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春:朱熹的《周易》观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44 次 更新时间:2022-03-21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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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春  


《周易》是中国传统文化发展史上的一部重要原典,备受历代人士尊崇,涌现了不同理解视域下的《周易》观,引发了日新不已的易学延展长河,以此而对传统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发挥了其他典籍所罕能与匹的作用,赢得了“六经之首”、“大道之源”、“三玄之一”等美誉。生当南宋时期的一代理学宗师朱熹(1130年-1200年),基于以往的易学延展,以其高度的学术问题意识之自觉和鲜明的学术主见,本着尊重历史本真之所是的基本精神与为学态度,不盲从权威,不迷信成说,拨开以往理解、诠释繁纭复杂的重重迷雾,溯源析流,从探究“本义”的角度切入,正视、推重《易》的“本义”,并进而据以衡判各种对于《易》的理解、诠释,从而推出了他独具特色且深具影响力的《周易》观。这一诠释视域及《周易》观,自其面世之日起,即因朱子学术地位之显赫,而触发了来自正反两个方面的不同回响,称其激起了易学界的巨大震荡乃至带来了对理学后续发展的不小冲击,一点也不为过。因之,其对于易学与易学史的研究,对于宋明理学的研究,都属一个不可轻易越过、值得深入探讨的重要问题。有鉴乎此,本文谨据朱子的易学著作《周易本义》和《易学启蒙》,以及讲学记录《朱子语类》和书信的相关内容,尝试对此问题作一番粗浅的探讨。

朱子将他系统诠释《周易》的著作命名为《周易本义》,突显了《易》的“本义”,反显了易学发展演变过程中对于此一“本义”的偏离,昭示了他《周易》研究的“本义”切入点和究明“本义”的基本诉求,以此而确立起他的独特《周易》观。而对“本义”的探究,首先具体落实为对于《周易》成书、作者及其基本性质的分析。

众所周知,传世的《周易》通行本,包括经与传两个组成部分。经即六十四卦的卦画与卦爻辞系列,分为三十卦的上经与三十四卦的下经两篇。传则有《彖传》上下、《象传》上下、《系辞传》上下、《文言传》、《说卦传》、《序卦传》以及《杂卦传》七种十篇,汉代之后称“十翼”。由《晋书·束皙传》所载西晋战国魏王墓《易》书之发现到近年来马王堆帛书《周易》、阜阳竹简《周易》、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周易》等简帛佚籍之面世以及一些可能与筮占相关的所谓筮数或数字卦的出土可知,经传十二篇的这个面目的形成,经历了一段相当长的过程。大致而言,在汉代儒者的最后整理编纂下,于宣帝年间基本确立。《汉书·艺文志》所谓:“《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就此十二篇的成书与作者,在《系辞下传》“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云云与“《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以及“《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云云的基础上,该《艺文志》曾有过成为传统主流共识的经典性表述:“《易》曰:‘宓戏氏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至于殷、周之际,纣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此一见解认为,《周易》经传先后由宓戏(伏羲)、文王、孔子三位距离汉代可谓上古、中古与下古的圣人作成。其中,伏羲首画八卦,文王重叠八卦为六十四卦,并作卦爻之辞,析六十四卦的卦爻画与卦爻辞系列为上下两篇,孔子则作《彖传》等七种十篇。

就重卦之人与卦爻辞作者,后世微有歧见。就此,唐孔颖达在《周易注疏》卷首八论中作了初步总结。他说:“重卦之人,诸儒不同,凡有四说:王辅嗣等以为伏牺画卦,郑玄之徒以为神农重卦,孙盛以为夏禹重卦,史迁等以为文王重卦。”又说:“其《周易》系辞凡有二说:一说所以卦辞、爻辞并是文王所作。……郑学之徒并依此说也。二以为验爻辞多是文王后事,……验此诸说,以为卦辞文王,爻辞周公。马融、陆绩等并同此说,今依而用之。所以只言三圣,不数周公者,以父统子业故也。”

朱子赞同四圣作《易》之说,称:“周,代名也。《易》,书名也。其卦本伏羲所画,……其辞则文王、周公所系,故系之周。以其简袠重大,故分为上、下两篇。《经》则伏羲之画,文王、周公之辞也。并孔子所作之《传》十篇,凡十二篇。”可见,他认为六十四卦为伏羲所画,卦辞作于文王,爻辞作于周公,传文作于孔子。只是其对于四圣之《易》相互关系及内涵的理解,后文将及,迥异乎学界的一般观点。

