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学玉:担负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使命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41 次 更新时间:2022-05-27 00:11

进入专题: 中华民族共同体  

孙学玉  


内容提要:长期以来,不少学者和实际工作者习惯于民族差异化研究,从族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到民族习俗、建筑、饮食、服装等,倾尽笔墨,“族”分缕析,较少从国家、法治、公民尤其是中华民族共同体角度研究民族问题、看待民族政策。本文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重要论断,总结了民族理论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体现了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强大思想基础的深刻考量,揭示了中华文化演进的历史逻辑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必然;主张加强民族理论和民族发展规律研究,科学回答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澄清人们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的一些模糊认识;建议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深度交往交流交融、汲取国外民族发展经验教训、赋能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重视防偏纠偏等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关键词:中华民族  共同体意识  时代使命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有坚实的思想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中华民族历史演进规律,确立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观的新定位,擘画了中华民族未来发展恢弘愿景,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对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的重大创新,也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民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刻领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战略考量、思想内涵,对于全党全社会正确认识我国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时代背景下的民族国情,不断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实现中华民族伟大超越、历史跃升,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深化民族理论和民族发展规律研究

作为国家政治建设的重要目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它涉及诸多因素,其中民族理论研究的解释力说服力最为关键。教科书对“民族”的解释多沿用1913年斯大林《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的阐述,即:“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人们习惯上称之为“民族四要素”。笔者认为,解读其内涵不应忽略“历史形成”这一关键词,而应完整地称为“民族五要素”。其一,历史形成。民族作为一个共同体是长期历史形成的,不是短期聚合的,更不是临时组建的。列宁指出:“‘没有历史的民族’的例子是任何地方都找不到的(除非在乌托邦),要找,只能到历史的民族之中去找。”每个民族都有悠久历史和发展历程。其二,共同语言。群体内具有能够有效沟通的共同的语言文字。有两种情况:一是有语言没有文字,只能口口相传;二是有语言也有文字。在一个多民族国家里不一定有共同语言,如加拿大魁北克省,官方语言是法语,不是其他省统一使用的英语;但同一个民族一般具有共同使用的语言,如藏族、维吾尔族等。其三,共同地域。似可解读为同一民族的生产、生活地域相对集中,换句话说,散居、杂居、流居于不同地域,与其他民族共居一地,即便具备民族特性也不能称其为一个民族。斯大林认为犹太人不是一个民族,理由就是没有共同生活的地域。其四,共同经济生活。即生产力水平、经济结构、劳动生产工具和技术等相近相同。其五,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即具有建立在共同文化基础之上,体现为思想、感情、性格、气质,以及物质文化、精神文化、风俗习惯、历史传统、文学艺术、宗教信仰等的共同性,并且相对稳定。这里使用的是“共同心理素质”,并没有使用“民族意识”概念,二者是有区别的,不宜混同。

20世纪50年代,我国开展大规模民族调查和民族识别,主要以斯大林“民族”理论为依据,但实际上并未简单套用。有些被识别的民族与“五要素”比较吻合,也有不少相去甚远。有的没有共同地域,如满族1000多万人口,散居于全国各地;有的没有所谓单独的共同语言,如回族统一使用汉语言文字。一些少数民族被“识别”为一个民族,很多方面都超出了定义的规定性。一直以来,人们心存疑惑:究竟是当初对民族识别标准把握不准,还是“经典”民族定义存在局限性?这一问题值得理论界深入研究。

斯大林还有一句话:有些民族是“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这也许是我们准确理解和运用民族理论的最好诠释。历史的迭代性、进阶性决定民族理论必须不断丰富发展,在定义“民族”时突破其理论限定自然在情理之中。目前,全球民族类别尚存3000多个,民族内涵外延一直变动不居。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哪一个民族都不可能固守一隅,使用永远不变的语言,维系同样的经济生活,保持相同的文化和心理素质。可以预料,随着时空变化、社会进步,其定义的解释力更难周延,赋予其新的内涵是历史的必然、现实的需要。

