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基本特征就是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已成为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主题,这也标志着新时代我国社会建设也必须围绕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变革,推动高质量社会建设,实现社会现代化,我国社会建设进入质量时代,这正是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学研究意义。高质量发展不仅具有经济学属性,同样具有社会学属性。社会学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研究高质量社会建设,并指出了推进高质量社会建设的四个实践取向。推动高质量社会建设,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好地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更好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关 键 词:新时代 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社会建设 社会结构 社会现代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①这既是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的鲜明特征,也是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指向。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基本特征就是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并且进一步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是遵循经济规律发展的必然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②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了2018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符合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实际”③。由此可见,“高质量发展”标志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时代,已成为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主题。这也标志着,新时代我国社会建设也必须围绕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变革,推动我国社会建设高质量的新转变。
推动高质量社会建设,实现社会现代化④,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命题,更是一个重大实践课题;既是一个难题,更是一个急题。⑤如果说进入新世纪初的2004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提出“社会建设”,标志着社会建设时代已经来临,那么,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标志着当代中国社会建设已经进入了质量时代。推动高质量社会建设,实现社会现代化,是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及时而必要的回应。基于以上认识,本文将展开关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学研究。
一、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学属性阐释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意味着我国经济由数量型高速增长转向了质量效益型的高质量发展。质量一般被认为可以划分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两重含义,“经济学范畴内的质量一般指后者,是对经济事物社会属性的判断,对某一事物优劣程度的判断”⑥。既然从经济学角度对事物质量优劣程度可做出价值判断,当然从社会学的角度对事物质量优劣程度同样可以做出价值判断。因为经济学对质量做价值判断,通常着重考虑的是追求经济效率的质量的现实性价值,即投入与产出的效率。但是,这仅仅与追求规模扩张、速度增长的数量区分开来,另外还需要讨论质量的终极性价值或本真性价值⑦,即探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价值判断问题。
(一)早期经济学对质量的关注
经济学早期已开始关注并考察质量的本真性价值判断。早在1912年,经济学家熊彼特在其《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明确指出:“我们所指的‘发展’只是经济生活中并非从外部强加于它的,而是从内部自行发展的变化”⑧。在熊彼特看来,发展是社会经济系统的内部变化,这种变化不仅是经济在数量规模上的增长,更是一种质变,是一种质量的变化。1968年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在对南亚和东南亚发展中国家考察的基础上,关注经济增长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问题,以及经济增长的质量问题,并认为发展不只是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而是包括整个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过程的上升运动。⑨同样美国经济学家迈克尔·P.托达罗指出:“发展不纯粹是一个经济现象。从最终意义上说,发展不仅仅包括人民生活的物质和经济方面,还包括其他更广泛的方面。因此,应该把发展看为包括整个经济和社会体制的重组和重整在内的多维过程。”⑩不论是缪尔达尔“包括多方面发展过程的上升运动”,还是托达罗“其他更广泛的方面”,实质上都是在探讨经济增长之外的质量问题。可见,经济学家在讨论经济增长、经济发展时,不仅关心数量,而且关注质量;不仅关心质量的现实性价值判断,而且关心质量的本真性价值判断,即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价值判断。
(二)经典社会学对质量的关注
