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涛:评述、反思与整合:西方学界当代“民族史学”观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58 次 更新时间:2020-09-11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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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涛  

【摘要】自西方“民族史学”(ethnohistory)这种学术现象出现以来,国外学界在有关其学理价值、学科属性、研究范畴、研究方法等一系列问题上一直存在争论,也取得了一定的共识。20世纪90年代,西方学界的一些知名学者开始对“民族史学”的发展历程进行总结、评述与反思。凯琦(Shepard Krech III)的有关见解,汇集和涵盖了诸多西方学者的论断,对西方学界不同历史阶段有关“民族史学”的争论与共识进行整合,代表了20世纪90年代西方学界对“民族史学”的总体认知状况,一定程度上展示出西方学界的当代“民族史学”观。本文主要基于一手英文文献材料,尝试对此进行系统集中揭示,以促进国内学界对西方“民族史学”的全面深入理解,为加快建构中国特色民族史学、历史人类学等相关学科体系提供借鉴。

【关键词】民族史学;历史人类学;凯琦

国内外学界在如何评判西方“民族史学”或“民族历史学”(ethnohistory)这种学术现象的学理价值上,存在着明显的分歧。台湾人类学家黄应贵在《历史与文化:对于“历史人类学”之我见》中,在述及“民族历史学”与“历史人类学”的关系时指出:“在美国鲍亚士历史学派理论的影响下,有关被研究民族的历史之探讨,一直是民族历史学的工作。虽然,民族历史学在人类学的发展史上,并没有重要的成就与影响力,但其悠久的研究领域,终究累积出一些具理论意涵而属抽象层次的研究提纲,成为历史人类学形成与发展的重要源泉之一。这正可见于该研究领域的代表性人物孔恩(Bernard S.Cohn)的研究上……孔恩虽然集民族历史学研究的大成,提出人类学与历史学结合之研究领域的提纲,但这些想法,必须等到萨林斯发展出文化结构论的理论观点来处理库克船长造访夏威夷所发生的一连串事件,才开花结果。”美国人类学家萨林斯(Marshall Sahlins)自己在《别了,忧郁的譬喻:现代历史中的民族志学》中则明确提出,“民族史学已经构成了一种新的研究范式(paradigm)”。事实上,单就国外学界而言,自西方“民族史学”这种学术现象出现以来,尽管对“民族史学”的认知取得了一定的共识,但在其学理价值、学科属性、研究范畴、研究方法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上一直争论不止。在某种意义上讲,西方“民族史学”就是在这种争论和共识中不断演变和发展的。

西方学界对“民族史学”的理解和认知,经历了20世纪上半叶原初使用、20世纪50年代初步共识、20世纪60-70年代传统共识、20世纪70-90年代对传统共识的反思与新的主流释义等不同的阶段。可以说,在西方“民族史学”的发展历程之中,不断有新的争论产生,又不断形成新的共识。

20世纪90年代,西方学界的一些知名学者在这些争论和共识的基础上,开始对“民族史学”的发展历程进行总结、评述和反思。最有代表性的专文讨论是1991年凯琦(Shepard Krech III)的《“民族史学”的现况》,以及1996年他为《文化人类学百科全书》(Encyclopedia of Cultural Anthropology)撰写的词条“民族史学”。

凯琦(Shepard Krech III)曾先后在乔治·梅森大学(George Mason University)和布朗大学(Brown University)执教,任《民族史学》(ethnohistory)期刊主编长达10年之久(1983-1992),2005年任“美国民族史学学会”(the American Society for Ethnohistory,ASE)主席。

《“民族史学”的现况》由《“民族史学”、“历史人类学”、历史学:差别是什么》(“Ethnohistory Anthropological History and History:What Are the Differences?”)修改和扩充而成,发表于1991年《人类学年度评论》(AnnualReview of Anthropology)第20卷上。《“民族史学”、“历史人类学”、历史学:差别是什么》系凯琦1990年11月1-4日在加拿大安大略省首府多伦多举行的“美国民族史学学会”第38届年会的参会论文。1996年,经过新的充实和完善,凯琦关于“民族史学”的总括性学术见解清晰镌刻在他为《文化人类学百科全书》所撰写的词条“民族史学”之中。

在这些专文讨论中,凯琦主要对“民族史学”的战后勃兴进行了学理分析,对民族史学的研究类型给出了系统总结和新的划分;在此基础上,重点对“民族史学”的标识问题进行了揭示和反思,并由此给出了有关“民族史学”未来定位的新思考。

凯琦对“民族史学”的总结、评述与反思,汇集和涵盖了诸多西方学者的论断,对西方学界不同历史阶段有关“民族史学”的争论与共识进行整合,代表了20世纪90年代西方学界对“民族史学”的总体认知状况,一定程度上展示出西方学界的当代“民族史学”观。本文主要基于一手英文文献材料,尝试对此进行系统集中揭示,以促进国内学界对西方“民族史学”的全面深入理解,为加快建构中国特色民族史学、历史人类学等相关学科体系提供借鉴。

