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唐后期文献所见“邑客”,是一类游离于中央与地方、身份介于官与民之间的侨寓士人。他们大多出身定居两京的官僚家族,在唐后期,迫于仕途竞争与经济生活的压力,大批迁徙、侨居地方州县。侨居生活中,邑客以既有亲故关系、交游与婚媾为媒介,构筑出盘根错节的关系网络。邑客侨寓地方,对地方社会的既有秩序造成冲击。围绕地方政治、经济资源,客、民两类人群呈现出紧张对立的态势,成为地方治理中的一项难题。唐后期地方社会的秩序,在官、客、民三者互动关系下发生了急遽变化,呈现出迥异于前后时代的鲜明特征。
关键词:邑客; 侨寓士人; 人际网络; 地方社会;
提及唐代的“客”,或许会让人联想到因逃避赋役而流亡他乡的“客户”。但在唐后期,地方州县中还活跃着另一类型的“客”,亦称“邑客”。《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开成五年三月”条:
又从京都新天子诏书来……州判官、录事等,县令、主簿等,兵马使、军将、军中行官、百姓、僧尼、道士各依职类,列在庭东边,向西而立……有一军将唤诸职名,录事、县司之列,一时唱“诺”。次唤诸军押衙、将军、兵马使之列……又云:“诸客等。”即诸官客、酢大等唱:“诺。”次云:“百姓等。”百姓老少俱唱:“诺。”1
以上是日僧圆仁在登州所见刺史集众宣读诏书的情形。按官方规定,出席赞礼者通常包括州县官员,以及耆老、乡望等本地居民。2但上文还提到了“诸客”,其身份为“官客、酢大”,亦即侨居于此的衣冠士流。3在行礼次第上,“诸客”位列州县官员、军府僚佐之次,而又居“百姓老少”之前,显然是某种身份秩序的直观展现。
与之相似,唐后期史料中常可见客、民并举的用例,如《云溪友议》称淮南节度使李绅持法严峻,“于是邑客、黎人,惧罹不测”;碑志中表彰地方官政绩时称“邑客、居人,攀辕隘路”4。这类与“黎人”“居人”并举的“邑客”,也应指侨寓士人。
总之,上述这类“客”广泛分布于各地,而“官—客—民”的关系图式则蕴含着理解中晚唐社会变迁的一条重要线索,值得探究。而首先须回答的是,出身衣冠之家的“客”为何纷纷侨居他乡?
一 从“萃处京畿”到“散寓州县”
在对中古社会历史变迁的考察中,毛汉光基于墓志的统计分析表明,至迟到安史之乱前,唐代士族多已由旧籍(郡望所在)迁徙至长安、洛阳一带,由此出现“里闾无豪族,井邑无衣冠,人不土著,萃处京畿”5的社会景观,他称之为士族的“中央化”与“官僚化”。6这也成为理解南北朝到隋唐社会秩序变迁的主流论述。
然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实证研究表明,在上述进程完成后,大批“萃处京畿”的衣冠之家又转而侨寓地方州县,呈现出与“中央化”相逆的“地方化”倾向。根据学者不同层面的研究,至少可确认以下几点:
其一,促使士人家族迁徙的契机是安史之乱,而深层次原因则在于两京都市生活的经济压力,以及政治资源分配中的圈内竞争加剧,官僚士族内部产生急遽分化,除少数累世冠冕者,很多家族单纯依靠俸禄已很难维系在两京的生计。7
其二,迁徙所向,以长江流域的剑南、荆南、淮南、浙江东西等道辖下州县居多。尤其是长江中下游诸道,自唐初以来社会经济已有长足发展,更兼联结南北的运河贯穿其间,因地利之便,成为衣冠南迁的集散地。8
其三,在经济生活中,不少士人家庭采取了“寄庄”的形式,即在本贯之外的侨居地购置田产,雇佣庄客劳作其间。9
侨寓风潮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此前衣冠之家“萃处京师”的局面,对唐后期官僚家族的整体面貌也产生了一系列深远影响。学者久已留意到唐人有郡望、籍贯之别,这其实反映出两晋以降士族南北播迁以及隋唐之际著籍两京的历史印记。而中唐以后的侨寓风潮,则使得籍贯往往也无法反映其实际居住状况,呈现出郡望、籍贯、居住地三者相乖离的态势。举例而言,如德宗朝宰相赵憬、卢迈,分别出身天水赵氏与范阳卢氏,皆系久已著籍两京的士族,但两人早年长期寓居江西,时人或称其“吉州人”10;武宗朝宰相李绅,出身赵郡李氏,系高宗朝宰相李敬玄之后,家族在唐前期定居长安,其父游宦江南,“因家无锡”,史书径称其“润州无锡人”11;崔程,出身清河小房崔氏,先祖在肃宗年间曾任楚州刺史,此后世居宝应县,号“八宝崔家”12;诗人刘禹锡,出身北朝虏姓高门,祖籍洛阳,实际则生长于苏州;13诗人温庭筠,郡望太原,系唐初宰相温彦博裔孙,家族久居吴中,故其自称“江南客”14。
此类事例在史传、碑志中俯拾皆是,可以说,无论是庙堂之上的名公巨卿,抑或蜚声文坛的诗人墨客,虽其赖以成名的舞台、卒后归葬之祖茔多在两京,但不少人都有过侨寓地方州县的经历。时人有言:“士居乡土,百无一二,因缘官族,所在耕业,地望系之数百年之外,而身皆东西南北之人焉。”15其中“东西南北之人”一语,正道出了中唐以降士人散寓州县的时代景观。因此,所谓“井邑无衣冠”,并不能尽括中晚唐社会的复杂面相,日常生活中,“衣冠”与“井邑”依然存在千丝万缕的纠葛。
士人侨寓地方州县的日常生活具体呈现出怎样的图景?进而言之,他们对地方社会的既有秩序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是理解中晚唐社会历史的重要线索,但同时也是相对薄弱的一环。前人研究对此虽有触及,但囿于既定议题,更兼史料零散,相关认识尚不清晰。16有鉴于此,在广稽史料的基础上,下文拟首先考察侨寓士人在当地活动的具体样态。
在此之前,需对本文涉及的概念作一些说明。唐后期的流寓士人,未必都拥有官人身份、科举及第,也未必尽在寓居地购置庄园、田产。因此,史料常见的“衣冠户”“前资寄庄户”等,似都不足以涵盖其社会面貌。在笔者看来,这一群体最显著的特征是游离于乡土的侨寓状态,而原始文献中的“邑客”恰能很好地体现这一点。在指涉其身份属性时,相比“士族”“世家大族”等,17本文倾向于采用更具身份包容性、且主体指向也大体明晰的“士人”“衣冠”等表述。他们大多出身唐前期定居两京的官僚家族。
二 侨居的生活世界:以人际关系网络为中心
有学者曾比较西晋末与唐中期的两次“衣冠南渡”,认为前者大多携宗族乡里而来,因此“形成了一股强大实力”,享有种种政治、经济特权,而后者则“无力组织一股独立的政治力量”,境遇“与一般民庶无异”。18具体情形是否如其所言呢?缺乏宗族、乡里根基的邑客,在侨居地又是以何种形式开展社会活动的?