考察质量本真性价值问题并非经济学的专利,社会学同样重视考察质量的本真性价值。有理由说,社会学更应该关注质量、关注质量的本真性价值判断。古典社会学尽管没有直接关于质量的终极性价值判断的表述,但是质量的终极性价值判断始终是社会学本身应有之义。社会学之父孔德在创立社会学之初,就提出了社会学关注的两大主题:秩序和进步。他认为秩序存在于社会存在的诸条件的持久和谐之中;而进步则存在于社会发展之中。在孔德的价值天平上,重要的是秩序而非进步。(11)秩序本身涉及质量问题,关注其本真性的价值判断。进步是秩序的结果,而秩序则是进步的前提,没有秩序则很难有进步。由此可见秩序本身就包含了质量的本真性价值判断。迪尔凯姆在其《社会分工论》一书中提出了“社会团结”的重要概念,认为“社会团结是指人与人和(或)群体之间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依赖于被共同的情绪体验所强化的共有的道德情操和信念”(12)。显然,“共有道德和信念”已超越了质量的现实性价值判断而体现为质量的本真性价值判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学者在研究“社会质量”问题时候,将“社会团结”视为一个重要的维度,并将其操作化为具体测量“社会质量”的指标。(13)由此可见,经典社会学向来就关注质量问题,尤其是关注质量的本真性价值问题。
(三)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学属性
将高质量这样一个具有浓厚的重大政策的概念,置入社会学视野中去讨论,既是创新,也是挑战。所谓创新,是因为质量、高质量历来是经济学关注和研究的传统范畴,相对经济学对高质量的关注,社会学则是“换只眼睛”去关注经济学的传统范畴。所谓挑战,是要透过经济学的概念发掘社会学的属性,揭示社会学的意义。
一个概念或者命题是否具有某个学科的属性,有多重方法或路径可以考察,但从某个学科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目标去考察是最为基本的方法。高质量发展是否具有社会学属性亦可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目标展开考察。
从社会学研究对象看,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为社会行动,社会行动体现了作为行动主体的人的主观动机、需求、意愿、价值、目标的具体作用。这些都赋予或者包含了质量、高质量的社会学意义,如追求高质量的生活、高质量地满足需求,等等。在中国学术传统中,先秦的荀子提出了“人生而不能无群”的命题,这是中国社会学的起源,以致后来将“社会学”译为“群学”,“群学”即“社会学”。群学是研究“合群”“能群”“乐群”“善群”的学问。(14)这里的“合”“能”“乐”“善”无不包含“群”“社会”的质量问题。如果没有“质量”含义的存在,何谈“合群”“能群”“乐群”“善群”的问题。可见,从社会学研究对象上看,质量和高质量具有社会学的属性。
从社会学研究的目标看,社会学研究的最终目标是揭示社会结构和社会变迁的规律性。就社会结构而言,社会结构是否达到优化,实质上就是讨论社会结构质量高低的问题、社会结构中的每个子结构质量高低的问题,以及各个子结构之间的协调度是否呈现出高质量的特质。而社会变迁是社会结构的变迁,包括高质量的社会发展,以及体现高质量特质的社会全面进步。
我们经常谈论的社会和谐中的“和谐”、社会稳定中的“稳定”、协调发展中的“协调”、良性运行中的“良性”等,与孔德的“秩序”、迪尔凯姆的“社会团结”等有异曲同工之妙,即都涉及质量并关注其本真性价值判断,追求社会稳定,讲求人的和谐。有学者认为“社会治理就是要让人们过上好日子,好日子就是衣食丰足、幸福平安、和谐有序”(15)。社会治理是要形成一个“能够让社会成员过上好生活的好社会”(16)。可以说,经济增长或经济发展也好,还是社会治理也好,都是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让人民生活在好社会之中。“好日子”“好社会”都表明了广大社会成员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2012年习近平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17)。其中美好生活的表述已经超越了追求经济效率的质量的现实性价值,真实凸显了质量的终极性价值或本真性价值,这正是社会学所关注的问题。
总之,当高质量发展的概念与社会学结合起来时,高质量发展在理论上可以表述为:形成高质量的社会结构,推动高质量的社会变迁。在实践上则可以表述为:推动高质量社会建设,实现社会现代化。如果说在政治上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那么在经济上要“不失本真,勿忘质量”,社会学研究则完全可以说,在推动社会建设,实现社会现代化方面,则要求“不忘本真,追求质量”。当经济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并且经济发展质量日益改善之时,要顺势而为推动高质量的社会建设,让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本真性价值完全体现在社会领域。
二、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学分析
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学属性表明,高质量发展不仅仅属于经济学研究范畴,同样属于社会学研究范畴。社会学关注高质量发展问题,是从高质量经济发展转向高质量社会建设,或者是在关注高质量经济发展同时也关注高质量社会建设,将高质量社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推动高质量社会建设,实现社会现代化。
(一)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学分析框架
经济学研究是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关注质量的价值性判断的。有学者在研究质量问题时,从三个角度两个层面展开阐释,即微观、中观、宏观三个角度,质量的现实性价值判断和终极性价值判断两个层面,经济学关于质量的研究为社会学研究质量提供了有益启发和重要思路。
社会学是“一门通过研究人们的社会行动以揭示社会结构和过程的规律性科学”(18)。这个关于社会学的界定包含三个相互联系的方面:第一,个体社会行动是构成社会的基本要素,是社会学的基本分析单位。第二,作为个体与社会互动机制的社会关系,是社会学的重要内容。第三,强调社会学研究最终目标在于揭示社会整体结构和过程的规律性。这一社会学的定义以及内涵的分析,为研究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一个非常有益的分析框架,也就是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角度分析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学理论分析。
社会学定义和内涵分析,以及经济学关于质量经济属性三个角度和两个层面的分析,一方面表明经济学关于质量的终极性价值判断与社会学关注的内容不谋而合;另一方面表明,社会学同样从三个角度关注高质量发展,关注与高质量经济发展不可分离的高质量的社会建设。具体而言,社会学从以下三个角度关注高质量发展:第一,微观角度个体人的发展;第二,中观角度的社会基础问题;第三,宏观角度的社会结构、社会现代化等问题。
(二)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学理论分析
基于以上分析,社会学研究从三个角度关注高质量发展,推动高质量社会建设,实现社会现代化。
1.微观角度:人的全面发展
