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中卫:“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的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13 次 更新时间:2022-05-19 11:39

进入专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  

段中卫  

摘要: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是当前研究热点,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视域下探讨法治人才培养问题的研究目前还比较薄弱。鉴于“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是实现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一环,这就使得课程建设研究具有其紧迫性和必要性。“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不仅仅是一门法治素养培育课,也是一门政治素养提升课。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并不仅仅是要全面提升大学生的法治观念,更重要的是要全面提升大学生对法治领域意识形态问题的政治辨别力、政治领悟力,显著增强大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定力、政治自信,进而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因此,在教学活动中必须要坚持政治性与学理性相统一、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历史性与时代性相统一、系统性与协同性相统一原则。要把全面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与重大意义等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教学重点。要把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放在课程建设首位,同时还要以辩证思维正确处理好课程教学中的主体与客体、主干与支干、教材与原著、内容与形式四对重要关系。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建设;法治人才培养


用习近平法治思想铸魂育人,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大学生法治观念,提升大学生法治认同,是当前高校必须承担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便于各高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教学,中宣部组织专家于2021年9月编写并出版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这一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鉴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逻辑体系缜密,内容博大精深,为保证教育教学的实效性,极有必要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现状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深入探究“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的政治意义、基本原则、科学方法等关键问题。


一、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现状的可视化分析


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近年来逐渐成为学术热点。本文于2022年1月22日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学术期刊库”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进行文献检索,共获取文献1601篇,逐篇检查后剔除掉内容不相关文章,然后以“Refworks”格式进行文献导出,最后再用“VOSviewer”软件对检索到的所有文献数据进行“关键词共现”分析,可得出可视化图像。




通过对所有相关研究文献进行“关键词共现”发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热点集中在探讨“全面依法治国”“党的领导”“依规治党”“依宪执政”“依法执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热点问题,而“法治人才培养”作为一个关键词与“习近平法治思想”距离最远,这代表了这两个关键词之间的亲缘性较弱,这也意味着在习近平法治思想视域下探讨法治人才培养问题的研究目前还比较薄弱。鉴于“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是实现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一环,这也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研究的必要性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准确把握课程建设的政治意义与课程教学的基本原则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治篇,理应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进教材这一要求已基本落实的情况下,把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已然成为当前的主要任务,这就需要各高校及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增强政治觉悟和理论认识,准确把握课程建设的政治意义、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第一,准确把握课程建设的政治意义。进入新时代以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继续大幅度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与法治体系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也与日俱增,由此导致了以“三权分立”“宪政”等为核心内容的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论与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等为核心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之间产生激烈交锋、碰撞,这些都对法治观念尚处于形成期的大学生产生了巨大的思想冲击。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个显著理论特色就是其注重从政治视角阐释法治问题,注重从政治高度分析纷繁复杂的法治现象背后的政治逻辑,注重论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背后的政治优势,并以此为基础深刻阐明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政治保障、政治要求等。因此,“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不仅仅是一门法治素养培育课,而且也是一门政治素养提升课。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并不仅仅是要全面提升大学生的法治观念,更重要的是要全面提升大学生对法治领域意识形态问题的政治辨别力、政治领悟力,显著增强大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定力、政治自信,进而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因此,各高校及相关人员必须从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稳定国家政治安全、实现学校立德树人育人目标、培育大学生法治与政治素养、引导大学生增强“四个自信”等政治高度,来充分认识用习近平法治思想铸魂育人的重大政治意义。


第二,准确把握课程教学的基本原则。“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长期的实践基础上、科学的理论探索中、深厚的历史涵养下形成、创立和发展起来的,蕴含着清晰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2]因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有机统一的科学理论体系,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教学活动应当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政治性与学理性相统一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引导是思政课的基本功能。强调思政课的政治引导功能,并不是要把课讲成简单的政治宣传,而要以透彻的学理分析回应学生,以彻底的思想理论说服学生,用真理的强大力量引导学生。”[3]在就思政课改革创新所提出的“八个相统一”要求中,习近平总书记把“坚持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放在了首位,这就要求我们在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时,也必须坚持政治性与学理性相统一原则,即必须要擅长从倾向性、苗头性的法治问题争论中发现政治端倪、识破政治陷阱,既要学会用科学辩证的学理思维讲清法治问题背后的政治逻辑,又要学会用旗帜鲜明的政治导向引领学术表达。例如,在阐释党与法、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问题时,必须识破把党与法对立起来进行讨论的政治陷阱,牢固坚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政治红线,对于任何试图挑战这一政治红线的主张、观点、论述都必须理直气壮地予以驳斥,同时还应依据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从学理角度明确指出,党是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法则是通过党的领导把人民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结果,也即党与法、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均是与人民意愿、人民利益保持高度一致的,并且这种内在一致性又以宪法的形式予以确立。因此,任何试图把党与法对立起来的企图,其背后的政治逻辑都是试图割裂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而否定党的领导,挑战中国宪法权威,并最终达到彻底搞乱中国的政治图谋。