(一)权德舆与江南邑客社群
研究某一类分布广泛的人群,理想的路径是聚焦特定时空场域,展开个案式的考察。下面首先拟选取大历、贞元之际侨寓润州的权德舆家族,作为观察相关人群活动的线索。
权德舆一生仕宦显达,更是中唐文坛的领军人物之一,但本文特予关注的是:权德舆出身传统的北方士人家族,早年长期侨居南方,属于本文所言邑客之典型;此外,权德舆存世作品丰赡,仔细爬梳,基本能重构其早年交游网络。因此,权德舆应该是观察邑客生活图景的理想样本。
天水权氏是崛起于十六国时期的陇右大姓,至周、隋之际,又被吸纳进关陇集团,“有佐命功,代荷茅土者三叶”19。入唐后,家族中虽称不上达官辈出,但也多沾宦绪。在此期间,他们逐渐把活动重心转向长安、洛阳一带。就权德舆一房而言,其曾祖辈以上还是归葬乡里,至其祖父权倕卒后始营葬洛阳,并定居两京一带,时在开元、天宝之际。20
权德舆家族迁徙江南,是在安史之乱爆发前的天宝末年。其父权皋时为安禄山僚佐,因洞悉府主不臣之心,遂举家南遁,先后辗转于杭州、洪州,最终定居于润州。权德舆本人于乾元二年(759)出生在江南,此后直至贞元七年(791)登朝授官,除去中间入幕江西、淮南的数年,一直定居润州丹阳县练湖附近。21故其自称“游息三吴间,殆二十年,每耳闻水国,如话乡党”22,三吴地区对他而言无异乡里。
权德舆幼年丧父,但权皋生前的士林声誉与人脉资源对其早年发展还是起到了关键作用。《旧唐书》本传称:“两京蹂于胡骑,士君子多以家渡江东,知名之士如李华、柳识兄弟者,皆仰(权)皋之德而友善之……皋卒,韩洄、王定为服朋友之丧,李华为其墓表。”23此后,正是建中初年韩洄任淮西淮南道黜陟使时,权德舆被辟为僚属,授秘书省校书郎衔,由此顺利踏上仕途。24此外,其父故交还有大历年间任常州刺史的名士独孤及,权德舆“志学之岁,伏谒于郡斋”,获其奖掖。25独孤及门下英才“比肩于朝廷”,这构成了权德舆跻身精英士人交游圈的津梁。
除了父执辈人际关系的延续,寓居润州时期的权德舆也积极拓展了自身交游网络,而这又呈现出明显的身份性与地缘性特征。他们中,一类是州县官员与藩府幕僚,而又以润州及邻近州县者居多。如建中初马炫任润州刺史,权德舆“方侨居别部,备辱嘉荐,亟游其门”26;姚南仲,“理海盐而介浙右也,德舆方侨于吴,辱忘年之欢”27。此外浙西节度判官何士干、润州丹阳县丞卢岘、丹阳县令郑某、丹阳县尉丁某、句容县尉王某等,均与权德舆往来密切。28
权德舆早年交游对象中更为庞大的还是邑客群体,就文献所见应不下三十人。他们大多也是安史之乱后自两京一带举家流寓江南者,如杨凭、杨凝、杨凌兄弟,出身弘农杨氏越公房,原籍京兆,“早岁违难于江湖间……东吴贤士大夫号为三杨”;王仲舒,出身太原王氏,原居洛阳,“少孤,奉其母居江南”;梁肃,出身安定梁氏,原居洛阳,“旅于吴越……垂二十年”;卢群,出身范阳卢氏,“少学于(润州)垂山”;至于李畅等人,更是与权德舆同邑而居,“里巷相接”。29
上述这批大历、贞元之际活跃于江南的邑客,彼此间也存在着盘根错节的社会关系。如杨凭“与穆质、许孟容、李墉、王仲舒为友”;王仲舒“与梁肃、杨凭游”,“与杨顼……裴枢为忘形之契”30;唐次与梁肃、杨凝“尤为莫逆”31。除了朋辈交游,邑客家族间往往还有姻亲关系,如王仲舒是权德舆姨弟,李畅、李原均为权德舆母家亲属,陆澧兄弟之母出自权德舆家族,唐款之妻则为权德舆族妹。这类家族联姻多属于旧士族既有社会关系的一环,在迁居江南前便已形成。
从空间分布来看,权德舆与亲故、友人多居住在以润州、越州为中心的浙江东西道及与之隔江相望的淮南道扬州等地。上述州县彼此间水网纵横交错,中唐以降伴随着人口南迁,流通贸易的兴盛,以及官府漕运体系的整备,逐渐形成了一个四通八达的城市网络。权德舆在追忆同辈友人早年生活时称:“宦游出处,多在江介……杨柳古湾,秣陵仁祠,寒夜促膝,欢言举酒。”32乃朋辈间密切交游的真实写照。
经由彼此引荐,原本三五朋辈的交际圈逐渐相互联结,催生了一个规模庞大且相对稳固的士人社群,其主体是侨居邑客与宦游官员。这一社群网络的形成,既有他们父祖辈世交的延续,也有朋辈交游、姻亲关系交织其间,共同发挥作用。如果对比唐初以南朝士族后裔为核心的“旧秩序”33,中唐以降,伴随新一轮的移民潮,江南地方社会中显然形成了某种“新秩序”。
(二)唐后期的地域性人际网络
权德舆个案所揭示的现象是否具有普遍性呢?其实在此之前,润、扬等地已然形成了一个颇具规模的邑客社群。试举权德舆岳父崔造事迹为例。据崔造友人张荐回忆:“宝应中,相国丈(崔造)……寓居陆阳(润州),荐家于邗沟(扬州),耕于谢湖……相国丈时与故刑部刘尚书(滋)、赵洋州(匡)、户部(赞)兄弟同客是邑,或承余眷,留欢浃日,无旷再时者数焉。”34此外,据《旧唐书》本传,当时同寓润州、与崔造往来密切的至少还有韩会、卢东美、张正则等人,35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安史之乱中迁居南方的邑客。
这类人群中,类似权德舆早年经历者也不在少数。据近年新出《李纵墓志》:
昔我文公之镇江东,族兄弟之从者五人,兄弟之子从者八人,皆遂家焉。及公介戎政于二州(按,志主曾任湖州司马、常州长史),复衣食之,诸父兄弟、姑姊妹、从子、从女,聚居者数十人,熙熙和乐,他族无与比者。时中州丧乱之后,人士多奔江浙间,游公之门,称为食客者十余人,皆名士也。公之所从,有若李公栖筠、韦公元甫、独孤公及……公之与游,有若崔太傅祐甫、杨中书炎、袁给事高、谢舍人良弼,皆人望也。36
