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守英 龙婷玉:城乡融合理论:阶段、特征与启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694 次 更新时间:2022-06-08 23:36

进入专题: 城乡转型   城乡融合   乡村振兴战略  

刘守英 (进入专栏)   龙婷玉  


摘要:本文通过对发达经济体城乡转型的事实和理论梳理,发现城乡融合是城乡转型的一个阶段,其基本特征为,人口在城乡的双向流动的人口融合,土地利用混合性和多样性的空间融合,乡村经济非农化以及城乡产业结构趋同化的经济融合,城乡居民认知和观念差异缩小的价值融合。城乡融合带来城乡研究从城乡二分范式向城乡连续体范式的转变,它将社会视为城乡连续体,通过经济、社会的多维指标对城乡连续体进行划分,以城乡连续体作为分析城乡问题的基本单位,更加强调城乡的联系与融合。中国已经进入城乡融合阶段,应从单向城市化思维向城乡融合思维转变,更加注重城乡之间的联系与相互依赖性,通过改革城乡二元体制、构建促进城乡融合的发展政策,探索不同类型的城乡融合路径,促进乡村振兴。

关键词:城乡转型   城乡连续体范式   城乡融合  乡村振兴


城乡关系是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关键问题,城乡问题的解决直接影响国家结构转型的方式和结果。长期以来,对城乡问题的认识受到城乡二分范式的左右,将城市和乡村看成对立竞争的独立范畴,认为城市化和工业化是解决城乡问题的唯一选项,试图通过工业化和城市化解决城乡发展中的所有问题。这种城市偏向导致长期忽视农业和农村发展,以牺牲农民和农村的利益为代价发展城市和工业,产生严重的城乡差距,造成农业竞争力低下和乡村衰败。

一个被忽略的事实是,西方发达国家在经历快速城市化阶段后进入城乡融合阶段,其要素流动方向、产业结构、城乡差距和乡村功能等方面均表现出与上一阶段明显的区别。顺应城乡转型出现的阶段性变化,关于城乡问题的分析也逐渐从城乡二分范式向城乡连续体范式转变。但是,国内对发达国家城乡融合的典型事实和理论发展缺乏关注,依然停留在传统单向城市化认知,由此导致的一种重大误解是,认为只要不断提高城市化率,绝大部分农民转移到城市,乡村问题就自然得到解决。对西方国家城乡转型的错误认识造成一种对中国乡村未来归宿的想象,即中国现存的乡村问题是一般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必经的问题,最终可以通过工业化、城市化的提升得到解决(毛丹、王萍,2014)。本文通过文献和典型事实梳理表明,西方发达国家的城乡转型并不是以消灭乡村为代价,而是形成了城乡融合发展的城乡连续体形态,并非完全依赖单向城市化来解决乡村发展中的问题,或完全依靠乡村自身来实现乡村的复兴和活化。从城乡二元向城乡融合的转变,是一种重大的范式转换,有利于正确把握城乡转型的客观规律,避免因认知错误导致的发展方向失误。

对城乡融合特征的分析也为分析我国在城市化进程过半以后如何实现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与世界其他经济体相比,中国的城乡二元体制与工业和城市导向发展战略尤其特殊。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通过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突破资金稀缺对经济增长的制约,实现了经济赶超和快速工业化(林毅夫等,1994)。近年来,又将结构现代化着力于城镇化,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局面得到缓解。但是,城乡二元体制和工业和城市优先发展战略也拉大了城乡差距,加剧了城乡不平等,要素单向从乡村流向城市,造成乡村衰败。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城乡融合作为破局乡村问题的重要策略。本文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城乡融合阶段典型特征的梳理,可以为在新城乡格局下的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策略提供有益借鉴和启示。

一、告别城乡二分范式

一个几乎无可争议的共识是,城市和乡村之间存在根本差异(Bell,1992)。具体表现为:乡村社会的主要职业是耕作,城市社会主要从事制造业、机械业、贸易、商业等非农职业;乡村社会与自然界直接关联,城市世界被钢筋和水泥包围;乡村的社区主要是农场和村社,城市的社区规模更大,且是陌生人社会;乡村社会的人口密度远远低于城市社会;与城市人口群体相比,农村社区的人口更加同质;农村的分化和分层程度要低于城市;人口流动从乡村迁移到城市;在乡村个人关系和相对持久的关系占主导地位,人与人之间比较简单和真诚,城市中个人和群体的互动范围广泛,人与人之间关系更复杂、也更程式化(Sorokin & Zimmerman, 1920)。

城乡之间这种明显差异的观念几乎成为经济学、社会学理论的预设(Moore, 1984)。他们以城乡差异为基础形成城乡二分范式(rural-urban dichotomy)。这一范式将社会划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类,强调城乡的差异和对立以及分类范畴的绝对性,以绝对的标准来衡量城市和乡村(Spaulding, 1951)。其主流思想是,城市与乡村在文明形态中代表着相互对立的两极,二者之间存在本质的差别,各有其独特的利益、组织结构和生活方式,二者的生活方式互为影响(沃思, 1987)。将农村的经济活动等同于农业,将城市的经济活动等同于非农业(Moore, 1984)。城乡二分范式也广泛影响发展实践。在具体实施中,将城市和乡村作为独立的发展实体,政策制定往往按照各自的空间和部门划分,每个实体都制定相互独立的投资和发展规划,城市规划者只专注城市发展,很少涉及农业或农村发展;农村发展规划者却忽视了城市的作用,将农村地区限定为仅包括村庄及其农业用地区域(Tacoli, 1998)。

