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鹏:钓鱼岛主权争议与保钓前途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563 次 更新时间:2021-05-28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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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鹏 (进入专栏)  

【编按】作者应钓鱼台教育协会邀请,于今(2021)年4月10日在该会主办的「保钓运动50週年纪念研讨会」上以预录视频作了40分钟的发言,此文即其发言稿之完整版。



50年前的4月10日,留美学生在美国各地,首先是美国首都华盛顿掀起声势浩大的保钓示威游行,是中华民族子孙的一项壮举,被周恩来总理称作「海外五四运动」,可见意义重大。当时,我正在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工作,正是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我们的注意力全在「文革」中,未能及时了解发生在美国的留学生保钓运动。事后也有补课,读过一些介绍文章。最近读到2009年林孝信先生〈保钓歷史的渊源及其对海峡两岸社会的意义〉的演讲,对海外留学生的保钓运动全域了解得更多了。我在这里,借这个机会对王晓波、林孝信、龚忠武等先生们当年在海外的壮举表示由衷的钦佩!向所有参加保钓运动的海外留学生表达最高的敬意!向宜兰县头城、苏澳地区的渔民以自身之力捍卫钓鱼台海域的渔权与主权表达最高的敬意!


下面讲五个问题:一、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二、日本窃取钓鱼岛是非法、无效的;三、「冲绳处分」与甲午战争及钓鱼岛争端;四、保钓的成功有赖两岸同心协力;五、中美的折衝趋势与钓鱼岛的未来。


1971年4月10日,在美国的华人于美国各地发起保钓的示威游行。图中可见当时的口号是「中国人民一条心」、「TIAO YU TAI BELONGS TO CHINESE PEOPLE」(钓鱼台属于中国人)。


一、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


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钓鱼岛一带海域是中国东南沿海各地,包括台湾渔民的渔场。钓鱼岛列屿是中国人最先发现、最先命名的。钓鱼岛早就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在行政上隶属于宜兰县头城镇大溪里。


根据中国歷史文献记载,「钓鱼岛是台湾附属岛屿」这一事实,早已得到确认。明朝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成书的《日本一鉴》,由「奉使宣諭日本国」的郑舜功撰写。该书明确记录了钓鱼岛为中国台湾所属,该书第三部分《桴海图经》中的〈万里长歌〉是以歌诀体记载中日之间的航程指南,其中四句诗及其小字夹注如下:


或自梅花东山麓,鸡笼上开钓鱼目


梅花,所名,约去永宁八十里。自所东山外,用乙辰缝鍼或辰巽缝鍼,约至十更,取小东岛之鸡笼山。自山,南风,用卯乙缝鍼,西南风,正卯鍼或正乙鍼,约至十更,取钓鱼屿。……自梅花渡彭湖、之小东、至琉球、到日本,为昔陈给事出使琉球时,从其从人得此方程也。一自彭湖、次高华、次黿鼊、次大琉球,亦使程也。而彭湖岛在泉海中,相去回头百六十里。钓鱼屿,小东小屿也。尽屿,南风,用正卯鍼,东南风,卯乙缝鍼,约至四更,取黄麻屿。


黄麻赤坎古米巔,马齿琉球读音「ㄌ一ˇ」迤先


黄麻、赤坎、古米、马齿、琉球,迤皆海山也。尽黄麻屿,南风,用甲卯缝鍼;西南风,正甲鍼;东南风,正卯鍼,约至十更,取赤坎屿。尽屿,南风,用正卯鍼,或寅甲缝鍼;西南风,艮寅缝鍼;东南风,甲卯缝鍼,约十五更,取古米山。……尽古米,南风,用寅甲缝鍼或正卯鍼,约至五更,取马齿山。尽山,南风,用甲卯缝鍼,或寅甲缝鍼,约至五更,取大琉球。


该书还记载:「小东岛,即小琉球,彼云大惠国。」「小东」、「小琉球」、「大惠国」,即当时中国、琉球、日本对台湾的不同称谓。上述航路,不仅准确记录了钓鱼岛与台湾岛等岛屿之间的地理关係,而且明白无误地指出「钓鱼屿,小东小屿也」,表明钓鱼屿是台湾所属小岛。《日本一鉴》是具有官方文书性质的史籍,它反映出明朝政府早已确认钓鱼岛列屿是属台湾的小岛群。


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陈侃奉命出使琉球,其所著的《使琉球录》中记载:「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该段文字阐明:经过了钓鱼屿、黄毛屿、赤屿后,直到见到古米山(即今久米岛)才是进入琉球境內,钓鱼岛不属于琉球,而是中国的领土。



明清两朝自1404年到1866年,前往琉球的册封使有22起。钓鱼列屿是册封使舟船必经之地,册封使多有记录。1561年(明嘉靖四十年)册封使郭汝霖使船途经钓鱼列屿,写下了《钓屿》一首诗:「天畔一舟横,长风万里行。黄鼙浮浪远,钓屿芜波明。蜃气山將结,涛声笛共清。倚檣时浩啸,奇览慰生平。」这是钓鱼列屿第一次被写入五言律诗。


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闽浙总督胡宗宪幕僚郑若曾著《筹海图编》,其中《沿海山沙图》中不但记录了台湾、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屿属福建海防范围,而且标明了这些岛屿的位置与统管区域。


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徐必达等人绘制的《乾坤一统海防全图》及明天启元年(1621年)茅元仪绘制的《武备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图》,也將钓鱼岛等岛屿与台湾岛作为同一个防区同时划入中国海防范围之內。


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黄叔璥任清政府第一任巡台御史,乾隆元年(1736年)他「以御史巡视台湾时所作」《台海使槎录》(前四卷名《赤嵌笔谈》),其中卷二武备目列举了台湾所属各港口,不仅將钓鱼岛视为中国海防前沿要塞,而且表明钓鱼岛在行政上早已属台湾府管辖。其载:


「近海港口哨船可出入者,只鹿耳门南路打狗港,北路蚊港、笨港、淡水港、小鸡笼、八尺门。其余如凤山大港、西溪蠔港……可通杉板船。台湾州仔、尾西港……今尽淤塞,惟小渔船往来耳。山后大洋,北有山名钓鱼台,可泊大船十余。」


明朝倭寇猖獗,为防御倭寇侵扰中国沿海,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闽浙总督胡宗宪聘郑若曾等人蒐集有关海防资料编纂《筹海图编》,该书为一部沿海军事图籍。其中,收录于卷一之《福建沿海山沙图》中,明确將钓鱼屿、鸡笼山、赤屿、黄毛山(上图中圈选之四处)划归于福建海防区域內。


