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讨论主要涉及经济全球化的历史必然和发展趋势,全球化时代的经济摩擦与治理规则,全球经贸规则的重构,并对当前中美经贸摩擦进行解读与研判。二战以后形成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主导并推动了有利于经济增长的国际规则的形成,这营造了稳定和可预见的发展环境,为世界经济持续发展打造了制度基础。全球化在曲折中发展和深化的大趋势不会逆转。同时,全球经贸规则也不断面临新挑战,需要更好地平衡各种新的经贸利益诉求。但是,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在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主渠道地位未根本改变。全球经济规则重构涉及金融、贸易统计、服务贸易、政府采购、投资、竞争中立与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等诸多方面。当前,美国服务业占到GDP的八成以上,已经难以使传统制造业重回美国,将自身遇到的问题怪罪并迁怒于对外经贸关系是徒劳的。中美经贸摩擦将持续多长时间,更多取决于美国国内政治的需要。虽然从短期看或许中国受损会更大一些。但是从中长期看,中国将有望完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发展由高速度向高质量的华丽转身。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顺应世界大势。”[1]这为我们在实践中正确处理中国和世界的关系指明了方向。
在全球化时代,“世界大势”究竟是什么,包含哪些方面?最近,我们开展了一些专题研究,围绕着“经贸秩序与规则重构”,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果。关于“重构”,并不是对既有规则体系的否定或者颠覆,毕竟现有的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经济秩序对促进世界经济增长总体上发挥着正面作用,但摩擦和危机也的确暴露出全球治理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因此“重构”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现有规则的改革、修补和完善,包括一些新规则如数字经济规则的推出。在这一过程中,中国既面临着作为新兴大国建设性参与其中的机遇,也面临着与传统守成大国之间的复杂博弈。研究这一课题,不仅对提升我国在国际话语权中的地位很重要,而且对改善中国经济由高速度转向高质量发展之后中国企业继续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的外部环境也有很大影响。
结合研究体会,本文探讨三个问题,一是经济全球化的历史必然和发展趋势,二是全球化时代的经济摩擦与治理规则,三是全球经贸规则的重构展望。在这一基础上,本文也将对当前中美经贸摩擦做些解读与研判。
一、经济全球化的历史必然和发展趋势
从历史视角看,人类走向全球化是伴随商品经济产生和发展而形成的必然结果。如果更进一步,将全球化理解为经济、社会和文化流动性的增加,那么可以追溯至更早的时期。美国经济学家保罗·斯威奇(Paul Sweezy)曾说,“经济全球化不是某种条件或某种现象,而是一种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的过程。”也有大量研究成果表明,自1500年左右地理大发现以来,伴随着殖民制度的出现、扩张和工业革命,就有了一个全球经济及其世界范围的劳动分工和多边贸易。个别史学家甚至认为,自亚欧大陆开辟丝绸之路的时代就已经出现了经济国际化。在国际学术界,对于全球化的分期也一直存在争议。这里,拟用一种较广义的历史视角,将全球化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早期区域性帝国统治时期的跨国交往
全球化其实古已有之,这从地球上不同地区的部落和民族之间人们的相互交往就可看出。之所以如此认为,是因为自然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决定了很久以前的不同部族和民族之间在物质生活领域基于相互需求而进行相互交往的绝对性。在生产力提升到可供剩余产品进行交换时,商业贸易中的比较利益就已出现和存在了。
早在公元前的中国先秦时期,就已经开启了与西方通商贸易的历史。而著名的“丝绸之路”从幼发拉底河沿岸出发,东联中国古都长安,西接欧洲腹地,是一条联结亚洲、非洲和欧洲的古代商业贸易路线,德国地理学家费迪南·冯·李希霍芬(Ferdinand Freiherr von Richthofen)在19世纪70年代将其命名为“丝绸之路”。此后,随着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崛起,西欧国家纷纷进行海上探险寻找新丝路,史称“地理大发现”。此前的历史或可以称之为“早期全球化”的雏形。而从文化交往的层面来看,古代人们对于五彩缤纷的大自然和纷繁社会现象的困惑与惊奇,则不断激起人们的探索欲望和求知活动,使人类的精神追求较早跨越了国界,如千里朝圣、万里求学、取经等。这也可以视为文化跨越国界走向全球化的萌芽。
(二)地理大发现后殖民时期的全球化演进
公元1500年前后,随着哥伦布、麦哲伦等一批航海家和探险家开辟了从欧洲通往美洲和东印度等地的新航线,人们对世界地理的认识出现了颠覆性的改变,产生了质的飞跃。由此,欧洲商业资本主义通过远洋航行首先向美洲、然后向亚洲扩张,逐步把五大洲联结成了一片,从而开启了改变世界历史的全球化进程。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美洲的发现及绕好望角到东印度通路的发现,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而又最重要的两件事……通过为欧洲产品开辟一个用之不竭的新市场而给新的分工和工艺的进步提供了机会,这在古代商业的狭小圈子里是从不会发生的。”[2]
伴随着资本主义殖民地的血腥开拓,全球化进程也在很大程度上真正起步并发展起来。例如,曾有英国经济学家说过:“大洋洲有我们的牧场,阿根廷和北美西部草原上有我们的牛群。秘鲁送来它的白银,南非和澳大利亚的黄金流向伦敦;印度人和中国人为我们种茶,而且我们的咖啡、白糖和香料种植园遍布东印度群岛。”因此,那时的全球化过程也是欧洲列强的殖民化过程,它们将其价值观和社会制度推向世界,将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强制纳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和世界经济体系中,并使之沦为殖民统治的对象。
(三)工业革命带动的全球化大发展时期