经过长期历史演进,我国民族的内涵和外延已经或正在发生新的变化。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民族关系、民族面貌等发生重大变化,单一民族成份的人口规模、结构必将会随之发生重大改变,包容融合的民族特征将会日益突出。如果从中华文化历史渊源着眼,把“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国族”整体上视为一个民族,那么斯大林关于民族的定义在理论与实践上是吻合的。具体来说,“中华民族”有悠久的历史,全体国民使用共同的语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共同生活工作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地域上,共处大致相同的经济发展阶段、达至相近的生产力水平,具有历史悠久、根深蒂固的中华文化认同。理论界普遍认为,对于斯大林民族定义的研究还需进一步深入。但不管对“民族”研究得出什么样的结论,“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概念是明确的,是得到广泛认同的。建议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高度加强立法,推进立改废释,及时将“中华民族共同体”等概念,纳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中,进一步明确其内涵,防止和纠正立法、执法、监督中的违法行为。同时,要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研究,形成完整的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防止和纠正民族理论研究中的错误倾向。

民族理论因民族存在而生,因民族问题而变化。坚持以发展观点看待民族和民族问题可得出以下几点结论:一是民族工作是国家行为,具有鲜明国别特点,不同国家和地区民族问题存在差异,解决民族问题的路径和方法也不应相同。世界上没有解决民族问题的灵丹妙药,机械照搬他国模式有百害而无一利。二是民族问题具有阶段性,不同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民族问题性质、特点和表现形式也不相同。近现代我国民族问题集中体现为反对剥削压迫,追求民族平等;新中国成立后突出表现为民族发展和团结进步;进入新时代则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前提,夯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思想基础。三是民族理论是动态发展的,应当随着民族问题的变化不断丰富发展。民族和民族问题有不同发展阶段,民族理论研究有不同使命任务。过去做过的事,现在不一定合乎时宜;过去的理论观点是否正确,需要实践来检验。

二、夯实中华民族大团结思想基础

当今世界,大国强国都有国民共同体的专有名称,指代享有国家主权的全体公民。如美国“美利坚民族”、英国“大不列颠民族”、法国“法兰西民族”、德国“德意志民族”、日本“大和民族”、韩国“大韩民族”等,都已约定俗成,并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并使用。我国各民族也应当有自己共同的“姓氏”、共同的身份。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近代以来,外国侵略势力带来的亡国灭种危机将我国各民族命运空前凝聚在一起,血与火的斗争让各族人民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命运共同体。中华民族是各族人民的共同身份。中华民族是大家庭,各民族是家庭成员,由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构成,是14亿多全体中国人的共同体。从情理上说,近7000万海外华人华侨也应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要成员,其中国内各民族命运共同体是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核心组成部分。中华民族大家庭各成员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是各民族必须共同坚持的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这一点,中国历史从实践上作出了生动诠释,民族研究从理论上作出了严密逻辑论证,契合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轨迹,体现了对不同历史发展阶段民族特点的强力回应,解答了长期以来人们在民族工作上的思想困惑,凸显了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整体走向强盛的重大意义。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当牢固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正确认识其理论渊源。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基于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个认同”的共同体,是基于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疆域、共同书写了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民族精神“四个共同”的共同体,是基于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的“三个意识”的共同体,是各民族“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四个与共”的共同体,也是基于“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三个离不开”的共同体。这是基于立足统一多民族国情而得出的重要历史结论,我们必须以此为立论基础,澄清“内亚史观”“新清史观”“征服王朝论”等错误观点,纠正“崖山之后无华夏,明亡之后无中华”的荒谬言论,回击“你讲你的中华文明,我讲我的象雄文明”的离心论调,让中华民族发展史呈现厚重的历史积聚,反映生动实践,体现未来期许。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当注意处理好中华民族与各民族之间各方面的关系。统一与多样始终是多民族国家必须面对的重大挑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立中华民族共同体不能否定差异,必须注意处理好共同性与差异性的关系,把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作为重要原则,保护和传承民族饮食服饰、风俗习俗、文化艺术、建筑风格等,以体现共同体的包容性,增强共同体的生命力。应把共同性作为主导、方向、前提和根本,确保差异性不削弱和危害共同性,实现共同性与差异性的辩证统一。需要申明,尊重差异不能固化、强化其中落后的、影响民族进步的因素,保护少数民族权益必须是“合法权益”。民族工作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时代民族观上来,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新坐标,夯实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思想基础,最大限度地汇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共同建设伟大祖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三、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历史表明,文化是一个国家的灵魂,是一个民族生存、发展、凝聚的因子。不同的文化内核和价值追求产生不同的国家观念和社会形态。西方家庭沿袭“多世多堂”传统,对“一族一国”政治文化习以为常;中国家庭崇尚“四世同堂”,对“和合”政治文化情有独钟,善于把不同民族融入国家统一框架体系中。罗马帝国叱咤风云,雄跨欧亚非,但多是军事力量的逞炫,无法完成以统一文化为因子的共融。与西方诸国不同,中国从春秋诸侯纷争到战国七雄、秦始皇统一、汉代西统北突、魏晋南北朝五代十国融入、隋唐鼎盛发展、元明清各路民族集团融合,无论哪个民族建鼎称尊,都把统一天下作为最高政治追求,统一时间之久,融聚民族之多,世界上绝无仅有。这是由中华文化的独特内核决定的。

