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思考革命及其“失败”?
如果说19世纪是由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和法国大革命所界定的,那么,20世纪则是由俄国革命与中国革命所界定的。这两场革命不仅试图在自己的国家创造一个新社会,而且也将各自的革命道路理解为全世界探索未来的伟大尝试,从而激发起全世界不同地区的人们对俄国与中国的赞扬与诅咒、支持与遏制、热爱与敌视。从1917至2017,天地玄黄,在两场伟大革命的诞生地,革命的面貌早已模糊。1990年代,伴随苏东的解体,中国知识领域盛行的是“告别革命”的口号,这是美国版的“历史终结”命题的亚洲版表述。在俄国以及西方知识界,“十月革命”常常被视为预伏在苏东解体过程中的“原罪”,有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讨论已经转化为社会主义为什么失败、共产主义为什么不可能的讨论。1994年11月5日,俄罗斯联邦总统办公厅主任谢尔盖·亚历山德罗夫·菲拉托夫就断言:“从形式上说,1917年10月俄国发生了一次政变,其结果是政权为人数不多但很团结的左翼激进政党所篡夺……1917年的十月是对俄国社会进行最严重的革命破坏的开始。”“由19世纪的伟大改良的俄国向工业化民主社会的逐步转变过程中断了。1917年的二月成了国家民主发展路线的终点,二月革命后经过八个月俄国就确立了集权主义的镇压体制。”[2]在苏联解体前,各种反对的和修正的观点已经复苏,而在后冷战的氛围中,甚至修正的观点也已过时,盛行一时的是通过“解密档案”,将早已被批驳的故事重新编造(如列宁是德国间谍的故事),通过西方(如德国《明镜》周刊)和俄国媒体,广为流布,不胫而走。
在这一对于革命的反动大潮中,也存在着一些值得讨论的、对于正统叙述进行修正的观点。例如资深的十月革命专家亚·叶·拉比诺维奇一方面承认革命发生的不可避免性,另一方面认为存在着为十月革命所错失的其他可能选择,即“建立多党制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这个制度以苏维埃为基础,它必须实现刻不容缓的深刻变革和争取实现和平。”[3]探讨1917年另一种可能的结果实际上提出的是两个相关的问题,一个是具体的历史判断,即二月革命与十月革命的关系问题。例如,阿·伊·福明通过对列宁的《四月提纲》的解读,重申了立宪民主党人米留可夫的观点,即十月革命是二月革命的继续,但他不是站在布尔什维克死敌的立场,而是站在拯救一个革命传统的立场,认为“十月革命不是开创人类历史上共产主义纪元的第一次社会主义革命,但有理由认为,十月革命是本世纪最后一次大革命,它巩固了工业化社会的胜利,有助于确立后工业化社会文明的基础。”[4]换句话说,十月革命是一个将政权转移到无产阶级和农民手中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即一个不同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无产阶级和贫苦农民的专政。[5]从经济的角度说,这一专政就是列宁曾经说过的那个“真正民主革命国家中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6]。这一诠释实际上是用列宁在1905-1907年间形成的对于俄国革命的阐释否定列宁在1917年二月革命之后对于革命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重新界定。
与这一判断直接相关的,便是重新探讨革命的性质:十月革命是一场社会主义革命还是“亚细亚式的社会革命”,它所开创的苏维埃国家是国家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这一问题已经隐伏在有关二月革命与十月革命关系的讨论之中了。早在苏联解体前夕,E.T.博罗金就论定:“俄国1917年革命的目标,是反对完全衰老的亚洲封建主义,同时反对业已发展起来的私有制资本主义。它的使命是为农民同生产资料彻底分离和在国有制统治基础上建立社会化生产创造条件。如果我们不理解革命的这一特殊性,就不能理解革命的进程及其后果,就不能理解它客观上可能成为而且已经成为导致确立国家资本主义的使命。”[7]为了将十月革命的使命界定为确立“国家资本主义”,作者从经济的角度将这一进程解释为类似于欧洲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农民与生产资料的彻底分离,从而完全否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让劳动者(农民与工人)与生产资料重新结合的各种尝试。
普京时代的到来让种种修正观点找到了弥合其冲突的契机。十月革命在战争中拯救了俄国,曾经遭到布尔什维克的敌人们长期指责的布列斯特和约也因为德国战败而被苏俄政府宣布废除。[8]十月革命后,即便在流亡的白俄分子中也发生了有关十月革命的争论,其起因是部分白俄欧亚主义者认为十月革命是俄国在面对西方列强压力下的一个曲折的、保留自身力量的步骤,从而不能完全否定。十月革命主张的民族自决最终通过联盟形式,最大程度地保留甚至扩展了沙俄帝国的领土、人口和权力。总之,对于现代化论者而言,十月革命为工业化扫清了封建障碍;对于民族主义者和爱国主义者而言,苏联的卫国战争为抵抗和粉碎纳粹德国的进攻建立了不朽功勋;对于当代欧亚主义者而言,十月革命正是重振俄罗斯帝国的转折点。十月革命不可能被整体地否定。
一个世纪之后,这一革命面对的真正挑战是对它所创造的第一个无产阶级国家或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否定。这是既不容于西方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也与当代俄国的政治道路大相径庭的政治模式。正是在这一复杂而矛盾的氛围中,我们看到了一种暧昧的纪念方式:普京总统于2016年12月19日颁布纪念俄国革命100周年的筹建措施命令,“责成俄国历史学会组建纪念俄国革命100周年委员会,在一个月期限内筹建班子并提出纪念方案;俄罗斯政府文化部具体负责实施;俄罗斯各联邦主体、地方政府机构、社会和学术团体及有关科研、教学人员等参与这个工作。”[9]但同时指出纪念活动不限于十月革命,也包括二月革命;俄罗斯政府文化部部长梅津斯基在筹备会议上说:“现在回过头来看一百年前发生的事件,我们绝对不能否定我们的先辈尝试在世界上建立一个新的公正社会的努力。这不仅仅是改变了俄国历史发展的道路,也是给全世界各民族发展以巨大影响的决定性事件。”[10]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原所长吴恩远的解读,“梅津斯基部长所指由俄国革命建立、并给全世界以巨大影响的‘新的公正社会’,就是指十月革命后建立的苏维埃政权,而不可能是二月革命后短短几个月存在的临时政府。这应当看成是俄罗斯官方对十月革命的肯定评价。”[11]
然而,普京的目标不是为了重申十月革命的政治价值,而是为了实现“白色的”后代与“红色的”后代的和解,这一“肯定评价”除了在维护俄罗斯的国家统一和社会团结之外,不可避免是暧昧的。事实上,普京早在2016年初就对苏维埃政权于1918年夏天枪杀沙皇尼古拉二世全家及其奴仆,同年对神职人员的镇压,以及真伪存疑的列宁致莫洛托夫的信发表过批评看法,并引起了俄罗斯学术界就相关问题而展开的考证与讨论。[12]2017年5月25日,普京明确指出:“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100年留给我们的主要历史教训就是防止社会的分裂,达成社会的和谐。”[13]为了平息国内外对于纪念1917年革命的疑虑,普京在2015年9月30日[14]、2016年9月3日[15]相继颁布总统令,签署“建立受政治迫害遇难者永久纪念碑”的法令,但“在内容中都没有指出这是‘在俄国历史什么时期发生的迫害行为’,更重要的是,法令中完全没有指出谁是加害的‘主体’、谁是被害的‘客体’”。[16]尽管如此,建立纪念碑的政治暗示是清晰的,即纪念1917年革命并不是重新确定俄国的未来方向(向俄国人民表示),也不会违背普遍的“人权原则”(向西方各国,也向俄国的自由派表示)。
2017年10月30日,普京在政治镇压受害者纪念碑“悲伤之墙”落成揭幕式上发表讲话,以一种毋庸置疑却又包含了上述多重省略的方式说:这一天是“我国各民族共同纪念政治清洗受难者的日子”,最后引用索尔仁尼琴夫人娜塔莉娅·德米特里耶夫娜·索尔仁尼琴娜的话结束他的演讲:“‘了解,记住,审判,这之后才可能原谅,’我完全赞同这句话。是的,我们及我们的后代应该记住大清洗的悲剧,记住它的根源。但这不意味着清算。不允许再次将社会推向危险的对立境地。现在,对于我们来说重要的是信任和稳定。只有以此为基础我们才能解决我们的社会和国家所面临的问题,俄罗斯,它是我们的唯一。”[17]尽管中国和西方的媒体报道将纪念碑“悲伤之墙”的建立视为对于十月革命的审判,但普京的讲话没有提及十月革命,更没有将大清洗与十月革命直接挂钩。这两者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仍然值得人们重新探究。这是一个模糊的纪念方式,但其战略含义却是清晰的,即在模糊中让历史冲突的各方在当代俄国的社会关系中各得其所。
对于经历分裂、动荡、解体和战争的社会而言,呼吁社会团结反映了某种社会共识,绝不可以轻率加以嘲弄。但是,对于十月革命,这类暧昧的表述法并不能将其驯服:这一事件不仅改变了俄国,也改变了世界;围绕这些“改变”而产生的激烈争辩和斗争遍及不同区域、不同人群,其中也包括追随这一革命并坚持革命理念的左翼及其理论上的后代。历史的巨变,尤其是时代主要矛盾的转变,改变了各种纪念的调子,但没有改变的是围绕这一事件的各不相同的、难以调和的激烈态度。我们不妨结合对于中国革命的总结和思考,回顾那些因时代差异而存在的有关十月革命的不同解释方式。
第一种方式源自革命家自身。他们之间的观点和战略不同,但分享着共同的斗争目标,即便不属于一个国家,也自认属于同一场运动。他们在革命的现实进程中探寻革命的正确道路和战略战术。在1917年革命爆发的时刻,即便在布尔什维克党内,争议和分歧也是尖锐的。例如加米涅夫和《真理报》对二月革命和临时政府的看法与列宁迥异,普列汉诺夫嘲笑列宁的《四月提纲》是“梦话”。在这场思想争论中,斯大林也曾短暂地站在列宁立场的对立面,但稍后转而支持《四月提纲》。十月革命前夕,无论在是否参加全俄民主会议预备会议的问题上(这直接关系应该阻止还是促进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向社会主义转变),还是在是否进行武装起义的问题上,布尔什维克党中央及其领导人(不仅是加米涅夫、季诺维也夫,而且也包括托洛茨基),都曾发表过反对起义的观点(托洛茨基很快转向支持武装起义,并成为这场起义著名的领袖之一),并与列宁发生激烈的冲突。
这些战略和战术的分歧与当代思想中对于革命的指责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在根本上并不是一回事。这是来自同一营垒的策略分歧。1918年,罗莎·卢森堡在尖锐地批评列宁、托洛茨基等十月革命的领导者和布尔什维克的政策的同时,用这样的语句为革命辩护:批评不是对奇迹的期待,“因为在一个孤立的、被世界大战弄得筋疲力竭的、被帝国主义卡住喉咙的、被国际无产阶级出卖了的国家实行一次模范的和完美无缺的无产阶级革命,会是一个奇迹。重要的事情在于,把布尔什维克的政策中本质的东西同非本质的东西、核心同偶然事件区别开来。”她一面指责十月革命的严重缺陷甚至错误,另一面礼赞“无产阶级的行动能力,群众的革命毅力,社会主义本身的取得政权的意志。在这一方面列宁和托洛茨基以及他们的朋友们是第一批给世界无产阶级作出榜样的人,到目前为止他们仍旧是惟一能用胡登的话高喊‘我敢于这样做了!’的人。”[18]就像巴黎公社之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卢森堡的眼里,十月革命未经仔细筹划就突然爆发了,却如同种子一般包含着属于未来的本质。卢森堡对于革命的批判正是从我称之为“不成熟的革命所蕴含的本质的未来性”出发的。对于革命者而言,正是有赖于这一内在于现实革命的本质的未来性,革命的困境和革命者的战略错误,才能得到真正的揭示和批判,才不致于将对革命进程的揭露和批判转换成为对革命的背叛和诅咒。卢森堡对于俄国布尔什维克的批评从内部的视角打开了重新检讨这场革命的可能性,即革命的战略和策略并非无可挑剔,应该打破革命者为了当时的需要而编织的必然性叙述去思考其他的可能性。正由于此,她将更大的篇幅留给对布尔什维克的批评,认为他们将在特定条件下(即时代状况、力量对比、理论准备和战略策略讨论尚未成熟)“被迫采取的行动”[19]当作革命的样板推荐给整个社会主义事业。
如果说20世纪的革命者的战略分歧是以存在着革命进程、存在着持续形成的革命主体为前提的,那么,当代左翼对于俄国革命和中国革命及其原则的重申却是以“失败”为起点的。这里,所谓“失败”既不是一种战略性的退却,也不是一种策略性的挫败。“失败”的最表面形态是作为革命成果的20世纪社会主义体系的解体——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不复存在,中国、越南和其他仍然由共产党执政的国家正在卷入全球资本主义的进程;“失败”的更深一层含义是革命的进程终止了,推进这一进程并在这一进程中持续形成的革命主体式微了。阶级分化持续深化,但在19-20世纪作为革命力量的政治性阶级却无法再形成。在20世纪革命进程中促成了政治性阶级诞生的革命先锋队已经历深刻转型。中国持续的改革、调整和常常超出人们预期的稳定和变化,到底与社会主义历史有怎样的关系,潜藏着怎样的未来,不用说对于国外的观察家,即便对置身其中的中国知识分子而言,也都是一道难题。
对于像阿兰·巴丢这样从不讳言与革命传统联系的哲学家而言,卢森堡所说的革命的“本质的东西”不再存在于对布尔什维克政策的分析之中,也不再存在于革命者围绕战略和战术而展开的争执之中,而只能作为一种“共产主义假设”而存在。“‘共产主义’首先意味着,自古以来便天经地义的那种安排——作为基础的劳动从属阶级隶属于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这一阶级逻辑——绝非必然;这种阶级逻辑是可以被克服的。共产主义设想还认为,有一种可行的完全不同的集体组织方式,这种组织方式将消除财富的不平等甚至劳动分工。大量财富的私人占有及其继承的转移方式将被取消。与市民社会相分离的高压国家的存在将不再必要:以生产者的自由联合为基础的漫长重组过程将注定使这样的国家逐渐消亡。”[20]共产主义之所以只能作为“假设”而存在,恰恰是因为20世纪的社会主义者试图实现这一假设的实践失败了。“在建构马克思所说的意义上的‘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是说一种暂时性国家,向非国家过渡的组织形式,国家的辩证‘消亡’的组织形式——方面,党却证明是不得力的。党-国家结果发展成了一种新形式的权威主义。”[21]因此,重申“共产主义假设”是以对失败的确认为前提的,即承认第二个革命序列(即从1917年十月革命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终结的历史进程,这是相对于从法国大革命至巴黎公社(1792-1871)的第一序列的时期。第一序列是为共产主义设想划定位置的场景序列,而第二序列则是将共产主义设想付诸实践的场景序列)的主要内容(马克思主义、工人运动、群众民主、列宁主义、先锋党、社会主义国家)已经不再有效。“第二个场景序列已然终结,试图使之重新来过则毫无意义。”[22]
卢森堡的思考是以革命主体本身的存在为客观前提,是以“我能说‘我们’,因为我就曾身处其中,并且在某种意义上用兰波的话说:‘我在那里,我仍在那里’”的感觉为主观条件的。[23]如果作为政治阶级的无产阶级、作为革命先锋队的政党趋于变异、解体或消散,那么,任何从内部视野出发展开价值的和战略策略的争论都不再可能。当代世界围绕俄国革命和中国革命的绝大部分争论——无论以何种名义,形式和内容如何——都是在主体置换的条件下发生的。对十月革命的各种嘲讽和批判听起来像是对革命时代革命者之间爆发争论时部分观点的重复,但这些嘲讽和批判以上述“主体置换”为前提,即当代思潮对革命的批判并不是从卢森堡所谓“本质的和持久的东西”出发的,也从未致力于从这一内在于革命的视野出发展开战略和策略的辩论。我将这些革命史写作称之为“后悔史学”,它们是后革命时代降临的症候,是新的主体以后代的名义发出的对于革命的审判。这些审判省略的是对资本主义,尤其是帝国主义时代的基本矛盾的政治经济分析,仿佛革命与这些矛盾并无必然关联,而只是一些革命者在密室中筹划的结果。正如大部分经历过20世纪社会主义的国家已经发生、中国正在发生的状况一样,“后悔”不仅是彻底背弃的前奏,也是当代世界自我确证的方式。在这个意义上,重申“共产主义假设”——即否定当代世界秩序的永恒性和真理性——是必要的。但问题依然是:如何估价作为实践的共产主义,如何思考作为运动的共产主义的可能的未来?