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以蒸汽机为动力、以纺织业为中心的第一次产业革命在英国兴起,机器大工业迅速代替了工场手工业,生产能力成百倍地提高。大量廉价和过剩的工业产品打破国家的藩篱涌向世界,世界各大洲和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大大加强。这一时期,英国成为首个“世界工厂”,到19世纪中叶,其一半以上的工业品要销往国外,国内生产所需的大部分原料也靠国外供应。如果说地理大发现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空间基础,那么机器大工业就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物质基础,推动经济全球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3] 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是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时期。一方面,以电力工业发展、内燃机应用为代表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使西方发达国家从蒸汽时代进入了电气时代,从以纺织工业为中心的轻工业革命进入到以钢铁、石化、电器、机械、汽车为代表的重化工业革命,生产力获得了新的大发展。这一时期,新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新的通信手段不断出现,大大缩短了时空距离,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大发展。同时,国际投资迅速增加,人员流动比较自由,整个世界的联系开始真正走上了全球一体化进程。
(四)二战结束以来的全球化迅猛扩张时期
尽管由于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经济全球化进程受到很大程度影响,但这一趋势并未停滞。二战后,以电子计算机、信息技术为主要依托的科技革命迅猛发展,进一步促进了国际分工的深化。冷战结束后,在制度性因素催化和跨国公司全球布局的推动下,全球贸易和投资规模迅速增长,世界各国经济联结为一个紧密的整体,经济全球化也迎来了新的扩张时期。进入21世纪以来,由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引领的新材料、新能源以及3D打印、生物技术、地球和深空探测等新一轮技术革命初现端倪,也给全球化发展带来了新的变化。这包括全球价值链的不断重组深化,信息技术催生的服务—制造业革命。例如智能手机产品及其配套服务的兴起,大数据服务带来的电子商务营销革命等。也包括其他领域科技交互发展带来的潜在影响。如生物能源和页岩气的发展,极大地缓解了能源短缺的压力,而克隆技术、基因测序、器官移植等技术将会冲击传统的伦理观念。所有这些新的技术发展趋势还有待深入观察,但一旦出现重大突破,对人类经济社会的影响将远远超过前几次科技革命。
总的来看,经济全球化有其内在的历史演进规律。尽管在这一过程中不断衍生出一些新的问题,包括不同文明的磨合甚至冲突、传统国家主权的让渡、利益分配的不均衡等,但站在历史高度看,全球化在曲折中发展和深化的大趋势难以逆转,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水平、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将越来越多地被纳入全球体系之中,经历一场深刻改变社会生活方式和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革命变迁。
二、全球化时代的经贸摩擦与治理规则
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济全球化概念被正式提出。一般认为,全球化的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世界各国经济联系,主要是贸易和投资联系的加强和相互依赖程度日益提高;二是各国国内经济规则,从边境政策到财政、金融、投资等宏观政策不断开放并渐趋一致;三是国际经济协调机制强化,主要是大国国内宏观经济政策外溢的协调,事实上已成为全球治理不可或缺的范畴。[4]作为一般了解,我们可以用全球跨国贸易占全球GDP的比重来衡量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两次工业革命后,这个比例达到了16%以上,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使这个比例降至5%左右,战后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如今恢复到了三分之一强。战后的全球化,跨国公司是主要推手,而且其全球贸易的三分之二左右是中间品,这表明全球供应链及其价值形态的全球价值链(GVC)已经形成并且不断调整扩展。
(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
二战以后的国际治理体系,主要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主导并建立起来的,涵盖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其中在政治和安全上,主要是联合国、北约等国际组织或机制,此外也曾经存在着当时苏联主导的华沙条约等安全机制。在经济领域,主要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G)和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前身关贸总协定(GATT),三者共同构成了全球经济治理的三大支柱。此外,联合国经社理事会(ECOSOC)、贸发会议(UNCTA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际清算银行(BIS)等机构也承担了部分职能。随后,欧盟、东盟、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区域性组织相继出现,西方七国首脑会议(G7)、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BRICS)、二十国集团(G20)应运而生,并逐步在全球治理问题上占有一席之地。这些不同领域和层次的机构及其机制,共同组成了现有全球经济治理的基本架构。
战后的国际经济治理机制并非一成不变。以全球金融治理体系为例,二战后形成的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作为一项全球金融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在稳定战后金融环境、促进经济恢复等方面发挥出了有效作用。但这一体系也并非完美无缺,而是存在内在的设计缺陷。1960年,耶鲁大学教授特里芬(Robert Triffin)在其著作《黄金与美元危机:自由兑换的未来》中指出:布雷顿森林体系以美国一国货币作为主要国际储备货币,需要以其国际收支保持顺差、黄金储备充足等作为前提条件,无疑存在难以解决的内在矛盾,总有一天它会崩溃。[5]事实证明了这一预言,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随之而来的牙买加体系仍将美元作为主要国际储备货币,但不再与黄金挂钩,不受制度性安排的约束,这种新的内在缺陷和不稳定性为后来经济危机的数度爆发埋下了伏笔。此外,WBG在促进发展领域做出了努力,也取得了积极成效。