国内民族学人类学界、民族史学界对于西方“民族史学”这种学术现象已有一定的研究和认识,但相关研究仍然存在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就国内的世界史学界而言,张友伦、丁见民等在早期印第安人史研究中曾涉及“民族史学”,孙丽萍在国外史学名刊介绍中对美国的专业学术刊物《民族史学》进行了简介。其中,丁见民的《二十世纪中期以来美国早期印第安人史研究》在分析20世纪中期以来美国学界有关早期印第安人史的新进展的过程中,从印第安人史的角度对民族史学的兴起进行了揭示,并将ethnohistory译为“族裔史”,认为这种翻译“可能更符合20世纪50年代以后族裔史作为一种研究路径的实际情况”。从学科史的角度来看,若与ethnology翻译为“民族学”进行比附的话,ethnohistory宜翻译为“民族史学”。本文将ethnohistory翻译为“民族史学”,并从学科史视角系统揭示西方学界的“民族史学”观,由此事实上也为深入理解“20世纪50年代以后作为一种研究路径的族裔史”提供了一种宽广的学科史背景。

一、崇尚实证主义与观念主义的叠加:民族史学战后勃兴的学术环境

20世纪50年代以来,很多西方学者对“民族史学”进行了探讨,逐渐形成了“民族史学”的诸多理解方式,其中既有共识,也有争论。针对这种状况,凯琦给出了明确的总结:“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学界对‘民族史学’的构成,可以基本达成共识;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这种共识不再保存——除了都认可‘民族史学’是一种方法、不是一个学科之外。有学者犹豫地称之为‘民族史学’,其他人则把它简单地称作历史学。‘民族史学’家以及局外的人们,都能发现这种令人困惑的局面,但从中可以反映出民族学与历史学关系在战后的较大变化。”凯琦进一步强调指出,“对许多人来说,‘民族史学’并不会停止存在(因为如果说‘民族史学’有什么特色的话,它是一种方法,而不是一种学科);相反,对某些人而言,‘民族史学’并不存在,因为‘民族史学’的研究范围太过宽泛。”

如何界定“民族史学”,“民族史学”是何种发展状况(state),在凯琦看来,需要加以揭示,这就需要讨论民族学与历史学之间的关系,由此也就需要以科恩(Bernard S.Cohn)的《历史学与人类学:进展情况》(History and Anthropology:The State of Play)为基础展开新的评述和反思。这也正是凯琦撰写的《民族史学的发展状况》(The State of Ethnohistory)一文名称的由来。

总之,在凯琦看来,要揭示“民族史学”战后勃兴的现况,梳理及澄清以往学界在“民族史学”理解上的诸多分歧,需要以民族学人类学与历史学之间的关系作为切入点,需要从学理上分析传统史学研究范式的特点,以及战后民族学人类学与历史学关系的新变化。

20世纪上半叶,在英美学界,这两个学科实际上是互斥的。20世纪80年以来,这两个学科明显汇合了。这种深刻的转换意味着在历史编纂学(historiography)中“民族史学”具有较大的研究空间。

20世纪上半叶的历史学家,崇尚的是规范的历史主义(rule historicists),进行19世纪流传下来的观念主义(idealists)与实证主义(positivists)之间的争论,用学者自己的术语来理解时代,即多关注政治史,以独特事件为基础(unique-event-based),是一种表意的(ideographic)、特殊主义的(particularistic)、非理论的(atheoretical)、直觉的(intuitive)、现实的(factual)、真实的(truthful)叙述史(narrative histories)。一方面,有些学者寻求有关过去的真理,分别建立各自的历史解释,由此存在竞争性的历史理解;另一方面,有些学者强调历史的自然特性、历史叙述、历史客观性。实际上的形势可能更为复杂,因为这两个方面虽然总是互斥,但并非永远互斥,往往混合在一起,而且并不仅限于这两种方式。

当然,对20世纪上半叶主流历史主义(historicism)的反抗早就存在,但直至二战后,这种反抗才渐成潮流。这些反抗,主要来自以布洛赫(Marc Bloch)、费弗尔(Lucien Febvre)和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等为代表的法国年鉴史学家。他们推崇的是科学(scientific)而不是直觉(intuitive),注重的是比较(comparative)而不是特殊(particularistic),书写的是社会史而不是政治史,描述的是整个社会而不仅仅是大人物。在他们看来,历史是由长时段的地理和气候结构、短期的经济和人口变化、以及短暂瞬间的政治战争史组成的。它是分析性的(analytical)而不是叙述性的(narrative),是理论的(theoretical)而不是乏理论的(theory-less)。近年来,象征人类学在如达恩顿(Robert Darnton)、戴维斯(Natalie Davis)等一些文化史学家的著作中不断显现。尽管学界对史学的这些新变化评价不一,但足以表明传统史学范式已逐渐出现了改观。

从民族学人类学与历史学的关系来看,直到20世纪中期,它们之间的界限依然十分明显。对很多历史学家而言,许多人集中在叙述上,对社会科学理论持有敌意,很少人对人类学家所独尊的研究对象——土著及其历史感兴趣;对许多人类学家而言,这一时期主要集中在现在时田野调查上,对土著历史也缺乏足够关注。当然其中也有例外。例如,英国社会人类学家埃文斯-普里查德(E.E.Evans-Pritchard)对社会变化和历史感兴趣;在美国,也有对文化涵化、文化变化过程感兴趣的人类学家;在法国,年鉴史学派对人类学概念保持了浓厚的兴趣。这些例外,为历史学与人类学之间对话的扩展提供了基础。近年来,这种对话加快了步伐。在人类学中,把历史整合进人类学分析之中的研究在数量上获得了很大增长;在历史学中,传统的政治和传记叙述的研究方式被削弱,出现了所谓的新史学。目前,人类学家多用传统的历史材料和方法来使他们感兴趣的问题有意义,而历史学家也多用传统人类学田野工作方法和视野来使他们的问题有意义。埃文斯-普里查德接受了梅特兰(F.W.Maitland)的见解——人类学要么是历史学,要么什么也不是,并认为这也可以倒转过来,即历史学要么是社会人类学,要么什么也不是。在凯琦看来,20世纪后半叶人类学和历史学的发展,逐渐证实了普里查德的预言。