《台海使槎录》是公文文书,其影响甚广,为此后史家多予引用,如乾隆年间的《台湾府志》,基本引用了上述內容:「台湾港口」包括「钓鱼台岛」。类似记载在其他官员的公文文书中也屡见不鲜,如乾隆十二年(1747年),时任巡视台湾兼学政监察御史范咸著《重修台湾府志》明确指出:钓鱼岛等岛屿已被清政府划入台湾海防的防卫区域內,属台湾府辖区。


清朝康熙年间,任清政府第一任巡台御史的黄叔璥撰《台海使槎录》,其卷二中列举了台湾所属各港口,而钓鱼岛就在台湾府管辖范围內。



嘉庆十六年(1811年)清政府在台湾置噶玛兰厅,1875年改设宜兰县。道光九年(1829年)陈寿祺总纂(十五年程祖洛等续修)、同治十年(1871年)刊行《重纂福建通志》,其中卷86〈海防〉〈台湾府.噶玛兰厅〉载:  


「噶玛兰厅即厅治,北界三貂,东沿大海……又山后大洋北有钓鱼台,港深可泊大船千艘。」

上述文献明确將钓鱼岛列入海防衝要,隶属台湾府噶玛兰厅管辖。类似记载见于余文仪著《续修台湾府志》、李元春著《台湾志略》以及陈淑均纂、李祺生续辑《噶玛兰厅志》等史籍中。


法国来华耶穌会士蒋友仁(Michael Benoist)绘制了《坤舆全图》,该图初绘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再绘于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其中《台湾附属岛屿东北诸岛与琉球诸岛》中有彭嘉、花瓶屿、钓鱼屿、赤尾屿等。图中不仅使用了福建话发音,將钓鱼屿写作好鱼须、黄尾屿作欢未须、赤尾屿作车未须,而且把上述各岛屿均置于台湾附属岛屿中。


1809年法国人皮耶.拉比和亚歷山大.拉比绘制了彩图《东中国海沿岸图》,图中將钓鱼屿、赤尾屿绘成与台湾岛相同的红色,將八重山、宫古群岛与冲绳本岛绘成绿色,清楚地标示出钓鱼台列屿为台湾附属岛屿。


综上所述,尽管日方力图割裂钓鱼岛与中国台湾的歷史联繫,并一再否认《马关条约》中的「台湾附属岛屿」包括钓鱼岛,但是,事实胜于雄辩。大量歷史文献表明,中国政府將钓鱼岛纳入台湾辖下,从海防和行政两个方面都对钓鱼岛实施了长期的有效管辖,钓鱼岛不是无主地,而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列屿不仅有中国渔民长期经营,而且至少从明代中叶开始就纳入中国政府的海防范围,由中国政府採取了实际管辖措施,这一歷史事实,早于日本所称1895年1月內阁决定窃据三百数十年。


中国人最早发现钓鱼岛,最早命名钓鱼岛,国际上一致承认这个命名,都有史籍可证,无可质疑。第一个日本人知道钓鱼岛列屿是林子平。他在1785年(天明五年)出版的《三国通览图说》所附《琉球三省及三十六岛之图》,图中绘有福建省福州到琉球那霸的两条航线,其中南航线由西向东绘有花瓶屿、彭佳山、钓鱼台、黄尾山、赤尾山,这些岛屿均涂上中国色,表明为中国所有。这是18世纪的歷史地理知识,林子平完全接受了。中国人对钓鱼岛列屿享有歷史性权利,这是无可非议的。西方有些人不承认歷史性权利,是他们歷史知识短浅的表现,是他们的殖民主义、帝国主义霸道理论的表现。


1785年,日本学者林子平所著的《三国通览图说》中所附《琉球三省及三十六岛之图》之局部图。



下一次日本人关注钓鱼岛,就到了19世纪中叶。根据日本著名歷史学家井上清的研究,1845年6月英国军舰「萨马兰」号对钓鱼岛列屿第一次进行了实际测量,1855年出版了一张海图。图上对钓鱼岛、赤尾屿等名称用闽南话做了标识。英国海图把钓鱼岛东侧的岛礁类似尖塔的岛,好像是英国教堂上的尖塔,就命名为Pinnacle Islands。按照井上清教授的考证,明治维新后日本海军的《水路志》关于这一海域的记述,关于钓鱼岛的科学知识,最初几乎都是以英国海军的水路志为依据的;1886年日本海军水路局编纂的《环瀛水路志》卷一第十篇有关钓鱼岛列屿的记述,显然是根据1884年出版的《英国海军水路志》编写的,它把Pinnacle Islands附注了日文汉字「尖阁列岛」,或者「尖阁群岛」、「尖头列屿」。可见,日本关于钓鱼岛的知识完全来自于英国,而英国对钓鱼岛的命名,却来自于中国。日本人命名这个岛比中国人至少晚了400年。


二、日本窃取钓鱼岛是非法、无效的


日本政府和一些日本学者、媒体有一个基本观点,认为日本取得钓鱼岛与《马关条约》完全无关,根据是《马关条约》中有关割让范围未提及钓鱼岛,进而认为日本是通过「和平的方式」取得钓鱼岛。1972年日本外务省发表了《关于尖阁列岛主权的基本见解》,极力否认《马关条约》与钓鱼岛有关,声称:「该列岛向来构成我国领土西南诸岛的一部分,而根据明治二十八年五月生效的《马关条约》第二条,该列岛并不在清朝割让给我国的台湾、澎湖诸岛內。」这成为日本所谓拥有钓鱼岛主权的依据之一。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3月,清政府鑑于战场失利,被迫派直隶总督李鸿章为头等全权大臣前往日本马关(下关),与日本全权代表、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和外务大臣陆奥宗光议和。1895年4月17日,李鸿章在日本的威逼之下,签订了《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共11款,并附有「另约」和「议订专条」。该约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中国將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让与日本。


《马关条约》第二款第一项、第三项对同时让与的辽东半岛、澎湖列岛的地理范围(澎湖列岛甚至列出经纬度)有明确的界定,为什么仅对「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进行了模糊表述?从日方公开的有关《马关条约》交涉议事录的记载,我们可见日本政府在条约中模糊处理台湾附属岛屿別有用心。


