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云毕力格:乾隆皇帝与颇罗鼐家族——以西藏蒙古文档案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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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毕力格  

摘要:本文利用作者自己整理翻译的西藏档案馆藏蒙古文档案,探讨乾隆皇帝和西藏郡王颇罗鼐父子之间的蒙古文往来文书,主要论证了清朝在探索治藏政治制度的过程中,如何与颇罗鼐家族互动的问题。本文认为,清朝与西藏地方世俗精英的合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建立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积累了经验,提供了条件。

关键词:蒙古文档案;清朝;乾隆皇帝;颇罗鼐父子;地方政治精英

作者简介:乌云毕力格,蒙古族,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一、西藏蒙古文档案与本文旨趣

西藏档案馆收藏着一批清代蒙古文档案。这些档案主要包括清朝皇帝的诏谕、有关中央机构和官员的咨文、达赖喇嘛和西藏地方官员的呈文、驻藏大臣各种文书及蒙古僧俗贵族与群众致西藏僧俗首领的书信等。西藏档案馆藏蒙古文档案是清朝统治西藏时期形成的珍贵的“文字遗留史料”,不仅可以填补很多方面的史料空白,而且与同时代形成的各种官私史书和其他传世文献相比,其真实性和可靠性不言自喻,它因此而佐证史实的价值亦无与伦比。这些档案对各领域问题的研究均可提供珍贵的资料。

从康熙末年到乾隆中期是清朝对西藏直接统治形成和巩固的关键时期,也是清朝在西藏的政治制度探索中最后确立的极其重要的阶段。西藏蒙古文档案正是为该时期的历史研究提供了难得的资料,因而格外重要。

众所周知,在清初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清朝对西藏的政治影响主要是通过卫拉特蒙古在西藏建立的和硕特汗廷(1642-1717)实现的。1717年,卫拉特蒙古的另一支准噶尔人突然侵扰西藏,灭和硕特汗廷,占领了西藏。清廷立即采取军事行动,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成功入藏,从青海护送七世达赖喇嘛到布达拉宫坐床,驱逐准噶尔人,统一了西藏。清朝实现对西藏的直接统治后,首先面临的是在西藏建立什么样的政治体制的问题。清朝首先否定了让和硕特汗后裔重建和硕特汗廷的计划,临时建立了一个由清朝将军和蒙藏贵族组成的临时的地方过渡政府。接着,清廷建立噶伦制度,挑选在西藏有较大影响和实力的、配合清军驱逐准噶尔人的贵族们(康济鼐、阿尔布巴、隆布鼐)担任噶伦,教权归达赖喇嘛,政权由噶伦执掌,建立了政教分立的政治体制。然而,1727年(雍正五年)发生了“阿尔布巴事件”,噶伦阿尔布巴等执杀首席噶伦康济鼐,卫藏大乱,令达赖喇嘛和噶伦分掌西藏政教的制度宣告失败。事件后,清朝一方面建立驻藏大臣制度,派遣钦差大臣到西藏办事,监督西藏政务;另一方面鉴于当时达赖喇嘛年纪尚轻,其父亲索诺木达尔札摄政且与隆布鼐等有所勾结,故将事变归结为西藏地方贵族内部倾轧,因而最后没有对政教分立原则进行改革,而是采取俗人首领集权制,令平叛有功的颇罗鼐总理西藏事务。[1]

颇罗鼐(1689-1747)是清朝康雍乾时期西藏的重要历史人物。颇罗鼐之名,《钦定西域同文志》作坡拉鼐索特納木多布皆(Pho lhanasbsodnamsstobsrgyas),注明“坡拉鼐为索特纳木多布皆所居室名,汉字相沿,止从转音称颇罗鼐。”[2]颇罗鼐早年在和硕特汗廷中曾任拉藏汗的文书大臣,后在拉藏汗女婿阿里总管康济鼐手下任职。因在抗击准噶尔军的战争中立功,清军入藏后被重用,1721年(康熙六十年)被封为头等台吉,任地方政府中的孜本(审计官)。1723年(雍正元年)被任命为噶伦,成为当时掌管西藏政务的噶伦之一。1727年“阿尔布巴事件”中,颇罗鼐从后藏起兵,为康济鼐报仇,大败反叛的阿尔布巴等三噶伦而再立功,1729年初(雍正六年底)被封为固山贝子爵位,奉命总理西藏事务。1731年(雍正九年)晋升贝勒,1739年(乾隆四年)再封郡王。[3]

