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进入人类生活之后,成为人绝好的朋友和助手,是古今各种文艺作品里的角色,丰富了人类的心灵世界,推动了文明的进步和历史的发展。
因为马的存在,在亚欧大陆北部茫茫的大草原及其周边的戈壁、沙漠、绿洲和森林地带,在形形色色的游牧民、游猎民中间,产生了马上民族。他们一度成为整个人类历史舞台上最生动的主角和文明延续的种子。
1、法国的国礼
不久前,法国总统马克龙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他送给中国领导人一匹法兰西共和国骑兵卫队的八岁褐骝色战马,名叫维苏威火山。
马克龙送来的这匹法兰西骑乘马是一种1958年命名的育成温血马。西方的高头大马并不是自古就有的,它是中世纪诺曼战马在近现代人工杂交繁育的后裔。
主要以法兰西骑乘马为坐骑的法兰西共和国骑兵卫队被称为龙骑兵。作为一个兵种,龙骑兵其实是诞生于法国的骑马赶路、下马射击的非专业骑兵,龙是对火枪的火舌齐发的形容。法国骑兵确以骁勇善战著称,曾经跟随拿破仑横扫欧洲,一路打到莫斯科。根据托尔斯泰同名小说拍摄的苏联电影《战争与和平》里展现了他们身披红色战袍,头戴罗马式闪闪发光的金色头盔,跨马疾驰,宛若游龙的风采。不过,拿破仑的大军被俄国人用马上民族的大纵深佯败战术打得悻悻而归。
法兰西共和国骑兵卫队马的入门标准是肩高1.66米,而蒙古马的肩高只有1.35米。作为一个有着悠久骑士传统的国家的门面,法国骑兵卫队的马享有“已经超出了国界”的威望。据说以法兰西共和国骑兵队的“龙骑兵”战马赠出,这还是第一次。
马作为国礼并不新鲜,中国古代的朝贡活动里总少不了马的身影。在欧洲,马是“政治动物”,古希腊、古罗马时代就作为贵族的权势和身份的象征,当作“动物国礼”授受不绝。而近世的法国更有四百年“骏马外交”的传统,路易十四曾把摩洛哥王献马之事视为效忠和寻求庇护,而突尼斯大公献给路易十五的柏柏尔马竟沦落在巴黎街头拉车,但几番辗转之后,却成为英国纯血马的三个始祖之一,今天在马术场上扭着洛可可式舞步的纯血马身上都流着它的血。
世上应该没有哪种动物比马更深入地参与人类的生活了。有过骑马经验的人都不会忘记第一次骑上马背那一瞬间的感受:广阔的天地迎面扑来,世界从眼前延伸至无穷,豪迈之感油然而生。马在高度、广度、速度和难易度上刷新了人的存在感。
2、马的演变史
百科全书上说,马的拉丁语学名叫Equuscaballus,是哺乳纲奇蹄目马科马属食草家畜。它的祖先是大约5000万年前北美洲起源的狐狸大小的始新马,200万年前进化成遍布北美、欧、亚的草原野马,马是由草原野马驯化而成的。有些马的种类是独立演变的。而国内的马化石证明中国是东方的马起源地之一。
如今仅存的野马是所谓普氏野马(Equusprzewalskii),即草原野马或蒙古野马,它的染色体有66条,比普通马多出两条,这意味着它们和普通马分家很早。而一般认为的马的直系祖先是欧洲野马(Equusferus,或Equusgmelini),主要分布在法国南部及西班牙东部至俄罗斯中部,19世纪末灭绝。法国和西班牙石室壁画上的马,应该就是它们。一万年前,野马在其故乡美洲消失,这决定了两个大陆不同的命运。
据信斯基泰人6000年前在中亚阿姆河和锡尔河地区驯养了最早的马,但马应该是同时在不同地方分头驯化的,那些古代良马产地如两河流域北岸、南俄草原、蒙古高原以及黄河流域应该都是马的故乡。在我国大汶口文化和仰韶文化遗址中,发现好几个距今6000年左右的已被驯化的野马变种。
马的视力差,听力好,这是马容易受惊的原因。马站着睡觉,靠奔跑避敌。马嗅觉灵敏,能辨别饲料、水质和方向,可以寻找道路。在古代,无论中国、印度还是西方,都不厌其烦地对马分类命名。中国古代根据马的毛色和花色把它们叫作骠、骝、骃、骅、骊、骐、骓、骢、龙、骍等,而母马叫骒,小马叫驹,阉马叫骟,劣马叫驽,壮马叫骁,好马叫骏,老马叫骥……中国古代大英雄的马都有个好听的名字:项羽的叫乌骓,关羽的叫赤兔,刘备的叫的卢,而李世民则给他的“六骏”都起了好听的三音节名字,如“飒露紫”等。
马的分类标准五花八门。近现代以来,除了颜色,还根据马的产地及环境、性情、功用、体型、育成方式等进行分类。如东、西方,乘、挽用、拖曳,大、小、轻型,冷、热、温血,草原、沙漠、山地、森林,自然、培育、育成等,或直接根据功用称之为速度马、障碍马、舞步马、猎狐马、牛仔马、马球马等等。对马的命名则可用育种人、名人、国家或地方的名字,如奥尔洛夫马、布琼尼马、苏维埃重挽马、阿拉伯马等。目前世界上马匹存栏量约有7000万匹,被分为300多个品种。其中汗血马、阿拉伯马和蒙古马是历史上最著名的战马。