城乡二分范式形成以城市化为目标的城市主义和充满浪漫主义情怀的乡村主义两种极化的发展观。以城市化为目标的城市主义下,城市与乡村是对立的,隐含的假设是城镇优于乡村(Rajagopalan, 1961),城市化代表着进步,是人类向文明进化的一个里程碑,城市生活被视为导致了国家权威和基于复杂社会系统的复杂经济体的产生(LeGates & Stout, 1996),现代工业主义和交通运输发展使城市获得了一种超然的地位,几乎所有的社会基础(家庭、学校、教会、权力等)都从城市角度来审视(Benet, 1963)。他们从城市角度观察社会,发展目标以城市化为主的“城市主义”,认为城市化是一种不可逆的发展趋势,一个国家的发展与转型必须要经历从农业社会过渡到城市社会的过程,从农村到城市的移民是唯一路径,城市治理是现代国家的主要场域(Davoudi & Stead, 2002)。与城市主义针锋相对的是乡村主义,反对城市化进程。乡村主义源于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工业革命期间和之后,城市化快速发展,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超过了城市有效管理的承受能力,由此产生了严重的社会、经济和健康问题,催生了反城市化思想的产生。他们将城市化视为破坏性的进程,会导致拥挤不堪、贫民窟以及社会凝聚力崩塌等,必须保护农村免受城市扩张和城市生活方式的侵袭,停止城镇扩展,将建筑限制在明确定义的区域内,在这些区域内进行必要的居民重新安置(Davoudi & Stead, 2002)。这种理念在城市规划领域体现得淋漓尽致,城市规划者试图用理想化的乡村形象来塑造城镇(Glass, 1955)。规划运动的奠基者Patrick Geddes、Raymond Unwin和Patrick Abercrombie都曾致力于将城镇与乡村巧妙地分开,限制城市边界内的乡村不受城市扩张的影响,显著塑造了战后规划体系的正统观念特别是城市遏制原则(Davoudi & Stead, 2002)。

20世纪后半叶,尽管城市与乡村的关系逐渐缓和,但“新城市主义”和“新乡村主义”的分立仍然存在。新城市主义强调在发展城市的同时,注意保护农田和环境敏感地区(Ellis, 2002)。虽然新城市主义者对待乡村的态度有所缓和,但核心依然是提倡考虑大型工业部门,鼓励城市生活方式(Azadi et al, 2012)。新乡村主义强调任何正在开发中的农村地区必须植根于周围农业环境的经济、生态和文化系统,土地的主要用途应限于与区域野生动物和栖息地管理区相结合的小规模农业小区内(Newman & Saginor, 2016),提倡遵循以农业为基础的发展方法,促进中小型农业发展,承认农村生活方式,保护农业生态系统,认为农民不仅是积极的生产者,也是宝贵遗产的保护者(Azadi et al, 2012)。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向城市以外延展,城市和农村腹地越来越紧密地交织在一起,城乡之间已经发生各种融合,难以对城市和乡村地区进行明确的界定(Pagliacci,2017),城乡二分范式的合理性受到广泛质疑(Spaulding, 1951; Dahly & Adair, 2007)。

首先,难以找到统一的标准精准地定义城市和乡村。传统理论关于城市和乡村研究的前提假设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与对立,寻找城市和乡村的科学定义是这一研究的重点和难点。随着城乡融合的发展,区分城市和乡村更加困难。“在联合国有数据的228个经济体中,大约有一半使用行政管理定义(例如居住在首都)、51个使用人口的大小和密度定义城市和乡村,39个使用功能特征(例如经济活动),22个没有定义城市,8个定义全部地区为城市地区或没有城市人口”(Vlahov & Galea, 2002)。Dahly & Adair(2007)关于城乡差异的调查进一步证实了城乡二分法的这种缺陷,他们所研究的33个调查区域的城市和农村社区的城市化得分表现出较大程度的重叠,并且类别之间存在明显的异质性,虽然在城市化规模极端情况下的二分法具有相当的准确性,但中间部分的13个地区(占样本的40%)无法明确划分城市或者乡村;而且城乡二分法难以及时发现城乡的变化,一些乡村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依然被认定为乡村。

其次,城乡二分法倾向于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内部或城市内部存在的显著差异。在城乡二分分析范式下,乡村的特点是如此一致,乡村里每个人接触的人相对于城市较少,人际关系也更为简单,个人关系和相对持久的关系占主导地位,城市截然相反。但是,城市与乡村的特点也可能出现在乡村内部,城市化水平较高的乡村与落后的乡村的差异与城乡之间的差异有相似之处。城乡二分法忽视了城市内部或乡村内部的这种差异性(Gross, 1948)。因为没有考虑到城市内部和农村内部的差异,城乡二分范式对人口、社会经济和其他特征的城乡差异的研究价值是有限的(Yuan, 1964)。

