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道明:大湾区需要谋划三大闯关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227 次 更新时间:2019-02-27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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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道明  

我们首先要充分肯定《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出台的现实和历史意义。第一,《纲要》对粤港澳大湾区所指的四个核心城市、三个群体做了明确的功能定位。这些定位让这些城市在今后的主攻方向上有了明确的着力点,但这个着力点并不意味着它们不能做别的产业,而是保持了内部活力和适度竞争。第二,《纲要》先易后难,首先在相对容易的经济基础建设、生态环境等领域发力;然后再聚焦比较复杂和长期的文化、法治和制度领域。第三,《纲要》用相对长的篇幅阐明优势及面临的客观困难,我们跟世界级的几大湾区相比还存在一些弱项,也面临着挑战。此时激发起大家发展经济和促进开放的信心是非常好的。

作为国家高端智库,我们华南理工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IPP)从2016年就开始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研究。《纲要》体现出了中央大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图,除了我们当时向中央提供的一些建议外,更大的意义在于粤港澳大湾区对中国探索现代化道路的示范意义。大湾区除了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创新外,它需要站在更高的高度看到中华民族复兴的道路应该怎么走。

中国在发展道路尚未完全定型的时候,粤港澳大湾区的探索有非常重要的示范性意义。这种现代化道路的探索,对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的团结至关重要。我们不应该单单从《纲要》的文字看这个问题,而应该从整个中华民族崛起的道路探索来思考。我们不断强调改革,那改革改到什么时候才算基本定型?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到什么时候才算真正复兴起来? 如果大湾区的实践能够促进国际社会认同中国的发展道路和中国对世界做出的贡献,那么大湾区就实现了更高的政治意义。

正如《纲要》直面了大湾区面临的客观困难,我认为目前大湾区发展有三个重大的问题需要闯关:生产要素的有效流动问题、中华文化的理解认同问题,以及法治与政治的关系问题。


一、生产要素的流动


在经济结构和基础设施的整合里,最本质的问题是生产要素的流动。我们希望排除流动的障碍,提高流动的效率,就要处理好如何将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两种制度的困难转化为优势的问题。先看人才的流动。香港是金融服务高端人才的国际流动枢纽之一,深圳和广州是内地人才流动。大湾区的建设必须要重视港澳和内地人才流动的政策设计。人才政策关切的内容除了居住和生活条件外,还涉及安全、税收和信息服务的便利等内容。比如香港也会有选择地发展科技创新产业,那么内地的科技人员去那里工作需要什么手续?这些内容就牵涉到一系列的法治和制度安排。

再看物流。这方面大家已经谈得很多,相关的问题都可以围绕CEPA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实践这个核心议题去讨论。比如原产地香港的产品(包括技术产品和服务产品)参与内地政府招标体系的问题。在检验检疫方面,香港的货物来自于世界各地,那么是不是能部分纳入“香港免检”,诸如此类关于如何加快完善物流的研究已经比较多了,我就不展开讲了。我就强调一点,香港作为一个自由港,其重要性不在在于香港的本地制造,而在于其作为一个世界级的流转中心,尤其是服务与技术原创产品在大湾区的流动中心的作用。

货币的流通,这也是大家谈论比较多的领域了。比如人民币的国际化就显著提升了跨境结算的便利性。与此相关的还有内地和香港的企业和个人在对方行政管理区内买卖交易、投资置业、注册公司、缴纳税款、居住停留等很多细节问题。这些牵涉内地和香港双方的事务也应逐步有相应的安排。

信息的流通。湾区内如何处理好信息自由和国家安全之间的关系?基于不同的制度基础、发展阶段和认知习惯,内地和香港在信息自由和国家安全两者的关系上存在不同认识。但无论如何,全球化和大数据时代,对于现代企业来说,信息流已经是成为生产程序中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对于个人来说,信息的获取和传递,也是我们每个人的核心需求之一。对于一个区域的发展来说,信息的交流和互通,往往不是经营主干网络的问题,而是在于全面、有效、快捷的数据采集、交流、反馈。所有这些都涉及法律制度和政治关系问题。

如果把以上四方面“要素”的流通环节都打通了,那么大湾区就会具备强大的实力。至于如何破题,这需要学界和业界共同深入探讨、推进。我们之所以对实现这些生产要素的高效流通如此期待,是因为归根结底这关系到我们国家的现代化制度创新。



二、文化软实力的构建


如果说上述讨论有关经济基础、设施基础,以及社会生活体系,是硬实力的话,同样重要的还有软实力的建构。这种软实力的建构直接表现在文化领域。我们首先有必要对我国内部的不同区域间呈现的文化多样性有一个观察。一个粗线条的观察方式是这样的:如果按照比重大小依次排列的话,内地有三种文化,一是制度文化,二是传统文化,三是舶来文化;而港澳地区也有三种文化,一是舶来文化,二是传统文化,三是制度文化。