3、马与游牧民族
马进入人类生活之后,成为人绝好的朋友和助手,是古今各种文艺作品里的角色,丰富了人类的心灵世界,推动了文明的进步和历史的发展。但这远远不是重点。文明世界过去相当长时期都把北半球的亚欧大陆称为旧大陆,它几乎就是文明世界的代名词。为什么?因为马。
因为马的存在,在亚欧大陆北部茫茫的大草原及其周边的戈壁、沙漠、绿洲和森林地带,在形形色色的游牧民、游猎民中间,产生了马上民族。他们一度成为整个人类历史舞台上最生动的主角和文明延续的种子。我们知道古希腊神话里的人头马——人头马身浑然一体,这是对马上民族最生动的概括。后来,罗马人也转述过哥特人的话,说匈奴人就像钉在马上一样,人马不分。
没人知道谁是最早的马上骑手,人类泥板竹简上记载的最早的骑兵是亚述人,而几百年后中国的赵武灵王以“胡服骑射”与人争天下。斯基泰、匈奴等马上民族是他们当然的老师。
马背上的游牧民最早的南袭是“世界性”的。马匹把世界融为一体。他们的主体是史前的印欧人,时间大概就在公元前两千纪。那时候,哥特人从北欧进入中欧,亚该亚人(Achaean)进入希腊,赫梯人进入小亚细亚,东击巴比伦,南征埃及,斯基泰人进入南俄草原,而所谓雅利安人,即吠陀人和阿维斯塔人,分别进入印度和伊朗。有人认为同期进入中国的黄帝华族和后来的后稷周族也属于这一浪潮。
除了斯基泰人继续保持游牧以外,上述各族的游牧民最终几乎都定居下来,成为不同地域新的历史创造者。而斯基泰的继承者就是匈奴。
这些游牧人和定居者生存之道不同,生活与思维方式也大相径庭,所以二者的交流方式也迥然不同。在印度口耳相传了数千年的《梨俱吠陀》歌颂他们的战神、被唤作城市摧毁者的因陀罗杀死恶龙的故事,据研究恶龙是指印度河文明时期修建的河坝,而这些古代雅利安战士则让人想起蒙古将军们给成吉思汗提的建议:推倒城市,复农田为草原。
尽管定居者也反复学习马上民族的作战方式,但学来的不大可能成为本能。习惯于面对面凭体力打架的他们还是千百年来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对方经久不变的诱敌战法打得鼻青脸肿。希腊的希罗多德最早记载了斯基泰人诱敌深入,坚壁清野,把波斯帝国的大流士大帝逼退的故事。而中国的史书则记下几百年后,以鸣嘀(响箭)为号弑父而立、灭东胡和月氏、以月氏王的头骨为酒器的匈奴冒顿单于,把大汉王朝的创立者汉高祖刘邦的军队以佯败诱敌的战术一点点引进包围圈,围在晋北白登山七日七夜,但就在胜利在望之际,却绝尘而去。而把这种战法发挥到极致、成就为经典的,是成吉思汗的蒙古军队。
历史上定居者与游牧者的每一次交手,都会分别引起东方和西方的连锁大动荡:东方的马上民族被打散西逃,往往会在西方和南亚揭开历史新的一幕。《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实况记载了刘邦的子孙汉武帝刘彻对匈奴的反击,司马迁死的时候,战争还没打完。汉武帝曾经从大宛乌孙等地大规模引进了汗血宝马、西极天马等名马,但对战争并未造成决定性的影响。定居的汉帝国倾举国之力“打跑了”匈奴,在苦寒的草原深处勒石记功而返,但消失的匈奴骑手却让人忐忑不安,游牧生活还在继续。之后,匈奴内讧,分裂为南北匈奴。南匈奴后来投靠汉朝,被安置在草原南缘和伸入中原的山西高原,作为定居人开始参与华夏的历史。
北匈奴在汉朝和南匈奴的联合打击下西逃。后来南匈奴不愿放弃游牧生活的人们又回归草原,建立新的北匈奴,然后再次西逃。数百年后,西方和印度都出现了自称匈奴的马上民族,他们洗劫印度之后逐渐融入、消失,而在西方却带起一场声势浩大的民族大迁徙,甚至波及北非。在这场洪流里,西罗马帝国土崩瓦解,各种蛮族开始在罗马的废墟上建立了多个民族国家,开启了千年的中世纪。
差不多与此同时,保持了某种游牧天性的定居匈奴和新崛起马上民族一起参与了华北分分合合的历史。几经组合,中国再次统一为一个带有马上民族色彩的大帝国:唐朝。它和新崛起的马上民族突厥又重演了一遍汉与匈奴的故事。于是,欧洲再一次经历了动荡和迁徙。
4、蒙古马与成吉思汗
