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平 铁镠:新中国成立70年国家—社会关系变迁的内在逻辑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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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专题: 国家与社会关系   新中国   统合模式   市场经济/协同治理  

杨平   铁镠  

作者简介:杨平(1967- ),男,四川阆中人,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铁镠(1996- ),男,陕西凤翔人,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陕西 西安 710119)。

内容提要:国家与社会关系始终是政治哲学关注的核心议题之一,亦是理解不同国家选择不同体制和社会治理方式的关键因素。新中国成立70年来,伴随着中国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国家与社会关系依次经历了“统合”——“分梳”——“整合”的历史变迁,对国家的政治权力结构运行、经济与文化体制变革均产生深刻的影响。分析和阐述国家与社会关系历史变迁的内在逻辑和实践经验,对于业已取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和未来发展趋向,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本位”立场,继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职能,将是全面深化改革中需要不断推进和落实的关键问题。

关 键 词:国家与社会关系/新中国/统合模式/市场经济/协同治理/state-society relation/New China/integrated mode/market economy/cooperative governance

标题注释:本文系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乡村振兴视角下陕西农村有效治理模式及其经验研究”(批准号2018E001)和陕西省教育厅智库项目“西部乡村有效治理模式及其机理研究”(批准号18JT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论述由来已久,它一直渗透和隐含在人类关于理想政体的思考和探索之中。直到西方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之后,关于自由和权力限制思想的发展,才使国家和社会关系问题显现出来。国家与社会关系之不同定位,直接影响到权力的运行方式及其限度,因此,它始终是政治哲学关注的核心议题之一。作为西方政治现代化的根本动力,国家与社会的分离“所造成的权力二元以及权利双生为民主、法治制度的设计提供了现实基础,从而在根本上决定了西方政治文明的基本样式”[1](P46),而作为嵌入社会的国家,它在塑造社会的同时被社会所持续塑造。“国家局部与社会局部之间的某些互动(或联系),能够并且确实有给双方带来更多权力的效应。”[2](P370)从发展的视角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历史变迁,对于重塑新型国家-社会关系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意义重大。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社会依次经历了一些重要的阶段:从社会秩序的恢复到新生人民政权的巩固,从社会主义改造到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从社会主义道路的初步探索到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中国从追求苏式现代化的计划经济体制走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两极对峙格局下的封闭走向经济全球体系中的开放,从摆脱依附性的落后的民族独立国家走向世界大国。伴随着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国家与社会关系依次经历了“统合”——“分梳”——“整合”的逻辑变迁,对中国的政治权力结构运行、经济与文化体制变革均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一、“站起来”:民族国家初始建构的国家-社会“统合”逻辑

传统中国是一个王权帝制国家。尽管也有过朝代更替后的休养生息和皇权不下县的乡绅治理,但总的来说,中国社会始终受到王权国家的严密控制,“家国同构”的政治文化和社会政治模式完全使宗法社会消融和镶嵌在强制性的秩序中。长达数千年的王权严重压制了社会的发育,阻断了民主的生长。近代以降,随着西方工业文明的滥觞,封闭落后的农业大国遭受到外来列强的不断入侵和内部农民起义连绵的打击,严重动摇了清朝统治的根基。辛亥革命虽推翻了帝制,但民主共和并未真正建立起来。军阀长期割据混战,社会动荡不安,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侵华战争加剧了民族危亡,国民党独裁统治更是严厉限制和镇压了社会团体及其活动。正是在中国面临着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总体性危机”关口,中国共产党担负起“救亡”和“建国”的双重历史使命,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最终赢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于1949年10月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中国自成立起就面临着十分艰巨的巩固新生政权和发展经济社会的历史任务。一方面,新生的人民政权需要迅速结束国民党腐朽统治和战争造成的经济凋敝、通货膨胀、物价飞涨和不法商人囤积居奇等经济社会混乱状况,同时,需要在两极对峙的冷战格局中确保国家安全。另一方面,新中国需要迅速建立和发展民族工业体系,摆脱积贫积弱的现状。因此,要在较短的时间恢复和创立新秩序并开启现代化进程,实施赶超战略,国家需要超强的社会动员能力和资源汲取能力。