没有人否定20世纪革命和社会主义实践中的失误、挫折和悲剧,但这是一个“失败”吗?如果不是一个或至少不是一个单纯的“失败”,那么,如何估价其成就?深入地总结失败的教训与重估其成就本来是一致的,但在今天的潮流中,重新估价其成就甚至比承认其失败更加迫切,也更加困难。从历史的角度看,中俄之间、中国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历史道路和当代命运存在着巨大的差别,我们不可能将他们各自的经验放置在同一个“失败”的范畴里。俄国革命是由欧洲资本主义的总体危机和战争所激发的,它所影响和激发的革命发生在各不相同的历史条件之下,也存在着各自具体的社会目标,革命者和革命队伍的成熟程度千差万别,即便是总结“失败”也离不开对具体进程的分析。政党问题是关键却不是全部。20世纪的革命,尤其是社会主义革命,到底给人类历史带来了什么?对于革命前的世界,这场波澜壮阔的革命又改变了人类生活的哪些方面?除了必须重申的“假设”之外,我们是否可以在真实的革命进程之中,即在布满成功-失败、正确-错误、必然-偶然的历史中寻觅未来的种子,或卢森堡所谓革命的“本质的东西”?
民族自决权与中国革命
关于俄国革命的解释和评价,始终存在着两种视野,即欧洲的视野和非欧洲的(尤其是亚洲的)视野,两者之间相互交叉,但区别仍然是清晰可辨的。就那一时代的政治运动而言,欧洲的视野主要是从19世纪欧洲工人运动和共产主义运动及其对立面(以自由民主、人权、市场经济等为依托展开的批判)的脉络中展开的,而亚洲的视野则着眼于帝国主义、殖民地问题和民族解放运动等方面。在围绕十月革命的众多争议中,核心的三个问题基本上都是从欧洲的视野或欧洲社会主义运动的视野出发的。这三个问题是:战争与和平问题,尤其是列宁所主张的退出战争,寻求国内革命的战略问题;民族自决权问题,尤其是少数民族的“退出权”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民族革命与阶级革命的关系问题;无产阶级专政问题,即作为过渡的国家与民主的关系问题。在欧洲社会主义运动的激进领袖卢森堡所列举的布尔什维克在特定条件下“被迫采取的行动”(却作为一般真理推销给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如下几点是关键性的:为了让农民支持革命,不得不让农民占有土地而不是实行土地国有化;为了争取少数民族的支持,竟然将为反对米留可夫和克伦茨基的战争政策而提出的“民族自决权”政策(尤其是各民族有权独立决定自己的命运“直到与俄国实行国家分离”的口号)作为革命后国内政策的核心;在十月革命前,布尔什维克要求召开立宪会议,并对克伦茨基政府的拖延政策给予激烈攻击,但革命之后,列宁和他的同志们解散了旧的立宪会议,却无意举行新的立宪会议选举……[24]“他们对于立宪会议、普选权、言论和集会自由,总之对于人民群众的民主主义基本自由的全部设施(这些基本自由加在一起构成了俄国本身的‘自决权’)明显地采取十分冷漠的蔑视态度,却把民族自决权当成民主主义政策的珍宝,为了它,一切现实批判的实事求是的观点都必须停止发表。”[25]对于卢森堡而言,民族自决权是俄国革命者对于国际工人运动所犯的一个不可饶恕的罪责。
与欧洲社会主义者对于十月革命的理论批评和政治谴责不同,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对于俄国国内发生的政治斗争和布尔什维克的政策所知有限,最初的反应主要集中于俄国革命者对于东方问题和被压迫民族截然不同于西方列强的态度。欧洲革命者并非不了解帝国主义时代及东方问题的重要性,但他们对“东方问题”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19世纪的欧洲观念。对他们而言,“东方问题”主要是指伴随俄罗斯帝国势力扩张与奥斯曼帝国逐渐衰败过程中在相对于欧洲的近东地区所面临的问题。换句话说,“东方问题”不过是俄国、奥地利、英国、法国、奥斯曼以及普鲁士之间争夺霸权的帝国游戏。西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党人认为19世纪西欧面临的是工人阶级争取自身权利的革命浪潮,而“东方问题”不过是帝国争霸的旧问题,从而他们对于民族问题的态度与同一时代“东方的”改革者和革命者截然不同。1847年,马克思在革命的前夜针对波兰危机发表过一个著名的断言:“应该在英国解放波兰,而不是在波兰解放波兰”[26],这一态度也可以延伸至其他东方国家;但是,在1866至1869年前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对波兰和爱尔兰问题的分析中,已经认识到工人阶级的解放与民族运动之间并没有这样一条捷径。1866年1月底至4月6日,恩格斯应马克思的请求写了一组题为《工人阶级同波兰有什么关系?》的文章,阐明共产国际在民族问题上的立场,即一方面批判蒲鲁东的民族虚无主义,另一方面揭露波拿巴集团的所谓“民族原则”,他明确指出:“对于波兰、德国和意大利来说,力求恢复民族统一就成了一切政治运动的第一步,因为没有民族统一,民族生存只不过是一个幻影。”[27]马克思本人在1866年草拟的《临时中央委员会就若干问题给代表的指示》中专门谈及了“波兰问题”。这一节的法文版标题是:“关于通过实现民族自决权并在民主和社会的基础上恢复波兰的途径来消灭俄国在欧洲的影响的必要性”[28]这也意味着:早在1866年前后,民族自决权问题已经出现在欧洲共产主义运动的议程之中了,但其变成革命的中心问题却有待“东方问题”自身的演变。
在1917年革命爆发之际,“东方问题”早已不再是马克思所说的“对土耳其怎么办”或如何看待俄国扩张的问题,[29]而是如何在东方,尤其是亚洲这一帝国主义的薄弱环节寻找新的革命契机的问题。用列宁的话说:“在东欧和亚洲,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代是在1905年才开始的。俄国、波斯、土耳其和中国的革命,巴尔干的战争等,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我们‘东方’所发生的一连串有世界意义的事变。”[30]也正由于此,殖民地社会的革命者对于民族自决权问题有着不同于欧洲社会主义者的感受和理解。事实上,俄国革命在民族问题上的立场与“亚洲觉醒”的进程是内在相关的。在自决权问题上,卢森堡从欧洲工人运动的角度提出批评,她强调的是工人阶级的联合、团结和共同斗争,而列宁对于革命的设想以对帝国主义时代的革命契机的探索为前提。帝国主义时代的薄弱环节很可能存在于欧洲之外的地方,他从1905年俄国革命、1907年伊朗革命、1909年土耳其革命,尤其是1911年中国革命的经验中,已经发现“亚洲的觉醒”所包含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潜能。不但卢森堡等西欧革命者,而且包括托洛茨基在内的俄国布尔什维克,在十月革命爆发的时代,都未曾深入地思考过亚洲革命的可能性问题。他们也从未将俄国革命放置在“亚洲的觉醒”的序列之中思考。
在当代西方的左翼对于“失败”的思考中,在对阶级革命、政党政治、国家资本主义的批判中,民族自决权也基本上与民族主义范畴一道,被置于20世纪革命与生俱来的“妥协面”而搁置一旁。因此,在西方左翼对俄国革命的反思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源自欧洲工人运动和社会民主党人的战略策略分歧,却几乎看不到这一革命的另一个谱系,即亚洲革命的谱系。在这个革命谱系中,俄国革命者对于俄国作为一个凶恶且腐朽的帝国主义国家的认识与中国革命者对于中国作为一个被压迫民族的认识产生了重叠共识,两者所从事的革命的区分也正是以这一重叠共识为前提的。这是两场性质和道路均非常不同却紧密相连的革命。因此,一个合理的问题是:俄国革命是欧洲革命的衍生物,但如果将这一革命同时放置在“亚洲觉醒”的序列中,我们是否可以看到一些不同的东西?