再次,城乡二分法下的两种极化发展观造成不良后果。城市主义和乡村主义将城市和乡村视为独立的单元,忽视城市与乡村的整体性与连续性,每个单元各自为战,往往造成政策效果大打折扣。“城市主义”要求社会治理和政策制定以满足城市需要为目标,乡村处于从属和被动的地位。在农业农村时代,农村通过提供食物支持城市增长以及通过提供廉价劳动力支持工业增长;工业乡村时代,农业又被赋予促进社会经济稳定的角色,农业产业化政策是针对其非选择性和对租金的不平衡支持(表现为高土地价值)的无奈之举,而不是对农民的良性行为的支持,诱发了农民和农村社会的老龄化(Sotte et al, 2012)。以城市为中心的方法忽略或淡化与农村健康和福祉密不可分的主题的重要性,包括自然资源开发、粮食系统、气候变化和环境,以及排他性定居或隔离模式等(Lichter & Ziliak, 2017)。“城市偏见”是当代发展中国家缓慢增长和不平等增长的驱动力(Lipton, 1984),是不发达国家经济持续增长和减贫的首要障碍。“乡村主义”看到了乡村生活的美好恬静,却忽视了乡村的贫困和歧视问题。农村居民不仅得不到政府的保护,而且一些联邦政策还在农村地区制造或增加了问题。作为一个少数群体,农村居民很少受到立法机构和法院的关注,几乎在每个领域都受到歧视(Bassett, 2003)。而且,外来人口的增加导致了乡村本地房价的上涨,使当地社区无法承担,对当地服务的需求减少,过去为当地人提供就业机会的活动受到威胁。寻找工作机会的当地年轻人往往会迁出农村,导致农村地区的人口结构失衡。这些过程的长期结果是农村社区变得越来越难以维持社会经济和环境(Davoudi & Stead, 2002)。虽然许多富裕的城市居民因为乡村美丽的风景而选择居住在乡村地区,通勤到城市工作,但是城乡移民往往具有高度的社会选择性,特别是通过争夺短缺住房的竞争,导致农村逐渐趋于绅士化(Phillips, 1993)。城乡二分法对新现象分析的乏力、城市主义和乡村主义两种发展观的冲突与对立,都揭示了城乡发展问题的复杂性,也提出了用新范式看待和分析城乡发展的需求。

二、城乡融合下的城乡连续体范式

随着西方发达国家的城乡转型进入到城乡融合阶段,社会科学研究者开始尝试新的范式来分析这种新的形态,他们运用经济、社会的多维指标将其刻画为城乡连续体,并以此作为分析的基本单位,对城乡融合下的各种经济社会问题进行分析。抛开简单地将社会划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类的传统范式,城乡连续体范式揭示城乡融合阶段的特征与发展规律,为城乡转型的认识提供了新的视角。

(一)城乡融合下的城乡连续体理论

城乡连续体范式认为,一个经济体在进入城乡融合阶段以后,城市社会和乡村社会的互动增强,经济和社会特征不断相互渗透,城市和乡村的区别不仅在于某一地区的居民人口,而且在于人口数量、密度和具有明显异质性的人类交往的模式。随着城乡的不断融合,无法按照人口、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征将社会精确地划分为城市社会和乡村社会。“城市”和“乡村”应被视为城乡连续体上的点,而非二分法下的两个独立分割的社会。城乡连续体范式将社会定义为一个城乡融合的连续体,与城乡二分范式存在明显的区别:一是城乡二分范式过于强调城乡之间的对比,而城乡连续体范式则着重理解具有不同程度的城市和乡村特征的地区的发展;二是城乡连续体范式反对城市的主导地位,强调城乡的相互依存性。城乡连续体范式将城市和乡村纳入统一的分析框架,在关注城市、乡村内部差异性的同时,更加强调城乡之间的联系和融合(Lichter & Brown, 2011),它不对城市或乡村进行截然对立的划分和单独分析,而是试图理解城乡连续体上不同等级区域出现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现象及其成因。代表性的研究有,Von Braun(2007)将城乡连续体概念与区域网络理论结合起来,分析城乡连续体上的要素流动。要素在城乡连续体上的流动主要受信息成本、运输成本或政策成本在内的各种成本的影响。随着这些成本的降低,空间整合将增进,引起农村和城市地区之间的贸易增加,从而提高城乡联系水平。

城乡连续体范式最核心的问题是对城乡连续体范畴的界定。关于城乡连续体的最常用定义由Duncan(1957)提出。他认为,在城市和乡村之间不是简单的城乡二分,而是存在一个连续的层次,人类社区沿着这个城乡连续体进行排列,在行为模式上表现出一致的变化。在完全农村地区和完全城市化地区之间存在一个以连续等级呈现的连续体,所有人类社区都可以根据经验放置在连续体的某个点上(Yuan, 1964)。城乡连续体的乡村一极按照Redfield(1947)的定义,是“小,孤立,没有文化,同质,具有强烈的群体团结感;生活方式被常规化为文化的连贯系统;行为是传统的,自发的,非批判的和个人的;没有出于智力目的进行实验和反思的立法或习惯;在亲属关系方面,家族是行动的单元;神圣胜过世俗;经济依赖于地位而不是市场”;城市一极由Wirth(1938)定义为“相对较大、密集且永久的异质个体聚居地”。在城乡连续体范式之前,Redfield(1947)和Wirth(1938)所定义的城乡社会代表了城乡差异的全部,如今它们仅仅是城乡连续体上的两个端点,完全城市化地区和完全乡村地区之间的部分,就成为城市特征和乡村特征融合的区域,难以用城市或乡村两种标准来进行明确的界定。如何对城乡融合社会进行科学的划分,一直是研究的难点和重点。经合组织用人口密度对这种形态进行划分,美国统计部门的划分标准则综合考虑了人口密度和地理位置,其他学者的划分标准还包括土地利用、经济发展、社会心理等多项指标。