为了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治权威,执政后的中国共产党继续发挥革命党时期的战时政治体制优势,“在强大的军事政权力量的支撑下,国家可以顺利地根据自己的意志去动员和改造社会”[3](P245)。国家通过加强统一战线和党的建设巩固了人民政权的合法性基础,通过集体主义观念和“社会主义新人”培育强化了国家整体意志。坚定地站在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既是中国革命的逻辑选择,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奋斗的既定目标。因此,社会主义尤其是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直接影响,是塑造新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外因。尽管1956年毛泽东在作《论十大关系》的报告时明确提出要“以苏为戒”,但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迫使中国不得不走向国家“统合”社会的模式,“整个社会从微观到宏观、从个人到组织都被纳入到党和国家的权力结构中”[4](P193)。这种高度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能迅速提高国家的动员能力和行政组织能力,在现代国家建构中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中央集权的国家通过社会政治动员,成功实施和完成了土地革命、抗美援朝、公私合营、合作化运动……总之,国家“统合”社会模式在极为严峻的周边地缘政治环境下,打破了旧的社会秩序,废除了阶级对抗的社会结构,完成了社会的重组和整合,迅速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并在洲际导弹、核武器和人造卫星等高科技领域赶上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捍卫了国家主权,赢得了应有的国际地位。国家“统合”社会模式从根本上造就了中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高效制度优势,“成为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初期建设获得成功的一大秘诀”[5]。

但是,这种国家“统合”社会模式造成国家与社会之间力量关系的严重失衡。由于“国家权力可以侵入社会的各个领域、个人生活的诸多方面,而不受法律、思想、道德(宗教)的限制”[6](P206),客观上形成了政府独大的单一治理结构。这种“通过国家经济职能的极度扩张、国家对社会公域的渗透和控制以及社会成员对国家的依附”[4](P192-201)而确立起来的“国家与社会高度一体化模式”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国家政治严重挤压了社会生活空间,社会各系统均被纳入政府体系,社会生活被高度政治化和行政化。社会自治领域逐渐丧失,社会自治被国家统治不断替代和同化,因而社会成员高度依赖具有行政功能的单位,社会组织结构日益呈现出规模狭小、结构类似、彼此不相联系的“蜂窝式状态”,社会缺乏相对独立性,缺乏中间阶层的缓冲和稳定作用。政府不得不单独直接面对民众和社会问题,社会秩序完全取决于政府的控制。当政府控制力削弱时,社会就会出现自发的混乱和无秩序趋向。政府治理风险日渐加大。另一方面,国家“统合”社会加剧了社会阶层固化。“身份制度”使得社会流动困难,社会结构趋向僵化。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造成官民沟通机制缺乏,民众的利益表达缺少必要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渠道,因而政策输出与利益要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7]。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起的“强政府—弱社会”模式虽巩固了人民政权,但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这一模式就不再适应社会的发展。20世纪六七十年代虽然多次调整权力关系,但存在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随着简单的政治动员阶段的结束,国家“统合”社会的高度一体化结构开始不适应社会的发展,整个社会发展缺乏足够的动力机制,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的变化也引发一些社会阶层的不满。尽管从20世纪中期开始,国家运用政治动员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发动了一系列的意识形态运动来保证社会整合,但所有这些并没有解决整个社会的发展动力问题。相反,发展动力不足引发的民生危机已经威胁到国家安全。因此,变革高度一体化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统合”模式成为必然。


二、“富起来”:民族国家现代建构的国家-社会“分梳”逻辑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启的改革开放深刻地改变着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邓小平提出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并把“最终达到共同富裕”[8][P374]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随之,逐渐走向市场化的经济体制改革导致社会主体和社会结构的双重分化,加剧了社会利益获取和分配的不断分化,分化的结果就是社会出现了“自由流动资源”与“自由活动空间”,为建立新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提供了可能。

市场经济无疑是解构国家与社会“统合”模式的“无形之手”。在历史上,市场经济得以正常运行所需要的自由、平等、法治等原则及其实践,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社会民主程度的提高,因为市场经济是以平等主体的自由交换为前提,通过法治的有效规制形成市场主体的契约精神来保证公平竞争,从而促使社会生产要素在不同产业和不同部门之间持续流动,加快资源在利润最大化追求中实现更有效的配置。正是以平等、自由和契约精神为原则的市场经济,实现了从传统的身份社会向现代契约社会的转变,或者说从传统特权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的转变。换言之,民主政治原则的确立、公民自由平等意识和奋斗精神的培育,都离不开市场经济。也就是说,市场本身具有社会治理功能,市场是独立于国家的民间社会自治的基础。