二是坚持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原则。必须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既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真理性回答实践之问,同时也要用法治实践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所带来的沧桑巨变来印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真理性。例如,个别西方国家依据所谓“长臂管辖”原则而采取的违法的次级制裁措施,严重损害了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面对这一实践之问,习近平法治思想有针对性地确立了“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为我国加强以阻断立法、反干预反制裁立法为核心的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迅速制定并颁布实施彻底扫清了思想障碍。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实施后所取得的巨大成效,也进一步印证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真理性。


三是坚持历史性与时代性相统一原则。要“深度考察人类社会法治发展的历史”[4],必须从中华法治文明和世界法治文明的发展历程中汲取深层精华,必须从厚重的近现代史以及伟大的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中吸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再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来回答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所带来的时代之问,有助于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历史脉络的回溯梳理中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规律,增强其历史自觉,引导其把握时代大势。


四是坚持系统性与协同性相统一原则。习近平法治思想“本身就集中体现了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系统观念和系统思维”[5],必须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背景、重大意义、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科学方法等从科学理论体系的整体性、完备性角度进行梳理和讲解,同时要注重将其置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框架中,重点讲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其他理论体系之间的继承性、协调性。要通过这些讲解,增强大学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认识,进而增进其对马克思主义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认同。


三、全面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与重大意义


作为内容丰富、逻辑缜密的科学理论体系,要注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学术体系、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变,要注重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把握其自身固有的教学逻辑,也即应在明确课程建设的政治意义、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后,应把全面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与重大意义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教学重点。


第一,要讲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教学的重点,也是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用“十一个坚持”作了精辟概括。《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则从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六个方面对上述“十一个坚持”进行了学理概括。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建议按照“什么是全面依法治国、为什么要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么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如何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实行”这一逻辑主线开展教学设计。在这条逻辑主线下,首先要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法治思想、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华法律文化精华以及西方优秀法治文明成果中重点梳理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然后再以此为依据,从学理角度把“十一个坚持”背后的政治逻辑以及所对应的政治主题予以深刻阐释,同时还要把“十一个坚持”彼此之间的理论联系与逻辑关系讲清楚,同时还要依据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把政治与法治、改革与法治、德治与法治以及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讲清楚。特别要注意的是,要充分讲解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等新内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充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所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以公平正义为根本价值取向的司法公正观,并把其进一步拓展延伸至立法和执法环节,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所倡导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公正观的全面性。而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及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则把军事和国家安全也纳入了法治体系建设轨道,使得习近平法治思想所倡导的“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要求进一步深化、具体化。因此,在实际讲授的过程中,必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与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以帮助学生更好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性、科学性、实践性。


第二,要讲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飞跃,在引领法治中国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非常重大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与世界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是最好的老师。思政课教师的历史视野中,要有5000多年中华文明史,要有500多年世界社会主义史,要有中国人民近代以来170多年斗争史,要有中国共产党近100年的奋斗史,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的发展史,要有改革开放40多年的实践史,要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通过生动、深入、具体的纵横比较,把一些道理讲明白、讲清楚。”[6]因此,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教学中要讲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可以从以下四个维度展开。一是从5000多年中华文明史这一维度来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以民为本”“以法治国”“德主刑辅”等中华法律文化精华的继承与超越。二是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170多年的发展史这一维度来看,习近平法治思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法是以国家为中介”“人是法律的主体”等基本原理,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三是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70多年的发展史这一维度看,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当代中国实际的新结合,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新境界。四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史这一维度看,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阐释党与法的辩证关系为核心,把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放在首位,提出并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有关法治体系、法治道路的科学内涵,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理论指引和实践依据。


四、要以辩证思维正确处理好课程教学中的几对重要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曾就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提出了“八个相统一”要求,并特别强调,“无论组合拳怎么打,最终要落到把思政课讲得更有亲和力和感染力、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上来,实现知、情、意、行的统一,叫人口服心服”[7]。“八个相统一”的基本要求与“更有亲和力和感染力、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终极目标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指明了方向,也为以辩证思维正确处理好教育教学中的几对重要关系提供了重要指引。