十月革命是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束先后降临的。1918年战争结束时,威尔逊主义出场,亚洲和其他被压迫民族尚未看清他的民族自决主张中对欧洲殖民主义的妥协和回护,以至于“先进的中国人”未必能够区分列宁的民族自决权主张与威尔逊主义。威尔逊主义在巴黎和会上的破产正好凸显了俄国革命者的不同凡响之处。人们骤然发现:十月革命后,布尔什维克立刻颁布了《和平法令》,在谴责帝国主义战争的同时,提出立即和谈和停战的建议,并宣布废除沙俄和临时政府缔结的一切秘密条约。从1917年11月9日起,在短短的一个月里,布尔什维克公布了100多份秘密外交文件。1917年12月3日,苏维埃政权颁布由列宁和斯大林共同起草的《告俄国和东方全体伊斯兰教劳动人民书》,在宣布取消沙皇政府签订的瓜分波斯和土耳其以及俄国侵占君士坦丁堡的各种秘密条约的同时,重申了民族自决权的思想原则,支持一切被压迫民族的民族解放运动。1918年1月25日,全俄第三次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由列宁、斯大林和布哈林共同起草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重申在民族自决的基础上,废除一切秘密条约,“同资产阶级文明世界的野蛮政策彻底决裂。”[31]后一方面明确地标志着欧洲视野中的“东方问题”已经转变为一个新的世界关系中的“东方问题”——十月革命将落后的东方民族与先进的西方民族同时组织到反对帝国主义的共同斗争之中了。
因此,民族自决权不再是与欧洲的社会主义运动无关的、仅仅是东方反对民族压迫和奴役的局部斗争,而是构筑全球性的反对帝国主义革命战线的现实可行的战略问题。所有这一切不但标志着社会主义外交思想及其实践的诞生,而且也意味着俄国革命者已经将被压迫民族纳入“革命阶级”的范畴——20世纪的革命并不仅仅是工人阶级的革命,而且也是一切被压迫人民的革命。正由于此,中国和东方伊斯兰教国家及其政治领袖从没有像卢森堡那样,在民族自决权问题上指责俄国革命。他们不是从欧洲工人运动的角度,而是从帝国主义时代的民族解放的角度,看待俄国革命的意义,并从这里出发寻找民族运动与阶级运动的相互联系。在中国革命中诞生的人民或人民群众这一内涵和外延不断滑动的政治范畴就是由这一新的全球视野所激发的。这一不同于欧洲工人阶级运动的革命思想对于中国革命和所有第三世界的解放运动具有难以估量的巨大意义。这是由帝国主义时代及其对世界关系的改造所决定的,同时也是由俄国革命与亚洲革命的历史联系(甚至连托洛茨基这样的革命者也需要许多年才重新认识中国革命的潜力)所决定的。
在1911年中国革命爆发并于次年成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之后不久,列宁连续发表了《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1912)、《亚洲的觉醒》(1913)和《落后的欧洲和先进的亚洲》(1913)等文,欢呼“中国的政治生活沸腾起来了,社会运动和民主主义高潮正在汹涌澎湃地发展”[32],诅咒“技术十分发达、文化丰富、宪法完备的文明先进的欧洲”正在资产阶级的领导下“支持一切落后的、垂死的、中世纪的东西”[33]。列宁的判断是他的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按照他的观点,随着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世界各地的被压迫民族的社会斗争就被组织到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范畴之中了。这一将欧洲革命与亚洲革命相互联系起来进行观察的方式可以追溯到马克思1853年为《纽约每日论坛报》撰写的文章《中国革命与欧洲革命》。列宁把俄国看作是一个亚洲国家,但这一定位不是从地理学的角度,而是从资本主义发展的程度的方面,从俄罗斯历史发展的进程方面来加以界定的。在《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一文中,他说:“俄国在许多方面无疑是一个亚洲国家,而且是一个最野蛮、最中世纪式、最落后可耻的亚洲国家”。[34]尽管列宁对中国革命抱有热烈的同情态度,但当问题从亚洲革命转向俄国社会的内部变革时,他的立场是“西欧派”。19至20世纪的俄国知识分子将俄国精神视为东方与西方、亚洲和欧洲两股力量的格斗和碰撞。在上述引文中,亚洲是和野蛮、中世纪、落后等概念联系在一起的范畴,然而恰恰由于这一点,俄国革命本身带有深刻的亚洲性质(即这一革命针对着俄国这一“亚洲国家”所特有的“野蛮的”、“中世纪的”和“落后可耻的”社会关系)而同时具有全球性的意义。
亚洲在世界历史修辞中的这种特殊地位决定了社会主义者对于亚洲近代革命的任务和方向的理解。在阅读了孙文的《中国革命的意义》一文后,列宁对这位中国革命者提出的超越资本主义的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纲领进行了批评,他指出孙文的纲领是空想的和民粹主义的。在他看来,“亚洲这个还能从事历史上进步事业的资产阶级的主要代表或主要社会支柱是农民”,因而它必须先完成欧洲资产阶级的革命任务,而后才谈得上社会主义问题。他娴熟地运用历史辩证法,一方面断言孙中山的土地革命纲领是一个“反革命”的纲领,因为它背离或超越了历史的阶段,另一方面又指出由于中国社会的“亚洲”性质,这个“反革命的纲领”恰恰完成了资本主义的任务:“历史的讽刺在于:民粹主义为了‘反对’农业中的‘资本主义’,竟然实行能够使农业中的资本主义得到最迅速发展的土地纲领。”[35]
列宁对中国革命的认识产生于他对1861年俄罗斯改革,尤其是1905年革命失败所做的长期思考。1861年,在与英、法进行的以争夺巴尔干地区和黑海控制权为目的的克里米亚战争失败后,亚历山大二世推行了废除奴隶制的改革。如果以最为简略的方式勾勒这场改革的特点的话,那么,我们不能忽略如下两点:第一,这场改革不是源自俄国社会内部,而是产生于外部压力;第二,1861年2月19日颁布的《解放法令》是在充分保证地主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的,俄国农民却为这个由上至下的工业化过程承担了沉重的代价。列宁断言1861年产生了1905年,其原因即在于此。[36]从1861年改革到1905年革命,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摧毁了村社经济,但土地集中现象未能产生农业资本主义,而是导致了村社农民要求没收地主土地并将它们重新归还给他们的强烈要求。[37]是像民粹派幻想的那样重返已经被摧毁的村社,还是探索不同的发展道路?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和思考脉络中,列宁对1905年革命的总结和思考与如何解决俄国土地问题密切地联系在一起。1907年,列宁撰写了《社会民主党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一文[38],以俄国土地问题为中心,提出了农业资本主义的两种模式,即“普鲁士道路”和“美国道路”,所谓“普鲁士道路”即通过国家与地主阶级的联合,以暴力方式剥夺农民,摧毁村社及其土地占有制,最终将农奴主—地主经济改造为容克—资产阶级经济。而“美国道路”则是“可能有利于农民群众而不是有利于一小撮地主”的土地方案,“就是土地国有化,废除土地私有制,将全部土地转归国家所有,就是要完全摆脱农村中的农奴制度,正是这种经济上的必要性使俄国农民群众成了土地国有化的拥护者。”通过对俄国土地改革和1905年革命为什么会失败的总结,列宁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在俄国社会条件下,“土地国有化不仅是彻底消灭农业中的中世纪制度的唯一方式,而且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可能有的最好的土地制度”。[39]
列宁认为,俄国民粹派的土地纲领势必引导俄国重新回到村社份地化的小农经济制度,而这种经济制度无法提供资本主义发展的动力;他赞同“美国道路”,一是因为只有通过土地国有化摆脱中世纪的土地关系,才能提供发展农业资本主义的可能性,二是因为俄国存在着大量的未开垦土地,从而存在着走“美国道路”而不是其他欧洲国家道路的条件。发展资本主义的农业必然包含了对旧有的社会关系的强制性的改造,“在英国,这种改造是通过革命的方式、暴力的方式来进行的,但是这种暴力有利于地主,暴力手段的对象是农民群众”;“在美国,这种改造是通过对南部各州奴隶主农庄施行暴力的方式来进行的。在那里,暴力是用来对付农奴主—地主的。他们的土地被分掉了,封建的大地产变成资产阶级的小地产。对于美国许多‘空闲’土地来说,为新生产方式(即为资本主义)创造新的土地关系这一使命,是由‘美国土地平分运动’,由40年代的抗租运动(Anti-Rent-Bewegung),由宅地法等等来完成的。”[40]“民粹主义者以为否定土地私有制就是否定资本主义。这是不对的。对土地私有制的否定表达了最彻底地发展资本主义的要求。”[41]
正是从这一视野出发,列宁看到了孙文的革命纲领所具有的真正的革命潜能,他惊叹这位完全不了解俄国的“先进的中国民主主义者”简直像一个俄国人那样发表议论,提出的是“纯粹俄国的问题”:“土地国有能够消灭绝对地租,只保留级差地租。按照马克思的学说,土地国有就是:尽量铲除农业中的中世纪垄断和中世纪关系,使土地买卖有最大的自由,使农业有最大的可能适应市场。”[42]与此相对照,“我国的庸俗马克思主义者在批评‘土地平分’、‘土地社会化’、‘平等的土地权’的时候,却局限于推翻这种学说,从而暴露了他们蠢笨的学理主义观点,他们不能透过僵死的民粹主义理论看到活生生的农民革命的现实。”[43]通过把孙文的革命纲领放置到俄国特定的历史背景中考察,列宁得出了“俄国革命只有作为农民土地革命才能获得胜利,而土地革命不实现国有化是不能全部完成其历史使命的”[44]这一结论。 如果说“美国道路”区别于“普鲁士道路”和“英国道路”的特征是它的国有化方案,那么,“中国道路”却代表着一个自下而上的“农民土地革命”。
俄罗斯的改革是在克里米亚战争、1905年日俄战争和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背景下展开的,列宁对于俄国改革道路的思考因此也不能不与欧洲帝国主义所创造的国际关系联系在一起。如果俄国的土地问题必须通过“国有化”的方式来解决,那么,怎样的“国家”才能担当这个改革的重任?列宁说:“民族国家是资本主义的通例和‘常态’,而民族复杂的国家是一种落后状态或者是例外情形。……这当然不是说,这种国家在资产阶级关系基础上能够排除民族剥削和民族压迫。这只是说,马克思主义者不能忽视那些产生建立民族国家取向的强大的经济因素。这就是说,从历史的和经济的观点看来,马克思主义者的纲领上所谈的‘民族自决’,除了政治自决,即国家独立、建立民族国家以外,不能有什么别的意义。”因此,当列宁谈论“亚洲的觉醒”的时候,他关心的主要不是社会主义问题,而是如何才能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政治前提的问题,亦即民族自决的问题。在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民族-国家”与“民族状况复杂的国家”(亦即“帝国”)构成了对比,前者是资本主义的“常态”,而后者则构成了民族-国家的对立面。第二,民族自决是“政治自决”,在俄国和中国的条件下,以一种社会主义的方式形成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政治条件——亦即政治民族或民族—国家的政治结构——是“政治自决”的必然形式。“资本主义使亚洲觉醒过来了,在那里到处都激起了民族运动,这些运动的趋势就是要在亚洲建立民族国家,也只有这样的国家才能保证资本主义的发展有最好的条件。”[45]在“亚洲”的特定条件下,只有通过农民土地革命的方式和社会主义的建国运动才能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前提,因此,必须拒绝一切与解放农民、均分土地相对立的改革方案。列宁说过:“人类只有经过一切被压迫民族完全解放的过渡时期”,“才能达到各民族的必然融合”;[46]“各民族间和各国间的民族差别和国家差别……甚至在无产阶级专政在全世界范围内实现以后也还要保持很久很久。”[47]在这个意义上,民族自决不仅体现为被压迫民族反抗帝国主义压迫的诉求,而且也提示了被压迫民族在新的人民-国家建构中,国内各大小民族之间实现民族平等的绝对必要性。
没有任何必要夸大第一次中国革命对于俄国革命的影响。事实上,不能确定两者之间的任何直接的影响关系,相反,我们能够确定的是产生于欧洲战争的直接背景之下的1917年的十月革命对中国革命产生了深刻的和明确的影响。列宁对于辛亥革命的重视是在他对于国家问题、社会主义运动和人民民主专政长期的思考脉络中展开的。[48]但是,人们很少注意如下两个事实:第一,十月革命发生在辛亥革命之后,由此开创的通过国家形态的改造来建设社会主义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视为对亚洲革命(中国的辛亥革命)的回应。从社会主义运动史的角度说,中国的第一次现代革命也标志着如下事实,即在亚洲社会的条件下,反对资本主义与民族国家的欧洲社会主义运动开始向民族自决运动的方向转变。列宁关于民族自决权的理论(1914)、关于帝国主义时代落后国家的革命的意义的解释,都产生于1911年辛亥革命之后,并与他对中国革命的分析有着理论的联系。第二,俄国革命对欧洲产生了巨大的震动和持久的影响,可以被视为将俄国与欧洲分割开来的历史事件。列宁的革命的判断与斯密、黑格尔对于亚洲的描述没有根本的差别:他们都把资本主义的历史表述为从古老东方向现代欧洲转变的历史进程,从农耕、狩猎向商业和工业的生产方式转变的必然发展。但在列宁这里,这一世界历史框架开始包含双重的意义:一方面,世界资本主义和由它所激发的1905年的俄国革命是唤醒亚洲——这个长期完全停滞的、没有历史的国度——的基本动力,[49]另一方面,中国革命代表了世界历史中最为先进的力量,从而为社会主义者标出了突破帝国主义世界体系的明确出口。
俄国知识分子和革命者中间曾经长期存在着斯拉夫派与西欧派的持久论战,[50]列宁作为“西欧派”的一员通过对于“先进的亚洲”与“落后的欧洲”的辩证对比,构造了一种“脱欧(帝国主义的欧洲)入亚(落后地区的革命先进性)”的新型逻辑(从寻求发展资本主义的现代化的角度看,这个“脱欧入亚”路线也仍然内在于“脱亚”的逻辑)。然而,伴随着帝国主义战争和对帝国主义时代的认识,土地革命和民族自决权这两个资产阶级革命的命题与反对帝国主义及其经济社会体制的历史任务发生了关联,从而也与社会主义问题历史地联系在一起。正是这一新的形势缓解了列宁与托洛茨基围绕俄国革命性质的长期分歧。“1905-1906年时,托洛茨基已预见到俄国反封建与反资本主义革命的结合,并说明俄国的起义是国际社会主义革命的序幕。列宁其时拒不认为俄国是国际社会主义的先驱。他根据俄国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及俄国社会结构来推断革命的性质及其前景,而俄国社会结构中的最大成分是个体农民。但在大战期间他开始认真考虑欧洲先进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并把俄国革命放到国际远景之中。看来,现在对他起决定性作用的不是俄国的社会主义是否成熟,而是俄国是欧洲的一部分,而他认为欧洲的社会主义已经成熟了。因而他再也看不到有任何理由把俄国革命局限于所谓资产阶级革命的目标中。二月政权的经验进一步向他指明,不同时打垮并最后剥夺资产阶级,就不可能打垮地主政权。而这就意味着‘无产阶级专政’。”[51]列宁思想的变化是由第一次世界大战促成的欧洲革命形势和二月革命后资产阶级临时政府的表现共同促成的,其最鲜明的标志就是写于1917年4月的《论无产阶级在这次革命中的任务》,即上文提及的《四月提纲》。这个社会主义问题的核心是:不是一般地要求将农业帝国改造为民族-国家,而是在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人民革命的“三位一体”之下建立社会主义性质的或者朝向社会主义的人民-国家。正是在这个逻辑之下,中国革命提供了一种将民族解放运动与社会主义方式相结合的独特道路——这一独特道路为一种新型的革命主体的出现提供了前提,我在这里指的是以中国农民为主体的工农联盟和朝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人民共和国。
从1911年革命运动的角度看,或者说从所谓“带有共和制度要求的完整的民主主义”[52]纲领的角度看,资产阶级的共和制和独立的民族国家是发展资本主义的政治外壳,而阻碍这个外壳形成的原因有多个: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企图,中国乡村的保守势力,以及由清廷及北方军事集团所代表的“落后的北方”。“落后的北方”是列宁的用语,他针对1912年的南北博弈曾作出如下断言:“袁世凯的那些党依靠的则是中国落后的北方”,即“中国最落后地区的官僚、地主和资产者”[53]。他早在1912年就预见了袁世凯帝制自为的可能性,并将这一问题与中国革命面临的“北方问题”关联起来。但是,列宁对“落后的北方”的理解完全集中在阶级分析,尤其是袁世凯集团所代表的利益群体之上,而忽略了“最落后地区”(即有碍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地区)的地域、族群、宗教等因素。从列宁后来阐发的有关民族自决权的理论来看,他将民族国家视作资本主义的“常态”,而族群复杂的帝国正是阻碍资本主义发展因而也必须加以去除的政治外壳。在他的主导下,布尔什维克在民族自决的原则之上支持波兰、乌克兰的独立,正是这一政治判断的延伸;但伴随帝国主义战争而来的欧洲和俄国的革命形势正在促成列宁对民族革命的新意义的解释,即不只是单纯地从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角度,而且也从有利于帝国主义时代国际革命的角度,去阐释被压迫民族的解放问题。从民族自决向社会主义联盟的转变正是上述双重逻辑推动的结果。