就《周易》一书的性质,《汉书》的《艺文志》与《儒林传》尝言:“及秦燔书,而《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及秦禁学,《易》为筮卜之书,独不禁,故传受者不绝也”。同时,《艺文志》又称:“六艺之文:《乐》以和神,仁之表也;《诗》以正言,义之用也;《礼》以明体,明者著见,故无训也;《书》以广听,知之术也;《春秋》以断事,信之符也。五者,盖五常之道,相须而备,而《易》为之原。”于是,在卜筮之书的外壳下,《易》即此被汉代经学推尊为经中之经,奉为法天地以设政教的最高王者之书。礼乐刑政之王道义理,遂成为其核心内涵。魏晋玄学兴起,《周易》又被玄学化的义理易学,视为玄学义理的载体。而自从理学开山周敦颐《通书·诚上第一》断言“大哉《易》也,性命之源乎”之后,《周易》又成为以心性论为根基的贯通天人的理学思想的深层理论根柢,着眼心性义理以说《易》,又成为理学家解读、阐发《周易》之强势主流。

朱子认同《易》为卜筮之书的观点,但对以礼乐刑政的王道之义理解读之的做法并不赞同,也不接受玄学义理、理学心性义理的解读。他受北宋欧阳修对于《乾》、《坤》两卦“用九”、“用六”之辞所作诠释的启发,证立了这一观点。欧阳修称:“乾、坤之用九、用六,何谓也?曰:乾爻七、九,坤爻八、六,九、六变而七、八无为。《易》道占其变,故以其所占者名爻。”这就揭示了,《易》中爻题的“九”、“六”字眼,透露出的就是筮占的意涵。借助筮占操作,可得九、八、七、六四个数,九、六为阴阳之变爻,七、八为阴阳之不变爻。爻辞对应九、六之变爻,故爻题称九、称六而不称七、八。朱子由衷感佩欧阳修之见:“此说发明先儒所未到,最为有功。”在他看来,《易》并不玄虚,本来平实简易,就是一种开示借助筮占操作预决吉凶的卜筮之书。此书创始于伏羲,因文王、周公之努力,令伏羲的六十四卦符号系列增添了卦爻辞的文字系列,而使《易》之为书深深烙上了周代的印记,有了《周易》之称。伏羲之《易》有符号而无文字,文王、周公之《易》符号文字互诠互显,二而归一。但是有一条是共同的,即伏羲之《易》与文王、周公之《易》皆为卜筮之书。不但如此,及至孔子作《十翼》,《易》仍然保持着卜筮之书的基本品格。他认为,四位《周易》经传的作者,皆是围绕卜筮这一中心从事其画卦、系辞、释义的:“《易》本卜筮之书。……想当初伏羲画卦之时,只是阳为吉,阴为凶,无文字。某不敢说,窃意如此。后文王见其不可晓,故为之作彖辞。或占得爻处不可晓,故周公为之作爻辞。又不可晓,故孔子为之作《十翼》。皆解当初之意。”伏羲画卦为了卜筮,文王作卦辞也是为了诠显六十四卦所涵蕴的吉凶祸福之意,周公作爻辞则是为了进一步揭示六十四卦下的三百八十四爻动变所符示的吉凶祸福之意,孔子作《十翼》的核心目标亦是为了开显各卦各爻所符示、卦辞爻辞所诠释的吉凶祸福意涵及其所以然。

就历史发展的实际而言,《周易》古经本系卜筮之书,《易传》各篇的先后问世,则将其提升为一部具有高度哲学性天人之学蕴涵的经典。从此,以此天人之学为其基本学术品格的易学成熟起来,并且有了学与术的划分。着眼于上述高度哲学性的天人之学解读、运用《易》的,归于学之列;仅仅从卜筮的角度解读、运用《易》的,则归于术之列。后者渐渐为主流士人所鄙薄,乃至人们逐步形成了这样一种识见,即将《易》视为卜筮之书,乃是对这部经典的亵渎,是对创作这部经典的圣人的不敬。朱子深有见于这一点,他说:“《易》只是为卜筮而作,……古人于卜筮之官立之,凡数人。秦去古未远,故《周易》亦以卜筮得不焚。今人才说《易》是卜筮之书,便以为辱累了《易》;见夫子说许多道理,便以为《易》只是说道理。殊不知其言‘吉凶悔吝’皆有理,而其教人之意无不在也。”又说:“《易》本为卜筮设。如曰‘利涉大川’,是利于行舟也;‘利有攸往’,是利于启行也。《易》之书大率如此。后世儒者鄙卜筮之说以为不足言,而所见太卑者,又泥于此而不通。故曰:《易》者,难读之书也。”《易》为卜筮之书,这才是历史的真实。而从汉代起,诠《易》过程中所揭示的无论是汉唐经学礼乐刑政的王道之义理,魏晋的玄学义理,还是理学的心性义理,皆非《易》之“本义”。上述义理,其谬误者自不待言,其正确者也仅有其自身的价值,而与《易》本身基本可谓了不相涉。此等义理阐发,本可独立进行,不必用以牵合傅会《易》。正因此等牵合傅会,《易》越说越玄,其本真之所是则被遮蔽。即此而言,唐代孔颖达的经学扛鼎之作《周易注疏》虽又名“正义”而非正;而即使先儒程子伊川,其《程氏易传》对《易》的诠释,所言义理甚为精当,但却并非《易》之“本义”,虽有独立价值,亦不可混同于《易》:“《易传》明白无难看,但伊川以天下许多道理散入六十四卦中,若作《易》看,即无意味。唯将来作事看,即句句字字有用处。”