从地理环境看,中华文化“和合”理念有其生态必然性。北部荒漠无垠,冬季天寒地冻,人迹罕至,形成陆地天然屏障;西部是高山大川,交通闭塞,“难于上青天”;东部和南部是汪洋大海,横无际涯,成为与外部世界隔绝的水上天堑。独特地理条件使各民族生产生活范围受限,潜移默化地形成了向内地流动发展比向外更经济、更便捷的共识,客观上消解了各民族向外扩张的动力,造就了中华文化独有的精神特质,描绘出中华民族亘古不变的内向性文化和聚拢式发展轨迹。

先秦时期,华夏、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各族产生于中国本土,被称为“五大民族”集团,构成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基础。以后历代,各民族不断迁徙、杂居、通婚,加速了血缘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使每个民族都或多或少地融合了其他民族成份。陈寅恪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写道:“凡汉化之人,即目为汉人;胡化之人,即目之为胡人,其血统如何,在所不论。”有学者说,采用现代生物基因技术进行筛查可以发现,任何一个民族的基因组成都不会是单一的。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汉族人口多,也是长时期内许多民族混血形成的。”这是符合历史事实的重要结论。

马克思指出:“野蛮的征服者,按照一条永恒的历史规律,本身被他们所征服的臣民的较高文明所征服”,这是一条历史规律。中国历史上一次又一次民族大融合极大地改变了民族结构,激活了中华民族求同融异的文化因子。陈寅恪认为:“李唐一族之所以崛兴,盖取塞外野蛮精悍之血,注入中原文化颓废之躯,旧染既除,新机重启,扩大恢张,遂能别创空前之世局。”中原地区就像大海纳川,势逾虹吸,将一个个游牧民族及其他少数民族融入其中,不断丰富中华文化内涵,完善中华文化结构,改变“贵中华,贱夷狄”的民族观念,形成了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的民族发展格局,与有些国家将非主体民族视为“蛮族”“异类”完全不同,这是中华文化绵延五千年亘古不变的根本原因所在,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宝贵的文化资源。

深厚的文化因子和坚定的文化认同是中华民族团结凝聚的根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坚定不移地抓住这个根本。应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伟大精神,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发扬各族人民在历史长河中共同培育形成的革故鼎新、勇于发明的伟大创造精神,勤劳坚韧、自强不息的伟大奋斗精神,齐心协力、同舟共济的伟大团结精神,向往美好、不懈追求的伟大梦想精神。进一步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正确处理中华文化和本民族文化的关系,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体现在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城乡标志性建筑建设、旅游景观陈列等各个方面,推动各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各民族对中华文化认同融入血脉、牢不可摧,持之以恒建设好、丰富好、守护好共有精神家园。应防止把中华文化与汉族文化划等号,以汉族文化代替中华文化;也应防止少数民族文化自异于中华文化之外,割裂与中华文化的关系。同时,应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将其作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途径,作为各民族参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共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就的重要保障,及时调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规划,加强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激励保障政策,为进一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

四、促进各民族深度交往交流交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形态发生深刻变化,从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从封闭半封闭走向全方位开放、从单位所有转向社会分享,为各族人民生产、生活、学习打开了广阔天地,提供了制度保障,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四十多年来,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一直处于活跃期。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两亿多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约占十分之一,他们大部分进入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还有一部分流入中西部地区城镇。同时,大量内地汉族群众流向边疆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各族群众走进内地各个角落,经济发达地区的汉族群众大量进入边疆民族地区。城市化率急速提升,人口流动规模逐步扩大,生产生活学习领域逐步拓宽,有人做出形象描述:四川麻辣烫“烫”到边疆,兰州拉面馆“开”进城乡,新疆羊肉串“串”遍全国。