为什么列宁在讨论中国革命时,不但高度评价孙文的建国纲领,而且也从未提出支持蒙古、西藏或回部地区寻求独立的诉求,而是将“落后的北方”视为革命的障碍?从方法论的角度说,列宁对民族问题的态度不是“从法权的各种‘一般概念’得出的法律定义中寻找答案”,而是“从对民族运动的历史经济研究中去寻找答案”。[54]民族运动的经济基础就是:“为了使商品生产获得完全胜利,资产阶级必须夺得国内市场,必须使操着同一种语言的人所居住的地域用国家形式统一起来,同时清除阻碍这种语言发展和阻碍把这种语言用文字固定下来的一切障碍。”就是在这个意义上,“建立最能满足现代资本主义这些要求的民族国家,是一切民族运动的趋势(趋向)。”[55]正是站在这一立场上,他不但拒绝了奥地利社会民主党人奥托·鲍威尔的“民族文化自治”的主张,而且也批评罗莎·卢森堡在反对波兰独立的口号时提出的一系列论证。列宁指出卢森堡的主要错误在于“忽视了一件最主要的事情:资产阶级民主改革早已完成的国家和没有完成的国家之间的区别”,即在1789-1871年的欧洲民主革命之后,西欧已经“形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的体系,而且通常是些单一的国家的体系。因此,现在到西欧社会党人纲领里去寻找民族自决权,就是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起码原则” 。[56]
与西欧的情况不同,东欧和亚洲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代始于1905年革命。因此,列宁思考的“东方问题”是由“亚洲的觉醒”为标志的系列事件(俄国、波斯、土耳其和中国的革命)以及巴尔干的战争等共同构成的“一连串有世界意义的事变”所触发的,“只有瞎子才不能从这一串事变中看出一系列资产阶级民主民族运动的兴起,看出建立民族独立的和单一民族的国家的趋向。正是因为而且仅仅是因为俄国及其邻邦处在这样一个时代,所以我们需要在我们的纲领上提出民族自决权这一条。”[57]对于列宁而言,民族原则不是绝对的,是否支持民族自决取决于独立与分离是否有利于落后地区的资本主义发展,同时还取决于特定国家的地缘政治处境。例如,奥地利的“匈牙利人、捷克人恰恰不是趋向于脱离奥地利,而是趋向于保持奥地利的完整,其目的正是为了保持民族独立,以免完全被那些更残暴更强悍的邻国破坏掉!由于这种特殊情况,奥地利便形成两个中心的(二元的)国家,而现在又变成三个中心的(三元的:德意志人、匈牙利人、斯拉夫人)国家。”[58]与此相反,俄国的“异族人”在人口上占据多数(约占总人口57%),且大多居于边疆地区;他们所受的压迫比他们在各邻国(列宁特别指出“并且不是在欧洲各国”)所受的要厉害得多;“异族”边疆地区的资本主义发展程度和一般文化水平,往往高于国家的中部地区。除了上述两个条件,民族问题是与革命形势的发展密切相关的。“最后,正是在临近的亚洲各国我们看到了资产阶级革命和民族运动已经发展起来,并且部分地蔓延到住在俄国境内的那些同血统的民族中去了。”[59]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推断出列宁在中国边疆区域问题上的基本立场:一,与奥地利的匈牙利人、捷克人的处境相似,中国边疆区域寻求独立的运动很可能使其陷入“更残暴更强悍的邻国”——从甲午战争到“三国干涉还辽”,从联手镇压义和团到日俄战争,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俄罗斯、日本以及英、法等欧洲列强对中国的瓜分和觊觎——的支配;二,不但中国的“中部地区”的“资本主义发展程度和一般文化水平”高于边疆地区,而且“资产阶级革命和民族运动已经发展起来了”,从而保留中国的完整更有利于革命运动的发展(从而也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正是在这个角度上,列宁将袁世凯及与之结盟的北方地区称为“落后的北方”,亦即有待克服和解决的作为革命障碍的北方。他未能深入分析何以中国的激进革命派不得不做出背离其革命宗旨的妥协,也很可能与他的上述政治-理论的视野有关。“落后的北方”迫使南方的革命党人做出妥协,但这也恰好说明:中国革命并未采用分离的方式寻求资本主义发展,“北方问题”是中国革命和中国资本主义发展中的“北方问题”。
所谓“北方问题”中的“北方”不仅包括东北、蒙古及北洋势力控制下的华北地区,而且也包括与这些区域关系密切的西北地区和地处西南的西藏地区,“五族共和”概念中涉及的四大族群及其活动区域都在其中。即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蒙、藏等地区的土地改革进程也远较其他地区缓慢,这也意味着“北方问题”与革命进程中的“妥协”的关系是长期的。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即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以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提及“五族共和”的观念:“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此为民族之统一。”[60]与他早期的民族观相比,“五族共和”的提法不再将共和限制于明朝版图内的汉人共和国,而是将清朝大一统帝国作为“走向共和”的多样性的广阔空间。从后一方面说,孙文接过了立宪派的中国观,但同时以“共和”作为政治性替代。从“五族君宪”转向“五族共和”,[61]这一转变为现代平等政治奠定了基础,也由此产生了如何通过法律、制度和实践在保守的宗教-政治传统(如西藏宗教社会的政治经济体制)与激进的阶级政治之间保持平衡和张力的挑战。
1921年建党之初,中国共产党在共产国际和苏俄影响下,接过了民族自决权的思想,支持蒙、藏、回的民族自治,并主张建立联邦制国家,但其根本前提是“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62]。1922年7月中共二大通过的《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对此有明确表述。1927年大革命失败之后,中国工农红军在江西建立苏维埃的时期,中共在其宪法大纲中重申过以民族退出权为中心内容的民族自决原则。[63]但是,现代中国革命的总的进程是将民族自决作为反抗帝国主义的独立要求来理解的,后者正是探索建立朝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基本前提。中国工农红军在党的领导下利用统治集团的内部分裂和各帝国主义势力范围及其代理人之间的矛盾,在边区形成割据的苏维埃政权,但从未将自己视为地方性和社群性的政治代表,恰恰相反,在它的政治蓝图中,中国革命从来都是全民族的革命,同时也是世界革命的一个有机部分。中国革命的国际主义和此后提出的第三世界范畴,也都是沿着这一路线展开的。在现代中国的政治语汇中,民族自决权始终是一个具有正面政治价值(民族解放)的概念,但中国革命的反帝反殖斗争并没有因此凸显民族分离权问题,恰恰相反,它所强调的是被压迫者的团结问题;即便是强调自治的时刻,被压迫者的团结也是更为基本的问题。
在这个意义上,追随列宁主义路线的中国革命实践的也可以说是一条没有卢森堡的卢森堡路线。但就其历史和政治内涵而言,最合适的解释是列宁在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发表的关于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的报告以及有关这个问题的提纲,其基本内容包括: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十月革命之后,民族问题已经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从而必须与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革命形成亲密联盟;必须建立无产阶级的政党,团结广大农民群众,解决土地问题;与民族资产阶级中的民主派结成反对帝国主义的革命统一战线,但保持无产阶级的政治上的和组织上的独立性,进而将民族解放斗争进行到底。[64]正是这一纲领为国共合作和从1911年共和革命致力于向社会主义转变的人民革命(即毛泽东后来提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渡提供了政治方向,由此土地革命和民族革命不再单纯地局限于资产阶级革命的范畴。[65]
“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
十月革命创造了一个由布尔什维克领导的工人国家。在理论上,这个国家就是马克思所指的向无阶级社会过渡的、由无产阶级领导的政体,即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的意义首先在于:革命不应该仅仅是国家权力的轮换或改朝换代,而应该伴随着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改变,即在日常生活世界彻底改变劳动依附于资本的逻辑。然而,从1917年起,围绕这一新的政体和国家的性质和使命,不但革命的敌人对于布尔什维克及其领导下的政权展开军事的和舆论的进攻,而且在马克思主义者和社会民主党人中,批评和反驳也常常上升到极其尖锐的程度。这些分歧和争议主要是在欧洲工人运动,尤其是巴黎公社所提供的经验及其理论解释中展开的:
1.夺权问题:无产阶级革命应该通过长期的经济变革实行社会自治,还是应该通过暴力夺取政权,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2.民主及政体问题:社会主义国家是否应该继承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成果,如普选或议会民主制?在政治形式上,社会主义国家应该采用分权的联邦政体,还是应该实行中央集权?
3.政党与阶级的专政问题:无产阶级专政是阶级专政还是政党专政?在当代有关俄国革命与中国革命的重新估价中,仍然可以辨识出那一时代剧烈争论的清晰线索。
4.过渡时期问题:围绕上述问题的论辩对中国有影响,但不是决定性的。对于“东方的”社会主义者而言,更为迫切的问题,是如何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过渡。由于东方社会无一例外地尚未经历彻底的工业化,从而“社会主义革命”的第一步是清除旧的乡村关系、实行土地改革,进而为工业化积累资源。在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围绕发展、限制还是取消资产阶级法权,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中的作用等问题,从1950年代后期开始,不但占据了中国共产党及其知识分子的理论舞台,而且也在其经济和社会的实践中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这就是围绕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思考、辩论和实践。
回顾这些近乎被忘却的争论对于重新确定当代社会斗争的目标并非无益。我们还是先从欧洲社会主义者的批判开始分析这些争论。卡尔·考茨基对十月革命的批判集中在对于中国革命而言最为关键的两个问题上,即政权问题与农民问题。他将俄国革命视为战争和沙皇军事制度失败的结果,认为俄国既不具备实行社会革命的条件,也不应设想通过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革命应该仅仅停留在推翻沙皇专制制度、实行与资产阶级联合的自由主义阶段。考茨基所说的成熟的社会条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一种带有蒲鲁东主义色彩的观点,即工人运动应该“用十分和平的手段,即协会、交换银行、互助保险组织等等来解放工人阶级”,另一方面是工人阶级只有在经过自我培养而成为精神上充分发展的阶级时才能掌握政权。[66]他接过恩格斯对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巴黎公社的赞美,却用利沙加勒的说法加以论证:“人们说过,公社是工人阶级的政府。这是很大的错误。工人阶级参加斗争、参加行政管理,光是他们的气息就使运动非同寻常;但他们很少参加实际的统治。”[67]在他看来,俄国革命的胜利和巴黎公社的失败不过是因为前者获得了农民的支持,而后者却无法与农民产生联系。“农民以及与农民有关的在俄国的武装起义,都倒向在首都执掌政权的革命党人。这就使他们的制度有了力量并带有永久的性质,而这是巴黎的制度所没有能够得到的。另一方面,这也就产生了巴黎公社所没有的反动的经济成分。巴黎的无产阶级专政决不是像俄国那样以农民代表苏维埃为基础的。”[68]
考茨基没有像卢森堡那样将批判的锋芒聚焦于民族自决权问题,而是将“地方自治”(在国家民主制度所划定的范围内享有独立自主的权利,限制国家官吏的权力,设立民兵取代常备军等)与“从工人代表苏维埃的独裁权力中产生的一个新的统治阶级的独裁权力”相互对立,认为在这种新的独裁权力之下,“旧的官僚政治的专制独裁已经以一种新的但据我们看来决不是有所改进的形式复活了,除这种专制独裁以外,还正在产生一种新的资本主义的萌芽,而这种新的资本主义是应该对真正的犯罪行为负责的,并且事实上比旧时代的工业资本主义的水平要低得多。”[69]
罗莎·卢森堡批判了考茨基的观点,认为“俄国革命是国际发展和土地问题的结果”[70]。她清晰地看到了1917年革命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和1905年革命之间的双重联系,前者证明“这是工人阶级专政的第一次世界历史性试验,而且这一试验……是在一场帝国主义国际屠杀的世界战火和混乱之中,在欧洲最反动的军事强国的铁圈之中,在国际无产阶级彻底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发生的”[71];后者意味着革命的动力不仅是城市无产阶级,而且“还依靠同样提出立即实现和平这一要求的士兵群众和把1905年以来就已成为革命关键的土地问题提到首位的农民群众”[72]。正是由于后一点,卢森堡认为“由农民直接夺取和分配土地”虽然是一个巩固社会主义政府的良好策略,但其“反面在于,由农民直接夺取土地几乎是同社会主义经营毫无共同之处的”[73]。工业与农业的分离是资本主义的特征,而俄国革命实行的土地改革最终将“给农村的社会主义制造一个新的强大的敌对的人民阶层,他们的抵抗比贵族大地主的抵抗危险得多”。[74]
除了对布尔什维克的土地政策和民族自决权主张的批判之外,卢森堡与其他社会民主党人分享了对于俄国革命缺乏对民主的尊重与理解的批判。“他们对于立宪会议、普选权、言论和机会自由,总之对于人民群众的民主主义基本自由的全部设施(这些基本自由加在一起构成了俄国本身的‘自决权’)明显地采取十分冷漠的蔑视态度”,“在任何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形式实际上关系到社会主义政策的最有价值的、甚至是不可缺少的基础,而著名的‘民族自决权’却无非是空洞的小资产阶级废话和胡说。”[75]卢森堡认为列宁、托洛茨基等布尔什维克从左面犯了考茨基从右面所犯的错误,即将民主与专政对立起来:“列宁说:资产阶级国家是镇压工人阶级的工具,社会主义国家是镇压资产阶级的工具……这一简单化了的观点忽略了最本质的东西:资产阶级的阶级统治不需要对全体人民群众进行政治训练和教育……对于无产阶级专政来说,这种训练和教育却是生存的要素,是空气,没有它无产阶级专政就不能存在。”[76]而普选、出版和集会自由,以及自由的意见交锋,就是这一训练和教育的主要形式,没有了这些条件,苏维埃“固然是一种专政,但不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是一小撮政治家的专政,就是说,纯粹资产阶级意义上的专政,雅各宾派统治意义上的专政。”“不仅如此,这种情况一定会引起公共生活的野蛮化:暗杀,枪决人质等等。”[77]这个论断此后也被引申为无产阶级专政不再是一种阶级专政,而是政党或其少数领袖对阶级的专政。
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和无产阶级革命的实践,是从书本上去解释,还是从具体的经验出发进行总结,这是一个历史观和方法论的问题。早在1956年,毛泽东和中共领导层就指出:“除了只存在了七十二天的巴黎公社以外,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亲自看到过他们所毕生努力争取的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实现。俄国无产阶级在列宁和苏联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在一九一七年胜利地实现了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接着又胜利地建成了社会主义社会……一九一七年的俄国十月革命,就不但是在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上开辟了一个新时代,而且在整个人类历史上开辟了一个新时代。”[78]这一段论述的中心思想实际上是要求人们从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实践出发,从这一实践内部去思考和探索其经验与教训。
