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人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焕发勃勃生机。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得到更好发挥,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得到巩固和发展。
扎根沃土:始终高举人民民主旗帜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
2021年11月5日,北京市举行区和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投票。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西城区中南海选区怀仁堂投票站参加区人大代表的选举投票。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在我国这样一个有着14亿多人口的大国,人民通过普遍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全国共有五级人民代表大会,五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均由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
按照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以及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全国10亿多选民一人一票,同票同权,直接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人大代表262万多名,其中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占代表总数的94.5%,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始终掌握在人民手中的重要方式。一年一度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自下而上、逐级召开,使得人民群众意愿和呼声能够真实反映、向上传递。全国人大代表共商国家发展大计,让人民的所思所盼融入国家发展顶层设计。各国家机关依法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许多被吸纳进政策决策中。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
从陕甘宁边区的“豆选法”,到北京人民大会堂的郑重投票;从建立“三三制”为原则的抗日民主政权,到确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形成了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一整套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党高举人民民主旗帜,领导人民在一个有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近代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实现了人民民主。民主从价值理念成为扎根中国大地的制度形态和治理机制,贯穿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全过程,覆盖国家治理各环节,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中国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更是关系根本、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党从国内外政治发展成败得失中深刻认识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土壤,照抄照搬他国政治制度行不通,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
习近平总书记的铿锵话语旗帜鲜明、正本清源——
“政治制度是用来调节政治关系、建立政治秩序、推动国家发展、维护国家稳定的,不可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来抽象评判,不可能千篇一律、归于一尊。”
“我们需要借鉴国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能放弃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过去和现在一直生长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之中,未来要继续茁壮成长,也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
“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
“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断发人深省。
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
2019年11月2日,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同参加法律草案意见建议征询会的社区居民代表亲切交流,明确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
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出开辟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新征程的号令。
“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我们党百年来为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不懈奋斗的宝贵经验,揭示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刻内涵、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
2021年金秋十月,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掷地有声:“我们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如何既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又保证国家政治生活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习近平总书记字字千钧——“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和必由之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十个明确”之中。
根深叶茂: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着眼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总体擘画,重点部署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
科学高效的制度设计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制度成色的大考。
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及时制定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成立专班分批推进多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工作,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应对风险挑战,有力保障了人民健康。
2022年3月5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是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自2021年3月11日修改后召开的首次大会,法律案审议环节优化,大会程序进一步规范,工作信息化平台使代表履职更加便利,大会更加开放透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党中央推进健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人大代表中的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和农民工代表人数均有所增加。优化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议事程序。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支持人大履行监督职责。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果断查处拉票贿选案,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权威和尊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凝聚智慧与力量的制度安排激发人民创造——
2020年6月23日,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首次在常委会会议中采用互联网政协调研形式与地方开展联动协商。四级政协委员直接参与,连线点延伸至村,多名委员和基层同志通过远程连线现场发言……展现出协商民主的广度与活力。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人民民主的共同旗帜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显著优势的新型政党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现新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民主党派中央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督、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等制度,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形成中国特色协商民主体系。
党中央出台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系统谋划协商民主的发展路径,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极大丰富了民主形式,拓宽了民主渠道,加深了民主内涵。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平安中国建设、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民族地区多渠道就业……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发挥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通过提出提案、视察考察、专题调研等,对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各领域重要问题,进行广泛协商,提出意见建议。
以政协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双周协商座谈会、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活动、对口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为常态,协商议政的途径不断拓宽,让广纳群言、广谋良策、广聚共识的效果更明显。
党的十八大以来至2021年,中共中央召开或委托有关部门召开政党协商会议170余次。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深入考察调研,提出书面意见建议730多件,许多已转化为国家重大决策。
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一系列制度安排,全方位、全链条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办事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人民群众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广泛、直接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以城乡村(居)民自治为核心,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基层直接民主深入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充满活力。
——按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主线,确立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治疆方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汇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群团工作改革创新,更好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作用。
——以保障人民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推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立治有体,施治有序。
2020年8月,五年规划编制史上的首次“网络问计”收到了上百万条网民意见建议。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是这次规划编制最鲜明的特点。
“上下同欲者胜,风雨同舟者兴。”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十四五”规划编制中,齐心协力编制的“十四五”规划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典范。
完整的制度程序,完整的参与实践,使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治国理政各个方面,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全覆盖,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有力保障。
再启新局:不断拓展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政治实现方式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
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党领导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民主的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不断满足人民对更美好生活的向往。
民主形式不断丰富,民主渠道不断拓宽,全过程人民民主展现更加蓬勃的生机——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2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其中增设12个,覆盖全国三分之二省份,带动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建立立法联系点4700余个。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直达国家立法机关。
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让每一项法律制度都充分吸收社会各界意见;政府部门广泛听证、广开言路,让重大行政决策更加顺应民意;各级巡视巡察机构畅通反映问题渠道,把权力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老百姓通过村民、居民、业主代表大会参与公共事务管理;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利益;电视问政、网络问政让更多群众充分表达诉求和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创新全过程人民民主一系列制度,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动“中国之治”不断迈上新台阶——
国徽高悬,法庭庄严。2021年元旦假期后的首个工作日,广州、北京、上海等多地法院陆续宣判了一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案件。
回望民法典立法之路,提请最高立法机关审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在一次次修改完善中,凝聚民主的智慧。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夯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更好坚持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召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畅通民主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协商……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
人民民主的力量,深刻改变着国家面貌。
新的征程上,把牢人民民主发展正确方向,确保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过程人民民主必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势,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筑牢民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