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党的十九大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分两个阶段推进的战略安排,即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为党和国家的一种战略安排,文化强国建设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总体进程中发挥价值先导和目标引领作用,而且建成文化强国又有着中国现代化发展的目标指向和重要意义,从而使中国成为人类文明进步的典范——具有更广辐射性和普遍性而着眼于全人类解放和福祉的社会主义文明形态。基于笔者的观察和思考,随着文化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当前有的人对文化强国建设理念、目标和价值诉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认知误区。厘清这些认知误区,不仅有助于文化强国建设实践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在调动全社会力量中形成思想共识,还可以切实保障文化强国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发挥重要作用。
文化强国建设理念:重心应落在增强文化价值感召力上
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既是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也是民心所向和社会共识。那么在实践中,所谓文化强国到底是指文化繁荣兴盛与文化价值感召力强大的国家,还是以文化产业发达来赋能国家使之强大?文化强国建设的重心是应落在价值感召力的强大上,还是文化产业的发达上?厘清文化强国建设理念上存在的认知误区,有助于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文化强国建设,在合力形成文化繁荣兴盛、文艺大师大作不断涌现的新发展格局中焕发强大的文化价值感召力,使中国成为以社会性成长崛起的世界大国典范。
第一,对文化强国理念的认知直接影响建设路径的选择。文化强国建设认知上的偏颇不仅关乎对待文化的态度(目的与手段之别),更关涉文化强国建设的思路和路径选择,甚至有可能在实践中把文化强国建设引向歧路,引导文化强国建设过度倚重文化的外向度力量,过于追求文化产业经济价值的积累与扩张,而忽视文化内向度价值感召力的增强与对精神文明的引领作用。这不仅有可能误导文化强国建设偏离社会主义文明的价值追求,还有可能使其背离五千年未曾中断的中华文明赓续的价值底蕴。对于此认知误区,需要在实践中高度警惕。
第二,对文化强国建设理念的认知误区,还会影响到对文化强国中“文化”与“强国”之间关系的理解。在笔者看来,文化强国中的“文化”既是修饰词也是目的,而且富含本体论价值,是指要以中华文化繁荣兴盛为目的而非单纯文化产业的发达来指征中国的强大,它意味着中国的强大乃是一种文化精神或文明的伟大,最终一定体现在中华文化的价值感召力与广泛的国际认同感上,其重心落在内向度的文明价值,而不是所谓外向度的文化产业力量上。惟此,建成文化强国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文化由对世界进步的贡献者向人类文明跃升的引领者的角色转变。
为此,应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一是引领文化强国建设注重价值创新、社会福祉和人民的文化权益保障。文化是国际交往、民心相通和实现价值共享的基础,以艺通心,更易沟通世界,文化认同意味着对人心的俘获。在整合全社会力量中通过把文化发展与文明创造关联起来,引导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不仅注重物质财富的增长和积累,而且更加注重全民族文明素质的提升,从而诉诸于一种能够赢得国际社会广泛尊重和认同的社会性成长,这是中国文明型崛起的路径选择。随着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中国积极倡导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这一文化理念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和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同。
二是文化强国建设应始终注重文化价值感召力和文明价值的普遍性表达,及其对世界文化发展方向的引领。一方面,立足世界秩序更迭,从中国的现代性视域和中国现代化诉求目标来看,当代中国的文化强国建设应把重心落在加强文化价值的道德感召力上,力求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文明程度新提高。对内不断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对外有效增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辐射力,从而在世界舞台上形成中华文化强大的价值感召力。立足新时代新方位,中国诉求的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既不是曾经历史上某种辉煌的回响,也不同于现实中张扬外向度力量的美国文化霸权。究其文化产业的时代使命担当,其与文化强国的内在关联也必然要求把重心落在文化传承、价值传播与文化创新上,这使得文化产业成为思想价值创新的蓄水池,在形成社会创新文化导向中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另一方面,当代中国的文化强国是在本体论和形而上的目的层面来理解文化,而不是仅仅把文化作为从属性的手段和支撑性力量来定位,即通过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提升国家经济力量。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史和世界现代文明史一再表明,所谓文化强国,一定是以强大的文化价值感召力使一个国家变得伟大从而赢得广泛尊重和敬意。这种文化价值感召力的强大最终显现为文化内向度的精神自由,可进一步分解为安放心灵与守护精神家园的社会凝聚力,心仪往之的价值感召力,这是一个民族立基于世的一种内在的蓬勃生命力和不竭的文化创造力的软实力焕发,从中蕴蓄为一种契合时代语境的强烈精神价值感召力。这种文化价值的强大往往通过国家文化主权战略来拓展观念性国家利益,从而以大国力量的社会性成长引领国家崛起。