第一,要正确处理好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主客体关系的界定与分类属于教育教学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其直接决定了教育内容与方法的选择。无论是“教育者主体说”“双主体说”“主体际说”抑或是“交往主体说”等,其根本目的都在于通过明确主体、发现客体来充分提升教育实效。通过吸收和借鉴学界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理论认识,并结合实际,建议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的所有参与者、实践者,包括宏观统筹者、学术研究者、教材编写者、课程授课者、接受教育者、实践应用者等,均应确立为主体,以上述主体共同致力于改造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目标与受教育者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认知状况差异之间的矛盾为共同客体,在此基础上所产生的主客体之间的交往实践活动理应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教学环节的主要内容。当然,认可不同主体平等性的共存并不是倡导无主次之分的绝对等同。它既倡导基于身份的平等而产生的多元价值观的共存,也倡导基于作用的不同而产生的一元价值观的主导。因此,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的不同过程、不同阶段,要在对主客体关系进行清晰界定和明确定位的基础上注意充分调动各主体的积极性,要明晰各主体的角色定位、职责分工、任务要求等,要明确课程建设的具体目标、重点难点、主要内容等,要熟练掌握受教育者的教育背景、认知状况和成长需求等,再以此明确主客体关系并规划和推进课程建设的所有环节,方能有助于显著提高“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的实效性。


第二,要正确处理好主干与支干的关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作为系统集中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课程,显然属于课程建设的主干。而与此相对应的仅仅涉及主干课程部分内容的关联课程,显然属于课程建设的支干。因主干课程建设与支干课程建设共同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建设的全部内容,因此,要正确处理好主干与支干的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好与“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关系。“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第六章第二节专门论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意义以及主要内容。该节所论述的“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内容均涉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本身也属于“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教学的重点内容。因此,“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第六章第二节的内容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的部分内容会存在一定的重复,建议对“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第六章第二节的教学内容作适当修改和剥离,给“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教学预留一定空间,避免重复教学,同时在教材的文字表述上也要注意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的教材表述保持完全一致。例如“思想道德与法治”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战略地位、工作布局、主要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等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予以了高度概括[8],而“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则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概括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六个方面[9]。二者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的概括方面虽然核心表述基本一致,但是战略地位与重要地位、主要任务与重点任务等方面与六个方面的表述显然还存在着一定差异,而这种差异的存在并不利于教学内容的统一,建议对此予以修改完善。二是要正确处理好与高中思想政治必修课“政治与法治”的关系。对于高中思想政治课教材已经涉及的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原则、基本要求等内容可以适当略讲,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重复,同时要注意从理论渊源、时代背景、体系梳理、实践应用、世界影响等维度进行教学内容的提升。三是要正确处理好与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中关联课程的关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人民立场作为其根本政治立场,把人民性作为其最鲜明的理论特性,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及人民利益一致性角度深刻阐释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之间辩证统一的关系,蕴含着深邃的法治思维、辩证思维、实践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为相关专业开展课程提供了丰厚的理论滋养和素材资源。建议根据课程思政特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进行深耕细挖,提炼核心要点,凝练实践意义,简化抽象表述,重在案例阐释,构建与核心主干课程相关但不相同、可专门用于课程思政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资源库。


第三,要正确处理好教材和原著的关系。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出版的《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系统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涵盖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部核心要义,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经典著作。虽然目前已经出版了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的统编教材,但是教材与原著的出版目的、功能作用、文字表述等有很大区别。教材是从学术视角、学理角度阐释理论观点,而原著则是对理论观点原汁原味的表述。通过反复阅读原著,能够清晰直观地感受理论观点形成的特定语境,进而能够准确领会理论观点的本质含义。因此,建议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教学时,结合教材章节内容适时组织开展对经典原著的学习。


第四,要正确处理好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教学形式的展现只是手段,教学内容的阐释才是最终目的。因此,对于偏离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一味追求所谓教学形式多样化、趣味性的错误导向是必须要加以纠正的。建议所有教学形式的设计都必须紧紧围绕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而展开。在此基础上,要有意识地把课堂教学、网络教学、实践教学、情景教学等路径有机融合起来。要充分运用专题讲授、案例导入、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大力加强多媒体、微视频、微电影、慕课、精品资源课网站等教辅资源建设,全面推进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一体化,并可通过建立情景教室开展沉浸式教育,共同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教学。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34页。


[2][4][5][9]《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编写组:《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第3、7、12、15页。


[3][7]习近平:《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年,第17—18、23页。


[6]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第381—382页。


[8]《思想道德与法治》编写组:《思想道德与法治》(2021年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第192页。

【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DUT21RW123)“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研究”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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