城乡融合下的城乡连续体范式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首先,城乡连续体范式与城乡融合阶段具有更高的适配性。由于这一范式认识到大部分地区兼具城市特征和乡村特征,区别在于各类特征程度上的差异,就避免了城乡二分范式针对城市或乡村地区涉及的政策走向中心城市或偏狭村庄的两个极端(Pateman, 2011)。其次,城乡连续体范式修正了以城市化为导向的发展战略。Fisher & Weber(2004)对美国城乡连续体资产贫困的研究表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生活在中心大都市县和非大都市地区的居民都将面临更高的资产贫困风险。Requena(2016)利用城乡连续体范式对欧洲29个国家生活幸福感的研究表明,在较富裕的国家,生活在农村比生活在城市能创造更高水平的主观幸福感,从不太富裕的国家所特有的城乡二元对立向富裕国家连续统一体过渡的国家,主观幸福感会增加。Thiede et al(2020)对1970—2016年美国城乡连续体收入不平等的研究表明,大都市区内中心县收入不平等的急剧增加与边缘县的缓慢增长形成鲜明对比。这些研究的结果都表明,城市发展并不一定优于乡村地区,单纯依靠城市化不能解决发展中的所有问题。再次,以城乡连续体范式为依据的乡村发展政策不仅仅是农业发展政策而是关于整个乡村的综合发展政策。以OECD为例,OECD的农村发展政策强调支持城市和农村地区之间的相互依存和合作,利用农村和城市地区之间的空间连续性和功能关系为公共投资和方案设计提供信息,实施联合战略促进双赢的城乡伙伴关系,以实现综合发展(OECD, 2019)。

(二)城乡连续体的类型学

城乡融合阶段的城市和乡村,在经济、社会各个层面都表现出高度的重叠与融合,城乡连续体越来越成为城乡融合阶段跨学科研究的基础单位,但如何对城乡连续体进行分类以及分类的标准并未形成共识。城乡连续体概念发端之时,Dewey(1960)提出由匿名、分工、异质性、客观的及正式的关系和独立于个人认识的身份象征定义的连续体的两极,但其分类方式难以量化。近年来,随着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提出了可量化的连续体分类标准。这些分类标准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单一指标和多维度指标。单一指标以人口规模为主,多维度指标在人口规模的基础上增加了与城市核心区的距离、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分类等其他指标。

1.单一指标。(1)人口规模,是划分城乡融合社会城乡连续体最常用的标准之一。经合组织以特定空间实体内的人口密度阈值为标准,将城乡连续体划分为4个等级:农村,人口密度低于150人/平方公里;主要是城市的区域(PU),居住在农村地方单位的人口比例低于15%;中间区域(IN),居住在农村地方单位的人口比例在15%~50%之间;主要是农村的区域(PR),居住在农村的人口比例高于50%(Wandl et al, 2014)。Golding & Winkler(2020)同样以人口为标准建立城乡梯度(RUG),对城乡连续体进行了更细致的划分包括8个等级:大都市核心,包括2000年人口普查时人口超过100万的大都市地区的主要城市(或双城)的县;郊区,人口达到100万及以上大都市区域内剩余的(非核心)县(除了那些已经被定义为远郊的县);中型都市,拥有25万~100万居民的大都市地区的县;小型都市,人口不到25万的大都市地区的县;城市远郊,在美国行政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从由“农村”重新分类为“都市”的县中选择特定的县来确定;与都市相邻的农村,邻近大都市区的非大都市区县;微型都市,不与大都市地区相邻的非大都市县,但其城市至少有2万人;偏远农村,不与大都市地区(偏远地区)相邻的非大都市县,人口少于2万。(2)其他指标。利用单位面积中邮政地址的数量,荷兰的城乡连续体可被划分为5个等级:高度城市化(>2500个地址/平方公里);城市化(1500~2500个地址/平方公里);弱城市化(1000~1500个地址/平方公里);农村(500~1000个地址/平方公里);完全乡村(<500个地址/平方公里)(Bouwman & Voogd, 2005)。

2.多维度指标。(1)人口规模和距离。美国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城乡连续体代码(2013)根据人口规模和与都市区的距离将美国的县划分为都市县和非都市县,不少研究都曾借鉴这一分类方法。其中,都市县包括人口在100万以上的都会区县、人口在25万~100万的都会区县、人口不足25万的都会区县;非都市县包括城市人口达到2万或以上且邻近都会区的县、城市人口达到2万或以上的且不与都会区相邻的县、城市人口在2500~19999之间且毗邻都会区的县、城市人口在2500~19999之间且不毗邻都会区的县、完全是农村地区或城市人口少于2500且毗邻都会区的县、完全是农村地区或城市人口少于2500且不毗邻都会区的县。Millward & Spinney(2011)根据居住密度、已开发地区的比例、与城市化地区的通勤联系来划分城乡连续体:内城,较早(1960年前)开发地区,位于市区步行范围(约5公里)内;郊区,城市服务范围内(由中央给水和污水处理系统提供服务的区域)内的其他连续建筑(“城市化”)区域;内部通勤带,距离市区25公里以内的所有其他区域;外勤区,距市区或另一个大城镇(人口超过1万)的道路距离在25~50公里之间的区域;偏远农村距市区或其他大城镇50公里,人口不到5000,多数就业是在当地资源行业(渔业,农业和林业)。

(2)人口规模、经济发展、土地利用和社会心理等多重指标。Pagliacci(2017)通过模糊逻辑构建了一个多维的、连续的乡村性指标(FRI)。FRI利用农业部门增加值比重、农业部门就业人数比重、农业区或森林或其他半自然地区比重、人口密度、人工区域覆盖比重以及森林和其他半自然区域覆盖比重等一系列变量来定义城乡融合社会的城乡连续体特征,改善了常规指标仅依赖人口密度的不完善性。其中,城市地区,FRI≤0.25;轻微城市地区,0.25<FRI≤0.5;轻微农村地区,0.50.75。Iaquinta & Drescher(2000)根据人口、经济、社会心理等因素,结合区域发展与城市化的关系,将城乡融合区域划分为五种类型:具有城市意识的农村地区,即乡村型半城市化地区;扩散型半城市化地区,特点是种族差异更大,制度安排和信仰更加多样化;连锁型半城市化地区,特点是种族同质性很高;原地型半城市化地区,部分靠近城市的地区通过接受城市的自然扩张和农村移民,本地的公共行政区逐渐城市化;吸收型半城市化地区,靠近城市或在城市范围内,保留了一些传统习惯和制度,但在行政、政治和社会心理等宏观层面越来越融入城市环境中。

