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力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根本力量,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以来,我国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然而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因素还大量存在。2023年7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黑龙江、浙江、广西等地考察调研时,提出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2023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又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个重大任务。从马克思生产力理论认识新质生产力的内涵和特征,分析传统生产力支撑的发展模式出现的问题,正视实践中新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在新发展模式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不仅有助于理解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意义,而且有助于更好地通过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
一、新质生产力是一场新的生产力革命
生产力是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以生产人类所需要的物质产品的能力,生产力的基本要素包括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影响生产力发展最为重要的因素包括科学技术发展、要素优化组合以及制度条件等。新质生产力是马克思生产力理论的创新性发展。第一,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主导的先进生产力,创新驱动是新质生产力形成质变的突出特征。第二,新质生产力是基本要素及其优化组合跃升的生产力。第三,新质生产力是以新型生产关系和创新性制度为支撑的生产力。第四,发展新质生产力是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推动高质量发展、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
人类经济社会的重大进步都以生产力革命为推动力,生产力革命又是科技进步不断积累的结果。当前新一轮的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不断融合,形成一系列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新质生产力是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的新的生产力革命。
二、传统生产力支撑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
改革开放时期,我国以发展生产力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传统生产力是在现有的正常的生产技术条件下,生产力基本要素组合而形成的生产力。在传统生产力的作用下,我国形成了传统发展模式,即土地与土地制度的独特性使得土地成为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人口规模和结构变化表现出独特人口红利,后发优势下模仿性技术进步表现出低成本高绩效,以及资本投入带来的高回报等优势。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转换,以地谋发展模式衰竭、人口红利逐渐消失、模仿性技术创新遭遇瓶颈、资本扩张效率下降,导致以传统生产力支撑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在传统生产力效率衰减、全要素生产力大幅下降的背景下,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
三、新质生产力与新一轮产业革命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顺应时代发展、引领数字文明时代产业革命的必然选择,新质生产力在实践中展现出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引领新一轮产业革命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首先,自主创新能力正突破技术瓶颈。基础性创新突破为科技应用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创造前提条件;自主创新科技的应用催生新产业,成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突破性创新有利于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其次,数字经济新动能正在形成。数据不仅为新质生产力提供优质生产力要素,而且提升了传统要素的效率;算力算法的发展为新质生产力和新一轮产业革命提供动能;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推动新质生产力与传统生产力协同发展,促进整体产业体系的升级与变革。再次,绿色发展模式正推动产业变革。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正系统性地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绿色发展模式以动力变革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模式推动区域产业协调,有助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最后,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作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先导。一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正稳步发展,成为实践中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具体表现;另一方面,未来产业正积极谋划布局,为抓住时代机遇、实现赶超式发展做了充分准备。
四、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一,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遵循经济运行规律。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遵循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内在发展规律,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和产业升级与经济结构转变的规律。
第二,发展新质生产力不能忽视传统生产力转型升级。传统产业是基础,对整体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传统产业转型本身可以形成先进生产力。
第三,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从实际出发。一方面,要结合各地区资源禀赋、发展状况和历史文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另一方面,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也要做好全国宏观层面整体协调。
第四,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建立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机制。要尊重教育、科技和人才的发展规律,坚持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一体化部署,要协调政府、市场和企业在教育科技人才协同机制中的作用。
第五,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构建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全面深化教育体制、科技体制、人才体制改革,形成与技术—经济范式相适应的制度环境;协同推进新质生产力和传统生产力发展。
「刘守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
「黄 彪」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讲师
原文刊发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24年第4期“中国之理”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