志主李纵,出身赵郡李氏南祖房,文中提到的“文公”即其父李希言,于至德(756—758)、乾元(758—760)之际任苏州刺史、江东采访使。37据墓志,其兄弟、子侄也多随同南渡。李希言旋即去世,但其家族此后则长期留居江南,“聚居者数十人,熙熙和乐,他族无与比者”,作为前任采访使之子,志主李纵在江南的生活应该相当优渥,当时流寓于此的士人争相与之结交,彼此间多有诗文唱和。38在仕途上,李纵也颇受地方官员照拂,经浙西观察使李栖筠、韦元甫、常州刺史独孤及等举荐,先后以幕职兼任延陵县令、常州长史等官。这些都与权德舆的早年生活轨迹颇为类似。
无可否认,江南地区以游宦官员和侨居邑客为核心的士人社群,其形成之初,与中原丧乱、“避地衣冠尽向南”的特殊局势密不可分。但战乱结束后,江南的邑客社群并未瓦解。据刘禹锡自述,大和五年(831)任苏州刺史时,当地有“客籍”三千,他们属于“知书、宜为太守所礼”的群体,所以刘禹锡下车伊始即“阅客籍”,以了解其动向。39显然,这三千客籍正是侨寓当地的士人及其家眷。白居易任苏、杭二州刺史时也与邑客多有交往,期间有诗《自到郡斋……寄常州贾舍人、湖州崔郎中,仍呈吴中诸客》,又《醉后狂言,酬赠萧、殷二协律》:“余杭邑客多羁贫,其间甚者萧与殷……因命染人与针女,先制两裘赠二君。”40同期任浙西观察使的崔郾有言:“衣冠者,民之主也。自艰难已来……不能自奋者多栖于吴土。”于是专设延宾馆以安置邑客,“苟有一善,必接尽礼”41。又如,任官襄阳的李某、杜琼夫妇,与侨居该地的杜宣猷,“别业连结,得叙宗族,日渐月深,情同亲密”,杜琼去世后葬于襄阳,杜宣猷为其撰写墓志铭。42邑客群体内部也形成了一种协作、互助意识,如韦应侨寓扬州、为母服丧期间,墓志称:“淮之南抵吴越,仕人所聚,非亲旧者咸吊于苫盖之前,或馈其不足。”43
类似的人际结合形式也不限于江南,在唐王朝有效控制的其他区域内同样可见其例。《太平广记》卷三四一“郑驯”条引《河东记》:
郑驯,贞元中进士擢第,调补门下典仪。第三十五,庄居在华阴县南五六里,为一县之胜。驯兄弟四人,曰駉,曰骥,曰騊。騊与驯,有科名时誉,县大夫洎邑客无不倾向之。驯与渭桥给纳判官高叔让中外相厚,时往求丐。高为设鲙食,其夜,暴病霍乱而卒……十数日,柩归华阴别墅。时邑客李道古游虢川半月矣,未知驯之死也。回至潼关西永丰仓路,忽逢驯自北来……须臾,李至县,问吏曰:“令与诸官何在?”曰:“适往县南慰郑三十四郎矣。”……李愕然,犹未之信,即策马疾驰,往郑庄。中路逢县吏(令?)崔频、县丞裴悬、主簿卢士琼、县尉庄儒及其弟庄古、邑客韦纳、郭存中,并自郑庄回。44
此则叙事情节虽属不经,但所涉具体人物不尽是虚构。45郑驯兄弟进士及第后寄庄华阴县,在其去世后,前来吊唁的有两类人:一类是县令崔频、县丞裴悬、主簿卢士琼、县尉庄儒等本县官员;其二则是同为邑客的李道古、庄古、韦汭、郭存中等人。上述两类人,亦即“县大夫洎邑客”,无疑是郑驯兄弟日常生活中往来最为密切的群体。由此也可窥见,邑客的关系网络已嵌入县一级的基层社会中。
偏远州县同样如此。如大和年间的崔绍,出身博陵崔氏,系中宗朝宰相崔玄后裔,父、祖两代均在岭南任官,“家徒索然,繇是眷属辈不克北归”。崔绍虽然自幼生于异乡,但人脉关系颇为深厚:与岭南节度使马总是姻亲之家;康州刺史贾继宗则是其表兄之子,“因缘还往,颇熟其家”;与端溪假尉李彧“隅落相近”“素颇友洽”;又与官员田洪“累世通旧,情爱颇洽”。正是凭借这些关系,崔绍父子多次获得充任诸州假摄官的机会,以此作为衣食之资。46
从社会面貌来说,邑客与地方官实为彼此交融、“一体两面”的群体。地方官罢任后不乏留居当地成为邑客者,是所谓“前资寄住”47。又或如苏州刺史白居易、刘禹锡,早年皆曾侨居此地,48当政后与邑客的关系自然亲厚。相反,若邑客不事请谒、不务交游,则会被同侪视作异类,如大和年间侨居越州的韩乂,“未尝入公府造请与幕吏宴游,因此不为搢绅所相见礼”49,从反面衬托出这种人际关系的普遍性与必要性。
地域性人际网络还体现在彼此间的联姻。前文对此已有涉及,这里再补充几条典型例证。李元珪家族,出身陇西李氏,世居长安,大中年间(847—859)寓家符离县埇桥附近,徐州节度使田牟“以书币抵埇上”为其子求亲,李氏“喜以承命”。50从现实层面来看,能够联姻本地最高军政长官,对改善在寓居地的生存境遇自然非常有利。当然,以上事例毕竟是少数,普通邑客家庭的婚姻对象多是一般州县官员或其他邑客。如叶县令卢造秩满后寓居当地,在为幼女择婿时,先与邑客郑楚定下婚约,后因故改嫁现任县令韦计之子;51侨居宣州当涂县的李群,与县尉崔防“相遇如旧,岁久不渝……益隆分好,采寘门闾”52;崔特,大中年间客居蜀地,获使府僚佐于瓌青睐,“坦腹之知,叨名东榻”53;吴筹,寓居鄂州汉阳县,以诗文干谒黄州刺史李虞,深获赏识,“欲结以姻好”54。不难看出,各地的邑客与官员间除了交游关系,也存在着盘根错节的家族联姻,这构成了他们社会关系中重要的一环。而另一方面,邑客与本地人士的联姻则罕见其例,这似乎透露出他们的社会关系网络呈现出某种闭合性。
(三)从“江湖”到“庙堂”:人际网络的延展
邑客大多出身两京一带的官僚家族,虽长期侨居外州,必然有不少京中亲故;另外,随着人员流动与空间场域的变换,地方性人际网络也可从“江湖”延伸至“庙堂”。这就构成了邑客人际网络的另一面向——中央性。
还是先以权德舆为例。虽然久已迁离江南,并将父母归葬洛阳祖茔,但权德舆与江南社会可谓“藕断丝连”。权德舆有诗《省中春晚,忽忆江南旧居,戏书所怀,因寄两浙亲故杂言》,在饯送朝中同僚赴江南任官时,他曾嘱托:“族属稽滞于江南者众,寓书难遍,悉为多谢。”55可见权氏还是有不少“亲故”“族属”羁留江南,通过书信往来与转相嘱托,他们之间的联系并未断绝。