(三)城乡连续体范式在非西方社会的适用性

1.东亚地区的城乡融合。Yuan(1964)利用城乡连续体方法对我国台湾地区的城乡差异进行分析发现,我国台湾地区城乡连续体的人口密度、对农业的依赖性、种族异质性,人口流动、文盲和职业构成等特征中有7个变量在预期方向上与城乡连续体高度相关(在0.01%的水平上显著)。以日本为代表的Desakota形态研究呈现出一种独特的城乡融合形态。Desakota通过便利的运输轴与主要城市中心相连,其商业性农业和非农经济活动比纯农村地区密集得多。Desakota不仅仅是一个空间地域概念,它强调的是城乡生计、通讯、交通和经济系统的紧密相连。在这一新兴体系中,很大一部分人口经营着混合家庭经济,跨越城市和农村,正规和非正规部门(Dadashpoor & Ahani, 2019)。

2.欠发达地区的城乡不连续。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欠发达国家则表现出明显的城乡不连续。在印度,村庄和中央政府是两个世界,既没有相同的价值观,也没有相同的文化;在中非铜带上,到镇上的移民从具有独特社会制度的一种社会制度转变为具有不同社会制度的不同社会制度并存,移民工人在部落和城市体系两个世界之间流动(Pahl, 1966)。在印度大城市附近的农村地区会明显受到城市的影响,但许多小村庄维持着自给自足的原始农业模式,这些村庄的居民很少离开他们的居住地,更不用说任何与城市的联系了(Rajagopalan, 1961)。相较于发达经济体的城乡连续平缓的过渡,欠发达地区城乡之间的过渡更为明显。由于城乡连续体的战略位置及其功能的多样性,欠发达地区的城乡连续体农业用地明显减少,这种下降有利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但会导致人口结构不平衡,城市结构恶化,服务缺乏和分配不良,工业用地占主导地位,牺牲其他用途,环境变化加剧等严峻问题(Abd El Karim et al, 2020)。

发展中国家的这种城乡不连续性到底是规律使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策导向的结果,需要进一步研究。“城市偏见”模型认为,不发达国家政府将资源倾斜到城市地区,农村地区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低于市场“标准”价格,但由城市流向农村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却过高,本质上是以牺牲乡村利益为代价发展城市,结果就是城乡之间的严重不连续。通过与发达国家城乡连续体的对比,能够发现欠发达国家在城乡转型中存在的问题,即便城乡连续体的概念无法很好地适用于欠发达国家,但其背后隐含着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思想依然值得欠发达国家在理论和政策层面进行思考和借鉴。

(四)对“城乡连续体”分析范式的质疑

自城乡连续体概念提出之始,学者们就从城乡连续体的基本假设、真实性、实用性等方面提出质疑。城乡连续体的城市一极的特征主要基于Wirth(1938)的界定,乡村一极的特征主要基于Redfield(1947)的界定,城市一极与乡村一极的特征是否符合假设是质疑者们的重点关注方向。Pahl(1966)就对城市一极和乡村一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出了质疑。他以位于城市中心地带的城中村为例,抨击将城市中心作为连续体的城市一极的假设,这些城中村虽然位于城市中心,却依然保留着各种“乡村”文化价值观,居民并未实现真正的城市化。他也反对将乡村看成是农民的居住地,新的乡村包括富有土地的大地主、居住在乡村的工薪阶层、有一定资金的退休城市工人、资本/收入有限的城市工人、农村工人阶级通勤者、传统的农村居民等多种类型人口。在本文看来,Pahl(1966)对城乡连续体的批评恰恰是对城乡连续体的有力证明,不论是“城中村”还是农村人口的新构成都反映出了城乡从分离对立走向融合共生,正是因为城市和乡村在经济、社会、人口特征方面的不可分印证了城乡连续体分析范式的价值。

批评者认为城乡连续体的另一个缺陷在于城乡连续体难以度量。城乡连续体上的变化需要参照其他变量来验证,而这些变量又是复杂多样的,并且混杂在一起,难以区别(Rajagopalan, 1961)。城乡连续体的构建缺乏一个基本标准,这既是时间的限制,也是文化的限制。因此,对城乡连续体的有用性和适用性的混淆仍然存在,而且可能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继续存在(Lupri, 1967)。在本文看来,这种批判已经随着研究的深入不攻自破,现有的文献中已经有大量对城乡连续体进行实证上的划分与测量,包括但不限于人口规模、地理距离、经济发展、土地利用和社会心理等具体指标。

总之,城乡连续体范式的运用代表西方世界对城乡关系的认识从城乡对立转变为城乡融合。城乡二分法下,城乡的差异与对立是共识,对社会构成的认识就是“城市”与“非城市”(乡村)。在这种非此即彼的分析范式下,对城乡问题的认识难免陷入“城市主义”或“乡村主义”的偏见之中。城乡连续体范式则将整个社会看成统一、连续的整体,意味着农村和城市之间并非像通常所认为的那样相互对立,而是一种相辅相成的融合关系。城乡连续体的先决条件是农村和城市在质量上没有根本区别,它们的基本特征是相同的,这些基本特征在空间、时间或数量上发生变化,以及由此而产生质的变化。城乡融合下的城乡连续体分析范式意味着城乡转型的结果不是单向的城市化或回归乡村,而是城乡融合发展,城乡连续体是对城乡融合的社会更恰当的描述。因此,“城乡连续体”被认为代表了一个显著的理论性的和系统性的进步,是对传统城乡认识方法的颠覆性改变,超越了过去的静态两极社区类型的概念,既不是旧观念的新标签,也不是对传统城乡二分法的简单修正,而是实际上的完全逆转(Rajagopalan, 1961)。越来越多的学者宣称,用“城乡连续体”的概念取代传统的城乡二分法,将促进乡村研究和理论进步(Haer, 1952)。