《易》既然属于卜筮之书,那么从卜筮的角度审视之,即可进一步理解其“本义”,确立正确的《周易》观。于是就有了朱子卜筮视域下的《易》。

即卜筮而言,《系辞上传》曾叙述过一种运用蓍草筮占的“大衍筮法”:“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这一筮法成为传世的《周易》经典权威筮法。该筮法基于《易传》的如下天人关系理念:作为阴阳二气尚未分化的宇宙本始之太极,分化衍生出天地人物,而天地人物息息相通,相连一体,构成一生化日新的有机世界,天地人三才为此世界的核心,人则与此世界的一切可以感通为一体。借助筮占操作,即是一实现感通的有效途径。透过此一途径,人直下即可接通天地,感通天地人物,明了此一世界的当下情状、格局、态势与未来走向,从而预决吉凶。在此基础上,朱子赋予该筮法理学语境下以往所不曾有过的借助筮占接通太极之天理的新内涵:以往筮占首先接通的是宇宙本始状态的太极,朱子则将太极理解为最高终极之理,因而有了筮占接通之的新理解与新期许。

他认为,筮占中,取五十策蓍草,“置其一不用以象太极,而其当用之策凡四十有九。盖两仪体具而未分之象也”。将五十策蓍草取来,置其一策不用,意味着筮占过程开始之初,接通了天地万物、整体大宇宙背后终极所以然根基根据与理则的太极之理。太极之理与气相即不离,其始也气浑然为一,太极之理在其中。五十去一之后的四十九策蓍草浑而未分,即意味着筮占接通了天地尚未分化的宇宙本始的浑然一气。而将四十九策蓍草信手分为两份,分置左右,左天右地,则意味着筮占接通了天地。所谓“分而为二以象两”。而“两谓天地也”。继之自两份中右边象征地的蓍草内取出一策,放到左手小指与无名指之间,以之象征人,意味着接通了人,从而天地人三才皆进入了感通过程。所谓“挂一以象三”。《易》的核心,是天地人三才之道,于是三才之道得以接通彰显。接下来先后四策四策地分数左边、右边分别表征天与地的蓍草,而将余策或一或二或三或四,分别夹于左手的第四指、第三指间,亦即无名指与中指之间、中指与食指之间。四四分数,意味着接通了四时。所谓“揲之以四以象四时”。余策置于手指之间,意味着接通了闰月。所谓“归奇于扐以象闰”。奇,奇零,谓余策。中国传统历法,实为一阴阳合历。二十四节气属于阳历,共有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月建属于阴历,一个平年三百五十四日。一岁之间二者即相差十一又四分之一日。故而三年置闰一次,五年则再度置闰一次(十九年而七闰)。筮占要接通之,故需继续操作。所谓“四营而成易”,即四度经营操作完成一变:“四营者,四次经营也。分二者,第一营也。挂一者,第二营也。揲四者,第三营也。归奇者,第四营也。易,变易也,谓揲之一变也。四营成变,三变成爻。”此同于三国吴陆绩的理解。自将四十九策蓍草信手分为两份,至将左右蓍草四四分数后的余策夹于左手相应指间,完成了筮占操作的一变。四营之前的操作,接通的是太极之理与天地尚未分化的浑然一气;四营所接通的,则是人直下置身于其中的以天地为造化之本的处于往复循环的春生夏长秋收冬藏过程之中的大千世界。这一世界,一次的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构成一岁,岁岁交替之间又有闰月的出现,筮占皆接通之。第一变结束之后,进入第二变。乃将第一变终了以四十九策除去挂一之策与左右四四分数一过的余策(所谓挂扐之策)之后之策,所谓过揲之策,再来一次四营。四营结束,随之进入第三变。乃将第二变终了后的过揲之策,再来一次四营。四营结束,即产生出第三变的挂扐之策与过揲之策。第二变是第一变的接续,从这一变开始,到第三变,无须再与太极之理和天地未分的浑然一气接通,而已然与之接通,直接进行四营,直接从接通天地出发,接续以往的变而继续与人置身于其中的永恒流转的大千世界进行感通。三变完成,呈现每一变的挂扐之策与过揲之策,依据三变的三种挂扐之策数九或五、八或四、八或四,抑或第三变的过揲之策数三十六或三十二或二十八或二十四,即可确定一爻。依据后者,皆除之以四,即有九、八、七、六的阴阳老少之数;依据前者,九、八为偶而五、四为奇,即有三偶的老阴或三奇的老阳或两奇一偶的少阴或两偶一奇的少阳。一爻确定,再重新合拢五十策蓍草,一如上述,再来一同样的三变,又可确定一爻。如此接续进行六度这样的三变操作,十八变下来,即可确定一个六爻之卦,并据之论断占问事项的吉凶祸福了。