关贸总协定诞生后,先后主持了八轮多边贸易谈判,每一轮谈判都将全球贸易的开放程度向前推进了一步。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在此基础上正式成立,标志着二战以来国际贸易体制重大改革的完成,从此承担起制定和完善多边贸易规则、处理贸易争端、监督成员贸易政策的主要职能。世贸组织与前两个经济支柱不同的是具有法律审判的最终效力,即武装到牙齿。所以,单边主义的经贸措施会在那里遭到失败。美国的301条款是1974年由其国会通过的,1994年世贸组织成立前夕,美国总统颁布《行政行动声明》,表明301条款要遵循多边贸易体制。1999年美国向欧盟发起301调查,结果在世贸组织败诉,从此鲜有使用。
总的来看,战后形成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在相当长时期内主导并推动形成了一系列有利于经济恢复和增长的国际规则,这些机制和规则大大降低了各国因为经贸利益纷争引发恶性摩擦甚至政治军事冲突的可能性,客观上营造了稳定、可预见的发展环境,为全球化的深化和世界经济持续发展打造了有益的制度基础。
(二)经贸摩擦和经济危机的成因
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以下根据行文需要简称“危机”),堪称百年一遇,对危机原因的探讨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视角。
一是金融监管视角。危机前,监管者们相信“最少的监管就是最好的监管”[6],同时,金融新产品层出不穷,CDS(credit defaultswap)、CDO(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不一而足。“缺位的金融监管”与“过度的金融创新”状态长期并存,最终引发危机。
二是经济周期视角。人类自18世纪以来历经多次大的危机。据不完全统计,从1788年到2000年的212年间,全球共发生22次较大规模的经济危机,平均每10年左右一个周期。还有康德拉季耶夫(Nikolai D.Kondratieff)、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等学者的长周期说,大致是40—50年时间一个周期。按照这一理论,此轮危机是全球化制度红利和信息技术革命两个周期叠加的结果。
三是全球治理视角。在全球化条件下,每个企业都跨着很大的半径为全球生产,这就很容易出现生产过剩,但是企业不会主动限制生产,在没有全球治理机制的情况下,资本主义危机就要周期性爆发。早在150多年前,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认为,由于生产的社会性和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性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经济危机将不可避免地周期性出现。从这个视角来看,这次金融危机实际上也暴露出全球治理中的许多深层次结构性问题——包括私有制的体制缺陷、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脱离、金融监管的缺位、治理结构的缺陷等,这也成为分析危机成因的不同理论视角。
(三)经济危机后规则重构问题的提出
与历史上历次大危机相比,此次危机的爆发具有两个突出的时代背景,即经济全球化的迅猛扩张,以及以新兴经济体集体性崛起为代表的全球力量格局的调整。在此背景下,二战后长期积累形成的全球经贸规则,不断面临着新的挑战,需要修改、?充、完善。
一是如何更加积极地反映各国力量格局的变化。世界经济“南升北降”“东升西降”的特征明显,2002年至2017年,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占世界GDP份额从20.3%大幅提高到39.7%。[7]新兴国家纷纷通过加强合作,以寻求在国际事务尤其是全球治理体系中的更大舞台。以金砖国家为代表,2012年金砖国家新德里峰会提出建立“新开发银行”(New DevelopmentBank),2013年德班峰会讨论建立“金砖外汇储备库”(类似于金砖基金)等,都说明新兴市场国家已经开始在原有体制之外寻求合作,以实现与其实力相匹配的规则制定权和影响力。与此同时,传统治理平台也出现了一些重要的改革迹象。例如G20在危机中迅速升级为领导人峰会,走上危机协调的前台;IMF也开始增加新兴国家份额的改革等。但总的来看,现有的全球治理和规则体系还是传统发达经济体主导制定的,基本反映的是守成大国的利益。未来一个时期,全球治理和规则重构需要首先面对西方主导性与权力结构变迁之间的内在矛盾,使得广大发展中国家逐步取得与其经济实力相匹配的份额,增强在国际制度决策中的话语权。
二是如何更好地平衡各种新的经贸利益诉求。在这一波全球化浪潮中,发展中国家在世界贸易和投资中所占份额上升加快。其中,货物出口份额从2002年的26.5%提高到2017年的40.1%,[8] 2012年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超过了发达国家,改变了危机前以发达国家相互投资为主的直接投资格局。这些变化引发了发达经济体与新兴经济体的利益分化——前者认为后者从这一轮全球化中受益最大,希望后者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并谋求修改或制定新的规则,来维护其在技术和产业领域的优势;后者则认为只能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国际责任,并且不希望在新的规则制定中处于不利地位。由此导致在相关规则的讨论中,越来越多地蕴含着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以及主要经济体围绕规则主导权、地缘政治和经济利益的复杂博弈。
三是如何顺应全球化带来的一些新的议题变化。此次危机不仅凸显出全球金融规则的不足,还衍生出一系列新的治理及规则难题。例如危机后为刺激本国经济复苏,相关国家实行了多轮“量化宽松”政策,而由于其货币的强势地位,导致这些政策无论是出台抑或是退出,无不成为诱发世界经济巨幅波动的“风向标”。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金融市场动荡、通货膨胀、国际“货币战”以及与其关联的风险转嫁等后遗症,都对世界经济带来复杂和深刻影响。而全球金融治理对此处于“失语”状态,这不能不说是治理秩序和规则体系的重大缺陷,需要引起更多的关注和讨论。此外,全球价值链的深化正在改变全球贸易的性质和形态,使得各经济体对基于传统生产分工与经济边界确定的国际贸易统计体系产生了调整呼声,引发了对全球价值链研究的热潮和新的统计体系建议。而由于各国纷纷将鼓励创新、绿色发展等作为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方向,在知识产权、贸易救济、环境保护等领域,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讨论和动向。至于数字经济领域开放网络与保护隐私之间的博弈,恐怕还将长期持续。综上所述,二战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制定的国际经贸规则、跨国公司逐利完成的全球产业布局、信息等前沿技术推动的工业革命,是全球化迅猛发展的三大要素。但是,当今的全球化毕竟是资本主义历史阶段的产物,因此资本红利更多流向了跨国企业和金融寡头,中小企业主更毋庸说产业工人得益甚少,甚至处于相对贫困状态。社会在被逐渐撕裂,民粹主义四处泛滥,地缘政治动荡分化,迄今的国际秩序尚无有效规则加以治理,再全球化呼之欲出,规则重构被提上议事日程。
