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纪宏:体系的理论力量来自服务于体系建设的实践要求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98 次 更新时间:2022-05-19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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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 (进入专栏)  


编者按:法学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精神,完成好建设“三大体系”的理论任务,关键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为依托,建立系统、完整和科学的法学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和教学体系;法学“三大体系”的建设必须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实践要求紧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具有久久为功的学术生命力。


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这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界明确提出了“三大体系”建设的重要使命。在认真学习和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法学理论研究体系时,要从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三者有机统一的角度,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理论体系。当下法学界要完成好建设“三大体系”的理论任务,关键要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为依托,建立系统、完整和科学的法学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和教学体系。

在新修订的《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中,“10+X”课程体系变成了“1+10+X”。《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成为法学教育核心课程体系中的“核心”,即成为法学课程体系中的首要基础课。作为“1+10+X”中的“1”,《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理论内涵和核心要义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阐述,形成了以“十一个坚持”为基础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当前,在法学教学中,最紧迫的任务就是如何把“1”与“10+X”有机地结合起来。要避免把“1”的课程内容与“10+X”割裂开来,就需要从法学理论的学科体系上下功夫。也就是说,仅通过《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在理论上还不足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融汇到法学的不同学科体系中。要从整体上来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与法学学科体系及法学教学的课程体系有机统一起来,才能防止因现有法学课程体系的相对闭环性影响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学理论和法学教学所具有的理论指导意义。为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在全国法学界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知名专家多、研究力量强的优势,组织了阵容强大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教研组。李林学部委员、柳华文研究员、李洪雷研究员、翟国强研究员等专家都参与其中,集体备课,分工负责,亲自授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的教学要求与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结合起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及法学院领导的支持和全院教职工、学生的配合下,努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打造成精品课程,充分彰显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在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方面巨大的理论研究能力和教学指导潜力。

二、法学“三大体系”的建设必须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实践要求紧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具有久久为功的学术生命力。

党的十五大报告在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同时,又提出到2010年底基本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11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正式宣布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明确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抓住法治体系建设这个总抓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4月25日考察中国人民大学时指出,“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融通中外文化、增进文明交流中的独特作用,传播中国声音、中国理论、中国思想,让世界更好读懂中国,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当前构建法学“三大体系”,必须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各项制度要求和实践需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问题为导向,以有效应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为尺度,重点围绕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七个法律部门,即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强化法学的学科体系建设。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所必须要回答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深入和系统的理论研究。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抵制盲目崇拜西方宪政和法治理论的各种学术投机。用全世界人民都能听得懂的法言法语向世界讲好中国的法治故事,牢牢掌握法治话语权,为人类法治文明的健康和有序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莫纪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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