尽管民族学人类学和历史学之间目前还存在“误解”,但近来民族学人类学和历史学之间在互相影响已是不争的事实。有关历史学是反理论的(atheoretical)、特殊的(particularistic)、表意的(ideographic)、说教的(moralistic),而民族学人类学是理论的(theoretical)、概化的(generalizing)、求规律的(nomothetic)、价值无涉的(valuefree)——这种传统的划分方式不再维持。随着民族学人类学与历史学的学科界限日渐渗透,为了更为深入讨论这种跨学科影响的性质,凯琦指出,关注点不在于明确如俗民史(folk history)、专门史(specific history)、民族志重构(ethnographic reconstruction)等“民族史学”研究类型是属于历史学分支、还是属于民族学人类学分支,而应该集中确定民族学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是用何种方式来解释文化和社会事实的。

综上可知,“民族史学”的战后勃兴,与战后传统史学研究范式的日渐改观有关,与战后民族学人类学与历史学关系的逐步趋近与交融相联,得益于这一时代新的理论和方法诉求,即崇尚实证主义与观念主义相叠加,而不再单独强调实证主义或者其对立面。诚如凯琦所言:“在‘民族史学’研究中,崇尚的是一种从实证主义(positivist)到极端相对主义(relativist)的互相叠加的链条;这条链条掩饰了实证主义(positivist)与观念主义(idealist)、客观主义(objective)与主观主义(subjective)、唯物主义(materialist)与象征主义(symbolic)等传统史学争论;在这条链条中,民族学与历史学的理论方法得以互换。”

二、包容地区、学科、理论和方法差异:“民族史学”的研究类型

凯琦指出,尽管“民族史学”的标签名称很多,但西方学界对“民族史学”的基本产物和类型,却有着较为一致的共识:

一种主要的类型是“历史民族志”(historical ethnography),即无时间的或者说是有关过去某一时刻的文化和社会的共时重构。第二种类型是“俗民史”(folk history;ethnoethno history),即被某些人所称的特殊社会、尤其是非文明社会的历史编纂(historiography)。第三种类型是“专门史”,对某一特殊社会和族群进行从最早到最近时刻的历时研究,即沿着顺流而下的方向(downstream)进行研究;或者主要通过从现在到过去的溯流而上upstream)的研究方式,即所谓的“直接的历史方法”(directhistorical method,主要为考古学家所使用)来书写。当使用“顺流而下”(downstream)的方式来进行解释时,“专门史”多指部族或族群过去的传统事件的叙述史。

除了凯琦之外,卡马克(RobertM.Carmack)等学者在对“民族史学”研究的类型划分进行总结时,同样也分为“专门史”、“历史民族志”(historical ethnographies)、“俗民史”等三类,但在每一类所涵盖的具体内容的理解上不尽相同。

可以说,西方学界对“民族史学”研究类型的划分,是一种方法论意义上的粗放分类方式,所形成的所谓传统共识是存在细部差异的。

凯琦通过对有关著述进行综合比较研究,以地区拓展为基础,整合学科、理论和方法的发展,给出了一种更为细致和完善的将地区差异、学科差异、理论差异与方法差异包容在一起的新的类型划分方式,为学界如何总体概览诸多的“民族史学”作品提供了重要架构,也为国内学者深入了解西方“民族史学”的历史发展提供了重要窗口。

(一)北美地区的“民族史学”研究:历史叙述与分析

凯琦对北美地区“民族史学”研究类型的划分,主要基于历史叙述与分析这两种基本研究方法展开。

1.历史叙述(historical narrative)(主要为历史学家所从事)

北美和西北墨西哥地区,相对其他地区而言,曾经是一个刺激“民族史学”发展的重要地区。凯琦认为,该地区产生了“民族史学”研究中一种最为基本的类型,即历史叙述型(historical narrative):它以叙述一个部族和国家的过去为主,有时只是临时集中于文化领域;也有可能通过传记来展开。它主要描述印第安人与白人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具有“边疆”意味。这些历史学家,多贡献于美国印第安人的历史研究,以数据而不是理论为基础,多依赖档案而不是口述传统,并假定能够从档案中“释放”出一个编年性描述。叙述是其突出特点,不仅仅是事实的简单呈现,更多的是小心的权衡和解释。他们并不强调理论,而是注重在一个一端为理性主义、客观主义、实证主义rationalist/objective/positivist),另一端为历史主义、主观主义、观念主义(historistic/subjective/idealist)的联系统一体中行进。

2.分析(analysis)

相比之下,有些为数不多的著述强调理论,凯琦将它们视为分析型(analysis)。其中,又包括实证主义分析型(positivist analytic genre)(历史学家占主导)、观念主义分析型(ideal istanalyticapproach)(民族学人类学家占主导)两种。

实证主义分析型,注重的是生态学、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观念主义分析型则对实体的象征结构感兴趣。在这二者之中,分析优于叙述。