三、全球经济规则的重构展望
危机以来,全球经济治理平台出现了多边贸易体制停滞、区域合作进程加快的趋势。在各种多双边和区域平台上,讨论的议题也超越了传统的贸易和投资范畴,触及日益多样化的知识产权、竞争政策、环境、劳工、国有企业、数字经济等各个经贸及“泛经贸”领域,这些都是目前国际经济规则谈判和研究的热点问题。
(一)多边贸易体制的困境
危机以来,由于多哈回合谈判陷入旷日持久的“冬眠期”,使得多边贸易体制走向受到广泛关注。“多哈发展议程”(Doha DevelopmentAgenda, DDA)于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后启动,已历经17年,涵盖农业、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服务、知识产权等重要国际贸易领域,以及争端解决、环境、发展等重大课题,目前多方在继续努力,争取有所突破。但是实际上美国已经宣布放弃DDA,多哈“冬眠”若久睡不醒,很可能胎死腹中。
总的来看,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在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主渠道地位虽有所削弱但仍未根本改变。作为一个拥有161个成员的全球性、永久性国际组织,WTO具有自身的法律框架,专门的争端解决机制,并且在监督执行中行使权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武装到牙齿”。同时WTO允许成员国在特定条件下,对国际贸易加以限制,实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以保障进口国国内产业免遭损失。在经济危机以来的十年时间里,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民粹思想泛滥,仅反倾销反补贴案例就高达1 000多起,其中有近三分之一针对中国,但通过WTO上诉机构和其他双边磋商,中国成功挽回了一半以上的损失。国际贸易互惠、透明、非歧视等原则虽然受伤但仍未被颠覆。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总统近来多次扬言世贸组织糟糕,对美不公平,如不改变就退出。他批评世贸组织接纳中国是最大的错误,因为对中国的问题毫无办法。试想一下,一个牵头制定世贸组织规则,善于用规则维护自身利益的美国,近十年在世贸组织上诉机构诉他国几乎赢了九成的案例,为什么要自我否定呢?
(二)区域经济合作的兴起与展望
与DDA“冬眠”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危机以来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方兴未艾。根据WTO统计,至2017年底,向其申报并生效的自贸协定共有284个。此前洽谈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以及“后续的”所谓“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以及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都是近年来区域合作的“巨无霸”。以此前的TPP为例,其曾发展成为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智利、秘鲁、新加坡、马来西亚、文莱、越南、加拿大、墨西哥、日本及美国共12个国家的高度开放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解决了多边尚无定论的许多难议题和新议题。尽管由于美国退出TPP后市场份额大大缩水,但是2017年美国之外的11国仍达成冻结知识产权等20项内容,并改名为CPTPP,可见开放的自由贸易毕竟是大势所趋、众望所归。而日本仍想拉美国重回这一合作架构的努力近期恐怕也难以实现。
这一轮区域合作高潮,具有开放式、跨区域等特征。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特点是发达国家特别是奥巴马总统时期的美国,从规则层面着手,在区域经济合作中推行新的国际经贸规则和标准,开放范围从边境措施走向边境后措施,越来越多地涉及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投资、环境、劳工等新的领域,成为新规则的“试验区”,并希望从区域、诸边走向多边。然而,特朗普总统彻底放弃和改变了规则,企图用唯我独尊的单边主义行事,在退出TPP的同时又修订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他反对诸边合作,力推双边会谈。例如NAFTA先和墨西哥谈成协议再压加拿大就范。区域合作遇到了新的挑战。当然,欧盟与日本达成99%产品零关税的高水平自贸协议,也给区域合作吹来一阵清风。TTIP能否在休眠两年多后重启,也为世人关注。
对于区域和多边的关系,各界一直存在争议。总的来看,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经贸合作如同经济全球化的两个轮子,前一个轮子要通过改革,改进一致同意的议事规则,加速推进多边协议;后一个轮子则要在守成大国与新兴大国的合纵连横中找到利益交汇点。鉴于守成大国在规则重构中具有总体优势,这样对于新兴大国而言,如何以主动开放的姿态参与诸边协定谈判,参加区域经贸合作,是迎接未来规则重构的一个重要考验。
(三)关于热点领域的几个规则重构问题
全球经济规则重构涉及诸多方面,本文围绕几个重点领域,就危机以来的变化进行简要归纳和分析。
一是金融规则。危机爆发以来,美国、欧盟等国家(地区)开始反思传统金融监管理念和策略的局限性,并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重塑。2010年7月,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式签署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简称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 Frank Reform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被认为是“大萧条”以来最严厉的金融改革法案。2010年9月,欧盟成员国也与欧洲议会达成妥协,保证了欧盟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的顺利通过。在国际金融监管层面,2008年11月,G20华盛顿峰会通过了加强金融监管的行动方案和原则。2010年9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通过了加强银行体系资本要求的改革方案,即《巴塞尔协议Ⅲ》,这是近几十年来针对银行监管领域的最大规模改革,一旦实施将对促使银行减少高风险业务,防范国际信贷危机的重演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在IMF投票权、国际货币体系领域都有改革动议。总的来看,在全球金融领域,加强或改进规则的方案常常久议不决、决而不行,这是否会为下一次危机埋下新的祸根,尚不得而知,也需要人们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出台新的有效规则和制度。2018年5月,美国会通过改革多德弗兰克法案的议案,并获特朗普总统批准。该议案放宽了对持有2 500亿美元以上资产的大银行的监管,巩固了美国银行业的霸主地位。历史又转回到了原点。这或可谓逐利资本固有的“好了伤疤忘了疼”的轮回。