社会学研究认为,社会学的基本问题首先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作为个体的人生活在社会之中,必然与社会发生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系,这些关系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人的发展。因而,社会学归根结底首先关注的是人的问题,与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就是人的全面发展,过上高质量的生活。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对微观个体人的基本关怀。经济增长和发展很大一部分用于解决民生问题,其最终的目的就是增进民生福祉,让社会成员过上更加体面、更高质量的生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段论述深刻表明,经济增长和发展,以及社会进步并非仅仅是解决温饱问题、实现小康生活问题。随着温饱问题的解决、小康生活的实现,社会成员提出了表现为人的全面发展、更高质量生活的要求。这既是经济发展质量高低优劣最终能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判断准则,也是社会学对作为微观个体人的全面发展研究的最基本内容。正因如此,党的十九大报告还提出了“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这实质上是对过去经济发展质量、社会建设质量的一种纠偏和引导,也可以说是一种新改革。
有研究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历次CSS数据,认为进入21世纪以来,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并且有更好的预期,自我的绝对获得感较强,但同时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客观存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阶层之间贫富差距较大。“从横向比较看,人们相对地位变化并不像纵向变化那么乐观,在相对地位上感觉比以前降低了。”(19)这种相对地位下降的感受就是获得感不充实、质量不高的表现。幸福感和安全感与获得感有相通之处,强调幸福感和安全感也是因为这两个方面并不充实、质量并不高。换言之,尽管这些年来经济发展了,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总体有了变化和提升,但是还不够充实,“含金量”还不足,质量还不够高。因而,从微观个体人的角度看,高质量发展关乎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问题,关乎人的全面发展的问题。
2.宏观角度:社会全面进步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社会学研究认为,社会全面进步是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优化社会结构,实现社会现代化。
(1)优化社会结构
社会结构是社会学研究的两大主题(社会结构、社会变迁)之一,也是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结构相互匹配相互作用的重要结构。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意味着要形成高质量的现代化的社会结构。
“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2010年推出的重要研究成果《当代中国社会结构》中有一个重要观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结构已发生了深刻变动,但仍处于工业社会的初期阶段,而经济结构已处于工业社会的中期阶段。根据推算,当时中国的社会结构大约滞后于经济结构15年(20),并指出这是当时我国最大的结构性矛盾,也是产生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根源。这一观点一方面表明当时我国经济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但是社会结构的变动远远滞后于经济结构的变化;另一方面在我国经济处于高速度发展阶段,与此相联系的社会结构的质量尤其不高。当时研究采用的是2008年甚至更早的数据,10年过去了我们继续沿着这一思路展开关于产业结构、就业结构、消费结构、城镇化水平和中产阶层结构等方面变化的分析。
国内外学者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变动各自所处阶段进行对比分析并对两者的契合度展开研究,不但是一种有益的研究方法,而且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根据库兹涅茨、钱纳里等学者的研究以及国际经验,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用结构转换来衡量其发展水平或者发展阶段是常用的方法。结构转换就是将社会结构指标与经济结构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和综合分析。因此本文着重选取库兹涅茨的产业结构模式,钱纳里标准中的就业结构、恩格尔系数、城市化率等核心指标,以及社会学研究中的中产阶层等指标,进行相应的转换研究。
按照库兹涅茨产业结构模式,到工业化后期阶段的产业结构模式转变为三、二、一模式,并且第一产业比重小于10%。按照这个标准,我国2009年已经进入工业化后期阶段。到2016年,我国三次产业结构依次为8.6∶39.8∶51.6,是工业化后期阶段的产业结构。
按照钱纳里标准,工业化中期阶段的就业结构依次为15.6∶36.8∶47.3。目前我国就业结构的实际数据依次为27∶28.1∶44.9。按照这一标准,我国就业结构仍然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
在消费结构中,反映居民消费水平的恩格尔系数仍然在30%以上。按照钱纳里标准,工业化中期阶段反映居民消费水平的恩格尔系数为30%以下,目前我国恩格尔系数在30%左右,应该说这个数据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了。
城镇化率在工业化中期阶段为60%以上,2017年我国城镇化率为58.5%,正在迈向工业化中期阶段。客观地说,我国真实的城镇化率约为45%左右,仍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如果按照年均1个百分点增长计算,大约到2035年前后才能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
社会阶层结构是社会结构的核心结构,而中产阶层则是社会阶层结构的核心内容。中产阶层的规模、构成标志着社会阶层结构,乃至社会结构的质量。近年来,党和政府的文件使用中等收入群体的概念,显然是以收入作为主要依据的。而中产阶层着重以职业为依据,同时考虑收入水平。根据目前研究,这两个群体的比重出入都比较大。总体来看,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在38%~50%之间,而中产阶层规模在12.1%~23%之间。不论是中等收入群体也好,还是中产阶层也好,总体规模都有待于进一步扩大。
