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虎成: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工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56 次 更新时间:2021-01-01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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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虎成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原创性论断,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根本方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鲜明主线,在中华民族发展史、我国民族工作史上无疑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在中央的部署下,各级各方面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取得了重要进展。甘肃省委也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正在研究制定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但从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目前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基本要求、实践路径、具体抓手等认识还不够、研究还不深、工作还不细,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作推进慢、实践抓手少等问题。因此,我建议:加强顶层设计,从中央和国家层面谋划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同心共铸”工程。

第一,构建国家话语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民族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论断,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但目前理论界、学术界的研究总结还跟不上,存在解读阐释不系统、不到位、不权威的问题,还没有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理论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以及教育培训体系等。为此,建议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研究作出系统部署,构建成熟完善的理论研究体系,把党的民族理论最新成果通过权威的国家话语体系传播开来,讲清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方向性、根本性、原则性、实践性等重大问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理论指导。同时,也为世界范围内的民族事务治理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第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要有法律法规作保障。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应当及时修订完善,把新时代民族理论的新发展、民族关系的新变化、民族工作的新要求写进去、体现好。党内法规方面,建议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专门制定出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党内法规,使之成为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全体共产党员的行为准则。国家法律方面,建议遵循宪法,对现行涉民族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完善、立改废释,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嵌入到国家法律体系之中,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使之成为全体中国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第三,形成组织动员体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既需要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的“双轮驱动”,更需要党内党外、各行各业和各族人民的“同心共铸”。因此,必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嵌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做到全面动员、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全力推进,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磅礴力量。

(作者系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委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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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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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国民族报(2020年12月29日),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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