这里,朱子指出,运用大衍筮法进行筮占操作的过程,就是人借助蓍草实现与太极之理、浑然一气以及天地分化后以天地为造化之本的永恒流转的大千世界感通的过程,就是接通之而最终与之感通为一的过程。接通进而感通为一,其具体格局与情势即呈现于所得的卦中。卦中爻的变与不变、爻性的阴与阳、爻与爻间的关系格局,即符示着占问事项的吉凶祸福情势,据之即可断占了。上述识见,基于他视域下的总体天人宇宙图景,后文将及之。南宋宁宗庆元元年(1195年),韩侂胄擅权,朱子草成数万言的密封奏章,极陈奸邪蔽主之祸,诸弟子劝谏勿上奏,以防不测,朱子不听。蔡元定请以蓍决,筮遇遯卦()变家人卦(),变爻为初、四两爻。遯卦初、四两爻之辞分别是“遯尾,厉”,“好遯,君子吉,小人否”。于是朱子“默然,退,取奏稿焚之,更号遯翁”。显示他对蓍筮的敬畏与信从。此所反映的,是他的卜筮信念与信仰。而这一信念与信仰背后作为其支撑的,则是其理性视域下的由《易》之符号系列所符示的一切。

通行本《周易》由八卦、六十四卦的符号系统与卦爻辞以及《十翼》的文字系统构成。符号系统与文字系统互诠互显,二而为一。汉代的象数易学家以及北宋邵雍看重前者,在象数优位的理念下严格持守本乎象数诠释义理之理路;玄学义理易学代表王弼与北宋儒门义理易学典范程颐则看重后者,有着象数为工具、义理为目的的高度学术自觉,乃至有“得于辞,不达其意者有之;未有不得于辞而能通其意者也”之论。朱子则在《系辞上传》“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与《系辞下传》“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论断的基础上,扬以往象数易学看重象数之长,避义理易学轻视象数之短,突显符号象数的重要意义,以此进一步揭示《易》的本真面目或“本义”。依他之见,《易》的核心在于卦,由六十四卦所组成的伏羲有符号而无文字之《易》,才是《易》的根本。这一符号之《易》是最为圆融的《易》,它有无限丰富之蕴涵。筮占所依据的,就是此等蕴涵。

众所周知,由八卦与六十四卦的符号系列之符示、由筮占活动之具体应用、在春秋时人诠释运用的基础上,透过《十翼》的系统诠释,上述符号系列成为宇宙人生万物万象万变的符示。基于此,《十翼》充分诠显了宇宙人生万物万象的变易,并在《系辞传》进一步揭示了整体宇宙的变易生生,揭示了乾天坤地造化万有的简易品格以及造化所成的万物万象尊卑有序而和谐的归趋,这为后世易学解读出《易》之谓“易”的变易、简易与不易三种基本内涵。其中,不易昭示的是尊卑有序的价值期许及其不可改变性。总结以往识见而开其新,朱子则将《易》之谓“易”解读为“交易”与“变易”两种基本内涵。后一内涵大致属于承旧,前一内涵则主要属于开新。