二是全球价值链引发的贸易统计规则讨论。目前这一轮经济全球化的显著特点,是跨国公司全球生产网络和供应链的扩张以及在此基础上全球价值链(GVC)的构成。随着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分工体系,传统的贸易统计方法受到严峻挑战。以2017年为例,全球出口总值已经超过22万亿美元,其中中间产品和中间服务占比近70%,很大一部分存在“重复计算”。2010年世贸组织正式发起“世界制造倡议”,提出了运用贸易增加值统计弥补传统贸易统计体系的缺陷。全球价值链问题不仅是一个贸易统计问题,也是一个贸易政策问题,它使各国对参与经济全球化更新了观念认知。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积极参加GVC体系有助于扩大就业、增加收入、获取技术乃至实现经济赶超。同时,该方法也将使中国对美、欧贸易顺差下降,按中国科学院的有关测算结果,2015年分别下降45%、39%,2016年分别下降44%、39%,这有利于缓解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9]
三是服务贸易规则。现有的多边《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23年前达成的,由于是第一部多边服务贸易协定、生效历史短,司法解释和法理实践少,尚有一些授权条款需要明确。因此,在DDA的服务贸易谈判中,对成员国的国内规则、紧急保障措施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发达成员普遍认为讨论草案的雄心水平太低,要求将大部分“软纪律”变成强制约束的“硬条款”。危机之后,以美国和欧盟为首的发达经济体为了扩大服务出口、巩固其竞争优势,与一些发达经济体组成“服务贸易挚友”(Really GoodFriends, RGF),在DDA服务贸易谈判未果的情况下于2013年3月启动了诸边的《服务贸易协定》(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 TISA)谈判,目前已有23个成员参加(包括中国香港和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美欧与RGF成员的服务贸易总额,即使扣除了欧盟内部贸易额,也占到了全球的三分之二左右。中国目前正拟加入TISA谈判,这将对中国的服务业发展带来重大影响。我国的服务贸易一直是巨额逆差,2017年达2 554亿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以开放姿态促进国内服务业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将带来巨大的开放红利。
四是政府采购规则。《政府采购协定》(Agreement onGovernment Procurement, GPA)是WTO一揽子协议中的一项诸边协定。政府采购又称公共采购,规模可以达到一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0%—15%。为了促进这一领域的相互开放,美国和欧共体、日本、加拿大等达成GPA,相互开放政府采购市场,于1981年起生效,目前已发展到43个成员。GPA几经修改,目前形成了2012年修改版,将于成员核准后生效。2001年中国入世时曾承诺,加入WTO后尽快启动加入GPA谈判。2007年底,中国政府正式提交了加入GPA申请并初步出价,此后三次提交修改出价,但终因与GPA各参加方要价相距甚远而至今仍在门外。中国加入GPA对我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其中机遇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可以获取更多进入全球政府采购市场的机会。据统计,近年全球公共采购整体规模已经超过6万亿美元,加入GPA后中国将获得进入包括欧美在内的政府采购市场的权利。二是有助于完善我国政府采购体制。加入后我绝大多数政府采购将遵循透明度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有利于实现“阳光财政”,避免“暗箱操作”。当然,任何市场开放都会对加入成员带来一定程度的挑战和压力,但总的来看是利大于弊。
五是投资规则。相对于统一的国际贸易规则来说,全球投资规则是“碎片化”的。据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球国际投资协定总数达到3 322个,其中中国共签署了147项。2017年全球新签国际投资协定的数量(18个)是1983年以来最少的。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区域合作的不断加强,投资协定的区域化进程在逐步加快,截至2017年底,全球有376个“国次”参与了涉及投资条款的区域性谈判。当前,美、欧等发达经济体拟从区域入手推动多边投资协定。中国正在成为资本输入和输出的双重大国,大批企业走向海外,迫切需要多边投资协定的保护。有鉴于此,中国政府在2013年7月举行的第五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会(S&ED)上,正式提出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方式,与美国商谈双边投资协定。目前,双方已完成了10次以上的谈判,文本初步达成,负面清单出价还存在博弈空间。中欧间的投资协定也紧随其后。美欧企业都期盼投资协定能够早日生效,这不仅可以进一步拓展中国市场,也可为其争取国际多边投资协定创造条件。然而,特朗普总统施行的单边主义的301调查,诬陷中国强制技术转让,窃取了美国的知识产权,抢了美国工人的就业岗位,对中国输美产品强征25%“惩罚性”关税,也因此断送了其企业家的美梦。
六是竞争中立与国有企业问题。金融危机后,“竞争中立”(Competitive Neutrality)的讨论升温与新兴经济体的国有企业在全球贸易投资活动中的比重上升有关。按照经合组织(OECD)的定义,“竞争中立”这一概念原指商业经营者在市场上的公平竞争,特别是国有企业可能既从事商业经营,又承担公共服务职能,所以“竞争中立”意味着政府应尽量区分这两种情况,对公共服务部分给予透明、充分的补偿,避免通过在商业竞争领域给予国有企业优惠待遇来交叉补贴公共服务。目前,发达经济体在对外签订的自贸协定中更多出现有关国有企业的条款,如美国在与韩国签订的自贸协定中,延续了有关指定垄断企业和国有企业的“纪律”。从这一规则本身来看,体现出西方主张开放市场和公平竞争的一贯理念。它的提出原先并不是针对中国的,且这一要求与我国国企的改革方向基本一致,但也涉及基本政治制度等敏感问题。我们应该全面评估“竞争中立”对我国的影响,主动参与讨论,为我国各种所有制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国际环境。
