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为民企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86 次 更新时间:2021-01-26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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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剑 (进入专栏)  


2020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旨在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意见”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降低企业成本、解决融资难题、放宽市场准入、强化创新支持。

第一,降低企业成本。民营企业目前遇到的普遍的问题是,企业经营成本居高不下。相当多的企业运营困难。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方面,意见要求继续推进减税降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依法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对小微企业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用能、用网成本和物流成本也要进一步降低,比如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的支持政策、持续推进将除高耗能以外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全年降低5%等。切实加强转供电价格监管,确保民营企业及时足额享受降价红利。在推进物流降成本方面,意见提出,依法规范港口、班轮、铁路、机场等经营服务性收费。

第二,解决融资难题。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目前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整体较高。但银行在给中小企业信贷时面临不少现实难题。比如,银行本身商业化、市场化要求与中小企业风险和收益的不匹配;一些中小企业信贷资金并非完全用于扩大生产和创新;相较于大型国有企业,中小企业风险大、违约率高,银行风险资金回报率较低等。这也是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主动性不够的原因所在。

既然民企融资难是个老话题,解决民企融资难需要思路创新。意见专门从6个方面提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政策建议,包括“大幅增加民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评价结果,提升制造业民企最高授信额度”。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意见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强化对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评价;鼓励中小银行与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加深合作,提升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质效。

对于中小企业,不能仅依赖商业银行,需要拓展融资渠道,进行多元融资。“意见”提出:拓展民营经济直接融资渠道。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债券融资,进一步增加民营企业债券发行规模。

“意见”还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适当降低融资担保费率;鼓励各地设立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等风险分担机制,简化审核流程,分担违约风险。

为用好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方案,“意见”提出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深入开展“银税互动”,扩大受惠企业范围,推动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第三,放宽市场准入。民营经济需要平等的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是创造平等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意见”给民营企业的“大礼包”是,共涉及电网装备制造、油气基础设施、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铁路和铁路客货站、快递物流、检验检测等,并且支持社会资本进入银行、证券、资产管理、债券市场等金融服务业。

“意见”要求,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加快电网企业剥离装备制造等竞争性业务,进一步放开设计施工市场,推动油气基础设施向企业公平开放。进一步放开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领域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制定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铁路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铁路项目建设以及铁路客货站场经营开发、快递物流等业务经营。依法支持社会资本进入银行、证券、资产管理、债券市场等金融服务业。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鼓励社会力量进入检验检测市场。

“意见”还提出,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带动民营企业参与5G网络、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等。

“意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即,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合资经营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行业上下游和企业内部生产要素有效整合。

第四,强化创新支撑。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居于核心地位。民营经济是中国企业创新发展的主要支撑。在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方面,“意见”提出了5条具体措施:支持参与国家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增加普惠型科技创新投入;通畅国家科研资源开放渠道;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促进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

自2005年以来,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过《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又“老36条”);2010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2019年底,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称“最新28条”),现在出台了“意见”,又增加了38条。也就是说,15年时间一共出台了支持非公或民营企业的国家意见138条。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落实。“意见”第37条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督促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现实生活中,把发展民营经济看作是一种权宜之计的认识还较为普遍。深层次的因素是所有制歧视。这也是对民营经济诸多利好政策不能得到很好落实的原因之一。重要的是能够创造平等、法治的市场环境。“意见”提出的要求和努力正是创造平等、法治的市场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约研究员,原发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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