在他看来,作为宇宙人生万物万象符示的八卦、六十四卦的符号系列,由阴阳两种基本爻画构成。由卦所符示的《易》之谓“易”,其内涵有二,所谓:“其卦本伏羲所画,有交易、变易之义,故谓之《易》。”交易、变易反映的是卦所由以构成的阴阳爻画所符示的阴阳彼此之间的关系:“交易是阳交于阴,阴交于阳,是卦图上底,……变易是阳变阴,阴变阳,老阳变为少阴,老阴变为少阳。”朱子基本接受了邵雍的先天易学之见,认为伏羲当年据太极而分化为的阴阳两仪所画出的奇偶之画,即为《易》爻画之本始。两种爻画的阴阳之上,各分别加以阴阳,即成两画之四象。四象的阴阳之上,各分别加以阴阳,即成三画之八卦。八卦的阴阳之上,各分别加以阴阳,即成四画之十六符。十六符的阴阳之上,各分别加以阴阳,即成五画之三十二符。三十二符的阴阳之上,各分别加以阴阳,即成六画之六十四卦。所谓“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八分为十六,十六分为三十二,三十二分为六十四”。当然,阴阳的这种叠加,可无限进行下去。阴阳爻画如此交互叠组遂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之局,并以此格局相互对待。最明显者,莫过于由此所成的先天八卦圆图与先天六十四卦圆图中八卦彼此之间与六十四卦彼此之间的相互对待。八卦圆图中,乾()与坤()一上一下纯阳纯阴相互对待之外,兑()与艮()、离()与坎()、震()与巽()分别以阴中有阳、阳中有阴的格局相互对待。六十四卦圆图中,乾()与坤()一上一下纯阳纯阴相互对待之外,左边属阳的诸卦与右边属阴的诸卦,亦分别以阳中有阴、阴中有阳的格局相互对待:“《先天图》一边本都是阳,一边本都是阴,阳中有阴,阴中有阳,便是阳往交易阴,阴来交易阳,两边各各相对。其实非此往彼来,只是其象如此。”这就是所谓交易:阴阳互涵,错杂一体,而又与另一阴阳互涵、错杂一体者相互对待。例如泰卦()与否卦()、归妹卦()与渐卦(),两组卦各系阴阳互涵、错杂一体而又因彼此阴阳互反而相互对待。所谓变易,则是阴与阳的相互转化。交易昭示的是阴阳已成格局的对待互显,变易昭示的是阴阳流转互通的过程:“‘易’有两义:一是变易,便是流行底;一是交易,便是对待底。”宇宙人生万象,皆可纳入卦中爻画所符示的阴阳的范畴之内,《易》所开示的,约而言之,就是这一阴阳底蕴。故而他说:“《易》,只消道‘阴阳’二字括尽。”阴阳范畴,涵括阴阳二气和由之所造化出的天人宇宙间阴阳两大类事物与现象。在朱子看来,对《周易》一书做出诠释而有《伊川易传》传世的程颐,仅仅揭示了《易》的变易之义,而没有揭示其交易之义,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阴阳有相对而言者,如东阳西阴,南阳北阴是也;有错综而言者,如昼夜寒暑,一个横、一个直是也。伊川言‘易,变易也’,只说得相对底阴阳流转而已,不说错综底阴阳交互之理。言‘易’须兼此二意。”所谓“错综底阴阳交互”即因阴阳之互涵,而使得阳中更分阴阳、阴中亦更分阴阳。他说:“一物上又各有阴阳,如人之男女阴阳也。逐人身上又各有这血气,血阴而气阳也。如昼夜之间,昼阳而夜阴也。而昼阳自午后又属阴,夜阴自子后又属阳。便是阴阳各生阴阳之象。”又说:“统言阴阳,只是两端,而阴中自分阴阳,阳中亦有阴阳。……男虽属阳,而不可谓其无阴;女虽属阴,亦不可谓其无阳。人身气属阳,而气有阴阳;血属阴,而血有阴阳。”

交易令六十四卦除乾坤两卦之外,各阴阳互涵、错杂一体而两两相互对待,从而使此六十四卦呈现三十二对对待互显之格局。变易则令六十四卦流转互通,无有终穷。在朱子看来,借助于爻画之阴阳,《易》透过六十四卦所符示的阴阳交易与变易底蕴,涵摄蕴示了天人宇宙间阴阳之气及由其所造化出的事物、现象、格局,各自的层层无尽的阴阳互涵、错杂一体,与彼此的对待互显;涵摄蕴示了阴阳之气及由其所造化出的事物、现象、格局彼此之间环环相扣、无有终穷的流转互通。当然,正是由于阴阳的上述变易流转,既可将其视之为二,亦可将其视之为一:“阴阳做一个看亦得,做两个看亦得。……做一个看只是一个消长”;“阴阳只是一气,阳之退便是阴之生,不是阳退了又别有个阴生”。由此,《易》开显出这样一幅整体大宇宙图景:阴阳为造化之源,化生出繁纭复杂、千姿万态的万物万象;万物万象因阴阳之气的造化,而归属于相互对待的阴阳两大类,而它们的属阴属阳,并非单纯简单的因其或为纯阴之物或为纯阳之物,而是阳中层层无尽地分阴阳、阴中也层层无尽地分阴阳,而令两大类阴阳互涵,以其一为主而已-以阳为主者属阳类,以阴为主者属阴类,于是,对待中同时彰显着互涵;阴阳之气引发大宇宙中的阴阳两大类势力,这两大类势力此消彼长,流转互通,以此使得彼此阴阳对待互涵的万物万象生化日新,流转互通。