在“阿尔布巴事件”后,为了排除达赖喇嘛对颇罗鼐执政的阻力,将七世达赖喇嘛及其父亲迁往理塘,将西藏政权交给颇罗鼐一人,建立了一个藏王政权(因颇罗鼐被称为西藏郡王,故亦称之为“郡王制度”)。颇罗鼐执政到1747年去世为止,是年,其次子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以钦封长子身份袭爵,继续总理西藏事务。但是,1750年珠尔默特那木札勒谋叛,被驻藏大臣所杀,暴露出一个世袭世俗贵族独揽大权之弊病。平定这次事件后,清朝在西藏建立达赖喇嘛政教合一制度,并将其一直推行到最后。

本文译介和讨论的正是乾隆皇帝与西藏郡王之间产生的文书档案。以往,前人学者们充分挖掘利用了汉文和藏文史料,但那些史料主要属于各类官私史书性质,很少涉及出自当事人之手的直接资料。与此不同的是,西藏档案馆藏蒙古文档案均为乾隆皇帝、颇罗鼐郡王和驻藏大臣等人的文书,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当时朝廷和西藏郡王之间的关系以及西藏郡王处理藏事的具体情况,让我们深刻了解颇罗鼐郡王时期西藏行政运作的概貌。

在1727年至1750年间,颇罗鼐父子总理西藏事务达二十余年。期间,清廷和他们,尤其是驻藏大臣和颇罗鼐之间因西藏事务形成了各种往来文书,其中,在西藏档案馆保存至今的蒙古文相关文书有二十余件,从中可以窥见颇罗鼐父子与清朝皇帝以及和驻藏大臣的关系。本文先谈其中的乾隆皇帝与颇罗鼐父子间的蒙古文文书。


二、乾隆皇帝与颇罗鼐父子间的蒙古文文书

在雍正年间和乾隆初年的西藏特殊历史条件下,清朝统治在西藏尚未完全巩固,且刚刚经历了一场卫藏内乱,所以清廷特别需要选择扶持西藏本土的政治精英,与之合作,通过他们逐步实现对西藏的全面统治。结果,清朝将总理西藏事务的权力交给了既具遍及全藏的势力又向清朝友善的颇罗鼐家族,颇罗鼐父子一时相继为藏王。但是,这时候的西藏毕竟和以往完全不同,清朝无论如何已经实现了对西藏的直接统治,总体上讲,西藏在清朝的掌控之中。所以,颇罗鼐也明知,他虽然依靠自己的实力在卫藏战争中积累了厚实的政治资本,但他的地位和权力终究是清朝皇帝授予的,他必须效忠皇帝,如此才能保证自己的权势。清廷和颇罗鼐的如此关系,正是藏王体制出现的历史背景,也是朝廷与颇罗鼐家族合作的基础所在。

在档案文书资料中,乾隆皇帝和颇罗鼐父子的君臣关系表现得一清二楚,清廷对他们的慷慨优渥和依赖,以及颇罗鼐父子对皇恩的仰赖和期待也都表现得淋漓尽致。

乾隆皇帝与颇罗鼐父子间的蒙古文往来文书有5件,乾隆皇帝的2道上谕,颇罗鼐的2份奏折和达赖喇嘛和珠尔默特那木札勒的1份奏折。下面,对这些蒙古文档案的内容进行译介(括弧中的内容是笔者的注释,方括号中的内容是为使译文意思明确笔者根据上下文所加文字):

颇罗鼐的2件文书都是谢恩折。其中一件写于乾隆元年(1736)四月,其译文如下[4]:

“奏折。钦差达喇嘛、侍卫、主事等(指清朝使者们)于乾隆元年夏四月十二日至召地(指拉萨)。小人颇罗鼐我率噶伦、第巴、仲科等(均为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迎接敕书,迎请至布达拉宫,达喇嘛、侍卫、主事等授达赖喇嘛以敕书。继而赐予我宪皇帝曼殊室利大圣主之衣帽(雍正皇帝遗物),小人颇罗鼐我举高供养,叩谢天恩而受之。小人我一见即不胜忧伤,每每思之,哀怨不止。小人颇罗鼐我谨思,我本为一微小台吉。宪皇帝曼殊室利大圣主再三降下天高地厚之隆恩,封我为贝勒。分别封我弟与子为公、扎萨克头等台吉。此等无边隆恩,我父子未报万一。宪皇帝恩养我父子。感戴养育隆恩,小人颇罗鼐我尽我所能,向二召及诸寺庙之佛献佛灯供品,熬茶诵经,并为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二博克多祈愿。等因奏闻。又,达喇嘛、侍卫、主事等特赐予我敕书、上曼殊室利圣主登基之恩赏(指新即位的乾隆皇帝的赏赐品)缎子、玻璃、瓷器、刀、火镰、鼻烟壶等物,我率噶伦、第巴、仲科等面向圣上,叩拜天恩而受之。小人颇罗鼐我谨思,宪皇帝曼殊室利大圣主恩育我父子,所赐无边隆恩,无以计数。今大圣主一经即位,便降隆恩,赐予我敕书、缎子、玻璃、瓷器等物,小人颇罗鼐我不胜欣喜,图伯特(即西藏)之众闻之,亦无不欢喜雀跃者。为圣上万寿无疆,我等向三宝虔诚祷告诵经。为大圣主之诸事,我父子尽其所能,图报万一。愿将弘扬西天佛法,恩养众生之仁慈善旨不断降下于我等头顶上。以圣上曼殊室利大皇帝登宝座、赐恩赏之喜礼,献吉祥哈达一。为祝万寿无疆,将散津黄铜无量寿佛一,黄红上好香二十包,花色氆氇十匹等封包,月初吉日颇罗鼐叩拜进献。”[5]

颇罗鼐另一件奏折是残件,但据其内容,也是呈上乾隆皇帝的谢恩折。其译文如下:

“在上曼殊室利大主子之极明……(原档残缺)[前],颇罗鼐我面向东方,下跪叩头呈奏:曼殊室利大主子即位以来,为我们图伯特地方再三降下之隆恩着实无边无际。如今念达赖喇嘛为[圣祖]仁皇帝、世宗章皇帝旧爱,降下隆恩,虑及养育诸寺僧众之物资或许不济,故[又]为达赖喇嘛每年赏赐五千两银。闻此后,西域诸寺僧众无不感恩戴德喜出望外者。自小人颇罗鼐我至图伯特众阿勒巴图无不欣喜感恩者。以叩谢天恩之礼,呈献福字哈达一口。吉日奉上。”[6]

在此,颇罗鼐对清朝皇帝的感恩戴德和顺从尽责之情一目了然。他感恩康熙皇帝和雍正皇帝对他们家族的“天高地厚之隆恩”,并向乾隆皇帝表白“尽其所能,图报万一”之心。颇罗鼐迎接使臣、接旨之礼和呈奏文书之用语,完全按照清朝地方官员的礼数,毕恭毕敬。

从颇罗鼐引用的乾隆皇帝谕旨中也可以看得出,清朝对颇罗鼐父子的器重。乾隆皇帝一经即位,就遣使西藏,将其父皇之遗物赏赐给颇罗鼐,同时送达新皇帝之丰厚赏赐。这对颇罗鼐是莫大的荣幸,也意味着皇朝对他的极大的信任和器重。

清朝对颇罗鼐的优待惠及其整个家族。颇罗鼐有子二人,长子珠尔默特策布登,次子珠尔默特那木札勒。颇罗鼐兄弟若干人,见于《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记载的有诺颜和硕齐、车臣哈什哈、齐旺多尔济三人。[7]正如颇罗鼐所说,清朝分别封他们为公、扎萨克头等台吉等爵:诺颜和硕齐因平定阿尔布巴之乱中有功,雍正六年被封为扎萨克头等台吉,乾隆年间其弟车臣哈什哈、齐旺多尔济相继袭爵,再后来诺颜和硕齐和齐旺多尔济之后人一直承袭扎萨克头等台吉。雍正八年,颇罗鼐长子珠尔默特策布登因防范准噶尔有功,被封为札萨克头等台吉,次年晋封辅国公,十一年加封镇国公。[8]珠尔默特策布登被其弟珠尔默特那木札勒袭杀后,清朝仍令其后人一直承袭扎萨克头等台吉袭爵。在西藏档案馆藏有一份乾隆四十三年(1778)的文书,从中可以了解珠尔默特策布登后人袭爵的情况:

“钦差总理西藏事务二大臣之书,札行噶伦等。军机处来文内开:乾隆四十三年春三月二十二日奉上谕:留保柱等处奏请,辅国公珠尔默特旺扎勒病逝,原诰命中并无明文记述其公爵是否世袭罔替,今可否准其子诺尔布朋素克袭爵,谨奏请旨。珠尔特旺扎勒之父珠尔默特策布登,原为镇国公,无罪而被其弟珠尔默特那木扎勒所弑。后真相大白,珠尔默特策布登并无过失,又无罪,故特颁恩典,觅至其子珠尔默特旺扎勒,封为辅国公。今珠尔默特旺扎勒逝世,应施恩于其子诺尔布朋素克袭辅国公。钦此钦遵,为此札行。乾隆四十三年四月。”[9]

现存西藏蒙古文档案中没有保留颁给颇罗鼐的圣旨,有二份给其长子珠尔默特那木札勒的上谕。第一份上谕是著珠尔默特那木札勒袭其父郡王爵位的,通过驻藏大臣颁给其本人。谕旨内容如下(原档部分残缺):

“钦差驻藏大臣致书。咨知长子珠尔默特那木扎勒(珠尔默特那木札勒本为颇罗鼐次子,但经其奏请,立为长子)。军机处来文内开,乾隆……(原档残缺)年三月十五日降旨,据驻藏大臣副都统傅清奏称,郡王颇罗鼐因颈疮病故。颇罗鼐……(原档残缺)始终克尽忠诚,实心效力。今闻溘逝,深为轸悼。著特此加恩,于彼处收贮钱粮内,赏银一千两,料理丧事。例应遣……(原档残缺)致祭。著派……(原档残缺)前往祭奠。应行恤典,该部照例查奏。朕从前因念伊奋勉肫诚,降旨令颇罗鼐保奏一子,承袭封爵。据颇罗鼐以次子珠尔默特那木扎勒,堪以效力具奏,业已加恩封为长子。今办理藏卫噶伦事务空缺,即将伊子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袭封郡王,……(原档残缺)噶伦事务……(原档残缺)。但珠尔默特那木扎勒年尚幼小,甫经袭爵办事,噶卜伦等务如颇罗鼐在时,同心协力,黾勉办理。朕或……(原档残缺),著傅清将此旨通行晓谕知之。等因。钦此钦遵,行文知会。等因到。行文长子知照。乾隆十二年(1747)四月二十二日。”[10]

据此,乾隆皇帝充分肯定颇罗鼐“始终克尽忠诚,实心效力”,并据其保荐,命其长子珠尔默特那木札勒承袭郡王爵位,并领噶伦事物。如前所说,珠尔默特那木札勒本为颇罗鼐次子。因其兄身体有疾病,颇罗鼐特请皇帝封次子为长子。[11]乾隆皇帝希望,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一如其父,对清廷感恩戴德,虽然年纪尚轻,但能够在诸噶伦同心协力的辅助下,完成其父业。

乾隆皇帝颁给珠尔默特那木札勒的另一份上谕内容则某种意义上涉及其家私事,但它非常真实地反映出,乾隆皇帝对珠尔默特那木札勒呵护有加,本质上讲,体现出了朝廷与颇罗鼐家族的合作关系。

