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春:易学研究的视野与方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22 次 更新时间:2022-03-21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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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春  


80年代以来,大陆的易学研究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就:老一辈学者研究的中心在《周易》经传,当今学界则不仅对于《周易》经传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和探索,而且开始逐步突破这一研究领域,树立起更为宏大的研究视野,确立起“易学”和“易学史”这类明确概念,使得从思想发展史的角度切入的真正意义上的“易学”和“易学史”研究开始艰难起步。易学研究的领域在不断拓宽,研究的深度在不断加强,一批可喜的研究成果相继问世。唯成绩的背后尚存有不少问题,其中,关涉到易学研究大局的最为突出的问题,约而言之,则有三:其一,部分学者没有真正理清《周易》经与传之间的根本性差异,程度不同地重蹈起以(依)传解经的传统诠《易》路数;其二,部分学者对易学史研究重要性的认识仍显得远远不够,特别是某些学者对传统易学中的两个基本派别,即象数学派与义理学派,尤其是对象数学派,存在某些颇值商榷的错误认识;其三,部分学者及相关人士对易学中“学”与“术”的划分认识不清,识见不明,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易学研究,引起人们对易学本身的种种不必要误解,妨碍了易学研究的健康、深入开展。笔者试对以上三个突出问题略陈一得之见。

问题之一:就作为原典的《周易》经传而言,传对经的诠释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诠释?是一种文字学意义上的大致忠实于“原意”的一般性诠释,还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颇富原创力的融旧铸新的创造性诠释?以(依)传解经的传统路数究竟是否应当被摒弃?

闻一多、郭沫若、李镜池和高亨等老一辈学者所从事的易学研究的中心领域是《周易》经传,他们凭借丰厚的学养和超迈前人的学术胆识,拨开层层历史积尘和迷雾,着力探讨了经传的思想文化内涵,揭示了经传间的关联与异同,尤其是二者的本质性差异,打破了传统易学中视为当然的相沿两千年之久的以(依)传解经路数,为人们了解经传各自的“本来面目”,理清由经至传的思想迁变,作出了巨大的历史性贡献。这一巨大历史性贡献,是沉溺于传统经学的学术氛围内而难以有所突破和有所超越的古代乃至近代经学家、易学家们所断难想到与做到的,也是那些依然深受传统学术识见之影响与障蔽、背有沉重传统学术包袱的当代学者们所望尘莫及的。尽管这些老一辈学者的某些具体论述、结论和诠释因其所存有的历史性局限而业已过时,尽管他们的另一些具体论述、结论和诠释也仍颇值商榷,但是,他们的上述巨大历史性贡献,作为人们对于《周易》经传认识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任何人都抹煞不了的。

老一辈学者指出:经与传是不同时代的作品,它们之间差异很大;今人治《易》,当经传相分,就经而治经,就传而观传,参经而明传之所自来,观传而明经传之所异,不宜再以包括象数学说在内的传的相关思想强解经文,不容混淆经与传间的界限。此可以李镜池、高亨先生的论述为代表。

李镜池先生说:“《传》的作者,对《经》所载的历史、社会、经济、文化已经不很了解,从‘卦象’、‘卦位’、‘卦德’来寻究《易》文,喜欢用引伸发挥的方法来阐发儒家思想”;其对经的解释,“合的少,不合的多。主要的原因是时代不同,思想也就不同”。他主张:“今天我们研究《周易》,首先要把经与传分开。因为它们是不同时代的作品,不能混为一谈。《易传》之作,主要是借解说经文来阐发作者的思想主张”,“但自汉儒传经以来,历来抱着《易传》不放,以传解经,以传代经,所以无法还经文的本来面目”。

高亨先生说:经是筮书,传虽是对筮书的注解,然而它是“借旧瓶装新酒”,已“超出筮书的范围,进入哲学书的领域”;“《易传》解经与《易经》原意往往相去很远,所以研究这两部书,应当以经观经,以传观传。解经则从筮书的角度,考定经文的原意,不拘牵于传的说释,不迷惑于传为经所涂的粉墨脸谱,这样才能窥见经的真相。解传则从哲学书的角度,寻求传文的本旨,探索传对经的理解,并看它那一点与经意相合,那一点与经意不合,那一点是经意所有,那一点是经意所无,这样才能明确传的义蕴。而自汉以后,两千余年,注释《周易》的人约有千家,都是熔经传于一炉,依传说经,牵经就传”,“不能尽得经的原意,而且失去传的本旨”。

