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中国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碳达峰和与碳中和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碳达峰可以在没有天花板情况下自然达到,而碳中和则是刚性约束下的实质性减碳直至实现碳中和。实现碳中和目标,其难度与碳达峰峰值有直接联系。2030年前碳达峰峰值越低,意味着2060年碳中和的难度就越小;2030年前碳达峰峰值越高,则后期碳中和压力就越大。因此,从现在起就要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尽可能提前实现碳达峰并降低峰值,确保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
我国是全球碳排放量最大的国家。根据英国石油公司(BP)发布的《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1》的数据,2020年中国碳排放总量为99.0亿吨,占全球30.7%。过去十年,我国碳排放进入平台期但总量仍有上升。从碳排放来源看,2020年来自能源领域的碳排放占全国排放总量接近80%。由此可见,科学把握能源消费总量、推动化石能源达峰后有序退出,加快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是打好实现“双碳”目标持久战的主要途径。
一、科学把握未来能源消费总量
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为49.8亿吨标煤。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继续推进,能源消费总量还将增加。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经济总量还要再翻一番。2050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经济总量在2035年基础上还可能再翻一番。未来的能源消费总量有多大?2009年有关部门预测202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量44亿吨标煤,但实际上2020年接近50亿吨标煤。到2030年能否控制在60亿吨标煤以内并达峰。2030后,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基本完成,能源效率不断提高,能源消费进入平台期并逐步下降,对实现碳中和目标至关重要。
二、推动化石能源达峰后有序退出
化石能源大体按煤炭、石油、天然气顺序达峰,煤炭在2025年达峰,石油在2030年达峰,天然气在2040年达峰。达峰后大体也按煤炭、石油、天然气顺序依次退出。
煤炭主要用于发电、炼钢。预计我国煤炭消费将由2020年的28.2亿吨标煤降为2030年26.3亿吨标煤,占比从56.8%降为44%左右。考虑到我国超超临界百万千瓦煤电机组投产可能晚至2025年,若经济运行期为30年,退出时间最晚要在2055年。煤电的缺口,将全部由可再生能源替代。2050年前后,由于钢材存量大幅提升,短流程电炉将占据主导地位,长流程炼钢所需焦炭可被氢能取代。这样到2050年前后,煤炭可基本退出。
石油产品主要用于燃油和石油化工。现在纯电动汽车技术基本成熟,我国大致可望在2040年停止燃油新车进入市场。燃油汽车使用寿命大约15年。这样,有望在2055年燃油车可全部为电动汽车所替代,航空用油也可为氢能或电能所替代。石油化工产品如塑料、化纤等也可被金属、木材和植物纤维取而代之。这样,石油可在2058年前后基本退出。
再者是天然气。天然气碳排放密度较低。在相当一个时期,天然气还可以替代煤炭作为燃料。在煤炭、石油全面退出后,天然气大体可在2060年前退出。
三、加快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
202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8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4.7%,其中,风电、光伏分别达到2.8亿千瓦、2.5亿千瓦,装机规模均已超过美国和欧洲,位列全球第一。目前可再生能源装机成本已低于煤电。比如,2020年光伏装机成本已降至煤电的40%。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将达到25%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中国风力驱动涡轮机容量每年均成倍增长,已具备最大单机容量达10兆瓦的全系列风电机组制造能力,同时中国还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光伏电池板制造国,不断刷新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世界纪录。
风光发电具有不稳定特征,需要发展储能设施,现阶段水电、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可发挥调峰作用,核电在化石能源主导向可再生能源主导的过渡阶段也可发挥积极作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光伏、风电将成为电力增量的主要来源,占比将大幅提高,这要求加快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新型储能将实现规模化应用。随着技术日趋成熟,未来氢能将开启商业化应用,形成“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四、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绿色低碳转型提出紧迫要求,同时也要以绿色低碳转型为重要前提。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1979~2020年年均增长9.2%。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高,既有国际分工的因素,在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中,高耗能、资源型产品大量向我国转移,使我国产业结构中高排放行业比重过大;也有经济发展阶段和总体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因素,我国工业产品的能源单耗相对较高。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最重要的途径是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发展可再生能源。根据有关研究测算,今后一个时期,这三个方面占总减排潜力的85%左右,特别是结构减排对实现目标的贡献度超过50%。
结构减排,包括三次产业结构调整、行业结构调整和产品结构调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是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制造服务化和服务知识化,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低附加值的生产能力。行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是提升低能耗低排放行业的比重。产品结构调整的关键是提升产品附加值,降低单位增加值的碳排放强度。
技术减排,主要是通过技术手段降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特别是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交通、建筑等行业的化石燃料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这就要求加大在提高能效、可再生能源、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方面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投入,加快建设绿色低碳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
发展可再生能源,要求对未来煤、电、油、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进行科学合理的战略部署,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提高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发电装机和发电量的比重,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同时保持水电利用规模的合理增长,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
五、打好实现“双碳”目标的持久战
力争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两个阶段”战略安排不仅具有时间上的同步性,而且具有战略方向和目标的一致性。因此,要把2030年前碳达峰纳入第一阶段的目标之中,把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作为第二阶段的重要任务。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长期目标,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要防止将长期目标短期化,将持久战打成突击战,防止运动式减碳,避免“一刀切”。为此,要坚持先立后破,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同时加强技术研发和突破,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要完善考核办法,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机制,避免简单用行政办法层层分解指标。要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不同区域、行业、企业的特性和实际状况,制定细分化针对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