实际上,像权德舆这样登朝拜官、重归两京的侨寓士人毕竟是少数,56普通邑客虽“情贵神州”,但多没有那样的人生际遇,他们与京城社会的联系更多的还是依靠像权德舆这样的“亲故”。对此可以再看两则事例,《唐语林校证》卷一:
李尚书蠙性仁爱,厚于中外亲戚,时推为首。尝为一簿,遍记内外宗族姓名,及其所居郡县,置于左右。历官南曹。牧守及选人相知者赴所任,常阅籍以嘱之。57
李蠙出身宗室大郑王房,早年与其兄李蟾侨居常州义兴县。58据上引史料,他仕宦显贵后尚有不少流寓地方州县的“中外亲戚”。李蠙利用吏部任职之便,嘱托赴任地方官关照这些亲故,由此获时人称许。类似做法也见于出身渤海李氏的李群,他早年寓居宣州当涂县,进士及第后历任内外要职,墓志称其“于故旧、亲戚仁且义也……羁旅之旧,待公而衣而食者犹有数姓。凡力有所及,不问疏密而救之”59。所谓“羁旅之旧”,应即同寓宣州的邑客家族。
此外,部分邑客虽然重返两京,但还是会持续经营地方上的产业。如段文昌,“于荆、蜀皆有先祖故第”,登朝贵仕后,“以先人坟墓在荆州,别营居第以置祖祢影堂,岁时伏腊,良辰美景享荐之”60。又如韦丹,早年于荆州购置田庄,至咸通年间(860—873)其子韦宙在朝为官时,该处产业进一步扩大,“良田美产,最号膏腴,而积稻如坻,皆为滞穗”61。这种情况下,亲属中必定有人常住地方,他们与两京社会的关系自然更为紧密。
侨寓士人与两京社会间的互动,不仅限于私人间的嘱托、攀援。权德舆在记叙其父辈友人王定事迹时称:“时荐绅先生多游寓于江南,盍簪清议,以天爵为贵,退然絜矩,名动京师。宰相……且务树善,俄除监察御史。”62凭借江南侨寓士人间的“清议”,王定能够“名动京师”,获宰相举荐。侨居宣州的李群,“少负名节于江淮间,凡江淮游学有道之士,莫不从公与处,于是名誉日籍甚,布流于京师”,获给事中刘伯刍赏识,去信勉其入京应举,并许诺为其延誉于公卿间。63由此可见,为因应士人散居四方的局面,朝廷公卿在荐举、科举等环节也会考虑各地邑客社群的舆论。
总之,以既有亲故关系、朋辈交游、家族联姻以及共同利益为基础,侨寓士人构筑起盘根错节的人际关系网络,四散分布于地方州县,又延伸至两京社会。侨居生活中,人际网络为邑客家族的存续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堪称一种潜在的社会机制。
三 “官”“客”与“民”:唐后期地方社会的秩序
移民大批涌入,必然会对当地人群结构、既有利益分配格局乃至社会秩序产生冲击。这方面最典型的例证是东晋南朝,侨、旧关系长久以来都是制约该时段历史发展的时代因素之一。唐中后期显然也面临着相似的时代命题。作为外来精英群体的邑客,与土著居民间呈现出怎样的关系样态?地方政府又将如何因应客、民杂居的新局面?
(一)社会资源分配中的客与民
前文研究表明,邑客的交游网络呈现出明显的封闭性,罕有本地人士厕身其间。这是一个颇堪玩味的现象,隐约透露出客、民两者关系的疏离。其实不唯如此,史料表明,两类人群关系整体呈现出紧张、对立的态势。《北梦琐言》一书对此有集中反映。据载,唐末梁州:
境内多有朝士庄产,子孙侨寓其间,而不肖者相效为非。前政以其各有阶缘,弗克禁止,闾巷苦之。
荆州:
号“衣冠薮泽”,人言:“琵琶多于饭甑,措大多于鲫鱼。”……大凡无艺子弟,率以门阀轻薄,广明之乱,遭罹甚多,咸自致也。
又称:
崔珏侍御家寄荆州,二子凶恶。节度使刘都尉判之曰:“崔氏二男,荆南三害。”不免行刑也。64
江汉流域是唐后期邑客的主要聚居地之一,史称安史乱后“两京衣冠,尽投江、湘,故荆南井邑,十倍其初”,前文提到的段文昌、韦宙等当朝公卿家族均于此置有产业,因此“衣冠薮泽”之称并非虚言。作为侨寓衣冠,崔珏之子等人多依凭自身权势与亲故关系,65擅作威福、凌轹百姓。作者孙光宪在书中对这类倚依门阀、“各有阶缘”的邑客多有批评,认为其致祸之源是自身“轻薄”之风。按,“轻薄”“浮薄”等语汇频见于晚唐五代文献,多用以形容衣冠子弟与其他阶层接触时的倨傲之态。邑客侨居地方州县,与百姓接触的机会自然更多,因此在民变中所遭反噬也最深。
当然,除了衣冠轻薄之风,客、民间紧张关系更体现在围绕土地等资源的竞夺。如所周知,在唐后期邑客萃居的江淮、江南地区,土地兼并之风盛行,而在时人议论中,往往将矛头直接指向广占良田的“大姓强家”“土豪百姓”等。至于邑客,他们在侨居地也免不了要寻田问舍,频见于唐人诗文的庄园、别业即为明证。言及这些产业的来历,他们往往强调是廉价的“不毛之田”,或自称“清白之俸”所购,或标榜“起于垦荒,不假人一毫之助”。66这类记述的真实性当然不能一概否认,但考虑到邑客萃聚的江淮、江汉流域久已不是社会经济上的落后地区,更兼安史之乱后北方人口涌入,及至晚唐,城市周边的待垦之荒、“不毛之田”恐怕不会很多。
其实细绎相关史料不难窥知邑客获取田宅的主要途径,对此可以重点来看甄济父子的事例。中山甄氏是魏晋以降的河北大姓,甄济本人自幼以德行著称,更因安史之乱中不仕“伪朝”的气节,获朝野交口称颂,声望日隆。后因官侨居襄州宜城县,在此期间,《新唐书》本传记载:“宜城楚昭王庙堧地广九十亩,济立墅其左。”67此处田宅又为其子甄逢所继承,据元稹称:“(甄逢)耕先人旧田于襄之宜城,读书为文,不诣州里……岁穰则施余于邻里乡党之不能自持者……由是以义闻。”68其中提到的“先人旧田”,即其父生前所置。