尤有进者,朱子认为,阴阳并非最具究竟意义的因素,阴阳背后的所以然,大宇宙终极的所以然,乃是太极之理。他说:“盖盈天地之间,莫非太极、阴阳之妙,圣人于此仰观俯察,远求近取,固有以超然而默契于心矣”。而“太极者,象数未形而其理已具之称,形器已具而其理无朕之目”。太极为阴阳造化的所以然之理,又成为造化所成的大宇宙、万物万象的终极根基根据。太极之理即阴阳而在阴阳,即阴阳造化所成的万物万象而在万物万象,即阴阳两大类势力的消长过程而在此过程,即上述过程所促成的万物万象的生化日新、流转互通而在此生化日新、流转互通,从而最终落实为整体宇宙大千世界的终极根基根据。所谓“象数未形而其理已具之称”,即谓“自两仪之未分也,浑然太极,而两仪、四象、六十四卦之理已粲然于其中”,《易》象数符号系统的两种爻画之两仪、两画之四象、三画之八卦、四画之十六符、五画之三十二符、六画之六十四卦尚未显现之前,其所以然之理本已浑然昭著的具备于太极之中了,以此蕴示在阴阳之气分化消长并造化宇宙万物万象之前,其所以然之理本已浑然昭著的具备于太极之中了。而所谓“形器已具而其理无朕之目”,则谓阴阳所造化的有形有象的万物万象业已出现之后,太极之理也已然内在于其中。于是,整体大宇宙“本只是一太极,而万物各有禀受,又自各全具一太极尔。”;“盖合而言之,万物统体一太极也;分而言之,一物各具一太极也”。整体大宇宙,万物总体而言,只有一个太极之理,此一理成为整体大宇宙的终极根基根据;具体到万物中的每一个体,各自又完备地禀受了同一个此理,从而皆具备了共同的终极大宇宙根基根据,拥有了终极大宇宙根基根据之支撑。而且,“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气塑造了事物的形体,太极之理则在气造化事物形体的同时,被赋予了事物,直接内化为事物的本然之性。因之,事物的本然之性,就是整体大宇宙的终极根基根据,就是事物的终极大宇宙根基根据之支撑。而太极之理,乃是一绝对至善的令物生生之理,它使大宇宙充满无限生机生意,使万物生化日新:“太极只是个极好至善底道理。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太极,是天地人物万善至好底表德。” “太极如一木生,上分而为枝干,又分而生花生叶,生生不穷。到得成果子,里面又有生生不穷之理;生将出去,又是无限个太极,更无停息。”由此,以太极之理与气的相即不离为造化的大本大原,基于这一太极之理,宇宙万物万象已然而又本然地联通为一体,构成了相互内在而非外在的密切关系,汇而为一一本而万殊的无限开放、永恒流转、日新不已的有机宏大生存生命的共同体与生命性洪流。这一联通一体、相互内在,也就成为事物彼此之间已然而又本然的关系格局与存在方式。它们正是基于这一关系格局,生动诠释彰显着大千世界的有机统一性与丰富多样性。朱子认为,这才是《易》借助其卦的符号系列所涵摄蕴示的完整整体大宇宙图景。

在朱子看来,人就置身于上述生存生命共同体之中,这一共同体,即构成人的整个生活的世界和其人生价值终极实现之域。人与其中的一切内在相连一体,进而可以生命与之感通一体,接通这一共同体。人置身其中的各种情势之下,这些情势相对于他而言,具有着有利不利的价值意义。能否准依太极之理对其做出适切之回应,即成为问题的关键所在。《易》之卦的符号系列,恰恰符示了各种复杂多样而又变化无穷的人置身其中的可能之情势,及基于太极之理所当采取的回应之道与所宜避免的回应失误。符号系列如此符示,《易》可谓包罗宏富无限,直可说“它是说尽天下后世无穷无尽底事理”。但这种说尽不是直接具体地就人就事就物就势的就实说尽,而是符号化的笼罩涵盖、涵摄蕴示下的就虚涵实说尽:“《易》自是不惹着事,只悬空说一种道理,不似他书,便各着事上说”;“《易》之所说,皆是假说,不必是有恁地事。假设如此则如此,假设如彼则如彼,假设有这般事来,人处这般地位,便当恁地应”。这就与另一部经典《春秋》形成了鲜明对照:“《汉书》:‘《易》本隐以之显,《春秋》推见至隐。’《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易》以形而上者,说出在那形而下者上;《春秋》以形而下者,说上那形而上者去。”《汉书·司马相如传》引述了《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司马迁赞语中的两句著名论断,朱子深受其启发并作出自己独到的精湛阐发。他认为,如果说《春秋》就具体历史事实而就实说地寄寓褒贬之义,引延至形而上的天人大道,那么,《易》则是就虚涵实说地符号化开示形而下的一切事事物物及其道理,引领人生价值之应然。不难发现,冯友兰先生对《易》的理解与之颇为相通。在致1984年武汉《周易》学术讨论会的《代祝词》中,冯先生说:“周易哲学可以称为宇宙代数学。代数学是算学中的一个部门,但是其中没有数目字,它只是一些公式,这些公式用一些符号表示出来。对于数目字来说,这些公式只是一些空套子。正是因为它们是空套子,所以任何数目字都可以套进去。我说周易可称为宇宙代数学,就是这个意思。周易本身并不讲具体的天地万物,而只讲一些空套子,但是任何事物都可以套进去。”冯先生所言,一则有其独到价值,一则与朱子之见两相映照,而令后者彻然豁显。

正因如此,朱子申言读《易》绝非易事:“《易》不可易读。” “《易》最难看,其为书也,广大悉备,包涵万理,无所不有。”是以,当弟子问及“读《易》未能浃洽,何也”时,他回答说:“此须是此心虚明宁静,自然道理流通,方包罗得许多义理。盖《易》不比《诗》《书》,它是说尽天下后世无穷无尽底事理,只一两字便是一个道理。又人须是经历天下许多事变,读《易》方知各有一理,精审端正。今既未尽经历,非是此心大段虚明宁静,如何见得!此不可不自勉也。”读《易》一需沉潜宁静广博之心,二需丰富人生阅历与生命感悟,三需基于太极之理的天人宇宙大视域与厚重德性。因此他告诫弟子:“如今不曾经历得许多事过,都自揍他道理不着,若便去看,也卒未得他受用。”包括程颐等人在内,看来解读《易》时没有很好地意识到这层“不可易读”之意。不难看出,朱子的上述见解多发前人之所未发,精湛绝伦,其对《易》思想的深化无可置疑。