从欧洲工人运动和巴黎公社的经验来看,无产阶级专政应该是建立在每一个阶级成员积极参与基础上的新型民主制。这种民主综合了全新的生产关系与普选的某些形式,以直接民主的方式超越了立法机构与行政机构的边界。马克思说:“公社就是帝国的直接对立物。巴黎无产阶级用以欢迎二月革命的‘社会共和国’口号,不过是表示了希望建立一种不仅应该消灭阶级统治的君主制形式,而且应该消灭阶级统治本身的共和国的模糊意向。公社正是这种共和国的一定的形式。”[79]“你们想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什么样子吗?请看巴黎公社吧。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80]巴黎公社所采取的原则只是一些很简单的措施:用普选制选出的代表去代替先前的官吏;只发给他们普通工人的工资;可以随时撤换他们;废除常备军等等。在马克思看来,这些措施意味着对于国家机器的根本改造,它不但“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的口号”,而且也“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81]。巴黎公社一方面“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结果,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另一方面又越出自身的历史范畴,成为一种与一切“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不同的政治形式、一种真正的社会自治。[82]这也正是今天人们思考俄国革命与中国革命的基本尺度。
但是,当德国社会民主党在国会里获得了权力的时候,恩格斯放弃了实现这一“无产阶级专政”的念头;此后欧洲议会条件下社会主义的政党斗争接受了公社坚决加以拒绝的资产阶级国家及其一切制度框架——伯恩斯坦在1899年出版的《进化的社会主义》中论述了资产阶级国家的变化,即包含着阶级妥协的社会共和国或初级的福利国家的出现;这一“修正主义的”国家理论的前提是阶级关系的变化,即资本家与工人可以分享企业利润,而不必诉诸对抗性的阶级斗争。重新复活了“无产阶级专政”概念的是列宁和他的中国追随者。早在1905年,列宁在与“新火星派”的斗争中就已经将他们的“革命公社”理念与“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相区别,他将前者斥之为“革命的空话”,而将后者与“临时革命政府”这一“不可避免地要执行(哪怕只是临时地、‘局部地、暂时地’执行)一切国家事务”的、绝不能误称为“公社”的政治形式联系在一起。[83]列宁的这些看法与马克思本人反复强调的公社与一切国家事务之间的尖锐对立并不一致。在十月革命后的俄国,无产阶级专政经历了两个重要转变:第一个转变是从允许多党合作,实行联合执政,转变为以不同的方式确立“共产党是国内惟一合法的政党”——即一党专政——的政治格局;第二个转变是从以革命政党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政治形式,转变为以党-国体制为框架、行使一切国家事务的权力体制,即无产阶级专政从一种与一切“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不同的政治形式、一种真正的社会自治和参与性民主转化为合法垄断暴力的、权力高度集中的国家结构。
对于中国革命而言,巴黎公社的尺度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生活具有某种反思性意义,但若仅仅从这些短暂的经验出发衡量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践,也就难以从具体的历史条件内部展开对于革命的思考。迈斯纳曾经指出现代中国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即社会各阶层的软弱性:“一个弱小的资产阶级和一个更弱小的无产阶级。但是,弱小的还不只是这两个阶级,当代中国的历史特征是所有社会阶层的软弱。伴随着处于不发达状态的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是传统的豪绅地主统治阶级权力和声望的衰落。当帝国主义破坏了与豪绅息息相关的封建帝国官僚机构的基础后,豪绅地主发现沿用传统的寄生方式剥削农民更有利可图——随着旧政治秩序的解体,通过官僚体制的传统机会(以及传统的官僚和儒家对剥削的道德制约)衰减,这种方式越来越具有寄生性。”[84]与这一社会结构上的特点相伴随的,是政治军事力量与社会经济力量的分离趋势。这与欧洲社会新阶级诞生过程中的一般状况十分不同。[85]
因此,通过高度组织化和政治化的方式,亦即能动的方式,将原本处于软弱状态的社会阶层转化为远远超出其结构性软弱位置的全新主体,就成为中国革命的基本路径。一个以夺取政权为目标的政党,一个通过土地革命斗争以创造新型革命阶级的社会运动,一个能够将这些斗争要素全部组织于其中的政治-军事形势,一个能够将国内扫除旧的社会关系的斗争与国际反帝运动相互连接的世界图景,构成了这一转化的基本条件。
在思考中国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时,需要考虑如下几个历史特点:首先,中国革命发生在一个工业有所发展,但仍然是以农业为主的社会里。中国最早的产业工人是南京条约(1842年)签订后帝国主义经济入侵的产物,以船舶修造业和轮船公司为主,而后扩张至其他行业。甲午战争前夕,外资企业约100多家,工人约34000人左右。洋务运动时期的官办和官商合办企业约40多个,雇佣工人累计4万人左右。从1870年代开始,中国民族资本有所发展,但规模较小,至1894年,共计开设100多个企业,雇工约27000至3万人。这一时期工人的总数约为10万人左右。[86]从马关条约签订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外资进入中国的规模和速度大幅提高,在修筑铁路、垄断煤矿和开设工厂方面持续扩张,其中直接和间接投资修筑铁路达到10944公里,新式煤矿29个,工厂166家,另有14家新的轮船公司开张。民族工业也有较大发展,资本额在1万元以上的厂矿共549家,以纺织、食品、煤矿为主,同时包括部分机器、水电、水泥、航运等行业。截止1913年,全国中外企业中的工人约在50-60万之间。[87]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帝国主义国家的商品和资本输出有所减少,中国民族工业获得了发展机会,战前的工厂总数为698个,资本303000余万元,至1920年,工厂总数已增至1759个,资本总额5亿余元。据不完全统计,至1919年,中国产业工人约261万人,其中铁路工人165000人,邮电工人3万人,海员15万人,汽车电车工人3万人,搬运工人30万人,中国工厂工人60万人,外国资本在华工厂工人235000,矿山工人70万人,建筑工人40万人。[88]中国工人阶级大多是从破产的农民和手工业者转变而来,主要集中于沿海都市,绝大多数雇佣于少数外国垄断资本,资格最老的是海员群体。中国最早的工人运动就是从他们中间发展起来的。
一战期间,罢工和其他形式的斗争浪潮此起彼伏,并迅速地从经济斗争转向政治斗争。这一迅速转变的条件包含了三个原因:一,欧洲资本主义的发生是一个长期的形成过程,尽管形式民主并未保障工人阶级的经济和政治平等,却提供了工人阶级通过国家和法律框架进行斗争的某些渠道,而中国工人阶级面临工厂主和军警的随时镇压,几乎没有任何政治上的权利和法律保障。中国工人阶级的斗争从一开始便具有阶级斗争与民族斗争的双重性质,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帝国主义时代被压迫民族的斗争所具有的阶级性质,以及为什么政权问题成为革命的核心问题。二,十月革命后,由于共产党组织的出现和在共产国际影响下形成的国共联盟推动工农运动,城市工人运动呈现了鲜明的政治特征。这也使得原本漠视中国革命可能性和潜力的托洛茨基等俄国革命者看到了类似俄国革命的要素。这些要素的相似性是真实的,但将中国革命的期望寄托在这些相似性之上却是错误的——中国革命虽然与城市无产阶级的壮大有着密切联系,但根本上是以广大农村民众为基础的。农村民众成为中国革命生力军的前提之一,是共产党从一个以城市工作为中心的政治组织转化为以乡村工作为重点的政治组织。三,由于中国社会各阶级的软弱,资产阶级和地主豪绅阶级无力通过掌控经济命脉来主导社会变动,相反,他们也必须通过与中央的、地方的政权和帝国主义势力及其军事力量的结盟来获取和保障自身的利益。因此,政权问题或者说夺权问题不得不成为中国革命的关键问题。
其次,在各种反革命势力的镇压、屠杀和驱除的条件下,红色政权的基本支柱是苏区中央的或地方的军事力量,从而中国革命为夺取政权而展开的斗争不得不以武装斗争作为其主要形式。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际上就是在党的组织与乡村运动之间发生密切关联的时刻诞生的,或者说是在1928年之后长期的人民战争中成型的。这里有两个值得关注的事实:一,1927年大革命的失败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与城市工人阶级的早期联系的被迫中断或转型,从此革命力量逐渐向农村社会转移(即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后的1957年,中共党员中的工人比例也仅有14%[89])。因此,中国共产党必须探索以农村大众为主体形成新的革命力量,在城市工人阶级相对边缘化的条件下,完成其建设社会主义的使命。这与欧洲社会主义运动的状况完全不同。二,尽管中国共产党经常诉诸阶级概念展开其社会分析,但这一概念所负载的意义却主要是政治性的。1931年,中华苏维埃在其根本法(宪法)大纲中将自身界定为“工人阶级和农民群众的国家”,声明“苏维埃政府要彻底拥护工人利益,实行土地革命,消灭一切封建残余,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废除一切封建式的资产阶级的税捐,实行统一的累进所得税的原则,税则完全由工农兵会议(苏维埃)决定。只有这样,农民群众才能够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取得土地”。[90]尽管诉诸“工人利益”,但这段文字的重点是:农民群众如何在“无产阶级”(苏维埃)领导下取得土地。中国革命及其社会主义追求首先表现在其政治结构、政治主体和政治理念方面,而后才表现在经济水平和生产形态的变革之上。
第三,没有苏维埃政权,这场与工人阶级没有多少直接联系的土地革命就谈不上“无产阶级领导下”的革命。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虽然只存在了三年,却建立了一个行之有效、功能齐备的政权和30万之众的红军,先后管辖的人口达到六百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根本法(宪法)大纲草案》的第一节指出:“这一革命战争的目的是要推翻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的统治而建立全国工农群众自己的政权。”[91] 江西苏区的中华苏维埃不仅是延安时代的预演,而且也是1949年建国运动的预演,由此开启了中国共产主义运动与建国运动相结合的模式。《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第一条指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根本法(宪法)底任务,在于保证苏维埃区域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达到它在全中国的胜利。这个专政的目的,是在消灭一切封建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统一中国,有系统地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国家的经济建设,提高无产阶级的团结力与觉悟程度,团结广大的贫农群众在它的周围,以转变到无产阶级专政。”[92]中国革命由此成为漫长的政权建设过程,即从“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93]向全国范围的无产阶级专政过渡的过程。
第四,这一政权建设过程与人民战争相始终。人民战争不是一个纯粹的军事概念,而是一个政治范畴,是创造新的政治主体的过程,也是创造与这一政治主体相适应的政治结构和它的自我表达形式的过程。如果说土地改革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内容和工业化的前提条件,那么,这一任务的完成正是通过人民战争奠定其基础的。实际上,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前,中国共产党及其地方政权已经完成全国20%的土地改革。在掌握了全国政权之后的短短三年里,有着漫长传统和广泛社会政治基础的地主阶级就彻底消失了。这一点对于理解中国早期的苏维埃政权的性质及其与党、阶级等的关系至关重要。在人民战争中,现代政党的代表性关系被根本地转化了,以农民为主要内容、以工农联盟为政治外壳的人民这个主体的诞生,促成了一切政治的形式(如边区政府、政党、农会和工会等)的产生或转型。政党在人民战争中与军队的结合、政党在人民战争中与红色政权的结合、政党在人民战争中通过土地革命而与以农民为主体的大众的结合,政党在人民战争中与其他政党和其他社会阶层及其政治代表的关系的改变,都提醒我们人民战争创造了与历史上的政党全然不同的政党类型,创造了与历史上无产阶级截然不同的、以农民为主要成员构成的阶级主体。
在根据地,土地改革和武装斗争成为政党政治转化为大众运动的基本方式。井冈山斗争和此后延安时代的中心问题由此变成了革命战争和民族战争条件下的土地改革和政权建设。党和军队的结合,党通过军队跟农民运动、土地改革之间的结合,党及其领导下的苏区政府对经济生活的管理,党在民众工作中展开的文化运动,不但改变了革命的具体内容和中心任务,而且也通过政党、军队、政权和农民运动的多重结合,创造了一个全新的革命政治主体。这就是人民战争的政治基础。毛泽东说兵民是胜利之本,这一命题就包含了人民战争的一般原则:第一,只有动员和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第二,不但要有强大的正规军,而且还必须有地方的武装和民兵;第三,兵民的范畴意味着一个与军事斗争密切相关的、以土地改革和政权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过程。人民战争的关键成果之一是割据的红色政权的确立。红色政权的主要政治形式是边区政府或边区苏维埃。边区政府是日常生活的组织形式,从而也要借鉴中外历史上的国家经验,但这一政权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资产阶级国家,无法按照欧洲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模式对之进行界定;在持续的政治和战争动员中,它是获得自觉的阶级的政治形式。
在人民战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与根据地政府处理的不是简单的军事问题,而是日常生活的组织问题。这就产生了政党和政府的群众路线问题,其主要内涵是:一,为最广大群众谋利益,是党的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二,边区政府是群众生活的组织者,只有尽一切努力解决群众的问题,切切实实改良群众的生活,取得群众对于边区政府的信仰,才能动员广大群众加入红军,帮助战争,粉碎围剿。因此,人民战争不仅是采用军事斗争的手段有效消灭敌人的方式,而且也要处理土地、劳动、柴米油盐、妇女、学校、集市贸易甚至货币金融等构成人民生活内容的主要问题。军事与日常生活的相互渗透和转化成为人民战争的核心问题。
群众路线是人民战争的基本策略,它是政党的政策,也是重构政党的方式:一方面,如果没有组织,我们就不知道群众在哪里,另一方面,如果没有与群众打成一片、向群众学习的过程,组织就是没有活力的、凌驾于群众之上的结构。在广阔的、尚未工业化的乡村,以农民为主体的政党在运动中获得了政治表达,在这个意义上,正是人民战争条件下的政党及其群众路线创造了阶级的自我表达,从而也创造了政治性的阶级。相对于政党、政党政治、苏维埃政府等源自19世纪欧洲和20世纪俄国的政治现象,人民战争是中国革命中更具原创性的发明。
在这个意义上,不理解人民战争,就不能理解中国革命的独特性,就无法理解这场革命中的“党的建设”与此前的政党政治的深刻区别,就不能理解群众路线、统一战线等在20世纪中国产生的独特政治范畴的历史内涵。如果将人民战争条件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具体实践与巴黎公社和十月革命做一个对比,我们可以发现什么呢?首先,巴黎公社和十月革命都发生在法国和俄国的政治经济中心,而中国人民战争条件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践却是在远离中心地区的偏远乡村展开的。考茨基曾经提及如下事实:“目前的德国革命没有中心,而法国大革命却受巴黎方面的控制。如果不考虑巴黎对整个法国在经济和政治上所占的重要地位,那次革命以及在革命中间发生影响的恐怖统治是完全不可理解的。在18世纪甚或19世纪,没有一个城市行使过像巴黎在那个时期所行使的权力。这是作为中央政府的王室所在地在一个近代官僚政治中央集权国家中占有重要地位的结果,只要近代工业资本主义和运输工具的发展随着带来的经济上的地方分权还没有开始,就会发生这种情况。”[94]类似的条件在俄国也是相似的。发生在中心地区的武装起义一旦获得成功,就会依托都市的中心地位快速形成国家机器,从而捍卫这一国家机器并使其长期化,就成为革命政权建立之际的首要任务。而在中国的人民战争中,由于远离中心,并不存在迅速形成全国性政权的条件,红色割据条件下的苏维埃政权将在长期的斗争中为持续形成不断壮大的革命主体而奋斗。
