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吸引外商直接投资(FDI),截至2001年底,中国已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90484户,合同外资金额达7459.0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3954.69亿美元。对于资金短缺的发展中国家来说,FDI作为外部资金来源,是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经济增长做出的最主要、直接的贡献之一。对于国内储蓄率较高、有较强投资能力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吸引外资的主要作用体现在提升东道国产业的竞争力方面。对我国来说,跨国投资在上述两个方面的作用同时存在,各自的影响程度随时间推移而有所变化。
70年代末期以来,FDI作为外来资金来源,在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额中所占的比重总体上呈现较大幅度上升的趋势。到90年代中期达到最高点,此后有所下降。利用外资对资产质量改善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形成高质量的新增资产。外商投资设立新企业,给国内带来了新产品、新技术、新观念、新的管理能力和新的国际市场渠道,新项目的竞争力较强,形成了高质量的增量资产。(2)提升存量资产的质量。通过吸引外资,有可能将部分低质量的存量资产变成高质量的存量资产。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产出效率和盈利/投资效率明显高于我国工业部门的整体水平。
自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外商投资对GDP增长的直接贡献持续增加,其中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最突出。2001年我国GDP增长的7.3个百分点中,外商投资企业贡献了1.9个百分点。数据表明,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贡献者。
最近几年,跨国公司在我国投资了较多的带有设计和研发功能的项目,其中有多个项目是全球性的独立研发中心。我国已经是发展中国家接受跨国研发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2000年到2001年,对北京、上海、深圳、苏州127家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进行的访谈和问卷调研显示:(1)绝大多数跨国公司投资企业提供了母公司的先进和比较先进的技术;(2)多数跨国公司投资企业提供了填补国内空白的技术。可以看出,利用外资对引进先进技术发挥了重要作用。
外商投资企业不仅自身使用先进技术,而且通过技术外溢效应,对国内企业的技术进步也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技术外溢的主要途径有:(1)技术扩散。技术扩散是指跨国公司所具有的技术能力从外商投资企业内部向外部扩散,主要方式有:人才流动、当地配套、技术交流、技术合作和技术示范。(2)技术竞争。当面临跨国公司投资企业的竞争时,原先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甚至垄断地位的企业为了保持市场竞争力,会加快技术开发的速度和提升技术水平。(3)技术应用。外商投资企业进入相关的配套行业,生产了高质量、低成本的零部件和原材料,使国内已经具有的最终产品制造技术具备了应用的可能性,提升了国内产业的技术水平。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大大加快了国内产业结构的升级。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较快发展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据海关统计,2001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在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中占82%。2000年,北京、上海、深圳、苏州四个城市合计,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值和利润分别占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65%和79%。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商在华建立的研发机构增加较快,在华研发不断上规模、上水平。
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研发机构并不断提升研发机构的水平,是由中国自身的优势和中国在其全球战略格局中地位的变化所决定的。(1)中国市场的重要性。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投资增加很快,中国已经成为一些著名跨国公司的主要海外市场乃至全球的主要市场。(2)制造与研发的依存性。最近几年,在我国设立的制造基地,已经是一些跨国公司全球最大的制造基地,对于有些研发需要靠近制造基地的产业和产品来说,逐步将这类研发项目转向中国,是一个必然的趋势。(3)技术进步使研发活动全球化成为可能。信息和电讯技术的进步使得跨国公司在全球任何一地设立的子公司,与跨国公司全球体系及时交换资料成为可能,从而使研发活动可以分散于全球不同地点进行。海外研发机构可以通过跨国公司内部的网络,同步获得母公司体系内研究与开发的资源、数据和专门技术。(4)利用我国的科研能力和人才。在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科技水平相对较高,人工成本相对较低,人才优势十分突出。利用我国的科技能力和人才,是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研发机构的重要原因。
中国20世纪90年代出口的大幅度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快速增长。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额从1991年的120亿美元上升到2001年的1332.35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从1991年的16.75%上升到2001年的50.8%。
外商投资企业不仅出口总量增长快,而且出口了大量的高新技术产品,提升了出口商品结构。外商投资企业一直是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主力军并保持高速增长。愈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外商投资企业的地位愈是重要。电子计算机产业和移动通信产业是增长速度和出口增长最快的两类高新技术产业,外商投资企业对生产和出口贡献突出。
入世后制造业依然是外商投资热点。2001年,外商在华直接投资明显加快速度,外资合同金额和实际利用外资均有明显增长。全年外资合同金额691.91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468.46亿美元,比2000年分别增长10.43%和14.9%。实际投资额中,仍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投资投向制造业部门。关税水平下降和非关税措施的取消,并没有使海外跨国巨头在华战略发生显著变化,它们并没有准备更多地向中国出口而不向中国投资,即没有出现“贸易替代投资”的战略调整。
跨国公司提升在华投资的技术水平的产业档次。随着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产品和技术的升级,中国在继续保持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势的同时,在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上的优势也开始形成。许多跨国公司正在把更高附加值、更高技术含量的制造业进一步转移到中国。跨国公司继续在华大量投资,提升在华投资的技术与结构水平,为我们带来了短缺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全球营销网络等资源,这些资源与我们原有的市场优势、产业基础优势和低成本优势结合在一起,将大大提升中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在未来五年到十年的时间内,中国将有许多加工组装型制造业通过集成全球优势生产要素,成为全球重要的制造中心。
随着一些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张,跨国公司的垄断倾向有可能增强。从国际经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的经验看,在外商并购投资涉及自然垄断行业时,开放必然伴随着管制结构和管制规则的变动,利益冲突和经验不足有可能引起很大的争议和出现垄断的倾向。
坚持在可能竞争的行业中引入和强化竞争,仍然是最有效的监管思路。(1)形成国内竞争者。形成能够与跨国公司投资企业相竞争的国内企业,是保持市场竞争性的一个重要方面。(2)形成跨国公司投资企业之间的竞争。有些领域,由于技术和资金壁垒很高,国内企业在短期内还不能具备竞争力,在这种情形下,一个产品和服务领域中至少要引进三家跨国公司投资,使不同外商投资企业之间形成竞争。(3)垄断行业对外开放与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随着技术变化与管理能力的提高,一些原先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行业,正在转为竞争性的行业,电信运营的变化就很典型,这些行业在改革和开放中要尽量引进竞争性的因素。(4)加强对并购行为的监管能力。需要尽快引进和培养监管人才,制定反垄断法和防止不正当交易法,约束外国投资者可能出现的不正当并购行为。
集中力量,制定和实施开放条件下的产业技术政策。在全球一体化趋势加快的大背景下,全球技术与产业竞争也并不是完全市场化的竞争。特别是一些与国家经济与军事安全有关的行业和领域,从来都不是完全竞争的技术领域。即使在发达国家,政府也对少数此类关键技术和产业给予各种方式的扶持。
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一些与国家经济与军事安全有关的行业和技术,政府的扶持与支持必不可少,在这些关键技术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形成自主的技术能力,事关我国经济军事安全和长期发展潜力。因此,在扩大开放的同时,政府要与产业界和科技界共同努力,尽快制定明确、有效的国家技术与产业发展战略。
从各国的情况看,与国家安全有关的许多高新技术是以商业利益为目的研制出来的,因此,不能认为所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重大技术都是政府应该投资的领域,而无限制地扩大政府对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投资。以国家安全为目标的政府行为,应该集中于商业利益不足以刺激国内制造和研发,同时商业导向的跨国投资和技术交易被禁止、限制或有可能被禁止、限制的领域。目标有限才能集中力量,取得突破并具备长期滚动跟踪和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