无独有偶,关于甄济父子在宜城县的田宅,同时代人韩愈也留有一段文字。据其亲访其地,询问故老后得知,宜城县楚昭王庙自古便是本地民众的祭祀之所,“每岁十月,民相率聚,祭其前”,周边有“高木万株,多不得其名,历代莫敢翦伐”。而元和末年韩愈造访时,所见“惟草屋一区”69,堪称萧条。由此可见,楚昭王庙周边社区的急遽衰败,正是始于甄济父子将“殿城”中九十亩的土地占为己有。明乎此,再反观元稹所言甄逢与本地居民间的融洽关系,恐怕就难以让人信服了。
类似现象也见于江南地区。如常州义兴县境内的善权寺,因神迹灵验而为周边民众所信奉,寓居于此的前资官钟离简,趁会昌毁佛之机收购“寺前良田”,并“造一逆修坟,以绝百姓收赎建立之路”,以至“乡村痛愤,不敢申论,往来惊嗟,无不叹息”70。
可以想见,邑客之所以能广占良田,自然离不开地方官员的默许,甚至转相授受。对此,史料中也有一些或明或暗的反映。例如,贞元、元和之际寓居潭州的戴简,曾在风光旖旎的东池一带修治别墅,对于土地的由来,据柳宗元所述,系湖南观察使杨凭利用职权便利所占,后又转赠戴简。71元结的例子也很典型,他于安史之乱中率宗族南迁,寓居武昌县樊口附近。在此期间,元结一族通过垦荒获得大片良田,据其赋诗自述:“漫惜故城东,良田野草生。说向县大夫(孟士源),大夫劝我耕。耕者我为先,耕者相次焉。谁爱故城东,今为近郭田。”72诗中说得很明确,郭下良田的开垦是在县令孟士源的鼓励之下进行的。由此观之,无主荒地的优先开垦权多归向了与官府关系紧密的邑客。需要说明的是,涉及士人在侨居地的经济生活,我们今日所见材料尽皆出自士人一方,与民争利,实属“士行有亏”,往往不会主动提及。即便如此,透过以上几例还是不难看出,在以土地为核心的资源分配中,土著居民与邑客之间呈现出明显的对立关系。
此外,土、客对立还体现在地方政治资源的竞争,对此可以举州县摄职的选任为例。所谓“摄”,又称“假摄”,指当州县正员官出现空阙且吏部尚未拟任之际,为维系政务运转,由上级长官调配人员,代掌其职。安史之乱后,随着藩镇体制的确立,州县摄官迅速扩展到内地诸州。值得注意的是,依托与朝廷卿相、地方牧守的亲故关系,侨寓士人成为州县摄官的主要人选。对某些家贫无业的士人而言,这是其衣食之资,所谓“有摄官承乏之利,济沦落羁滞衣冠”73。另一方面,州县摄官也是部分土著居民汲汲以求的美职,如江淮地区的“豪富之家”,凭借“摄官文牒……全免科差”,岭南地区“假摄之官皆授里人,至有胥、贾用贿,求假本州令、录”。74对地方土豪而言,充任州县摄职与使府低级幕职,是伪冒“衣冠户”,进而获取政治地位与免役特权的重要途径。75如此一来,有限的摄职名额便成为土、客竞相争夺的资源,如唐末李彦徽任湖州刺史时,辖下乌程县令空阙,“杖媒依势求代用者,檄累于几上”76,这些“杖媒依势”者,应该兼有土、客。
(二)“衣冠错居,号为难理”:唐后期地方治理的困境
客、民对立也给王朝地方治理带来困扰。其实早在开元、天宝之际,类似问题其实便已显露端倪,诏书中曾屡次提及侨居任官地的前资官及其“亲识游客”,指责他们依凭权势,“嘱托下寮,摇动狱讼”77。但在唐前期,这类人群规模终究有限。
安史之乱后,士人散寓州县者众,此类问题愈演愈烈。在邑客萃居之地,如苏州,“衣冠错居,号为难理”78;所辖吴县,“衣冠南避,寓于兹 土……由是人俗舛杂,号为难治”79。“难治”“难理”之叹表明,站在施政理民的立场,邑客的涌入已严重妨碍了地方行政。最高统治者对此也是颇费踌躇的:一方面对邑客“久寓他乡,失职无储”的境遇颇为同情,要求地方官员妥为安置;同时又担心其紊乱吏治、侵扰百姓,因此反复叮嘱州县官吏“无害公私,勿令干扰”80。
朝廷态度的暧昧,更兼官、客间原本就有盘根错节的利益纠葛,两者自然无法切割。而作为地方治理主体,官又必须担负起施政理民的公共职能。这就促使唐后期地方治理陷入某种左右为难的境地,正所谓“游客所聚,易生讥议”81,稍有轩轾便会招致舆论抨击。如在衣冠萃居的浙东地区,观察使李逊当政期间“抑遏士族、恣纵编户”,后任孟简则“一皆反之,而农估多受其弊”,结果士林舆论“两未可也”。上文指出,围绕有限的社会资源,邑客与本地居民存在着对立关系,浙东地区“士族”与“编户”间的矛盾正体现了这一点。82
另外,衣冠涌入,客观上也加重了地方财政负担。我们知道,两税法施行后,在赋税三分的原则下,地方获得了更大的财政自主权,唐后期的地方财政支出也相应出现了不少新名目,其中之一便是饱受争议的宾客之费。83武宗会昌元年诏书中指出:
应州县等,每有过客衣冠,皆求应接行李,苟不供给,必致怨尤。刺史、县令务取虚名,不惜百姓,夫蓄(牛畜?)皆配人户,酒食科率所繇……遍扰闾里。蠹政害人,莫斯为甚。84
所谓“过客衣冠”,初看似指寻亲访友的过境士子或应举诸生。但细究之下,他们往往也是邻近州县的邑客,如崔绍,寓居广州期间,因家贫“历抵海隅诸郡”,“丐于亲知”;温庭筠自京城“失意归江东,路由广陵……乞索于扬子院”;侨居杭州的李郢,进士及第后“回江南,经苏州过,亲知方作牧,邀同赴茶山”,皆为明证。85这类迎来送往的花销自是不菲。
而宾客费中更大的开支还是用于资助寓居本地的邑客。优待衣冠、礼遇士流是当时社会舆论对为政者的普遍期许,因此各级官员大多也乐意为流寓衣冠慷慨解囊,如襄阳节度使于在任时,符载“乞买山钱百万,公遂与之,仍加纸墨、衣服等”86;又如,归某知盐铁江陵院事,“常怀恤士之心”,侨居当地的李某“累求救贷,而悉皆允诺”。87某些地方官甚至专门设立“延宾馆”一类的机构,长期廪给邑客衣食,如前述浙西观察使崔郾。