三是建设文化强国要有能力回应中国文化在人类文明跃升中的自我定位和自我构想。这意味着在各种文化力量的强势竞争中如何以文化自主性和价值感召力有效参与界定世界文化和叙述世界历史,并为世界文化发展和人类文明跃升提供启示。这是一个大国崛起特别是建设文化强国所应有的一个民族的根本性抱负和自我期待,旨在明晰中国的文化立场、文化价值坐标与展示开创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世界意义。面对波诡云谲的国际形势,处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不可逆转的战略机遇期,建成文化强国意味着具备有效推动中国成为世界范围内文化观念、文化理论创新与文化思潮策源地的能力,使中国价值和中国追求经由文化传播得以真正彰显。
文化强国建设目标:把中华民族带入文明程度更加发达的文化时代
建成文化强国作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之一,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发挥着先导和价值引领作用。但在实践中,有的人对文化强国建设目标是阶段性目标还是终极目标,存在一定的认知误区。在某种程度上,这种认知误区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定位。
从中央的顶层设计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来看,不能将建成文化强国目标与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相割裂。2035年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既是目标诉求,也是一个硬任务。如果缺失一种大历史视野和大历史观,把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目标与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割裂开来,只将之视为一个阶段性目标,必然会弱化文化强国之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文明型崛起的重大战略价值,有可能使中国发展偏离世界主流趋势与人类文明跃升的大势。从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文化理想追求、中国的文化传统和历史大逻辑与世界秩序的变化特别是国际权力结构的变动,以及人类文明正面临跃升的历史机缘来看,建成世界体系中的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既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文明型崛起的终极目标指向。也就是说,建成文化强国不仅关乎2035年远景目标的实现,关乎到本世纪中叶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实现,更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和中华民族在世界舞台上发挥更大作用的历史必然,旨在把中华民族带入文明程度更加发达的文化时代。
从历史和现实经验来看,建成文化强国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需要长期积累和多方力量的合力促进,但目标与时间表的设定是必须的。究其根本,文化强国之“强”应落在文化价值感召力的强大上,这是一个国家和民族长期培育和积累的结果,一定是内有实力、外有魅力,是文化发展实践中上下互动、内外联动的结果。对于崛起的中国而言,文化强国固然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中发挥先导和价值引领作用,但建成文化强国无疑又对中国现代化发展目标有着指向性和终极目标的意义,从而有能力使中国成为世界体系中人类文明进步的榜样和示范,使着眼于全人类解放和福祉的社会主义文明形态具有更广辐射性和普遍性。因此,我们必须从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的逻辑上,充分理解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目标的丰富性与价值指向性,从阶段性目标与终极目标相统一的角度正确认知文化强国建设目标。
这就要求我们:一是正确领会文化强国建设目标指向的复杂性,在实践中处理好两个关系。一个是文化发展的多元化格局和一元主导之间的关系;另一个是文化强国与其他强国建设之间的关系。建成文化强国的目标不是自说自话,而是在世界与历史的比较中建构的,从而体现了“同一与差异”(所谓“同一与差异”,是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构思的一个术语,指具有同一凸显差异,在本文的语境中是指追问世界各文化强国的共同性与差异性何在)的关系。既要追求“共同性”,又要尊重“差异性”,还要考虑文化强国建设目标在不同阶段的流动性。任何世界文化强国都是文化包容的结果,所谓“强”更多地表现在文化的包容性发展和公民文化价值的自主表达与精神自由追求方面。因此,在文化强国建设实践中,鼓励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发展与建构文化多元发展格局,必须营造文化包容性发展的社会环境。