七是知识产权规则。知识产权规则作为一种制度文明,从1883年发达国家缔结《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算起,已经成为一国国民智力创造在他国得到保护的重要国际条约,它反映了知识与经济发展的必然联系。大约经过了整整102年,中国才成为该公约成员国。1980年,中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两年后颁布了《商标法》,即第一部知识产权立法。从围绕知识产权的规则来看,它在资本主义的土壤上诞生,对于激励创新有正面积极意义,但对创新成果普惠大众又有一定的负面性,因此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和期限,一直是国际规则争论的重点。WTO下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是在美国坚持下,把NAFTA的有关内容多边化之后缔结的,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同时也自然成为TRIPS成员。经济危机发生后,传统发达经济体为了进一步发挥自身在教育、科技乃至企业研发等方面的强大优势,更加强化了对于知识产权规则的推动。2010年,西方国家主推的诸边《反假冒贸易协定》(Anti-CounterfeitingTrade Agreement, ACTA)在日本结束谈判。ACTA对民事执法、边境措施、刑事执法以及数字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且正有从诸边推向多边,成为TRIPS第二的可能。但是美国国会否定了ACTA,这个在发达经济体充满争议的知识产权保护协定也就流产了。与此同时,美国在TPP谈判中强行延长了知识产权保护时间,规定了处理知识产权保护的争端解决程序,为实施高水平的保护装上“牙齿”。然而随着美国的退出,这些新规则也都在CPTPP中被暂时中止了。当然,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对于中国实施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打击假冒伪劣,转向高质量发展,都是完全必要和十分及时的。
此外,还有发展援助规则、可持续发展规则等,在本文中不再一一讨论。
四、关于当前中美经贸摩擦的解读与研判
2018年9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关于中美经贸摩擦的事实与中方立场》的白皮书,内容丰富翔实,是学习研究的准绳。中美经贸关系不仅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与最大的发达国家总体关系的压舱石和推进器,而且对全球经济稳定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中美建交以来,双边贸易增长了233倍,企业基于各自优势和市场不同需求,形成了结构高度互补,利益交融共享的紧密关系。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17年,货物贸易上,中方对美出口4 297亿美元,自美进口1 537亿美元。[10]同期据商务部测算,双方服务贸易总额约1 200亿美元,中方逆差540亿美元。因此,双方的贸易顺逆差粗略估计约在2 200亿美元左右,这个数字总体趋稳,且近10年美国贸易对全球的逆差,尤其对亚洲的逆差也基本保持稳定不变。2018年以来,特朗普政府大搞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以“美国优先”为口号打关税牌,对全球多个国家发起贸易战,并把主要矛头指向中国。
中美贸易摩擦主要有以下四种表现形式。一是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居高不下。截至2018年7月13日,美方发起涉及我国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贸易救济案件17起,涉案金额约22亿美元。美方还做出18项涉及我国产品的裁决,其中14项税率都在100%以上。二是对进口光伏和大型洗衣机发起201调查。2018年1月2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对进口太阳能电池片和光伏组件实行进口配额限制和加征关税,实施期4年;对进口大型洗衣机(10公斤以上)实行进口配额限制和加征关税,实施期3年。三是发起232国家安全调查。美方于2018年3月23日起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全面征税,税率分别为25%和10%。涉及我对美出口钢铁产品19.8亿美元,铝产品38亿美元。5月23日,美方对进口汽车及零部件发起232国家安全调查。涉案产品为汽车及零部件,包括越野车、厢式货车和轻型卡车等。四是发起对华知识产权301调查。2018年3月23日,美发布301调查报告。依据301调查结果,特朗普签署总统备忘录,要求对中国部分输美产品加征关税、限制中国投资美国重要产业或敏感技术,并就中方有关技术许可条件的措施向世贸组织提起磋商请求。
综上所述,美方已经对我采取单边措施。2018年7月6日,美国开始对500亿美元产品清单上的第一批清单818个类别、价值34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25%的进口关税。另外160亿美元产品关税措施在8月23日执行。8月3日,美国贸易代表声明称拟将对从中国进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税率由10%提高至25%,再次升级中美贸易摩擦。此次征税清单,共涉及约6 000多项货物商品,几乎涵盖所有农业、工业部门。主要涉及通信设备、计算机、电气设备等技术密集型产品和家具、皮革制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尽管在听证会上绝大多数美国企业反对加征关税,但白宫还是决定自9月24日起,对自中国进口的2 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关税,2019年1月1日起提高至25%。特朗普总统还在推特上表示若中国采取报复措施,美还将对另外2 600多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关税(恐怕没有那么多子弹了)。中美经贸关系何以走到这一步?这场摩擦是早晚都会来的吗?摩擦还将扩大至经贸以外的领域吗?这一方面是因为中国的发展与强大,被美国视为主要战略竞争对手,另一方面也与本届美国总统的特质,一个纽约市井长大的曼哈顿房地产开发商的经历有关。如果从历史的视角分析,也许当前的中美经贸摩擦更是一个现阶段全球化治理缺失的必然事件。