此类经费虽不排除有以私人俸禄支给者,但无异杯水车薪,主要还得仰赖公帑。88更有甚者,负担还会直接转嫁、摊派到本地居民。上引诏书中提到,在接待游客时“牛畜皆配人户,酒食科率所繇”,想必是当时的一种惯例。也正因此,诏书中才会斥责“刺史、县令务取虚名,不惜百姓”,“蠹政害人,莫斯为甚”。此外,还应看到,邑客多出身衣冠之家,拥有免役特权,通过异地寄庄等手段,又得以规避赋税,甚至隐占编户,长远来看也会造成地方财源的空虚。
四 结语
本文围绕侨寓士人及其社会活动做了若干实证性研究,据此可以得出如下认识:
其一,唐后期文献所见“邑客”,是一类游离于中央与地方、身份介于官与民之间的侨寓士人。他们大多出身“中央化”官僚家族,在唐后期,迫于两京仕途竞争与生计压力,大批迁徙、侨居地方州县。侨居生活中,邑客以既有亲故关系、在地交游与婚媾为媒介,构筑起盘根错节的人际网络,四散分布于地方州县。人际网络能够有效整合、配置朝野上下的诸项资源,为邑客家族在地方的存续与发展提供便利,不啻某种潜在的社会机制。因此,侨居邑客虽没有东晋南朝侨姓士族那样的政治、经济特权,但生存境遇绝非“与民庶无异”。
其二,士人侨寓地方,也对既有利益分配格局乃至地方社会秩序造成冲击。这主要体现在客、民两类人群围绕诸项社会资源,彼此间呈现出紧张对立的态势。而作为地方治理主体的州县官员,一方面须肩负施政理民的公共职能,另一方面又对邑客抱有“士类相惜”的心态,彼此间更存有千丝万缕的亲缘利益纠葛。因此如何处置客、民关系便成为唐后期地方治理中的难题,长期困扰着各级为政者。在官、客、民三者互动关系主导下,唐后期地方社会的资源分配机制与权力格局发生了剧烈变动,呈现出迥异前后时代的鲜明特征。从历史演进的趋归来看,唐末民变频发,而尤以南方诸州为甚,与客、民杂居的社会结构未尝没有关联,而唐帝国的崩溃,或许也可于此寻觅出端倪。
以上是本文研究的初步结论,最后拟稍作申论。如所周知,中晚唐是一个急遽转型的时代,观察其间诸般社会现象时,既往研究中形成的认知框架往往有失效之虞。这一点在本文研究对象上有集中反映:邑客不乏出身旧士族者,但其社会面貌明显有别于经典研究中我们描绘的中古士族形象。我们知道,九品中正制下,士族与乡里社会是一种同构共生关系;隋唐之际“中央化”的大潮下,他们迅速从乡里社会“脱嵌”而出,定居两京。及至晚唐,不少“士族”虽然重新活跃于地方州县,但并未“再嵌入”乡里,呈现出疏离于地方共同体的异质性与寄生色彩。因此,在对晚唐“士族”乃至社会结构的整体认知中,除了前辈学者昭示的“共同体”“中央化”等阐释框架,还亟待引入新的分析视角。本文从邑客的人际网络入手,对官、客、民三者关系的考察可看作一项初步尝试。
与之相关,唐后期是否存在类似近世社会中“地方精英”——士绅的角色呢?这也是一个饶有兴味的问题。日本学者曾注意到晚唐五代社会中活跃着一个“土豪”阶层,并将其视为宋代新兴士大夫阶层的前身。89然而揆诸史料,“土豪”的身份背景驳杂,涵盖商人、胥吏、军将等诸多人群,能否归为一个“阶层”尚有疑义,更难以与士人为主体的地方精英直接画上等号。因此,似乎可以认为,除极个别地域外,像宋以后那种抱有地域认同意识、热衷乡里事务,同时依托科举,积极融入国家体制的地方士绅,在此前恐怕是不存在的。90就此而言,唐、宋两代地方社会的形态确实存在极大差异。其间缘由,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注释
1[日]小野勝年:《入唐求法巡礼行記の研究》卷二,京都,法藏館,1989年,第261页。
2《通典》卷一三〇《礼》“皇帝遣使谒诸州宣抚”条,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3349—3351页。
3“酢大”,又作“措大”“厝大”,系唐人对衣冠士子之谑称。参看《资暇集》卷下“措大”条,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197页。
4分见《太平广记》卷二六九“李绅”条,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2111页;《唐故登仕郎守随州司功参军上柱国阎府君墓志》,胡戟、荣新江《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829页。
5《通典》卷一七《选举》,第417页。
6毛汉光:《从士族籍贯迁移看唐代士族之中央化》,《中国中古社会史论》,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333页。
7翁俊雄:《安史乱后“仕家”的南徙——兼论“辟署”制度的形成》《“两税法”后仕家的南徙》,均收入《唐代人口与区域经济》,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95年;韩昇:《南北朝隋唐士族向城市的迁徙与社会变迁》,《历史研究》2003年第4期;伍伯常:《“情贵神州”与“所业唯官”——论唐代家族的迁徙与仕宦》,《东吴历史学报》第20期,2008年;张葳:《唐中晚期北方士人主动移居江南现象探析——以唐代墓志材料为中心》,《史学月刊》2010年第9期;Nicolas Tackett(谭凯),The Destruction of the Medieval Chinese Aristocracy,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2014,pp.88-106.