三、城乡融合阶段的特征:经验证据

(一)城乡融合是城乡转型的一个阶段

从传统乡村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转型的过程,常被概括为城市化过程。按照诺瑟姆曲线描述的城市化进程,城乡转型被划分为三个阶段:城市化起步阶段,城市化率低于25%,经济活动以农业为主;城市化加速阶段,城市化率从25%增长到50%~70%,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幅度下降,社会经济活动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为主;城市化成熟阶段,城市化率超过70%,并在达到80%左右时趋于稳定(陈明星等, 2011)。在城市化成熟阶段,西方国家出现了郊区化、逆城市化和远郊化的现象,即人口和经济活动向城市外围郊区、远郊、小城镇和乡村迁移的现象。郊区化、逆城市化和远郊化的阶段实际上就是城乡融合的阶段,本质上是城市化达到一定水平以后,人口、资本等要素在城乡之间重新配置,城乡经济、社会结构表现出与快速城市化阶段明显不同的特征,即城乡融合。

首先,人口和经济活动由单向集聚于城市转变为城乡双向扩散。在郊区化阶段,人口、企业和工作场所不断从更密集的地方向更不密集的地方移动,从中心向偏远的地方移动。郊区化不仅包括人口从城市中心向郊区或远郊乡村迁移,也伴随着经济活动向城市外围郊区乡村的扩散,即人口和经济的双重外溢。郊区化之后的逆城市化和再城市化表现为人口和经济活动向更偏远的小城市和远郊的扩散,远郊化不是郊区扩张的延续,而是非大都市(乡村地区)的增长。逆城市化和远郊化的出现,再次证明了城乡转型不是一个单向的过程。虽然近年来出现了再城市化的现象,但没有证据证明郊区在人口增长方面会输给中心城市,却有证据证明部分国家在城市中心人口复苏的同时,郊区的人口并未减少,郊区的人口增长仍然高于城市(Rerat, 2012)。所谓的“再城市化”现象并没有成为发达经济体城市体系的显著特征,关于这一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中心城市复兴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西方城市形式的根本变化,还未有定论(Champion, 2001)。

其次,城市之外的郊区、小城镇和乡村的发展。在郊区化、逆城市化和远郊化阶段,随着要素在城乡之间的互动,中心城区以外的郊区、小城镇和乡村获得了发展。二战以后,欧洲国家的农村地区经历了三次重大的发展转变:二战后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大多数欧洲国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活动是农村地区与城市地区的主要区别;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欧洲部分“农业乡村”被“工业乡村”所取代,农业产业化是当时农业政策的主要目标;新世纪以后,技术进步减少了农村地区的传统弊病,出现农业部门以外的人居住在农村地区的新倾向,农村地区出现一系列新的特征,农业和工业让位于服务业、社会设施和自然设施的融合、农村地区和城市地区的融合、本地市场和全球市场的融合(Sotte et al, 2012)。乡村不仅是食物的重要生产地,同时也是提供公共品的重要场所。美国许多农村地区如海洋和山区度假区、退休社区、文化或历史遗址、国家公园和休闲区等已经成为消费的场所,农村商品和服务主要面向与城市和大城市有密切联系的人群,而且消费比例非常之高。以便利设施为基础的农村经济吸引了移民,这些移民提高了人力资本,为振兴当地社区组织和公民文化提供了助力(Brown & Glasgow, 2008)。

再次,郊区、小城镇和远郊乡村发展的结果是城乡边界模糊,实现从城乡分割的社会向城乡连续体的转变。OECD指出,城市地区的经济增长和实际扩张的影响并不局限于城市边界内,能够延伸到城市周围更广阔的区域,形成保留农村特点的“城市边缘区”(Iaquinta & Drescher, 2000)。在“城市边缘区”或“郊区”,交通系统的变革使越来越多的人住在远离城市的地方,却仍然与城市保持密切联系,人口和经济活动不断扩散到郊区,城市与乡村的边界变得难以区分。郊区处于城市和乡村之间,不再是传统的农村,它履行了打破城市中心和农村腹地对立关系的重要功能。正如城市和郊区的分界线越来越模糊一样,郊区和远处的农村也很难划清界限,城市、郊区与乡村逐渐融为一体(Rajagopalan, 1961)。这种“郊区化”超越了区分城市与农村或大都市与非大都市地区的传统地理分类方案,郊区是一种“混合空间,其中农村和城市的价值、文化和景观已经融合”(Woods, 2009)。

最后,城乡居民的观念和认知差异逐渐缩小。涉及政府经济活动、劳工事务、国家关系、各种公共问题以及个人信仰和满意度问题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农村人口的回答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回答是重叠的(Beers, 1953)。在政治观念上,城乡连续体上各定居点的居民也表现出连续性,虽有城乡差异,但这种政治观念的城乡差异的“临界点”实际上发生在小型都市圈的郊区,那里的居民在保守意识形态和对政党的立场上与农村居民非常相似(Scala & Johnson, 2017)。在环境问题上,与所有农村受访者相比,城市受访者并不总是表现出对环境的最大关注;城乡居民对环境问题态度的差异并不是由城乡居住地的差异导致的,更多的是由土地所有权和农业职业决定的(Williams & Moore, 1991)。