1895年6月2日中日签署《交接台湾文据》前,关于台湾附属各岛屿包括哪些岛屿,成为双方讨论的焦点。当时日本公使水野遵和清政府全权委员李经方之间讨论的纪要收录于日本公文书馆,并见于日本学者滨川今日子所著《尖阁诸岛の之领有そめぐる论点》一文中。在会谈中,李经方担心日本在日后將散落于福州附近的岛屿也视为台湾附属岛屿而对中国提出岛屿主权要求,于是提出是否应该列出台湾所有附属岛屿的名录。水野回覆说,如果將岛名逐一列举,难免会出现疏漏或涉及无名岛屿问题,如此一来该岛將不属日、中任何一方,从而带来麻烦;有关台湾附属岛屿已有公认的海图及地图,而且在台湾和福建之间有澎湖列岛为「屏障」,日本政府决不会將福建省附近的岛屿视为台湾附属岛屿。鑑于日方的表态,李经方同意对台湾附属各岛屿不逐一列名的处理。


水野谈话表明,日本政府承认台湾附属岛屿已有公认的海图及地图,因而不需要在接管台湾的公文中列出钓鱼岛列屿,从这一点看,日本政府实际上承认钓鱼岛列屿是台湾附属岛屿,因为钓鱼岛列屿在公认的海图及地图上早已标明它属中国;另一方面,这段对话还表明,日本政府会谈代表水野有意隱瞒另一个事实,即在《马关条约》签署前三个月,日本政府已召开內阁会议秘密將钓鱼岛编入了冲绳县。


1885年至1895年的10年间,冲绳地方政府一直图谋在钓鱼岛等岛屿建立「国标」,从而將钓鱼岛纳入其管辖范围,但日本政府鑑于钓鱼岛为「清国属地」,一旦建立「国标」,恐引起清国警觉和争议,因此始终未予核准。当甲午战争日本即將获胜之际,日本政府感到攫取钓鱼岛列屿时机已到,于是在1895年1月14日召开內阁会议,秘密决定:「对于內务大臣建议的位于冲绳县八重山群岛之西北称为久场岛、鱼钓岛之无人岛,近年来有人试图从事渔业等,故应有序加以管理之,对此,应按照该县知事呈报批准该岛归入冲绳县辖,准其修建界桩,此事如建议顺利通过。指示:按照关于修建界桩事宜的建议办理。」

同时,內阁还拟定了政府文书《久米赤岛、久场岛及鱼钓岛编入版图经过》,具体內容如下:


散落在冲绳与清国福州之间的久米赤岛(距久米岛西南方约七十里,位于离清国福州近两百里处)、久场岛(距久米岛西南方约一百里,位于靠近八重山岛內石垣岛约六十余里处)及鱼钓岛(方位同久场岛,仅比久场岛远十里左右)之三岛未发现所属清国的特別证跡,且靠近冲绳所辖之宫古、八重山岛等,为无人岛屿,故冲绳县知事呈请修建国标。上述审议在呈报太政大臣前,山县內务卿于明治十八年十月九日已征询井上外务卿的意见。经外务卿熟虑,鑑于本岛屿靠近清国国境,为蕞尔孤岛,当时我国政府因清国报纸刊载我占据台湾附近清国属岛等流言而敦促清国政府注意等理由,于十月二十一日答覆把建立国标、开拓岛屿之事延至他日时机为宜。十二月五日內务、外务两卿指示冲绳知事,对目前不修建国标望加谅解。明治二十三年(1890年)一月十三日,冲绳县知事向內务大臣请示,要求确定这些岛屿的管辖。请示提出本案岛屿一直为无人岛,未特別确定其所辖,近年因取缔水產之需要,故八重山官署报请确定其所辖。进而明治二十六年(1893年)十一月二日,当时有人试图在本案岛屿从事渔业生產等,冲绳县知事为管理之,向內务、外务两大臣呈报修建该县所辖之界桩。內务大臣就本案提交內阁会议与外务大臣磋商,外务大臣未表示异议。于明治二十七年(1894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提交內阁会议。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一月二十一日,內阁会议决定由內务、外务两大臣指示冲绳县知事:报请修建界桩一事已获批准。

1895年1月14日,日本召开內阁会议,秘密决定在钓鱼岛「修建界桩」,將钓鱼岛划归为冲绳县管辖。图为1895年1月14日之內阁会议记录。



事实上,在钓鱼岛修建界桩,冲绳县并未立即执行。据井上清教授披露,直到1969年5月5日,冲绳县所属石垣市才在岛上建起一个长方形石制标桩。

日本內阁会议的这一决定,是密件,过了57年后,于1952年3月在《日本外交文书》第23卷对外公布,此前清政府以及国际间完全不知情。在中日《马关条约》的谈判、签署过程中,日本谈判代表隱匿內阁会议的决定,有意採取模糊策略,笼统地將钓鱼岛置于中国所割让的台湾附属岛屿之內,偷换手法,达到变「窃占」为「公开」占领钓鱼岛的目的。钓鱼岛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在明清两代已是人所共知,而清政府又根本无从知晓日本秘密「窃占」钓鱼岛的实情,因此在《马关条约》谈判和签署中將钓鱼岛视为「台湾附属岛屿」,而未做特別说明。


由上述可见,日本「窃占」钓鱼岛绝非什么「和平方式」,而是近代殖民侵略的產物,是甲午战争中日本战略的一环。正是基于侵华战争胜券在握,日本內阁才抢先窃据钓鱼岛,接著才有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正是通过《马关条约》,日本力图以所谓条约形式,实现其对钓鱼岛「窃占」行为的「合法化」。这一歷史过程是清楚无误的,是史家的共识。