总体来看,当前我国产业结构处于工业化后期阶段,而就业结构、中产阶层结构等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大约到2035年,甚至更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形成工业化中期阶段的社会结构。这再次充分表明,近些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了,但是经济发展质量还不高,与其相对应的社会结构质量更是不高,要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社会结构,形成高质量的现代化社会结构。
(2)实现社会现代化
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重要内容之一,高质量的经济发展要求匹配的高质量的社会建设。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建设”的概念,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理论上对社会建设有了丰富的研究和深刻认识,在实践上开展了大量的探索并取得了许多新成就。但是社会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以及效益和质量还不高的问题。高质量的经济发展要求推进高质量的社会建设,否则后者反过来制约了前者,使得经济发展失去了本真性的价值。
社会建设就是建设社会现代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从2020年到21世纪中叶分两个阶段安排,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论是基本实现现代化还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社会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表述: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以及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表述: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以上均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因为社会建设是“指按照社会发展规律,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行动,构建公平合理的利益关系,增进社会全体成员共同福祉,优化社会结构,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现代化的过程”(21)。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涉及社会现代化的这些表述,就是要构建公平合理的利益关系,增进社会全体成员共同福祉,促进社会和谐,最终实现社会现代化。
3.中观角度:强化社会基础
如果说微观角度关注微观个体人的全面发展,宏观角度关注社会结构、社会现代化,那么,中观角度则是关注有利于促进微观和宏观角度的社会基础,这些基础包括就业、教育、收入分配、社会流动机制等重点方面。
(1)高质量的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不断提高人民收入水平的根本保障。就业结构变化取决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变动。我国的产业结构从2008年到2017年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2008年第一产业占GDP的10.3%,到2016年下降为8.6%,减少了1.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2008年占GDP的46.9%,到2016年减少为39.8%,下降了7.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由2008年的42.8%增加到2016年的51.6%,增加了8.8个百分点。产业结构的变动符合经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特征。与此相对应的就业结构也发生了重要变动。2008年三次产业就业结构为39.6∶27.2∶33.2,到2017年调整变动为27∶28.1∶44.9。第一产业就业减少了12.6%,第二产业增加了0.9%,第三产业增加了11.7个百分点。
这表明我国产业结构发生了重要调整,就业结构也随之发生了重要变化,尤其是服务业加快发展,就业弹性明显增加。但是,目前我国就业总量和结构性矛盾并存,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同时,就业空间仍然有限,就业质量仍然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就业质量不高,与多年来我们对实体经济发展重视不够,放任虚拟经济宽松发展,尤其是与金融业对实体经济的“虹吸效应”、房地产业对实体经济的“破坏效应”(22)有关。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实行更加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十九大报告则进一步强调指出我国“实体经济水平有待提高”,要求“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同时要求“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22)以上表述充分证明了我国实体经济发展弱化,也从侧面证明了实体经济的弱化影响了高质量的就业。与此同时,我国新产业、新业态,以及新模式的蓬勃发展,也给扩大就业、高质量就业提出了新课题。
(2)高质量的教育
教育是提升人的素质、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基石。一方面,高质量的教育为创新、创业提供基础条件;另一方面,高质量的教育是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的基础。高质量的教育为促进各类人才合理流动,提高一线劳动者的社会地位,拓展上升的社会流动创造基础条件,使得社会更富活力和生机。
高质量的教育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条件,也是高质量经济发展动力转换的要求。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表明过去发展所依靠的劳动力数量和成本优势逐步减弱,已经不能适应高质量高效率现代化经济体系发展的新要求,需要从劳动力数量红利阶段向质量红利阶段转换。发展动力转换和质量红利要求把发展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到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从而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各个层面劳动者的素质。