发展市场经济必然遇到与原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体制机制的阻碍。既有的国家权力与市场经济之间存在一定的结构性矛盾。“由于存在大量的行政垄断与市场进入的审批,人们的经济自由与平等交换的权利仍然大打折扣。”[4](P189)由于缺乏法治条件和法治化保障,官僚自主性扩张使得政府的行政干预往往超越市场调节的界限,挤压市场自主的空间,市场一再被政府的行政干预所左右,权力渗透改变市场规律的正常运行,市场沦为滋生官商勾结谋利的温床。如何使市场规范并自主发育,真正形成自由平等人格基础上公正的契约交换关系,成为治理机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也是重构现代国家与社会关系,优化当代国家治理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改革开放是重构国家与社会“分梳”模式的直接推手。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计划经济体制的衰微,原来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统合”模式逐渐发生改变。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和不断完善,公民诸多权利得到法的确认,社会的开放与自由度进一步加大。此前的“政治身份限制”被淡化,“户籍制度的限制”和“单位制度的约束”在不断加大的社会流动性中也慢慢松动。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确立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和不断融入国际社会的背景下,在国家主导制度建构与公民积极行使权利的双重动力下,公民资格诸权利进入大发展的时期”。[9](P150)中国相继加入并签署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的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加入WTO之后,中国主动与国际接轨,相继对整个法律框架做出调整,“大量涉及经济和社会领域的规则发生变迁,使社会结构随之进一步分化,进而使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调整和由此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网络深受影响,户籍制度对社会权利的束缚进一步减弱”。[9](P151)

改革开放的目标和结果之一,就是着手分离国家与社会的边界,梳理现代国家与政府的职责和权力范围。这样就使国家控制资源的范围缩小且力度减弱,一部分资源从国家行政权力的垄断中游离出来,成为进入社会或市场可以转让的自由流动资源。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获得了对土地耕作经营的自主权和对自身劳动力的支配权。在城市,特别是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的实行,使相当一部分生产资料脱离国家的控制而进入市场。外资的引入和国家财税体制的改革极大地增加了拥有资源渠道的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市场机制的逐渐形成,使得城乡自由活动空间不断拓展。

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中国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第一,政府日益重视法律制度的完善和依法治国,公民结社自由的权利受到重视。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开始逐步由管控转向“培育发展与监管并重”,推进社会组织的去行政化改革、社会组织的扶持与培育改革、社会组织的税收制度及公开透明改革。第二,政府放松管制,大幅度下放权力。首先,政府将人事权、经营权下放给企业,通过行政权力收缩,将大部分经济权力下放给社会,以增强企业和社会的活力与效益。其次,中央政府大幅度将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无论是干部管理权、行政管理权、社会管理权,还是政治决策与经济决策方面,以及财税金融等方面,改革后各级地方政府的权力大大增加。最后,政府对公民的管理逐渐放松,公民自由活动的空间前所未有地增大。第三,政府职能开始转变。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在强化其行政管理职能的同时,不断弱化其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政府开始从诸多领域抽身,不再对大部分生产、经营、民事、文化、艺术和学术等事务单纯地直接管理,而是将部分职能交给非政府的行业协会、同业组织等[10](P199-200)。政府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注重发挥它们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

上述经济与政治环境的发展变化,极大地改善了国家与社会关系,国家与社会开始适度分离。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大量的民间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产生。据民政部统计,2004年底全国各类民间组织发展到28万多个。经过近15年的发展,社会组织的数量增长迅速。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81.7万个,其中社会团体36.6万个,基金会703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4.4万个,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980.4万人。这些社会组织主要涉及科学研究、教育、卫生、社会服务、文化、体育、工商业服务、农业及农村发展等领域,已经初步形成体系[11]。

随着改革的深化,正确认识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先导。国家一直努力推进政商分离,通过厘清各自的职能边界,促使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经过努力,国家与社会的权力边界和功能职责日渐明晰,迅速成长的民间组织和社会力量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首先,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各类经济活动,并积极推动经济合作,而且能提供就业机会,扩大就业渠道,更好促进经济发展。其次,社会组织是沟通政府与公民的桥梁,是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重要渠道,是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动力。社会组织尤其有利于增强官民之间的互信,对各级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产生日益重要的影响。再次,各类社会组织一直承担着扶贫济困、部分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和促进慈善事业的重任。最后,社会组织在塑造民间规范,维护社会团结,特别是在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方面作用突出。总之,在产权多元化和经济市场化的促动下,社会组织得到较快发展,国家与社会的分化进一步加速。但社会组织的政治参与度还很有限,开展公益活动的能力依然不足,处于“生存弱势期”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远未形成。


