出版的一粟《红楼梦书录》所载:“此本俞明震旧藏,后归狄葆贤,据以石印;原物系手抄正楷,面用黄绫……存上海时报社,一九二一年毁于火。”1963年《图书馆》季刊第三期所载陈仲竾《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摭谈》一文,即沿此说,但把时报社失火写在1927年。(不知是否误排?)1973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影印的“戚序本”的“出版说明”中,也说“有正书局据以印行的底本已遭火毁……原本是清乾隆时人戚蓼生的收藏本。约在清末光绪年间,俞明震得到了一部戚本。俞得本是否即为戚蓼生原物,虽不敢遽定,但从各种情况判断,应是乾隆旧抄。俞得本后归狄葆贤,狄付石印,即有正本”。
这一说的原出处何在呢?最早发表此说的一粟(周绍良)同志回忆不起来了。但周汝昌同志记得在王泊沆的《红楼梦》批本中,曾记述了他的朋友俞明震藏有一部戚蓼生写序的《石头记》抄本,王批在批本第一册《读法》部分,原文如下:“八十回本今有正书局已印行。俞恪士所藏原书,抄写甚精,大本,黄绫装,余曾见之,俞恪士以赠狄楚青,遂印行,但已非原稿影印矣。余得此本,互读之,竟不逮百二十回本,曾以语恪士,恪士亦谓然也。”所以这一说就是从王批中引申出来的。
另一说见于1973年1月商务印书馆香港分馆的《艺林丛录》第七编,吴则虞《记夏别士》一文中谈道:“有正书局影印戚本《红楼梦》、狄平子以百金得之别士,题曰‘国初抄本’,有意欺人耳。”据郑逸梅说,包天笑(1876—1973)在香港报刊上发表的《钏影楼回忆录》中,也有此说,还说狄平子是从北京购得的。包天笑早年在上海曾任时报社和有正书局的编辑,他的说法应该也是可靠的。
俞明震(1860—1918),夏别士(1863—1924)和狄平子(1873—1939)都是同时代人,又都是朋友关系。狄平子从他们那里得到《石头记》抄本,完全可能。俞、夏两人或者另有自己所藏的抄本,或者只是张开模藏本的转手之人,这些问题目前还只能存疑。但有正本的底本有印章为凭,曾由张开模所藏,已无可否认,而且这是最新的发现。
至于“原物毁于火”之说,显然不确。时报社和有正书局都是狄平子创办的,报社和书局二位一体,合设一处,所以报社失火,书局势必一起遭殃。但据熟悉上海旧文化史料的老先生谈,辛亥革命后上海时报社搬过两次家,却未听说有失火殃及书局之事。查狄平子著《平等阁笔记》和《平等阁诗话》中,曾自述时报社失火早在光绪三十三年丁未(1907)春暮,他自己的文稿均遭焚毁。而其时有正本根本还没有付印。
五
有正石印大字本书名《原本红楼梦》,封面题笺作《国初钞本原本红楼梦》,在版权页上“钞本”则作“秘本”。书内并无出版年月的记载,却有“有正石印事在民国元年”的传说。多谢巴金同志为我查阅了清末民初有正书局发行、包天笑主编的《小说时报》,每期卷末都附印有正书局的书目广告,查明了这个传说是不符事实的,原来有正初印的大字本是分上下两集先后出版的。上集十册是在宣统三年辛亥(1911)八月至十一月间出版的(《小说时报》辛亥年八月望日发行的第十三号书目广告中,尚未见此书出版,而在同年十一月廿五日发行的第十四号,始见上集新出)。下集十册是在民国元年壬子(1912)七月底至十二月间出版的(《小说时报》民国元年七月二十六日发行的第十六号书目广告中仍只刊出上集已出,而在同年十二月一号发行的第十七号,始见下集新出)。
上集出版时所刊广告的原文如下:“《国初秘本原本红楼梦》出版:此秘本《红楼梦》与流行本绝然不同,现用重金租得版权,并请著名小说家加以批评。先印上半部十册,共为一套。定价一元八角。”
次年下集出版,广告同上,加了一行字:“后部十册共一套,定价一元八角。”下集第一册封二还刊有“征求批评”的启事。原文如下:“此书前集四十回,曾将与今本不同之点略为批出。此后集四十回中之优点欲求阅者寄稿,无论顶批、总批,只求精意妙论,一俟再版即行加入。兹定酬例如下:一等每千字十元,二等每千字六元,三等每千字三元。再前集四十回中批语过简,倘蒙赐批,一例欢迎。再原稿概不寄还,以免周折。上海望平街有正书局启。”
据此可知,有正初印的大字本,是在清末民初这两年中分别出版的,只有上半部才有这位号称“著名小说家”狄平子的眉批。全书共二十册,也与原抄本的册数相同。到了民国九年(1920),有正又石印了一种小字本,改装十二册,每面十五行,每行三十字,这是用大字本剪贴照相缩印的。小字本的后四十回还补上了大概是“征求”得来的近人眉批。此小字本又有民国十六年(1927)的再版本。
六
有正本是最早公开影印流传的第一部脂抄本。在它出版以后,将近半个世纪之久,方有另一部脂抄本——庚辰本,由文学古籍刊行社影印出版。
有正本问世之后,首先得到鲁迅先生的重视,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一书论述《红楼梦》的专篇中,对前八十回原书的引文全部采用了有正本的文字,而当时社会上畅销流行的却是大量的程高本。
70年代初期,北京和上海的出版社分别影印了三种最主要的脂抄本:甲戌本、庚辰本和戚序本。其中的戚序本就是根据有正大字本翻印的。
今天由于底本的出现,我们才能判断有正本确实是根据原抄本照相石印的复制品。有正本虽有改动过的个别字句,欣幸在抄本上并不是挖改或涂写,好就好在是用小块白纸重写之后粘贴上去的。这些痕迹,在抄本上既易于识别,而且纸块底下的原字依然存在,并无损失。因为这部脂抄本是经过他人在文字上整理修订的本子,虽然保留了大量脂评,却看不到脂砚斋的署名,以致俞平伯最初见到有正本时不知道评者是谁。也有人怀疑这些署名可能是有正本故意删净的,由于底本的出现,证明抄本原来如此,洗刷了有正本的不白之冤。目前虽然还不能判断此抄本就是戚序本的原物,但对解决这样一个重要的值得探讨的问题已经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又如南京图书馆所藏的一部抄本,与有正本出于同宗,两者究竟是母子关系还是姐妹关系呢?过去也弄不清楚,此抄本也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便于校勘研究的有利条件。
总之,此抄本幸未火毁,但迷失久矣。今天一旦发现,已为我们澄清了一些问题。今后继续深入查考下去,势必将引出可供探讨的不少问题,从而取得更大的研究成果。可惜此抄本还只见半部,但其价值和意义已经值得写入《红楼梦》版本史的重要篇章。现在上海古籍书店同志尚在努力发掘线索,追查下半部抄本的下落。预祝他们早日成功,使这部抄本尽快地合成全璧,可以更好地为研究《红楼梦》工作服务。
(《红楼梦》1979年第2辑)
[1] 据篆刻研究工作者的看法,认为这四方印章系清代同光间金石家陶牧缘或其弟子所刻,但也有人认为刻印者是受了当时另一位金石家徐三庚的影响。至于在有正石印本下半部第八十回卷末所盖的一方白文闲章:“劭堪眼福”,已经是近代金石书画家吴昌硕(1844—1927)的篆刻风格了,显然不像是张开模的印章。那么这是谁的印章呢?何以有正石印本却将它保留下来呢?这两点目前还无法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