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挺秀:曹雪芹卒年新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60 次 更新时间:2022-09-16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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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挺秀  

曹雪芹的生卒年月,是有关曹雪芹生平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争论得最多的问题。曹雪芹呕心沥血,为后人写下了稀世的文学之珍《红楼梦》,而今天我们对这位伟大作家却知道得很少,甚至连他生于哪一年,卒于哪一年都无法确定。[1]本来研究一部文学作品,并不需对作者生卒作琐碎的考证,但《红楼梦》似乎是一个例外。因为从一开始,人们便把它看作是作者的“自叙传”,从而探讨曹雪芹的生平便成为理解《红楼梦》的一把钥匙。当然,我们今天不一定再持这种看法,但了解曹雪芹的生平,对《红楼梦》的研究无疑是重要的,甚至是必要的。第一个提出曹雪芹生卒年问题并试图用科学的方法加以解决的是胡适。然而正因为胡适的错误,使这方面的研究走进了一条死胡同。半个世纪来,红学家们虽然花了不少气力,却并没有取得真正的进展。本文的目的,是试图对曹雪芹卒年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供专家们考虑。


一、曹雪芹卒年问题的症结


关于曹雪芹卒年,历来有两种说法。其一主张雪芹卒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即公元1763年2月12日,简称“壬午说”。主此说者有胡适、俞平伯、王佩璋、周绍良、陈毓罴、邓允建。其二主张雪芹卒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即公元1764年2月1日,简称“癸未说”。主此说者有周汝昌、吴恩裕、吴世昌、曾次亮、冯其庸。从50年代起,两派对立的意见即形成并不断交锋。1962年,为了纪念曹雪芹逝世200周年,一些红学家曾展开大规模的讨论,以便在“壬午说”和“癸未说”中“确定哪一个说法比较合理”[2]。讨论的结果是两派各持己见,互不相下。最后,曹雪芹逝世200周年纪念,只好折中在1963年8月举行。


1962年(延至1964年)的“壬午”“癸未”大论争,如果说有什么积极的成果的话,就是它比较充分地暴露了旧说的矛盾,表明曹雪芹卒年问题,在“壬午除夕”和“癸未除夕”的非此即彼的框子中是无法解决的,因为无论“壬午说”或“癸未说”,都不很合理。


先说“壬午说”。1927年,胡适以重金购得残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其第一回有一条眉批:“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胡适在翌年发表的《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文中,据此定“雪芹死于壬午除夕”。主“壬午说”的红学家对甲戌本这条眉批特别强调,认为它是曹雪芹卒年的“明文”[3],唯一明确的直接的记载,如无更可靠的证据,不应贸然推翻。


但问题是这一“明文”同其他一些材料发生矛盾,譬如,据敦敏《懋斋诗钞》之《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似乎在乾隆癸未清明前,雪芹的好朋友敦敏还请他到家喝酒;敦敏、敦诚兄弟的雪芹挽诗,也都作于甲申。如果雪芹果真死于壬午除夕,为什么到第二年春天还约他“上巳前三日,相劳醉碧茵”呢?为什么等到第三年春天才写挽诗呢?


“壬午说”者对此都作了回答。首先,他们对《懋斋诗钞》是否严格编年、《小诗代简》之是否作于癸未,表示怀疑。其次,对敦诚兄弟挽诗之作于甲申,主要提出“经年而葬”的解释:雪芹死于“壬午除夕”,葬于甲申初春,挽诗作于下葬之时。为什么死了一年多才下葬呢?因为据说曹家虽已破落,雪芹到底还是个贵族。薄葬而又稍微像个样子,钱又一时张罗不出来,于是停灵待葬。但这样一来,似乎又同实际情况有矛盾。曹家属于内务府旗,曹寅自称“包衣下贱”,曹雪芹可能是贵族吗?即使想在丧礼上弄得风光些,有没有条件这样做?众所周知,曹雪芹晚年穷处北京西郊,蓬蒿环堵,举家食粥,生病连吃药的钱都没有,死后岂有余力充阔?何况爱子既夭逝于先,“新妇”复飘零于后,这样一个“绝户”,又有谁为之经纪丧事?退一步说,纵有其人,既是停灵待葬,又怎么会选择在地冻三尺的正月营葬(新丧又当别论)?这些都是“壬午说”者不大好回答的问题。