直到57年后,日本政府才在外交文书上公布日本內阁的决定,可见日本政府自知窃占钓鱼列屿的无理、非法。




三、「琉球处分」与甲午战争及钓鱼岛争端


日本內阁秘密將钓鱼岛列屿划入冲绳县管辖,与日本的「琉球处分」有关,也与甲午战争有关。冲绳本是琉球王国所在地。琉球王国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明初即接受明朝皇帝册封,是明清时期中国的藩属国。据歷史记载,公元1372年(明洪武五年),明朝派出册封使到琉球,此后歷代册封使不绝于途。幕府末期的1609年(明朝万历三十七年),与琉球相邻的日本岛津藩主强迫琉球向自己进贡,但琉球王国照旧向明政府纳贡称臣。日本侵略琉球,始终是採取武力行动的。明治维新后废藩置县,明治政府开始显现军国主义倾向,矛头指向朝鲜、琉球和中国。此后,日本利用各种藉口侵略琉球、朝鲜和中国的事件时有发生。1872年日本利用琉球飘流民在台湾南部被所在地居民杀害一事,向清政府问罪。口实有二:琉球民是日本属民,台湾南部「番地」是无主地。日本派出的交涉使把清政府总理衙门大臣说的台湾番地是「政教不及之所」,偷换概念,变成「政权不及之地」。1874年日本蛮悍地派兵侵入台湾南部,引起中日之间进一步交涉。那时候,日本国力尚不能与清朝抗衡,在取得清朝50万两白银赔款后退兵。征伐台湾与侵略琉球是同时进行的。1874年2月日本政府通过的《台湾番地处分要略》提出,阻止琉球向清政府进贡「可列为征伐台湾以后之任务」。1875年,日本天皇强令琉球断绝与清朝的册封关係,採取措施断绝琉球与中国的关係。1877年底,清政府驻日公使何如璋在东京考察了琉球问题后指出:「阻贡不已,必灭琉球;琉球既灭,行及朝鲜,」「琉球逼近台湾,我苟弃之,日人改为郡县,……扰我边陲,台澎之间,將求一日之安不可得。」1878年10月,何如璋向日本外务省发出照会,谴责日本阻止琉球向清朝朝贡为「背邻交,欺弱国」,是「不信不义无情无理」,將「貽笑于万国」。日本政府不理睬这个抗议,并藉口照会失礼,断绝谈判。1879年日本政府以450名军人和160名警察开往长期不设武备的琉球,將琉球国王强行押解到东京,吞併琉球王国,將它改名为日本的冲绳县。这样,一个独立的琉球王国,就被日本明治政府剥夺了国家地位。这在日本歷史上美其名曰「琉球处分」。

日本此举立即引起了清政府的抗议。中日之间由此展开了琉球交涉。日本提出了「分岛改约」方案,即把宫古、八重山群岛划归中国,琉球本岛以北诸岛归日本,试图诱使清政府承认日本吞併琉球,但必须以修改中日《修好条规》为前提。《修好条规》是1871年中日之间缔结的建交条约,是一项平等条约。所谓修改条约,即是清政府允许在《修好条规》中加入日本人在华「一如西人」,享有与欧洲人在华通商「一体均沾」的权利。清政府提出了三分琉球的方案,即北部原萨摩藩属地诸岛划归日本,琉球本岛为主的群岛还给琉球,并恢復琉球国王王位,南部宫古、八重山群岛划归中国,待琉球復国后送给琉球。1880年,清政府正在处理伊犁问题上与俄罗斯发生纠纷,准备对日退让,便与日本议定了分岛改约方案。中方随后从琉球人那里了解了情况,认识到分岛改约方案无助于琉球復国,改约徒使中国丧失权利,分岛改约方案没有签字。实际上,1882-1883年之间,中日就此问题的谈判仍在进行。在讨论重新签订中日《修好条规》的附约《通商章程》时,清政府再提琉球问题,日本外相表示把修改贸易条款与琉球问题分开,清政府谈判代表坚持绑在一起。问题一直拖下来。直到1887年,总理衙门大臣曾纪泽还向回国的日本驻华公使盐田三郎提出,琉球问题尚未了结。据日本方面的记载,直到1888年,日本想在谈判中获得与欧美比肩的权利,未能实现,日本方面就终止了谈判。但日本已经把琉球据为己有,对清政府的态度就不管不顾了。琉球处分问题在中日之间成为一个悬案。1889年,日本把参谋本部长改称为参谋总长,积极扩张军备,加进了对华侵略的准备,当然就更不愿意与中国谈判琉球问题了。


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了1885-1895年之间日本政府(包括冲绳政府)商讨在钓鱼岛设置「国标」以及把钓鱼岛列屿划归冲绳县的问题。在钓鱼岛设置「国标」以及把钓鱼岛列屿划归冲绳县是与日本完成攫夺琉球并进而指向台湾联繫在一起的。


在日本「窃占」中国钓鱼岛的进程中,甲午战争、《马关条约》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日本通过《马关条约》实现了覬覦钓鱼岛10年的图谋,开启了日本非法控制钓鱼岛的大门。由于《马关条约》,日本政府堂而皇之地主张对钓鱼岛的所谓主权,摇身一变成为钓鱼岛的主人,进而將其非法行为「合法化」。


然而就如同在签署《马关条约》时日方有意模糊「台湾附属各岛屿」一样,在很长时间內,日本政府并未公开宣称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即使在1896年3月日本发布的名为《有关冲绳县郡编制》的第13号敕令中,明治天皇并没有將钓鱼岛明确写入,甚至也没有任何与钓鱼岛各岛屿相关的名称。而第13号敕令也被日方视为其领有钓鱼岛主权的依据之一。


日本政府既然在《马关条约》签署之前,就已偷偷將钓鱼岛编入冲绳县地方政府,为什么在《马关条约》签署之后,仍然含糊其辞呢?这与当时台湾岛內的局势不无关係。


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將台湾全省及其所有各附属岛屿全部割让给日本,在中国京师和台湾岛內引起轩然大波。以台湾而论,1895年5月25日,在工部主事丘逢甲和台湾巡抚唐景崧的幕僚陈季同等人的倡议下,台湾成立了以唐景崧为总统、刘永福为大將军、李秉瑞为军务大臣的「台湾民主国」,由此拉开了岛內长达50年从武装抗日到非武装抗日斗争的序幕。尽管在1895年底,日本宣布基本控制台湾全岛,但台湾民众的抗日活动并未停止。日本政府忙于平息岛內事态,无暇顾及钓鱼小岛,另一方面也可能不想因钓鱼小岛再节外生枝。于是,从1896年將钓鱼岛的使用权租借给古贺辰四郎个人,而古贺家族的经营持续到二战之前。


事实已经非常清楚,日本政府採取「暗劫」手段,將中国钓鱼岛编入日本领土,又利用《马关条约》收穫「窃占」中国钓鱼岛的「红利」,但仍然心有余悸,于是採取了秘而不宣的手法,以制造「钓鱼岛是日本领土」的既成事实。如今,日本政府一再否认《马关条约》中所述「台湾所有各附属岛屿」不包括钓鱼岛,意在把钓鱼岛从「二战」之后日本应归还的中国领土中剥离出来,从而为其「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钓鱼岛主权不存在争议」的立场提供歷史依据和理论根据,这或许就是日本政府欲盖弥彰的目的所在。