在实证主义分析型中,商业主义(mercantilism)、市场经济(market economy)、皮毛贸易(fur trade)、世界体系(world system)、经济(economy)、生产资源控制(control of productive resources)、低度发展(underdevelopment)、内部殖民主义(internal colonialism)、依从(dependency)、生态学(ecology)、人口统计学(demography)、生产关系和模式(modes and relations of production)、商业化(commoditization)等概念随处可见。其中,主要留下了历史学家的足迹,也有一些人类学家的身影。

观念主义分析型,关注文化象征和文化观念,以民族学人类学家为主,如弗格森(Raymond D.Fogelson)以及他的学生哈金(Harkin)、坎(Kan)、布赖特曼(Brightman)、福勒(Fowler)、德马利(DeMallie)等。也有一些观念主义作品,多直接地来自历史学家而不是民族学人类学家。他们或对皮毛贸易的动机提供了修正主义的解释,或对印第安历史进行了哲学意义上的思考,或对哥伦比亚大平原上的印第安-白人历史进行民族知识学(ethno intellectual)意义上的分析。所有这类研究,展示了文化解释及有关争论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提供了有关方法论和理论基础的讨论,对整合土著观点做出了重要贡献。还有一种观念主义分析,即援引土著的陈述来呈现一个有关事件的“非问题化”的土著视野(unproblematized native version of events);或者,通过分析土著咨询者的权力和特权,对历史事件和过程进行民族社会学(ethnosociological)意义上的论述;或者,对土著象征体系中的构成和变化与历史条件变化之间的关系有着浓厚的兴趣。

在凯琦看来,与历史学家占主导的实证主义分析相比较,这种在北美地区进行的观念主义分析主要由民族学人类学家来完成,所依据的材料也多由田野中的土著咨询者来提供。

(二)世界各地的“民族史学”研究:政治经济、社会和生态、实践、文化

凯琦认为,从世界范围来看,“民族史学”研究方法,或者说“民族史学”研究的世界视野,处于两极之间:一极把不同的社会以互相联系的政治经济形式联系起来,另一极使有限的、自治的、系统的(bounded,autonomous,systemic)社会文化单元内部的不同的社会文化结构得以呈现;一极是政治经济(political economy),一极是文化(culture),中间地带则是多样的重叠,主要是社会和生态(society and ecology)、实践(practice)。

可以说,政治经济、社会和生态、实践、文化既是凯琦对世界范围“民族史学”研究进行类型划分的标准,也是他总结的世界范围“民族史学”研究的主题类型。此外,他还把北美“民族史学”研究的分类标准——叙述与分析、实证主义分析与观念主义分析穿插于每一主题类型之中。

1.政治经济

该主题类型阐明了有待研究的社会与世界历史体系相互联系起来的过程。在这种类型的研究中,政治经济(political economy)、生产模式和关系(modes of production and relations)、霸权(hegemony)、社会形成(social formation)、资本支配(domination of capital)、依从(dependency)和低度发展(underdevelopment)等概念,与全球资本主义(global capitalism)、殖民关系(colonial relations)是辩证联系和整合在一起的。该类作品不仅仅对分析感兴趣,也对唯物主义、实证主义以及或显或隐的比较感兴趣,与沃尔夫(EricR.Wolf)、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等学者的相关理论息息相关,最终的理论源泉来自马克思(Karl HeinrichMarx)。其中,人类学家多从事理论分析,历史学家多进行历史叙述。

2.社会和生态

该主题类型主要集中在社会、生态、人口统计学的实证主义分析上。

3.实践

该主题类型在于批判和纠正政治经济主题因忽视“他者”实践能动性所形成的缺陷。以沃尔夫(EricR.Wolf)为代表的政治经济主题倡导者注意到资本主义世界中心体系对于边缘地区的单向性(unidirectional),没有看到资本主义扩张反过来也受到了地方文化和事件的影响,没有注意到行动者(agency)在殖民关系中的能动作用。他们将大的世界体系整合进地方分析之中来理解政治经济,历史在政治经济主题视野中只是西方对非西方的碰撞,中心对边缘的碰撞。事实上,历史不单“像船一样从外驶来”,因此,不能只书写西方对非西方碰撞的历史,也要书写非西方对西方能动反抗的历史,即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还要从布迪厄(Bourdieu)、福柯(Foucault)、吉登斯(Giddens)、汤普森(Thompson)、威廉斯(Williams)等学者中汲取理论营养,把当地人视为积极的行动者(agents),将当地人放在当地人自己创造的历史之中。资本主义市场之决定性作用的扩展受到土著积极行动、抵抗的影响和调适(mediate),这主要表现在正在展开的世界体系形成过程与地方文化之间的辩证联系之中。

凯琦认为,在这种主题类型之中,有些作品(例如,研究苏门答腊的契约劳动者、巴西的咖啡种植园主、纽芬兰的村民等)对文化价值与外在关系十分关注,对权力话语(discourses of power)、权力关系与资本主义的发展很重视,对殖民主义结构中革命或者抵抗的动机和行动(actions and motivations)感兴趣;有些作品则对市场经济力量和阶级形成之间结构联系的背景进行了大量介绍(其中,阶级之间的差异,由反抗力量来调适),强调了农民阶级的内在差异,揭示了处于系统关系中的农民知识分子及其有关的政治话语(political discourses),有的还特别强调了地方文化和全球力量之间多样化关系之中性别意识形态(genderideologies)的转换。凯琦强调指出,卡马罗夫夫妇(Jean Comaroff and John Comaroff)的有关著述是此类研究中的突出表现。卡马罗夫夫妇的作品说明,在工作和劳作的语言中、在压迫史的诗学(the poetics of oppressive history)中、在难以捉摸(subtleties)的集体意识(collective consciousness)中,都是由当地文化来编码的;珍·卡马罗夫(J.Comaroff)在她的代表性著述中指出,南非的Tshidi人“既被决定也决定着自己的历史,在每日生产的货物和含义中来反对和默许,来进行再生产,以寻求转换他们的困境”。