时过境迁,近年来,随着易学研究的再度热络,历史好像经历了一次大的迂回,又将《周易》经传之关联与异同一类的老而又新的问题摆到了学者们面前,促使其就此重新进行反思。这种反思是极为必要的,它是当今易学研究深入的基本标志之一。然而,反思的结果却并不那么尽如人意,部分学者重新回到了以(依)传解经的老路,大有否定老一辈学者上述巨大历史性贡献、推翻其经过艰苦探研方得出之可贵结论之趋势。

究竟孰是孰非,重新审视一下《周易》经传本身即见分晓。

(一)《周易》古经的学说架构

古经是一部卜筮之书,大致问世于西周初期。古经开示了一种在世界人类文化发展史上所仅见的奇特学说架构:将一些独特的符号画(卦爻画)与一些简约的文辞(卦爻辞)奇妙地结合在一起,透过二者的互诠互释,表达某些特定的思想内涵。就此,古往今来,学者们进行了反复的契会与解读。问世于战国中后期的《易传》,即是其中最具影响力的解读之作。

我们的解读是:古经的体系是一种占筮体系,此一体系笼罩于占筮的神秘氛围之下,作为其基本构成要素的卦爻画与卦爻辞,即充任着表征和诠说占问事项吉凶休咎情状工具的角色:卦爻画以符号的形式表征、蕴示着占问事项的吉凶休咎情状,卦爻辞则以文字的形式诠说和彰显着这种吉凶休咎情状,乃至继而开示相应的趋避对策等。依古经作者之识见,卦爻辞由卦爻画而来,由卦爻画所表征、蕴示的吉凶休咎情状所引发,因而也是卦爻画及其所表征、蕴示的吉凶休咎情状的诠释者;与此同时,卦爻画的存在,反过来亦正可以“印证”卦爻辞之所云,透显卦爻辞之意蕴,昭示卦爻辞之所以然。因此,正是在被用作表征和诠说占问事项吉凶休咎情状工具的过程中,卦爻画与卦爻辞结成了上述双向互诠互释的密切关系,它们基于这种密切关系,紧相配合,互显着其内蕴。这才是古经学说架构的实质。此时的卦爻画,显然并无表征宇宙间各类物象的明确内涵,卦爻辞自然也就不能遽视为因卦爻画所表征、蕴示的物象所引发了。

当然,因古经毕竟是先民占筮活动长期经验积累的结晶,是先民抽象思维能力尚未得以开发情势下的产物,所以,经过加工而写定的古经之卦爻辞,仍带有先民当时筮问各种具体事项的明显痕迹,某些卦爻辞甚至直接就是当时一些具体筮问事项的“实录”。而且,就总体而言,卦的卦爻辞就事论事的现象在在可见,形象化、诗化的色彩相当浓厚,凸显出一种具象思维的特征。正是在这种具象思维的理路下,卦爻辞每每透过一些具体事物形象,诠说和彰显卦爻画所表征、蕴示的吉凶休咎情状。

(二)《易传》对古经的契会与诠释

作为易学史上就古经作出最早、最为系统、完整而又最具权威性解读之作的《易传》,其解读系从象数的角度切入,本着象数、义理(易理)合一不二的理路展开的。

具体言之,其一,在道家、阴阳家等相关各家的影响、启发下,传吸纳阴阳学说与刚柔观念,以阴阳刚柔诠释经的两种基本爻画,又视爻画之不同叠组所形成的卦画蕴示着阴阳二气、刚柔两性或两种相反势力的消长盈虚,以阴阳论与刚柔观贯穿经的整个学说体系,从而使阴阳学说(内在地涵蕴着刚柔观念:阳刚而阴柔)成了《周易》及历代易学的精髓或基本学说。