(3)高质量的收入分配结构
收入分配结构是指不同人群之间或者同一群体内部不同成员之间收入分配比重多少以及收入来源渠道和获得机会等方面的结构性问题。收入分配结构是重要的社会基础之一。高质量的经济发展要求高质量的收入分配结构,其目标是让绝大多数成员获得感更加明显和充实。
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本身意味着更加注重经济质量本真性价值,换言之,让经济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收入分配结构是充分体现经济发展本真性价值的重要指标和重要安排,形成高质量的收入分配结构,充分体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要求。高质量的收入分配结构是对过去经济高速发展阶段收入分配格局质量不高的纠偏和引导,是针对过去在自然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资本市场、国有企业改制等领域,通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商业贿赂等违法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甚至腐败问题的纠正。正是这样,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鼓励勤劳守法致富”。
高质量的收入分配结构旨在增加居民收入,这与社会学研究以及社会学家追求“志在富民”的传统是一致的。(23)通过增加收入以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扩大居民消费,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形成高质量的消费结构。高质量的消费结构必然会进一步促进生产、就业、收入、消费链条的持续优化和发展,从而进一步推动高质量的经济发展。
高质量的收入分配结构,目标就是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其中“橄榄型分配格局”是党的文件第一次采用社会学研究中关于橄榄形社会结构这一说法。所谓橄榄型就是“两头大中间小”的形象通俗说法,是指中等收入群体占多数,两头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均占少数的形态。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可见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性。而高质量收入分配结构对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
4.高质量的社会流动机制
社会流动是指社会成员从某一种社会地位转移到另一种社会地位的现象。在一个既定的社会阶层结构中,有由较低社会地位流动到较高地位的上升流动,反之,为下降流动。这两者统称为垂直流动。社会学研究认为社会流动机制是指社会成员通过某种方式或者路径取得了目前的职业职务、收入及其阶层位置,而影响社会流动的主要因素可以归纳为社会成员所拥有的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
社会流动中个人地位获得过程的第一步是教育地位获得,也就是个人能达到多高的受教育水平。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的经济地位和职业地位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受教育水平,教育程度越高,则越有可能获得较高收入,越有可能获得较高地位的职业。其次是职业地位获得,即所获得职业地位声望高低,以及哪些因素导致人们职业地位的上升或者下降,以及由此而决定的收入水平的高低,当然还包括在经济社会地位获得过程中所拥有的权力资源的多少。这些都决定了社会流动机制以及经济社会地位的获得。高质量的经济发展则对社会流动提出了高质量的新要求,高质量的经济发展有利于促进形成高质量的社会流动,反过来说,高质量的社会流动则进一步推动高质量的经济发展。
高质量社会流动首先要保障社会成员获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机会,这是社会流动的基础和起点。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全社会要努力让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奠定坚实的基础。
高质量的就业不仅是最大的民生,而且决定了社会成员收入水平的高低。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指出“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意味着获得更高的职业地位,也意味着有更高的收入水平,更有可能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高质量的就业、更高的收入水平则反过来要求经济要高质量发展。
三、新时代高质量社会建设的实践取向
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学意义是推动高质量社会建设,实现社会现代化。高质量社会建设不仅取决于高质量的经济发展,同时也取决于社会建设的实践取向。我国经济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是进入经济发展新阶段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是我国由低收入阶段转向中等收入发展阶段,面临“中等收入陷阱”风险,以及受到人口资源和自然资源供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条件的制约。这些问题不仅表现在经济领域,同时也体现在社会领域。因而,高质量社会建设需要把握其实践取向,切实推动高质量的社会建设,实现社会现代化。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人的现代化
社会建设就是建设社会现代化,高质量的社会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其蕴含“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深厚思想(24),促进人的现代化,通过高质量的社会建设“不断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更好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现代化,除了经济现代化之外,还有社会现代化以及其他方面的现代化,说到底是人的现代化。“如果在国民之中没有我们确认为现代的那种素质的普遍存在,无论是快速的经济成长还是有效的管理,都不可能发展:如果已经开始发展,也不会维持长久。在当代世界的情况下,个人现代性素质并不是一种奢侈,而是一种必需。”