4.文化

该主题类型关注土著历史观念,对行动者(agency)以及不可避免的文化建构(cultural constructions)的分析有着强烈兴趣。凯琦将这种主题类型又细分为三类:

其一,文化的象征建构。这类“民族史学”作品相信,文化是由象征体系建构起来的,正如文本(text)是以某种方式被建构起来的一样。这些作品关注土著文化,从文化、结构而不是从生态、人口统计来解释行为,强调了文本或田野中本土观点和价值(文化)的发现,对口述传统、历史以及语言学数据进行批评,对历史编纂而言有一定的拓展作用。这其中也包括一些叙述型(narrative)的历史学家的作品。

其二,文化的历史解释。近来的有关文化的大量著述,与象征主义(symbolism)、符号学(semiotics)有关。对“民族史学”研究而言,文化的历史解释(historical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s)成为如何阅读文本(text)中的隐喻(metaphor)、换喻(metonym)以及其他修辞(tropes)的关键,即成为如何阅读文本的逻辑(the logics of texts)的关键,实质在于将意义或象征结构中的转变与社会历史变化联系起来,其间也涉及心理抵抗、社会霸权(hegemonic)等问题。

其三,神话历史的结构主义解释。此类作品与列维-斯特劳斯(lévi-strauss)的结构主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热衷于列维-斯特劳斯的热社会有历史、冷社会无历史之划分的讨论,意在开发有关过去文化的世界。这些作品明确地考察结构的历史以及本土历史学家的历史志(historiographical)习俗,彰显出作为土著历史志(historiography)的“民族史学”与作为或多或少传统上(实证主义意义上)的族群(ethnos)历史之间的张力,揭示出历史如何既是过去的隐喻(metaphor)、又是现在的换喻(metonymy),揭示出传统发明中的多样性,揭示出知识是怎样生产的,以及过去是如何被感知的。

三、反思“民族史学”概念本身的政治学含义:“民族史学”的标识

究竟哪些作品属于多样化的“民族史学”研究?在凯琦看来,回答这个问题是有一定困难的。凯琦将关注范围主要限于20世纪80年代以来历史学家和社会文化人类学家的英文著述之中。考古学、艺术史、地理学以及其他领域中的有关作品,他没有进行检视,但他认为这不会影响他的结论。

为什么某些作品自称或被称为“民族史学”?凯琦认为这是问题所在,即“民族史学”存在一个标识的问题。在凯琦看来,这些作品,一般都是历史作品,关心的是一般由人类学家所研究的人群。经过仔细检视,它们并无必要贴上“民族史学”的标签。换言之,在有关的学术圈子里,给这些作品贴上“民族史学”标签,尚有很大阻力。

凯琦认为,这类所谓“民族史学”标识问题的产生,部分是由于民族学人类学与历史学关系的变化造成的。1966年斯特蒂文特(William C.Sturtevant)总结出的“民族史学”的传统共识逐渐不再适用,因为无论是民族学人类学还是历史学,都已经不是20世纪60年代的传统学科。人类学家开始研究西方本土社会,正如以前他们研究异域土著社会一样;历史学也发生变化,开始关注平民史(proctologic)、底层的历史(history from the bottom up or history from below),关注曾经为人类学所独尊的文化和社会领域的历史。另外,这类问题也源自“民族史学”在名称使用上缺乏一致性、连贯性,源自有关学科和方法界定上的混乱。事实上,历史、社会史、文化史和“民族史学”等学科及分支学科的界定越来越模糊。这一困境,在一个特殊的地理区域之内或许并不太明显,因为在这个区域内大家可以达成一定的共识,但是在不同的地区之间,问题就比较突出,因为存在较多的分歧和对抗。例如,在北美被称为“民族史学”,在世界其他地区可能被称为社会史、文化史、ethno-ethnohistory,或者只是被简称为历史。在北美,一项很自然被称为“民族史学”的史学研究,在非洲很难被称为“民族史学”。

作为非洲学家和口述史学家,简·范西纳(Jan Vansina)在20世纪60年代就曾提出:“研究未开化社会的历史与研究文明社会的历史没有什么差别,因此没有必要构造这样一个特殊的词汇——ethnohistory”。换言之,用一个词汇历史(history)去统称即可,无需把“民族史学”加到所谓未开化的民族身上,而把历史加到所谓文明民族身上。正如凯琦深刻指出的:“如果我们被简·范西纳说服,我们可能会问,为什么有那么多“民族史学”作品不被简单称作历史作品?”