其次,巴黎公社以清一色的城市人口——工人阶级、手工业者和下层市民——为主体,十月革命虽然得到了农民阶级的支持,但同样以工人阶级和士兵为主体,而中国的人民战争却是以农民以及由农民为主要成员组成的军队为主体的。农民与中国革命的关系早在十月革命之前就已经为中国早期的革命者所讨论。例如,1908年,中国无政府主义者刘师培就在《衡报》发表《无政府革命与农民革命》的文章,指出中国大资本家以田主占多数,中国人民以农民占多数,中国政府之财政以地租为大宗,“故欲行无政府革命,必自农民革命始。所谓农民革命者,即以抗税诸法,反对政府及田主。”“财产共有制,必以土地共有为始基,而土地则以田亩为大宗。惟农民实行土地共有,斯一切财产均可易为共产制。”[95]他在农民身上看到了通常被遮蔽了的团结性和抵抗潜力,尤其是与共产主义财产制度之间的可能联系,不能不说是有预见性的。但1911年中国革命并没有发掘出这样的潜力,终于陷于失败的境地。
如果没有十月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在大革命中从事工农运动的经验和此后深入乡村的游击战争,农民阶级很难承担起无产阶级革命的使命。刘师培对于农民革命的看法是从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的角度展开的,实际上是将有关欧洲工业社会阶级关系的分析方法移用于农业社会,分析人口、国家财政和财产所有权。他在正确地指明农民革命的潜力的同时,却误以为这种潜力可以从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中自发地或自然地产生出来。1928年以后的中国革命同样挪用了欧洲的阶级分析方法,但强调的是农民作为一个革命力量的政治形成。因此,革命党人并没有以实行土地共有为途径,反而是以“耕者有其田”相号召,让贫苦农民从农业无产者转化成为土地所有者,即通过分田来产生政治动员,进而在人民战争中促成这一在土地改革中成为小资产者的广阔阶层在政治上实现“无产阶级化”。农民阶级的经济地位与革命的政治意识之间的张力产生了政治性无产阶级形成的独特景观:被卢森堡所诟病的土地改革恰恰成为农民阶级形成政治动员、参与苏维埃政权建设、学会自我管理并在党的引导下形成组织的政治契机。
农民作为无产阶级并不只是主观的政治进程的结果,这一命题本身也是帝国主义时代全球性劳动分工的产物;正如民族作为被压迫阶级的命题一样,它不是欧洲语境中的阶级斗争的直接后果,而是20世纪帝国主义及其代理人战争的产物。战争是暴力,但人民战争也是教育和训练人民、形成党与人民之间的有机联系的实践过程。识字运动、生产合作、社会组织、尊重妇女、婚姻自主、卫生习惯、邻里关系、干群关系,所有这些新的集体生活的日常形式和新的价值,就是在战争和土地改革的过程中逐渐发展并渗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和政治意识之中的。中国革命必须将农民阶级转变为革命人民的主体,这一历史命运意味着这场革命不能自然地和自发地从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阶级性格和诉求中产生出来,而必须通过军事斗争、政治斗争、生产斗争和生活斗争转化其成员的阶级性格和诉求。这是一个高度政治化的历史进程。
那么,如何估价中国在土地革命中形成的“人民民主专政”?我们能否模仿卢森堡的说法,认为这个专政不是阶级的或人民民主的专政,而是党的专政,甚至一小撮党的领袖的专政?回答这一问题的正确途径是回到人民战争的范畴内来理解党的转型和人民这一不断形成中的政治主体的生成过程。正是在人民战争、土地革命和建国运动的相互渗透之中,党本身从一个城市精英及其工人阶级的政治组织转化为一个具有高度组织性的、渗入了整个乡村机体的、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并团结了不同社会阶层的运动。我将这个人民战争中形成的政党称为具有超政党要素的超级政党。所谓超政党要素,是指共产党与大众运动、建国运动、军事斗争和生产斗争相互结合,所谓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也使得它不只是一个先锋党,而且也是一个大众运动。所谓超级政党,是指这个党并不准备与其他政党在宪法框架下分享权力,而是通过自身的大众性和有机性形成其“民主专政”。
人民这一政治概念也必须与人民战争联系起来理解。尽管中共习惯于使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术语将人民或中国人民概括为几个简单的范畴,例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但在人民战争中,人民这一概念表述的其实不过是人民的政治形成过程。不同阶层的成员都可能在人民战争中成为人民的一员或人民的同盟者。例如,在民族战争中,甚至作为土地革命对象的地主阶级也可能成为统一战线的一部分。这一独特而灵活的阶级分析方法的源头之一,正是俄国革命对于帝国主义时代及其政治形态的分析。如果被压迫民族的解放斗争可以被理解为帝国主义时代的阶级斗争,那么,在中国社会,除了极少数统治者,有哪些成员没有可能被纳入“人民”的范畴呢?
马克思曾经将无产阶级专政设想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革命斗争时的战时状态,但从未设想过这种战时状态会采用依托乡村展开的人民战争形式。军事斗争的暴力形式、敌我力量的不平衡、战争条件下内外(敌我)关系的尖锐化,使得这一具有广泛社会基础的“民主专政”建立在鲜明的敌我分界之上。尽管分界本身存在着游动与转化,但对专政对象的压制始终是这一政体的基本特征。毛泽东从未羞于承认革命政权的专政性质,也从未掩盖革命的暴力过程;他强调的不过是:革命的专政正是人民民主的政治形式。在生死对峙的氛围中,一般地否定革命的暴力性,或者通过对革命暴力性的否定来否定整个革命进程,几乎无从对20世纪的历史进行政治分析。
正是在这里,卢森堡对于十月革命的批评方法是有启示性的,即在反思革命的内在矛盾和危机时,必须将革命战略和策略与具体的情境结合起来探讨革命者的错误,而不是以自由、人权的一般原则对革命做总体性的否定。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伴随着中国共产党全面接管国家政权,“镇压反革命”的行动更加组织化和法制化。关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镇反”运动中和土地改革中被处死的人数,至今没有准确的统计,但总规模是巨大的。阶级概念的限制及其滥用、红军干部和战士的教育和训练水平、及时有效的交通和传播方式的匮乏、党内斗争与军事力量的直接结合及由此衍生的军阀作风和宗派主义,也使得这一专政机器不断地将斗争的矛头对准自身的机体和成员。1930年代苏联“肃反”政策对中国共产党具有直接影响,加之在严酷的斗争环境下,党内缺乏严格的民主审核机制和法律传统,使得初期的红军和共产党组织犯下严重的政治错误和残杀自己同志的悲剧(在所有这些悲剧中,最为著名和惨烈的是1930-31年发生在江西苏区的镇压“AB团”运动、1931年底在闽西根据地发生的肃清“社会民主党”的运动,以及绵延至1935年的整个肃反运动)。中共在延安时期对此做了深刻总结,力求健全制度,减少冤假错案,但无论在延安时期,还是在新中国建立之后,由党内斗争而衍生的以及在滥用阶级概念的状态下形成的冤假错案频繁发生:1950年代的“胡风反革命集团案”、“高(岗)、饶(漱石)反党集团案”、反右运动的扩大化、“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反党集团案”,至1960年代打倒刘(少奇)、邓(小平)、陶(铸),以及此后发生在全国各地不同层次的冤假错案,若考虑到各地区的同类性质的事件,实在不胜枚举。
在这些激烈的政治运动中,存在着严肃的政治路线分歧,也存在着以思想斗争、组织建设或“文化革命”而非暴力革命进行斗争和对话的可能性,或者说存在着思想斗争和路线斗争的正当性;没有理论辩论、实践检验和路线斗争,就不可能解释中共的多次历史性转折,从而不能将对理论辩论和路线斗争中发生的上述悲剧转化为对于理论辩论和路线斗争本身的否定。20世纪中国革命始终围绕着政权问题而展开,即便在革命成功之后,社会主义体制内部的矛盾和斗争也经常与夺权问题相伴随。这是时势之必然,还是策略之错置,需要审慎地分析,但在上述至关重要的历史关口,阶级概念的僵化和卢森堡所批评的漠视民主形式的布尔什维克传统,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式解决党内政治分歧的可能性丧失了或部分地丧失了。如果说在人民战争中,阶级概念的灵活运用曾经激活了广大乡村的政治生活和被压迫民族的解放运动,那么,在政权巩固的阶段,阶级边界的僵化和阶级概念的滥用,却使得这一概念日益向一种取消人的能动性的方向转化。1960年代臭名昭著的“血统论”正是阶级概念去政治化的结果。因此,不是简单地否定阶级概念及其蕴含的政治能量,而是分析这一概念的政治化与去政治化过程,才是理解这一时代阶级政治的成就与失败的正确方式。所有这一切,依赖于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往复探索和持续张力。
中国革命的成就和政治创新堪称20世纪人类历史上的奇迹之一,但对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和实践进行重新检讨却是必要的。在对革命进行“审判”已经成为时尚的时代,或许我们更应该将这一判断倒过来表述:批判地审视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和实践是必要的,但重新阐释中国革命的成就及其政治创新却更为迫切。事实上,在苏联与中国之间,围绕如何估价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的争辩早在1956年前后就已经开始了。就是在这一年,苏共二十大召开,赫鲁晓夫发表了著名的《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报告,迫使中共和各国共产党对此作出回应。毛泽东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这一问题,先后在《人民日报》发表了引起巨大反响的文章《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1956年4月5日)和《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1956年12月29日)。毛泽东和中共领导层分析了斯大林在在肃反扩大化、对德国入侵缺乏警觉、忽视农民福利和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错误,认为“斯大林在这些问题上,陷入了主观性片面性,脱离了客观实际状况,脱离了群众”,[96]“损害了苏联党的生活中和国家制度中的民主集中原则,破坏了一部分社会主义法制。”[97]
值得注意的是:毛泽东及其同事们在反思斯大林的错误和中国革命中的教训时,并没有像考茨基、卢森堡那样诉诸选举制、议会民主制等源自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形式民主经验,而是重新回到在人民战争中形成的“群众路线”,探索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民主问题。在《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中,作者引述了1943年6月中共中央委员会关于党的领导方法的决定:“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98]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就容易犯教条主义的错误,而1927-36年间发生在红色根据地的肃反扩大化就是这一错误的后果。
除了破坏民主集中制、脱离群众之外,斯大林的另一个错误是将中间势力作为革命的主要打击对象。毛泽东及其同事们在这里的分析实际上是在诉诸人民战争中“人民”这一范畴的政治形成过程。“在某种条件下,孤立中间势力可以是正确的。但是并不是在一切条件下,孤立中间势力都是正确的。按照我们的经验,革命主要打击方向应该放在最主要的敌人身上使它孤立,而对中间势力,则应该采取又联合又斗争的政策,至少使他中立,并且应该力求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它从中立的地位转变过来,使它和我们成立联盟,以便有利于革命的发展。”[99]在同一篇文章中,毛泽东和他的同事们论证说:“曾经有一个时期(一九二七年至一九三六年的十年内战时期),我们的一些同志简单地搬用斯大林的这个公式到中国革命中来,把主要的打击方向对着中间势力,把它说成是最危险的敌人,结果没有孤立真正的敌人,反而使自己陷于孤立,使自己吃了亏,而有利于真正的敌人。鉴于这种教条主义的错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抗日战争时期,为了打败日本侵略者,提出了‘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方针。这里所指的进步势力,就是共产党所领导和可能影响的工人、农民和革命知识分子的力量。这里所指的中间势力,就是民族资产阶级、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的民主人士。这里所指的顽固势力,就是那些实行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以蒋介石为首的买办封建势力。”[100]
关于中间势力的讨论涉及区分两种性质的矛盾。“第一种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在帝国主义阵营同社会主义阵营之间,帝国主义同全世界人民和被压迫民族之间,帝国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之间,等等)。这是根本的矛盾,它的基础是敌对阶级之间的利害冲突。第二种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在这一部分人民和那一部分人民之间,共产党内这一部分同志和那一部分同志之间,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和人民之间,社会主义国家相互之间,共产党和共产党之间,等等)。这是非根本的矛盾,它的发生不是由于阶级利害的根本冲突,而是由于正确意见和错误意见的矛盾,或者由于局部性质的利害矛盾。它的解决首先必须服从于对敌斗争的总利益。人民内部的矛盾可以而且应该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获得解决,从而在新的条件下得到新的团结。当然,实际生活的情况是复杂的。有时为了对付主要的共同的敌人,利害根本冲突的阶级也可以联合起来。反之,在特定情况下,人民内部的某种矛盾,由于矛盾的一方逐步转到敌人方面,也可以逐步转化成为对抗性的矛盾。到了最后,这种矛盾也就完全变质,不再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围,而成为敌我矛盾的一部分了。这种现象,在苏联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都曾经出现过。总之,一个人只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就决不应该把人民内部的矛盾同敌我之间矛盾等量齐观,或者相混淆,更不应该把人民内部的矛盾放在敌我矛盾之上。否认阶级斗争,不分敌我的人,决不是共产主义者,决不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在开始谈到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之前,我们认为必须首先解决这个根本立场问题。否则,我们就必然会迷失方向,就不可能于国际现象作出正确的解释。”[101]即便在理论上提出了这一问题,中共仍然在区别两类矛盾的问题上犯这样和那样的错误,1957年“反右”运动和1960-70年代针对“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斗争中的“扩大化”现象都是清晰的例证。
伴随着社会主义国家的建成,革命政党的执政地位和权力垄断成为基本的政治特征,由此产生了两组矛盾,其中第一组是如何处理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地位与国家立法行政体制之间的关系。正如韦伯所说,在劳动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时期,任何一种政治形态都不可能彻底摆脱官僚制度。无论是巴黎公社的失败,还是19世纪民族国家体系的巩固,都证明国家作为这一时代的支配性政治形式是难以回避的。在这方面,简单地指责社会主义国家保留了官僚机器或国家并不具有真正的深刻性。根本问题在于:在国家继续存在并不断加强的条件下,作为“群众向导”的革命党如何避免自身的官僚化,进而使国家成为一种包含着自我否定趋势的政治形式,即包含着参与性民主活力的政治形式?列宁一再强调保持布尔什维克与苏维埃之间的必要区分的重要性,毛泽东也认为“阶级的专政与党的专政是有分别的东西,党只是阶级的最觉悟的一部分人的组织,党应当而且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中起领导作用,党不应当而且不能代替阶级去实行专政。”[102]但社会主义国家最终发展为一种独特的党-国合体,“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方针、政策、计划都必须统一由党中央规定”。[103]
