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立新:中国的“日耳曼式”发展道路

——以黑格尔和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为背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069 次 更新时间:2018-09-26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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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立新  


(柏林悦读Seminar 第六十三期之第一辑哲思论坛)


为纪念“马克思诞辰二百周年”,应柏林华人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会的邀请,现任清华大学哲学系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马克思恩格斯文献研究中心主任、柏林洪堡大学访问学者韩立新教授主讲“柏林悦读Seminar第六十三期之第一辑哲思论坛”,为在德德留学生和华人公众带来了一场以“中国的‘日耳曼式’发展道路——以黑格尔和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为背景”为主题的公开讲座。讲座于2018年8月23日在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进行,讲座由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柏林自由大学访问学者李哲罕博士主持。


在讲座开始之前,研究会会长吴桂德说明了本次活动的特殊意义,对在场听众的到来表示了欢迎。本次Seminar适逢马克思诞辰二百周年,也是研究会主办的第一辑哲思论坛,以通过与国内顶尖科研机构的马克思主义一线科研人员一起进行近距离学术讨论的方式,帮助各位在德学子拓展科研视野,提升研究方法与紧跟学科前沿。同时,以此为契机,研究会也期待各位学友今后自己在平时论文写作与科研过程中,遇到感兴趣的与哲学相关的问题与疑惑处时,也能通过研究会这个新设平台,与研究会的各位同仁一起交流探讨、释难解惑、共同进步。接下来主持人李哲罕博士向听众简要介绍了主讲人的学术背景与代表作品,并就讲座的大致内容作了铺陈说明。


韩立新教授首先指出,今天报告的主题是他对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发展道路哲学思考的成果。在他看来,1978年以后“中国的发展道路”的本质是传统的中国社会向市民社会的转型,具体表现为两方面的转型:第一、从亚细亚共同体向市民社会的转型;第二、从传统的社会主义社会向市民社会的转型。现实中2007年的《物权法》可以视为上述两个转型的标志。韩立新教授接着指出,他所理解的市民社会不是以霍布斯、洛克和康德等思想家为代表的“作为政治社会的市民社会”,而是以弗格森、斯密、黑格尔和马克思等思想家理解的、强调市民社会经济内涵的一种社会形态。这种市民社会(die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以私人所有为基础分工和交换的体系。他的这种看法在传统的社会发展理论中是无法得到说明的,其成立需要解释清楚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亚细亚共同体作为非西欧社会,它是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转向西欧的市民社会;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本来是高于近代市民社会的社会发展形态,它怎么能反过来转向低于自己的社会形态呢,这究竟算做是历史进步还是历史退步?


主持人李哲罕博士与主讲人韩立新教授


从研究史可以发现,在中国发展道路问题的说明上,依据马克思晚年在《给〈祖国纪事〉编辑部的信》(1877年)、《<共产党宣言>俄文第二版版序言》(1882年)以及《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1881年)等相关文献对“俄国共同体”的讨论,苏联和中国学者提出了马克思的“晚年构想”的解释框架。这种解释框架的实质可以用马克思的一句话概括:“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用到共同体中来。” 基于马克思上述的论述,我国的一些学者推出,俄国的发展经验是同样适用于东方国家的中国,也就是说,在一定条件下,中国可以从“农耕共同体”为基础的传统社会而直接进入社会主义,也即可以不进入以私人所有为基础的市民社会,而直接从亚细亚共同体进入到社会主义。因此,中国目前所走的道路是符合马克思本人的构想的。但是韩立新教授认为,传统解释框架存在三方面的解释困难:首先,文本形态的复杂性造成了理论根据的欠缺,比如马克思本人在回复查苏里奇有关俄国发展道路问题的复信并非是一气呵成,而是四易其稿,且篇幅越来越短,足见马克思对这个问题的答案还是存在疑虑的;其次,我国现实中所发生的发展进程决非是跨越“卡夫丁峡谷”, 而是在进入“卡夫丁峡谷”,或者说是“传统的中国社会向市民社会的转型”;最后,用“跨越说”来解释会对改革开放以来的国策带来消极的评价。因此,无论是从实事求是的角度,还是从国家意识形态角度,再用马克思的“晚年构想”来解释“中国的发展道路”都不是一个好的说明。


对此,韩立新教授发现,马克思在1857-1858年创作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一节阐明的世界历史理论更符合中国的实际,而且是从正面对中国发展道路作出解释说明的。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要经过“共同体——市民社会——未来的共同体(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这样三个历史阶段。市民社会之前有三种“本源共同体”类型,即亚细亚(以俄国、印度和中国为代表的东方世界),古典古代(古希腊和罗马)、日耳曼(阿尔卑斯山脉以北的西欧世界),只有日耳曼共同体才能必然地走向市民社会,而亚细亚和古典古代则根本无法靠自身的力量实现这一转变。东方社会不能靠“自因”进入市民社会的结论遭到了很多东方学者的批评,不论是二战后世界上两次“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论争”还是中国历史学家关于封建制度的讨论以及提出马克思“晚年构想”都表达了东方学者对于上述观点的不满和愤怒,但是其解释都面临着不能自圆其说的困境。韩立新教授认为要突破原有的思维定式,反向思考,如果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中出现了日耳曼因素的话,中国所走的就不是东方社会之路,而是日耳曼发展因素。既然马克思将本源共同体走向市民社会看作是历史进步,那么中国摆脱本源的亚细亚共同体,转而走日耳曼式的市民社会之路,难道不也是历史进步吗?接下来,韩立新教授开始论证“日耳曼”共同体进入市民社会的原因以及这些原因在1978年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社会是否存在着。