三、“强起来”:民族国家超越发展的国家-社会“整合”逻辑

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辉煌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华民族正凝神聚力追赶超越,朝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复兴目标全速前进。可以说,中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瞩目成就,实质上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巨大成功。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以改革发展的绩效奠定了广泛而坚实的政治合法性基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执政党没有任何问题,更不意味着中国的国家治理没有任何风险和挑战。中国发展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与日俱增。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快速发展的中国已经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作为迅速崛起的新兴大国,中国不断提升的综合国力与国际地位引发了一些国家的高度警惕和过分担忧。例如,美国将中国视为竞争对手,对中国出口美国的商品加征高额关税,对出口转让中国技术作出极为苛刻的限制,全方位阻遏中国的发展。因此,如何有效应对和化解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风险就成为当前我们治国理政的大事之一。

中国国内发展同样问题突出。中国是一个背负着沉重历史包袱的超大型国家,长期以来的治国实践已经形成了国家治理的“路径依赖”,致使转型期的制度变迁、社会变迁和观念变迁都比较缓慢且艰难。使命型政党领导的“追赶超越”发展客观上要求“压缩现代化”,即在更短的时期完成比其他国家更多的现代化目标与任务。这必然会导致社会矛盾的大量积累和社会冲突的集中爆发。加之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社会自治能力和自治程度比较低下,客观上造成国家和政府治理的“应接不暇”和应对不力。缺少法治保障的市场负效应进一步放大。事实上,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的利益分化迅速拉大,各种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不公正不合理现象更加突出,生态环境加剧恶化,群体性事件陡然增多,官员的失职渎职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成本高而效率低下,党和政府的权威受到严重消解,许多滞后的体制机制阻碍了社会进步。“如果不采取突破性的改革措施解决国家治理中存在的紧迫问题,那么我们目前的局部性治理危机就有可能转化为全面的统治危机和执政危机。”[12](P23)

按照加布里埃尔·阿尔蒙德的观点,“政治系统”是社会系统中执行“社会整合”和“适应”功能的子系统[13](P7)。帮助社会整合与调适自然是适应国家治理之需。为了化解治理危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大更是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纳入“两个百年目标”的总体战略框架内。为了加强党的政治领导和提升党的政治权威,整合国家与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从大局出发,通过强调“核心意识”来重构党的最高领导体制,以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中央的最高权威。更加突出加强顶层设计,从中央宏观层面总体上领导和指导改革,更大程度发挥党的政治动员力量。在塑造社会观念方面,通过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政治意识形态的引领作用。在改变社会风气方面,重新回归群众路线,通过强调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构筑新的监督监察体系,加大治党反腐力度,建立廉洁政治,全面从严治党,营造新的政治生态;通过整合新的国家领导体制和政府机构,强化对关键问题和重点领域的突破,特别是诸如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等事关民生的迫切问题。这一国家“整合”社会的现实决定了中国“以党领政”的公共治理结构。因为“党掌握着国家的核心政治权力,在公共治理中党组织比政府机关的作用更大”。[12](P20)基于上述逻辑,“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就成为新时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总目标。


四、“协同治理”:重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社会关系“复合”逻辑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三次历史性变迁深刻反映了中国国家治理和社会建设面临的不同境遇和不同的战略目标选择,揭示了党对执政规律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的不断深化,凸显党领导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不易、艰辛和坚定的决心。总结70年国家治理的辉煌成就与问题经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本位”立场,坚持社会主义资源配置的“市场决定性作用”,在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日趋增大的社会条件下,正确认识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正确处理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形成国家领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协同治理复合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和实践检验的必然逻辑。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本位”立场

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有了国家。自阶级国家产生以来,作为统治阶级实现统治的工具,作为统治阶级的总代表,国家始终凌驾于社会之上,并牢牢地控制着社会。因此,黑格尔关于国家决定社会的思想理念是如此盛行,以至于“有些思想家,像黑格尔主义者,将国家——以及有关国家的观念——置于风靡欧洲的各种社会潮流的中心”。[2](P9)尽管学界在关于国家和社会关系问题上出现过摇摆,但“在过去十年左右,理论家更倾向于国家中心论,明确认可国家在塑造统治模式中所具有的核心功用”。[2](P10)毋庸置疑,今天的国家仍是最重要的政治行为主体,但国家与社会有条件地互动提醒我们,国家在某种程度上建构了它们的社会,同时,社会在某种程度上也构建了它们的国家。