(二)城乡融合阶段的主要特征

1.人口融合。城乡融合阶段的人口流动趋势与城乡二分时代有着明显的不同,城市中心不再是人口迁移唯一的目的地,广阔的城市郊区和农村地区是人口迁移的新方向,居住在郊区,通勤在城市中心是大都市生活的常态。一方面是郊区人口的持续性增长。1930年以后,美国大都市中心城区长期属于人口净迁出区,郊区长期属于人口净迁入地区。2019—2020年,都市核心区净流失了250万人,但郊区却净流入259.5万人。在英国,1965年城市集中水平为33%,1990年下降至26%。另一方面是大量人口迁移到乡村地区。20世纪70年代以后,美国乡村也吸引了大量人口迁入,2019—2020年,95.6万人迁入都市区,86.1万人迁入乡村地区。近年来,迁入英国乡村地区的人口也不断增加,2011年44100人迁入主要乡村地区,2019年96700人迁入英国主要乡村地区。结果是,美国和英国有相当比例的人口分布在郊区和乡村地区,尤其是美国。2010年,仅有29.30%人口分布在中心城市,郊区人口占比过半,达到54.10%,乡村人口也有16.60%。2019年,73.56%的英国人居住在主要城市地区,22.60%的人居住在郊区和小城镇,3.84%的人居住在乡村地区。

郊区和乡村地区对人口的吸引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优美的自然环境、广阔的开放土地和相对低廉的房价对人口的吸引力,便利的交通打破了郊区与城市中心劳动力市场和社会服务的空间障碍,解决了在郊区生活的后顾之忧。第二,经济机会的提供。农村地区的农业加工、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以及其他部门提供了对低技能劳动力的需求(Kandel & Parrado, 2005)。第三,不输于城市的设施建设。人口迁移受到自然设施和生活设施双重影响,郊区在接受城市影响的过程中,其基础设施建设已经足以媲美城市地区,部分大都市区郊区的基础设施甚至优于城市。

2.经济融合。第一,城乡产业结构差异缩小。城乡高度融合的农村地区,产业结构特征与城市地区的日益趋同,农业占比较小,而制造业,服务业等非农产业在城市地区和乡村地区均占据重要地位。2019年,美国非都市区就业岗位中,农业仅占1.56%,服务业成为主导展业,占比高达37.34%;制造业占比11.47%,零售业占比11.05%,金融、保险和房地产业占比7.42%。英国的城市地区和乡村地区的产业结构相似度很高,从产业结构上已经难以辨别区域的城乡属性。2020年,英国建造业的乡村家庭工作者占比13.04%,城市地区占比11.75%;教育、健康和社会工作的乡村家庭工作者占11.83%,城市地区占比15.72%;住宿和餐饮服务活动的乡村家庭工作者占比2.69%,城市地区占比1.33%;信息与通讯业的乡村家庭工作者占比7.00%,城市地区占比10.84%。

第二,郊区和乡村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不小的比重。伴随着居住人口不断迁移到郊区和乡村,郊区和乡村地区的经济活动也不断增加。20世纪50年代,美国75%的就业和57%的居民分布在中心城区,20世纪60年代,中心城区的居民减少到49%,就业减少到63%,到1990年,中心城区的居民减少到37%,就业减少到45%(Mieszkowski & Mills, 1993)。2019年,美国有36%的就业分布在中心城区,51%分布在郊区,12%分布在乡村地区。在英国,2019年15.3%总增加值(GVA)分布在主要乡村地区,12.5%分布在有显著乡村的城市地区,44.7%分布在主要城市地区(不含伦敦),27.5%分布在伦敦。

第三,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美国都市区居民的人均收入水平略高于非都市区,近50年来,美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波动,但始终低于1.5倍。2019年,美国都市区居民人均收入58650美元,非都市区居民人均收入43025美元,都市区居民人均收入是非都市区的1.36倍。英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更小,近10年来始终低于1.10。2019年,英国主要乡村地区居民年收入22500英镑,主要城市地区居民年总收入24300英镑,城乡居民收入比仅1.08。此外,从收入增长情况来看,乡村居民的收入增长率快于城市地区。2019年,美国都市区居民人均收入较上年增加了3.42%,非都市区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长幅度略高于都市区,为3.53%。2019年,英国主要乡村地区的居民收入较2009年增长了17.19%,主要城市地区居民收入较2009年增长了16.27%。

第四,生活水平差距缩小。在低发展水平的经济体中,城市和乡村在收入、教育和职业结构等方面存在巨大差距,因此,尽管存在着污染、拥挤等重要的城市问题,人们对城市生活的满意度仍大大高于农村;但在高发展水平经济体中,城乡在经济方面的差异趋于消失,人们对农村地区的生活满意度接近或超过城市(Easterlin et al, 2011)。通过对欧盟各经济体收入和生活水平的考察发现,欧盟最富裕的国家没有显示出明显的城乡差异,而在东部和南部较贫穷的国家,农村地区的感知福利和生活质量水平要低得多,即便如此,城乡主观幸福感并没有显著差异(Shucksmith et al, 2009)。