《易》中八卦与六十四卦的符号系列符示了上述的一切,正是先有了被符示的上述一切,才有了符示之的符号系列。因此,朱子主张,如欲更进一步的理解《易》之“本义”,即需通体真切透悟到符号系列所自来的其所符示的一切。这也就意味着读《易》的最高境界,当是超越《易》之一书,超越其卦的符号系列以及文字系列,而充分地体会出“画前之易”。在这一点上,他又继承、深化、升华了邵雍“须信画前原有易”之说,将对《易》的解读提升到一个新境界,也就再一次空前深化了《易》的内涵。

朱子认为,当年伏羲正是在通体真切体会到大宇宙中交易、变易之深厚底蕴及其所以然,体会到基于此的整体大宇宙图景和人置身其中的人生应然之后,才画出了卦的符号系列,以涵摄蕴示这一切,从而推出了《易》。作《易》圣人以卦的符号系列所涵摄蕴示的这一切,即是所谓“画前之易”。读《易》之人如能进而自己体会出这一“画前之易”,才会达致当年作《易》圣人之境界,彻悟《易》之“本义”。此虽甚难,但宜孜孜以求:“看《易》,须是看他卦爻未画以前是怎模样,却就这上见得他许多卦爻象数是自然如此,不是杜撰。”于是,呼应邵雍“须信画前原有易”之说,朱子于一诗中称:“潜心虽出重爻后,着眼何妨未画前。识得两仪根太极,此时方好绝韦编。”

以往学界的基本共识,伏羲、文王、周公、孔子四位圣人思想前后一贯,根据孔子的《十翼》就可、也才会真切理解《周易》古经,由此形成了久远的经传不加区分、以传解经的传统。朱子透过画后之《易》与画前之易的分疏,以大无畏的学术勇气和探寻学术本真之所是的研究期许,对上述传统乃至对圣人文王、周公、孔子提出挑战,推出自己富含真知灼见的观点,在当时可谓惊世骇俗,振聋发聩。

画后之《易》本于画前之易。依朱子之见,伏羲的画后之《易》涵摄蕴示了前述之一切,借助卜筮以显其用。文王、周公系属卦辞、爻辞的文字系列之后,虽未偏离卜筮之用,但已偏于说一番道理了,障蔽了这些道理之外的一切。及至孔子作《十翼》,虽仍环绕卜筮的吉凶祸福问题展开诠释,但铺陈道理的意味更加浓重,前述以交易、变易底蕴为核心的整体大宇宙图景的内涵,更难以全副彰显出来。因此他指出:“今人读《易》当分为三等:伏羲自是伏羲之《易》,文王自是文王之《易》,孔子自是孔子之《易》。读伏羲之《易》,如未有许多《彖》、《象》、《文言》说话,方见得《易》之本意只是要作卜筮用。……及文王、周公分为六十四卦,添入‘《乾》元亨利贞’,‘《坤》元亨利牝马之贞’,早不是伏羲之意,已是文王、周公自说他一般道理了。然犹是就人占处说,如卜得《乾卦》,则大亨而利于正耳。及孔子系《易》,作《彖》、《象》、《文言》,则以‘元亨利贞’为乾之四德,又非文王之《易》矣。到得孔子,尽是说道理,然犹就卜筮上发出许多道理,欲人晓得所以凶,所以吉。卦爻好则吉,卦爻不好则凶。若卦爻大好而己德相当则吉;卦爻虽吉而己德不足以胜之,则虽吉亦凶;卦爻虽凶而己德足以胜之,则虽凶犹吉。反复都就占筮上发明诲人底道理。”自文王到孔子,所言之道理本身没问题,但却渐次偏离了《易》的卜筮本意,障蔽了画前之易与伏羲画后之《易》的无限丰富之蕴涵。他反复申言这一点,并就四圣《易》说并无二致之见提出质疑:“学《易》者须将《易》各自看,伏羲《易》自作伏羲《易》看,是时未有一辞也。文王《易》自作文王《易》看,周公《易》自作周公《易》看,孔子《易》自作孔子《易》看。必欲牵合作一意看不得。今学者讳言《易》本为占筮作,须要说做为义理作。若果为义理作时,何不直述一件文字,如《中庸》、《大学》之书,言义理以晓人,须得画八卦则甚?”此论对于人们辨析经传之别,不再过分拘执于传以解经,进而理清易学的源流迁变,独立而深入地解读《易》,意义重大。