在深刻理解国家与社会关系问题上,马克思从根本上为我们提供了致思的理路。马克思从社会实践出发,彻底颠覆了黑格尔关于“社会从属于国家”的观点。马克思认为,“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自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他们对国家来说是必要条件”[14](P442),“那些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14](P41-42),“市民社会的成员,就是政治国家的基础和前提”[14](P428)。更进一步,马克思明确揭示了国家与社会的内在联系:“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正像天和地的关系一样,也是唯灵论的……正像宗教对待世俗一样,国家不得不重新承认市民社会。恢复它,服从它的统治。”[15](P145)这一时期,市民社会这一术语用以概括从物质生产和个人交往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切社会关系和组织。正是在论述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澄清并理顺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形成了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看法:国家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国家作为异化的力量——阶级统治的工具——凌驾于社会之上。因此,一切剥削制度都是通过国家压榨和控制社会以维护阶级统治秩序。随着阶级的消灭,国家终将回归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职能,并最终实现消亡。

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理论启示我们:“国家源于社会,是社会决定国家,而不是国家决定社会。”[16]由于国家的本源是社会,社会是国家的根基。不同的国家性质决定了国家与社会不同的关系,同样地,同一性质的国家面临不同阶段的发展任务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也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实践证明,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中,社会发展进步是国家强盛的基础,也是国家建构和建设的目的。执政党和政府只有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强保障促民生的社会建设作为现代国家建构的基础性工程,国家才能繁荣昌盛。建设一个日益开放、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必将极大增强民族国家的内聚力和创造力。反之,过度压制社会自由和空间,必将降低国家长远发展的机会和后续动力。基于此,执政党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积极培育具有合作、自治意识与能力的社会组织,努力建设一个开放、包容、富裕、文明的现代社会,着力完善社会治理体制和机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朝着建设更为良性的国家与社会合作关系而努力。

(二)促进市场作用的更优发挥

不论从理想的治理模式还是从当代中国的治理实践而言,国家主导下的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是中国国家治理的必然选择。今天,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实质就是要理顺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实现三者良性互补互促的协同复合治理。

市场经济是瓦解国家统合模式和重构国家与社会“分梳”关系的关键因素,市场也就成为影响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要媒介。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的发展始终伴随着对于市场经济的不同认识和争论。不同时期对待市场的态度,影响到不同时期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改革开放以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从根本上否定和排斥市场作用,资源配置完全由政府通过国家计划进行,社会被政治动员所操控,造成全面经济效率的低下和体制活力的丧失。严峻的治理现实和思想认识的不断突破,持续推动着改革开放的实践。如果说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打破了计划经济的铁板一块,那么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则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上的一次重大突破。随着改革实践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邓小平南方谈话关于“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的论述,为党的十四大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作出了重大的理论贡献,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开始逐渐增强。从党的十六大到十八大,增强市场作用的改革取向愈益明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体制改革”,将改革开放以来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历史和现实表明,市场经济是发展生产力和实现现代化的最优途径,也是迄今为止资源配置最有效的机制。它的根本优势就在于:作为遵循自由公平竞争、等价交换和社会供需关系决定原则的市场,在形成劳动分工与协作的社会生产机制、企业优胜劣汰机制的同时,形成资源有效配置机制。市场价格自动调节生产供给和社会需求,从而引导资源配置到以最小投入取得最大产出效益的行业和领域中去。因此,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其本质要求就是要在经济活动中遵循和贯彻价值规律,就是让价值规律、竞争和供求规律等市场经济规律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如前所述,一方面,由于强政府的惯性和计划经济思维的残存,政府通过行政命令等方式过多地干预市场经济,严重阻碍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和不法经营的打击不力,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和巩固,致使市场长期无法发挥有效的治理机能。因而,在新时代处理市场与政府关系方面,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进一步放开市场管制,强化市场监管,以法律和制度建设来约束和规范政府行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以简审批优服务便利投资兴业,以降费减税优化营商环境。在致力建设有限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和效率政府的进程中,促进政府职能与市场作用的更优发挥。

当然,当代中国治理需要强调国家治理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能否得以有效推进,关键在于政府职能的履行;而政府作用的发挥关键在于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因此,加强执政党的建设也就构成国家治理方面非常重要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全面从严治党对良性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之,新中国成立70年的实践经验再一次明证了马克思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正确论断和市场的重要作用。因此,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本位立场,继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职能,仍将是全面深化改革中需要不断推进和落实的关键问题。这就需要不断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更好更快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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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9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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