“上谕。降旨于郡王珠尔默特那木扎勒。朕曾因额尔克什喇婚事降旨于尔。今览驻藏办事副都统衔纪善所奏尔之蒙古文奏疏得知,先前尔父颇罗鼐在世时,额尔克什喇携其长女萨姆鲁布都勒玛前往召地熬茶时商定之事。今额尔克什喇称,不能远离其长女,令次女苏诺木章森代为出嫁,令尔停罢迎娶有婚约之萨姆鲁布杜勒玛,改娶其次女索诺木章森,以此完结该婚事,为此做书,遣人追尔使者,将书与之。尔遵奉朕旨,克尽忠诚,朕心大悦,甚嘉之。尔等成亲事宜,朕先前有所不知,给尔等下旨后,又留心问询,得知额尔克什喇约定将其长女嫁尔之子事属实。今览尔奏文,得知额尔克什喇毁约,而尔所奏之情均属实。朕为大皇帝,视天下之人如同赤子。尔敬朕如父,谨慎效力,朕岂有不爱尔之理?但尔等结亲,本属家事,故朕将此事交付青海办事大臣班第办理,令其明白晓谕额尔克什喇,著依旧将其原订婚之长女嫁尔子为妻。朕亲尔,是故,此为专此所赐恩典也。今后若尔仍以此善心效力,朕不仅永世仁爱尔身,且尔等藏地所有人都将永久享用朕无量恩典也。尔勉之。专此赐蟒缎一匹、妆缎一匹、大缎二匹,交与尔使者带回。特此降谕。”[12]

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与额尔克锡喇两家婚事中,可以窥见乾隆皇帝对珠尔默特那木札勒的用心。据此文书,青海台吉额尔克锡喇先许配其长女萨姆鲁布杜勒玛于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子,而后为让长女伺候自己养老,欲改配其次女索诺木章森。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不愿改儿子的婚约,因额尔克锡喇不同意,他到乾隆皇帝面前告御状。乾隆皇帝在上谕中坦言,此事本属臣下家事,皇帝不便插手,所以要通过青海办事大臣班第私下处理,但结果要保证让珠尔默特那木札勒如愿。

在珠尔默特那木札勒叛乱后,乾隆十五年(1750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乾隆皇帝特别就此事给四川总督策楞下旨:“珠尔默特纳木扎勒之儿媳,乃朕念颇罗鼐效力,准照珠尔默特纳木扎勒之先所聘,指配其子达尔扎策凌者。今珠尔默特纳木扎勒有罪,然而与伊儿媳无涉。此女若未及婚配,则应遣归本家。若已婚配,则更无拆散之理,仍给达尔扎策凌。但达尔扎策凌如有指使罗卜藏扎什(珠尔默特那木札勒手下罪犯)等情节,必致依律办理。即便令达尔扎策凌伏法,亦无罪及其妇之理,仍将其遣归本家。”[13]紧接着,于十二月初八日又谕办理噶伦事务公班第达:“朕谕办理番子事务大臣:萨姆鲁布都勒玛尚未抵达召地,将其折返青海,交付本家,依其所愿嫁于他人。”[14]不难觉察到,乾隆皇帝对萨姆鲁布都勒玛事有一种难言的纠结,生怕此女被殃及。乾隆皇帝在这个婚事上做过亏心事,所以有此顾虑。《清高宗实录》相关记载证明了这一点,据载:1750年正月,乾隆皇帝“谕军机大臣等:据驻藏办理事务副都统衔纪山奏,王珠尔默特那木扎勒呈称,伊父颇罗鼐在时,聘定青海亲王旺淑克长女。今额尔克锡喇奏称,从前许聘之时,并未指定某女。彼游牧处现无协办事务之人,意欲留伊长女,将伊次女嫁与。蒙大皇帝特命臣等,勿伤和气,善全此事。谨遵恩旨,停止迎娶旺淑克长女,即咨明迎娶伊之次女等语。从前朕因不知此情,曾谕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今伊备陈许聘缘由,遵奉朕旨,停止迎聚旺淑克长女,愿取次女。甚属诚敬。由此观之,珠尔默特那木扎勒尚知畏惧,是以朕命班第,以大理晓谕额尔克锡喇,应将长女嫁与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子,则珠尔默特那木扎勒必感朕恩,一概不疑,于事甚属有益。”[15]过了月余,乾隆皇帝“又谕:据副都统衔班第奏称,伊亲至额尔克锡喇游牧处所,将朕训谕敕旨,明白开示。额尔克锡喇大悟,即遵朕旨,许将伊长女嫁与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子,并恳令伊弟公那木扎勒彻凌、伊壻扎萨克台吉达尔济前往护送等语。额尔克锡喇耹朕谕旨,即能感悟遵行,甚属可嘉,著加恩赏给墨尔根之号,以示奖励。并寄信与班第,著照额尔克锡喇所请,准令伊弟公那木扎勒彻凌、伊壻台吉达尔济前往护送。”[16]可见,额尔克锡喇许聘之初,并未指定某女,萨姆鲁布都勒玛嫁到西藏,完全的乾隆皇帝迫使额尔克锡喇的结果。