政党国家化一方面导致中心化的权力集中于政党,另一方面则使得政党与大众的距离日益扩大。伴随政党角色的变化,社会主义的国家体制得到巩固,而马克思预设的这一国家体制的自我否定性却近于消失。如果说政党国家化是人民战争传统逐渐丧失活力的产物,那么,探索克服政党国家化的方式之一,不可能仅仅局限于形式主义地讨论党政分离和党的组织建设,而应该从那个逐渐丧失的传统中探索参与性民主或人民民主的途径。文化大革命是在政党的国家化过程发展到一个阶段的产物。在政党国家化的条件下,重新进行社会动员,亦即在党-国之外激活政治领域和政治价值,形成大众民主,构成了“文革”初期的特点之一。毛泽东重申革命政党的政治价值,试图通过社会运动和政治辩论打破政党与国家的绝对权威,目的是重构一种包含着自我否定态势的社会体制,即不再是过去意义上的国家,而是一个通向自我否定的国家和一个自我否定的政党。作为“文革”宗旨之一的“五七指示”将文化大革命与社会分工的灵活性联系起来,力图从根本上铲除官僚制得以确立的社会分工模式。社会主义实践,就其根本宗旨而言,在于将不可避免的社会分工与既往一切等级主义的社会模式(贵族等级的、封建的等)或对抗性关系(阶级的、资本主义的等)区分开来,进而让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而要达到这一点,就必须彻底改造一切再生产等级关系和对抗性关系的政治机制、生产方式和文化条件。
“文革”初期,以巴黎公社为楷模的工厂、学校和机关的自治的社会实验(也包括稍后出现的所谓“三代会”即“工代会”、“农代会”、“红代会”之类的群众组织)在各地短暂出现,这是对旧的国家机器进行改造的尝试,亦即一种超越国家机器的文化-政治实践。由于运动与派系斗争、党-国体制及其权力搏斗纠缠在一道,这一在国家和政党之外激活政治的模式迅速蜕变。60年代晚期以“三结合”的形式组成的革命委员会是一种在群众运动与官僚化的国-党体制之间达成妥协的产物。这一政治形态包含着公社运动的各种因子,如将工人、农民和士兵代表选入各级政府和党的领导机构,要求各级党和政府的领导者分批、定期地深入乡村和工厂从事社会实践,等等。尽管工人、农民、学生或士兵的代表由于无法适应国-党体制的需求而始终居于权力格局的边缘,[104]但这一在国家的时代对国家进行的创新不能说毫无意义——许多观察者相信:正是由于存在着上述政治实验,相较于苏联共产党支配下的官僚体制,中国“后文革”时代的政治制度具有更大的弹性和回应社会需求的能力。
社会主义国家需要处理的第二组问题是执政党、社会主义政府与经济的关系。无产阶级专政不是政权从一部分人手中转换到另一部分人手中,而是全部生产关系的改变。这一问题经常被简化为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对立,但其核心是政治与经济的关系,即无产阶级专政不是一种脱离经济关系的政治形式,而是建立在深刻的社会革命基础上的过渡性国家。在解释社会主义国家的官僚制现象时,许多人将共产党和政府的官僚化与经济管理问题联系起来,毛泽东就曾针对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问题批评一长制和泰勒制,因此,人们发生了这样的疑问:“斯大林的错误的发生,是不是由于苏联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已经过时,而不能再适应苏联发展的需要了呢?”在《再论无产阶级的历史经验》一文中,中国共产党人回答说:“苏联经济迅速发展的事实证明,苏联的经济制度基本上是适合于生产力发展的,苏联的政治制度也是基本上适合于经济基础的需要的。斯大林的错误并不是由社会主义制度而来;为了纠正这些错误,当然不需要去‘纠正’社会主义制度。”“另外有些人想用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对于经济事业的管理来解释斯大林的错误,认为政府管理了经济事业就必然成为妨害社会主义力量发展的‘官僚主义机构’,这也无法令人信服。谁也不能否认,苏联经济的巨大高涨正是劳动人民的国家政权有计划地管理经济事业的结果,而斯大林所犯的主要错误,却很少同管理经济的国家机关的缺点有关。”[105]
从1956年围绕斯大林错误问题的辩论至今,对于苏联实践的全盘否定逐渐占据了上风,以致我们需要追问:在苏联经济问题上,到底是毛泽东和他的同事们的判断正确,还是那些否定的观点正确?这里只能简要地点出如下几个事实:一,与其他在1917年发展水平相同的经济体相比,苏联的增长速度远远领先。罗伯特·艾伦(Robert C. Allen)利用经济学、人口学和计算机模型重新统计国民总消费,证明1928-70年代苏联在五年计划指导下获得了高速增长。1970年代出现的经济停滞主要源自军备竞赛,而不是由于经济体制本身。[106] 二,在十月革命的影响下,亚洲民族解放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蓬勃发展,除中国之外,越南、老挝等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类发展指数均成长迅速,达到其历史发展中的最高增速。三,十月革命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社会主义运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更是出现以苏联为中心的社会主义阵营。冷战的格局引发了两种社会制度之间的竞争,促成了欧美社会福利国家的快速形成。二战之前,欧美国家的社会保险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平均比重在1.66%以下,战后,由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压力,在经历了1948-73年经济的高速增长之后,欧美国家用于福利的开支大幅上升:1960年平均占GDP的10.41%,1970年达到14.8%,1980年跃升至20.09%。没有苏东社会主义的压力,欧美社会福利占经济增长的比例是难以如此迅速地上升的。
但是,社会主义体制中经济与政治的关系持续地发生着变化,也存在着内在的矛盾。毛泽东用“过渡时期”的概念描述中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同时认为:并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完美的制度,即便在基本制度适合需要的情况下,“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在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也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这种矛盾表现成为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某些环节上的缺陷。这种矛盾,虽然不需要用根本性质的变革来解决,仍然需要及时地加以调整。” [107]1962年,就在中苏论战公开爆发之际,毛泽东提醒全党:“我们的国家,如果不建立社会主义经济,那会是一种什么状况呢?就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国家,变成实际上是资产阶级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就会转化为资产阶级专政,而且会是反动的、法西斯式的专政。这是一个十分值得警惕的问题,希望同志们好好想一想。”[108]因此,设想一种脱离了社会主义经济过程的“无产阶级专政”或“社会主义国家”是不可思议的。
但到底什么才是“社会主义经济”呢?存在着没有社会主义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吗?在回答20世纪社会主义的失败究竟从何开始这一问题时,关键的问题或许不是时间点的确定,而是如何辨别社会主义国家体制内经济与政治的逐步分离——何时、如何、以何种形式、为什么发生这样的分离。这一分离的实质是探索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实践的转向与终止。这也是估价中国社会主义与苏东社会主义的不同命运和道路的主要视角之一。以改革之前的人民币为例。由于社会主义中国仍然保留并仍然在发展商品经济,故人民币具有货币的性质;但社会主义中国试图在发展公有制经济过程中同时发展商品经济,又在发展商品经济的同时“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故人民币并不只是商品交换的工具,它与其他票证等所象征的人与人、人与物的关系并非纯然的商品交换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人民币是货币又不是货币,它标志着一种新型的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的创生。由于经济发展与商品经济之间的这种复杂关系,劳动者参与其中的生产过程不能简单描述为出售劳动力的过程,相反,劳动者的劳动付出除了换取生活必需品(劳动力再生产)之外,也包含着创造新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含义。
因此,在这一过程中,经济过程不是与社会政治过程相互脱节的过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的很长时期内,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很低,民族资本极为弱小;在资本和技术匮乏的条件下,工业增长大规模地依赖于大众动员和劳动力投入,人民战争的传统和新中国的政治动员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动力。文化大革命从造反开始,但迅速地沿着早期人民战争的逻辑向夺权及权力巩固方向转变;在这一急剧而混乱的转变中,对于社会主义经济的探索未能成为中心的问题。1970年代,改革首先从经济领域开始,也意味着经济构成了社会主义体制的“薄弱环节”。伴随改革的深化,经济逐渐蜕变为一个独立于社会主义政治的领域,劳动者从社会的政治上的主人转化为劳动力商品的出售者,从而社会主义政治向国-党政治转化,社会主义的理念演化为与劳动人民的日常生活实践相互脱节的、仅仅用于巩固国-党体制的合法性话语。因此,经济与政治的脱节同时也正是政治的蜕变。如果说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就是克服卡尔·波兰尼所谓经济与政治的分离这一19世纪欧洲的“大转变”的伟大实践,社会主义的失败就发生在经济再度与政治和其他社会关系的脱离并主宰其运行的时刻。在经济逻辑凌驾于其他政治和其他生活领域之上时,社会主义政治的危机就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判断当代中国社会性质的方法之一,就是透过新古典主义(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凯恩斯主义(政府作用)的话语重叠去剖析中国社会经济变迁,观察在全球化条件下中国的经济与政治的关系及其运行轨迹。
在当代的语境中,左翼和自由派关于20世纪社会主义失败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党、国家和经济这三个方面。党在夺取权力和巩固政权方面显现了力量,但在建立过渡性国家的过程中却时刻面临异化的危机;社会主义国家在发展经济方面或许有惊人的成就(虽然并非总是如此),但在消除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关系方面却不断妥协;伴随着计划经济的失败,市场制度在俄国和中国等国家重新占据了中心地位,从而将国家再度界定为与市民社会相互分离的控制机器。这些状况与中共在1950年代后期对十月革命的经验所做的归纳和对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估计完全不同。当年的中共坚持认为:政党、政权、无产阶级专政、工业的国有化和农业的集体化、有计划地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文化、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原则等等,恰恰是十月革命道路的最重要的成就。
1956年与今天的局势不可同日而语,但不可否认:毛泽东和他的同事们也在思考苏联社会主义实践的挫折和教训,并清晰地看到了党和国家在社会主义运动中所犯的严重错误。不同于西方左翼对于政党和国家形式的质疑,对于毛泽东及其同事们而言,人民战争中的政党与未经人民战争的政党是截然不同的。问题并不在于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延续了资产阶级国家和政党的形式,而在于能否有效地形成让这些制度成功运行的方法。毛泽东说:“有了正确的制度以后,主要的问题就在于能否正确地运用这种制度,就在于是否有正确的政策、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没有这些,人们仍然可以在正确的制度下犯严重的错误,仍然可以利用良好的国家机关做出并不良好的事情。”[109]当他从中国革命的经验和教训出发思考“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国家”问题时,集中阐明的是武装斗争的战略,群众路线的方针,统一战线的政策,党的建设的路径,区分敌我两类矛盾的辩证法,综合政治、经济和文化斗争的方式等。
即便在今天,区分这两种总结经验和教训的方式也是有意义的——共产主义除了作为哲学假设,还包含着仍然可以激活的丰富经验;对于21世纪社会主义的探索不仅应该而且需要对于俄国革命、中国革命和其他第三世界的人民革命进行总结,像当时的革命者们一样,不仅思考革命的原则,而且根据各国的具体情况,做出历史的和理论的总结。这不是为了重复过去,盲目而空洞地以革命相号召,像卢森堡批评的那样,将在特定条件下“被迫采取的行动”当作革命的样板推荐给整个社会主义事业,而是直面当代的条件和危机,探索通往未来的道路——不是抽象地、两手空空地面向未来,也不是单调地、教条地重复群众路线、人民战争和党的建设的口号,并以一种反智的、专断的方式将中国革命的经验凝固化。这是持续性危机的时刻,是19-20世纪的伟大实验成果正在耗尽其活力的时刻,也是孕育着新的、不同以往的知识的、经济的、文化的、交往形式的变革的时刻。在新的知识条件、社会构成、国际关系和经济状况之下,重新思考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的经验,不过是为了激发人们的激情、智慧与想象力,拒绝经济以分离的形式主导日常生活世界的宿命,摆脱少数精英以分离的形式控制大多数人生活的模式,让每一个人投身创造性的、集体性的和制度性的实践的路径。
因此,除了“假设”之外,社会主义依然是一个实践的课题,但在今天的条件下,这个实践的课题需要从理论探索——包括对于20世纪社会主义实践的理论分析——开始。
参考文献
[1] 这是一篇在匆忙中形成的文字,其中综合了我在《亚洲想象的政治》《去政治化的政治》等论文中的想法和表述。这一点需要首先给予说明。
[2] 这是谢·亚·菲拉托夫在“1917年的十月和布尔什维克在俄国的实验”莫斯科科学-实践会议上的发言,刊于《1917年十月和布尔什维克在俄国的实验》一书,1995年莫斯科版。这里使用的是标题为《关于布尔什维克实验的争论》的译文,刊于刘淑春、翟民刚、王丽华编:《“十月”的选择——90年代国外学者论十月革命》,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年,第305、307页。
[3] 这是原苏联《共产党人》杂志历史部编辑B.布舒耶夫对印第安纳大学教授、国际十月革命史委员会副主席亚·叶·拉比诺维奇的采访记录,刊登于1990年第16期《共产党人》。这里引用的是题为《1917年秋季的俄国》译文,见《“十月”的选择——90年代国外学者论十月革命》,第25页。
[4] 这是乌克兰国立卢甘斯克师范学院教授阿纳托利·伊万诺维奇·福明刊登于俄罗斯《自由思想》杂志1996年第10期的文章《对革命时期重大事件的反思》中的观点,引自同上书,第367页。
[5] 同上,第351页。
[6] 这句话是列宁的原话,但作者按照自己的论述加以运用,见同上书,第352页。
[7] E.T.博罗金:《1917年我国发生了什么事件?》,原载苏联《社会政治科学》杂志1991年第9期,译文见同上书,第137-138页。
[8] 列宁曾说:“布列斯特和约的重大意义,在于我们能够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第一次大规模地利用了帝国主义者之间的矛盾,使社会主义终于占了便宜。”中共中央编译局:《列宁全集》(第一版)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400页。
[9] Главная >Указы и распоряжения Президента >Распоряжение Президента РФ от 19.412-рп,见吴恩远:《普京为什么要纪念十月革命100周年》,http://www.sohu.com/a/150648899_688065。(2017年11月3日登录)