这类“民族史学”标识问题,在凯琦看来,被逐渐意识到的下列社会事实所加剧:有很多带连字符(限定词)的历史,包括经济史、人口统计学史、经济史、劳动史、社会史、家庭史、政治史、外交史、城市史、文化史、心理史、计量史、口述史等,或者思想史、科学史、妇女史、精神史等,其中许多的限定词多指文化和社会抽象物,有些指的是方法。从理论上讲,这些限定词范畴都不能将某种类型的社会排除在外,即人们可以在任何地方从事计量史、口述史、家庭史、文化史研究;但在实践上,许多社会或人们(如一些所谓的原始族群)以前都被排斥在西方史学家关注的轨道之外。“民族史学”(ethno-history)也是一种带连字符(限定词)的历史,但是,它与上述带连字符(限定词)的历史一样吗?

总之,构造“民族史学”这样一个词汇,专门应用于原始族群身上,另外把历史学应用于文明人身上——这种“民族史学”与“历史学”分野的存在,本身就暗含着种族歧视思想,是西方中心论的产物。诚如凯琦所强调的:“不能漠视‘民族史学’的政治学含义,那些持续把自己视为‘民族史学’家、关心道德批评的学者们,必须拥有一个反思性的历史观。”凯琦进一步强调指出,这无疑被许多学者忽略,即他们在不考虑此的前提下,就直接命名“民族史学”方法和产物。也正由于此,才会有“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民族史学’作品不被简单地称作历史作品,‘民族史学’是不是一种如经济史等那样带连字符(限定词)的历史”此类问题的存在,而“民族史学”(ethnohistory)的标识相应成为西方学界需要深入反思的问题。

四、以“历史人类学”(anthropological history)取代“民族史学”:“民族史学”的发展方向与新的定位

凯琦在对“民族史学”标识问题进行深入揭示和反思的同时,也为试图解决问题做出了努力,由此也反映出西方学界在探索“民族史学”未来发展与定位中做出的新尝试。

在凯琦看来,笼统而言,目前有三种基本研究类型影响着目前“民族史学”的使用。其一,在北美,一些“民族史学”家把“民族史学”限制在美国印第安人身上,也有学者将之拓展到所谓的某些少数族群身上,而只有很少的学者将“民族史学”平等地运用于主体族群身上。这样做,也就等于说,西方人,尤其是城市居民或者主体族群,拥有历史,对他们的历史进行研究不属于“民族史学”范畴。把“民族史学”限制于特殊族群、少数族群的模式,是目前“民族史学”中的一种基本类型。当然,这种做法事实上并不公平。其二,许多自述(self-described)的“民族史学”,是指传统的旧的编年体叙述型历史。词头ethno-只代表它是某些土著族群,即传统上人类学家感兴趣的族群。这类“民族史学”研究,代表着历史编年式地叙述一个族群或国家的过去,它强调的是族际之间的关系,尤其是欧洲与土著之间的关系。其三,有些历史学家把人类学整合到历史研究之中,有些人类学家把历史学整合到人类学研究之中,无论是理论还是方法,都互相借鉴——这种研究模式也是目前“民族史学”研究中一种基本类型。

凯琦主要对第一种类型进行了批评,对后两种类型进行了统合。在此基础上,他给出了民族史学”新的定位思考,并相应进行了论证和解释。

在凯琦看来,今天“民族史学”的核心(相比过去更为显著),“在于联合历史学和人类学中的方法和理论,同时聚焦于某些族群的历史、历史编纂之中”。

对这句话的前半句而言,ethnohistory中词头ethno-事实上变成了anthropological的同义语。对此,凯琦有自己的独到解释。1972年卡马克(RobertM.Carmack)曾说,“民族史学”的目标,“从总体上来说,属于文化人类学范畴,主要在于处理文化理论”。这种见解有些学科沙文主义的味道。“民族史学”理论来自民族学人类学,只是因为相比历史学,人类学有更多的明确的理论假设。实际上,历史学有与社会科学家(如马克思、涂尔干、韦伯及其后继者)一样的追求目标。严格来讲,这两个学科中的理论既不来自民族学人类学,也不来自历史学,而是来自符号学(semiotics)、结构主义(structuralism)、马克思主义(marxism)、批评理论(critical theory)、语言学(linguistics)、社会学(sociology)、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ies)、文艺评论(literary criticism)、政治经济(political economy)或世界体系理论(world-systemtheory)等。无论是民族学人类学还是历史学,都不专注于某一理论,尽管在不同时期会受到某一理论的影响。这两个学科都开放性地接受了外界影响。在凯琦看来,“民族史学”的出现,就在于联合历史学和人类学中的方法和理论,这正是ethnohistory中词头ethno-变成了anthropological的同义语的内在含义。

对这句话的后半句而言,“民族史学”的标识与名称问题更为凸显。在实践中,“民族史学”把一些族群排除在外。改变办法之一,在于把“民族史学”应用于所有的族群,而不管他们在国家中的状况如何。而最优的方法,在凯琦看来,在于彻底不用ethno history这个名称:其一,当把历史或历史编纂应用于某族群的时候,等同于人类学与历史学方法和理论的互换。其二,anthrohistory(“历史人类学”)对某些人而言,是有吸引力的一个标识,但是,在凯琦看来,并不需要创造这样的新语,用anthropological history或者用historical anthropology就已经足够。其三,与ethno history这个标识相对照,无论是anthropological history或者historical anthropology,都不会辱其名。因为无论是学科名义上的,还是仅仅作为一种研究风格,anthropological history或者historical anthropology,与ethnohistory一样,都聚焦于历史研究之中。其四,如果作为批判标准的有关ethnos的传统分界线消失了,就可以做出明确决定——人类学分析,就是历史学分析;历史学分析,就是人类学分析。