至于敦诚兄弟挽诗之作于甲申春,对“壬午说”更是解不开的死结。“壬午说”者辩解,谓挽诗既可以写于闻讣之时,也可以写于日后,甚至几十年以后;我们不能要求敦诚兄弟一听到雪芹去世的消息就非写诗不可。诚然,敦诚兄弟对雪芹之丧不一定马上就写诗,也没有人这样要求他们。如果《四松堂集》《懋斋诗钞》并无这方面的作品,人们不会感到奇怪。奇怪的是他们兄弟俩都写了,但不是雪芹逝世和停灵时写的,而是过了三个年头,到“下葬”后才写!这怎么解释呢?是不是见了棺材也不流泪,等到盖上黄土才哭丧呢?“壬午说”者说:敦诚兄弟在雪芹逝世时可能有诗哀悼,只是没有留传下来,因为现在我们看到的《四松堂集》《懋斋诗钞》,都没有收入二人所有的作品。这种解释也嫌牵强,人们很难相信事情竟然这么巧:敦诚兄弟失落的都是逝世时的悼诗,而保留下来的都是下葬时的挽诗。


“壬午除夕”的“明文”同其他材料的矛盾,不能不引起人们对“壬午说”的合理性产生怀疑。“壬午说”者作了种种解释,试图消除矛盾,但每一解释又产生新的矛盾,使自己始终陷于矛盾之中。


“甲午八月泪笔”的批语,只见于甲戌本《石头记》,胡适购得后即秘不示人,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并不知道“泪笔”的真实情况,一切只信从胡适的解释。胡适企图通过对原始材料的垄断,来巩固他的红学权威的地位。直到1947年周汝昌在恩丰编的《八旗丛书》中发现敦敏《懋斋诗钞》抄本,才对雪芹卒年提出不同的意见。《懋斋诗钞》中有多首关于曹雪芹的诗,在《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之前的第三首为《古刹小憩》,题下有经过粘补的“癸未”二字。周汝昌发表《〈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生卒年之新推定》,谓雪芹实卒于乾隆癸未除夕;“壬午除夕”的批语,乃是“甲午八月泪笔”,隔时已久,因而误记了一年。1953年周氏《红楼梦新证》出版,重申“癸未说”。


“癸未说”避免了“壬午说”上面曾谈到的矛盾。既然雪芹卒于癸未除夕,癸未春天当然还活着,当然越年至甲申才下葬。因此,同敦敏兄弟的挽诗“正合榫”。


如果说,“壬午说”的问题是它有“明文”的“根据”而同其他材料发生矛盾,那么“癸未说”的问题刚好相反,它同其他材料没有矛盾却缺乏任何的根据。构成“癸未说”的基石是《小诗代简》之作于癸未,首先碰到的问题就是《懋斋诗钞》是不是“严格编年”。如果像“壬午说”者所指出的《懋斋诗钞》经后人“剪接”“留空”“挖改”“粘补”五十多处,有些诗的系年明显错误,《小诗代简》系年“必须存疑”,则“癸未说”本身能否站得住也就成了问题。多年来,“壬午说”和“癸未说”的攻防战,主要就是围绕这个问题进行的,双方发表的文章不下数十万字。笔者在这里无意重复那些没有实际意义的烦琐考证。事实上,“癸未说”之能否成立,并不取决于懋斋诗系年之可靠性。即使《小诗代简》作于癸未,也只是证实曹雪芹在乾隆二十八年清明前后还活着,而不能证明他一定死于这一年的除夕。“癸未说”的困难就在于它要证明雪芹不是卒于癸未的随便哪一天,而是卒于除夕这一天。也就是说,它要证明“泪笔”的批者不多不少把雪芹卒年误记了一整年!