《马关条约》签订,清政府没有能力重提琉球,台湾以及附属诸岛(包括钓鱼岛列屿)、澎湖列岛、琉球就为日本夺走了。但是,1941年中国政府对日宣战,废除《马关条约》。随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作出了战后处分日本的规定,日本天皇接受了这些规定。依照这些规定,不仅台湾及其附属诸岛、澎湖列岛要回归中国,钓鱼岛列屿也理应与台湾一起回归中国。而且,歷史上悬而未决的琉球问题也到了可以提出再议的时候。如果经过再议,琉球实现独立,那么,钓鱼列岛就与日本没有任何关係了。


在我看来,琉球作为国家的国际法主体地位是值得重视的。咸丰四年六月(1854年7月),琉球国总理大臣尚宏勛、布政大夫马良才与美国全权钦差大臣兼水师提督马修.培理(Matthew Perry)签订了《琉球国、米国条约书》,条约用英文和汉文书写,年号用咸丰和公元;咸丰五年十月,琉球国与法国签订了条约,用法文和汉文分別书写;咸丰九年六月,琉球国与荷兰签订条约,用荷兰文和汉文分別书写。这三个条约的签订,证明了琉球国作为独立主权国家的国际法地位,这是完全符合19世纪的国际法,也是符合20世纪的国际法的。但是,日本于1879年强行吞併、灭亡了这个独立主权国家,是违反国际法的,是不折不扣的侵略行为。清政府当年提出了抗议,并进行了一系列交涉。从1372年至1879年,琉球人民对中国的关係是友好的,中琉之间建立了藩属关係,中国从来没有使用武力。1879年至1945年,日本非法强行灭亡琉球国,在那里建立冲绳县。1945年至1972年,琉球由美国代管。1972年美国將琉球的行政权交还给日本,琉球再次成为日本的冲绳县。由于受日本当局的影响,琉球人大多认为钓鱼岛是冲绳(琉球)的。这个观念,目前正在转变。2019年3月,我与冲绳——琉球歷史文化考察团一行在那霸会见琉球人学者龙谷大学经济学部教授松岛泰胜,讨论了钓鱼岛归属问题,发现松岛泰胜教授正在转变观念。台湾的中华琉球研究学会也一直保持著与琉球朋友的联繫。2020年7月,松岛教授的大作《帝国の岛──琉球・尖阁に対する植民地主义と闘う》在日本明石书店出版后,承他不弃寄赠我一本。松岛教授在该书中引用了我与李国强合写的文章,他得出的结论是钓鱼岛应该归属于中国。可见,尊重事实的琉球人已经在改变观念。


琉球学者松岛泰胜新作《帝国之岛》,从歷史与法理论证钓鱼岛属于中国。



四、保钓的成功有赖两岸同心协力


林孝信先生在演讲中提到,1971年4月10日保钓大游行后,留美学生感到孤立无助,忽然听到美国总统尼克森宣布次年要访问中国,这件事情对保钓运动也產生巨大的衝击。台湾留学生猛然发现,还有一个中国政府,她已经强大到美国总统都必须登门拜访的程度。「说不定北京政府能够保钓」?徬徨中的保钓人士像是在迷雾里看到一盏灯。林先生对留学生这个心理的描述是很准确的。林先生在总结保钓运动的意义的时候,特別指出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在中国经济和平崛起的时期,特別值得重视。中国的崛起,可以一扫过去受欺负的悲惨命运,或许可以因此保卫钓鱼台。林孝信先生此语确是的论。


1971年4月10日留美学生保钓示威游行,台湾当局对留美学生进行了压制,真正支持的是中国大陆政府。1971年5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新华社》记者报导:最近以来,日本佐藤反动政府勾结美帝国主义,加紧推行侵占我国钓鱼岛等岛屿的罪恶计画。同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严厉谴责日本政府,表示:「中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主权不容任何人侵犯。在伟大的中国人民面前,你们勾结美帝国主义妄图侵吞中国领土的一切阴谋诡计,都是枉费心机的,必然要遭到彻底粉碎。」《人民日报》的评论是对留美学生保钓游行的公开支持。《人民日报》是中共中央的机关报,《人民日报》评论员的声音传达了中共最高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声音。


1971年8月28日晚,周恩来总理与从美国来的台湾朋友谈话,台湾朋友提到钓鱼岛有关问题,周总理原则上宣示政府一向是维护主权的完整性。同年10月6日晚,周恩来总理在接见美日华侨国庆参观团时,高度评价了海外保钓运动。他说:「海外侨胞发起保卫钓鱼台,是一个很好的运动。毛主席说保钓运动甚于五四运动。……这个运动是有前途的,大家还要继续努力。」「我们政府对钓鱼台属于中国领土的立场,已经发表过声明。」「台澎地区是中国的领土,是要一併解决的。钓鱼台是台澎地区的问题之一,在与日本签订和平友好条约时才会谈到。」以上谈话没有公开发表,是当事人事后的记录,明确地表达了周恩来总理对海外保钓运动的支持态度。同年11月23日,台湾留美学生参加保钓运动的五位健將参访大陆两个月后,获得周恩来总理的接见,通宵交谈。当事人之一的王正方后来回忆:「我们五个可能是周总理和国务院官员头一次见到的台湾百姓,于是有关台湾的问题非常多,触及的范围很广,再度仔细回想,当晚似乎对钓鱼台事件反倒没有很深入的探讨。」虽然没有就保钓深入交谈,但周总理通宵接待五位留美学生保钓领袖本身就说明了周恩来对保钓的支持。以上三次谈话,都发生在保钓运动的当年,中国大陆政府和周恩来总理支持保钓运动的态度是十分清楚的。


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森访华并签署了《中美联合声明》。同年9月,日本內阁总理大臣田中角荣来北京访问,于29日与周恩来总理共同签署了中日復交联合声明。


1972年中日復交谈判中,中国政府为了突破西方的包围,寻求与西方世界的经济联繫,对钓鱼岛採取了搁置争议的立场。当时日方询问这次谈判是否谈谈钓鱼岛问题,周恩来总理回答还是从中日关係的大处著眼,钓鱼岛这次就不谈了。很显然,钓鱼岛成为中日两国争议问题,如果在復交谈判中纠缠于钓鱼岛问题,就会影响復交大局。1978年邓小平副总理访问日本,出席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的换文仪式,在谈到钓鱼岛归属问题时,强调了中日两国看法的分歧,明确说到钓鱼岛问题「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这是大政治家的眼光,总是能够抓住影响前进方向的大问题,而把次要问题搁置起来,用共同开发的形式谋求双贏。这是国际上处理领土争议问题最高明的办法。正是这个高明的办法,保证了中日之间和平共处,共同发展经济的40年。那时候,中国的国力不足,与日本政府公开争论钓鱼岛归属显然是不合適的。邓小平那次出访日本,主要是强调了向日本学习。