基于上述考虑,凯琦指出,将来可用anthropological history取代ethnohistory,即以anthropological

history作为新的标识和名称。在他看来,“民族史学”对“民族史学”家而言,一直是一个令人忧虑不安的“贫乏”而“苍白”的术语。同时,凯琦还给出了anthropological history(“历史人类学”)研究的四种类型,对之前他所做的“民族史学”研究之类型划分进行了细部调整。

第一,ethno-ethnohistory或者俗民史学(folk history)是anthropological history研究中的一种重要类型。这种类型与前述的世界各地“民族史学”研究中“文化”主题类型相近。

20世纪80年代以来,很多学者坚持把“民族史学”与“民族科学”(ethnoscience)等有关ethno-的概念在同源意义上使用,即把“民族史学”与土著有关过去的观念相联系,把“民族史学”作为研究土著有关过去观念的历史学。也有学者将这种类型的ethnohistory称为ethno-ethnohistory或者俗民史学。在凯琦看来,这类作品越来越清晰地成为anthropological history研究中的一种重要类型。他们对很多土著的“历史思想”(historical thoughts)进行研究,对土著的时间概念、传统的发明、文化的发明以及制造历史(making history)的文化方式感兴趣,对土著如何感知过去表示出了很大的关心。这类研究的总体特点在于,他们关注文化和历史的重构,关注怎样在殖民主义的话语中来捕捉真实的土著声音,怎样从文化上植入的、有力的话语中摆脱意识形态霸权的干扰,讨论的焦点在于历史的真实性、什么构成了历史、历史是怎样产生的;另外,文化,作为被概化的象征体系或文本(text),或以某种结构化的方式,被这些学者用在历史分析的中心;他们关心历史文本(historicaltexts)中的隐喻(metaphor)、换喻(metonym)以及其他修辞(trope),即关心历史文本的逻辑(he“logics”oftexts),注意考察历史是如何成为过去的隐喻和现在的换喻的;他们的兴趣在于在土著的行动中发现意义,对历史性(historicity)、文化结构(cultural structure)、历史的透视性和对抗性(perspectival and contested nature

of history)、神话(math)以及其他范畴提出问题。这类研究的代表人物,除了引领潮流的先锋斯特蒂文特(WilliamC.Sturtevant)、弗格森(Raymond D.Fogelson)、普莱斯(Richard Price)、萨林斯(Marshall Sahlins)外,还包括对小规模社会感兴趣的很多学者。这些学者也多把这种研究兴趣归为anthropological history或者historical anthropology研究。

若从直观的字面意义上来看,anthropological history或者historical anthropology与强调土著过去观念的ethno-类术语相对立、并不同源。凯琦在提出了这个“令人有点担忧”的问题之后,给出了相应的解释:

“没有理由如此排斥性地来理解anthropological history或者historical anthropology,因为anthropological history或者historical anthropology中所长久关注的重点和重要的组成部分还是土著的历史观念。”换言之,用anthropological history或者historical anthropology取代ethnohistory,并不会造成研究对象的模糊或者缺失,因为事实上有关土著历史观念的研究依然是anthropological history研究的重点。

第二,历史叙述(historical narrative)或专门史(spenifichistory)是anthropological history研究中最为普通的一种类型。这种类型与前述的北美地区“民族史学”研究中的历史叙述型(主要为历史学家所从事)一致。

这类研究,其动力源泉主要是档案数据,而不是外在的理论。它依赖更多的是档案资源,而不是口述证词,它假定描述性的编年体叙述能够从“档案”中释放出来,并对土著文化感兴趣。它不提供某族群的历史志,只是提供该族群的历史视野。有些叙述在描述文化的同时,也远避了理论。最好的相关作品可能并不鼓励自命不凡的理论,而有强烈的叙述风格以及证据方面的仔细权衡和解释。

第三,理论也促动了专门史(specific history)以及其他形式的anthropological history研究,这种类型与前述的世界各地“民族史学”研究中“政治经济”“社会和生态”两个主题类型相近。

这类研究,主要体现在许多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对社会和文化过程的历史分析(historical analysis)上。这种社会和文化过程,把不同的社会以互相联系的政治经济形式联系起来;这种过程,也是一种因果联系,在视野上最终是一种世界历史和世界体系,影响了社会的发展,直至今天。其中,生态学(ecology)、人口统计学(demography)、商业主义(mercantilism)、市场经济(market economy)、世界体系(worldsystem)、政治经济(political economy)、生产资源控制(control of productive resources)、内部殖民主义(internal colonialism)、生产关系和模式(modes and relations of production)、商业化(commoditization)、霸权(hegemony)、依从(dependency)、低度发展(underdevelopment)等概念随处可见,并与全球资本主义(global capitalism)或者辩证的殖民的关系(dialectical and colonial relations)相联系。这些著作,在解决上述问题的过程中,侧重的是经济学、政治学、人口统计学、生态学,侧重的是唯物主义、实证主义和比较,理论源泉多来自马克思等思想家。这类研究,以“政治经济”“社会和生态”主题为主,主要关心人口变化的过程、生态学、唯物主义、经济变化和文化适应,注重的是作为资本主义功能发展的技术经济的变化,政治经济以及政治经济的差异,但对能动性以及殖民关系关注不够。在他们看来,中心与边缘的关系是单向的,历史就是叙述西方对非西方的碰撞、中心对边缘的碰撞。