恰恰在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上,“癸未说”者拿不出任何证据。


他们提出一些“想当然”的理由,诸如年代记错是常事;批者年老记忆力衰退;事隔多年,容或误记,等等。年代容易记错不等于“泪笔”批者就一定记错,不能以偏概全,这是逻辑的常识,不必深论。至于“年老”云云,纯是主观臆测。首先,“泪笔”的批者是什么人?脂砚、畸笏,还是另有其人?他和雪芹是什么关系?其舅、其叔、其妻,还是朋友?“癸未说”者也意见纷纭,各唱各的调。既然批者的身份尚待证明,议论其年龄是七十多还是八十,有多少意义?周汝昌首倡“癸未说”,他主张“泪笔”的批者是脂砚斋即曹雪芹之遗妻史湘云。诚如是,她的年龄完全可以相应地根据《红楼梦》宝玉的年龄来确定。她应该小雪芹一至两岁。雪芹终年四十(此据周氏之推算),下距乾隆甲午十一年,史湘云也不过五十许人,怎么谈得上“年老”记忆力衰退呢?妻子把丈夫的卒年误记既属罕有,像“泪笔”的批者这样十年如一日地思念死者,眼泪为之哭干,误记其亡夫卒年的可能性实微乎其微。


“癸未说”者谓“泪笔”为事隔多年追记、容或有错的说法,由于扬州靖应鹍藏本《石头记》的出现,更难成立。甲戌本那条“泪笔”批语,末署“甲午八月”(1774年)。但据靖本藏者反映,靖本也有这条批语,“甲午八月”作“甲申八月”[4]!笔者认为,作“甲申”是对的,这点留待后面再申述。如果雪芹逝于“癸未除夕”,当然葬于甲申,“泪笔”批于甲申,这是同年的事。岂有前八个月(癸未除夕)发生的事情,落批时错写为二十个月(壬午除夕)之理?


综上所述,“癸未说”同“壬午说”一样,漏洞甚多,难以自圆其说。表面上,“癸未说”同“壬午说”是对立的,实则不然。“癸未说”者砍掉“壬午”,换上“癸未”,保留“除夕”,只是对“壬午说”的修正,不是对它的否定。因为“壬午说”或“癸未说”,都承认那条“泪笔”批语的权威,都接受胡适对它的解释,都把它作为雪芹卒年的“明文”。不同的只是“癸未说”作了一些修正,使“壬午除夕”的“明文”同其他材料“合榫”而已。


但是,“壬午除夕”是不是雪芹卒年的“明文”呢?胡适的理解是不是正确呢?这就是问题的症结!


二、“壬午除夕”非雪芹卒年“明文”乃畸笏加批所署之日期


1928年,胡适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中,对甲戌本第一回“泪笔”批语,作如下的句读: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不遇獭头和尚何!怅怅!……甲午八月泪笔。


半个世纪来,红学家们都认为这条“泪笔”是脂砚斋关于曹雪芹卒年的直接的记载,从没有人怀疑过“壬午除夕”是否还有别的意义。即使有的话,也只怀疑批者有可能记错,如“壬午”之为“癸未”,从没有人怀疑这段文字应不应该这样读。[5]


其实,胡适把句子点错了。“壬午除夕”并不是雪芹卒年的记载,而是畸笏叟批《红楼梦》所署日期。在两个句子中,应上属而不应下属。


首先,这条“泪笔”眉批,从结构上看,它是由不同部分组成的。“怅怅”以下留空,“今而后”起提行,是另一批语,过去已有人提出。笔者现在要强调的是“泪笔”的前一部分,也是由两条批语组成的。它们的针对性不同,内容不同,下批的时间也不同。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这是一条批语,是畸笏叟有感于《红楼梦》第一首标题诗——“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而发。畸笏认为《红楼梦》是作者“忏悔”之作,这种看法在《红楼梦》早期评阅者中是普遍的,如:“所谓此书真是哭成的”(庚辰本第四十四回)、“这是作者真正一把眼泪”(甲戌本第五回)、“作者有多少眼泪写此一句”(庚辰本第三十六回)、“想作者此时泪下如豆矣”(甲戌本第二十六回)、“四字是作者痛哭”(有正本第三回),等等。当时雪芹还健在,《红楼梦》已基本成书。