其二,《左传》、《国语》载有22条春秋时人利用《周易》古经及其他《易》书占筮、论事的例子,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春秋时人已开始明确以《易》卦表征各种物象,初步提出了一些卦象成说。例如以乾表征天(《国语·晋语》),以坤表征马、土(《左传·闵公元年》),等等。传赓续为之,一方面提出了更加系统、完整的经卦卦象说体系(集中于《说卦传》,并散见于《彖》、《象》诸传),另一方面又进而创造性地发明了“爻位阴阳说”、“当位、失位说”、“中位说”、“三才之位说”、“得应、失应说”以及“乘、顺(承)说”等爻位爻象义例,从而首次开显出《易》的系统象数思想,真正显示《易》的象数学内涵和象数学方面的特色,使得卦爻画这些原先只表征吉凶休咎之意的神秘占筮之符,变成了表征宇宙间万物万象万变的符号。

其三,在此基础上,传继之对经的学说架构与体系作出了全新解读。在传看来,质言之,经的学说架构就是一种象数与义理(易理)合一不二、双向互诠互释的学说架构,正是由于这种架构的确立,才使得古经六十四卦展现为一种统一的卦爻画与卦爻辞合一不二、双向互诠互释的外在形式架构。准此,传对经进行了系统诠释与论阐。通观这些诠释与论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贯穿于其中的一个基本思想就是:卦爻画有其特定的象数内涵,这类象数涵蕴着相应的义理(易理),此类义理(易理)又通过卦爻辞得以初步表达。由此,象数成了《易》之根,它是义理(易理)的表征、蕴示者,由象数发而为义理(易理),由义理(易理)来揭举象数之所蕴的《易》之独特理论模式建构了起来。通过以上的全新解读,在传那里,经成了一种象数与义理(易理)紧密合一的体系,此一体系根乎象数而又终归于义理(易理)。《周易》的理论视野被大大地拓宽了,其理论本身也变得博大精深起来。

因而,传本于经,更是空前地升华了经,经与传之间,无论是就其学说架构、思想内涵而言,还是就其学术层次而论,都存在明显的、根本性的差异;象数、义理(易理)合一模式最终是由传创立起来的,而不能认定其为经所固有。此亦雄辩地说明,老一辈学者所提出的解经释传路数,仍是基本正确的,近年来部分学者程度不同地重蹈以(依)传解经之老路并不足取。

问题之二:究竟应当如何估价当今易学史研究的现状?就易学史的具体研究而言,究竟应当如何看待历代易学对《周易》经传的诠释与阐衍?是以一般文字家的眼光看待之还是以哲学史、思想史家的视野观照之?如何审视和评判易学史上的两个基本派别?

(一)当今易学史研究的现状及易学史研究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易传》问世之后,自两汉时代起,研究和阐发《周易》经传成为一种专门之学,即易学,一股易学的活水长流随之出现。就主流而言,这种专门之学在发展的过程中显现出高度的哲理性,它深深地影响了传统儒学及其他各家学术,影响了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五十年代以来,大陆学界的易学研究,基本停留于《周易》经传,易学史的研究则一直是一个极为薄弱的环节,学者们大都借自己对《周易》经传的理解,理解着易学史,理解着自己所触及的易学史片段。近年来,虽然先后出版了几部与易学史有关的专著,发表了为数不少的易学史方面的文章,但是,这种局面仍未被完全打破,易学史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仍显远远不够。

我们认为,有鉴于易学本身的特点,有鉴于易学及易学史在传统哲学、文化发展过程中的独特地位,对其如果没有一个很好的研究,就很难实现对于传统哲学和传统思想文化的很好把握。而且,单就易学史的研究而言,即使了解了《周易》经传,也并不能保证人们对易学及易学史会有一个很好的把握,因为后代易学,其对《周易》经传既有所继承,更有所发展。研究易学,必须对易学发展的历史有一种宏观的总体把握。而且,也唯有了解了易学的源流迁变,才能更好地理解《周易》经传,更为准确地把握其学术价值和意义,给以合理的历史定位,否则,对于经传的认识也不可能是全面的。凡此种种,已足以说明易学史研究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二)历代易学之对《周易》经传的诠释与阐衍及应如何看待这种诠释与阐衍