韩立新教授认为,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在方法论上受到了黑格尔历史哲学方法的影响。黑格尔对历史的描述可以概括为自由诞生的历史,他以享受自由人数的多寡为尺度,将“世界历史”(Weltgeschichte)的发展描述为:东方世界只有“一个人的自由”;古希腊和罗马是“少数人的自由”;而日耳曼世界是“所有人的自由”,因此,只有日耳曼世界能够诞生自由。马克思的历史认识与黑格尔在很多方面具有相似性:他对历史的描述可以概括为资本诞生的历史(市民社会诞生的历史),同样把世界划分为亚细亚、古典古代和日耳曼三个历史区域,以土地所有者数量的多寡为标准将世界历史描述为 “唯一”的所有(亚细亚)→“少数人”的所有(古典古代)→“所有人”的所有(日耳曼)。只有日耳曼共同体才能自行瓦解,从而必然地进入市民社会。



讲座现场


那么,马克思分析共同体的视角有何特殊之处?按照一般的马克思主义的常识本源共同体解体原因是私人所有的发展。但是,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中认为,有两个原因导致共同体解体,即普遍的私人所有的出现与劳动和所有的分离。这决定了分析共同体就要遵循两个尺度:(1)土地所有制形式(所有者个数的多寡);(2)城市和农村的分离(劳动和所有分离的典型)。从共同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的关系上看,亚细亚共同体的特点在于共同体所有是实体,而个人占有只不过是偶然性;古典古代共同体是共同体所有和私人所有并存,但私人所有要以共同体所有为前提;日耳曼共同体所有和个人所有并存,但共同体所有要以个人所有为前提。从城市和农村的分离为标准来看,在亚细亚共同体中,城市和农村处于“一种无差别的统一”状态,村落共同体是一个经济整体;在古典古代共同体中,城市是农村人建立的居住地,实质是城市农村化,城市连同其属地是一个经济整体;在日耳曼共同体中,城市与农村处于对立状态,实质是农村城市化,单个的住地就是一个经济整体。总之,无论是从共同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的关系来看,还是从城市和农村的分工角度来看,在本源共同体的三种形式中,只有日耳曼才有可能在本源共同体中脱颖而出,使自己的母体解体。


在这个意义上,找出本源共同体解体的原因对于解释市民社会的产生具有关键意义。在马克思看来,日耳曼共同体的解体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因素造成的:(1)个体的私人所有的出现,生产者拥有交换剩余的所有权;(2)共同体内部经济关系的变化,生产者交换剩余的市场圈的形成;(3)农民离开自己的土地,城市和农村分工的真正形成;(4)上述因素导致的一个最终结果,就是劳动和所有的真正分离。所以,只要出现了这四个因素,本源共同体就可以进入市民社会。而1978年以后中国的发展历程与日耳曼世界进入市民社会的过程有很多相似之处:(1)从“包产到户”和“自留地”到农民可以自由地交换自己的剩余;(2)从农村的“集市贸易”到“乡镇企业”的出现;从“人民公社”的解体到《物权法》对“私人产权”的承认;(3)从涌向城市的“民工潮”到近年来汹涌的城市化浪潮;(4)离开土地这一生产资料的农民,以自由劳动力这一新的身份,在东部沿海以及城市工厂里与其他生产资料重新结合起来,正与城市居民一道完成着中国空前的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


但是,中国的市民社会化过程与日耳曼的发展不是完全相同的,有两点独特之处:(1)从欧洲历史现实和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如果市民社会是自由主义经济的话,对应的就应该是资产阶级民主国家。但是,中国没有遵循这一规律。我们的市民社会正逐渐变为一个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但我们的国家仍然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2)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力量对比呈一种反比例关系。市民社会一旦形成、成熟,国家将丧失其原有的地位。最终社会的本质将从国家转向市民社会。但是,中国1978年以后,市民社会在强大的同时,国家的统治能力也在日益强大。国家的权力并没有因市民社会的崛起而丧失。最后,韩立新教授提出了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过去,人们往往根据西方市民社会的历史经验来指责中国市民社会之路的特殊性、不规范性等,但是,难道不正是这一特殊性才带来中国今天的成就?还有,难道不正是这一不规范性才孕育着新解释的可能性?因此,我们应该对“中国发展道路”给予积极的解释。有着东方社会传统和社会主义经验的中国理应与西方不同,它正在走一条全新的发展之路。


最后进入讲座的提问环节,听众提问踊跃,韩立新教授进行了耐心详尽的解答。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部分与会听众与主讲人合影留念。



讲座后合影留念


文:王旭东、李哲罕   图:丁冬   校:韩立新、吴桂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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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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