“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奈)不遇獭(癞)头和尚何!怅怅!”这是另一条批语。雪芹死后不久,畸笏叟又一次阅批《红楼梦》,看到前批,感慨万分,于是又续一批。前批谓“哭成此书”,此谓“书未成”;前批下笔时作者尚在,此时已“泪尽而逝”;不惟作者“泪尽”,即批者因哭作者“泪亦待尽”。此批是对前批的补充和订正。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申)八月泪笔。”雪芹云亡,红楼梦断,痛定思痛,批者乃希再出一曹雪芹,得以续成此书。此批时间最晚,已在雪芹去世半年之后,它证实脂砚斋是当时最重要的评红专家,有可能先雪芹而亡。


总之,“泪笔”是一条“复合批”,如果我们将它看成是各自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三条批语,则层次分明,意义清楚;反之,如果我们把它看成一人一时之批,一会说“哭成此书”,一会又说“书未成”,在批者则未免语无伦次,自打嘴巴,而读者始终摸不着头脑。


“泪笔”既然是由三条批语构成,“壬午除夕”应上属第一条批语呢,还是下属第二条批语呢?就是说,如果标点的话,句号应置于“壬午除夕”之前,还是之后?如果上属,“壬午除夕”是畸笏叟下批的日期;如果下属,当然就是雪芹卒年的记载——胡适就是这样理解的。


“泪笔”的文字结构表明,“壬午除夕”应上属不应下属。因为雪芹如逝于“壬午除夕”,针对前批之“哭成此书”,则这条批语应为:“书未成,壬午除夕芹为泪尽而逝……”“壬午除夕”作为状语,对雪芹逝世时间作具体的规定,它应置于“芹为泪尽而逝”之前。“书未成”是另一种情况,本非芹逝之具体时间所能范围,“壬午除夕”置于其前,不仅在语气上与前批不连贯,且在语法上先后次序混乱。


按照原来的样子,“泪笔”批语应是这样: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


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奈)不遇獭(癞)头和尚何!怅怅!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甲午八月泪笔。


“壬午除夕”之为畸笏下批日期,还有没有其他证据?有的。其一是畸笏叟在乾隆壬午年曾不止一次阅批过《红楼梦》。据庚辰本《石头记》,从十二回到二十八回,署年“壬午”的批语,共有四十二条。我们拿甲戌本后八回和庚辰本对照,其中第十三回至十六回,庚辰本有壬午批十二条,甲戌本相同的一条;第二十五回至二十八回,庚辰本有十一条,甲戌本相同的四条。据此可以肯定,见于庚本的畸笏壬午批语,甲戌本也选录了。现在要进一步研究的是甲戌本前八回有无畸笏的壬午批语。由于庚辰本《石头记》前十一回是据另一个本子抄配的,没有批语,而甲戌本的批语其批者之署名及下批日期,又基本上全部芟除,我们无法像上面那样进行对照。但凑巧,在甲戌本第一回还有一条“漏网之鱼”:


若从头逐个写去,成何文字?《石头记》得力处在此。丁亥春。


据庚辰本,畸笏在乾隆丁亥(1767)也阅批过《红楼梦》,从十二回至二十八回,署年“丁亥”的共有二十七条,与甲戌本对照,其中二十五回至二十八回,庚本有丁亥批九条,甲戌本相同的六条。这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确凿的证据,甲戌本前八回也过录了畸笏的丁亥批语。既然畸笏叟丁亥批语从头被过录到甲戌本来,则在同一个本子上他的壬午批语也必定被过录到甲戌本来,“壬午除夕”之批就是其中之一,作为下批日期,这四个字由于混在两批之中而被漏删。


