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中国老年人口空巢率大概在50%—70%之间,而且有升高的趋势。空巢老年人往往容易陷入孤独抑郁的心理黑洞和缺乏支持的生活困境。老年空巢化、老年高龄化和老年失能化交织在一起,已经成为长寿时代的大趋势。
在少子老龄化时代,要维系捉襟见肘的家庭养老功能,就要促进“养老在地化”和“养老就近化”的结合
“养老在地化”是指健康活跃的老年人最好能在熟悉的、有归属感的地方养老。老年固化现象告诉我们,老年人不适宜长期异地养老,容易“水土不服”,产生矛盾和烦恼,所以居家养老模式从情感上是适合老年人特点的,这也是绝大多数老年人首选的养老模式。客观上,异地医保难以结算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当然,如果是居住处在空巢状态,居家养老也存在着很多风险。对高龄老人、独居老人、脆弱老人和失能老人而言,困守孤城的居家养老未必是最好的选择,恰恰可能有很多无奈和风险。
针对居家养老的风险,应对的策略至少有二:一是未雨绸缪,选择护理型的养老机构,完成养老方式的转型。二是完善社区助老服务,以社区助老之长济居家养老之短。但社区助老服务能否开展起来,取决于诸多因素,如社区中需要服务的老年人口规模,他们需要什么样的服务以及这样的服务是否符合规模经济的原则或者说是否有利可图,等等。社区服务包括工具性和情感性两个方面,前者可以是有偿,后者可以是公益慈善。中国在社区助老服务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养老就近化”是指亲子关系在居住方式上最好保持有距离的亲密,代际分开居住模式契合“端过一碗汤去不凉”的亲情距离,老人通过迁徙投靠儿女或者相反,老人和儿女可以也最好同在一个地方生活,但各有各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圈子,保持距离以示彼此尊重;同时距离还不能太远,否则影响亲密度。但现实往往比想象来得复杂和严峻,即使子女在身边,脆弱的“4-2-1”家庭结构也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回望过去,家庭养老不仅是制度化的传统,而且是人性化的安排,作为最贴近人类情感、最能满足老人心愿的养老模式可惜如今已经渐行渐远。
“养老社会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对应于不同类型的老人,需要提供具有不同功能的养老院和养老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版)》,国家提出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方针以及9073(90%的老人居家养老,7%的老人实现社区养老,3%的老人进机构养老)或者9064(90%的老人居家养老,6%的老人实现社区养老,4%的老人进机构养老)或者XYZ的养老格局。“养老社会化”反映了养老在家庭和社会之间分工的变化,就是在养老市场的分工体系中,家庭并没有放弃养老的责任,但向社会转移了养老的职能,所以是“社会化养老”而非“社会养老”。
今后,中国要高度重视社区助老和机构养老的发展,但这两方面的亏空实在太多,所以我国不仅是众所周知的“未富先老”,而且是令人担忧的“未备先老”。以我之见,当下我国机构养老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三:其一是床位数总体上供不应求和结构性闲置现象并存。口碑好的公立养老机构皆有排队现象,而成长中的民办养老机构还缺乏市场信誉和公信力。其二是在养老产业化和高端化的风潮下,机构养老的市场价格被不断推高,有些入院门槛奇高,将很多想去机构养老的老人无情地挡在了门外,导致资源供给与有效需求的脱节和错位,叫好不叫座。其三是养老机构的内部管理水平与服务品质还有待提高。有些机构的老年人被集中管理,缺乏表达个人意志的机会、自由的空间和欢愉的氛围。由此,提出“去机构化”和“居家化”的改革方向。
对应于不同类型的老人,需要提供具有不同功能的养老院和养老服务。对活跃老人而言,老年公寓或许是合适的选择,关起门是小家,打开门是大家。对失能老人而言,老年护理院则是必然的选择,老年人在这里可以获得专业的护理,过有品质的失能生活。对一般老人而言,生活在不同档次的养老院或者福利院,只要一日三餐无忧,日常生活有人照料,也有一起闲话的朋友,不至于太孤独寂寞,就基本可以安养、乐活和善终了。
我认为,考虑到中国老年人口规模巨大,养老任务极其繁重,是一个人类社会史无前例的人道主义问题。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要坚持“共享”:一方面追求“养老的适度福利”,体现养老的国家支持和社会反哺责任;另一方面要追求“养老的公平共享”,维护老年人安全,避免老无所养和老无所依。
(作者为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