在《易传》所建构起的全新《周易》思想体系的基础上,薪火递传,历代易学对《周易》经传进行了反复的诠释与阐衍,使得《易》之慧命生生日新。对此诠释与阐衍,近年来的易学研究中所出现的突出问题之一,就是部分学者较多地以一般文字家的眼光从事其研究,缺乏应有的更为高远的哲学史家、思想史家的视野。在这种一般文字家的眼光下,他们每每斤斤计较于历代易学之对《周易》经传诠释与阐衍的符与不符,有的乃至将与经义“相符”的经传解读、阐衍者说成是“本义派”,把“不相符”的经传解读、阐衍者说成是“发挥派”。

我们认为,与西方文化异说迭起,纷然杂陈,相互替代、超越的学术发展路数相异,中国传统学术却基本上走了一条“以述为作”(或“即述即作”),融旧铸新,继往以开来的经典注疏、阐衍之路,具有鲜明的中国式的哲学诠释学特征。而从《易传》之对古经的诠释,乃至其后各个时期易学的迁衍流变,即典型地体现了中国传统学术的这一重要特征。传的诠释尚不能言与古经之“本义”完全相符,以后各个时期的易学之对《周易》经传的诠释与阐衍,就更不能言什么完全相符了。以诠释学的立场观之,原典之“本义”不可能在后世的诠释者那里得到完全“重现”;诠释,就其实质而言,乃是一种在新理解基础上的融旧铸新的创造性过程。应当说,每一时代都有每一时代的易学诠释学,每一真正具有一定原创力的易学家都置身于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下,以时代所赋予他并为他所认同的思想文化之“前见”(Vorsicht),理解、诠释和阐衍着《周易》经传。从这个意义来讲,从来没有出现过严格意义上的所谓“本义派”,相反,相关学者却皆差可呼之曰“发挥派”。当然,以“本义派”与“发挥派”来给易学派别作定性,总归是不够恰当的。因此,对于历代易学之对《周易》经传所作的诠释与阐衍,我们与其以一般文字家的眼光,过多地投注精力于审察、辨析其各个具体环节上与原典“本义”的相符与否,毋宁突破这一基础性层面的学术工作,站在哲学诠释学的立场,从易学发展长河的宏大视野上,以哲学史家、思想史家的眼光,来审视、评判之,着眼于其诠释与阐衍的思想史、哲学史价值和意义,看其在“返本(本者原典《周易》经传也)”基础上所开之新在哪里,看其独到的思想性、哲学性贡献是什么,进而给以合理的历史定位,弘扬其学理之精采(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提倡或赞同人们随心所欲地撇开原典之“本义”而任作发挥;此系两个不同意义的问题)。这是一个带有一般性意义的极为重要的方法论问题。尤其是,考虑到易学就其主流而言乃是一种高度哲学性的专门之学,此点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因而,没有一种哲学的视野,是断难成功地研究好易学的!须知,易学之为易学,并非一恒常不变的being——它并未停留于原典之“本义”而不再有所发展,而是一不断向未来开放的becoming!正是这种开放性,才使易学成为一股蔚为大观的活水长流。

(三)易学中的两个基本派别及应如何审视、评判之

易学在其自身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两个基本派别,即象数学派与义理学派(此外,尚有一兼综象数与义理的中间派别)。

象数学派的基本特征是:以象数优位的理念,投注其主要精力于象数上,将象数学的建构或《易》之象数学内涵的疏理与诠释,视为治《易》、诠《易》的中心或首务。义理学派的基本特征是:以义理优位的理念,投注其主要精力于义理上,将《易》之义理内涵的把握与畅扬,视为治《易》、诠《易》的首务与基本目标。

就此两个基本易学派别,当今学界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二:

其一,部分学者仍未冲破传统学术的樊篱,摆脱传统治《易》的窠臼,继续拘于业已过时的门户之见而不能自拔,要么偏爱象数学派,要么欣赏义理学派。

其二,部分学者出于对历代假借象数以宣扬占筮迷信者的痛恨,出于一种宣传并进而弘扬《易》之高层次义理的神圣使命感与强烈责任感,着力阐扬了《易》之义理,却对象数学派存有很深的偏见、误解。其突出表现是,他们断言:“象数学派认为《周易》只是一部卜筮之书”,“象数学派的本质特点是把《周易》视作单纯卜筮之书,以象数为研究的对象,以卜筮为目的,极力夸大《周易》的神秘性”;易学史上,象数学派对于易学研究起到了“坏的作用”,他们“是另搞一套,其实与《易》无涉”。此一问题虽可划归上一问题,但因其影响的严重性,特单列为一个问题。

就第一个问题,我们认为,《易传》问世之后,《易》建立起了象数、义理(易理)合一不二、双向互诠互释的独特理论模式,根乎象数而终归向义理(易理)成了《易》的基本特色。平心而论,象数学派与义理学派,各分别抓住了《易》学说架构中的一面,皆不免有所偏颇。析言之,象数学派对作为易学之根的象数的一面有着清醒的认识,并凸显了这一面,而义理的一面却被大大忽视了。然而,象数虽为易学之根,但它毕竟是通向义理的“工具”或“手段”,义理才是所要达成的基本“目标”。凸显的是“工具”或“手段”,忽视的竟是“目标”,实属一种“本末倒置”之举。而义理学派则对易学终极归宿的义理的一面“情有独钟”,并且凸显了这一面,而象数的一面显然被轻视了。义理的确是《易》的深层意蕴或“灵魂”之所在,正因如此,义理学派堪称抓住了易学之“神”。然而,轻视义理赖以表征、蕴示的象数,终归是一种缺憾。因此,今人治《易》,自当具备一种“登高望远”的超越心态、宽容胸襟和清醒的历史意识,不应再卷入传统的象数学派与义理学派的派别纷争之中,生发新的无谓门户之见。对于两个基本易学派别,我们皆应如前面所论述过的那样,站在哲学诠释学的立场,从易学发展长河的宏大视野上,以哲学史家、思想史家的眼光,来审视、评判之。

就第二个问题,我们对持有上述识见的学者研《易》、阐《易》的基本动机和目的深表理解和赞赏;但是,我们却又不得不指出,他们的上述观点与易学发展的实际极为不符,颇值商榷。我们认为,象数学派的学派品格,如前所述,乃是投注其主要精力于象数上,将象数学的建构或《易》之象数学内涵的疏理与诠释,视为治《易》、论《易》的中心或首务,却并未将《易》视为纯然的卜筮之书,也并没有纯然把卜筮视为治《易》的目的。卜筮系象数易学之末流,卜筮派与象数派不可同日而语,不能简单地将二者直接划等号!我们无意于偏袒象数学派,无意于为象数学派进行辩护。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对原典的诠释与阐衍方面,象数学派较之义理学派存有更为突出的牵强、烦琐之类的弊端,这集中体现在象数学派诠《易》、论《易》的具体运作中,体现在其于此类运作中所使用的象数义例和象数学说,往往是原典《周易》所没有的。但是,我们至少可以说,象数学派借以诠《易》、论《易》的各种象数义例和象数学说本身,却每每带有极其深刻的哲理内涵及其他思想内涵,这是任何人都否定不了的,值得我们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发掘。而且,我们必须看到,一如义理学派,象数学派亦对《易》作出了自己独到的诠释与论阐,它虽在人事义理的建树方面较之义理学派远为逊色,但却亦有其独特的人文关怀,并揭示了义理学派所未曾揭示的人事义理之外的许多可贵易理,正是该学派的相关象数学说与易理(而主要不是义理学派的思想),对传统的各门具体学术(其中包括传统自然科学与技艺)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促进了它们的全面发展!而且,很难想象,如无与义理学派相对待的象数学派的存在,义理学派会取得如此的学术成就,易学会如此充满活力地存在、衍展下去,易学会具有如此迷人、雄健的学术风采,并对传统文化发生如此巨大的影响。因此,我们非但不认为象数学派对易学研究起到了“坏的作用”,不认为其“与《易》无涉”,反而深深认识到,正是由于象数学派与义理学派间相反相成的互动,才使易学具备了持久不衰、历久弥新的旺盛生命力,保证了其繁荣与发展,才使易学时刻充溢着对于传统文化发展的巨大影响力。

问题之三:易学中有无“学”与“术”两个不同的层次?占筮之术是否涵盖了《周易》和易学思想的全部?除却占筮之术外,易学中是否还有其他的“术”?