其次,“壬午除夕”之为下批日期,完全符合畸笏阅批《红楼梦》记时习惯。据庚辰本,畸笏有以下几种记时法:一是月份,如“壬午九月”“甲午(申)八月”;一是季节,如“丁亥春”“壬午季春”“壬午孟夏”;一是气候变异,如“壬午夏雨窗”“乙酉冬雪窗”;一是节日,如“壬午重阳”“壬午重阳日”。“壬午除夕”同“壬午重阳”一样,属于后一类。


或问,畸笏阅批《红楼梦》,自春徂夏,由前到后,为何“壬午除夕”反出现在第一回呢?其实很简单,壬午年畸笏阅批不止一次。如庚辰本二十回至二十三回,既有畸笏“壬午孟夏”之批,又有“壬午九月”之批,说明最少这四回,畸笏除夏天阅过,到九月又重阅一次。可能这一年岁杪,畸笏又翻过《红楼梦》,看到“满纸荒唐言”一诗,偶有所感,便落批其上,署上“壬午除夕”的日期。


最后探索一下错误是怎么样造成的。在畸笏原来的本子上,“泪笔”三条批语大概靠近在一起,其位置在“满纸荒唐言”一诗之上。后来这三条批语被过录到甲戌本底本,但在相应的位置上,已为“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等时间更早的批语所占据,只好移到后面。当然,也有可能,畸笏的“泪笔”批,是批在另一个人的批本之上。甲戌本的底本是个很早的本子,不过它的许多批语,是不同时间从别的本子上抄录过来的。抄录有先后,而不同本子的版式又不一致,于是产生批语同正文参差、脱节的现象。又由于一次一次地辗转过录,内容有关或位置相近的批语便往往撮抄在一起,两三条并成一条,成为“复合批语”。例子很多,从甲戌本随便举几个例子:


正文:然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却反失落无考。(第一回)


夹批:若用此套者胸中必无好文字,手中断无新笔墨。据余说,却大有考证。


后一句是另一人之批。前批断《红楼梦》之时间与空间“无考”,后者则认为此中大有文章,看法不同。


正文:宝玉刚合上眼,便惚惚睡去,犹似秦氏在前,遂悠悠荡荡随了秦氏至一所在……(第五回)


夹批:此梦文情固佳,然必用秦氏引梦又用秦氏出梦,竟不知立意何属。惟批书人知之!


“惟批书人知之”是另一人之批,自谓懂得作者意之所属。有正本、甲辰本均无此句,可证。


正文:宝钗笑道,宝兄弟,亏你每日家杂学傍收的,难道就不知道酒性最热?(第八回)


眉批:在宝卿口中说出玉兄学业,是作微露卸春挂之萌耳。[6]是书勿看正面为幸。


“是书勿看正面为幸”,是另一人刺前批文“痴子弟正照风月鉴”。


正文:吓的众婆娘忽的一声,往后藏之不迭。(第十三回)


夹批:数(庚本作“素”,是)日行止可知。作者自是笔笔不空,批者亦字字留神之至矣。


后一句是另一人之批,赞扬作者及前批。


庚辰本无此一句,可证。


正文:那秦钟魂魄那里就肯去?又记念着家中无人掌管家务,又记挂着父母还有留积下的三四千两银子。(第十六回)


夹批:扯淡之极,令人发一大笑。余谓诸公莫笑,且请再思。


后一句是另一人之批,无须解释。


以上五个例子,都是后者针对前者而发:或规劝,或讽刺,或表白,或赞许,或商榷。前批是对正文的,后批一般不是对正文,而是针对另一条批语,它不能独立存在,只能续批在前批之下或前批之旁,否则别人根本不知道它说的是什么。古人不使用标点,水平低的抄手,过录时便往往合抄成一条。这些批语,当初由于墨色不同、笔迹不同,尚可分辨。等到像甲戌本那样,由一个抄手用朱墨抄成,便不易辨别了。这种情况,在庚辰本的批语中也有。“壬午除夕”和“芹为泪尽而逝”两批之“合二为一”,道理相同。