[10] К 100-летию Великой российской революции: осмысление во имя консолидации,引自同上吴恩远文。
[11]吴恩远:《普京为什么要纪念十月革命100周年》,http://www.sohu.com/a/150648899_688065。(2017年11月3日登录)
[12] 关于上述事件的每一项,俄罗斯学者之间都有不同意见。李燕:《十月革命一百周年纪念:俄官方与学界的新动态》,《俄罗斯学刊》,2017年第3期。网络链接:http://elsxk.hlju.edu.cn/info/1117/1843.htm。
[13]吴恩远:《普京为什么要纪念十月革命100周年》。
[14] Указ Президента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от 30.09.15 г. № 487PDF, 39.0 кБ,引自同上。
[15] В МИРЕ 14:22, 9 марта 16,引自同上。
[16] 吴恩远:《普京为什么要纪念十月革命100周年》。
[17] 《普京在政治镇压受害者纪念碑“悲伤之墙”落成揭幕式上的讲话》,https://media.weibo.cn/article?id=2309404169703256931939&jumpfrom=weibocom&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2017年11月3日登录)
[18] 罗莎·卢森堡:《论俄国革命·书信集》,殷叙彝、傅惟慈、郭颐顿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5页。
[19] 同上,第34页。
[20] Alain Badiou, “The Communist Hypothesis”, New Left Review 49 (JAN FEB 08), p.34-35。https://newleftreview.org/II/49/alain-badiou-the-communist-hypothesis。
[21] 同上,p.36。
[22] 同上,p.37
[23] Alain Badiou,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The Last Revolution?”, Translated by Bruno Bosteels, Positions: east asia cultures critique, volume 13, Number 3, Winter 2005, p. 481. (译文见阿兰·巴迪欧:《文化大革命:最后/最近一次革命?》,网载《文汇报》2013年8月11日)
[24] 罗莎•卢森堡:《论俄国革命•书信集》,第11-13、15-19、21-25页。
[25] 同上,第15页。
[26] 马克思 :《1847年11月29日在伦敦举行的纪念1830年波兰起义十七周年的国际大会上的演说》,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版)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88页。
[27] 恩格斯:《工人阶级同波兰有什么关系?》,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第16卷,第174页。
[28] 马克思:《临时中央委员会就若干问题给代表的指示》,同上,第222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不列颠政局—流亡者—土耳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第9卷,第6页。
[30] 列宁:《论民族自决权》,《列宁选集》(第二版)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17-518页。
[31] 邢广程:《苏联高层决策七十年》第一卷,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年,第93页。
[32] 列宁:《亚洲的觉醒》,《列宁选集》(第二版)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47页。
[33] 列宁:《落后的欧洲和先进的亚洲》,同上书,第449页。
[34] 列宁:《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同上书,第423页。
[35] 同上,第428页。
[36] 1889年官方的统计资料显示,一个俄国普通农民家庭的各种赋税占了纯收入的70%,一个俄国农民交纳的“赋税”超过了他的货币纯收入的一倍,“农奴制代役制也未必有这么高”,而破产农民即使想放弃份地还必须交纳额外费用来“倒赎”份地。列宁:《19世纪末俄国的土地问题》,《列宁全集》(第二版)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84-85页。
[37] 关于俄国农业改革问题的讨论,参见吕新雨:《乡村与革命》,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7-37页。
[38] 《社会民主党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写于1907年11-12月,1908年在彼得堡付印,但未及面世,被沙皇检查机关没收并毁掉,只剩下一册,而且没有结尾部分。1917年9月由“生活和知识出版社”重版,列宁补上结尾部分。但1908年夏,根据波兰社会民主党人的请求,列宁曾以作者身份为波兰《评论》杂志写了本书的简要介绍。见《列宁传》上册,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集体编写,三联书店,1960年,第4页。
[39] 列宁:《社会民主党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列宁全集》(第二版)第16卷,第389-391、392、393页。
[40] 同上,第240、242页。
[41] 同上,第278页。
[42] 列宁:《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列宁选集》(第二版)第2卷,第427页。
[43] 列宁:《社会民主党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列宁全集》(第二版)第16卷,第247页。
[44] 同上,第392页。
[45] 对列宁来说,亚洲问题是和民族国家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他说,在亚洲“只有日本这个独立的民族国家才造成了能够最充分发展商品生产,能够最自由、广泛、迅速地发展资本主义的条件。这个国家是资产阶级国家,因此它自己已在压迫其他民族和奴役殖民地了”。列宁:《论民族自决权》,《列宁选集》(第二版)第2卷,第511页。
[46] 《列宁全集》第22卷,第141页。
[47] 转引自《斯大林全集》第12卷,第315页。
[48] 早在1905年,列宁已经将“新火星派”的“革命公社”理念与“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相区别,他将前者斥之为“革命的空话”,而将后者与“临时革命政府”这一“不可避免地要执行(哪怕只是临时地、‘局部地、暂时地’执行)一切国家事务”的、绝不能误称为“公社”的政治形式联系在一起。“临时革命政府”意味着列宁正在思考一种新型的国家形式。见列宁:《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列宁选集》(第二版)第1卷,第572页。
[49] 列宁:《亚洲的觉醒》,《列宁选集》(第二版)第2卷,第447、448页。
[50] 俄国知识分子的欧洲观和亚洲观显然受到西欧近代政治发展和启蒙运动的历史观的影响。在列宁的使用中,亚洲这一与专制主义概念密切相关的概念是从近代欧洲的历史观和政治观中发展而来的。关于斯拉夫主义与西欧主义的论战,参见尼·别尔嘉耶夫:《俄罗斯思想》第一、二章,雷永生、邱守娟译,三联书店,1995年,第1-31页,第32-70页。
[51] (波)伊萨克·多伊彻:《武装的先知 托洛斯基 1879-1921》,王国龙译,第230页,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
[52] 列宁:《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列宁全集》(第二版)第21卷,第427页。
[53] 列宁:《中国各党派的斗争》,《列宁全集》(第二版)第23卷,第129页。
[54] 列宁:《论民族自决权》,《列宁选集》(第二版)第2卷,第507-508页。
[55] 同上,第508页。
[56] 同上,第517页。
[57] 同上,第517-518页。
[58] 同上,第519页。
[59] 同上,第519-520页。
[60] 孙中山:《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1年,第2页。
[61] 同上。
[62] 见中共中央第二次大表大会通过的《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收入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件汇编》(1921.7-1949.9),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8页 。
[63] 在1931年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根本法(宪法)大纲草案》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都明确承认各小民族有分立国家的权利。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大纲》第十四条称:“中国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国家的权利。蒙、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中国地域内的,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见《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一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11页。
[64] 列宁:《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初稿》(为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草拟的),《列宁选集》(第二版)第4卷,第270-276页。
[65] 这一过渡包含多重内容和任务。过渡的概念提示了过渡时期的路线和方针具有高度政策性、灵活性,从而也要求极高的理论智慧、试错实践,从而避免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错误。20世纪后半叶的中国土地改革和民族区域自治实践需要置于这一转变中给予阐释,才能理解其政治逻辑,包括其成就和失误、矛盾和危机,但对其进行历史评估已经不是本文能够承载的内容。
[66] 卡尔·考茨基:《恐怖主义与共产主义》,三联书店,1963年,第63页。
[67] 同上,第65页。
[68] 同上,第52页。
[69] 同上,第151页。
[70] 罗莎·卢森堡:《论俄国革命·书信集》,第3页。
[71] 同上,第3页。
[72] 同上,第6页。
[73] 同上,第11页。
[74] 同上,第14页。
[75] 同上,第15、16页。
[76] 同上,第28页。
[77] 同上,第32页。
[78] 《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人民日报》,1956年12月29日。
[79] 马克思:《法兰西内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版)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74页。
[80] 恩格斯:《恩格斯写的1891年单行本导言》,见《法兰西内战》,同上,第336页。
[81] 马克思:《法兰西内战》,同上,第377页。
[82] 同上,第378页
[83] 列宁:《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列宁选集》(第二版)第1卷,第572页。
[84] 莫里斯·迈斯纳(Maurice Meisner):《毛泽东的中国及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杜蒲译,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5-6页。
[85] 同上,第7页。
[86] 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1174-1201页。刘明逵、唐玉良主编:《中国近代工人阶级和工人运动》第一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第1-3、109页。
[87] 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序言》,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38-39页。刘明逵、唐玉良主编:《中国近代工人阶级和工人运动》第一册,第4、109页。
[88] 刘明逵、唐玉良主编:《中国近代工人阶级和工人运动》第一册,第5、138-141页。
[89] 莫里斯·迈斯纳(Maurice Meisner):《毛泽东的中国及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第58页。
[90]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根本法(宪法)大纲草案)》,《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一卷,第6页。
[91] 同上,第2页。
[92]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同上书,第8页。
[93] 同上。
[94] 卡尔·考茨基:《恐怖主义与共产主义》,第5页。
[95] 刘师培:《无政府革命与农民革命》,《衡报》第七号(农民号An Appeal to the Peasants),1908年6月28日,见万仕国、刘禾校注:《天义·衡报》(下)《衡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685页。
[96] 《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人民日报》,1956年4月5日。
[97] 《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人民日报》,1956年12月29日。
[98] 《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人民日报》,1956年4月5日。
[99] 同上。
[100] 同上。
[101] 《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人民日报》,1956年12月29日。
[102] 毛泽东:《同延安〈新华日报〉记者其光的谈话》(1938年2月2日),《解放》第31期。
[103] 毛泽东:《党对政府工作的领导责任》(1952年12月),《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52页。
[104] 作为对这一现象的反弹,60年代末期在一些地区(如武汉)出现了以实现“三结合”为诉求的群众性的“反复旧运动”——所谓“反复旧”即反对革命委员会向旧有的党政官僚体制的回归。
[105] 《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人民日报》,1956年12月29日。
[106] Robert C. Allen, Farm to Factory: A Reinterpretation of the Soviet Industrial Revoluti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3.
[107] 《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人民日报》,1956年12月29日。
[108] 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62年1月30日),《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297页。
[109] 《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人民日报》,1956年12月29日。
2017年5月5日 哈佛
2017年11月7日 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