《易传》的问世,同时也开启了易学中“学”与“术”划分的先河。“学”与“术”作为两条彰然可鉴的不同治《易》路数,同时并行,贯穿了易学发展史的始终;“学”与“术”作为两种不同层次的易学,同时存续,互为消长。唯今人对此仍存在某些模糊乃至错误的认识。尤其是,在近年来所兴起的传统文化热中,即有一股“周易热”;此一“周易热”的主要热点之一即为“算卦热”。在“算卦热”中,许多人不明易学中“学”与“术”的划分,竟将作为“术”的占筮术视为《周易》及易学思想的全部,认为《周易》的实质即系一部占筮之书,易学实质上是一种“预测学”,严重混淆了人们的视听,妨碍了正常的易学学术研究。

此外,部分学者虽已认识到易学中“学”与“术”的划分,但对易学中“术”的把握尚不够全面。在他们的视野内,易学中的“术”仅限于占筮之术,却忽视了另外的“术”。

有鉴于此,此处很有必要认真探讨一下易学中“学”与“术”划分的具体情况,并申述我们在此问题上的基本观点和态度。

我们认为,《易传》之给《周易》所带来的深刻变化,就学术层次而言,实际上就是一种由“术”到“学”的根本性跃迁。此后,易学的推展,就主流而言,大致是通过历代易学家,沿着《易传》所开辟的道路,对《周易》经传进行反复诠释而实现的。传统易学即将那些以《易传》所开示的理论模式与所建构的学说体系为基础,诠释《周易》经传,借此阐扬阴阳消长之理,揭示生生不息的自然生命洪流,高扬人文价值理想的治《易》路数及由此所产生的易学著作,归于“学”之类。“学”谓大道或真正高层次的学问。在这类易学著作中(其中既有象数学派的,也有义理学派的,还有象数义理兼综的中间派别的),闪耀着精妙智慧之光的哲学佳品,占有着相当的比重。“学”系易学之主流、正流,它是高层次的正统学人所采取的治《易》路数。

《周易》本系卜筮之书,《易传》问世后的《周易》新易学体系内部,占筮功能仍被保留了下来,并与“辞”、“象”、“变”一起,被奉为“四圣道”(《系辞上传》)。传统易学即把那些在《易传》已将《易》由卜筮之书改铸成哲学著作后,依然借助《易》的学说架构与体系,抑或在《易》原有架构与体系的基础上,继创一种新的架构与体系(例如西汉京房所创八宫纳甲占筮体系),来专事占筮的治《易》路数及由此所产生的易学著作,归于“术”之类。此类“术”即术数,系象数易学之末流。这类治《易》路数,多为下层民间人士、江湖术士所采纳。当然,因《易》本系卜筮之书,也因科学发展水平之限制,古代虽正统学人亦大都不弃《易》筮。例如,南宋著名理学家朱熹,即曾专申过《易》的卜筮“本义”;再如,即连被人们誉为古代杰出唯物主义哲学家的王夫之,也认为“《易》之为筮而作,此不待言”;“《易》之垂训于万世,占其一道尔”,“占《易》、学《易》,圣人之用《易》,二道并行,不可偏废也”。这是我们非但不宜回避,反却应当认真予以反思的文化现象。