1996年7月,日本政府宣布实施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把钓鱼岛列岛包括在內,派出海上自卫队舰艇巡逻,又扣押了驶近钓鱼岛的台湾渔轮。此事引起了香港、台湾和海外华人社团的愤怒。香港人陈毓祥发起组织「全球华人保钓大联盟」,率领17位保钓勇士乘货船前往钓鱼岛。陈毓祥跳进海里,准备游水登岛,不幸遇难。陈毓祥为保钓牺牲,激起全球华人再次掀起保钓怒潮。中国大陆学生也曾掀起保钓躁动。日本政府公开把钓鱼岛放进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內,可见日本不接受「搁置争议」的主张。


2010年9月,发生了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和中国渔船在钓鱼岛相关海域相撞事件,中国福建渔船船长被抓,中日关係空前紧张起来。中方接连宣布推迟第二轮东海油气田条约谈判,陆续取消或推迟了一系列中日交流活动。中日首脑会谈也遭「挫折」。2012年4月,日本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宣布募款购买钓鱼岛。9月,日本政府不顾中方一再交涉,悍然宣布对钓鱼岛实施「国有化」。这一不理智的举措,打破了中日关係上的平衡和稳定,引起了中日关係的紧张与交涉。中日双方本来要在这一年共同庆祝中日建交40週年,不得不停办。据日本记者峯村健司报导,2012年9月,在日本政府宣布「国有化」钓鱼岛后,中国外交部常务副部长张志军立即赶到东京,对日本外务省高级官员严厉地说了下面的话:「假使日本政府继续推动(钓鱼岛国有化)手续的话,中国人民的愤怒將会如同火山一般爆发,届时对中日关係的破坏力,將不亚于原子弹的威力。」据说,张志军对外务省官员还提到了琉球问题:「在这里,我还想提起琉球(冲绳)的归属问题。」张志军的谈话,虽未见诸中国报端,但2012年后围绕钓鱼岛的中日关係,的确是紧绷绷的了。


2010年,中国国內生產毛额(GDP)超过了日本,取得了世界第二的地位,此后,中日之间的经济差距日渐扩大。这时候,中国不再在钓鱼岛争议上示弱。日本「国有化」钓鱼岛的决定使中日关係迅速恶化,局势一时难以转圜。在官方,日本坚持「国有化」立场毫不退让,中国则派海监船、海监飞机巡航巡飞钓鱼岛;在民间,中国出现保钓反日游行、抵制日货,甚至发生日本驻华大使在京遭遇拦车拔旗事件。香港保钓船带著五星红旗登上钓鱼岛,日本警方非法抓扣香港保钓人士遭中国政府抗议,台湾保钓人士登钓鱼岛,北京保钓人士到日本驻京大使馆抗议日本非法抓人等等,这一切显示保钓运动在大中国的范围內展开了。保钓运动没有消沉,而是超越了留美学生的范围,在中国政府层面上展开了。中国大陆政府的保钓行动是建立在大陆民众的民意基础上的,这个立场是坚定的。


为了维护我国东海、南海海权,2013年3月14日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为推进海上统一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將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整合,统一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局。官方英文名为China Coast Guard。7月22日,中国海警局组成,24日,三艘中国海监船以及四艘海警巡逻船进入钓鱼岛海域毗邻水域进行武装巡航执法。四艘海警巡逻船只分別为中国「海警2101」、「海警1126」、「海警2350」、「海警2506」,于当地时间上午10点50分(北京时间上午9点50分)左右相继进入钓鱼岛附近海域。中国政府组成海警局,为中国外交和军事斗争准备提供迴旋余地和空间。此后,海警巡逻船巡视钓鱼岛成为常态。据日本NHK电视台2018年10月17日报导,当日上午9时左右,日方确认至少有三艘中国海警船进入钓鱼岛12海里巡航,这是中国海警船编队2018年第18次巡航钓鱼岛12海里。应该说,中国海警巡逻船已经实际上维护了钓鱼岛列屿的主权安全。


2013年5月8日(这一天是1895年《马关条约》在烟台互换批准书的日子),《人民日报》在要闻版发表了我和李国强研究员合写的〈论《马关条约》与钓鱼岛问题〉,这篇文章的要点有三:一、驳斥了日本政府有关钓鱼岛与《马关条约》无关的说辞,指出日本「窃占」钓鱼岛是甲午战争中日本侵华战略的一环,正是基于侵华战争胜券在握,日本內阁才抢先窃据钓鱼岛,接著才有了《马关条约》;通过《马关条约》,日本力图以所谓条约形式,实现其对钓鱼岛「窃占」行为的「合法化」。二、引证大量史料,论证钓鱼岛是中国台湾附属岛屿。三、指出虽然日本在1879年吞併琉球,但史料证明清政府立即提出了抗议,此后形成中日之间所谓琉球交涉。直到1887年总理衙门大臣曾纪泽还在声明,琉球问题并未了结。只是因为甲午战败,琉球问题淹没在甲午战败的阴云之中。中国政府宣布废除《马关条约》后,以及根据《开罗宣言》,琉球问题应该再议。中国中央电视台在1、4、13频道充分报导了这篇文章的內容。这篇文章引起了国际上广泛关注。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当天向中国政府提出抗议,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当天就拒绝了日本政府的抗议,5月9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也就这篇文章回答了记者提问。这篇文章提出的观点,引起了全世界各新闻媒体的关注和评论。


近年来,中国政府还实施了两条重要措施,来保护中国的海洋权益。一条是,在初中和高中歷史教科书中,按照歷史史实先后,讲述了中国海疆的形成过程,包括东海和南海、南海诸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钓鱼岛及赤尾屿等。这將对一代又一代中国青少年进行有效的海洋权益的教育,使得中国青少年一代懂得台湾及其附属岛屿、钓鱼岛列屿等都是中国的神圣领土。


再一条是制定了法律。今(2021)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批准公布第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该法已于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规定了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部队即海警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及其上空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活动,包括在我国管辖海域开展巡航、警戒,值守重点岛礁,管护海上界线,预防、制止、排除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的行为;对海上重要目标和重大活动实施安全保卫,採取必要措施保护重点岛礁以及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安全等。我国管辖的海域,当然包括了钓鱼岛列屿所在的海域。这是把钓鱼岛的管辖提高到了最高法律的层次。这就是说,中国政府从政治、制度、法律、教育各层面对包括钓鱼岛在內的我国海域安全提出了全面的国家安保措施。这些措施保证了国家將我国的海洋权益、海岛安全,置于国家核心利益地位,是一步也不能退让的。我们不会与日本签订钓鱼岛海域的渔业协议。我们认为,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是中国的,我们对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有主权管辖权,我们要从根本上来保证我国渔民的海上权益。