三、曹雪芹卒于甲申年春天


如上所述,“壬午除夕”既是畸笏下批日期,并非雪芹卒年“明文”,则“壬午说”即失去其存在的依据,“癸未说”的基础亦随之而崩溃,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在“壬午说”和“癸未说”中兜圈子,作非此即彼的选择。那么,雪芹究竟卒于哪一年呢?笔者认为,雪芹的朋友们的记载,都集中说明他死于乾隆甲申年春天。现分疏于下。


甲、敦诚的挽诗


敦诚《挽曹雪芹(甲申)》,刻本《四松堂集》未收,见抄本《四松堂集》和《四松堂诗抄》:


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孤儿渺漠魂应逐(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新妇飘零目岂瞑。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故人唯有青衫泪,絮酒生刍上旧坰。


另外,在抄本敦诚《鹪鹩庵杂记》中,还有同一题目的两首诗(无系年)。当是挽诗初稿:


四十萧然太瘦生,晓风昨日拂铭旌。肠回故垄孤儿泣(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泪迸荒天寡妇声。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故人欲有生刍吊,何处招魂赋楚蘅?


开箧犹存冰雪文,故交零落散如云。三年下第曾怜我,一病无医竟负君!邺下才人应有恨,山阳残笛不堪闻。他时瘦马西州路,宿草寒烟对落曛。


这三首诗,目前红学家们的解释还存在一些分歧,不过如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有几点不应有异议。


(一)曹雪芹死于贫病。起因是爱子夭逝,感伤成疾。由于无钱治疗(“一病无医”),日渐沉重,拖了几个月,终于不起。


(二)雪芹死后,草草埋葬。“葬刘伶”句透露了此中消息。据《晋书》本传:刘伶“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而随之,谓曰,‘死便埋我’”。雪芹除“素性放达,好饮”似刘伶外,“死便埋”是敦诚挽诗用典的真意所在,与“悲李贺”句之兼喻雪芹早卒相同。


(三)雪芹身后萧条。爱子已先他而亡,遗下的那位“新妇”不久似亦他去。她和雪芹结婚不久,过去大概也有过一段伤心的生活史。“泪迸荒天寡妇声”,雪芹的死,她失去了倚靠,其悲痛是可以想象的。敦诚改写挽诗着重提到她的“飘零”。“飘零”不一定就是改嫁,但由于生活无着,她不能不自寻出路。人死了,家也完了,正如《红楼梦曲》说的:“家亡人散各奔腾”,此敦诚之所以为亡友痛也。


(四)敦诚没有送葬,但据“晓风昨日拂铭旌”句,他知道雪芹葬日,而且在第二天怀着强烈的感情写了两首挽诗。后来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出韵)和别的一些考虑(“山阳”一联非所宜言),他改写了第一首,整个删去了第二首,按时序系于甲申岁首。


雪芹既然“死便埋”(后来敦诚了解到雪芹之葬极草草,连铭旌也没有,故改“晓风昨日拂铭旌”为“哀旌一片阿谁铭”),而敦诚挽诗又是在雪芹殡葬后第二天写的,距雪芹卒日大概只有三数日,敦诚挽诗系于甲申春,因此我们可以推定,雪芹也死于甲申春。


乙、敦敏的“吊雪芹”


敦敏《河干集饮题壁兼吊雪芹》,见于《懋斋诗钞》:


花明两岸柳霏微,到眼风光春欲归。逝水不留诗客杳,登楼空忆酒徒非。河干万木飘残雪,村落千家带远晖。凭吊无端频怅望,寒林萧寺暮鸦飞。


此诗未注年月,次于“癸未”诗之后。对于《懋斋诗钞》是否“严格编年”,过去红学家争论甚烈,意见分歧。对敦敏此诗所反映的“风光”,是春日景色还是冬日景色,曾有过一些不同的看法[7],但对此诗之作于甲申,似无异词。其实,敦敏诗中反映的正是北方清明前后的景象。敦敏辛巳诗《晓起即景寄敬亭》:“春寒连日阴,云浓低欲坠。昨夜纸窗鸣,凉气入梦寐。晓起舒望眼,雪花飘如繸。到地忽如无,旋空纷似织。毕竟阳和胜,雨洒花台渍。迸土草半青,染烟柳还悴。……”可相对证。春天到了,潞河两岸花明柳翠,敦敏兄弟等一班朋友到河边聚饮。“逝水不留诗客杳,登楼空忆酒徒非”,他们见面后的话题,自然会集中到那位刚刚去世、而昔日常同他们在一起饮酒赋诗的朋友。凭吊之作断不可少。敦诚已写过挽诗,“吊雪芹”便落到敦敏的身上。敦敏此诗平平,的是题壁之类的即兴之作。