(25)因而,高质量的社会建设就是推动人的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突出共享,强调创新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在深刻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分析国内外发展大势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新发展理念深刻揭示了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于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推动高质量的经济发展、高质量的社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在推进高质量社会建设中尤其要突出共享发展的理念。共享是全面共享、全体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这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共享思想是一脉相承的。(2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收入水平、保障水平等持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但仍然存在收入差距过大、社会矛盾较多,部分社会成员生活比较困难等问题。与此同时,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要求日益增长。解决这些问题要求坚持共享发展理念,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在推进高质量社会建设过程中,要强调创新发展的理念。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社会学意义上的创新着重指形成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的体制机制,让优秀人才通过自己的能力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为高质量的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三)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高质量社会建设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最重要的两大结构,经济结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社会结构的变动,反过来,社会结构变动进一步影响经济结构的调整。推进高质量的社会建设,需要高质量的经济发展。因而,推动高质量社会建设,实现社会现代化,需要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内涵包括“产业体系、市场体系、收入分配体系、城乡区域发展体系、绿色发展体系、全面开放体系,以及经济体制”(27)等七个方面,这七个方面是由社会经济活动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相互关系和内在联系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一些方面本身属于社会建设范畴,或者与社会建设关系密切,因而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要一体建设、一体推进。如产业体系影响就业体系,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是筑牢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坚实基础,发展实体经济有助于实现高质量的就业。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形成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才能更好顺应现代化发展潮流,为包括社会现代化在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奠定更加坚实而强大的物质基础。
(四)加快形成包含高质量社会建设在内的高质量发展的综合考核体系
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并要求“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创建和完善制度环境,推动我国经济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高质量的社会建设本身与高质量的经济发展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因而在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绩考核时,将高质量社会建设纳入其中,形成与此相配套、相关联的高质量社会建设指标体系,避免重蹈过去“重经济,轻社会”“重数量,轻质量”“GDP第一”的覆辙,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切实推动高质量社会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既是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的鲜明特征,也是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指向。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高质量发展成为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主题的同时,要求我国社会建设在进入新时代进行相应的变革,推动高质量社会建设,实现社会现代化。当代中国社会建设已经进入了质量时代,这也是对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及时而必要的回应。
推动高质量社会建设,实现社会现代化,是高质量发展本身应有之义。高质量发展本身具有社会学的属性,社会学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角度研究高质量发展,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优化社会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形成高质量社会流动机制。高质量的社会建设取决于社会建设的实践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相应的新的指标考核体系等实践取向,不仅有助于推动社会建设,实现社会现代化,而且有助于推动高质量的经济发展,从而使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好地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更好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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