乾隆皇帝为什么这样做呢?文件显示,皇帝办成此事后对珠尔默特那木札勒说,“朕亲尔,是故,此为专此所赐恩典也。”“尔遵奉朕旨,克尽忠诚,朕心大悦,甚嘉之。”“今后若尔仍以此善心效力,朕不仅永世仁爱尔身,且尔等藏地所有人都将永久享用朕无量恩典也。尔勉之。”他又说:“[额尔克锡喇]应将长女嫁与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子,则珠尔默特那木扎勒必感朕恩,一概不疑,于事甚属有益。”从中可以看得出,乾隆皇帝对西藏郡王的笼络之心十分急切。

最后一件奏折是七世达赖喇嘛和珠尔默特那木札勒合写的奏折,内容涉及保护喀木地方格鲁派寺院松赞林事。[17]这其实是七世达赖喇嘛的奏文,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不过附名而已。这说明,当时七世达赖喇嘛上奏朝廷,还需要珠尔默特那木札勒知情,他在奏折上要附名,体现了七世达赖喇嘛和郡王珠尔默特那木札勒的关系,但与本文关系不大,文书全部内容恕不译介。


三、余论

18世纪中期,颇罗鼐父子总理西藏事务达20余年。这是清朝在西藏统治确立和巩固过程中相当重要的历史时期。虽然只是短暂的二十余年,但对清朝的意义非凡。在卫藏内战以后,西藏政治形势非常复杂。阿尔布巴等兵败身亡,颇罗鼐军队控制了西藏,而且他对清朝表现出了友好的态度。清朝在西藏的统治及其继续巩固,必须要依靠当地的政治精英,就当时来讲颇罗鼐是清朝最合适的人选。从当时西藏社会的特点看,达赖喇嘛是藏人中最受尊敬的人,其社会地位无人可以替代,但是,18世纪三四十年代时,一来七世达赖喇嘛年纪尚轻,还不足以完全控制局面,二来在阿尔布巴事件中其父亲索诺木达尔札与隆布鼐等有所勾结,清朝对索诺木达尔扎影响下的年轻喇嘛并不放心。再者,卫藏内战后,颇罗鼐与达赖喇嘛父子的关系不睦,清朝不可能不顾掌控西藏的颇罗鼐势力而另找合作者。故此,当时清朝直接建立以七世达赖喇嘛为代表的西藏政教合一制度时机根本不成熟,这就促成清朝建立了后人所谓的“郡王制度”。

颇罗鼐一生对清朝忠心耿耿,做事小心翼翼,在清朝的保护下扩大和巩固了他们家族在卫藏的统治,可以说,在此二十余年中清朝和颇罗鼐家族是合作双赢的。但是,颇罗鼐去世后,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不具有审时度势的智慧,错误估计形势,野心膨胀,轻举妄动,最后失事,导致了颇罗鼐家族的没落。但是,清朝利用颇罗鼐执政时期的二十余年时间,全面了解了西藏政治宗教形势,探索出了治理西藏的政治制度和策略。珠尔默特那木札勒的叛乱倒是帮助清朝清理了取消藏王制度的障碍,提供了采取措施的契机。

郡王制时代作为一个过渡阶段,在西藏历史上昙花一现,然而它对清朝巩固在西藏的统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这段历史时期,清朝与西藏地方世俗精英合作的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建立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积累了经验,提供了条件。