定居人其实很早就开始培育马,所以马的种类繁多,比如那些高大敦实、吃苦耐劳的拉车重挽马,或者那些用于马戏表演的小矮马,还有那些满足人对速度乃至审美需求的马,如各种军用大马和矫健的赛马、马术马。培育的马住马厩,吃精饲料,据说古波斯的马吃的是小麦和苜蓿,古代中国的骏马要吃小米,而西方名马则需要更精细的饲养。作为回报,它们中的极品,如上述英国纯血马,扭动着能引起人类某种想象的躯体,踏着洛可可风格的舞步,来满足人类心中某种复杂的情愫。
所以,散养和饲养才是马与马之间最根本的分野,前者露宿野外,后者安居马厩,恰如游牧人和定居人。无论是否杂交繁育,那些住在天穹之下、奔驰在旷野之中的马匹基本上是天然的造物,保留着更多的野马天性和本能。它们和骑手之间是生死与共的朋友,互相依靠,互相成就,而不像饲养马,是员工和老板的关系。蒙古马、汗血马、乌孙马、阿拉伯马,以及广阔的亚欧草原和其他地区的各种自然放养马都是一类,而其他的属于另一类,即使它们都被用作军马。
半野生的蒙古马产于蒙古高原,在与草原上另一个主人草原狼的斗争中练就了机智敏捷、坚忍不拔的特性。蒙古马比其他战马个子小,省草料,皮厚毛粗,任劳耐寒,有着其他马无法企及的耐力。它们喜食草尖,不挑饲料,而且容易繁殖,生命力强大。它们的视力比别的马好,因此沉静勇猛,不惊不乍。蒙古马不是为赛事和选美而生的,它们是广阔战场上的骄子,生来就是为了在大地上怒涛般汹涌奔袭,为了让蒙古军团迁徙式的万里征服奇迹般地在历史上掠过。
成吉思汗的蒙古军通常每个骑手都带四五匹战马,它们可以整天不吃不喝连续奔驰,稍稍放牧就可恢复,它们可以在雪地里觅食,而士兵可以喝马奶就着自带的风干牛肉充饥,不需要军需粮草。传说蒙古骑手甚至可以躺在拴在一起的几匹马的马背上在背驰中酣睡,这样,蒙古铁骑才能完成奔袭、迂回、诈败和纵深穿插这样复杂的战术,而奔袭的大军才可以像疾风吹动的云影,日夜兼程,掠过茫茫的原野,在远方如梦初醒的人眼前突然间涌现。
成吉思汗的军队是弓骑兵,占六成的轻骑兵和占四成的重骑兵都各带一张拉力50至75公斤的双曲复合轻弓,重骑兵再带上一张强弓。短小的轻弓杀伤范围达300米,而西方弓箭只有70米。马上民族都擅长佯败诱敌,逃走过程又是机动过程中反身射箭的好机会,这是蒙古人最擅长的。蒙古人总是会安排大量的哨骑(古代叫斥候)四围侦察,所以没听说蒙古军队被伏击过。
成吉思汗把马上民族熟悉的各种战术进行了革命性的改进提高。这些战术建立在马上民族千百年的生存、生活和作战的经验之上。马上民族不练兵,他们围猎,蒙古人称其为nerge,打猎就是练兵。骑手两面包抄猎物,逐步收紧包围,然后适时放开一个口子,在猎物落荒而逃的路上捕猎。这种包围穿插、迂回侧击、机动性极强的功夫,是欧洲大马无论如何都练不成的。而这种“云”作战的方式,也是那些习于短距离高速重型冲锋的定居者无法想象的。事实上,哪怕今天最好的战车部队也无法重复蒙古人的“云战术”。蒙古铁骑曾在实战中无数次对这种战术进行了精彩的演绎,敌众我寡的情况下也不例外,因为完成它不需要大量的部队。
当然这些马上的战斗技术并不是只带来征服的成功,它其实教会了人类和历史更多东西。被距离隔离的生活逐渐开放交汇成一个世界,东西方在双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熔铸为一体。
孟子说,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真是至理名言。历史上旧大陆的文明社会就是这样,在占据着一切舒适怡人地区的定居者和“苦寒之地”的游牧者从欧洲到中国辽远漫长的战线上时松时紧的张力中,无选择地倾覆,有继承地再生,文明的血脉在无序中听从天命,进而绵延不断。而每次再生,后世都能较大程度地消受着前人扬弃、升华了的文明成果。
而马的起源地美洲却时运不济,成了新大陆。那里文明的遗迹仿佛一个个片断,在森林覆盖的大陆上留下一个个互不相关的金字塔、宫室房屋的遗迹和曾经繁荣昌盛的影子。人们常常老死不相往来,没有联系,没有冲突,没有血泪情仇,没有刻骨铭心,甚至没有遗憾。
成吉思汗和他的蒙古帝国让蒙古马成为马在文明史上空前绝后的最光辉的一章。马上民族和游牧生活方式就是倏忽而来,绝尘而去。
我们用一首杜甫赞美大宛马的诗来追思逝去的游牧马上民族吧: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
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作者:郑国栋,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