伏羲画后之《易》契合画前之易,圆融而不拘于、不偏滞于一些道理。拘于、滞于一些道理而读《易》诠《易》,不但难以充分体认到伏羲画后之《易》与画前之易的丰赡深湛底蕴,而且也会使自己的心灵由阔转狭:“文王之心,已自不如伏羲宽阔,急要说出来;孔子之心,不如文王之心宽大,又急要说出道理来。所以本意浸失,都不顾元初圣人画卦之意,只认各人自说一副当道理。及至伊川,又自说他一样,微似孔子之《易》,而又甚焉。故其说《易》,自伏羲至伊川,自成四样。某所以不敢从,而原《易》之所以作,而为之说,为此也。”孔子之后,程颐作《易传》,更是专于大谈特谈人事义理,离《易》之本意愈走愈远,所以朱子敢冒对于包括文王、周公、孔子诸圣以及先贤程颐的大不敬之讥,而毅然挺立学术之自我,重新探究《易》之本意,梳理以往易学延展长河,做出自己的识见衡判。至此,他的《周易》观已完整显现出来。

综上,朱子审视体认天人宇宙,阅读研判古今《易》著,推出了彰显鲜明学术自我的《周易》诠释视域及在此视域下的《周易》观。依他之见,《周易》由伏羲、文王、周公、孔子所作,本系卜筮之书;人借卜筮可直下接通太极之理,感通天地人物,预决吉凶;作为卜筮基本依据的伏羲无文字的六十四卦符号之《易》,最为圆融,它有交易、变易的丰富蕴涵;与此符号之《易》相应的,尚有画前之易,透悟之才会深切理解《易》之本义,达致读《易》的最高境界;而自文王、周公、孔子直至程颐等人,则逐渐偏离了《易》之本义,偏于说一些具体义理,因之以传解经并不的当,程颐等人之说偏差更大。他视《易》为卜筮之书,绝不同于一般术士所理解的卜筮之书,而是有其前述画前之易与伏羲画后之《易》的深湛内蕴在;他也不是为了教人单纯用《易》于占筮,而是更着眼于引领人们体认《易》所涵摄蕴示的人置身其中的前述作为其整个生活的世界的生存生命共同体,学会针对不同情势通权达变,生命地了悟并践行基于太极之理的人生应然之道,化《易》之道为自身之道,进而完整透悟画前之易,挺立自己生命的主体性,自如追求并实现正大人生之理想。他说:“须是以身体之。且如六十四卦,须做六十四人身上看;三百八十四爻,又做三百八十四人身上小底事看。”《易》的学问最终要落实为一种生命的大学问,而不可仅仅停留于知识化的学术层面。而如果说朱子之前着眼于义理而理解、诠释、阐发《易》的学者更多地彰显出哲学家思想家的品格,那么视《易》为卜筮之书而衡判伏羲、文王、周公、孔子、程颐等人的他,更多地突显出思想史家哲学史家的品格。他更多地试图从思想史哲学史的角度,探明《易》之本然及在后世所发生的理解演变,针砭、力矫人们诠释时的不着边际、捕风捉影、牵强附会。而包括程颐在内的朱子之前的理学家,正是往往借助对于《易》的高度哲学性义理诠释而建构起他们各自的理学体系的,朱子也是在整合会通了他们的理学思想后,才构建起自己的理学体系的。即此而言,朱子可谓接续了他们的诠《易》之果而却实质否定了其诠《易》视域与方法。不但如此,前述朱子对于《易》之太极之理内在于其中的交易、变易底蕴以及画前之易的理解,显然皆不折不扣地融入了相关理学的视域,在此视域下,他又在思想史家、哲学史家的品格背后,含蕴着思想家、哲学家的品格。

朱子在中国文化史上地位显赫,乃至有“前有孔夫子,后又朱文公”之评。他的《周易》诠释视域及由此所开显的《周易》观,对后世发生了重要影响。他申言《易》乃卜筮之书,辨析文字诠说之偏弊,有助于人们打破经传不分之成见,了解以往的易学史,区分古经、《易传》和后起易学,历史主义地把握《易》之本然,避免牵强无根之谈;同时也使那些不能全面了解他所开示的《易》之底蕴的人错会其意,令部分学者不再深层诠释《易》之高度哲学性天人之学,令一些人专究《易》的卜筮之用,而掏空了其深厚蕴涵;而对那些超越卜筮、仍倾心开掘《易》的思想义理以构建理学体系及其他体系的人,以莫大冲击,他们或批评朱子,或失去开掘信心。至于朱子对符号之《易》与画前之易的阐述,则具有卓荦的哲学天人之学意涵,无疑同样属于对理学内涵的深化,对知言的学术知音而言启迪颇深,引导人们进而用心“阅读”、体悟无文字的宇宙大《易》,学会《易》眼观万象,卦眼看人生,从而更好地定位环绕三才格局下的一切,追求天人价值应然之境。当然,以今观之,视《易》为圣人之作,未必尽然;他的卜筮信念与信仰,亦当予以理性之审视;他所推出的《易》之“本义”,也只是他理解视域下的“本义”,与原本的《易》之“本义”是两个不尽相同的问题,当然这属于一个颇值玩味的哲学诠释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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