本文主要探讨了乾隆皇帝与颇罗鼐父子的关系,关于清朝驻藏大臣和颇罗鼐的合作暂不涉及,另文专论。

[1]关于清初西藏地方政治体制,请参考贡噶·洛桑赤列:《论西藏政教合一制度》,郭冠忠、王玉平译,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印,1983年;苏发祥:《清代治藏政策研究》,民族出版社,2001年;央珍:《西藏地方摄政制度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7年。

[2][清]傅恒等:《欽定西域同文志》,卷之二十四,“西番人名二”。

[3]关于颇罗鼐事迹请参考国庆:《颇罗鼐年谱》,《中国藏学》1992年第2期,第51-63页。

[4]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自治区档案馆藏蒙满文档案精选》卷11是档案全文的汉译本。需要说明的是,当时的翻译工作是在档案尚未公开的条件下在档案馆阅读室里翻译的,译者们没有参考书目,没有像样的工具书,也没有带到各自的工作单位充分研读的可能,而且因为出版时间紧,译完后没有来得及做很好的审稿、通稿工作,因此错讹之处不在少数。这本译文仅可以做参考,如在研究中利用这批档案,敬请大家务必与原文核对。本论文中的所有译文都是作者自己重译的,谨此特别说明。

[5]蒙古文原文见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自治区档案馆馆藏蒙满文档案精选》,四川民族出版社,2018年,第5册,第319-325页。

[6]蒙古文原文见《西藏自治区档案馆馆藏蒙满文档案精选》,第5册,第326-328页。

[7]《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乾隆年间武英殿刻本,卷93,《扎萨克头等台吉诺颜和硕齐列传》。

[8]《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卷93,《扎萨克头等台吉诺颜和硕齐列传》《扎萨克镇国公珠尔默特策布登列传》。

[9]蒙古文原文见《西藏自治区档案馆藏蒙满文档案精选》,第5册,第189-190页。

[10]蒙古文原文见《西藏自治区档案馆藏蒙满文档案精选》,第4册,第309-31页。

[11]《清高宗实录》卷256,乾隆十一年正月甲戌:乾隆皇帝“又谕曰:西藏郡王颇罗鼐素效忠诚,勤劳懋著。自朕御极以来,一心靖共,凡事俱竭力奋勉,办理妥协,殊属可嘉,著加特恩,将伊子内封一长子。长子系日后袭王爵,总理彼处事务之人,关系紧要。著谕知驻藏办事之副都统傅清,将朕此旨晓谕颇罗鼐在伊二子内择一才堪继续、悦服众心、裨益公务者保奏,候朕降旨。寻经驻藏大臣傅清等询明奏覆,命封其次子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为长子。谕曰:前以西藏郡王颇罗鼐,一心肫诚奋勉,特施恩于伊二子内封一长子,命伊指出具奏。今据颇罗鼐以伊长子珠尔玛特策卜登已属残疾,次子珠尔默特那木扎勒堪以奋勉出力,伊兄弟互相逊让,并无争竞,即彼处噶卜伦、第巴、大喇嘛等亦皆心服等因具奏,应如所请。将珠尔默特那木扎勒封为长子。珠尔玛特策卜登,因从前带兵,在边境出力,曾施恩封为辅国公。今虽有残疾不能效力,并著加恩封为镇国公。”珠尔默特策布登(又作策卜登)身患足疾,手亦肿,蒙古文原件见《郡王颇罗鼐为驻防阿里克地方之长子珠尔默特策布登因足疾不能带兵而请派遣其族弟扎勒布替代事咨行驻藏大臣》,《西藏自治区档案馆藏蒙满文档案精选》,第5册,第336-338页。

[12]蒙古文原文见《西藏自治区档案馆藏蒙满文档案精选》,第4册,第35-36页。

[13]蒙古文原文见《西藏自治区档案馆藏蒙满文档案精选》,第2册,第13-14页。

[14]蒙古文原文见《西藏自治区档案馆藏蒙满文档案精选》,第2册,第6页。

[15]《清高宗实录》卷357,乾隆十五年正月辛酉。

[16]《清高宗实录》卷359,乾隆十五年二月壬辰。

[17]蒙古文原文见《西藏自治区档案馆藏蒙满文档案精选》,第5册,第347-3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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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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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国藏学》2020年第1期 ,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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