丙、畸笏叟的“泪笔”批语


上面提到的甲戌本第一回那条批语,末署“甲午八月泪笔”。但据说靖本也有这条批语,“甲午”作“甲申”。这一异文非常重要,解决了过去争论中不少疑难问题。因为,雪芹如果的确卒于壬午或癸未,为什么过了十一二年之后才写下这条“哭芹”的批语?人的感情固然是个复杂的问题,不能简单化,但一般情况,总是在初次听到亲友逝世的噩耗时反应最为强烈,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不幸将作为无法改变的事实逐渐被接受下来,感情亦随之而钝化、淡漠。根据各方面的情况判断,“泪笔”的批者就是畸笏叟。雪芹死后,畸笏在乙酉(1765)、丁亥(1767)都阅批过《红楼梦》,写下不少批语。为什么强烈的伤逝之情不见于上距雪芹逝世未远的批语,而见于十年后的批语呢?又如:红楼“书未成”,畸笏在丁亥夏已为二十二回之残缺而感叹“此回未成(靖本有补字)而芹逝矣”,为什么他不是在这时或更早一些,表示希望“再出一芹”以续成这部伟大的作品,而在曹雪芹去世十一二年后才表示这样的愿望呢?现在从靖本《石头记》得知,这条批语的下批日期是“甲申八月”而不是“甲午八月”,这样,疑问就消失了。雪芹之卒于甲申,又得到了另一个有力的佐证。


四、张宜泉悼诗


附带谈一下张宜泉的《伤芹溪居士》。此诗题下作者自注云:“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卒”,足见也是雪芹死后吊挽之作:


谢草池边晓露香,怀人不见泪成行。北风图冷魂难返,白雪歌残梦正长。琴裹坏囊声漠漠,剑横破匣影铓铓。多情再问藏修地,翠叠空山晚照凉。


《春柳堂诗稿》所收诗均不次年月,故宜泉此诗著作年代无考。但首句“谢草池边”,用谢客“池塘生春草”间接点明时序,因此同敦诚兄弟的挽诗一样,可断作于春天。雪芹晚年居西郊,同张宜泉过从密切,他得悉雪芹病逝的消息不会太晚。春天一个早晨,他专程前往吊问,但没有见到雪芹的遗妻——故居无人,他在门外塘边徘徊凭吊,有所企待(也许他决定先到别处,回来再过访)。一直到下午,但见空山叠翠,寒日斜照,依然庭户寂然。雪芹的遗妻是外出未归还是已经他去,我们无从揣测。但宜泉应该知道,而诗中却一字未及。以之同敦诚“新妇飘零”句相对照,雪芹身后景况可思。