8移民史研究中涉及安史之乱后人口迁徙与分布的论著为数甚夥,概括性论述可参看周振鹤《唐代安史之乱和北方人民的南迁》,《中华文史论丛》1987年第2、3期合刊;费省《论唐代的人口迁移》,《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89年第3辑。另外,以下论著对其中士人家庭的情况做过专门考察:冻国栋《唐代人口问题研究》,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264—280页;顾立成《走向南方——唐宋之际自北向南的移民及其影响》,台北,台湾大学出版委员会,2004年,第99—107页。
9参看张泽咸《唐代的寄庄户》《唐代的衣冠户和形势户》,均收入《一得集》,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03年;[日]周藤吉之《唐末五代の荘園制》,收入《中國土地制度史研究》,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1954年;[日]日野開三郎《唐代先進地帯の荘園》第4章《荘園の人的構成》,福冈,私家自印本,1986年。
10《太平广记》卷一五二“赵璟(憬)卢迈”条,第1091页。
11《旧唐书》卷一七三《李绅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497页;《唐故试太常寺奉礼郎赵郡李府君墓志文》,周绍良、赵超:《唐代墓志汇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015页。
12[南唐]刘崇远:《金华子杂编》卷下,收入《奉天录(外三种)》,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81页。
13卞孝萱:《刘禹锡年谱》,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6—7页。
14[唐]温庭筠著,刘学锴校注:《温庭筠全集校注》附《温庭筠系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1311—1314页。
15《旧唐书》卷一一九《杨绾传》,第3434页。
16前揭伍伯常、张葳、谭凯等论著对此均有涉及,其中谭凯的研究基于对晚唐墓志的数据化处理,视角新颖,近年颇受学界瞩目。但其主旨在于回应“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中古世家大族何以在唐末忽然消亡”这一命题,在谭凯看来,本文所谓“邑客”,附属于“京城精英”(Capital-based Elites)集团,且并非其中主流,因此考察重心并非其在地方的活动。另外,近年也有一些个案研究触及上述问题,值得重视,如郑雅如《“中央化”之后——唐代范阳卢氏大房宝素系的居住形态与迁移》,《早期中国史研究》第2卷第2期,2010年;査屏球《生存压力、家学传统与移民环境——韩愈寓居宣城修业考论》,《学术界》2016年第5期。
17学者久已注意到“士族”“世族”等在中古文献中语意的多歧性,如吴宗国先生指出:唐后期的“士族或指读书应举的布衣之家,或指进士出身的家族,或指公卿百官……无论在何种场合,都不是用来指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旧士族,也不是用于指称他们的后裔”。(《唐代科举制度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60页)近年也有学者对相关概念做过反思,参看甘怀真《再思考士族研究的下一步:从统治阶级观点出发》,收入《身分、文化与权力:士族研究新探》,台北,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12年。
18张泽咸:《唐代阶级结构研究》,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238—239页。
19《全唐文》卷五〇四《唐睦州桐庐县丞柳君故夫人天水权氏墓志铭并序》,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5133页。
20《全唐文》卷五〇六《先公先太君灵表》,第5155页。
21关于权德舆早年行止,参看蒋寅《权德舆年谱略稿》,收入《大历诗人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22《全唐文》卷四九一《送徐咨议假满东归序》,第5012页。
23《旧唐书》卷一四八,第4002页。
24《全唐文》卷四九二《送三从弟长孺擢第后归徐州觐省序》,第5023页;另参看《旧唐书》本传。蒋寅认为《旧唐书》本传所载韩洄举荐之事不确,当是时任江东黜陟使的柳载,见前揭《权德舆年谱略稿》,第557页。然而无论韩洄抑或柳载,都是其父故交。
25《全唐文》卷五〇九《祭故独孤常州文》,第5177页。值得一提的是,权德舆仕宦显达后又嫁女于独孤及之子独孤郁。
26《全唐文》卷四九三《送马正字赴太原谒相国叔父序》,第5029页;参《旧唐书》卷一三四《马燧附兄炫传》。
27《全唐文》卷四八九《右仆射赠太子太保姚公集序》,第4995页。
28分见《全唐文》卷五〇四《洛阳县尉何君夫人范阳卢氏墓志铭》,第5132页;《全唐文》卷五〇三《唐故润州丹阳县丞卢君墓志铭》,第5125页;《全唐文》卷五三〇《韩滉行状》,第5383页;《全唐诗》卷三二五《甲子岁元日呈郑侍御明府》,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3648页;《全唐文》卷四九二《送前丹阳丁少府归余杭觐省序》,第5025页;《全唐诗》卷三二四《送句容王少府簿领赴上都》,第3639页。
29分见《全唐文》卷四八九《兵部郎中杨君集序》,第4997页;[唐]韩愈著,马其昶校点,马茂元整理:《韩昌黎文集校注》卷七《故江南西道观察使赠左散骑常侍太原王公墓志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595页;《全唐文》卷五一七《过旧园赋》,第5249页;《新唐书》卷一四七《卢群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761页;《全唐诗》卷三二二《酬李十二兄主簿马迹山见寄》,第3621页。
30《新唐书》卷一六一《王仲舒传》,第4985页;《旧唐书》卷一九〇下《文苑下·王仲舒传》,第5059页。
31《全唐文》卷四九〇《唐使君盛山唱和集序》,第5001页。
32《全唐文》卷四九〇《送安南裴中丞序》,5006页。
33参看周鼎《家族、地域与信仰:〈唐润州仁静观魏法师碑〉所见唐初江南社会》,《史林》2019年第1期。
34《全唐文》卷四五五《答权载之书》,第4644页。
35《旧唐书》卷一三〇《崔造传》,第3625页;另参《太平广记》卷一五一“崔造”条引《刘宾客嘉话录》。
36毛阳光、余扶危主编:《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第543页。
37参看《新唐书》卷七二上《宰相世系表》,第2480—2481页;另参看《旧唐书》卷一三七《李纾传》。
38除墓志所列诸人外,李纵与当时寓居江南的诗人刘长卿、卢纶等均有往来,与权德舆也有诗唱和。参《全唐诗》卷一四七《送李员外使还苏州兼呈前袁州李使君赋得长字袁州即员外之从兄》;《全唐诗》卷二七六《送李纵别驾加员外郎却赴常州幕》;《全唐诗》卷三二八《杂言和常州李员外副使春日戏题十首》。其中提到的李员外均指李纵。
39陶敏、陶红雨校注:《刘禹锡全集编年校注》,长沙,岳麓书社,2003年,第1173页。
40朱金城笺校:《白居易集笺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700、1624页。
41吴在庆校注:《杜牧集系年校注·樊川文集》卷一四《唐故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礼部尚书御史大夫充浙江西道都团练观察处置等使上柱国清河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赠吏部尚书崔公行状》,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917页。
42《唐故朝请大夫试绛州长史上柱国赵郡李公故夫人京兆杜氏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第2132页。
43《唐故朝散大夫前守太府卿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赠左散骑常侍京兆韦公墓志铭并序》,赵君平、赵文成编:《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2年,第965页。
44《太平广记》卷三四一,第2705—2706页。
45如文中提到的卢士琼,出身范阳卢氏北祖房,系祠部郎中卢瀜之子,今有李翱所撰墓志存世。见《全唐文》卷六三九,第6455页;《唐代墓志汇编》,第2098—2099页。
46《太平广记》卷三八五“崔绍”条引《玄怪录》,第3068页。
47参看前揭张泽咸《唐代的寄庄户》。
48朱金城:《白居易年谱》,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19页;卞孝萱:《刘禹锡年谱》,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6—7页。