美国对中国主权内的经济管理提出不满。在多边体系下对中国妄加指责。一是指责中国经济体制。包括指责中国的政府部门对基本经济要素(如土地)的直接和间接控制,国有企业借助行政垄断政策掌控大量经济资源,价格机制的作用在一些领域受到较多限制,对私有产权保护的力度和有效性仍不够充分,政府广泛利用各类产业政策作为实现包括技术升级在内的多样化目标手段等。二是指责中美双边贸易失衡。美方认为,中国破坏公平和互惠的贸易,声称包括倾销、歧视性的非关税壁垒、强制技术转让、产能过剩和产业补贴,这些措施都旨在保护中国企业,使许多美国企业无法在公平的环境中竞争。三是指责中国的技术和知识产权政策。这主要包括所谓强制技术转让、区别对待所有权主体、采购敏感的美国技术、网络入侵和窃取。
美国已将中国定义为全面竞争对手。美国在2017年底发布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确定,中国是修正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是美国的战略竞争对手。有鉴于此,美国这次对我发起的贸易战具有战略性、持久性,其目的是维持美国在全球的霸权地位,减缓甚至扼制中国高科技产业的迅猛发展。美方301清单剑指“中国制造2025”,对中国的高科技行业影响巨大。知识产权指控、中兴案例等表明,美国对我高技术迅速发展感到恐慌,认为其经济、军事、安全及全球地位受到威胁,故不会放松其具有比较优势的高科技产品出口与投资审查。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中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实现技术赶超颇为担忧,并在竭力阻止。这已是不争的事实,甚至载入了它们的政策性文件和法律法规。当然,这么做的前提是先对中国实行有罪推定,例如“偷了技术”、“抢了就业岗位”等,然后进行单边贸易或投资制裁,就像他们在地缘政治冲突中先斩后奏的行为那样。更耐人寻味的是2018年初在美对我发动201、232、301贸易制裁的同时,美国总统还签署了《台湾旅行法》并派国务院高官访台,美国国务院宣布允许对台出售潜艇技术,美军舰艇再次进入南海中国岛礁12海里之内水域。这一系列措施综合起来,表明美国正在做重大的战略调整,将中国作为战略遏制的主要对手。这也是美国共和、民主两党以及其智库、金融寡头们的共识,只不过表现手法有所不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前前后后,美国就抬高门槛阻挠,当年的“9·11”恐怖袭击事件使小布什政府放松遏制以换取我对反恐的支持。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美一直挑衅我贸易顺差和人民币汇率,但同时奥巴马政府又需要我多购买美国国债以助其渡过难关。历史为我赢得了将近16年较好的国际发展环境。但即便如此,美牵制遏制我的举动也从来没有停止过。特朗普总统的个人特质也是当前中美经贸摩擦的因素之一。他在纽约皇后区富人堆中长大,高傲自信,眼见当年烟囱林立、机器轰鸣的世界制造基地美国,如今制造业却是江河日下。虽然跨国公司和金融寡头在全球布局生产,获得了超额的资本红利,但是美国的中小企业主尤其是产业工人却并不如意。特朗普也确实利用了这一点,以“美国优先”“让美国再次伟大”的口号成为反传统、反建制的总统登上历史舞台。但是今日之美国,服务业已经占了GDP的八成以上,想要鱼和熊掌兼得,让传统制造业重回美国,恐怕已经难以实现。中国仅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发展,人均GDP才刚过8 000美元,蓝领岗位的流失即已十分明显。难道美国大量的中青年一代愿意放弃窗明几净的空调办公室,站在千度高温的炼钢炉前,站在不停运转的装配流水线上吗?人类已经开始进入人工智能时代,未来的就业之争将更多表现在智能机器与人的博弈。美国经济界Main Street与Wall Street之辩,应该着眼于结构、教育、培训甚至分配,怪罪并迁怒于对外经贸关系是徒劳的,其后果反而会砸了自己的脚。
欧盟和日本在遏制中国崛起方面与美国有惊人的相似,但又有自身利益保护和矛盾复杂的心理。他们认为中国在中低端价值链占优势可以忍受,庞大的中国市场开放于他们十分有利。但是,当中国向价值链高端进发,涉及其既有市场时便忍无可忍,又无可奈何。因此乐见美国对中国的遏制,甚至也会参与其中。但是他们又警惕中美贸易摩擦危及自身(如美国启动232条款,就钢、铝进口危及其国家“安全”加征25%关税)。所以,欧盟和日本在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方面的立场又与我相近。
最近发生在中美之间的经贸摩擦对世界经济来说,是对全球供应链的严重挑战。这引起各国的高度关注,纷纷表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反对单边制裁。因为不仅美国所谓“钢、铝国家安全”的霸凌关税打了欧盟和日韩,就在对中国的500亿美元商品所谓惩罚性关税中,有五成以上也是在华外企产品,其中不少核心部件直接来自欧盟、韩国和日本等地,有些还来自美国本土。这正验证了全球化下贸易战没有赢家!特朗普总统对中国胆敢反制十分恼火,说我再打2 000亿美元你没有子弹了,但不料中国采取非对称手段反制600亿美元。白宫的政客们可能忽视了中美制度上的差异,忽视了中国人民捍卫自身权益的坚定意志,也忘了中国迄今是美国最大的债权国,世界最大的国内消费市场,华尔街和跨国公司巨头还有不可或缺的利益在中国。一旦中美经贸大规模开战,不仅双方都会受到严重伤害,而且整个世界经济都将大步倒退。可是开战的球不在我们这一边,理智的选择是不愿打、不怕打,以谈促和、以战促和,争取休战。我们必须始终对正在变化的国际环境保持高度警惕,不能有丝毫懈怠侥幸心理,随时准备应对可能更严重的摩擦和挑衅。据英国的历史学家统计,所谓的修昔底德陷阱,历史上发生过16次,其中12次是以战争手段解决的。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我们必须刚柔相济时刻保持警惕。
中国周边的经贸关系,尤其是欧盟和日本的贸易与投资,也对中美摩擦有重要影响。因此双方都十分关注欧日的贸易政策取向。2018年7月,欧盟与日本签署《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自由化水平高,涵盖领域广,是目前全球经济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覆盖6亿多人口,占全球GDP及贸易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7.8%和36.9%(2017年度)。欧日EPA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领域及规则领域。在货物贸易领域,双方将通过最长15年的降税期,取消占贸易额99%的进口产品关税。欧盟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取消大部分汽车零部件关税。日本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取消猪肉、红酒关税,牛肉关税将通过15年从38.5%降至9%,乳制品设置一定数量的配额并在15年内逐步取消配额内关税。在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双方同意给予对方服务和投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以负面清单方式做出了涵盖广泛的市场开放承诺。在规则领域,欧日EPA涵盖了公司治理、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补贴和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包括环境和劳工)和中小企业等议题,对有关领域规制作出具体规定。欧日EPA蕴含了欧日双方的多重战略考虑,释放出制衡日益加剧的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信号,将对欧日产生明显经济利益,也将对我出口欧日产品形成直接竞争。