五、曹雪芹卒于1764年春


雪芹在贫病交加中去世了,一颗灿烂的巨星殒落了!他的艺术天才使人钦佩,他的不幸遭遇使人同情,他的短促的一生使人痛惜。他的死,不可能不在友朋中引起反应。而事实上,也正是如此。雪芹逝世后,有的在他下葬时写诗深切哀悼;有的在春日聚会时追念他而题壁凭吊;有的在重读《红楼梦》时感到由于他的去世而无法完成这部伟大作品写下沉痛的批语……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甲申年。这绝不是偶然的巧合。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一个基本事实:曹雪芹就是死于这一年的春天。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敦诚挽诗是甲申年第一首诗,会不会雪芹死于上年(癸未)除夕或除夕前一两天呢?我认为,如果承认“壬午除夕”是下批日期,再提这个问题就缺乏根据。此其一。第二,挽诗系于甲申第一首,并不意味像有些红学家所说的那样,是“正月初几日所作”[8]。据《四松堂集》,挽诗之后第一首是《遣小婢病归永平山庄未数月闻已溘然淹逝感而有作》,诗中有“遥怜新土生春草”之句,冀北永平一带,比北京更春迟,新土能长出青草,已是清明之候。第二首《上冰玉主人》,时序不明可勿论。第三首是《咏未放桃花》,作者有小序:“暮春上浣,寅圃过草堂,置酒小话,时春雨初收,林花竞绽,独堂东小桃一枝尚自含葩。寅圃感之,为吟长句,属余次韵……”则此诗应次于三月上旬以后。据此,敦诚挽诗的下限可至甲申二月底。雪芹卒于甲申一、二两个月的可能性大呢,还是卒于癸未最后一两天的可能性大呢?读者可以自己判断。而且雪芹如逝于癸未除夕,葬于甲申岁首,真的这样“绝”[9],敦诚兄弟诗中似应有所反映,现在几首诗都没有涉及,可知不然。但是考虑到这种可能性还不能排除,为了避免一些无谓的争执,尽量求得一致,可以笼统一点,把雪芹卒年定于1764年春天,也就可以了。


1978年4月初稿


1979年6月改定


(《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3辑)


[1] 雪芹生年问题争论也很多,而且由于缺乏具体材料,问题更难解决。专家们采取的办法是先确定卒年,然后根据敦诚诗之“四十萧然”“四十年华”和张宜泉诗之“年未五旬”,往上推算。目前有三种不同说法,差幅由四十岁到四十九岁。但不论哪种说法,都有赖于卒年的先确定。


[2] 吴恩裕:《考证曹雪芹卒年我见》,载《有关曹雪芹十种》,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94页。


[3] 俞平伯:《曹雪芹卒于一七六三年》,《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二),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73页。


[4] 周汝昌:《〈红楼梦〉及有关文物叙录一束》注④,《文物》1973年第2期,第24、30页。


[5] 如果有人怀疑过的话,这个人就是胡适自己。1947年周汝昌提出“癸未说”,胡适很快就去信表示同意。这不是由周汝昌发现的间接材料比“泪笔”的直接记载更有力,而是他对“壬午除夕”的“明文”没有信心,他不能不注意到庚辰本上署年“壬午”的大量批语。只是后来经过王佩璋的考察,对《懋斋诗钞》的编年提出疑问,他才比较放心地又回到“壬午说”去。赵冈先生在《红楼梦新探》中讲他如何启发胡适回到“壬午说”的详细经过,读了使人失笑。抬高一下自己是可以的,不过胡适还不至于这样浅薄。


[6] 文有讹夺,“作”下脱“者”字。庚辰本第十九回眉批:“袭卿有意微露峰芒(绛芸)轩中隐事也”,可相参证。


[7] 周汝昌在1953年版《红楼梦新证》中谓敦敏此诗作于甲申春。1962年发表《曹雪芹卒年辩》,改变说法,谓此诗作于冬日。到1976年新版《红楼梦新证》,又认为“此诗确为本年(甲申)春作”。


[8] 吴恩裕:《四松堂集外诗辑跋》《曹雪芹卒于壬午说质疑》,见《有关曹雪芹十种》第6、90页。吴氏根据敦诚《遣小婢病归永平山庄未数月闻已溘然淹逝感而有作》之“满山风雪葬孤魂”句,认为敦诚挽雪芹诗“可能是甲申正月初的诗”。但他没有注意到紧接着下面的一句:“遥怜新土生春草。”上句是小婢“溘然淹逝”的时间,下句是敦诚“感而有作”的时间。


[9] 60年代初期,曾流行过香山张永海老人的《关于曹雪芹的传说》,其中谓雪芹父子死于两个“绝日”。其子患白口糊死于乾隆壬午中秋,雪芹死于壬午除夕。但永海老人的传说太离奇,也太现实,同“壬午说”不谋而合,因此反而相信的人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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