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积极参与引领国际秩序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带一路”等新型公共产品,为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奉献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新型国际关系”:国际秩序建设的基本路径
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是国际秩序建设的基本路径,因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本身是秩序建设的最终目标。自2013年3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内外许多重要场合多次详细阐述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思想。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大国是关键,首先要构建新型大国关系。国际体系中的大国,在拥有更大权力、享有更多权利甚至某些“特权”的同时,也负有特殊的责任与义务,大国是否承担责任是衡量国际秩序状况的一个重要标准。因此,探索大国关系新路径,构建大国关系新形态,发挥大国的引领与示范作用,是建设更为广泛的新型国际关系的重要基础。
新型大国关系与新型国际关系,其核心都是“合作共赢”,其关键则在于大国的责任与担当。此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还提出要“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全球战略稳定显然也有赖于大国之间的战略稳定。伙伴关系的名称和形式不尽相同,但其实质内涵都是平等相待,合作共赢,超越社会制度和发展阶段的差异,为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创造条件。
新型国际关系自然包括新型周边关系。中国始终将周边置于外交全局的首要位置。中国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都是从周边先行起步。
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新思路
全球治理与国际秩序密切相关。全球治理的基本目的,就是通过具有约束力和有效性的国际制度或机制解决全球性问题,以维持稳定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就此而论,“全球治理体系”这个近些年的高频词,几乎就是国际秩序的同义语,而且更突出实践性。
1. 核心理念:“共商共建共享”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全球治理观念的核心要义,也是中国所倡导的全球治理体制变革和建设的基本原则。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因此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与合理化,支持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中国提出的全球治理新理念,超越了传统西方治理观念,顺应了世界格局变化的现实,为“全球善治”带来了新价值与新机遇。
2. 首要动因:旧体制与新格局的落差
2013年3月习近平就任中国国家主席后首次出访前夕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明确指出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的动因与必要性。他说:“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必须反映世界经济格局的深刻变化,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
3.基本目标:公正合理、创新完善
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基本目标是推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
4.关键任务:“破解四大赤字”
如何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的战略高度来思考判断,并切中时弊、有的放矢地提出系统解决之道。其中最关键的是要合力破解全球治理“四大赤字”。2019年3月26日,习近平主席在中法全球治理论坛闭幕式上提出了破解全球治理“四大赤字”的中国方案。要破解“四大赤字”,实现全球善治,还需要统筹考虑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
“一带一路”是秩序建设与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
“一带一路”作为“参与全球开放合作、改善全球治理体系、促进人类共同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与“实践平台”,始终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是包容而非排他的,是合作共赢而不是赢者通吃;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最高目标就是实现互利共赢,不断朝着人类命运共同体方向迈进;“一带一路”具有深厚历史渊源和人文基础,不仅弘扬了“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特征的丝绸之路精神”,且文明交流互鉴、促进“民心相通”本身也是其重要建设内容;“一带一路”践行“法治”原则,其运作过程遵循国际公认的准则,充分吸取现行国际机制的经验和教训;“一带一路”通过互联互通为亚洲邻国提供公共产品,也是践行“亲诚惠荣”周边外交理念的实际行动。
中国理念与中国方案的时代特征
国际秩序本身是一个内涵与外延都很丰富的概念,与国际体系、全球治理等概念既有区别,也有密切联系。更重要的是,国际秩序问题主要涉及外部环境以及中国与世界的关系,而内政与外交密切相关,国际与国内两个大局需要统筹,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与中国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能力也密切相关。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国际秩序与全球治理的重要论述有许多鲜明的特点,蕴含着重要的实践指向与现实针对性。
第一,充分反映了新时代中国领导人对中国国际秩序观念与政策的继承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论述,继承和发扬了中国共产党人追求人类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思想底色与精神气质,以及谋求人民幸福、民族复兴的初心与使命;突出强调国家独立自主、自主选择发展道路、互不干涉内政等一贯原则;接续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伟大复兴和全面融入世界的历史进程,承接并进一步确认了中国从革命者到建设者的国际身份转换。
第二,清楚表明了中国领导人所倡导的是一种基于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秩序观念。中国领导人对于国际秩序的力量基础、即国际秩序总是基于特定国际体系或国际格局这个客观现实,当然有深刻的体认,但他们并不认同霸权秩序与均势秩序这类单纯考虑实力结构的国际体系秩序观,而是倡导法制秩序与文化秩序这类涉及社会关系与权利的国际社会秩序观。
第三,生动体现了中国的文化特色与历史经验,以及本土关怀与世界眼光、传统价值与现代价值的有机结合。国际秩序建设与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构成了一套立足中国文化传统、反映中国发展经验、富于中国特色同时又有世界意义的知识体系。这套知识体系是中国在长期探索解决自身发展问题以及人类共同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的,给世界上那些既寻求发展又希望保持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新的选择,为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贡献了中国的经验与智慧。
第四,指出了现行秩序中的不合理与非正义因素,揭示了西方秩序观念与政策行为的弊端。由于历史原因,战后国际秩序先天不足,主要体现西方的利益与价值,不能适应国际格局的变化、充分反映发展中国家的处境与需求。西方尤其是美国在构建现存国际秩序过程中扮演了主导角色,也一直掌握着国际秩序的定义权。但它们的秩序理念和全球治理观念总的来说都是“以我为主”,缺少包容性。
第五,顺应了时代潮流,直面现实问题,回答“时代之问”。“什么是当今世界的潮流?”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当今世界同时又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充满不确定性。战争、贫困、环境、疾病等新老问题丛生,民粹主义、民族主义、反全球化等新旧意识形态泛滥,封闭、对抗、分裂等消极政策倾向抬头,“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为此,中国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六,表达了中国与人类共命运、在和平中求发展的良好意愿与客观需求。民族复兴、再造辉煌,是近现代中国仁人志士念兹在兹、无日或忘的宏图伟业与头等大事。但我们也认识到,中国已经深度融入世界,在一个相互依存、荣损与共的全球化时代,中国的和平发展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相辅相成、并行不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