1970-1971年留美学生在美国各地发起的保钓运动,至此,得到了完美的迴响和国家权力的保证。我相信,以中国大陆对钓鱼岛列屿享有主权的坚强意志和强大的国力为依托,有台、港、澳及全球爱国华人的参与、支持,结束钓鱼岛主权争议,完全收復钓鱼岛只是时间问题。


 1971年4月10日,在美国的华人于美国华盛顿举行的「保卫中国领土钓鱼台」之示威游行。




五、从中美关係看保钓运动的前景


保钓运动是否成功,与中美关係的发展有关。


据最近媒体报导,2021年2月23日,美国国防部发言人约翰.柯比(John F. Kirby)在回答记者关于中国海警巡逻船巡逻钓鱼岛一事时说:「我们明确支持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柯比的言论引起日本的欢呼,日本外务大臣茂木敏充当日对美方的发言表示「欢迎」。但事不过三天,柯比在2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需要纠正我在週二新闻发布会上说过的话,美国对钓鱼岛主权的政策没有改变。」他对这个错误表示遗憾,对因此產生的任何混淆表示道歉。柯比对他的错误表示道歉是必要的,因为美国政府多次宣布过美国对钓鱼岛的主权不持立场。不然,就会给人一个混淆的概念,似乎美国改变了立场。


歷史上,美国与钓鱼岛没有直接的关係。美国与钓鱼岛发生关係,又与美国、日本间有关琉球问题联繫起来,与二战后的冷战政策联繫起来。


1879-1888年中日间的琉球交涉虽未得到合理结局,但此后国际社会并不承认日本占领琉球。证据有三:一、1943年11月开罗会议期间,美国总统罗斯福(Franklin Roosevelt)与中国蒋介石委员长商量琉球归属,罗斯福建议战后中国把琉球管起来。蒋介石担心中国国力不够,建议中美共管琉球。中美未形成定论,所以未写入《开罗宣言》,但却说明美中两国当时并不认为琉球是日本领土,也不承认日本占领琉球;二、1952年生效的《旧金山对日和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当时发表声明不承认这个条约,因为条约的谈判把对日作战的一个最重要当事国中国排除在外)规定,日本在放弃占领的领土之外,还同意美国对北纬29度以南之西南群岛(包括琉球群岛)等岛屿送交联合国之信托统治制度提议。在此提案获得联合国通过之前,美国对上述地区、所属居民与所属海域得拥有实施行政、立法、司法之权利。这就是说,包括琉球在內的西南诸岛的委託统治在获得联合国通过以前,由美国行使管理权。这就是说,《旧金山对日和约》不承认琉球是日本的领土。《对日和约》谈判期间,1951年7月日本曾要求在《对日和约》中以「西南诸岛」代替「琉球群岛」的称谓。美国政府坚持使用「琉球」,而不使用「冲绳」。三、美国占领琉球期间,设在琉球群岛的最高治理机构的名称一直没有使用「冲绳」这个日本名,而是名为「United States Civil Administration of the Ryukyu Islands」(琉球列岛美国民政府),缩写为「USCAR」。只使用琉球(Ryukyu)本名,不承认日本为它取的冲绳「Okinawa」名字,说明美国只承认琉球,不承认冲绳。


1971年,未经联合国讨论通过,美日之间签订移交冲绳协议,將琉球的治权移交给日本,是一种私相授受,这是违反《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是违反《联合国宪章》的,也是违反《旧金山对日和约》的。这个移交协议,日本译作《归还冲绳协议》,但英文名字是Agreement between Japan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Concerning the Ryukyu Islands and the Daito Islands。中文可译作《日美间关于琉球群岛和大东群岛的协议》,协议中完全没有「归还」的含义,协议英文没有用「return」,而是用了「relinquish」(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linquishes in favor of Japan all rights and interests ...)。日本译作《归还冲绳协议》,完全歪曲了英文的含义。移交协议的《谅解议事录》以经纬坐标点和经纬度线标示返还区域,虽未指名钓鱼岛,但钓鱼岛在经纬度线标示区域內,从而形成了此后日本政府实际控制钓鱼岛的局面。但是美国政府对钓鱼岛的主权归属,始终坚持行政权与主权归属相分离的立场,主张争议双方谈判解决主权问题。


根据1951年9月签署的《旧金山对日和约》第三条规定,美国政府获得了对北纬29度以南「西南诸岛」(含琉球群岛和大东群岛)的施政权。但是《和约》没有明确琉球群岛的地理范围。1953年12月25日,美国琉球民政府发布第27号公告,首次以经纬度线的方式标示琉球群岛的地理界线,并將钓鱼岛纳入琉球群岛的范围。显然,这是受了日本政府的影响。在移交协议的谈判过程中,美日双方最终接受了美国琉球民政府关于琉球群岛的地理界限。


1969年11月以后,有关东海石油勘探消息披露,特別是美日关于移交琉球群岛谈判消息公布以后,中国《人民日报》、《新华社》多次发表声明,谴责美日之间的私相授受。1971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表声明,指出:美日协定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明目张胆的侵犯,「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日两国政府在『归还』冲绳协议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中国人民也一定要收復钓鱼岛等台湾的附属岛屿!」台湾当局也发表声明,并且与美国进行交涉,请求美国不要把钓鱼岛纳入移交协议,但未成功。


美日之间勾结,把钓鱼岛的行政管辖权交给日本,对美国来说,显然是出于冷战的考虑,出于对中国建立第一岛链,形成半月形包围圈的需要,出于在东亚掌握领导权的考虑。这样,既巩固了美日关係,牵制了中日关係,又制约了中美关係。虽然美国明知道中日之间在钓鱼岛问题上持有相反的立场,所以对钓鱼岛的主权归属不持立场,实际上偏袒日本一边。