3.空间融合。第一,土地利用。在城乡连续体的城乡交汇处,土地利用多样而混合,形成了一套乡村、城市和自然融合共生的土地利用系统(Allen, 2003)。以欧洲为例,欧洲的大部分实际空间不符合典型的“城市-农村”类型,属于一种“中间领土”(TiB),城市和乡村的特征相互交织,是一种典型的城乡连续体(Wandl et al, 2014)。在欧洲这种城乡混合发展的过程中,土地覆盖变化最为明显,然后是社会经济变化、土地使用变化、规划过程变化、土地管理变化和环境变化(Shaw et al, 2020)。在变化的过程中,土地用途的改变往往是循序渐进的,大多数土地用途的变化以小规模增长的形式出现,而不是大规模农村土地突然变成城市土地(van Vliet et al, 2019)。还有部分土地在官方数据上依旧保持着“农业用地”的记录,但实际用途已经变成多功能的半城市化地区,由一些业余农民在这些过去作为专职农民的生产用地的空地上开展新的经济活动(Bomans et al, 2010)。

第二,出现明显的城乡连续体空间形态。在城乡融合阶段,西方发达国家对社会进行重新分类,虽然标准不同,但都以城乡连续体特征来进行。美国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城乡连续体代码(2013)根据人口规模和与都市区的距离将美国的县划分为都市县、非都市县2大类,共9小类。其中,都市县包括中心城区和郊区两大类,非都市县主要指小城镇和乡村地区。英国将整个社会空间划分为6大类,分别是主要是农村(农村人口大于80%)、大乡村(农村人口占比50%~79%)、有显著乡村区域的城市(农村人口26%~49%)、有城市和镇的城市、小城市群、大都市城市。其中,主要是农村和大乡村又可以统称为主要乡村地区,有城市和镇的城市、小城市群和大都市城市可以统称为主要城市地区。

四、对中国的启示

从发展实践看,西方发达国家在快速城市化阶段以后,进入了城乡融合阶段。人口融合表现为人口流动方向的城乡逆转以及城乡之间流动活跃性增强,经济融合表现为乡村经济的非农化以及在产业结构上的城乡趋同化,空间融合表现为城乡连续体上的土地利用是混合性和多样性,思想观念融合表现为城乡居民对国计民生等社会问题的看法没有较大出入。在分析范式上,以城乡连续体取代城乡二分法,城乡连续体分析范式摈弃将社会划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部门的分析方式,认为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存在着一个不均匀的连续体,强调城乡融合发展。城乡连续体范式不是对传统城乡二分范式的简单修补,而是对城乡社会变迁的重新认识。城乡融合阶段的呈现和理论分析对于中国正在推进的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启示。

首先,充分认识城乡融合是城乡转型进程的一个阶段,建立城乡融合范式。经历快速的结构转变,中国已经进入到城乡融合阶段。具体来看,2021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72%,人户分离加剧和人口流动规模持续扩大,2020年中国人户分离人口49276万,是2000年的3.4倍(王桂新,2021),同时出现人口回流(刘达等,2021),“农二代”与乡村的关系更加疏离,在经济上表现出期望更好地融入城市的期望,在社会特征上具有较强的离村不回村的倾向(刘守英、王一鸽,2018),县域出现高度分化,2020年年底,中国县域常住人口7.48亿,县域常住人口在10年间下降了3700万(叶欠等,2021),不同县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扩大,以长三角地区为例,苏浙两省的县域发展水平较高,而安徽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则相对较低(项寅等,2022)。一些研究将城市化理解为城乡转型的唯一归属,对于城乡问题的讨论过多地关注如何实现城市化,城市是要素流向的唯一去处,城市化率的提高作为城乡关系的唯一指标。本文的研究表明,中国在城乡融合阶段更应注意城乡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依赖性,促进城乡之间的要素流动和经济、社会互动,从单向城市化思维向城乡融合思维转变。

其次,探索中国不同类型区域的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路径。中国不同区域的发展阶段差异极大,城乡差别特征明显,应该探索不同区域城乡融合的路径。在都市圈,城乡之间差距已经缩小,地方发展实力和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力强,这些区域可以实行都市圈范围内从城市到乡村的城乡融合。在大城市,城市中心区极化很强,乡村衰败明显,应实行市区与郊区的空间融合、要素再配置与产业再分工,促进城乡连续体的建设。在广大的县域,县政府的财政能力并不强,经济辐射力不足,应该实行县城与延伸区的融合以及重点乡镇和部分村庄的城乡融合的节点建设。中国的乡村振兴是一个漫长的进程,切不可急于求成造成事倍功半,一定要因地施策,探寻符合实际的城乡融合策略。

再次,构建促进城乡融合的发展政策。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能够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是建立起一整套的城乡融合政策,包括城乡一元的人口管理制度、城乡平等的社会保障制度、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城乡统一的发展规划等,乡村被赋予与城市平等的发展权,要素被允许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进而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城乡二元制度是阻碍中国城乡融合的最重要因素。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阻碍了人口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配置,剥夺了农民的城市权利,进城农民终将回到乡村,也阻碍了人口从城市向乡村的迁移;二元土地制度对乡村发展权施加制约,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受到制度层面的制约,乡村非农发展权利受限,农民大规模离土出村形成了大量宅基地的空置,但当前宅基地入市制度还未完全打通,造成了资源的闲置与浪费;农地制度对农业发展方式转型造成阻碍,中国农业还蕴藏着大量人口,农业生产效率较低,如何通过农地制度改革促进中国农业转型升级是当前中国城乡转型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必须对中国城乡二元分割的制度进行改革,打破制约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的制度约束,赋予乡村和城市同等的发展权。继续深化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通过赋予进城农民工享受与城市居民平等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的权利,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以及配套集体土地权利退出机制等方式促进进城农民工高质量市民化。改革城乡二元土地制度,通过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吸引人口、资本等要素下乡,开放农村发展权。深化农地制度和农业经营体系改革,进一步深化农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农业生产要素的高效配置,实现农业的转型升级。


(注和参考文献略)


刘守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龙婷玉,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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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经济学动态》2022年第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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