全国各族群众的大流动、大交往、大融合,推动了经济发展,繁荣了城市文化,增进了民族感情,使千百年来自给自足的农村生活方式日渐具有现代性。各族群众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交往交流日益频繁,交融步伐不断加快,独居一隅、对外封闭的生产生活格局被逐步打破。嵌入式居住冲破了以民族身份划界的社会格局,混合编班让各族青少年实现共学,劳动力双向选择机制为各族群众提供了更多共事机会,市场化法治化为各类市场主体共商提供了保障,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文化包容拓宽了各族人民共乐空间,共居、共学、共事、共商、共乐成为常态,社会结构、文化形态发生重大变化,民族分布格局和交往交流范围出现不可逆转的变化。无论是原居民还是流动人群,他们心理上接受、感情上亲近、工作上合作,从开始不适应到今天逐步习惯,呈现出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政通人和、近悦远来的生动局面。实践表明,我国民族关系已经发展成为更大范围的社会关系,不再是民族地区独有的、单一的民族关系。

促进各民族大范围深度交往交流交融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全社会只有不断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顺势而为,主动作为,才是正确选择。有段时间,有的少数民族到内地生活居住、工作学习、交通出行等遇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其对民族感情的伤害不可小觑。应针对新形势新特点调整民族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纠正一些地方存在的“来的越少走的越早越好”的错误观念,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促进各族群众沟通了解,为其交往交流交融提供良好条件。不断深化的交往、交流、交融让各族群众的民族身份意识逐步淡化,在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应尽量避免以“工作需要”或更好提供服务为名,刻意区分民族身份,贴少数民族标签的做法。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这既是民族团结进步的要求,也是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客观现实。当前,影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错误思想认识不同程度存在,主要表现是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两种倾向,这两者都是危害民族团结的大敌。一方面,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反对大汉族主义,防止将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片面理解为少数民族群众抱紧汉族,把少数民族当成“包袱”“负担”“外人”,偏离“三个离不开”的关系定位;另一方面,要旗帜鲜明地反对狭隘民族主义,防止只讲民族特殊性不讲民族共同性,只讲民族差异不讲中华民族一体,等等。更要特别防止滋生离心倾向,引发民族隔阂和对立,被敌对势力利用。

五、汲取国外民族发展经验教训

在影响国家安全稳定诸因素中,民族问题一直居重要位置,被列为影响和巩固执政地位的核心要素。二战以来,全世界发生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340多起,因民族问题引发的高达290多起,占80%以上。有研究者认为,苏联解体原因很复杂,但处理民族问题盲目轻率是其重要方面。目前俄罗斯面临诸多问题,但最急需解决而又最难解决的仍然是民族问题。民族差异短期内不可能消弭融合,各种碰撞甚至冲突将以各种形式长期存在。

把握世界民族发展变化及民族工作走向。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加剧分化重组,民粹主义、民族主义、排外主义、单边主义、霸权主义滋长,逆全球化思潮开始集聚,国际矛盾叠加、风险增强、压力增大,世界进入急剧变革动荡期。以高度自治或建立独立主权国家为目的的民族分离主义有土壤也有一定市场。苏联一分十五、南斯拉夫一分为六、捷克斯洛伐克一分为二后,民族分离主义思潮从未停息。当下,俄乌冲突前景难卜,进一步激活了苏联解体后遗留下来的跨境民族分离主义思想。英国北爱尔兰独立公投虽未过半,但分离主张没有消失,隐患依然存在。西班牙巴斯克、法国科西嘉、加拿大魁北克等民族分离主义蠢蠢欲动,一旦有适宜气候就会卷土重来,哪一个政党和政府都不敢掉以轻心。我国民族分裂势力的威胁始终存在,“疆独”“藏独”“台独”“港独”等分裂势力甚嚣尘上,各种敌对势力大打“民族牌”,极力破坏我民族关系,制造民族矛盾。我们应吸取国外经验教训,始终保持政治警觉性,坚持把自己的事情办好,把民族关系维系好。