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本身就是文化规律之一,国内文化繁荣兴盛离不开文化表现形式的多样化,以及形成多元文化发展格局。此外,在文化交流互动日益频繁的当下,坚定文化自信要充分尊重世界文化多样性,文化多样性是世界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源泉,文明之间的交流、借鉴和相互启发是人类进步的推动力。事实一再表明,文化差异不是世界冲突的根源,而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多样化文化相互尊重、和谐共处的目标指向,是和而不同、兼收并蓄、取长补短、共同发展,而不是冲突对立。国内多元文化发展格局及其文化治理经验,有利于在对外文化交流中有效化解文化价值传播中遭遇海外文化强势反弹的困境。同时,我们还要充分认识到,在越来越成为“世界的中国”的新时代新方位,中华民族要昂首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在全球化舞台展示可信、可亲、可敬的中国形象,推动中华文化成为全球化舞台上的高势能文化和世界主导文化形态之一,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创新,使主流文化价值观真正发挥引领作用,从而实现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显著提升。
二是正确处理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与健康中国之间的关系,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协同推进文化强国建设。建成文化强国不是孤立的现象和要求,而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处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文化强国与其他几个强国建设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的协同发展关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不是某个领域或维度的单兵突进,而是一种相互协同促进。在实践中,文化发展一定有所附着,需要强有力的支撑和全社会的支持,只有全社会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和全民族的身心健康,才能筑牢文化强国坚实的根基。文化强国创造力的焕发和国际竞争力的增强,无不依赖于强大的人才体系支撑,在一定意义上文化强国和人才强国相互促进、互为依托。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就需要在世界体系和国际大循环中,在不断提升创意创新水平和高等教育竞争力方面,全面掌握文化(产业)发展和高等教育的话语权,从而大幅度提升社会生产力,蕴蓄中国崛起为世界大国的坚强力量。
文化强国建设价值诉求:具有更广辐射性和普遍性且着眼于全人类解放和福祉的社会主义文明形态
建成文化强国意味着我们在世界体系和历史叙述中有能力表述自己,是一个国家精神道统与国民文化身份认同的完成,即在国家层面建构完善的意识形态和精神信仰体系,向世界宣告中国走出了一条有别于既成世界大国“国强必霸”的文明型崛起之路。无疑,文化强国建设有着强烈的价值诉求。当代文化强国建设是诉求“中华文明的特色论”,还是追求“人类文明的普遍论”?当前,有的人对文化强国建设的价值诉求还存在一定的认知误区。主要表现为以“特色论”来理解和定位当代文化强国建设,使建成文化强国止步于彰显中华文明的特殊形态,从而矮化了当代中国文化强国建设的文明高度。
这就需要:一是牢牢掌握对“文化强国”内涵的阐释权和话语权。建成文化强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文化强国的标准和评价体系不是抽象的、一成不变的,在世界舞台上的文化竞争和价值观交锋中,必须对“文化强国”内涵的阐释权和话语权牢牢掌握。其实,这个话题本身就是建成文化强国的应有之义。历史和实践一再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人类历史上没有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可以通过依赖外部力量、照搬外国模式、跟在他人后面亦步亦趋实现强大和振兴。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灵魂和底蕴。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始终遵循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
二是在文明价值诉求上应超越特殊性,不断强化对文明普遍性的追求,为世界文明进步贡献一种普遍性的文明形态。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一百年来,党既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也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以自强不息的奋斗深刻改变了世界发展的趋势和格局。”文化强国建设作为对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中国概念的自明性表征,需要在多重思维视野中走出对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认知误区,这也是建设文化强国的前提之一。惟此,当代中国的文化强国建设立足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有着鲜明的中华文化底蕴和民族特性。在历史理性中,所谓普遍性不是脱离和凌驾于一切具体、特殊和个别性的抽象概念,更不是所谓经验总结归纳获取的公约数,而是蕴含、贯穿、落实在具体性、特殊性和个别性中的普适性价值。