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开拓了经济发展新空间。立足于新发展阶段,我国经济发展面临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党中央强调要建设数字经济,迎接数字时代。当前,为了实现我国从数字大国向数字强国转型升级,我们应当大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是发展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数字经济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制定多个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明确了我国数字经济不断做强做优做大的发展方向,有效引领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方面,超前谋划布局,高度重视做大做强数字经济。2015年7月至8月,国务院先后颁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强调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传统经济的赋能效用。随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同年12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强调推进“数字中国”建设。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基于对世界网络信息技术发展态势的研判,提出我国要做大做强数字经济的明确要求。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建设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将发展数字经济拓展到乡村领域。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在党中央的超前布局下,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全球领先,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涌现出一大批享誉全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的研究,得益于中国物联网基础设施优势,中国将在“十四五”时期成为全球数据生成最大国。
另一方面,开展平台治理,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针对数据安全治理不力、数据价值释放不充分,数字基础设施薄弱、关键领域创新能力不足,行业间区域间人群间数字鸿沟有待弥合,平台经济发展不充分、企业运营不规范、监管体制不完善等问题,我国颁布了《网络安全法》《民法典》《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对个人数据权益和隐私安全的保护。2018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致首届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的贺信,以及与金砖国家领导人的会晤和G20领导人峰会中提出,要推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对数据产权制度建设、平台经济反垄断和企业责任等作出重要部署。同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颁布的《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也反复强调要完善数字经济安全体系,不断探索符合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治理方式,细化平台企业数据处理规则,探索数据和算法安全监管等。
赋能高质量发展是根本目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为发展数字经济的主要目的。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较快、成就显著,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成为推动经济动力变革、效率变革、质量变革的重要推动力。
一是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的数字经济,通过发挥数据价值,能有效延伸和细分产业链,将过去难以充分发挥价值的要素和环节激活,释放新动能、实现新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重视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随着数字经济赋能产业的作用逐渐凸显,全社会对数字产业的需求也逐年增加,与数字经济相关的硬、软、云、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加快,IaaS、PaaS、SaaS等数字化服务需求增长迅速,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浮现,推动形成了新产业、新分工、新市场、新模式、新财富,为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背景下,我国数字经济依然保持高速度增长,有力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提升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发挥数字经济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近年来,在农业发展领域,高精地图、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等数字技术助推农业精细化管理和农产品线上营销;在制造业发展领域,工业互联网在供应链的研发设计、制造生产、市场匹配等环节发挥巨大作用,提高了资源利用和配置效率;在金融等服务领域,数据要素和区块链、物联网、5G、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发挥了信息挖掘和匹配功能,提高了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和赋能作用。
三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和实践应用,数字治理已经成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治理手段。在社会治理领域,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有效提高了政府精细化治理和服务能力,特别是在重大公共安全和应急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经济治理领域,政府和大型平台企业协同发力,规范行业发展,维护经济高效、稳定运行;在其他领域,数字技术也不断赋能从信息化治理向数字化治理转型。展望“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我国正在不断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促进生产、生活和治理方式的整体变革。
提高国际竞争力是长期追求
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当前,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全球竞争新高地,并正在成为重新定义一国经济实力的关键力量。在此背景下,率先掌握数据要素,主动寻求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对构筑数字经济时代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推动全球数据治理,兼顾数据安全与跨境流动。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第一生产要素,互联互通是数据要素实现价值的本质要求。当前,国际数据跨境流动呈现“俱乐部化”趋势。2020年9月,中国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强调要维护全球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供应链开放、安全、稳定,并积极实施国内数据立法和探索制定国际数据跨境规则。2021年6月通过的《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要围绕数据跨境安全和自由流动,积极参与数据安全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同年10月出台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的“自评估+国家安全评估”阶梯式安全评估方案,为形成数据跨境治理的“中国方案”提供了有力支撑。
第二,推动“生态出海”,共创“数字命运共同体”。早在2016年9月,中国就作为G20主席国首次将数字经济列为G20创新增长蓝图的重要议题;2017年3月,我国发布的《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提出共创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中国主张;同年12月,为拓展数字经济领域的合作,中国与老挝、沙特等国家相关部门共同发起《“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探索共建“数字丝绸之路”,为共创“数字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典型示范。2020年6月,新加坡、新西兰、智利三国联合签署《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次年11月,中国就主动申请加入DEPA,表达与各成员国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合作的愿望。在鼓励中国企业参与海外数字经济竞争与合作方面,2021年7月,商务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对中国数字产业“走出去”做出明确指引,要求形成数字基建、消费者平台、产业平台、数据市场合力,倡导从项目型出海到生态型出海转变,不断提升我国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全球竞争优势,最终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做强做优做大。
(本文系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和经验研究”(22ZDA041)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