补齐国际组织维护民族权益能力短板。美国实用主义作祟,使许多国际组织出现“僵尸化”趋势,早些年宣布退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后又扬言解散世界贸易组织,甚至放言取消联合国,二战以来建立起来的国家和民族事务多边协商机制面临严重危机。新冠肺炎疫情改变了国际关系和世界格局,激活了国家民族主义。各国交通阻断、人员隔离,民族间的交往交流受限,国际组织作用骤然下降,促使“流动公民”不断强化“民族认同感”,对国家能力和责任提出新的诉求。一些国家加速排外,利比亚、叙利亚以及东欧国家通向欧盟国家的移民之路逐步收窄,开放大门正在关闭。美国联邦政府扬言驱赶1100多万非法移民,限制挤压中国技术移民、留学生、访问学者、研究人员发展空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更加积极维护好全体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起维护国民权益的义务,增强他们的向心力、归属感、自豪感。

关注全球身份政治逐步强化趋势。“全球化带来了经济和社会的急速变化,社会更加多元化,此前被主流社会所忽略的群体有了身份认可的要求。而这些要求引起了其他群体的强烈抵制,让其产生了地位丧失、被取代的感觉。”早些年的法国骚乱,当下的中东地区争斗,等等,皆使这一趋势暴露无遗。被主流社会边缘化的少数民族、种族、移民等群体,自我意识增强,渴望摆脱偏见、更受尊重。民族工作需要重视调整因身份被忽视、地位被边缘化而产生的群体情绪。民族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工作重点必须随之调整。

重视防范和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近年来,世界经济萎靡不振,世界进入大动荡、大变革、大调整期,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愈益复杂多变,美西方国家利用民族问题对我进行的遏制打压空前激烈,境外民族分裂势力成为美西方国家对我进行渗透颠覆的重要棋子,伺机进行渗透颠覆、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活动。美从阿富汗撤军后,“东伊运”等恐怖组织试图东移。“三股势力”境外有种子、境内有土壤、网上有市场问题依然存在,民族领域发生“黑天鹅”“灰犀牛”事件的概率增大。挑战从来都是与机遇相伴相生,民族工作应积极应对复杂局势、深刻变局,做好政治和社会基础性工作,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及时化解各种问题隐患,严密防范和有效应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极端宗教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应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时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心通意坚。

六、赋能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既是我国各民族共享国家发展光荣与梦想的期盼,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题中应有之义,具有示范意义和世界价值。

世界是相互联系的,每个国家、每个民族的前途命运不是孤立的、彼此分割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好,中国才能好;中国好,世界才更好”。中国是个大国,又是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中少数民族55个,14亿多人口中少数民族约1.2亿。中国民族理论内涵丰富,民族工作理念先进,民族政策深得民心,民族关系总体和谐,跳出了西方国家民族理论的窠臼,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经验、中国智慧、中国模式内涵。可以自豪地说,中国的民族工作做得是最成功的,没有哪个国家有资格在这方面对中国指手画脚、说三道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实践,至少有两个方面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启示意义。

其一,夯实共同体物质基础。贫困与人类社会相伴而生,消除贫困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是各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基本权利,也是影响和制约各民族团结凝聚的不利因素。《联合国千年宣言》郑重承诺,将不遗余力地帮助全球十多亿人口摆脱凄苦和缺乏尊严的极端贫穷状况,使每个人实现发展权并使全人类免于物质匮乏。我国在过去很长历史时期里,由于历史、地理、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差异,各民族发展极不平衡。有的生产力落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有的交通闭塞,成为社会文明“孤岛”;有的资源贫乏,发展机会和发展要素稀缺;有的教育水平落后,群众受教育程度不高;等等。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抓住民族团结的关键点,强调“全面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全面推进反贫困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的大规模减贫实践、对减贫规律的理论探索和体现出的脱贫攻坚精神,为世界各民族反贫困事业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作出了巨大贡献。整体脱贫、实现小康只是万里长征迈出的第一步,民族地区走向共同富裕、同步实现现代化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仍需全社会共同努力。应坚定不移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要务,通过确立国家区域发展布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共同体发展的意义等措施,进一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