中日之间的争执,与美国的立场有很大关係。无论是钓鱼岛,还是琉球,都与美国有关,美国都站在支持日本一边。


1941年珍珠港事变后,中美两国是对日本作战的。1943年,美、英、中三国在开罗达成对日作战以及战后处分日本的共识。《开罗宣言》声明:「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將日本驱逐出境;我三大盟国稔知朝鲜人民所受之奴隶待遇,决定在相当时期,使朝鲜自由与独立。根据以上所认定之各项目标,并与其他对日作战之同盟国目标相一致,我三大盟国將坚忍进行其重大而长期之战争,以获得日本之无条件投降。」1945年8月日本无条件投降,接受《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放弃被它侵占的我国台湾和澎湖列屿,照道理,钓鱼岛也应该在放弃之列。钓鱼岛距离台湾很近,歷史上划归台湾管辖,理应与台湾一起归还中国。另外,日本也要放弃朝鲜半岛,放弃南千岛群岛等。这就是《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规定的东亚战后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社会主义阵营形成、朝鲜战争爆发,美国在冷战中改变了态度,美国主持的《对日和约》,居然排斥了最主要的抗日当事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加。尽管如此,《旧金山对日和约》还是对日本的领土作出了明确的限制,对北纬29度以南的西南诸岛(包括琉球诸岛)作出了由联合国托管的决定,为美国在琉球诸岛建立军事基地作好了法理上的准备。


美国绕过联合国,长期占领北纬29度以南的包括琉球群岛在內的西南诸岛,在琉球群岛建立强大的军事据点,在中国东南海疆建立严密的第一岛链封锁线,包围中国。


1971年,在国际局势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在中美之间正在谋求建立关係的时候,在中国即將恢復在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席位的时候,美国和日本还是违背《旧金山对日和约》的规定,不经过联合国讨论和决定,私相授受,把琉球群岛的治权交给了日本。这就给日本留下了霸占琉球群岛的把柄,也给日本留下了钓鱼岛争端的口实。这一举动,显然打破了战后东亚局势的平衡。


1971年中美关係缓解、1972年中日建交,是在寻求建立东亚的再平衡局面。照道理,1989年苏东事变后,冷战局面逐渐瓦解,东亚的国际局势再平衡应该实现,事实证明,寻求东亚局势的再平衡的道路是不平坦的。中国经济总量超过了日本,成为世界第二位,在中、美、日之间带来了微妙的社会心理变化。


今天的中国已经不是1972年前的中国,更不是1945年前的中国,当然也不是1894年的中国。日本像从前那样欺负中国的可能性已经不存在了。


中日之间的歷史认识问题將会长期存在,钓鱼岛争端將会长期存在。中、日、美三国之间的关係將会长期胶著。琉球群岛是美国在亚洲最重要的军事基地,日本正是依靠这个军事基地强调集体防卫。美国也声称《美日安保条约》適用于钓鱼岛。日本正是依仗《安保条约》壮胆。美国既然在钓鱼岛主权争议上不选边站,却要宣布《安保条约》適用于钓鱼岛,这在国际法原则上是矛盾的,我们坚决反对。美国这种矛盾,在国际关係上屡见不鲜,提出在琉球问题上日本享有「剩余主权」也是一例。这是美国优先的表现,是帝国主义霸权的表现。像有的国际关係学者估计的那样,中日之间出现针对美国的所谓「战略集中原则」,在可以预测的未来还不可能出现。同样中美之间针对日本的「战略集中原则」也不可能出现。日美之间针对中国的所谓「战略集中原则」也是难以实现的。未来10年,中美之间的经济差距进一步减小,甚至可能出现反逆差,因此,中美之间的政治、外交关係可能出现更多的变数。中日之间的经济差距可能继续拉大,日本对华的贸易依存度进一步加大,国家之间紧张关係可能出现某种缓解。中国现在的GDP差不多是日本的三倍,已超过美国的70%,达到或者超过美国GDP的时间不会很长了。根据世界银行的标准,按购买力平价方法计算,2014年中国的国內生產总值已经赶超美国。即使按匯率计算,照2021年中国经济增长6%来看,未来10年內,中国的GDP超过美国几乎是没有悬念的。


随著中国与周边国家间的关係和国际关係进一步调整,日本或者美国在国际上和中国周边国家关係上包围中国的态势很难得逞。


我的研究结论是:中日之间因为钓鱼岛问题引起的争端短期內不会解决,但是中日关係大局不会有本质的改变。钓鱼岛争端虽然涉及中日之间在东海和西太平洋主导权的争夺,但毕竟不是中日关係的全部。中日关係回復到1972年前或回復到1945年前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我认为,中日之间在钓鱼岛海域发生衝突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中日之间发生歷史上两次中日战争那样的可能性是很小的。从长远看,现在中日之间的困难局面,將只是1972年建交以后中日关係长期发展中的一个有意思的插曲!


中美之间已经渡过了川普时期的敌对关係,改变成为拜登新政府的竞争关係。美国新政府把中国作为唯一的强有力的挑战者。竞争或许是很激烈的,激烈的程度不会亚于川普时期。但中美之间又存在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关係。这是因为中美之间的经济联繫和经济利益极其巨大,人员往来、人文融合也极其深刻。这是从前美苏关係不可比拟的。英国剑桥大学马丁.雅克(Martin Jacques)研究员认为:「中国与全球经济高度融合。其实在某些方面,中国与全球经济的融合程度比美国还要高。比如贸易,同为进出口贸易国,中国要比美国重要得多。」国际货幣基金组织2020年发布的预测,2019-2021年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占到51%以上,美国只有3.3%。美国仍然很强大,但美国的发展趋势是在走下坡路。美国的世界警察作用已大大削弱,美国在世界上总体呈现收缩趋势。美国的印太战略叫得很响,在多大程度上落实也是未知数。拜登不久前呼吁欧洲盟友联合对抗中国,会收到一些效果,但成效不会显著,德国、法国均不愿意与中国脱鉤。各国的经济发展利益与中国的经济联繫成正相关。世界经济与中国脱鉤是完全不可能的。现今世界上谁也不能否认中国经济的增长是世界经济增长的引擎。疫情过后,这一趋势应该更加明显。美国人认识到与中国对抗对美国不利的声音已经出现了。迟早有一天这个声音会影响美国政府的决策。中国的对美政策很清楚:不衝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贏。这个方针的意义很清楚:世界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各国都来推动经济发展,大家都能赚钱。3月18-19日安克拉治(Anchorage)的中美外交对话很清楚地告诉世界,什么是中国的核心利益,什么是美国的核心利益。美国人只要改变冷战思维,就会发现,钓鱼岛问题、琉球问题、台湾问题,都不是美国的核心利益。在我看来,钓鱼岛问题、台湾问题的解决,是一定不会很长久的!


我相信,钓鱼岛主权问题一定会随著保钓先驱们的祖国认同问题一起解决。我对此充满信心!


张海鹏  2021年4月11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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