因此,必须要破除认知误区。首先,中华文明有着独特优势。随着中国的文明型崛起,中国经验不会止步于所谓的“特色论”,而是要以蕴含其中的普适性价值获得广泛的国际认同。相比较西方文化对人类文明的贡献,古老东方儒家伦理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而不同”等文明理念更有普适性价值。今日之中国越来越发展为“世界的中国”,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实践同样蕴含着某种普遍性,也必将为更多发展中国家和世界人民提供启示和借鉴。诚然,中国成功探索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当代中国的文化强国建设也必然有着显著的中国特色——中华文明底色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体现了人类文明价值的一般性。其次,尽管西方文明的长处在过去得到了发挥,但不能因此垄断文明普遍性的阐释权。基于历史机缘,西方国家率先迈入现代化进程,在历史实践中以具体性、个别性和特殊性以及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实现了一种普遍性,并对非西方世界产生深刻而持久的冲击。但这种普遍性不是先天的,并无法遮蔽其在崛起过程中同样是立足某种特殊性的历史实质。可见,所谓普遍性也是历史建构的产物,而且要时时与具体、个别和特殊产生互动,不能一劳永逸地变为一种教条。最后,由特殊性上升为普通性是文明价值诉求的重中之重。立足正在经历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人类文明跃升的态势,中国文明型崛起着力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就是从所谓的特殊上升为普遍,为世界文明进步贡献一种普遍性的文明形态,彰显人类文明的普遍性价值,这也是在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之前先建成文化强国的深层命意所在。立足新时代新方位,中华民族不仅有勇气和信心,更有能力使中国经验上升为普遍性的文明价值表达。
三是打破日益僵化的思维定势。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此应抛弃本质主义的二元论的思维方式,倡导国际交往的一种间性共在的思维方式,推动整体性的文化观成为文明互鉴和文化交流的主导思想。一定意义上,中国和西方都是某种历史语境下具体的特殊体,也都有着扬弃特殊诉求普遍的可能。因此,创造一种文明价值普遍性的关键在于对普遍性的阐释权,以及理解视角和话语冲突,究其实质还是话语权的竞争。当下,世界格局和人类文明秩序已经发生变化。在文化强国建设与中国崛起进程中,要不断厘清文化强国建设的价值诉求认知误区,走出在价值诉求上的特殊性认知误区,在文明价值的普遍性诉求中展现中国共产党的大党应有的样子和大国情怀,以及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气魄与从容的心态。从前瞻形态来看,文化强国建设是对中国现代化水平和程度的总体提升,不仅要对全球公共产品、世界主流文化消费品提供有效供给,更要为人类文明发展贡献理念、精神价值指引,使其成为世界文明体系中的普遍形态和文明典范。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所开创的人类文明新形态,是社会主义理想、制度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新质文明形态的生成,对人类文明发展具有引领和示范价值。文化强国作为当代中华文明的成果形态,有利于世界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的普适性价值和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是世界体系中以文化理想、人文精神感召和制度创新推动大国社会性成长的典范。
思考中华文化对世界的贡献,以文化价值的共享来获得世界认可和国际认同。一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至今仍深刻影响着当代国人,甚至在根本上规范着国人的日常生活,影响着国人的精神世界,成为百姓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惟此,当代中国的文化强国建设当然不会以单纯民族国家的强大自居,而是彰显出胸怀天下的文明形象,其文化强国的诉求必然指向文明价值的普遍性。这种历史境遇决定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文化先行,中华文化只有成为全球化舞台上高势能的文化并不断向四周辐射,才能在世界现有格局和世界史体系变化中,成为中国不断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重要支撑。
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新征程中,明确提出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坚定文化自信、追求文化自强的逻辑必然,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文明型崛起的现实需求,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成长为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大国的表征。历史经验表明,只有以文化为目的引领文化强国建设,正确领会文化强国目标的复杂性以及中国崛起对文明价值普遍性的诉求,才能使中国的大国崛起成为人类文明秩序变动中的典范。因而,在文化强国实践中不断厘清三大认知误区,有利于动员全社会力量为高质量建设文化强国夯实思想共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