为此,2018年7月25日美欧发表联合声明,同意共同努力对除汽车以外的工业品实施零关税、消除非关税壁垒、实行零补贴。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原则,美欧只有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才能避免双边达成的优惠贸易安排自动适用于全体世贸组织成员。考虑到美欧此前谈判的《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即具有自贸协定性质,虽然搁置近两年,但双方已通过谈判在多个领域达成一定共识,因此不排除美欧通过重启TTIP谈判或借助TTIP谈判的基础寻求达成双边自贸协定。从中长期看,美欧将力推双边最终达成自贸协定。一旦如此,将成为全球涵盖成员以及经济体量最大的自贸协定,不仅有助于巩固美欧战略同盟、密切双方经贸合作,而且是美欧寻求主导新一代全球经贸规则制订的重要抓手。
与此同时,美国与日本于2018年8月9日在华盛顿举行首次双边贸易会谈。美国一方面在全球挥舞贸易保护主义大棒,但另一方面又迫使贸易伙伴和其谈判,寻找一切机会达成降低贸易壁垒的投资协定,以实现对等开放目的。双方将致力于消除关税和贸易壁垒,同意争取“零关税”。至此,美日欧的贸易关税同盟可谓初见端倪。
在美国多次叫嚣退出世贸组织的同时,发达经济体联合部分发展中经济体,讨论对WTO进行有利于美国的改革。特朗普执政以来,采取包括阻挠WTO上诉机构大法官补选、拟出台《美国公平互惠关税法案》等一系列单边举措,架空WTO,进而按照其意图推动全球贸易体系重塑。美日欧2018年两次发表三方联合声明,表达了对“非市场导向政策”的高度关注,重点提出制定补贴和国有企业新规则,并表示将启动各自内部研究和定期沟通。
台资企业在我对美出口中占有重要位置。2017年大陆对美出口前100强企业中,台企占37家,出口额755亿美元,占100强企业出口总额的63.3%。美国前500亿美元清单对台企影响有限,但局部企业受损显现。主要原因是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未纳入清单。目前的2 000亿美元清单,一是影响面大幅上升;二是产业链带动性强的产品被涉及;三是部分产品因中美制裁与反制“两头受压”,难以为继;四是2 000亿美元征税幅度,若明年达到25%而无资助,有关企业拟订单外移,并终止在原经营地的生产活动。当然台企也拟采取应对措施。一是与客户重启谈判、向美国政府申请豁免;二是重新配置订单或转移产能;三是发掘大陆内需市场潜力等。值得注意的是,中美经贸摩擦升级将严重影响大陆台企产业链的稳定。从短期看企业订单外移压力大,从中长期看,企业外迁选择多,两岸的经贸规模、结构有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甚至不排除台当局“火中取栗”的可能,如力推台企撤离大陆转回台湾岛内或投资墨西哥甚至美国,利用所谓“新南向政策”鼓励台企布局东南亚。这些做法是否会与中美经贸摩擦产生共振叠加效应,值得高度警惕!
中美经贸摩擦将持续多久,结果如何,目前很难单方面预测,因为这更多取决于美国国内政治的需要。如最近彭斯副总统在国会中期选举前骇人听闻又罔顾事实的演讲,就是最好的例证。但可以肯定的是,虽然从短期比如1—2年来看,两国物价上涨,失业增加,经济受损,或许我们的受损更大一些,但是中国别无选择,只有奉陪到底,否则损失会更大。如果从中长期比如3—5年甚至8—10年来看,中国可能就跨过了这个坎,完成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了经济由高速度向高质量发展的华丽转身。到那时,也许我们还应该“感谢”特朗普先生对我们的施压。特朗普的真实用意不在经贸逆差,而是要打压中国的发展。但是中国市场之广,回旋余地之大,岂是占我国际贸易额15%左右的美国所能卡住的?中国人民的吃苦耐劳、聪明才智岂是几个软件就能锁喉的?企业才是市场的主体,是推动全球化的基本动力,逐利机制下的企业行为也不是一个总统令就能止住的。美国社会的机制有强大的纠错功能,若彻底抛开多边贸易体制而单边施压,彻底与中国等经济大国脱钩,对美国并无益处。痛定思痛后坐下来谈判,中国还是随时欢迎的。中美两个大国应该站在再全球化的高度,达成投资协定和自贸协定,以便为国际多边规则的重构树立榜样。美国能做到吗?我们拭目以待。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人民网,2013年06月26日,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3/0626/c1024-21981607.html。
[2]参见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册),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20、195页。
[3]参见侯若石:《经济全球化与大众福祉》,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9月版。
[4]参见薛一飞:《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以及中国的应对机制》,《天府新论》2016年第6期;李慧斌:《全球化:中国道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5]参见[美]罗伯特·特里芬著:《黄金与美元危机:自由兑换的未来》,陈尚霖、雷达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6]美联储前任主席格林斯潘语,转引自廖岷:《次贷危机下美国对于金融监管的最新反思》,《中国金融》2008年第7期,第64-66页。
[7]参见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相关年份数据。
[8]根据历年商务部和海关总署数据计算。
[9]参见中国科学院预测科学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2016年中国经济增长形势展望》,《中国科学院院刊》,2015年第6期,第810-817页。
[10]《海关总署介绍2017年全年进出口情况》,中国网,2018年1月12日,http://www.gov.cn/xinwen/2018-01/12/content_5255987.htm#1
【作者简介】 陈德铭,原商务部部长、原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