再者,《易传》问世之后,在“极天地之渊蕴,尽人事之终始”的学术旨趣下,《易》成了难得的哲学宝典,除充任传统儒家最高的哲学典籍,以至成为两汉之后各个时期儒学最高深的哲理思辨之所在,从而对儒学的发展一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之外,《易》还成为极为重要的文化汇聚中心,成了传统文化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源头活水;在传统文化发展史上,其地位之显赫,影响之深远,其他典籍罕能与匹。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透过其所引发的易学活水长流而实现的。由《易》所引发的这股学术洪流,致广大而尽精微,探至理而及小道,几乎波及到了传统文化的各个层面,于各种理论、学说无不综罗、吸纳、整合。由此,易学成了不断开放、扩张,不断增益、发展的动态智慧、文化结晶,成了包罗万象的庞大动态思想宝库。中华文化的巨大含融力或融摄力,在这里得到了充分体现。如此,它几乎与传统文化的诸方面、传统的各门具体学术,都结下了不解之缘,并与之相互融通,相互影响,相互促发、推进,极大地推动了传统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因此,一部易学史,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就是一部具体而微的传统文化演变史。《易》及易学,也因此理所当然地成了传统文化的极好象征。而在同传统文化诸方面、传统各门具体学术彼此促进、共同发展的过程中,《易》及易学(主要是象数学派之易学)的理论模式、学说思想,诸如阴阳学说、象数模式等,往往被许多具体学科吸纳而为自己的指导武器,以在深层理论的高度上充实、完善和深化自己的学说建构;在另外一些场合,上述模式与学说,又每每成为某些具体学科改建或创立的重要“催化或促生剂”。《易》及易学对传统文化诸方面、传统各门具体学术的影响,正是借此而实现的。就此,《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曾有过一个大家所比较熟悉的较好的概括,其云:“《易》道广大,无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乐律、兵法、韵学、算术,以逮方外之炉火(谓道教的炼丹之术),皆可援《易》以为说,而好异者又援以入《易》,故《易》说愈繁。”传统易学即把这种将易理、易学模式具体运用到天文、地理、乐律、兵法、数学、医学、气功等具体学科之中去的治《易》、用《易》路数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学术著作,亦一并归于“术”之列。将此也划入“术”的行列,则反映了传统文化发展中所存在的一种相沿已久的轻视具体学术,轻视具体技艺的偏见。

以上即是易学中“学”与“术”划分的大致情形。易学史上,这种“学”与“术”的划分是截然分明的。而从《汉书·艺文志》始,历代正史的《艺文志》、《经籍志》,以至清代乾隆年间所纂修的《四库全书》,及其后单独成书行世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也都曾对此作过如是有分寸的严格区分。这宜引起我们充分的注意。

可见,易学中存有“学”与“术”两个不同的层次,已是不争的事实。将占筮之术理解为《周易》及易学思想的全部,是“见术不见学”的短视性识见。以此识见,断难洞见易学的精蕴,把握其整体之学术风采。而且,在科学昌明的今天,如果仍极力张扬《易》的卜筮功能,甚而强调其科学性,并欲为卜筮“恢复名誉”,此无疑是一种现代愚昧。当然,我们也应当承认,在充满着神秘意味的占筮之术中,也隐含着许多精妙的哲学理念和智慧因子。而在易学的“术”这一层次中,除却占筮之术外,尚存有另外一种“术”。属于此种“术”之列的,即前述将易理、易学模式具体运用到天文、地理、乐律、兵法、数学、医学、气功等具体学科之中去的治《易》、用《易》路数及由此所产生的学术著作。只有使此种“术”亦进入到我们的视野,才能全面地把握好易学的“术”这一层次。而且,对于此种“术”,生当今天的我们,自然应当毫不迟疑地抛弃传统的学术偏见,凭借现代知识体系所提供给我们的全新视野,以公正的心态审视之,将其同样提升到“学”的地位,充分挖掘其重要学术价值。

我们认为,无论是对于易学中的“学”还是易学中的“术”,都应进行深人、全面的严肃学术研究,“见术不见学”或“肯定术而否定学”自不足取,“重学而轻术”或“重学而弃术”也欠妥当。只有在对“学”和“术”都进行了深入、全面的严肃学术研究之后,我们才有望全幅朗显易学的整体学术风貌,以服务于现代文化建设和人类文明事业。

最后,“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我们还必须强调,一切理论的生命力在于面对现实,回应现实所提出以及所可能提出的问题,推出相应的因应、解决之道。准此,易学研究者必须从其学术研究的“象牙塔”中走出来,切实解决好易学如何回应现实这一课题。唯其如此,才会使易学在现代知识体系中真正占有一席之地,才会使其找到新的理论“生长点”,伴随着时代的脚步不断得以更新、丰富和提升,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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