其二,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国历史渊源、法律制度、文化传统不同,民族工作理念方法也不同,正可谓“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但是,反对民族歧视和偏见、巩固民心相通的社会根基、提高各族人民福祉、尊重各族文化差异、建立命运共同体等,则是人类社会共同价值追求。“协和万邦”、“亲仁善邻”、“亲望亲好,邻望邻好”、“国虽大,好战必亡”等和平思想,深深嵌入中华民族精神世界,成为中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理念。应进一步明确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的法律地位,即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水平高低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要坚持把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作为应对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的强大社会基础。中国民族工作理念和实践难以复制,但其能够为世界各国处理民族问题提供有益启示,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七、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推进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项战略工程,事关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应紧紧围绕战略目标,突出工作重点,讲求工作策略,注意防偏,及时纠偏,持之以恒,有力有序推进。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基本国策,在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应坚持好、维护好、完善好。当前应注意防止四种倾向:一是无视自治制度属性,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缺乏深刻领悟,不能从政治高度自觉认知和自觉维护。有人将民族地区发生的社会问题归咎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出取消这一制度。这是极其有害的,很容易犯颠覆性错误。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取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种说法可以休矣!”表明党中央对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鲜明态度。我们应通过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让各民族对统一的多民族国情有更深刻领悟,为各族人民群众平等交往交流交融提供制度平台和良好稳定预期。二是放大单一民族自治。把区域与自治割裂开来,只强调自治性,不考虑区域性,错误地把自治区解释为单一民族自治。应让各民族明白,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与区域自治的统一,是区域内各民族共同自治的制度,是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的正确结合,这样才能更有利于促进各民族团结融合。三是泛化民族问题。把民族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所有问题都看作是民族问题,并冠之“民族政治”“民族经济”“民族文化”,等等。这些都是典型的“伪民族问题”。随着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程度的不断深化,区域自治的内涵更加丰富,民族特征逐步淡化,这是必然趋势。究竟是民族问题还是其他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要防止把自治区内所有问题都当作民族问题,或者把民族问题不当作民族问题。必须明确,不是发生在少数民族地区的问题都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出现在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身上的问题都是民族问题。四是过分强调差异性。表现为只讲民族,不讲国家;只讲民族身份,不讲公民身份;只讲差异,不讲共同;只讲民族自治,不讲国家管理;等等。有人形象地说,这是“只讲石榴籽,不讲石榴”。有些地方甚至一味地追求民族特殊政策,一味地以特殊性包装形象,一味地与其他地区民族政策攀比。这些都会不断放大民族差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背道而驰。这些都需要深入研究,科学回答,及时纠偏,确保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健康有序推进。

立足共同性不断完善民族政策。长期以来,为了弥补地区间、民族间差距,中央和地方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差别化政策,民族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但是由于一些政策没有与时俱进,有的政策偏离了初衷,固化了民族差异,滋长了一些人的狭隘民族意识,也在一些人当中形成了“少数民族特殊论”的错误认知。这不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必须按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政策。由于民族之间自然环境和资源存在差异,民族禀赋不同,其把握市场、参与竞争的能力和机会不同,政策不能“左右”一个样,搞“一刀切”。必须加强战略设计,找出解决问题的“高杠杆解”,增强政策的针对性。一是严格落实功能区政策,实行更有针对性的差异化支持政策,由依赖输血转向造血、输血,破除“补偿性回馈”弊端,激发内生动力,让各族群众认识到致富不能仅靠“福气”、运气,更重要的是要靠自己。二是深入分析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特点,致力于缩小地区差别,解决相对贫困,走出一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三是加强民族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对自治州区划体制深入研究,理顺州与市的关系。四是更加重视改善民生,大幅度提高社保、就业、教育、医疗水平,尤其要办好民族地区教育,扩大优质办学资源,增强青少年培养针对性,提升人口、人力和人才素质。

清醒认识民族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人类社会是按照阶级、国家、民族逻辑运行的,只要存在阶级,国家就不会消失。只有国家消亡,民族问题才可能不复存在。这是我们认识民族问题复杂性的重要理论依据。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很多。20世纪50年代,在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鼓噪下,高喊快速促进“民族大融合”口号成为当时的一场闹剧。“文革”前后,“极左”思潮卷土重来,人为地消除民族差异,把民族风俗习惯作为“四旧”,强行消除与汉族之间的差异,给少数民族群众造成极大伤害,严重破坏了民族感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是慢活、细活、感情活,有形有感才能更有效。对之,既不能持消极论、无所作为,也不能犯急躁病、胡乱作为,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尊重客观规律,慎重稳进,把握好政策界限,处理好“等不得”和“急不得”的关系,实事求是、守正创新,绵绵用力、久久为功。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许多理论上的模糊认识、实践上的不当做法,根子都在于没有拿捏好分寸。笔者理解,这个“分寸”就是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内涵的完整准确理解,就是对民族工作顺应民心、争取人心规律的深刻领悟,就是对民族工作经验的积累、总结、提升。


(注释略)


孙学玉,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市,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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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政治学研究》2022年第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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