49吴在庆校注:《杜牧集系年校注·樊川文集》卷一六《荐韩乂启》,第994页。
50《唐北平田君故夫人陇西李氏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018页。
51[唐]李復言撰:《续玄怪录》卷四“叶令女”条,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88页。
52《唐故濠州刺史渤海李公墓志铭》,《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第1000页;《唐故舒州怀宁县令博陵崔府君(防)墓志铭并序》,《全唐文补遗》第8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年,第159页。
53《唐登仕郎前守左千牛卫胄曹参军崔特自铭(夫人于氏墓志铭)》,《全唐文补遗》第9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7年,第419—420页。
54《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第1046页。
55《全唐诗》卷三二二,第3625页;《全唐文》卷四九二《送睦州李司功赴任序》,第5021页。
56谭凯在研究中将唐后期迁居地方的士人归为“京城精英”或“国家型精英”,认为其家族重心主要在中央朝廷,并且大多数人会重新定居两京,书中相应举出了很多归葬两京的事例,见The Destruction of the Medieval Chinese Aristocracy,pp.98-104.归葬两京祖茔无疑反映出侨寓士人的中央化特征,但问题是这是否意味着其家庭生活的重心也随之重回旧里呢?大多数家庭恐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对此,郑鲁与衢州刺史徐某的墓志提供了典型例证,见《唐代墓志汇编》残志〇三一,第2558—2559页;《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359页。此外,须指出的是,谭书立论主要基于对墓志卒、葬信息的统计,于传世文献多有忽略。然而墓志的出土带有相当的偶然性,叙事也多有程式(未必提及侨寓经历),据此立论尤当审慎。举例而言,如岭南地区,元和年间“人士之落南不能归者与流徙之胄,百廿八族”(《韩昌黎文集校注》卷七,第545页);泉州,“唐季多衣冠士子侨寓……号‘小稷下’焉”(《宋高僧传》卷一三,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308页);苏州吴县,“衣冠南避,寓于兹土,参编户之一”(《全唐文》卷五一九,第5273页);梁州,“境内多有朝士庄产,子孙侨寓其间”(《北梦琐言》卷三,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55页)。而在谭凯所统计的墓葬和宅第分布图中(第89—92页),以上情形则鲜有体现。
57[宋]王谠:《唐语林校证》卷一,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21页。
58参看《全唐文》卷七八八《请自出俸钱收赎善权寺事奏》,第8241页;其兄《李蟾墓志》,见《唐代墓志汇编》,第2137页。
59《唐故濠州刺史渤海李公墓志铭》,《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第1000页。
60《旧唐书》卷一六七《段文昌传》,第4369页。
61《全唐文》卷七二一《东林寺经藏碑铭并序》,第7417页;《北梦琐言》卷三“韦宙相足谷翁”条,第54页。
62《全唐文》卷五〇〇《故太子右庶子集贤院学士赠左散骑常侍王公神道碑铭并序》,第5091页。
63《唐故濠州刺史渤海李公墓志铭》,《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第1000页。
64以上分见《北梦琐言》卷三“李当尚书竹笼”条,第55页;《太平广记》卷二六六“卢程”条引该书佚文,第2090页。
65崔珏出身清河小房崔氏,大中年间进士,事迹参张尔田《玉溪生年谱会笺》“哭李商隐”条笺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7页。
66以上分见《唐故右金吾卫仓曹参军郑府君墓志铭并序》,《唐代墓志汇编》残志〇三一,第2558—2559页;《全唐文》卷七二一《东林寺经藏碑铭并序》,第7417页;《杜牧集系年校注·樊川文集》卷九《唐故复州司马杜君墓志铭》,第763页。
67《新唐书》卷一九四《卓行·甄济传》,第5568页。
68[唐]元稹著,周相录注解:《元稹集校注》卷二九《与史馆韩郎中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848—849页。
69[唐]韩愈著,马其昶校点,马茂元整理:《韩昌黎文集校注·集外文》卷上《记宜城驿》,第684—685页。
70《全唐文》卷七八八《请自出俸钱收赎善权寺事奏》,第8241页。
71《柳宗元集》卷二七《潭州杨中丞作东池戴氏堂记》,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723—724页。
72《全唐诗》卷二四〇《漫歌八曲·故城东》,第2698页。
73《太平广记》卷三八五“崔绍”条引《玄怪录》,第3068页;另参拙稿《侨寓与仕宦——社会史视野下的唐代州县摄官》,《文史哲》2020年第3期。
74《唐大诏令集》卷七二《乾符二年南郊赦文》,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402页;《册府元龟》卷六三一《铨选部·条制》,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7573页。
75参看张泽咸《唐代的衣冠户与形势户——兼论唐代徭役的复除问题》;[日]渡辺孝《唐代藩鎮における下級幕職官について》,《中國史學》11,2001年。
76《全唐文》卷八六七《乌程县修建廨宇记》,第9081页。
77[唐]张九龄著,熊飞校注:《张九龄集校注》卷七《敕处分十道朝集使》,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477页;《册府元龟》卷四九五《邦计部·田制》,第5929页。
78《唐故宣歙池等州都团练观察处置等使通议大夫宣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赠礼部尚书陆府君墓志铭并序》,《洛阳新出土墓志释录》,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第188页。
79《全唐文》卷五一九《吴县令厅壁记》,第5273页。
80《唐大诏令集》卷一二一《受贼伪官令均平改拟诏》,第644页。
81吴在庆校注:《杜牧集系年校注·樊川文集》卷八《唐故歙州刺史邢君墓志铭并序》,第737页。
82《旧唐书》卷一六三《孟简传》,第4258页;另参《太平广记》卷一七二“孟简”条,其中正保留了一则两者纠纷的实例。
83参看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第5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434—436页;[日]日野開三郎《唐代先進地帯の荘園》,第504—511页。
84《册府元龟》卷四八四《邦计部·经费》,第5791页。
85以上分见《太平广记》卷三八五,第3068页;《旧唐书》卷一九〇下《文苑·温庭筠传》,第5079页;[南唐]刘崇远:《金华子杂编》卷下,第282页。
86《云溪友议》卷上“襄阳杰”条,《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264页。
87《云溪友议》卷上“哀贫诫”条,《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第1270—1271页。
88《册府元龟》卷六七九《牧守部·廉俭》:“王龟,懿宗咸通中为浙东观察使。凡天下有仓库,羡余皆隶于本州,名曰‘赏设库’,以备地主之费,龟所至两州,有给于公者则给之,或游客故人,皆以己俸而奉之。”(第8118页)王龟不愿靡费公帑,以个人俸禄供养“游客故人”,被视作为政清廉的表现。由此也可见大多数官员做不到这一点。
89参[日]松井秀一《唐代後半期の四川―官僚支配と土豪層の出現を中心として―》,《史学雑誌》73(10),1964年;[日]栗原益男《唐末五代の土豪地方勢力について—四川の韋君靖の場合—》,《歴史学研究》243,1960年;[日]菊池英夫《节度使権力といわゆる土豪》,《歴史教育》14(5),1966年;[日]大澤正昭《唐末五代「土豪」論》,《上智史学》37,1992年;《唐末五代の在地有力者について》,《柳田節子先生古稀記念——中国の伝統社会と家族》,東京,汲古書院,1993年。
90晚唐福建地区似乎是个例外。据研究,当地士人社群成员多为本地土著,拥有深厚的宗族根基与清晰的地域认同意识。参陈弱水《中晚唐五代福建士人阶层兴起的几点观察》,收入《唐代文士与中国思想的转型》,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这其实已与后世的地方士绅非常接近。然而从现有史料来看,福建地区只能视为一种特例,作为一个阶层的地方士绅,在全国范围内并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