第四,anthropological history研究还对地方文化如何调整和结构化外部世界,或者个人能动性如何超越系统能力感兴趣。这种类型与前述的世界各地“民族史学”研究中“实践”主题类型相近。

有些学者既注重分析世界体系对社会或地区的影响,也注重分析个人的能动性。其中,对理论的涉及程度,直接保持了学科上的优先权,即因学科而异。人类学家倾向于一种自我意识的比较和明显的理论文本介入,而历史学家侧重于叙述,理论评论仅作为“尾注”。当然,这其中也有很多例外。为了书写非西方的历史,而不是西方对非西方碰撞的历史,历史学家和民族学人类学家,主要从布迪厄、福柯、吉登斯、汤普森、威廉斯等学者身上汲取营养,把土著当做积极的能动者、行动者,以这种身份把他们带入历史。资本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之扩展受到了土著积极行动、抵抗的影响和调适(mediate),这主要表现在正在展开的世界体系之过程与地方文化之间的辩证联系之中,如农民所持续反对的压迫和霸权就源自外在的资本关系。

五、西方学界的当代“民族史学”观及其再认识

(一)西方学界的当代“民族史学”观

综上所述,在凯琦看来,20世纪上半叶,研究小规模族群社会历史的“民族史学”,既为民族学人类学家所忽略,也为历史学家所忽略;“民族史学”的出现,实际上起到了最初填补民族学人类学与历史学之间空白的作用。这些社会的历史,之所以被历史学家忽略,是因为他们的规模、地点和他们的族群特性(ethnicity);为人类学家所忽略,在于人类学民族志方法的限制以及当时的科学理论不太关注历史。这些社会的历史,只有依靠“民族史学”才得以看到。他指出,在今天(20世纪90年代),“民族史学”的名称受到质疑,是因为ethnos本身的含义受到怀疑,而不在于“民族史学”的方法论有问题。在使用anthropological history或者historical anthropology术语(即用anthropological history或者historical anthropology来取代ethnohistory)时,这种怀疑消失了。正如它的很多开放的支持者所赞成的,它卷入了人类学、历史学理论和方法的联合之中,而且聚焦于某些族群的历史或历史编纂之中。凯琦认为,这样看待“民族史学”,没有理由认为它不会繁荣发展。

通过20世纪90年代凯琦对西方学界不同历史阶段处于争论不止、争论与共识并存状态的“民族史学”所作的系统评述、反思与整合,可以看到这一时期西方学界对“民族史学”的总体认知特点,看到西方学界的当代“民族史学”观:

“民族史学”的出现与不断发展,在于不断消解实证主义与观念主义的对立,消除历史学家与民族学人类学家的隔阂,消弭具有西方中心主义色彩的“我者-他者”的二元对立,“民族史学”的当代含义即指民族学人类学与历史学理论方法的联合,亦指某些族群的历史或历史编纂,无异于当代的“历史人类学”(anthropological history,historical anthropology)。

往来穿梭于传统的“历史民族志”研究(historical ethnography)、“俗民史”研究folk history与“专门史”研究specific history之间的“民族史学”,既可以呈现不同的社会以政治经济形式互相联系起来的过程,也强调此过程中“他者”的实践能动性;既对自成系统的社会文化单元内部不同的社会文化结构之呈现感兴趣,如土著历史观念的建构、土著文化的象征建构、土著文化的历史解释、土著神话历史的结构主义解释等,也强调对土著社会与生态进行实证主义分析。

(二)西方学界当代“民族史学”观的再认识

西方“民族史学”,作为一种在西方史学与西方民族学人类学交叉地带生发繁衍,具有沟通联系这两大学科重要作用的学术现象,其勃兴和发展,受到了二战后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弥散全球的后现代思潮的洗礼,也受到了二战后西方社会深刻变化、学科不断变化以及西方学界对这些变化进行深入自我反思的影响。因此,20世纪90年代西方学界对“民族史学”的总体认知,即西方学界的当代“民族史学”观,需要在西方后现代思潮中来审视,需要在西方学界战后自我反思中加以再认识。

西方“民族史学”是在后现代主义思潮裹挟下,在自我反思中逐步认识到“我者”与“他者”的关系问题是贯穿“民族史学”研究的主线,也是促动西方“民族史学”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无论是民族学人类学家的“民族史学”研究、还是历史学家的“民族史学”研究,无论是政治经济主题、还是文化主题,或是社会、生态和实践主题,都围绕“我者”与“他者”这一矛盾范畴展开,而其最终目标亦在于破解和消弭“我者”与“他者”的二元对立。西方“民族史学”新的学科伦理和秩序的建构,源自西方中心主义色彩的“我者”与“他者”二元对立的解构。在此种意义上讲,“历史人类学”为“民族史学”突破历史瓶颈、重建学科伦理和秩序提供了重要出路和发展方向,“民族史学”的曲折发展历程事实上为“历史人类学”知识传统的形成与建构积累了必要的学术资源与社会资源。

对于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问题的中国民族史、历史人类学学科建设而言,西方学界当代“民族史学”观的借鉴意义主要在于:我们不仅需要获得准确把握当前西方学界变动趋向的背景知识,搞清楚其来龙去脉、发生发展,了解有关事实,看到其长处及局限性,以深入地认识和洞悉外部世界;更为重要的是,要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及其理解方式做出新的思考,学习他们是如何创造性地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为提高我们的思想力提供参照。加快建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让中国学术不断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央,需要我们对国外学界面对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式有足够的认识和理解。

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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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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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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