内地和港澳在文化多样性上的差异,这是相关的基础政治制度和历史决定的,是必须要认知的现实。即便是内地和港澳同样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他们的理解和认同程度也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最突出的表现就在于如何认识国家权力与个体权利的关系。比如说国有产权跟私有产权的关系,又比如集体与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虽然处在同一个文化圈,但内地和港澳对这些问题的理解,究其细节,存在深刻的不同。因此,当这种不同投射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种不同制度的互动上时,内地和港澳所表现出来的需求是不一样的。

进一步挖掘,这种不一样又涉及一个重要的历史成因,即香港、澳门在回归之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安全”的概念。这就需要我们推动大湾区建设时有相关的布局。比如说对国家的认同,需要构建和巩固。如果对于国家的认同没有逐步上升的话,对于大湾区、对于“一带一路”,乃至对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这里面有一些工作是非常重要,又非常不容易的。比如在港澳如何恰当地管理和接纳一些还不太认同我们的政治派别,这其中就包括香港的“泛民”。

既然存在这些挑战,就应该预先谋划。比如要构建一个什么样的体系来推动基本的文化认同感呢,这显然非常重要,而软实力发挥作用的地方也正在于此。这种认同对于中国走向世界,对于台湾问题的最终解决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甚至可以说以对于文化的认同还不仅限于炎黄子孙。虽然西方国家有他们的文化背景和制度认同,但是如果能打好文化这张牌,也可能引导他们增加对中国和平崛起的认同。促进文化认同是有示范意义的,应该作为我们对中国现代化道路的思考的一部分。所以说,围绕着文化建构软实力,是中国现代化的目标之一,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有着深远的影响。在大湾区战略规划往前推进的时候,必须提早做好谋划。

在内部的文化多样性之后,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文化圈的嵌套性。我们大致可以把中国所处的文化圈分为四层。最内层是大陆文化圈;往外就是中国文化圈,包括港、澳、台;再往外是中华文明文化圈,涵盖了受中华文明影响较为深远的周边国家;最外层是中华文明外部的文化圈,主要来自于西方对中国文化的影响。这四个圈层既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都是我们必须去直面的问题。



三、法治与政治的关系


第三个需要面对的困难是法治与政治的关系。1997年香港回归后,随着内地和香港的活动日益频繁,我们对这四个文化圈层已经做了很多梳理和总结,也不难看出这期间始终牵涉到法治和政治的关系。讲到法治,我们首先是要总体地增强对内地法治现实与历史成因的理解,然后是要研究法治精神在立法问题上的落实。

1997年之前,内地和香港在立法基础上存在有较为明显的区别,最突出的就就在于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间的关系。中国传统的社会治理围绕着王法和宗亲的关系。这一对关系维系着中国整个社会的运作。中国传统社会里,王法先于私法,王法高于宗亲。社会不断变迁,我们发展现代化的道路的关键在于如何协同传统观念,在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间形成互相尊重。

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明确指出,香港是国际仲裁中心,这一国际地位必须予以坚持。但仲裁解决的是经济纠纷,是民事法律关系。而如若涉及国家安全和刑事案件,要如何去平衡个人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并让内地和香港各自的做法能够相互接轨,达至司法互认,这也是我们的法律体系要去探索的。而将来中国的司法体系和西方的司法体系能否达至互认,这点在自由市场中很关键。中国能否何根据自己的特点,巧妙地衔接这两者,会对中国走向世界有很大的影响。

在使用法律保护经济生产要素的流动方面,中国最近已经有很大的突破。如今内地对不同所有制下的产权是平等对待的。这一点在国内高层领导人的很多讲话中都有所涉及,那么在执行层面,我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可以率先试点,具体来说:

第一,在制度和政策设计方面,要更加细致地考虑不同所有制的产权保护问题。因为一涉及国有企业,很容易就上升到侵占国家财产罪的高度,演化为政治问题。其实如果是一般性财产纠纷,即使是涉及产权的纠纷,也是属于民事的范畴。这里面就会有法律的细节的解释和执行问题,需要放在整个国家的制度框架中去研究。

第二,认识到我们对生活方式、生活秩序的设计和考量的价值。这是制度生产的结果,但更是与历史和人文追求相适应的制度要求。实现小康社会以后,生活方式和生活秩序将如何,会影响到我们对幸福社会的总体判断,也会影响到我们日常的安排。生活方式和生活秩序是很重要的。在这方面,内地和港澳地区也有所不同。这就涉及对秩序的认同和追求,对生活方式的认同和追求会对制度设计产生深远的影响。所以我把生活方式的考量和制度的设计放在一起。我们的整个社会制度设计也需要在大湾区的实践中不断创新。

总之,大湾区的设立和规划纲要的出台本身就是制度设计创新的表现。关于如何落实这个规划纲要,则需要我们把更多的理论和现实紧密结合起来思考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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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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